实践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与基本的观点,贯穿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过程与诸环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在于体认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在给定的客观世界面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这一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恩格斯正是基于如此这般的实践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实践诠释,其实践诠释的核心内涵主要包括变革的力量性、辩证的否定性、自觉的能动性与社会的历史性。《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费尔巴哈论》)以宏大的历史视野和深厚的辩证思维从整体上澄清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继承关系及本质区别,论述了它的理论根基、自然科学基础及其原创性理论观点,深刻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于“实践”的视角切入而成为一种具有现实批判力的“新世界观”。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具有实践品格的马克思主义“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变世界’”[1]。实践观是一种筹划并实现将来目标的“实施观念和预演方案”[2],因此深度分析与研究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诠释,对于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过程中进行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无疑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一、划定界限:《费尔巴哈论》的主要目的在1886年初,恩格斯的《费尔巴哈论》发表于德国的《新时代》杂志,旨在对施达克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进行述评,当然这是表层原因。更深层次上是为了批判和回应各种各样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曲解和攻击,以及廓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
(一) 偿还“一笔信誉债”恩格斯撰写《费尔巴哈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还一笔信誉债”——完全承认费尔巴哈在哲学变革上给马克思主义哲学带来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其他哲学家都大”[3]266。但恩格斯指出,丹麦哲学家施达克(Carl Nikolaus Starcke)在其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1885)中对费尔巴哈的观点“做出不可饶恕的让步”,将唯物主义直观地规定为一种“物欲”,如贪吃、酗酒、虚荣、爱财等“龌龊行为”[3]286,而把唯心主义摆在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制高点,因而他不能对事情本身作出有力的批判,而仅仅只是“反对唯物主义这个名称的偏见”[3]281。根据恩格斯的观点,施达克不仅没有把握费尔巴哈哲学中唯物主义的“本真涵义”,而且唯心主义地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关系颠倒过来,陷入“不能实现的理想的庸人习气”[3]285。这表明,施达克在其著作中对费尔巴哈的思想观点作出不正确解释的原因在于他以庸俗唯物主义和庸俗唯心主义为前提,从而“混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划分标准”[4]。在《费尔巴哈论》的序言里面,恩格斯提到,一方面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在欧洲境内盛行,而且其拥护者遍及世界的一切文明语言,但另一方面德国哲学在国外又“有某种复活”[3]266。也就是说,在当时世界范围内的“拥护者”都已经把马克思的世界观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因此,一旦将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根基的费尔巴哈哲学作出“施达克式”的解释,将会对“拥护者”的思想造成严重的混乱并导致其实践的严重错误。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当《新时代》杂志编辑部联系恩格斯撰文述评施达克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时,他“也就欣然同意了”[3]266。
(二) 批判各种各样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恩格斯撰写《费尔巴哈论》的一个极为深层的原因就是在世界各国工人运动的实践中回应和批判各种各样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攻击,进而科学地标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发展的趋势与方向。19世纪以降,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工人阶级当作自己变革社会的“思想武器”,在与资产阶级的严酷斗争中取得了节节胜利,这引起了资产阶级的极度恐慌。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成奠基于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因而代表资产阶级的哲学家便试图通过歪曲和曲解德国哲学的方式,不断攻击和解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如在德国,新康德主义为消解社会革命理论而驱除了康德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重新退回到唯心主义与不可知论,从而在理论根基上抽离掉马克思主义哲学蕴含的革命的、实践的批判力量;在英国、挪威、瑞典等国,新黑格尔主义为维护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他们掩盖了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运用主观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置换掉黑格尔哲学中的理性主义,从而掐灭黑格尔哲学中的革命“火焰”。在复杂多样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里面,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冲击最为严重的是蒲鲁东主义和巴枯宁主义,因此从理论上清算与批判这两种思潮便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面临的亟待回应与解决的重要问题。蒲鲁东主义主张社会的变革仅仅囿于经济范围,反对政治领域的斗争,坚持经济领域的改良主义;巴枯宁主义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极端个人主义,其实质是在激进革命词句掩饰下的小资产阶级思潮和机会主义政治派别,在巴枯宁主义那里,权威和国家意味着恶事,因此要反对一切形式的权威与国家。由此可见,包括蒲鲁东主义和巴枯宁主义在内的各种各样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都属于旧哲学的范畴,掩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变革意义,而这恰恰是《费尔巴哈论》撰写的目的所在。
(三) 澄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在整体上澄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是恩格斯撰写《费尔巴哈论》的深层原因。廓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既是理论的要求,也是实践的需要。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奠基于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因而论述并厘定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夙愿。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的序言中提到,在创立新世界观之后长达40多年的时间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之前在一些地方曾作出阐释,然而这些阐释却缺乏全面性与系统性;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言而喻的是费尔巴哈哲学从整体上似乎总是被认作黑格尔哲学过渡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桥梁与中介,但一直没有回顾过他[3]265。其间,在国外的德国古典哲学呈现出苏醒回返的态势,在国内各大学里却又存在着折中主义的残羹剩汁,这种双重现状令恩格斯觉得很有必要说清楚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怎样继承和超越黑格尔哲学进而“作一个简要而又系统的阐述”,以及偿还费尔巴哈的“一笔信誉债”[3]265-266。另一方面,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哲学家极力通过歪曲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关联,攻击和诋毁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德国古典哲学的线性衔接,也就是把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机械唯物主义实现“简单拼凑”。这些攻击和诋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行径与言论,实际上是模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严格“分水岭”,将工人运动引向改良主义的道路。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及实践审视,恩格斯撰写《费尔巴哈论》决心去澄清哲学上的一些错误观点,以回应资产阶级的攻击,从而指引工人运动的科学走向。
二、恩格斯实践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四重路向在《费尔巴哈论》的序言中,恩格斯重点提到“1845—1846年的旧稿”和“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两个文本中的核心概念是“实践”,这预示着恩格斯将会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视域中对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视与批判。总体而言,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的实践诠释,其诠释的核心内涵主要包括变革的力量性、辩证的否定性、自觉的能动性与社会的历史性四重路向。
(一) 革命实践:走出思辨哲学的内在性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强调革命实践是走出思辨哲学内在性的根本途径。根据恩格斯的阐释,德国政治变革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走出其思辨哲学的内在性。
首先,德国的政治变革不具备法国那样的革命实践条件。恩格斯提到,哲学是德国政治变革的前提,但其变革方式与18世纪法国的变革方式存在极大殊异,法国人不仅与整个官方科学、教会展开斗争,而且“常常也同国家进行公开的斗争”[3]267,他们随时都可能被关进监狱甚至献出生命。而在德国,一些教授和青年导师是展开斗争的主体,他们将“黑格尔体系”推崇为国家哲学,把哲学的革命性隐藏于晦涩、枯燥的词句里面。正如恩格斯指出,迂腐晦涩的言辞是他们斗争的武器,“在他们的笨拙枯燥的语句里面竟能隐藏着革命吗?”[3]267在恩格斯看来,造成德国哲学的革命实践缺场,其根源在于德国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势力时,背后已经站立着对抗自己的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因而德国资产阶级在一开始便兼备“既要求革命又畏惧人民”的双重属性。也就是说,德国的政治变革方式与18世纪法国的政治变革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属于精神领域中内在性的思想变革,后者属于现实的实践变革或者说革命实践。
其次,恩格斯在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过程中抽离出“新世界观”的革命实践特质。在恩格斯看来,黑格尔提出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3]268这一著名论断是有条件的,“现存”与“现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现实性这种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3]268。这样,黑格尔将此论断加之于当时的普鲁士,仅仅说明普鲁士“是必然的时候是合乎理性的,是同理性相符合的”[3]268。由此可知,黑格尔的命题所蕴含着的合理内核及其哲学的真正意义在于辩证法的现实批判力,也就是革命实践的特质,因为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任何一种现存事物的必然性都会丧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具有全新生命力的现实的事物。在辩证法面前,倘若旧事物承认并接受这种必然性,那就和平地取代,否则,“就通过暴力来代替”[3]269。如1789年法国的君主制竟然如此排斥必然性,“以致必须由大革命(黑格尔总是极其热情地谈论这次革命)来把它消灭”[3]269。于是,黑格尔的命题就需要转向为兼备革命实践特质的表述:“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3]269
再次,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过程中抽离出“新世界观”的革命实践特质。青年黑格尔派在与宗教进行斗争的实践中跟自己的理论体系直接对立,即唯物主义关于“自然界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与其理论体系中“自然界只是精神的‘外化’”之间的矛盾。此矛盾是费尔巴哈解决的,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把“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这就一下子消除了这个矛盾”[3]275。在恩格斯看来,“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本身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3]289,这种纯粹的唯物主义构成费尔巴哈哲学的核心内容。但费尔巴哈这种纯粹的唯物主义依旧囿于18世纪的唯物主义的藩篱内,即思辨的内在性:“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息的旋转。”[5]费尔巴哈走不出这种哲学内在性的藩篱,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由于长时间不在城市生活而导致对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进展缺乏了解,对当时现实社会的革命实践缺乏体验。正如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不是用革命实践的办法来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而是用美文学词句和“爱”,因此完全陷入“令人厌恶的美文学和泛爱的空谈中了”[3]276。
(二) 辩证实践:回应哲学基本问题的方法论辩证实践是恩格斯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回应哲学基本问题的主要方法。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运用辩证实践的方法明确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概念与内容,并分层次多维度进行论析,为理清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本质区别提供了根本原则。
其一,哲学基本问题是辩证实践的问题。恩格斯第一次对之前的哲学史作出概括,强调包括近代哲学在内的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3]277。这一重大论断绝非没有根据,它是在长期历史演变的实践中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抽象概括。在远古原始时期,人们对于自己身体的成分及构造尚缺乏认识,且常受梦境的支配与困惑,这样他们就认定思维和感觉属于灵魂或精神的活动,而非活动身体本身,因而此时的“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3]277问题就成为他们思考的核心与焦点;在中世纪,哲学基本问题被宗教所消融,体现为经院哲学内部展开的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论争;到了近代,欧洲人出离基督教而觉醒之后,哲学基本问题才被非常清晰地提出与关注,并“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3]278,其核心问题是“什么是本源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以及“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3]278显然,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方式是随着历史阶段和时代特征的实践变化而存在差异的,因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应实际上是一个辩证实践的问题,即既要用思维理解与把握世界,又要在实践中确证这种思维的现实力量,从而深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认识。
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是辩证实践的。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双重内容展开系统的阐析。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重内容是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哪一个更为根本。恩格斯指出,凡是把根源或第一性断定为精神的,那就属于唯心主义的各种学派;相反,凡是将之断定为自然界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3]278。恩格斯关于哲学问题的第一重内容实际上是辩证实践的,其内在要求在确定本原的质料之后还要确定非本原或派生性的质料,并阐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否则在现实中如果舍此取彼、各执一端的“给它们加上别的意义,就会造成怎样的混乱”[3]278。接下来,对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的同一性问题考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重内容,其提问方式是“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自己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3]278这表明,恩格斯关于哲学问题的第二重内容同样也是辩证实践的,人的思维及概念能否认识或反映现实世界,它并非“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6]503-504,如要证实黑格尔提出的有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我们“就要马上把他的哲学从理论转移到实践中去”[3]279。
其三,哲学基本问题关涉的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问题只能在辩证实践中得到合理解决。恩格斯把实践观融入哲学基本问题并揭示推动哲学发展的真正动力。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重内容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在恩格斯看来,属于可知论者的包括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内的众多哲学家,但也有一些哲学家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认识或彻底认识世界是不可能的,如近代哲学家“休谟和康德就属于这一类”[3]279。对不可知论批判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3]279。恩格斯指出,不可知论的完结在于我们可以按照某一自然过程的条件而把它生产出来,并使它成为我们目标实现的手段,“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3]279。恩格斯特别提到,作为驳倒不可知论的实践是助推哲学创新发展的“引擎”。即是说,助推哲学家进步发展的动力并非纯粹思想,而“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3]280。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事实上是一种辩证实践,它强调实践在认识论中的“此岸性力量”,并在这种“此岸性力量”上要求人类以“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思维模式去认识无限的世界。
(三) 感性实践:批判并超越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感性实践作为一种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以贯之的,其要求对对象、现实和感性的理解不能仅仅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而应该是“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6]499,也就是“要求哲学现实化,实际地‘改变世界’”[7]。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以感性实践的认识论原则从整体上对费尔巴哈的宗教观、道德观及人性论展开集中的批判。
首先,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抽离在人的感性实践之外。费尔巴哈在其著作《基督教的本质》中对宗教的本质作出界定,强调神学等于人本学,即“属神的本质之秘密,就是属人的本质”[8],进而把宗教从天国拽回尘世。这种新观点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3]275。但费尔巴哈将宗教的本质界定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关系、心灵的关系”[3]287,主张创设一种以两性之爱为基础的新宗教替代之前以神为基础的旧宗教,因此在他那里,两性之爱即使不是其“借以实现的最高形式,也是最高形式之一”[3]287。在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的唯心主义在于其缺乏感性实践的基础,他不是把爱情和友谊理解为现实人的感性活动,而是把它们抽象为“新的、真正的宗教”,殊不知爱和友谊与宗教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宗教或许一下子就消失殆尽,“但是爱和友谊的实践并不会发生丝毫变化”[3]287。因此,恩格斯直言费尔巴哈的论断“人类的各个时期仅仅由于宗教的变迁而彼此区别开来”[3]288是绝对错误的,因为从人类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来看,历史运动带有宗教的色彩是由该时期的特殊的历史条件和阶级状况决定的,如从基督教的传播史就可以发现,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也仅在资产阶级解放斗争的初始阶段“才带有这种宗教色彩”[3]289。因此,如果按照费尔巴哈的宗教观审视历史,那就极其容易退回到历史唯心主义的藩篱之中。
其次,费尔巴哈的道德观因脱离感性实践而极度贫乏。在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的伦理学和道德观较之于黑格尔,呈现出极度的贫乏性。黑格尔的伦理学虽然以“绝对观念”为地基,但其研究的内容触及现实生活的各个领域,诸如法律、经济、政治以及道德等,因而它的“形式是唯心主义的,内容是实在论的”[3]290。费尔巴哈的情况恰恰相反,其伦理学在形式上是实在论的,内容上却是唯心主义的,也就是说,他把人作为出发点,但这个人属于“宗教哲学中出现的那种抽象的人”[3]290。恩格斯进一步提到,从费尔巴哈的宗教哲学中仍然可以看到男女之别,“但是在伦理学里,连这最后一点差别也消失了”[3]290。在善恶对立的见解上,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3]291,表现为一种战胜肯定力量而助推社会向前发展的否定力量。相比之下,费尔巴哈并不了解道德的历史性、具体性和阶级性,因而他的道德论(以“对己以合理的自我节制,对人以爱”为基本原则)“是为一切时代、一切民族、一切情况而设计出来的;正因为如此,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是不适用的”[3]294。这表明,在关于伦理和道德的问题上,黑格尔的伦理学因兼备一定的感性实践特性而具有明显的进步性,费尔巴哈忽视现实人的感性实践基础而导致其道德伦理学说的抽象性与极度贫乏性。
最后,费尔巴哈的人性论因缺乏感性实践而趋于抽象化。费尔巴哈强调,宗教“只不过是依赖感,只不过是人的感觉或意识”[9],因而“基督教的神只是人的虚幻的反映、映像”[3]290。在这里,费尔巴哈的进步性在于他摆脱唯心主义的羁绊而“将宗教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10]。但是,被他还原的这个“人”是一个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假人,“是许多现实的人的精华,是抽象的人,因而本身又是一个思想上的形象”[3]290。费尔巴哈并没有看到,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6]505,但由于缺乏对客观世界的感性实践把握,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6]505。依据恩格斯的观点,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不过是一种抽象的人本主义,因为一提到人,他就“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3]294,如果想把他宣称的“人”替换为现实的人,就应该把他所宣扬的感性理解为现实生活中的感性实践、感性活动,“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3]294。
(四) 历史实践: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历史实践就是以人类感性地变革主客观世界的活动为基础与内容,全面考察各阶段历史发展的外在表征和内在关联。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以历史实践的方法比较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史观思想,充分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性。
其一,社会发展规律奠基于历史实践之上。在恩格斯看来,人类历史发展遵循客观规律,因而历史进程从总体上都“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3]302。“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进化论”的重大发现以及自然科学的其他领域的长足发展,促使我们不仅可以清晰地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诸要素之间的联系,而且“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3]300。恩格斯认为,适用于自然界的这种联系或者说规律性,同样适用于社会历史的所有部门以及“研究人类的(和神的)事物的一切科学”[3]301。但自然发展的规律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在表现方式上存在巨大差异,自然发展的规律表现在没有意识的、纯粹物理动力的相互作用中,而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恰好相反,它表现在有意识的、有筹划和有蓝图的人的实践活动中。正是由于这种殊异性,马克思以前的哲学总是把历史的展开描述为观念的逐步实现,用哲学家自己头脑中想象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事变中去证实的现实的联系”[3]301。对此,恩格斯指出,历史是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因而表现出许多历史事件的偶然性,但这种偶然性是受其内部隐蔽的规律所支配的,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在历史实践中探索与发现现实的联系,去探索与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3]301。
其二,社会发展的动力根源于历史实践的主体。在对历史实践的考察中,恩格斯阐释了人类社会发展动力的规律问题。对于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在黑格尔所代表的历史哲学看来,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演,因而其对应的历史无非体现为“‘美好的个性形式’的制定,是‘艺术作品’本身的实现”[3]303。恩格斯对这种“纯属空谈的说明”作出批判,强调构成社会历史的真正动力并不是“绝对精神”或个人的动机,而是广大群众、整个民族、整个阶级的“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3]304。恩格斯列举了工业革命以来英、法两国资产阶级反对土地贵族、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历史,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时代,阶级斗争及其“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3]305。这表明,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表征在为捍卫各自利益而展开的阶级斗争之中。也就是说,阶级之间的斗争始源于经济利益,“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3]305,因而归根结底地说,阶级“是由于生产方式发生变化而产生的”[3]305,即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的不断前进会促使新旧社会制度、秩序之间的不兼容性急剧上升,代表历史实践主体的新阶级就会起来反抗旧制度、旧秩序,如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会加速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冲突,在经济利益的争夺下,这个冲突“必然要求通过改变生产方式来使生产力摆脱桎梏”[3]306。
其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历史实践的重要表现。根据历史发展的变化,恩格斯阐明了在人类社会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律性。人类的历史实践活动会产生国家、政治制度、法律、道德、哲学、宗教等各种意识形式,因而从根源上讲,这些意识形式是由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发展而形成的,它们的生成、发展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密不可分,因为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但“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3]306。哲学和宗教较之于其他意识形式,其更为遥远地脱离作为物质的经济基础,这样它同产生它的物质基础就“越来越被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3]308。但它们最原初的形态都是从反映人们自身以及外部自然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即是说,人们的思想过程“归根到底是由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3]309。恩格斯接着明确提到,作为始因的物质存在方式(经济基础),它并不反对思想领域(上层建筑)“对物质存在方式起作用,然而是第二性的作用”[11]。这表明,意识形态在其产生之后也具备自己“独立的力量”,然而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第二性的,将这种相对独立性予以无限夸大,掐断其与经济基础的联系,是产生历史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三、以实践为地基的理论创新原则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创造性地阐释了“有原则高度的(à la hauteur des principes)实践”[6]11。这一阐释既凸显出“马克思实践范畴的原则,又宣明了实践范畴的理论高度”[12]。可以说,以实践观为诠释视角诠释一种理论并非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而降低理论的功能性,而是说明实践对于理论创立和创新的先在性、基础性和根本性。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所展开深度的分析与批判,事实上昭示着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创立和创新所遵循的以实践为地基的理论创新原则。总体而言,在恩格斯看来,基于实践观视角而导出的理论创新原则主要涵盖理论创新的过程性、历史性、批判性和人民性。
(一) 理论创新的过程性原则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境遇下,理论的创新是在人们的感性活动中实现的,因而表征出理论创新的过程性。恩格斯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在时空中无休止地变化着,可以说,整个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3]298。在此过程中,任何最终的、绝对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是说,过程性原则“指出一切事物的暂时性”[3]270,当我们把目光延伸至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存在着同样的情况,即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不是永恒不变的,“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3]693。怀特海也持相同的观点,认为现实世界以过程的方式存在,而“过程就是各种现实存在的生成”[14],并在其著作《过程与实在》中提到过程原则,即“一个现实实有是如何生成的,构成了这个现实实有是什么”[14]29。怀特海提到的“过程原则”实际上是指“‘现实实有’(actual entity)的存在(being)是在其生成中形成的”[15]。这深刻表明,无论是自然物质还是社会生活,“说到底,都是作为一种过程而存在的”[16]。既然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都以过程的形态存在,那么派生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之上的思想观念也必定是以过程的形态存在的,因此过程性便成为理论创新所遵循的重要原则,即在过程中创新的理论需要阐明事物发展的过程性,正如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是对过程的阐明,也就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13]680。
(二) 理论创新的历史性原则历史是人民群众改变世界的感性活动的实践展开,自然史也是人类改造世界从而使自然界向人类生成的历史,因为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下,自然界是人化自然,是“随着人类的实践能力不断增加而不断赋予新的历史、新的意义的自然界”[17],所以“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6]29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的重大历史经验之一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其强调“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22]。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一方面通过“历史合力论”揭示了历史领域中精神动力(旧唯物主义将之视为历史发展的最终原因)的动力,即阶级斗争,因为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的人类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8]257;另一方面通过“阶级的生成历史”证实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是“由于生产方式发生变化而产生的”[3]305,资产阶级的生成奠基于对封建土地制与行会生产秩序制的斗争,同样地在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产生了无产阶级;同时还通过“宗教的历史演变”阐明了距离物质生活最远的宗教生成的物质根源,即宗教形成之后所包含的某些传统材料自身所引起的变化是由“人们的阶级关系即经济关系引起的”[3]312。恩格斯这些关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系统论述充分体现了建立在历史分析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主要表征为其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各领域的发展规律以及各领域之间的内在关联。因此,理论创新唯有立足历史、依据历史,即坚持历史性的理论创新原则,才能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
(三) 理论创新的批判性原则由于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根基,因此其哲学具有深刻的批判性,如“政治批判”“宗教批判与意识形态批判”“自由主义批判”[19],这无疑彰显出马克思的一种实践性批判思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现实变革张力。众所周知,实践的变化必然引起理论存在条件及其界域的变化,因而批判性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通过批判与反省各种思潮、观点并吸收它们的理论精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基本方法与重大原则。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仅以“批判”冠名的著作就占据着很大一部分,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经济政治学批判》等都是在批判唯心主义错误观点的基础上创立的,尤其是《神圣家族》,它完整的书名就为《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驳布鲁诺·鲍威尔及其伙伴》,其以“批判”的方式、逻辑和话语展现了自身理论的科学性与阶级性。在《费尔巴哈论》中,“批判”同样是恩格斯的话语特色。一方面,在恩格斯看来,黑格尔学派虽然由于其自身的唯心性而解体了,“但是黑格尔哲学并没有被批判地克服”[3]276,即是说,青年黑格尔派不加辨别地舍弃了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辩证法内核”,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吸收了这一“辩证法内核”,并把它融入唯物主义,从而将辩证法界定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3]298,成为“唯一的真正结出果实的派别”[3]296。另一方面,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虽然通过批判黑格尔哲学而助推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但是他缺乏对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因而成为“下半截是唯物主义者,上半截是唯心主义者”[3]296的“半截子”唯物主义者,如一接触到他的宗教哲学和伦理学,他“真正的唯心主义就显露出来了”[3]287。在扬弃费尔巴哈哲学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性地萃取了其合理元素,并进一步克服其旧唯物主义局限,创立了一种不同于之前一切旧哲学的“新唯物主义”。由此可见,坚持批判性在恩格斯那里始终是理论创新的重大方法论原则。
(四) 理论创新的人民性原则人民群众是改造世界和创造历史的实践主体,他们丰富多样的感性实践活动是科学理论生成的基础和根源。习近平同志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20];“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英勇奋斗”[21]。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唯物主义,正是由于“历史原则”的契入,才成为异于神学历史观(把历史视为精神的产物)与资产阶级历史观(把人理解为一种抽象的人)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历史”,指的是人的实践活动,同时强调这种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并非那种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的抽象的人,而是可以凭借经验观察到的现实的有血有肉的人。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性原则审视,因此,人民性便成为理论创新所必然遵循的方法和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的无产阶级实践运动并非追求一己之私的利益与幸福,而是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18]283;作为一种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巨大力量的发挥同样要实现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机结合,因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6]11。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指出,最广大人民群众改造世界和创造历史的总体动机及其引发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因而以各种形式反映在行动着的群众及其领袖中的动因是我们去追寻“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3]304。在恩格斯看来,科学越是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而在阶级斗争中创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开始就聚焦工人阶级,并获得工人阶级的同情,因此德国人的理论兴趣在工人阶级中并没有降解,反而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可以说,“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3]313。这深刻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工人运动实践具有内在的“双向”统一性,也就是说,它为实现自己改造世界的使命,必须同工人阶级的实践运动相结合,同样,工人阶级为了实现自身解放的目标,需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由此可见,理论创新只有坚持人民性,才能确保它自身的科学性、价值性和实践性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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