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 Siqing,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School of Social Development,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2012年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之前,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在其微博和博客上发表文章,公开征集愿意提交同性婚姻提案的人大代表,但最终没有获得代表们的支持,这已经是她十一年来的第四次努力。尽管没能得到来自官方的积极回应,但据网络调查,2012年两会议案的公众关注度,同性婚姻提案已被列在第二位。1近年来,伴随着李银河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尝试,关于同性恋伴侣日常生活的报道也时常见诸媒体,2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公众对于“另类”家庭实践的关注。
1.李银河的博客:“征集愿意递交同性婚姻提案的人大代表”,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2e9d9.html。
2.成都的李伦佐和鞠佳仲是最早引起媒体关注的同性伴侣,参见:《17年同性夫妻,“水晶婚”真情动人》, 载《成都晚报》(2002-12-13),以及《他和他的十七年》,载《成都商报》(2003-01-28)。近期关于同性伴侣举行民间婚礼的报道,比如《他他“婚”了,深圳首对男同性恋人公开举办“婚礼”》,载《南方都市报》(2011-080210);《四川女孩迎娶女大学生,同性恋婚礼公开化》,载《南都周刊》(2009-03-01)。
然而,尽管对于同性恋家庭的研究在西方社会学界早已成为婚姻家庭研究的核心地带,但中国学界对此话题却触及不多。现有的为数不多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讨论,属法理层面的探讨(郭晓飞, 2005, 2009);而在经验研究方面,仍然是在异性恋家庭的背景和框架下,讨论同性恋者面临的各种问题(李银河,1998;陈亚亚,2009)3;面对当代同性恋者创造的亲密关系和家庭生活实践,则基本没有涉及。值得一提的是,在官方基本漠视、学术未能先行的情况下,反而是中国“同志”社群的内部人士进行了开创性的整理和总结(童戈,2005)。本文的研究将力求在这一问题上有所贡献。
3.比如,在李银河的著作中,同性关系作为“同性恋外遇”出现在“婚姻生活”这一章中,这与她开展研究和著作出版的时代背景有关。近期发表的一些新的研究,也没能脱离这一整体框架来看待同性伴侣关系。
从2005年夏天在成都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开始,本文的第一作者一直非常关注成都当地“同志”社区的发展。此项研究是以当代成都“同志”社区为主要研究对象,包括成都同性恋身份变迁,“同志”空间生产,HIV/AIDS防治和教育,以及社区组织和动员的一个长期研究的一部分(魏伟, 2007, 2009, 2012)。研究方法是参与观察和个人生活史深度访谈,参与观察包括参加成都一个同性恋志愿者组织的各种活动,深入当地的各种同性恋者聚集场所,以及出席私人的家庭聚会。经过圈内人的介绍,研究者确定了深入访谈的最初参与者,然后通过他们的社交网络再联系其他的参与者。虽然最初的研究中也包括女同性恋者,但本文仅讨论男同性恋伴侣关系及其家庭生活实践。绝大多数访谈都在参与者的许可下进行了现场录音,少数几个则以当场做笔记的方式记录。按照学术惯例,研究涉及的所有参与者均使用假名,对部分参与者的职业及其他社会特征做了适当改动,以便对参与者的身份进行保密。
一、同性恋伴侣:从“纯粹关系”到“酷儿家庭”围绕同性欲望组织长期稳定的同性伴侣关系,是现代同性恋身份认同的重要构成条件之一。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显示,前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关系往往出现在已有的社会关系之中,附属于异性恋的家庭亲缘结构,并且按照性别、年龄或者阶级等社会差异组织起来(Murrary, 2000)。1工业化和城市化后的现代社会,同性欲望的表达和同性关系的形态发生了重要变化。同性恋关系能够挣脱占据主导地位的异性恋亲缘系统的束缚,地位平等且排他性的同性恋关系,对于伴侣双方都成为一种可能的选择,从而得以建立一种不同于传统家庭形态的关系模式。这一切的实现得益于现代大都会中基于共同性欲取向的社会网络,也进一步推动了同性恋人群自我意识和群体认同的建立(Adam, 1995)。同性恋伴侣关系的出现和发展,也发生在现代社会亲密关系发生转型的背景之下,突出表现在以缔结财产关系、繁衍后代为目的的传统婚姻关系,慢慢演变为以个人快乐或浪漫之爱为基础的、对更为纯粹关系的追求。现代同性恋伴侣关系,由于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的基础之上,也就成为吉登斯(Giddens, 1992)笔下“纯粹关系”的重要典范。
1.历史上同性关系的发生,无论是古希腊智者与少年的“师生”之间,还是《金瓶梅》和《红楼梦》中诸多描写“主仆”之间,都是存在于已有的社会关系之中;同时,具有同性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明显的社会地位的差异。
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于同性恋伴侣关系的经验研究,主要围绕三个主题进行:第一,针对有关同性恋者的刻板印象,致力呈现同性恋者同样能够维系和经营稳定的长期关系;第二,在认可存在同性恋长期关系的前提下,揭示同性恋伴侣关系中特定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和关系特征,以及这些特征对于关系稳定性和满足程度的影响;第三,将已婚或同居的异性恋伴侣关系与同性恋伴侣关系进行比较,试图理解性别角色、制度设置和普遍规范是如何对不同形式的伴侣关系产生影响的(Risman & Schwartz,1988)。当代学界对于同性恋伴侣的研究更加深入,比如,对同性恋者能否扮演家长角色等议题开展研究。研究表明,不论是男同性恋者还是女同性恋者,在对于孩子的监护、成为养父母和获得共同收养权这三方面的表现都是非常成功的,并不会造成孩子出现非传统性别行为或使孩子成为同性恋者的情况,因此,同性恋伴侣抚养孩子并不会威胁到异性恋规范的秩序(Bernstein & Renate,2001)。近期研究最为关注的就是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结婚的权利使亲密关系明确化,公众似乎能够接受“单配偶制”的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Gamson,2001)。如果说法律是一种潜在的有效工具,弱势群体能够通过法律寻求社会转变,那么,同性恋伴侣的核心诉求就是获得社会接受和认可,拥有合法的权力。
随着同性婚姻在一些国家成为现实,或者以其他形式对于同性恋伴侣关系予以法律承认,同性恋伴侣关系也开始被纳入家庭框架下进行考察。20世纪以来发生的巨大的社会经济变迁,特别是女性对于劳动力市场的参与、个人主义的兴起、福利国家的发展和新的生殖技术的革新,对于家庭生活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一方面,世界范围内占据主导地位的核心家庭在离婚率迅速上升的冲击下开始遭到质疑;另一方面,家庭模式正在发生着变迁并向多样化的方向不断迈进。丁克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和重组家庭等以与传统家庭完全不同的形象屡见不鲜(麦修尼斯,[2007] 2009)。在这波全球性的家庭多样化浪潮中,同性恋家庭的出现和发展最为引人注目,同时又不乏争议。按照正统社会学定义,家庭是通过血缘、姻缘或者养育关系联系并居住在一起的人们,这一定义也被官方和法律普遍采用。仔细推敲,关于家庭的定义包含了异性恋正统主义(heteronormative)的预设,即家庭是由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生理性别是男性的)丈夫和(生理性别是女性的)妻子,以及他们的孩子共同组成。正是基于这一预设,由于配偶双方均为同性,又得不到法律承认,同性恋家庭长期被排斥在正统家庭定义之外。近年来,西方主流的社会学教科书虽然能够与时俱进,将同性恋家庭纳入关于“家庭”的章节,但仍是作为“家庭的替代模式”进行介绍(吉登斯,[2001] 2003;麦修尼斯,[2007] 2009)。
围绕家庭的霸权性(hegemonic)定义,同性恋社群不仅从生活实践层面进行了挑战,而且在理论建构的层面做出了新的贡献。基于20世纪80年代旧金山同性恋社群共同抗击艾滋病的经历,韦斯顿(Weston, 1991)首先提出了“选择的家庭”(family of choice)的概念,与传统基于血缘的家庭(family of born)不同,它是建立在个人选择、友谊和承诺等超血缘的关系之上,由个体“创造”出的亲密关系。基于选择的家庭并不意味着脆弱的承诺和单薄的家庭责任感,而是引导着这两者在新的家庭形态循环中进行重组(Weeks, Heaphy & Donovan, 2001)。“酷儿”理论的出现,为研究同性恋伴侣和家庭关系提供了新研究范式。同性恋家庭也被纳入了“酷儿”家庭(queer family)的范畴,即“‘酷儿’家庭是由在性别、性行为和性身份认同方面与主流认定的规范不相符的人所组成的家庭;‘家庭’指的是一群个人彼此界定为家人,共同承诺对于彼此的情感和经济责任,无论他/她们是否住在一起,是否具有血缘关系,是否收养或者生育子女,是否得到了法律承认。”(Bernstein & Renate,2001:3)“酷儿”家庭的日常生活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一方面,它反思和批判同性恋伴侣关系向异性恋关系模式的模仿,主张建立包含诸多可能和选择,更加灵活、民主和创新的人际、家庭关系模式(Stacey & Davenport, 2002);另一方面,“酷儿”家庭形成的关系网络,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一种“家庭网络”的扩大,替代了传统的亲缘关系网络。“酷儿”家庭作为个人选择的结果,更多体现了行动者(agency)对于社会结构的能动性和独创性。
二、历史传统、性革命和婚外同性恋关系同性之爱在中国有着悠久而丰富的历史,中国社会传统上对同性恋的态度较为温和,且这种态度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使得同性恋关系在中国拥有一定的空间(张在舟,2001)。同性恋关系总是依附于异性恋婚姻的,男人在婚外的同性关系被看作是一种性放纵,只要不影响男性履行传宗接代的义务,一般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Louie, 2002),而且这种关系通常按照性别和社会地位的差异组织起来(Murray,2000;张在舟,2001)。从总体上讲,中国传统社会缺乏相对平等的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关系,尽管少数历史研究发现对这一认识存有挑战和修正(王振忠,2000; 列文,2010)。
成都的“同志”圈里过去流行“绞人”的说法。在四川话中,“绞”含有缠绕或结合之意,如果说一个“同志”正在“绞人”,那便意味着这个人想要和某人纠缠在一起,即一方想要与对方建立一段长期的情感关系。“绞人”这个词在本土语境中具有某种特定内涵,一般不会用来形容异性之间恋爱或婚姻等正式关系,而是用于概括那些受到社会质疑的情感联系,如婚外恋。成都的“同志”圈内惯用“绞人”一词来表述两人之间的“同志”关系,或多或少带有负面意义。可见,“同志”关系的最初意义,就是对正常的异性恋家庭的破坏(魏伟,2007)。
过去,“同志”关系只能以临时或不正式关系的状态存在,多数表现为婚外情或是性放纵。正如用“绞人”来描述“同志”关系所表明的那样,鉴于这段关系会给当事人双方带来的社会后果,早期的“同志”圈内并不鼓励追求长期稳定的情感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末,李银河(1998)对男同性恋的实证研究发现,在所有的“同志”关系中,具有感情基础的比例非常低,那些在社交和性方面积极活跃的男同性恋者更是如此。同时,“同志”关系也无法长久维系。虽然其研究提到“同志”关系持续时间从几个月到五年不等,但平均只有二到三年左右。最后,那些一小部分“同志”决定反抗传统婚姻和家庭观念,即使是身边的“同志”朋友都很少会给予支持和鼓励(Geyer,2003)。
“城市猎人”(网名)从来没有和其他男性发展过一段正式的感情,正如他的网名,他是一个在欲望都市中寻求性爱的猎手。“城市猎人”在成都蓬勃发展的房地产行业拥有一个高薪职位。当研究者在2005年秋天采访他的时候,他和妻子已经结婚三年并正准备迎接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早在上初中的时候,“城市猎人”就意识到同性对自己的吸引。工作后不久,他就在一家公共浴室里有了第一次同性性关系,此后便开始了频繁的“同志”性爱生活。与其他已经结婚的“同志”不同,“城市猎人”并没有抱怨是社会将他推入了异性恋婚姻,他反而认为与一个女人结婚就是他自己想要的。“城市猎人”对自己的妻子也曾感到愧疚,这种感觉日益强烈,以至于他一度想要去看心理医生。直到被一个在网上认识的年长的已婚“同志”“点醒”,他才找到了心灵的平静。
他告诉我不用去看医生。他可以解决我的问题。试试看这么想:为什么不把同性之爱当作是你自己的一种兴趣爱好?有些男人喜欢打麻将,有些男人喜欢去玩“小姐”,我们则是喜欢玩男人。不管一个男人多喜欢打麻将或是多么喜欢玩“小姐”,这些“爱好”都不该影响到他的婚姻和家庭。对我们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到处去玩,不过要知道这只是一个爱好,必须和我们的婚姻是分开的。
服用了这剂“处方”之后,在过去五年中,“城市猎人”在异性恋婚姻生活和秘密“同志”生活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潘绥铭(2004)指出,婚姻和性的分离是当代中国性革命的一个主要方面,它为人们提供了更多寻求婚外性关系和非常规性关系的自由。不过,这一观点并不一定能够促进独立的“同志”身份认同的确立,更不用说正式的“同志”关系了。婚姻和性的分离,事实上为中国的“同志”们同时享受制度内异性恋婚姻和婚外同性性关系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因此,许多中国的“同志”依然会选择异性恋婚姻。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同性恋和异性恋婚姻曾经是相互兼容的(Chou,2000)。同性恋往往与其他所有的婚外性关系一样,被看作是一种个人的性嗜好或者自我放纵。这些性关系多少会被人诟病,因为人们无法像在传统婚姻中那样合法生育后代(Dikotter, 1995)。如果继承家族血脉的责任得以完成,那么婚姻生活和婚外同性关系就能共存而不相矛盾。然而,异性恋婚姻与同性恋婚外关系能够共存,只可能发生在女人的需求遭到忽略的情况下。中国传统的男权社会,没有人真正关心女人的感受及其权利。“龙哥”的双重生活就是这一历史传统的现代版本。
拥有棕色肌肤和健壮身材的“龙哥”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以公众的眼光来看,他拥有一个成功男士所拥有的一切:一份当地电视台的好工作,一个盈利可观的自有公司,以及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而让“龙哥”变得更加成功的则是一段异性婚姻之外的关系,他与33岁的男友维系了5年的“同志”关系,当然,这一切必须躲开公众眼睛。“龙哥”讲述了如何经营着自己的家庭的。
我家庭中的三名成员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地方。我的妻子在东部沿海地区开办着自己的公司,儿子远在英国求学,而我则在成都生活。人们可能会觉得我们是一个破裂的家庭。他们不明白,其实我们都在努力实现自我。我认为我们是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
这种生活状态使“龙哥”拥有更多时间和男友在他家附近的公寓中相处。他们一起购买了这套房子,不过房子是登记在男友的名下。虽然“龙哥”和男友在“同志”圈内出双入对,但他们从来不会在他们居住的地方一起出现。“龙哥”说,“当两个人坠入爱河时,他们不需要手拉手或是勾肩搭背,还有很多方式能够表达彼此之间的爱。”“龙哥”没有把离婚作为一种选择。
在社会中生存,一个男人需要担负许多责任——作为丈夫的责任,儿子的责任,父亲的责任,我怎么能只承担一种责任而放弃其他的责任?况且,在我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已完全了解彼此的处境。
为了应对现实中的双重生活,龙哥不得不创造了一套自己的“欢乐家庭”、“公开亲密行为”和“男人的责任”的说辞,以此来为自己的选择进行解释和辩护。
中国传统社会中,同性恋关系大多发生于身处不同等级和权力的社会阶层之间。正如周华山(Chou,2000:30)所指出的那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中国的历史中,同性恋最为显著的特征不是对于同性恋的厌恶或是同性恋本身,而是阶级主义、性别主义和年龄主义,而这些也渗透并构建了“同志”关系和主流文化。”如果当代主流社会重新认可了包养“二奶”的行为,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同志”世界中,只要“同志”为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提供物质和精神的支持,即便他们在婚姻关系外维持另外一段关系,也不会遭到过度怀疑?“龙哥”是一位知名的媒体人,还拥有一家成功的公司,而比他年轻十多岁的男友则在一家小公司工作。虽然很难说他们的关系更多体现的是传统中国社会中权力差异的形态,还是现代西方平等主义的形态,但在“龙哥”和他的男友身上确实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差异。
在度过了五年异性恋婚姻与秘密“同志”关系彼此平衡的生活之后,最近“城市猎人”忽然丧失了这种游刃有余的平衡状态。
四月的一天,我在网上和一个“同志”聊天。我喝多了。摄像头开着,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彼此。我无缘无故地哭了,他问我为什么哭,我说我想爱上一个人,去谈一场真正的、深刻的恋爱。没有爱,我们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最近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开始疑惑,我以前做的是否正确。
上次我和一群朋友聊天,话题是关于在我们死的那一天我们问自己,我们这一辈子到底在做什么。我的回答是,我用尽整个一生让自己过得不开心。
按照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爱和性总是排在婚姻之后,“举案齐眉”是一种受到普遍推崇的婚姻关系模式。“五四”以来,这种婚姻关系不断遭到源自西方的浪漫情爱观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婚姻、爱和性三者的关系经历了更加剧烈的转变。1980年颁布施行的新《婚姻法》,让“无爱”成为了合法的离婚理由,爱将婚姻赶下了它原有的神圣地位,无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进入21世纪后,性取代爱成为新的决定婚姻质量的主导因素,无性婚姻变成了有问题的婚姻形态。另外,随着性意识的觉醒和性自主的崛起,女性与男性相比,在推动当代中国性革命的运动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潘绥铭,2004;Farrer,2002)。以牺牲女性性欲为代价的异性恋婚姻与同性恋并存的情况不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1。被双重生活折磨得筋疲力竭的“龙哥”就告诫新一代的“同志”不要选择结婚。
1.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与同性恋男人结婚的女性被称为“同妻”。近年来,在一些“同志”和女权组织的积极推动下,“同妻”现象开始浮出水面,她们的在婚姻中遭受漠视的性权利,以及在艾滋病传播中面临的潜在风险日渐引起社会的关注。
当周围的人向你施压要你结婚时,你可以问他们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异性恋男性不得不和一个“同志”每天一起吃饭、睡觉、生活,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城市猎人”最近遭遇的婚姻问题,也是社会期望的家庭内部的性、爱和婚姻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结果。他在访谈中告诉我,自己希望可以真正投入地爱一次。然而,从一开始就,“城市猎人”就把自己和其他“同志”的关系只是定位在匿名为性接触,没有真正地去付出感情,关心的都是“人家鸡鸡大不大,肌肉发达不发达”。他自己也知道,单纯对性的追逐是不可能建立持久关系的,所有持久关系都必须建立在生活的基础之上,觉得自己很难走出现有关系的模式。
在今天的中国,与异性结婚可能仍是许多“同志”的首选,是什么社会因素让“同志”做出这样的抉择?除了在以家庭为中心的文化中,中国“同志”要面对来自于家庭的传宗接代的压力(李银河,1998;Chou,2000;Geyer, 2003)之外,笔者认为,由新近发生的性革命和暗流涌动的中国“一夫多妻”的老旧传统的互动所创造的新社会环境是影响“同志”婚姻选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不过,依然存在一些对立的力量能够让“同志”不去选择异性婚姻。除了女性的性意识的觉醒,同性恋者可以选择重新规划他们情感生活的亲密关系,这已成为推动“同志”远离异性婚姻的决定性力量。
峰峰和女友已经同居9年了,他们同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均不到30岁,他们一起已经买了两套房子。然而,物质上的富足并没有给峰峰带来快乐的生活。这些年来,他一直背着女友在外与陌生男人发生性关系。峰峰一直吹嘘自己成功的双重生活,不过这种生活也对他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我从来不会透露自己的名字、手机号码和工作地址给和我在一起的“同志”。我在圈子里也没有朋友。大部分的一夜情都非常糟糕,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继续寻找……每次我退出系统都会把电脑里的所有东西删除掉,包括Windows里的备用文件。我的女友在这些年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我背着其他人看了《蓝宇》和《东宫西宫》1,不过当我的朋友和同事讨论这些电影的时候,我假装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我无法想象:如果大家知道了我的秘密之后会发生什么。我经常会做那样的噩梦。
1. 《蓝宇》(导演关锦鹏)和《东宫西宫》(导演张元)是两部著名的“同志”题材电影,在中国,两部电影都被禁播。不过,人们仍可以在网络或是黑市找到这两部电影。
大部分时间我都很正常,但是当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我做过一些疯狂的举动。(可以举一些例子吗?)有一天,外面的雨下得很大,我感到非常压抑,所以我就开车到处瞎逛,希望在马路上能找到一个男的。我什么都没找到,除了吓跑了一对在他们自己的车子里做爱的异性恋情侣。我甚至还凌晨两点开车去另一个城市见一个陌生网友。还有一次,我偷偷溜进一家“同志”桑拿浴室,里面一片漆黑。后来我才发现它关门了。
笔者和峰峰喝过好几次咖啡,他给笔者打电话总是隐藏他的来电号码。尽管喜欢分享自己的故事,不过峰峰不希望自己的访谈被录音。对于和陌生人发生关系感到厌烦的峰峰想要找一个男人发展一段稳定的感情。他告诉笔者,如果他找到了那个“对的人”,他会对他的女友“出柜”并且开始“同志”生活。然而,拥有女友的现状和他的“小心翼翼”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在“同志”圈里找到“真爱”的可能性。
不同于仍然在异性恋婚姻和完全的“同志”生活方式之间徘徊的峰峰,劲雄一直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一直都是和“同志”伴侣一起生活。他现在伴侣是Michael,在一起已经5年了。对于“同志”选择结婚,劲雄讲述了过去的十年间他所目睹的“同志”圈里发生的变化。
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步入婚姻是一件让人感到悲哀的事情。结婚在十年之前是绝大多数“同志”的唯一选择。然而,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同志”选择不结婚,而是和他们的男性伴侣保持关系。
这种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呢,是什么样的结构性基础使得排他性的“同志”关系得以发展,是什么社会因素加剧了峰峰这样的“同志”的痛苦和不幸,下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三、个人自主性和同性恋伴侣关系的结构性基础在一家小型私企工作的林涛生活低调,他和他目前的男友在一起已经十年了。他以自己失败的婚姻作为访谈的开场,这场婚姻并没有像他期望的那样改变他的同性恋倾向。
婚姻成为了我的负担。最终它变得越来越沉重,以至于我无法承受。看看我们的婚姻发生了什么,我和我的妻子总是在无休止地吵架,而我们都不愿向对方妥协。除了离婚,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告诉身边的朋友我们的婚姻无法继续是因为我们性格不合。我把所有的积蓄和家具都留给了她,我想要的只是自由。因为我没有告诉她我心底的秘密,这些年我一直怀有一点负罪感。
性别和性关系的重新组织导致了所谓“家庭危机”的出现和亲密生活的复杂转变(Giddens,1992;Altman, 2002)。林涛选择离婚的案例说明了在亲密关系中,婚姻的中心性已经慢慢下降了。他需要在个人自由的渴求与关系承诺的可能性之间找到一种新的平衡。
虽然林涛认为在公园或者其他飘场“钓人”解决性欲问题是可行的,但这仍然很麻烦。找到一个稳定的男友看起来似乎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出路。
首先你要去,但是容易遇到熟人,然后自己又觉得……现在我反想起来,在成都我一直没有出门,还是觉得自己的家在这里,你做这个事情,好像比较不保险。当然我也没有想到那个乐趣会有这么强烈。你经常到这个地方去,这种人我觉得经常都是处于单恋的状态,你经常都在猜他是不是,包括在那个飘市里也是。这样来回走、来回走,谁先说第一句话,看了后猜他是不是,他喜不喜欢我,我喜不喜欢他。接上头了以后,有没有合适的地方,能不能够做。我就觉得很麻烦,很浪费时间。我就觉得你应该找一个人在一起,就像夫妻一样,不就完了吗?
找一个“同志”共同生活,在20年前并非我们今天所想的那么具有革命性。就像林涛的故事所表明的,这只是基于想要“让所有事情变得容易些”这一简单的想法。对林涛和他的同辈而言,他们并没有很多男男相处的生活样板去效仿和追随,所以他们需要开展自我想象。这种想象中包含了一个质疑现状和一个寻找替代之法的机制。就这点来说,这套思维机制对于建立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尤为重要。
作为一种内在的自我憎恨(self-hatred),男同性恋者有把其他同性恋者客体化的倾向,只将对方看作是纯粹的肉体(Altman, 1993)。用“城市猎人”的话说就是,关心的都是“人家鸡鸡大不大,肌肉发达不发达”。但他后来也开始意识到,如果只是关心这些,那他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并维持一段有意义的关系。林涛是在一个“渔场”遇到他的男友,虽然他的男友并不符合林涛理想中想要寻找的男友的形象。
我的这个BF,从我的理想中看,绝对不是他这样的人。他比我矮,比我大5岁,长得可以,就是很一般吧,不是我想象,不是我心目中理想化的样子。
林涛起初对于其未来男友的“理想形象”也是基于对另一半的客体化过程,但是他明白他要越过这一阶段去寻找一段真正的关系。
发展一段“同志”关系,光靠幻想是远远不够的。虽然林涛的男友不是他的“理想型”,但是他拥有一些能够构筑起他们情感关系的其他品质。
在中国,“同志”要发展一段长期关系十分困难,特别是在十年之前。那时候,许多“同志”是和他们的父母共同生活的,所以就没有私人空间来发展“同志”关系。他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这点对我们来说非常有利,我们晚上见面后就去了他家。我告诉了他我的真实姓名和电话,第二天他来见我了。我们开始频繁外出。他自己制作手工艺品然后自己卖。那时我是一名导游,工作比较有弹性,所以我也有很多的空余时间。我们逐渐了解对方。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而且那时候我们都没有和自己的父母居住在一起。我就搬去和他住在了一起。我们之间对于未来没有什么承诺。就这样,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年。
随着经济发展和劳动力流动性的增大,中国的男女“同志”和异性恋者一样,对于自己的生活都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性。林涛和他男友这段稳定的“同志”关系就凸显了中国人民在经济改革后所获得的个体自主性的两项关键特征。第一是房屋的所有权。中国城市的一大特征就是住房紧缺,以前,国家只为已婚夫妻分配住房,没有自己的住房,也就没有了住房可以提供和保障的个人隐私,“同志”发展稳定关系时就受到了相当大的制约。房屋商品化后,“同志”可以获得自有住房实现对个人生活隐私的保护,成为当代中国“同志”发展同性关系的重要物质条件。第二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林涛和他的男友都很享受他们的工作所带给他们的更多的“独立”和“自由”,拥有一份自主性较大的工作让“同志”能够灵活应对工作对他们的私人生活带来的限制。
四、平等的“同志”伴侣和发展持久关系的新的可能性杰和他的男友志飞是成都“同志”圈里的一对模范“伉俪”——不仅因为他们在一起已经生活了8年,而且还因为他们在经济上不分彼此,一起买房供车。杰告诉笔者他对这段关系的期望:
我们刚好的时候,我们是满怀信心地走一辈子的,因为他们父母知道我们的事情,然后我们两个都是比较顾家的人,热爱家庭的人,大家一起走完,走完这辈子,还是多幸福的……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追求结果,毕竟没有看到过这种结果的东西,自己听说的也没有,但是自己还是想要去创造。
杰满怀热情谈论的这个“结果”,就是两个男人携手共度此生,并非基于传统或者血缘,这是两个男人自己达成的共识。毕竟是“不同寻常”和带有实验性的人生经历,朋友们担心他们“把什么东西都放在一起”。杰有时也有这样的顾虑,“毕竟没有看到过这种结果的东西”。然而,正如杰所说“自己还是想要去创造”,他的叙事强调了行动者的作用。在亲密关系领域自我创造的想法,是对新的归属感的一个强有力的肯定,也是坚信“同志”身份和“同志”生活方式合理性的关键要素。“同志”关系和“同志”家庭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因此,“同志”只能通过一种自我肯定的方式密切彼此的关系。基于这样的原因,杰和志飞共同买房买车的决定,也是为建立稳定亲密关系和争取社会认可做出的一个积极的姿态。虽然不少“同志”对杰的做法抱有怀疑的态度,但他们羡慕并向往这样一个“同志”关系的模式。
寻求接纳和挑战传统都能在肯定同性恋亲密关系的实践中找到(Lewin, 2001)。当笔者询问杰和他的男友是否考虑收养小孩,杰说:
当初还是有这个打算,想去领养一个。但是觉得领养来了以后,可能两个男的一起生活,怕对孩子有影响,我觉得还是放弃。我们可以参加青年志愿者,捐钱啊,领养孩子可能还是不现实。两个男的,从小领养一个,又不是很会带,你拿给父母带的话,也不是很合适向父母提出。大家觉得多参加社会的公益活动更好一些。(参加什么样的社会公益活动?)当初我们俩都填表到网上,填了个四川的青年志愿者,后来没有通知我们搞过什么活动。最起码我们自己,比较环保。
生育作为组织家庭的中心原则,已经越来越多地遭到异性和同性家庭的日常生活实践的挑战。杰的回答特别引起笔者兴趣的,不仅是他否定了养育后代是家庭核心功能的传统看法,而且试图将个人关系的基础建立在对于公共利益的关注之上。
随着年岁的增长,对杰和他的同龄人而言,已经开始面对将来养老的问题。在访谈的尾声,笔者提出:“在我们的访谈中,是否有什么重要问题,或者对于你个人感触很深的事情遗漏了”,杰这样回答:
我觉得感受比较强烈的是自己老了以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自己感觉有时还要想,因为毕竟我36岁了,特别是我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想到这个问题,都有些后怕的感觉……我们在一起玩耍的朋友都是不结婚的,我们经常开玩笑,说以后老了大家就在一起生活,经常开这种玩笑。有时我想也对,当时我住医院时,我们朋友对我太好了。他们如果不上班,都到医院来守我,陪我聊天,每天都有几人来守,给我送中午饭,我特别感动,这帮朋友真的是一辈子的朋友。
通过研究异性恋家庭之外的“另类”家庭,学者们充分讨论了“选择的家庭”的出现及其意义。同性恋家庭的组织和结构,与传统的建立在谱系、血缘和婚姻基础上的关系相比较,具有更宽泛的意义,它包括超越血缘联系,基于友谊和承诺的类似亲缘的关系网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同志”家庭不是“血缘的家庭”,而是“选择的家庭”(Weston, 1991; Nardi, 1999)。虽然把朋友视为家庭成员可能是一个相当西化的观念,但也可以在杰关于朋友的叙事中找到。通过满足社交、情感和物质的需要,“同志”朋友圈子发挥了替代家庭的功能。当杰说到年老的时候和朋友们一起过的想法,这就不能单单理解为一个玩笑,它表明,在对于亲属关系创造性的想象中,血缘不再被认为是唯一标准。
大力是一家IT公司的经理。他和他的现任男友已经交往了5年,按照他的话说,男友既是他朋友,也是兄弟,更是爱人。他们的年龄、教育背景、职业发展甚至外貌都极为相近。大力说在两人第一次约会时,就商定了两项“基本相处原则”,作为两人建立长久的爱侣关系的基础。
一开始,我和我男友的关系就不像一对夫妻。这主要基于两个原因,首先我们两个都是男性而且我们喜欢同性。我们没有一个男男相处的模本可供学习和借鉴。我真心认为我们应该给我们这种关系一个新的名称,而这个名称也可以展现我们是如何相处和经营这种关系的。即使我可以照顾你支持你,我依然希望你像一个男人,做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当然,对我也是这样的。
通过大力对他所追求的“同志”伴侣相处原则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两个要点。第一,对于描述非主流的亲密关系模式,当前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的语言是十分匮乏的(威克斯,[2000]2002)。大力对现有描述婚姻和家庭的语言表述不是很满意,因为这些词汇不能表达出他所要追求的男男关系的意义。为了避免那些人们普遍使用的饱含老套性别角色意味的词汇,大力希望能够创造出新的语言来表述他目前的这种亲密关系。第二,在大力的这段“同志”关系中,他和他的男友是极为平等的。而传统的同性恋关系与现代同性恋关系的一个本质区别,就是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否平等(Murray, 2000; Adam, 1985)。平等的“同志”伴侣关系意味着关系双方不仅在社会地位上基本相同,而且在关系内部也是尽量平等的。比如大力和他的男友,他们的年龄、社会声望、性别角色表现和物质基础都十分相仿;同时,大力摒弃传统的“男性”和“女性”的角色分工,转而强调关系双方都展现阳刚的男子气的相处模式,这种模式在成都的中产阶级和精英“同志”中也越来越典型。笔者在研究中接触到多数“同志”伴侣,包括本文中的Michael和劲雄、杰和志飞,甚至包括年龄差异较为悬殊的龙哥及其男友,在外表上都富于男子气概,都根据各自职业情况和作息时间安排日常家庭生活。
大力的第二条“相处原则”,则更有争议,即使是在“同志”圈内。
第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肉体的忠诚不能带来情感的从一而终,而情感的忠诚也不一定需要肉体的忠诚。提出这两点准则,我并不是为纵欲找借口,我只是表达了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我男友的想法可能和我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他的态度表明了他有足够的能力、智慧和成熟度来理解这些想法。
他进一步对这条原则进行了阐发:
因为几件事情让我觉得不能把性和感情合为一体,这是出于实事求是。首先,我不可能只对你一个人产生性欲,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就不可能再对你产生性欲了,因为我有初恋的那个男朋友。可是客观的实际情况是,我个人——我不管别人怎么样,我只要对于性感的男人,我对他都会产生性欲;其次,我作为一个人,我应该比较自由地去生活。我应该有我个人选择的自由,那么我选择的自由是我不压抑我的性,我不压抑自己性的感觉,而选择性的多样性,那么注定了性肯定就不是专一的。但同时,我也需要跟一个人长期地生活在一起,那么我需要的是情感的东西,因为我可能只会对这个人产生强烈的情感。我在对一个人产生情感的同时,还有精力去和另外一个人产生同样强烈的情感关系,这是我不能做到的。对于情感的选择是唯一的,我发现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我不可能莫名其妙地对一个人产生感情,而且是长期的感情,一定是长期的生活和双方的吸引,才会产生这样子。它比性要来得更不容易些。性这个东西,如果你非要把它做得很崇高,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必须把这点跟我爱的人讲清楚。
大力的第二条“相处原则”涉及亲密关系中性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在当今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异性恋一夫一妻制的关系伦理中,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由于同性关系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从另外的角度,也就没有一纸婚约对于关系双方的行为约束,这就导致了“同志”关系中的性存在更多可能的开放性。
李银河的研究发现,男同性恋者相较异性恋者更能接受单配偶制以外的其他形态的亲密关系。她和其他一些学者将他们采取的这种非传统关系模式,归因于同性恋的一对一关系缺乏制度上的支持。男同性恋者的这种对性自由的追逐,也和整个社会对于男性气质的建构有关。在艾滋病泛滥之前的美国城市,一对一的伴侣模式并非男同性恋群体中的关系定式,强调性自由地与多人发生关系更为常见。这不是说滥交是同性恋者的本质,利维(Levine, 1998)认为,这是植根于美国社会对于男性气质的定义,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崇尚性的征服。不过,李银河还指出,“同志”所追求的“纯粹的快乐”也体现了对异性恋中制度化的一夫一妻制中的不足部分的反思。如吉登斯(Giddens,1992)所言,现代社会亲密关系的转变允许“纯粹关系”的出现。这也是和“可塑之性”的发展有关,“可塑之性”将人从繁衍后代的需求中解放了出来,更加强调个体的愉悦。屹立在个体化和去传统化进程的前端的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被看作是追求纯粹关系和“可塑之性”的“先锋”。
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同志”都必须处理情感承诺和性自由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这是所有“同志”伴侣都要应对的重要挑战。已经和男友共同生活十年,林涛并不认为这有多么了不起。在他看来,关系的时间长短和关系的质量高低没有必然联系。关于“419”1,即与男友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的问题,林涛并不讳言。
1. “419”在中国“同志”圈里就是一夜情的意思。“419”的英文four-one-nine和“一夜情”的英文for one night正好谐音。
我自己对性的态度,一直比较开放。我曾经想过,如果他有“419”的话,我觉得无所谓。我能把握它,情是情,爱是爱。上帝让你成天缩头缩尾的,肯定给了你不同于常人的愉快,你还是应该能享受就享受。我是上网以后才有这样的事情,不算很频繁。我有个感觉,这种好像特别怕老似的,我到这个份上,再过几年,我可能就玩不动了。现在出来,可能是什么——加强自己自信心的方式?心里的虚荣心有一定的满足。
虽然他声称“如果他知道我‘419’的话,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我知道他的话,我应该觉得无所谓”,但事实上他也给笔者讲了因为BF在外找人,双方大动干戈的故事。最后的解决方法就是,“我没看见的就是没有——“同志”要从一而终,在性方面,真的绝对忠实,我看不见得。只要大家的心在一起,我把你当成亲人,有那种亲情的概念。”
在笔者的访谈中,大多数拥有长期伴侣关系的“同志”认为,想要获得完完全全的一对一的情感关系是不可能的。对劲雄来说,放弃对于伴侣在性方面的排他性占有,也许是维持一段长期伴侣关系必要的妥协。
我曾天真地想要建立完全一对一的关系。但和四、五个男友分手后,你就会意识到,这并不利于维系一段关系。你从中吸取教训,并调整自己去适应它。
但是,妥协有时未必能够换来理想的结果。杰正在经历的“感情危机”,也是和志飞在外面“偷腥”有关。
对于“419”,当初我也不能理解,到后来你偶尔出去一下,也无所谓,但是人不能无限地去超越这种底线。我觉得爱情,即使是同性,也需要忠诚,太过分了就不行。我不能接受的一点,就是这个……在他手机上发现很多东西,我就问他,他也承认了,和谁在一起,去哪里开了房。我还发现他带另外一个人到我们新家去,当时我心里面就特别不能接受……你找“419”可以,但是不能容忍带回家。
在笔者访谈杰的时候,他和男友已经两个月没有见面了。两人一直在赌气,有时就发短信息。杰回自己父母家住,而志飞住在两人共同买的房子里。
在吉登斯关于“纯粹关系”的经典论述中,这种关系并不是受到某种外在的正式力量(比如婚姻)的驱动,而是完全建立在关系本身和追求两情相悦的基础上。也正是由于这样的特点,纯粹关系未必遵守一对一的模式,也充满更多的变数。笔者在成都了解到的“同志”伴侣关系,展现出了纯粹关系的这些特征,同时也承受着随之带来的新的压力。纯粹关系和伴侣之间的忠诚并不排斥,但这种忠诚并不受制于正式制度,而是取决于关系双方对于忠诚的具体界定,正如林涛和杰讲述的那样。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如何相处,包括忠诚的定义和边界,应当是关系双方协商的结果。从这一点上看,林涛和杰的伴侣关系中是缺失的,从而可能给他们带来危机——无论是杰现在的全面爆发,还是林涛那里的暗流涌动。在经历了一系列“同志”伴侣关系之后,劲雄谈到了“妥协”,却是他和Michael双方协商,并且能够达成一致的结果。大力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就更加积极,在关系建立之初,双方约定愿意给予对方更多的性自由,只要彼此能保持情感上的忠诚。这样的约定似乎并没有影响关系。
威克斯([2000]2002)在针对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的关系模式的分析中指出,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有意识地将他们的关系模式区别于传统异性恋的模式,特别是异性恋模式下扮演重要角色的关系双方的权力不平等。大力的“基本相处原则”就清楚展现了“同志”的一个信条,即在两人关系中,通过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多的自由,可以摆脱传统关系中存在的许多束缚。大力提到的关于其他一些亲密关系形式的语言表述是十分匮乏的,这一点与威克斯的观点不谋而合,这决不是一个巧合。有关家庭关系的语言已经深深渗透到我们的文化中且避无可避,也许我们并不需要像大力提议的那样去重新创造一个新词汇。下文的案例将会向我们展示,传统家庭关系词汇也同样适用于描述这些新型的情感模式。
五、寻求社会承认:家庭、朋友、邻里和工作场所目前,中国法律还不认可“同志”伴侣关系的合法地位。制度层面支持的缺失,使“同志”发展或维系一段情感关系变得尤为艰难。当问及“同志”家庭和异性恋家庭有什么区别时,林涛是这么回答的:
一样。唯一的不同是你不能够明目张胆,在外面不能勾肩搭背——其实相处都是一样,但我觉得比异性恋夫妻的包容性还要大。起码异性恋夫妻社会环境允许你们吵架怎么样怎么样,人家都是可以理解的——这种的(关系),你吵架了你去找谁说?只有你们自己去消化,你们自己去协调。
由于缺乏制度层面的承认和保障,社会层面给予非正式的认可,对于经营一段持久稳定的“同志”伴侣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获得来自“同志”血缘家庭的某种程度或者形式的认可。
在中国社会,“同志”如何运用策略让“同志”获得家庭的认可?周华山给出了一个可称为“回家”的方法,即“进入家庭、让父母理解“同志”关系,通常是绕过同性恋或者“同志”的概念。一般的做法是要让“同志”和家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之后再将自己的另一半以好友的身份带入自己的家庭中。“同志”可以运用一些世俗的方法加深彼此间的感情。“同志”还可以使用类似亲属的关系,比如干姐姐、干弟弟这种方式,将另一半融入自己的家庭。”(Chou,2000:263)
在他看来,华人世界中的“同志”“出柜”并非是将表达性的欲望与社会生活隔离,也不是直面公众,而是回归家庭。老赖就职于成都当地政府机关,他已经离婚了并有一个16岁的儿子。一次偶然的公共浴室之行,让他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之后他开始沉迷其中,直到遇见现在的男友小刘。小刘在成都附近的一个城市当兵,放假便回到成都,住在老赖家。在过去的三年中,小刘作为老赖的“好朋友”,已经成为了老赖的大家庭的成员之一。
我的儿子管他叫刘叔叔。刘叔叔是我一个好朋友。我家里的所有人都很喜欢他。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表现得非常好,他在家时会把所有的家务做完。他的妈妈也来过我家,还和我母亲见过面。两位老母亲在一起相处的很融洽。
通过日常生活的朝夕相处,小刘成功地加深了他和男友家庭间的良好关系。
大力和他的男友都还没有向家里“出柜”。不过大力表示,双方的家庭已经被他们儿子深深的兄弟关系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他说:
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都认识,关系还是可以的。因为我们长得还是比较像,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都觉得我们是两兄弟,比亲兄弟还要像。我们的同事都觉得我们是两兄弟,和亲兄弟一样。以前我们住在一起,经常在我的房子里出入的时候,那些保安都认为我们是两兄弟。我父母过来,他们都说你的两个儿子长得好像啊,是双胞胎吗?我妈说不是啊,然后我妈意识到那是我的干儿子。我父母也很喜欢他,把他当作干儿子一样。父母对于我们俩的关系可能没有意识,只是觉得我们是好兄弟和好朋友。我们经常把双方的父母开车带着一起出去玩,都觉得是好兄弟和好朋友。
大力使用类似亲属的方式,将男友融入自己家庭的日常生活,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随着中国社会对于同性恋认知的加深,这些“同志”的家庭是否对他们的关系产生过怀疑呢?一次,老赖带着全家在天堂酒廊看易装表演,那次之后,老赖知道了要如何让事情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我所有的兄弟姐妹都知道我的事,除了一个姐姐。她是一个非常保守的人,除了她自己的世界,她对其他所知甚少。其他人都知道我的情况,只是没有人提这件事情。因为我的经济状况比较不错,所以我是家里的核心人物。我是家里所有活动的组织者,所以我猜测他们是对我的事情保持沉默。现在人是很开放的,通过网络他们也在学习接受这个情况。
在大力家里,没有什么比沉默能更好地面对家长的怀疑了。
我们的父母没有看出我和我男友之间有超出兄弟和朋友之外的情感关系,虽然我的父母有段时期曾经对我们的关系起疑,他们甚至还去找过医生。因为我没有在他们面前“出柜”,他们更愿意选择回避这些怀疑。
以老赖和大力的故事为例,在笔者的研究中,“同志”家庭对于现存“同志”关系的回应基本可以概括为“沉默承认”。就像马纳兰桑(Manalansan, 2003)准确把握了在其他社会中类似情况下沉默背后所包含的意义,菲律宾的同性恋者也不需要向家人“出柜”,因为家里人不需要被告知就已经知道了真相。既不是否定其关系,也不是全盘接受,事实上沉默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话语的力量,挑明真相似乎已经显得多余。
除了各自的家庭,“同志”伴侣还通过其他渠道不断地寻求着社会合法性和情感支持。一个能够给予支持和鼓励的朋友圈是“同志”伴侣的又一个主要选择(Weston,1991;Nardi, 1999)。林涛就带着他的男友参加朋友的聚会。
他的朋友比较少,自由职业者嘛,没有同事什么的,生意圈里只是生意上的朋友。因为我以前的朋友比较多,男女都有,我会把他带到我的圈子里面。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过怀疑。我的朋友有两种,一种是从小就认识,人家不会想这么多,比较了解,我把朋友带过来,他们不会想这么多。现在在单位上认识的朋友,是和我的私生活是分开的,他们也不到我家里来,只是上班——我不让他们走进我的私生活,我也不过多地去关注他们的生活。
在朋友圈内,大力和男友的关系是被认可和尊重的:
我们的朋友中,有一些是“同志”有一些不是,不过他们都认可我们的关系。那些不是“同志”的朋友,不管男生女生,都视我们为好友。他们尊重我们的选择,我们甚至可以和他们开玩笑。
朋友圈的存在,填补了社会认可和家庭支持方面的缺失(Risman & Schwartz,1988)。
对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同志”伴侣来说,邻里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们的研究发现,“同志”伴侣并不一定需要向邻居隐瞒他们的关系。劲雄和Michael是在当地“同志”防艾组织做志愿者的时候认识并坠入爱河的。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5年,并不害怕在公开场合以伴侣的身份出现。劲雄经常邀请他们的“同志”朋友和非“同志”朋友来他们地方虽小但却十分温馨的公寓吃晚饭。有一天晚上,笔者第一次受邀去他们家里参加晚餐聚会,在小区的大门口被一位老太太拦下了。她和一对夫妻坐在一起,与其他老人一同聊天,并且观察着大门口来来往往的人们。这种典型的“邻里注视”可以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看到。这种来自邻居的注视可以追溯到“单位制”,它起到了对每个居民的生活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作用。当笔者告诉这位老太太要去哪儿后,她说他们出去了,所以笔者就在门口等着。劲雄和Michael回来了,并向那群“看守老太”们打招呼。劲雄说,这些年都有男友和自己住在一起。他们一直出双入对,所以邻居和这些“看守老太”们都早已习以为常。Michael还开玩笑说,像劲雄这样一个叫床声很响的人,住在周围的人谁会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呢?
在亚洲国家,人们对同性恋的负面态度主要来自于偏见和愚昧(Lunsing, 1999)。一旦这些人在生活中了解了同性恋者,他们的这种态度就很容易消除。虽然如此,笔者对于一些“同志”与他们的邻居拥有如此亲密的关系仍旧觉得诧异。杰和志飞同居的公寓是他们“同志”朋友的聚集地,其中的一些朋友还比较“招摇”。但他们的邻居并不介意。下面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对伴侣和他们的一个邻居之间。
我们这些邻居多半都晓得,我觉得还是多好的,最起码我没有听到他们议论我们。起码朋友来这里耍啊,他们也没有追问,用什么异样的眼光来看我们。当初我们这个BF还为我们邻居的一个娃娃找了一个很好的工作,他好感谢我们的。帮他在外资企业找了个很好的工作,到现在我们关系都很好,经常有事情都还要打电话。当初我们喂的狗生病了,我们上班很忙,他来帮我们喂狗,我们很信任他们,把家里的钥匙放一把在他们那里,就是我们院里的。这家人很好的,他们百分之百知道我们两人的关系,因为我们院子里的感觉都知道,每天进门的时候都是一些居民老妞在那里耍,摆龙门阵,每天都是这么多男人进进出出的,有的都还是走路稍微有点感觉的——你再好的圈子里总有一两个这样的人。
听了杰的故事之后,我们不难发现,也许“同志”关系在生活中所拥有的空间比人们想象中的要大。
与一般认为工作场所属于公共领域范畴,它应该与私人领域完全分离的预设不同,工作环境中已经制度化的异性恋正统性也会给“同志”的私生活造成影响。作为一名保险公司的销售代表,劲雄觉得自己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掌控得很好,因为他的老板关心的仅仅是销售业绩。他并没有向自己的同事“出柜”的想法,不过他阐述了在他身处的环境中什么是“出柜”。
我不会仅仅为了让人知道而告诉别人我是“同志”。不过,比如有一次,公司奖励我去海南旅游,每个人都可以带自己的伴侣一起去,我就问Michael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当我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并不是说他的存在将会对我的工作造成影响。我并不介意Michael参加我公司里的活动。之前他参加过,不过同事们并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我不会到处去宣扬说我们是一对“同志”,也永远不会这么做。
在Michael工作的医院,劲雄也不是一个陌生人。Michael现在还是一位住院医师,所以需要在医院值夜班。于是劲雄便经常做一些宵夜带去医院给Michael。有时这对情侣就在Michael的办公室待着。
当被问及医院里是否有人问过他与Michael的事情,劲雄耸了耸肩说:
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觉得需要过问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其中有很多的原因。一些人是知道的,但他们不问;有些人还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出柜”这个词在中国语境中是需要讨论的。虽然劲雄和Michael并不认为他们已经“出柜”了,但通过在工作场合以伴侣身份出现,他们都有意识地为他们的“同志”关系争取公共空间。对他们而言,“出柜”不是一个简单的“出”或“不出”的选择题,而是一个应对身份污名化的过程(Badgett, 2001)。有两个因素造就了目前中国“同志”使用这种策略的现状:第一,生活在一个历史文化传统没有对于异性恋与同性恋二元区分的社会(Chou,2000),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到存在于他们眼前的同性恋关系;第二,目前中国企业是与资本主义的竞争形态紧密相连的,他们更看重经济效益,对于其员工的个人生活主要采取不干涉的态度。“不问,不说,过自己的生活”的策略,对于那些为自己的情感关系寻求公众空间的“同志”而言,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六、结论现代同性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对于情感和性的同等强调。许多研究已经不断显示,男女同性恋和与异性恋男女一样,都是以追求稳定情感关系为目标的。与李银河描绘的20年前的情况不同,长期且稳定的伴侣关系,不仅是笔者这些年在成都甚至中国各地遇见的大部分“同志”所渴望的生活,同时,也是“同志”社群内部越来越普遍和常见的情况。本文的“同志”的案例表明,中国社会中的同性之间的亲密关系正在转型,展现了同性恋关系正在挣脱占据主导地位的异性恋亲属体系,并且,同性伴侣关系对于双方而言,都开始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家庭模式。“同志”关系和“同志”家庭虽然还不能得到来自国家和社会的承认,但是访谈对象在亲密关系领域进行了自我创造的表达和实践,积极争取社会认可的各种努力,是对新的归属感的一个强有力的肯定,也是坚信“同志”身份和“同志”生活方式合理性的关键要素。
李银河这些年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努力,正是希望国家在制度上对于已经发生在草根层面的“同志”日常生活实践予以承认。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这一努力在目前更多的只是具有象征意义,旨在提升社会对于“同志”生活境况的意识和认知。即便在“同志”社区内部,关于同性婚姻,也存在不同的声音(魏伟,2010;童戈,2005)。“同志”是否选择结婚与“同志”是否拥有结婚的权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没有婚姻的保障使同性恋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并可能严重伤害他们的利益。法律是一种潜在的有效工具,“同志”群体期望通过法律寻求自身权利的实现,甚至推动社会的转变。目前,中国对同性恋群体的态度主要受到社会习俗影响,比如儒家思想将“孝”奉为做人第一要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排斥(Chou,2000)。但是,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和西方社会一样,社会经济的剧烈变迁,大都市中的不少异性恋夫妻也开始选择丁克家庭的模式,异性恋家庭和生育之间不再具有必然的联系。有趣的是,不少同性恋家庭,尽管面临诸多来自法律上的限制,却通过巧妙利用现行法律,尤其是充分利用新的生殖技术,实现了生养子女的愿望。根据美国2010年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22%的同性伴侣家庭抚育了年龄不超过18岁的孩子1。即便在中国,虽然是一个少数的状况,笔者也了解到一些“同志”伴侣通过收养和代孕的方法养育了孩子2。当前在生育问题上,将异性恋伴侣和同性恋伴侣两相对比,似乎扮演更加重要角色的不再是人的生物属性,而是其他诸如社会经济和法律政策的因素。
1.参见: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威廉姆斯研究所关于美国2010年人口普查中同性恋伴侣家庭的研究结果,http://williamsinstitute.law.ucla.edu/
2.前文提到的成都同性伴侣李伦佐和鞠佳仲,不仅共同生活了20多年,而且还将收养的儿子养育成人并娶妻生子,参见:《鲁豫有约》对两人及其养子的专访节目“亲密爱人”。
如果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同性恋伴侣关系和家庭生活实践,挑战了生物基因在决定家庭和亲属关系中的特权地位,创造了另类的亲属制度和完全不同的家庭类别。他们选择的家庭基于友情、爱慕、个人选择和名目繁多的性、社会或经济关系。这类家庭提供了传统亲属关系的补偿或者代替方案,使得家庭成为一个扩散的稳固的单元。这样的理念,也许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角度,实在是过于陌生和激进。但需要指出的是,同性恋家庭的构成基于个体自愿的联合,既是一种创造性的改变,更是对于社会变迁的独特回应。再看当下中国,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导致的人际关系日益疏离,缺失信任和关爱;另一方面制度和政策对普通民众的生计保障不够,让越来越多的人感慨“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中国“同志”探索新的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实践,或许能够为应对社会变迁之下的诸多结构性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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