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 Kin-man,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Center for Civil Society Studies,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权力具备关系性本质(Etzioni,1972:18),权力研究绝对不能不谈权力的对象——无权者(the powerless)。然而,自韦伯以来,权力研究的基础几乎都是权力持有者(基恩,2006:7),要么忽视无权者,要么将其视为城市政治中一种消极的力量或弱者。本研究将权力置于社会过程中,以一个香港社会运动的民族志来回答以往权力研究很少提及的问题:被视为无权者的普通老百姓是否有权力,如何有权力,与既有权力拥有者有什么关系。
权力是一个争议性概念(路克斯,2006),具有复杂和模棱两可的特征。本文把所有个体或群体支配、控制或影响他人行动的能力都界定为权力,这个界定受“文化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culture)(Nash,2000)影响,不是单一指向政治权力,也不必然含有或排除强制性,而是一种广义的权力,包括力量、意愿和能量和行动,是行动者内在特性和外显行动的综合。这一定义承认国家机器在特定情况下有使用暴力的合法性,但基本将暴力(武力)排除在外,隐含着从行动力(即最纯粹的power to)到影响力和控制力(power over),再到权威这样一个渐渐增强的序列。在暴力之外,只能够形成行动的权力是最弱的,通过行动造成影响的权力稍强,通过行动能够支配1(但控制不了)的权力更强,能够控制他人行动的权力最强大。权力的控制又分两种,一种是以暴力或武力控制,另一种是靠权威或“第三面向(dimension)的权力”2(路克斯,2006)控制。权力的最高境界是权威,其首要基础是合法性(高丙中,2000),“合法性是把权力进一步转化为权威之过程的关键性因素”(奥罗姆,2006:3)。
一、作为社会过程的权力早在1966年,人类学家就认为政治是一个动态的现象或过程,“研究政治,就是研究那些涉及决定和实施公共目标的过程,以及关心这些目标的群体成员所采取的获得与使用权力的不同过程。”(Swartz, et al., 1966:7)当然,政治人类学只关心具有公共意义的过程,主要研究对权力的竞争组成和持有权力的群体实施群体目标的途径(Lewellen,2003:85)。
特纳(2006:206)提出“过程论”(processualism)范式,将社会视为某种程度上具备系统性特质的过程,是交融与结构的辩证统一,存在“分化—阈限(liminality)—再整合”的过程,是结构与反结构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他看来,社会戏剧(social drama)是社会中固有冲突的一种结果,是张力激增的公共事件,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规范支配的常规社会关系的破裂;危机是处于社会过程中更稳定或更不稳定阶段之间的一个阈限;控制危机的蔓延所采取的补救行为;要么就是社会群体的重新整合,要么就是对分裂进行社会性承认并使其合法化(特纳,2007:29-34)。这一理论把仪式和冲突放在运动的社会过程中考察,具有强烈的过程性和动态性。
过程的视角为思考权力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社会权力可以分析性地被看做既是有组织社会行动的一个结果,也是它的一个原因,尽管现实中这两个过程同时发生。” (Olsen,1972:2)因此,“权力并不是社会行动者所拥有的一件‘事物’,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发生在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 (Olsen,1972:3)巴特(2005:序言)在考察斯瓦特巴坦人政治结构的形成过程后,提出“生成性的”(generative)分析框架关注建立政治势力和地位的过程。他关注各种行动者如何努力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并通过这些地位提高自己的影响力,维护自身的安全和实现对别人的统治,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冲突和政治活动。他强调,人们通过一系列选择在政治结构中找到位置,很多的选择都是暂时或可以更改的,而这一选择上的自由从根本上改变了各种政治机构运行的方式。
结合“过程论”与“生成性的”两个分析框架,本研究提出“权力是生成性的”这一新的理论观点,即权力获得是一个不断的生成(generate)过程。这一观点从既有权力的角度,谈论的是权力如何才能更有效行使,以及如何才能在民众,尤其是新兴的权力机构或组织中获得权威。从无权者的角度,这一观点涉及无权者如何才能赢得对既有权力持有者的影响和通过何种方法有效使有权者接受这种影响。
二、权力的生成:概念界定本研究从无权者的视角谈论权力的生成,涉及无权者、无权者之权力和权力的生成等重要概念。
利普斯基(Lipsky,1968)在对纽约城房客抗租行动的分析中较明确地提出了“无权者”(the powerless)概念,将因为地位、数量和凝聚力等因素而相对缺乏或没有足够传统政治资源的群体(relatively powerless groups)定义为无权者。因为无权,他们就只能诉诸街头行动争取自己的目标。此后,无权者概念多用于社会运动和公民社会研究(Heineman,1972;Havel and Keane, 1985)。31978年,哈威尔用“无权者的权力”概念形容以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人为代表的“持异议者”(dissidents)对社会所能够产生的影响,他审视的是无权者的“潜力”——一种能够潜在影响社会变迁的力量。从无数的个人经验中,他明白了“在《七七宪章》上签字这个简单事实,就足以在陌生人中间直接创造了更深刻和更公开的关系,使人们体验到强烈而真诚的休戚与共的感觉”。4吕大乐(1991:33)也曾论及这一概念:“在特定的时空与政治环境里,居民所组织的行动却表现为一种‘无权者之权力’——他们的行动本身并非为达到某个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但在封闭的环境里,争取利益的诉求往往会成为建制以外的抗争活动,并因此而塑造出某种政治质素。”
面对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基础的行政决策,老百姓始终都是无权者。本研究将香港市区重建领域内的无权者定义为“受政府重建政策影响的区域中包括组织和居民在内的个体”。根据传统权力观,一旦权力系统形成决议,受影响人群应该无条件接受权力系统的安排。因此,不管受影响的个体能够获得或拥有的资源如何,都可被视为无权者。当然,其中也有些无权者具备强大的行动能力,如H15项目涉及的香港著名地产集团——合和集团,就能够通过法律诉讼解除重建政策对自己业权的影响。如果该集团不采取行动,也只能被视为无权者。而利普斯基(Lipsky,1968)定义的“绝对无权者”则是“即使拥有外界助力也没有行动能力的无权者”,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是那些原本无权但具备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的无权者,即所谓的“相对无权者”,一旦拥有外界助力就能够通过能动性实践生成权力,后者将是本研究描述的主要对象。
“无权者之权力”可以定义为,在既有权力体系中,无权者能够合情合理合法地要求或者影响、迫使当权者让步、协商、妥协或改变的能力。这一概念本身具有内在的悖论:前后两个“权”都是指影响、控制和支配他人行动的能力,但又有细微的不同。“无权者”中的“权”是统治者根据其法定角色和地位所持有并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力,即韦伯所定义的权力,是一种“加诸……之上的权力”(power over)。后一个“权力”更多来自于哲学意义上的普遍自然权利(如“天赋人权”)转化而成的“从事……的权力”(power to),是不一定得到明确保护的权力。
“无权者之权力的生成”可以定义为无权者采取行动而使权力结构发生变化的一个社会过程。面对权力系统已经确定的政策,本应无条件接受的无权者通过自我教育、学习、外在资源和智力支持网络,逐渐了解这些决定背后隐藏的政治利益和自我权益,形成“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即把客观不公转化为主观不满(McAdam,1982),从而以策略性的方式组织受影响群体,动员社会资源,采取合法的非暴力抗争不断增强参与公共决策的能力,最后在与当权者的沟通过程中掌握一定的主动,获得社会舆论和大众的认可。这种权力的生成能够迫使当权者承认无权者在具体决策中的相对优势,在决策中吸收无权者的解决方案,改变、妥协和让步,甚至放弃已有决策。
三、街道、居民与运动本研究以香港利东街居民反拆迁运动为例展示权力的生长过程,有关资料是笔者2006-2010年通过在香港的田野调查获得。
利东街地处香港岛中心地带的湾仔旧区,位于皇后大道东和庄士敦道之间首次填海所得的地块上,长150米、宽9米,略有弯曲。第一代的唐楼大多三层高,大约在1911-1920年建成(郑宝鸿,2000)。楼宇高9米、宽9米,设计重于采光和通风功能。20世纪50年代后期,利东街经历过一次自上而下的重建和规划,由几个私人发展商建成六层高、天台相连的唐楼,成为当年湾仔最高、最新式的楼宇。大约50幢唐楼整齐划一,地铺相连,培育出趣味盎然、关系紧密的小社区。
住宅业主和租客大部分是长期居住于湾仔及附近的老街坊,多数人已在此生活了数十年甚至两三代,邻里彼此熟悉,守望相助,具有比较浓厚的社区归属感和集体认同意识。资料显示,当年兴盛的时候,包括印刷业在内的小手工业常常需要外发工,这些人往往是一些住在附近的家庭主妇,这样既能照顾孩子又可以帮补家计。利东街以街坊之间的经济合作为基础,形成了一个互利互助的社区网络。
利东街主要是住宅建筑,这些旧唐楼只是花架和骑楼,普通但并不显得破落,人们走过虽不会特别注目,却不能因此抹杀古旧的价值。据说利东街是全港第一批“石屎”5唐楼和第一批出现抽水马桶的街道,部分唐楼的楼梯和墙壁采用意大利抹灰,颇具历史意义。6老街坊说这种旧建筑方式现在十分罕见,要拆掉实在可惜。
就建筑意义而言,利东街中段唐楼是香港岛硕果仅存的一条五、六十年代街。“整条街内保存了许多幢五十年代旧建筑物,有一种较完整的五十年代情怀,这才是利东街最具吸引力之处,也是利东街最大的保留价值。楼宇虽然外貌不漂亮,可是谁叫香港找不到另一条同样的街道!若连这条街也不保留,便完完全全消失了!”“能够整条街大致能保存五十年代旧建筑的,只剩利东街。他日利东街重建后,就算保留了印刷商铺再集中一起继续运作喜帖街。然而没有了一幢幢旧建筑,也是没意思。”7从合和中心的观光电梯俯瞰,在周围高矮不齐、各式各样的“牙签楼”的映衬下,利东街两排唐楼的确具有较强的整体感和独特性。
“它既是那个时代香港的见证,亦是界定我们文化身份的重要元素”。8因此,街坊的规划方案详细指出,由太平山上到维多利亚海港边,湾仔有一整条不同年代建筑物的历史线路,可感受到香港的百年历史。利东街中段完整的唐楼群,见证了当时湾仔的格局和生活模式,一旦拆毁,这条“时光隧道”就失去了五、六十年代的代表建筑物。
更加特别的是,整条利东街作为“喜帖街”或“印刷街”的主题特色,是香港乃至全中国都找不到的。这种喜帖文化在文化大革命后的中国近乎失传,极需要保护。9从裁缝街、印刷街,到世界知名的喜帖街,利东街与湾仔旧区的其他老街一起见证了香港本土经济的发展和转变。20世纪70年代,在没有规划的情况下,小商户逐渐聚集在这条街,开始印刷月历、红包袋及春联等,曾盛行一时,被称为“印刷街”。80年代,商户们开始转型印制喜帖。由于店家们都喜欢把喜帖、红包袋等陈列在店铺前,因此满街红红的,琳琅满目的缤纷景观让“喜帖街”声名大噪,创造了利东街最辉煌的年代。从流失、补充到转型,利东街经历了数次行业的更替,亦于过程中体现了自然衍生的生命力。街道作为城市空间,形象地表现了人与建筑物的互动关系,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生命力。令人吊诡的是,这些景象都不是由建筑师规划师设计的,而是经年累月由市民的生活模式和实际需要自然衍生出来的。
由于拥有很多特色印刷店,如荷兰的木屐村、威尼斯的玻璃吹制作坊,所以整条街道成为一个旅游景点,香港旅游发展局也曾前往东南亚宣传利东街。因此,除了全港达官贵人、时尚名人和普通市民,也有不少海外游客慕名而来,专程订购喜帖,选购印有姓氏的红包袋,或购买一些中国特色的印刷品留为纪念。比如,金成公司的客人远至东南亚、美国及加拿大等地,10恒生公司也有来自美国、法国、印度、中东等地的客户。11
与香港经济神话同步,无数小家庭、小本经营者一步一艰辛为自己开创了一个安身立命的空间。20世纪30年代初,湾仔印刷业就已经成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见证了香港成为“世界四大印刷中心之一”的发展传奇。12“利东街的建筑物是香港本土特色印刷业存在的物质证据,见证了香港印刷业的发展过程,具有独特的本地历史和文化价值”。“利东街的旧建筑,反映了香港过去将近半个世纪的民间生活文化和历史,凝聚着公众的集体回忆,具有历史、社会和人类学方面的文化价值”(吕烈丹,2007)。重建计划启动时,利东街56间地铺中,有22间印刷请帖、喜帖或红包袋。不少店东已经做了20年,有些甚至集结了几代人的心血,经历了印刷行业随社会转变而求存的岁月,构成别具一格的“本土经济”。
自发的经济模式、较小的社区规模、较高职业同质性、较小流动性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全面互动,足以使利东街形成具有人际互信、平等交换、行业保护和全面参与社区公益的市民社区(civic community)(帕特南,2001)。身处其中的社区成员具有较高的确定感、安全感和可靠感。在很多香港人眼中,喜帖街是香港本土经济、旧区文化和社区网络的典型代表(黄洪,2005;李欧梵,2005;梁文道,2005)。
卡斯特(Castells,1983)将城市意义视为城市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的角色,一直处在统治群体和从属社会群体之间的争夺中。居民重视的是地方(place)使用价值和象征价值(如家是温暖的象征)。但城市增长联盟(the growth coalition)却注重地方的交换价值,忽视甚至完全无视生活文化与本土历史,并通过权力的实施征用、改造和挪用地方,割断了人与地方之间的独特联系(Molotch,1976)。当居民不服从时,社会运动就产生了。旧区、街道和唐楼作为与众不同的生活世界,以及由此特殊地方而生发出来的社区网络和本土经济等,都成为利东街居民运动抗争的“武器”。
利东街社会运动过程暗合了“社会戏剧”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7年10月,政府将利东街及其周边划分为重建区却悬而未决。重建计划带来各种威胁:金融危机和楼市的跌宕起伏让业主担心物业卖不出好价钱,或放弃维修和改善,或贪图赔偿而赶走租户,使租户处于生活环境恶化和生活不确定的状态;商户担心行业经济流失;关注城市规划和社会文化的人士则担心推土机式重建将毁掉旧区、社区网络和本土经济,使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面临“破裂”。
第二阶段,2003年10月,市区重建局(以下简称市建局)宣布正式启动H15项目13是破裂转化为危机的标志。一部分人必须离开湾仔,一部分人必须寻找新的商铺,还有一部分人被迫改变生活计划。虽然小部分长者因为重建很快申请到了公屋,但大部分街坊认为当局没有正确行使权力,他们于是在社工的帮助下成立了志愿组织“H15关注组”,开始与当局交涉,协商保留具有浓厚香港味的喜帖街。运动最激烈时,关注组经常参与的成员有近百人,除了通过请愿、游行和游说议员等方式与市建局、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城规会)和立法会等权力部门沟通交涉外,还在专业人士帮助下提交了香港历史上首个自下而上、由居民设计的重建方案——“哑铃方案”。14
第三阶段,“H15关注组”作为社会运动组织继续进行抗争,政府则根据抗争不断调整对策。2005年11月至2006年底,市建局依据《收回土地条例》强行收回了全部业权,并按照既定程序展开后续工作。当然,为了赢得居民的服从和社会的认可,当局对重建计划进行了一些修改,例如,确定“姻园”主题、降低整体发展密度和高度,以及提出社会企业等,以期尽可能对双方关系进行补救,这是一个宣称文明的权力体系必须做到的。
这期间,关注组动用所有能够利用的方式和渠道向既有权力体系发起各种挑战,开展一系列活动,例如“利东节”、征文比赛、电影放映会和文化导赏团等具有教育意义的“文化战争”,并与其他保育活动呼应以引起思考和辩论,始终将利东街运动保留在香港的主要社会议题中。对此,市建局也作出回应,采纳了“哑铃方案”的部分创意,并于2007年5月的城规会表决通过。之后,市建局开始清拆利东街,引发了10月5日的青年阻街行动。11月,关注组与新任规划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进行会谈后,再次提交方案,要求保留中段唐楼并减少停车位。12月23日,因为市建局开始清拆尚存争议的中段唐楼,关注组成员叶女士在街头进行无限期绝食表示抗议,并要求政府高层干预此事,几位高层官员均对其表示了慰问,但认为项目不能因为有人绝食就停下。2008年1月11日,城规会否决了居民的“改正方案”。同年3月,利东街地盘建筑被全部清除,保育运动基本宣告失败。
第四阶段,随着中段唐楼的被拆,利东街运动成为历史,但“H15关注组”被保留下来。由于与政府在城市意义方面存在“不可挽回的分歧”,无法达到重新整合的状态,关注组一边研究如何才能遏制市建局,为以后面临重建的街坊争取可能的权益,例如楼换楼、优先回迁等,一边开始思考组织自身存在的前途。关注组最终成功申请到一笔40多万元的扶贫基金,成为比较正式的公民社会组织,主要在重建领域进行政策咨询和公民教育。
四、权力的生成:框架分析社会运动是一个话语、互动的持续建构过程(Morris,1981),由此,政治机遇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s)(Tilly,1978;McAdam,1982)、行动的“文化资源库”(cultural repertoire)(赵鼎新,2006)、资源动员(Zald and McCarthy, 1979; Tarrow,1998; Tilly,1978)以及框架建构(framing) (Snow, et al., 1986; Snow and Benford, 1988)等形成了分析社会运动的概念工具。权力的生成可以借用社会运动的这些概念工具进行分析。
限于篇幅,本文将着重分析无权者如何通过有行动力的组织和有创造力的行动,以及如何利用多层次的社会网络冲破既有权力结构的限制,不断生成自己的权力。
(一) 权力生成的组织组织的成立是无权者权力生成的重要标志,组织规模的发展壮大和组织中精英的诞生代表权力的不断增长。1997年,利东街居民得知开发计划后,自发成立了关注重建小组,很多社工都积极参与,并得到区议员的支持。1999年6月,居民会议选举出业主核心委员会,并讨论了职权及责任。15市建局成立前后,核心小组开始动员街坊加入集体行动。16重建计划正式公布后,街坊们在社区组织圣雅各福群会(以下简称圣雅各)社工阿冼帮助下,正式成立“H15关注组”,选举了社团负责人,并在警务处备案登记,开始以组织的名义与政府协商保留喜帖街事宜。
参与关注组街坊的年龄、阶层、职业、身份等都非常多元。鼎盛时期,H15关注组常规成员有近百人,核心成员20多人。关注组成立以后,核心义工和街坊一直坚持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动员、组织和统筹居民行动,其他居民主要负责声援抗议活动。他们甘于牺牲,敢于行动,确保了权力生长的良好趋势和健康状态。关注组前后举行上百次各种规模的会议,包括数百人的居民大会、十来人的小组会议、家庭及商铺探访、规划工作坊,以及公众咨询大会和街头展览等等,加深了居民对重建的认识。平等参与、分工合作、财务公开和街坊行先等运行机制基本保证了关注组内部的团结与和平,以及对外行动和策略的一致。关注组还建立主页,17通过网络召集活动和发布信息。这个虚拟社群的建立,使那些认同运动理念的人能够及时获得最新消息,并尽可能出席活动。无论是外来义工,还是本土街坊,只要没有个人私利和野心,善于学习和沟通,全身心投入,就都能够得到街坊的认可。
“在行动转瞬即逝后还能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东西(我们今天称之为‘组织’),同时又通过持续的共同生活而保持活力的东西,就是权力。”(阿伦特,2009:158)关注组因应政府的重建计划,在与权力体系的互动中,实行了从被动到主动,从运动到志愿组织再到公民社会组织的转变,使权力的生成没有昙花一现。
(二) 权力生成的行动策略“社区组织者是变迁的催化剂,任务是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民主组织,目的是为邻里居民培力,教给他们基本的政治和组织技巧,并将他们或其代表带到谈判桌旁。” (Fisher and Kling, 1993:11)社工阿冼是一直都全力参与利东街运动的组织者和公认的核心成员,项目伊始,街坊主动去寻求社区中心的帮助,阿冼受圣雅各委派为居民提供服务。
阿冼一再强调自己不懂重建,但正是因为不懂,才成就了利东街运动的不同。
去这个地方工作的时候,我不懂什么是重建,既没有经历过重建也没有做组织的经验。18
我们第一个工作就是做了一个工作坊(workshop),有10堂课,请不同的专家来教一些我觉得与重建有关的事情。我们在电台请了一个媒体人来教街坊如何表达,如何搞好媒体关系;不知道规划是什么,就请了一个规划师;不知道建筑的问题,所以请了一个建筑师;不知道地价,所以请了一个surveyor(测量师)。不知道怎么做重建工作,就在社会运动界请了一些朋友来告诉我们。不知道如何搞好一个组织,搞好组织里面人的关系,所以请了一个小组自助工作的社工。还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议员助理,告诉在立法会里面,有什么不同的会议和机制,可以表达意愿。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开始的。19
她动用了“工作坊”这一通常是政府部门进行公共咨询的方式,请专业人士来为社区培力,实行权力转移。
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好多人也说,这个project(项目)的工作跟以前的很不同。当然我们很开心,因为他们都对这个工作很认同。20
从公民教育的角度(夏循祥,2010)看,工作坊使街坊与社工、义工通过自我学习防止被侵害是居民为参与城市规划进行的自我教育。关注组街坊经过多番努力,不仅主动请教建筑师、规划师等各方面专家,还参考新加坡海滨公园、广州上下九路和上海苏州河等外地重建项目。当重建启动时,湾仔居民已经从一无所知到对地区历史、重建物业估值的加权指数法、收回土地条例等专有名词朗朗上口了。他们将运动套上了“专业的外衣”,开始作为一个活跃的主体与官方机构打交道。
关注组还通过社区调查了解街坊的意愿。
了解不同的手法以后,我们第一关心的就是,居民是怎么想的呢?关注组开了几天居民大会,大概有四、五百人来。我们收集到他们的想法,然后大概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每个晚上去洗楼,21做了一个问卷调查。首先告诉他们重建是什么,重建有什么政策,尤其是赔偿政策;然后询问他们面对的困难是什么,比如工作地点、社交圈子等;他们的想法是什么?22
调查的结论就是大多街坊都想留在湾仔。之前香港的重建经验几乎就是拿钱走人,没有提及居民的任何选择权。对于希望继续留在原区争取合理权益的街坊,主流媒体常常会给他们打上“贪得无厌”的标签,认为“一个人阻住地球转”。
在此之前,政府已经做了大概7、8个项目了,其实都做得不好。重建区居民都说,得到的待遇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像条文告诉他们的。比方说,做不到原区安置,也做不到在同区再买一个物业,所以他们想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法律规定是赔偿能够让居民在原区再买回七年楼龄的物业。但拿回来的赔偿就是买不到。为什么呢?因为重建项目一旦公布,就会引起规划影响(planning impact),这个地区包括四周围的楼价、地价都会升起来。所以赔偿都买不到(同区七年楼)。媒体对重建居民的报道都比较负面。如果说要更高的赔偿,一定死紧。23政府的公关策略做得不错,告诉社会赔偿了3倍的市价,但其实都买不到四围的物业。24
正是权力机关令人失望的表现,使街坊不再寄望于当权者,而努力自己去寻找答案。
我们知道居民大概的想法以后,就想用什么方法可以把街坊继续留在这里生活呢?怎么可以告诉政府,告诉香港的市民、社会,我们要留在这个地方,不是要更多的钱。社会运动的力量都从公众支持中来。如何进行社会动员?怎样在不谈钱的情况下让街坊留在这里?关注组不停在想怎么可以在不同的领域里面,将居民的想法有效率地告诉社会,而不会令别人误会,不会有机会给政府抹黑我们。每一天我们去不同的大学,去不同的专业机构,告诉他们,有多少个家庭,很早在湾仔居住,有什么样的故事。我们的理据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需要他们的帮忙,为什么没有他们的帮忙,我们会死掉。25
求助不同的学者后,关注组希望能够“重构”市区重建。“重建是一个生活的问题,这个生活问题跟政策有关系,跟法律有关系,跟几个不同的法律有关系,跟媒体的报道有关系,就是一个文化政治的问题,牵涉不同领域的一个问题。”关注组发动力量,由居民口述,学生记录,整理出20多个街坊的生命故事,“就是他们从几多岁在湾仔出生,他们在湾仔结婚,他们在湾仔生了孩子,他们的孩子在湾仔什么地方读书,然后他们的孙辈又怎么样。”故事主人有年轻的业主,有10岁就搬进来的老租户,有独居的婆婆,还有楼上楼下的整个家族。26阿冼说:“我们只能用感情动员,用街坊的生命故事,发表到各个媒体,用最短的时间来感动专业人士。”27
运动取得共鸣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框架和参与者生活世界的相关性”(Snow and Benford, 1988)。如果运动提出的框架与生活世界高度相关,那么引起大众共鸣的可能性就越大,也就越有可能动员大众参与。用情感带出对重建的思考是此前任何一个重建抗争都不曾利用过的有力武器,生命故事讲述的文化政治也赢得了传媒的话语权。在阿冼看来,这些故事既是进攻市建局的“矛”,也是用来防止市建局或传媒中伤抹黑的“盾”。28街坊们朴实又充满浓厚生活气息的故事,加上喜帖街的名气,很快就争取到了公众的支持,一些活跃的公民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开始在利东街运动中投入资源。
关注组提出了整体搬迁方案,“当时附近船街正在进行地盘平整,准备招标。我们的置换方案,是让整整一条喜帖街,还有住了很多年的居民,原原本本地集体搬迁到船街进行原地安置。”可是这被市建局一口否决了,“政府都是从商业考虑的。如果要给居民搬过去,卖地价钱就不好了。”29
整体搬迁不行,关注组又寻求的方案争取让商户和居民都能原区安置。规划师杜先生和陆小姐等人认为,地盘可以分阶段重建,先起一栋新的物业,让居民都搬进去,然后再发展其他地方。他们设计出一份规划大纲(Planning Draft)和简单建议书(Proposal),即“哑铃方案”的原本,再由建筑师罗先生等人补充大量专业建筑图纸,只收取成本费用。
关注组先后举行逾60次会议收集居民意见并发放消息,全区性的大会达12次以上,每次由60-300人不等。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家访,成功访问了超过150户家庭和商铺。将搜集得来的住户及商铺意见整理及分析,然后关注组邀请规划师、建筑师及测计师等专业人士协助,举行了5次具体仔细的规划工作坊,7次公众咨询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并反复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同时在区内进行了3次分别为期两星期、一星期和五天的街坊展览,让街坊及地区人士发表意见。(周绮薇等,2007:127)
关注组最后合力绘制出全港首个由居民参与的规划方案,但经过几次复核和上诉,在2007年4月宣告失败。
居民主动出击,力图将重建的方向纳入自己的轨道,虽然最终失败,但“哑铃方案”无疑是“H15关注组”权力增长的最高峰,也是利东街运动赢得全社会尊重的重要条件。民众介入地政规划,不惧技术细节,是市民政治的一大飞跃。首个民间规划方案的提出,表明以城市规划面目出现的国家意识形态遭遇到自下而上的挑战,无节制的市场经济开始遭遇社区新的更有效的抵抗,证明人民有能力规划自己的生活和城市。
“哑铃方案”是无权者之权力的最有力证明,而不再是“隐藏的文本”(Scott,1990)。这种替代性方案和理念,给社会讨论和参与重建带来强大动力,深刻影响到其他市民和社会组织的策略和心态。“H15关注组”因此在香港社运界具有较高的“江湖地位”,成为效仿的榜样。30如今谈及市区重建、文化保育乃至社会运动,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还经常提及利东街。
(四) 权力生成的网络第三方团体的加入,有助于改变无权者的无权感(McCarthy and Zald, 1973;Jenkins and Perrow, 1977)。无权者之权力的生成,需要社会各界将自身的力量和资源投入在行动中,将原本外在于无权者行动领域之外的能量(如知识、人力)转移到行动领域之内,即实现对无权者的“权力转移”。
为了对权力形成真正的挑战,“H15关注组”不得不以各种方式动员各种类型的支持者,以获得权力生成所需的各种资源,“这些资源包括参加社会运动的成员及其所提供的劳动力、支援社会运动发展的物质资财、具有认受性的社会运动理想或目标,发展社会运动的基本设施,例如开会的地方和印刷设备等。”(Klandermans and Tarrow, 1988)也包括可以利用的信息科技等(Chan,2005)。
运动高峰时,关注市区重建、文化保育等议题的香港社会组织和个人几乎都曾在利东街投入过力量和资源,形成多层次和多元的组织网络。只要街坊愿意发声,就会有人听到,就会有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救助。如果最近的层次无法解决,就会将其扩散到更大的网络。
网络的核心部分当然是受影响的街坊,他们为组织的建立和存在提供合法性。由于是“原住民”,他们在面对官方时“讲话都大声些”,用词和语气都可以更加严厉,要求也可以更高。因为他们是重建计划的被影响者,对居民受到的种种不公有切肤之痛,在捍卫家园时情理兼备,能充分发挥本土力量。与街坊同处于核心的是还有几位关键义工,他们是阿冼、维怡和柏齐等人。家住新界大埔墟的阿冼在辞去社工职务后仍积极义务参与并领导关注组的行动。而身为艺术工作者的维怡,曾因受到压力而从某社团辞职,也依然义务性地继续参与利东街运动。他们和其他社会运动人士一起为街坊培力,提供策略和指明行动路向,并引荐了乐施会扶贫项目等更好的资源。
权力生成网络的第一层次是社区网络和地区性社会组织。地理位置的邻近使同区的社会组织都属于重建项目的持份者(stakeholders),形成了较紧密的结构性力量。“H15关注组”的社区网络包括圣雅各福群会和湾仔区议会等正规大型组织。虽然他们与关注组在理念、行动目的和策略上都有所不同,但可以根据形势而合作。圣雅各提供场地、社工和职业网络,区议会则出版一些社区刊物,处理很多程序事务,客观上支持了利东街运动。而“蓝屋关注组”、“街市关注组”、“露天市集关注组”等湾仔草根组织以及其他重建区的街坊组织,则组成“无权者大联盟”,与“H15关注组”行动上相互声援,精神上互相支持。
第二层次是香港多元的公民社会组织,包括NGO组织、专业组织、媒体、艺术团体,还有知识分子、学者等,为关注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李欧梵、董启章、梁文道等著名学者、文化人和传媒人经常撰文对政府进行批评,对街坊褒奖。他们还透过即时响应,与天星码头、皇后码头等类似公共事件结合起来,将议题从经济层面提升到文化保育、公共空间和民主规划等文化政治层面,将利东街与城市规划、普选等更大的社会议题联系起来,对运动起着建构作用。学者的研究成果也被街坊加以引用,成为有力的武器。规划师、建筑师等团体和个人所提供的专业知识和义务协助,不仅减轻了关注组的经济压力,也使“哑铃方案”达到足够的专业水准,进入城规会审核程序。民间博物馆、录影力量、影行者等文化艺术团体与个人将社区运动与文化艺术糅合,使社区的意义更加丰富和显现平民生活气息,更有动员能力参与权力的催生。
无权者的权力也在媒体的凝视与传播中得到验证和壮大。运动开始以后,关注组通过多元化的行动,前后在各种媒体发表上百篇文章,制造了数百条新闻,扭转了重建居民的“贪婪”形象,并使重建成为公共议题。各大传媒通过对旧区、唐楼、本土经济以及庶民生活的挖掘和描述,比较公平地展现了传媒应有的立场,至少绝大多数媒体都没有再抹黑利东街运动。
第三层次是议会和政府部门。作为立法和监督机构,立法会及其专责委员会成为关注组经常游说和申诉的对象。2007年1月,关注组写信给立法会申诉部,投诉市建局违反市区重建策略及规划地政局监管不力。关注组还曾联合其他团体,要求立法会更改《收回土地条例》和城规程序。
政府部门之间在目标、职责、功能和利益等方面存在着冲突与制约(Migdal,2001),一些政府机构因此也成为关注组寄予希望的对象。2005年8月,关注组曾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市建局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合共出现八项行政失当(据公署经约4个月的调查后认为“所有投诉不成立”)。
此外,超国家组织或国际公民社会形成了网络的最外层次。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有官员就利东街运动发表著作(福岛绫子,2009),美国有线新闻网络、英国广播公司、美国之音等传媒也都曾经采访和报道过利东街,这些境外报道批评或多或少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给香港政府增加一些压力。
外部多元化的行动者和多层次的社会网络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利东街运动中,使关注组的抗争行动展示出积极的建设性力量,这也是无权者之权力得以展现并被重视的原因。
五、权力生成的后果:对抗性合作得益于日渐增加的资源,关注组的行动越来越专业化。无权者在外界的指引下,能够从他们自己无法探索的途径攻击既有权力最虚弱的地方。无权者之权力随着运动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增加,屡屡使政府处于被动,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市权力结构,影响了香港政治。政府针对民间呼声,对重建计划做了一些更改。首先,“姻园”主题在规划大纲上的确定,承认了喜帖街行业经济和本土文化的价值;其次,项目总楼面由8.22万m2减至7.97万m2,降低了项目发展密度;第三,市建局宣布将在重建后拨出603.87 m2净楼面,成立社会企业,以保存和强化区内社会网络;第四,在城规会程序方面,规划署规定大型综合发展必须先咨询区议会。
更重要的是,政府开始采取自我证明措施重塑形象。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指导,使官方不能再随便以技术问题或程序问题拒绝或欺骗居民。大型公共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越来越激烈的反对和抗争,使香港政府意识到,简单粗暴的行政力量(如拆掉尚存争议的唐楼)和官僚手法(如各种论坛中公职人员基本不发表意见)根本无法平息一拨又一拨的反对浪潮。发展局开始讨论和研究如何改变重建手法,如增加复修而降低重建的比例,尽量维持本土经济模式,落实居民回迁等。发展局在2008年宣布开展“历史伙伴计划”,开始主动介入一些保育项目,如湾仔蓝屋项目开始实施“留屋又留人”的社会企业计划,景贤里、湾仔街市等古迹也避免了被完全清拆的命运。市建局开展了市区重建策略检讨,包括“H15关注组”在内的一些“老对手”,都在被咨询名单中。对于街坊的指责,林郑月娥也曾对公众道歉,并尽快采取了弥补措施。
以“H15关注组”为代表的“反对派”团体与政府部门之间形成的局面可以称为“对抗性合作”。双方都是非常有行动力的,在具体问题上虽然有冲突,但对抗的结果和目的是为了合作——生产出彼此都可能接受的城市意义。双方可以在对抗中形成实际的合作(如理念的沟通、信息的交流),还可以通过对抗(如规划方案的竞争性提出来实现合作)相互吸收规划理念。这是既有权力对无权者之权力的承认,也是无权者之权力在权力格局中的进步。它们可以成为生产性和建设性的合力,在街道相遇,为城市生产好的社区。当然,这种合作并不是共谋,而是一种既定的事实:权力冲突在具体领域形成了新的权力结构,而合作的可能性恰恰来自于双方的对抗(吕大乐,1989)。
“对抗性合作”的意义在于促进既有权力提高合法性,促使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从具体目标看,利东街运动虽然失败,但长期对抗性合作的过程提高了政府和民间的学习能力,能够在下次博弈中尽量避免双输。以“H15关注组”长期存在的实践看,无权者之权力的生成和增长对城市发展有贡献,它提供了新的替代方案,并开展了公民教育,对既有权力系统的善治也有所裨益。从林郑月娥此后升任政务司司长看,她在此起彼伏的城市社会运动中掌握了“双赢”艺术,并从当初的强硬发展派,转化为努力平衡发展与保育。可见,在相对开放的体制下,和平面对无权者生成的权力也可以成为政绩。民间权力扩大并不代表政府权力衰弱,因为双方有可能形成伙伴关系,达至共赢。
利东街居民运动与香港政府部门之间的“对抗性合作”的政治生态,既给予无权者发声和行动的机会,也无损于政府的合法性,这有助于当代城市的治理,是一种具备很强包容能力和值得内地城市借鉴的公共管理模式。
六、结论与讨论从社会运动来研究权力,或者说跳出抵抗的窠臼研究社会运动,目前尚不多见。在笔者有限的阅读中,以往的研究者较少正面、积极地谈论无权者之权力,要么忽视无权者,要么将其视为城市政治中一种消极的力量或弱者的策略。一些研究认为,无权或无权感会使无权者不合作或产生反社会行为。如霍顿和汤普森(Horton and Thompson, 1962)以一个失败的地方公投研究,展示了在社会与经济方面处于被剥夺地位的群体中存在持续投反对票的模式。而另一项研究认为,在频发犯罪、故意损毁、胡乱涂鸦、危险和毒品等事件的社区中,普遍存在的无权感(the sense of powerlessness)增强了邻里的无序对不信任的影响(Ross, et al., 2001)。
另外一些研究则认为,无权者无力反抗权力或推动社会进步。比如,斯科特(2007)曾经思考过东南亚农民所展示的“弱者的武器”,但这些弱者——即无权者只能以一种隐藏而秘密的行为抵抗权力的实施,攻击力很弱,从正当性角度来看,也有些不足以对外人道。在日常生活中只能是隐藏的文本,是基于生存至上安全第一的策略,是没有出路的、消极的抗争。伊格尔顿(Eagleton,1991)也曾论证,受压迫的团体不可能提出权利的主张。塞托(2009)虽然考察了“普通人、平凡的英雄、分散的人物、不计其数的步行者”等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上有政策(strategy),下有对策(tactics)”的嘲笑和颠覆国家权力的行为,但他对权力的不正确实施没有提供有力的反击,也没有为无权者提供一幅权力的地图。当权力被不正当使用时,无权者可以更有效地采取何种行动,并如何使他们的行动获得影响?
本研究在描述无权者之权力生成的基础上,展示了其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一面。权力起源于权利,由于无权者没有“设置议程”(麦库姆斯,2008)或“将特定议题排除于决策过程之外” (Bachrach and Baratz, 1962)的权力,只能通过权利意识的觉醒,通过各种行动向政府要求知情权、咨询权等,以权利催生权力,使运动能够不断以新的姿态出现,并在行动能力增长的情况下争取合法性。
从生成性的角度来看,权力总是处于产生或不断变动的状态。因此,从无权者之视角看,权力的实施过程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社会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具有过程性特征总是不断变化,这个过程是以“过程性单位”(processual unit)(特纳,2007:399),即事件来体现的;第二,与权力的关系性本质紧密相连的是,既有权力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它可以损失(Parsons,1969:252),可以丧失,也可以生长和增长(卢曼,2005),因此,当权者必须通过让人信服的政治过程而不是暴力来获得权威;第三,在一定条件下,无权者可以利用有效的组织、建设性的行动和支援性网络,冲破结构的限制而获得权力;第四,权力关系结构因此是暂存的和动态的,是多元行动者通过政治谈判、对话、协商和动员等展示的不断变化的相关关系。因此,不关注无权者的权力结构是不稳定的。
最重要的是,权力的生成具有正面功能。绝大多数情况下,权力的生成是“零和”(zero-sum)关系(Lasswell and Kaplan, 1950),即一方权力的增长意味着另一方权力的递减。但在理想状态下,无权者与既有权力并非一定就是“对抗的二元性”。既有权力的节制与忍让,与无权者文明而建设性的抗争,能够形成权力的“非零和”关系,这一理想状态表现为权力关系系统的整体性增长。如南非民主运动的成功使社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而国家声誉也有所增长(陈健民、蔡子强,2008:40-44)。“H15关注组”虽然是既有权力的挑战者和抗议者,但两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当权者提出了推土机式重建方案,关注组也提出“哑铃方案”,双方经过冲突、协商和沟通后,官方采纳了“哑铃方案”的部分创意,并力求更得民心。非暴力而双赢(至少双方都公开同意)的方案将使双方权力都有增长,当权者赢得了合法性——即权威,而无权者也在新的权力结构占有一定地位。
本文展示了权力生长的社会戏剧(过程),分析了权力生长的组织、行动和网络机制,以及权力生成之后与既有权力形成的政治生态。文章已经隐含但尚未细致地分析权力生成的前提和原则——如无需暴力的国家权力(杰克曼,2005)、权力生长的机遇与限制(Kriesi, et al., 1995)、权力生长的途径——如以权利催生权力、专业人士的权力转移、以自我教育和公民教育培力等方式,以及权力生长的合法性和权力生长的功能等,这些可以构成这一理论的分析框架。
通过这一分析框架,我们可以看到,在权力关系双方所处的总体机遇与限制环境中,无权者自身行动的能力,如行动策略、行动能力、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等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们能够使无权者利用机遇和规避限制,生产并增长自己的权力,从相对无权变得相对有权,改变原有权力关系并促动社会结构的变化。权力生成的结果与权利的合法性(被当权者承认与否)、无权者的组织能力和行动能力、权力生成的方式等多个因素都存在正相关。当然,当权者对无权者组织、行动、行动后果的定性非常重要,决定着无权者的权力是否且以何种方式生长。
在当代复杂而多元的社会中,权力持有者如果不具备多种合法性基础,就难以树立起权威,因此,权力的实行过程往往充满了冲突,如何在权力的实施过程中消除冲突是对权力持有者政治能力的考验。本研究沿用以韦伯以当权者为中心的权力概念,提出了权力的生成这一理论,并从无权者的角度进行了系统性、证明性的初步阐述。这一理论回应的是政治社会学中的“文化转向”(Nash,2000),展示了当代城市社会运动中,无权者在传统权力体系中也能自下而上生长和展演权力。
本研究认为,对无权者之权力的生成这一系统性、证明性的初步阐述,将为当代城市的政治发展和公共治理提供有益的贡献。对抗性合作的政治逻辑为内地城市屡屡出现的暴力事件展示了城市治理另外一种可能性:在权力的实施过程中,使无权者充分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不仅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而且能够降低治理的成本。决策前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但因为实施过程中不再有反对意见,反而能够真正提高权力行使的效率。当然,这一阐述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希望以后有更多、更深入的探讨。
注释:
1.韦伯(2004:297-305)将支配定义为: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的(或所有的)命令的可能性。而正当性支配建立于理性的、传统的和卡理斯玛的三种类型。因此,每一种真正的支配形式都包括最起码的自愿服从之成分。可见,支配是一种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的可能性,被支配者可能不接受支配而不会受到强制手段的威胁和惩罚。
2.鉴于有《权力的两幅面孔》(Bachrach and Baratz, 1962)一文,本文将dimension统译为“面向”。
3.感谢香港大学社会学系吕大乐教授的指点。
4.参见:哈威尔.2003.哈威尔文集.崔卫平,译.内部交流资料.48,99.
5.香港人对水泥的称呼。
6.参见:“团体轰市建局重利轻‘人情’”,《文汇报》,香港新闻,A14,2006-02-05。
7.参见:“喜帖街狂想曲”,《电子明周》,1852期,封面故事。
8.参见:“何种重建,谁人的改善?”,《信报财经新闻》,副刊-文化,P32,2004-03-23。
9.参见:“香港有必要订立地标保护法?”,《明报》,世纪人文·关怀·视野/D06,2006-11-16。
10.参见:“重建利东街喜帖业陷困境”,《东方日报》,A47,2004-01-15。
11.参见:“送别喜帖街,再迎利东街”,《文汇报》百花周刊专题,p01,p02,2006-05-28;“留住利东街”,《明报》影像特区,d07,2005-07-31。
12.其他三大中心为美国、德国及日本。
13. H15项目包括湾仔利东街、麦加力歌街等8条街道,占地8 900平方米,是市区重建以来最大的发展项目,发展成本预计35.75亿元,涉及647个业权、100多家小商铺、930个家庭、2 000多名居民,赔偿费用约为17.3亿元。
14.该方案一可以防止原方案中大型商场所引起的屏风效应;二可以保留具有历史意义的中段唐楼,并找出空间给新建的楼宇及其他社区设施;三可以让愿意留在利东街的居民选择复修楼宇或补回楼龄差价购买新楼,保持喜帖街的社区网络、产业特色和行业规模;四是保留和清拆方式混合使用,解决了市建局资金问题,商业利润也不至于受损。该方案两头高中间低,形似哑铃,因此被称为“哑铃方案”。参见:“多赢方案:落实以人为本,缔造可持续发展湾仔”,网址:http://wanchai.no-ip.org/proposal,最后访问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
15.参见:“湾仔土发重建业主/租客通讯”,第7期,1999年6-7月。
16.参见:“湾仔区重建业主/租客通讯”,第16期,2000年9-10月。
17.网址有http://h15video.blogspot.com/和http://leetungvideo.wordpress.com/,最后访问时间:2009-12-15。
18.参见:2009年7月15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19.参见:2009年7月15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20.参见:2009年8月21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21.粤语“洗楼”就是全楼住户都要调查到的意思。
22.参见:2009年8月21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23. “死紧”,粤语,死得快、正在死的意思。
24.参见:2009年8月21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25.参见:2009年7月15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26.这些故事有的发表于《明报》等报纸,不仅被关注组作为哑铃方案之内容递交给城规会,还被编辑成书(周绮薇等,2007)。包括“Sam仔:我是湾仔的养料” (p.6-7),“温雪珍:我的记忆与感情都在其中” (p.20-21),“叶美容:旧区特色楼梯铺” (p.22),“陈惠兴:利东旧梦”(pp.28-29),“吴拾伯伯:退休本想住湾仔” (p.30-31),“甘太:厦门街上,宁做一棵树” (p.36-41),“谭健阳:重建影响我,重建局理应负责”(p.56),“利士车行黎炳兴:艰苦经营的生意网络”(p.57),“曾婵:一生积蓄,变成咁样”(p.58),“江太:重建令我失去生活主导权”(p.59),“志成印帖岑女士:怎可一味只有拆?”(p.60-61),“徐老:我叫徐益尧” (p.140-141)。
27.参见:2009年8月21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28.参见:2009年8月21日与阿冼的访谈。
29.参见:2009年7月15日与阿冼的访谈,有删改。
30.此后,至少有2个民间团体递交了民间重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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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Vol.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