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 Yong,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Fudan University.
“社会资本的后果”是社会资本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除了个人层面的社会资本(例如个人社会网络)后果外,集体层面的社会资本的社会后果也是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蕴藏于社区这种地方性共同体中的社会资本的作用,得到了普特南等西方研究者的特别重视,在相关研究中,集体行动、地方民主等都被认为深受集体性社会资本的影响(Putnam,1993;1995;2000)。社会资本对人们的地方性公共参与的影响也是研究的议题之一,它的高低与质量决定着人们参与公共生活的质量与解决公共问题的效率,因为个人行为除了受个体特征的影响之外,也受到社区环境的影响。换言之,蕴藏于社区中的集体性社会资本制约着人们的行动选择,促使人们采取一些公共型的社区参与行动,更多地与社区联系起来。例如,一项对意大利、美国、伊朗等三个国家的比较研究显示,社区归属感与社区参与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Cicognani,Pirini & Keyes, et al., 2008)。此外,结构性社会资本(参与社团)还有助于提高公民参与水平(Kwak,Shah & Holbert,2004)。
中国的情况与其他国家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中国特定的制度与文化背景下,社会资本在社区中的作用也得到了研究者的注意。就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而言,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前者对后者有着正面的促进作用。例如,社会资本有助于促进社区参与,而社区资本的缺失是导致社区参与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涂晓芳、汪双凤,2008)。社区认同感对社区参与存在着影响,人们对社区的认同感越强烈,对小区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也越高(张红霞,2004)。对深圳3个村改居的社区的一项经验研究表明,社会资本(网络、信任、互动和规范)对社区参与(选举参与、利益表达)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潘柄涛,2009)。黎熙元与陈福平(2008)的研究则从反面论证了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积极作用,他们的研究表明,随着城市化程度和人口流动性的提高, 居民的社会支持网逐渐从社区内转移到社区外, 导致了居民的社区认同和社区参与减弱。
总体而言,现有的诸多研究倾向于认为,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具有正向的影响。但是,这一观点并不能完全解释中国城市社区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如果社会资本会带来更高的社区参与水平的话,那也会提高整个社区采取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但是,在被外界认为具有较高社会资本水平的一些社区中集体行动反而不是很常见。又如,在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干部的直接选举中,大量社区中居民的投票率都在80%、90%以上,呈现出很高的参与水平,但是这些社区的社会资本水平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
可见,实际情况也许比现有文献所描述的更为复杂。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绝非单纯的正向影响。集体性社会资本是个多维度的概念,而社区参与也可以被用于描述多种不同类型的地方性公共参与行动。考虑到这一因素,并非任何类型的社会资本对任何类型的地方性公共参与都具有积极的影响。例如,陈捷、卢春龙(2009)的相关研究指出,社会资本的不同维度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影响存在着差异,包容性的社会信任与开放性的社会网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理产生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而局限性的人际信任与封闭性的社会网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理产生了显著的负面性作用。杨敏(2007)的研究指出,社区参与存在福利性参与、志愿性参与、娱乐性参与和权益性参与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由不同群体构成,不同类型的参与的动机也各不相同。这提示我们,不同的社会资本对不同类型的社区参与的效应可能是不同的。因此,关于在中国情境下集体性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具体影响机制,还需要展开更为精细的研究。
基于这一认识,本研究以下将分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是总体研究思路,结合中国城市社区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个描述社会资本与社区参与关系的类型化的解释框架;第二部分是数据、测量与方法部分,简要介绍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与变量测量;第三部分是对多层次logistic回归模型数据分析结果的描述;第四部分是简要的结论与讨论。
二、集体性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一个类型化的解释框架 (一) 中国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的理论归类中国城市居民的社区参与一直是城市基层治理研究中的中心话题。为什么一些居民会热衷于参与到各类社区事务之中,成为所谓的“积极分子”?对这一问题,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基于理性选择的利益理论。例如,“浅互惠”论指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居民委员会的合作来自于居民委员会成员与居民之间的低层次互惠关系,这包括某种程度的彼此熟悉与偶尔的恩惠、帮忙等的交换(Read,2003b);“利益依赖”论指出,某些自身缺乏资源的特定群体对邻里及邻里最主要的组织化行动者居民委员会存在着资源依赖性,这种依赖使得个人与邻里具有更密切的利益关联,从而也更有可能成为邻里中的积极活动者(桂勇,2008)。
第二种解释是基于社会主义传统的文化理论。这一理论在Geng与Zhan(2010)的研究中得到了最鲜明的表达。他们在研究中指出,驱动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活动的动力并非源于以资源或关系为基础的恩庇主义,也不是源于满足自我实现的精神需求的志愿主义,而是源于过去在单位体制中的经历所带来的依赖性文化,被隔离于国家之外的不安全感。这与杨敏(2007)对“志愿性社区参与”的研究几乎是一致的:在志愿性社区参与中,党员和组长等积极分子并不是以一种自主的公民身份参与社区事务,某些社区活动能为他们提供一种自我实现的机会,在单位制解体后重新找回一种集体感和组织感,获得某种对他们而言很重要的荣誉。他们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心理和精神需求,“除了年龄的因素外(如老年人希望受到重视),还与其生命历程和所经历的制度背景有关。曾经的单位制为他们提供了无所不包的荫庇,因而使他们产生一种强烈的集体归属感,习惯了有一个无处不在的‘组织’,对他们进行政治和社会动员,为他们排忧解难。集体主义和献身精神等意识形态的灌输也在他们的价值观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第三种解释是社会资本的解释,这种解释虽说与文化的解释相近似,但又包含了更多的结构性要素。这种解释的主要观点是,在特定的人群中具有某种把他们联系起来的纽带,而这些纽带又促使他们更深地卷入到社区事务之中。有关中国大陆城市基层与台湾地区城市基层的比较研究表明,尽管社会资本常常被视为非国家性志愿组织的特征,但在东亚这样的社会中,社会资本可能内在于国家培育的组织之中(Read,2009)。这种社会资本渗透于连接上层与地方的社区网络中,能够促进治安,提高治理效果。刘春荣(2007)对上海的案例研究表明,特定形式的国家介入能够促进垂直型的社区社会资本的发展和增进,国家基层组织的网络化提供了社会资本增生的空间和激励,在纵向行政动员的组织策略中,居民间的交往关系往往被吸纳或建制化。刘春荣(Liu,2005)的另一项研究详细描述了这种由垂直型社会网络构成的社会资本是如何促进社区参与的:近10年来国家与城市基层民众之间具有更加强烈的联系纽带,借助于“社区政权”这一治理形式,传统上居民与国家之间的抽象、松散的联系消失了,居民的地方性卷入得到提高,不同地方性民间团体也被融入到草根政治的过程中去。一些研究指出了这种由国家从上到下构建的社会资本的文化与观念的基础:朱健刚(2002:100-101)描述了人情、面子因素在居委会动员居民参与网络中的作用,Pan(2002)、张乐天与杨雪晶(2003)、刘春燕(2003)、桂勇(2007)等描述了“面子”、人情关系与本土性文化资源是如何在垂直型网络的建构中发挥作用的。
不过,上述不同研究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局限。无论是利益理论、文化理论还是社会资本的解释,不同文献都仅仅研究某种特定的社区参与。这种参与我们称之为“体制化社区参与”,即以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而被动员起来,其具体表达形式与运作模式也具有鲜明“体制”色彩的社区参与。事实上,人们对地方性事务的参与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在体制动员下参与到体制化的活动中去,也可以是游离于体制化的动员网络与表达渠道之外的自主的公共参与,还可以是针对体制本身的抗议性集体行动。另外,从社会资本视角出发对社区参与的研究,也主要局限于国家由上至下构建的垂直型的社会资本,而忽略了社区自身发育出来的水平型社会资本。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更具包容性的社区参与的概念,这一概念应该能够描述各种不同形式的地方性公共参与;另外,我们也需要一个更具有包容性的社会资本的概念,这一概念应该包括国家由上至下创建的社会资本之外的其他社会资本类型。这样,我们才能够对中国城市社区的社会资本与社区参与之间丰富而复杂的关系进行较为完整的描述。
(二) 体制化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中国社会区别于大多数其他社会的特点之一,是国家的强大与“体制”内力量对社会的深刻渗透。这意味着,在中国讨论诸如社区参与这样的地方性公共参与行为,必须站在一个政治化的维度上进行。尽管笔者对盛行于中国城市基层研究中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提出了质疑(桂勇,2008),但大体而言,城市社区参与中的差异性还应该置于一个类似于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中来理解。基于这一认识,依据社区参与行为与现有体制的关系,可以把社区参与分为体制化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这样三种类型。
在体制化社区参与中,参与者被体制动员出来、具体行动又被纳入体制化的表达渠道之中。近10多年来中国城市展开的社区建设运动,实际上是把城市社区作为国家治理单元进一步纳入“体制”之内的一项尝试(朱健刚,1997;杨敏,2007)。在体制内部努力实现向基层的渗透、重构都市行政神经末梢的过程中,社区居民被体制内的力量动员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并部分地满足了体制的需要(Read,2000;2003a;Liu,2005)。
在抗议型社区参与中,人们的地方性公共参与行为并未得到现有体制的支持,而其具体指向又具有一定的抗议政治的特征。这种另类的社区参与却在近10年中得到很大发展。为了解决地方化的利益问题,社区中的居民可能被卷入到地方性的公共参与中,并采取抗议性的集体行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唐娟,2005;张磊,2005;Read, 2003, 2007;Cai,2005;Shi & Cai,2006;张紧跟、庄文嘉,2008;陈晓运,2010)。这一类型类似于杨敏(2007)所归纳的“权益性参与”:利益冲突激起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团结精神,并运用种种个体策略和集体行动表达自己的反抗。
在公共型参与中,人们参与的动机与表达渠道并不具有浓厚的体制色彩,但其指向也不是抗议性的。这种参与并不是被体制力量动员出来的,而主要是由一种自发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的动机所驱动。比如,李海金(2009)所描述的社区论坛及黄晓星(2011)所描述“洗楼梯”均属于公共型的社区参与。
(三) 垂直型社会资本与水平型社会资本与社区参与社会资本可以从不同维度进行类型划分,例如认知性社会资本与结构性社会资本、整合性社会资本与链合性社会资本。本研究中采取了垂直型社会资本与水平型社会资本的分类方式,这一分类与中国国家的强大与体制内力量对社会的深刻渗透这一特点具有一致性。
垂直型社会资本与水平型社会资本的区分源于联系纽带的方向的不同。在水平型社会资本中,社会资本源于横向的联系纽带;而在垂直型社会资本中,社会资本源于纵向的联系纽带,以及由上至下的社会资本构建行为。普特南(Putnam,1993)的研究强调了水平型社会资本积极的社会政治后果。不过,垂直型网络与水平型网络的区分在意大利社会中可能很重要,但是在其他的社会可能并非如此(Krishna & Shrader,1999)。这一点观点基于如下认识:社会资本的测量工具必须注意到文化的差异并且对其敏感,一种社会资本在一个社会是社会资本,但是在另一个社会可能不是。上述观点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强调要根据不同社会的文化背景来定义社会资本。事实上,中国文化与意大利文化在国家力量的重要性方面有着类似的地方,这也是垂直/水平的分类方式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原因。
那么,中国城市社区的垂直型社会资本与水平型社会资本是如何影响不同类型的社区参与的?我们认为,社会资本与社区参与的不同组合之间具有不同的关系(见表 1)。
| 表 1 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 |
就体制化社区参与而言,1990年代以后的城市社区建设运动进一步扩大了城市基层的垂直型社会网络,并利用这一类社会资本动员居民进入体制化社区参与的渠道中。此外,在以街道—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基层动员体制中,垂直型社会资本所能发挥的作用的大小,与处于垂直型网络节点中的各个行动者各自的横向的人际联系有关(朱健刚,2002;桂勇,2007)。因此,除了垂直型社会资本外,水平型社会资本也对体制化的社区参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就抗议性社区参与而言,尽管有研究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可能逐步减弱社会网络在抗议性地方集体行动中的作用(黄荣贵、桂勇,2009;陈晓运,2010),但社会网络、集体认同、社区凝聚力等传统要素仍然是促成抗议性地方集体行动的重要因素。例如,在城市社区中良好的社会网络对抗议性集体行动具有积极的影响(Shi & Cai,2006)。因此,社区自身发育出来的水平型社会资本构成了抗议性社区参与的有利条件,对后者具有正面的影响。另一方面,国家由上至下构建的垂直型社会资本具有加强国家对城市基层的渗透与社会控制的功能,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抗议性社区参与行为的出现。
在缺乏体制色彩和抗议性的公共型社区参与中,具体的活动参与者可能游离于以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动员网络之外,垂直型社会资本对其影响应该不大;但是,任何居民都居住在特定的社区环境之中,必然要受到社区自身发育出来的社会资本的影响。因此,以居民之间的横向联系为核心而产生的社会资本对公共型社区参与具有正面的影响。
三、数据、测量与方法 (一) 数据来源本研究以上海城市社区作为研究单位。社区是指作为中国城市居民居住地最基本单元的小区(gated community)。之所以如此定义中国城市中的社区,是因为小区是一个可以从心理、经济与地理等方面清晰分辨边界的邻里(neighborhood)。
数据的收集工作于2006-2007年进行。在这一时间段中实施了入户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年满18周岁的上海市常住居民(非上海户口者必须在上海市居住满6个月),采用“区—街道—居委会—户—被访者”的多阶段抽样方法。采用入户调查收集资料。访问员根据研究小组所确定的随机数表抽取最终被访者,以保证受访者是一个概率样本。最后数据包含1 603个个案,分布于50个小区(其中2个小区的社会资本测量指标不完整;由于缺失值的存在,下文模型中实际的样本量略有差异)。样本中男女性别比、有无配偶者比例、年龄分段比、教育程度等,见表 2。
| 表 2 样本特征描述(N=1 602) |
抗争型社区参与使用四个问题进行测量,包括参与上访、写联名信、向新闻媒体反映有关小区的事情及参与抗议或请愿。如果被访者曾经参与过其中一种活动,则赋值为1,否则为0。
体制化社区参与使用两个问题测量,包括在居委会选举中投票、向居委会提建议或意见。如果被访者曾经参与过其中一种活动,则赋值为1,否则为0。
公共型社区参与使用一个问题进行测量:在过去一年中,你曾经多少次与小区其他居民一起解决过小区的公共问题。考虑到绝大部分的被访者的参与次数是0或1,笔者将该问题重新编码为两分变量,即曾经参与(赋值为1)和没有参与(赋值为0)。
(三) 解释变量社区社会资本是本研究的主要解释变量。所有社区社会资本的测量都是社区层面的指标,其中,水平型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包括地方性社会网络、社区归属感、社区凝聚力、非地方性社交、志愿主义、互惠与一般性信任、社区信任1等7个维度(桂勇、黄荣贵,2008)。为了保持各指标对分量表的贡献比重相等,本文在建构量表得分前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1.为了更好区分水平型社会资本与垂直型社会资本,在测量水平型社区信任时,本文剔除“对居委会的信任”。剔除后,社区信任量表包含4个问题。对居委会的信任作为垂直型认知性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这一点与桂勇、黄荣贵(2008)有所不同。
考虑到垂直型社会资本与水平型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可能不同,本研究同时也考虑垂直型社会资本的影响。由于社会资本具有结构性维度以及认知性维度,垂直型社会资本使用三个指标进行测量:(1)居委会在该小区的楼组长网络规模;(2)小区内社区团体发育水平2;(3)小区居民对居委会的平均信任程度。其中,楼组长网络规模、社区团体发育水平测量的是结构性社会资本,平均信任程度测量的是认知性维度。考虑到各个小区人口规模的差异,作者将楼组长规模指标转换为每100个居民所对应的楼组长数。社区团体发育水平指标也做类似处理。以上两指标的测量数据来自对居委会成员的结构性访谈。小区居民的平均信任程度由个人层次的调查数据汇总为小区层次的平均值。社区特征变量的描述统计(均值与标准差)见表 3。
2.在上海,小区内的社团基本上都是在居委会的组织、领导下组建,因此社区社团发育水平应看作垂直型社会资本。
| 表 3 社区特征描述统计(N=48) |
控制变量包括被访者年龄、性别(男=1,女=0)、教育程度、退休状态(退休为1,其他为0)、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为基准项)、社区内是否住有同事(没有=0;有=1)、家里是否有小于12岁的孩子(有=1,没有=0)、个人月收入。由于个人月收入分布呈偏态性,作者对月收入进行对数处理。其中,是否退休、家里是否有小于12岁的小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人与社区的利益关联——退休者和有小孩与社区的利益关联更强。社区内是否有同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单位制传统对社区参与的影响1。
1.作者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直接的测量指标。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使用该指标作为代理标量近似测量单位制传统的影响。
(五) 分析方法本研究的分析单位是居民。由于个人嵌入于社区中,并且所有社区社会资本的测量都是社区层次的指标,这意味着本研究使用的是两层次数据,故本研究采用多层logistic模型(multilevel logistic model)进行分析。具体而言,本文使用的是随机截距模型:在个人层次,是否参与由个人特征决定;来自相同社区的个人具有相同的随机截距,该随机截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社区社会资本所解释。
为了诊断社区社会资本的10个测量指标是否会带来共线性问题,本文计算了社区社会资本测量指标的相关系数。结果发现,绝大多数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并不显著(相关矩阵见表 4)。在45对皮尔逊相关系数中,仅有6对(13.3%)在0.05的水平上显著,显著的这6对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并不大(全部小于0.5)。并且,这10个指标构成的原始数据的条件数(condition number)为11.5,远小于共线性的标准30。因此,可以认为社区社会资本指标不会导致共线性问题。
| 表 4 社区社会资本指标的相关矩阵(48社区) |
此外,作者进一步检验了全模型是否存在共线性。由于统计软件不直接汇报多层次logistic回归模型的VIF,作者采用如下方法进行检验:使用一般的logistic回归模型拟合一样的模型,然后检验其VIF。结果发现,所有变量的VIF均小于5,可认为不存在明显的共线性。
四、分析结果 (一) 社区社会资本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多层logistic回归模型揭示,水平型社区社会资本对抗议性社区参与具有解释力。具体来说,地方性社会网络对抗争型参与具有促进作用。在样本中,地方性社会网络指标的全距是16.39,综合考虑全距和回归系数,地方性社会网络的中位比数比为5.00[=exp(0.0982×16.39)]。类似地,在社区信任水平较高的社区,居民更有可能参与抗议性的社区活动。在样本中,社区信任水平指标的全距为11.31,综合考虑全距和回归系数,社区信任水平的中位比数比1为5.32[=exp(0.1478×11.31)]。然而,垂直型社区社会资本对抗议型社区参与并不具有显著的影响。
1.多层模型的的系数解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中,中位比数比(median odds ratio)是较为常用的一种解释方法(Larsen et al., 2000)。由于随机效应的存在,基于均值(mean-based)的比数比解释并不适用,因此Larsen等人建议使用中位比数比这一概念汇报固定效应。其含义如下:随机抽取两个具有特定自变量取值的主体,则可计算这两个主体对应的比数比,由于随机效应的存在,该比数比是一个随机变量,而随机比数比的中位值就是中位比数比。中位比数比是一种主体别(subject-specific)的解释。
(二) 社区社会资本与体制化社区参与关于体制化参与的统计模型显示,水平型社区社会资本对这种类型的参与同样具有解释力。然而,具体的影响效应较为复杂。一方面,社区归属感对体制化社区参与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这一发现与现有研究结论相一致。社区归属感的全距为25.55,其回归系数为0.0483,综合考虑回归系数大小及归属感的取值范围,其中位比数比为3.43[=exp(0.0483×25.55)]。另一方面,非地方性社交具有负向效应。非地方性社交阻碍了居民参与体制化的社区活动,这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首先,对非地方性社交水平较高的居民而言,社区外的社会是其主要的活动空间,社区对他们不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其次,从居委会的社区服务功能来看,社区活动对弱势群体更有吸引力。非地方性社交水平较高的社区更有可能是档次较高的社区。在这种类型的社区中,居民与居委会的关系较为薄弱,居民参与体制化社区活动的可能性也较小。非地方性社交指标的全距为14.278,其回归系数为-0.1128,综合考虑回归系数大小及归属感的取值范围,其中位比数比为0.20[=exp(-0.1128×14.278)]。
| 表 5 社区社会资本与三种社区参与:多层logistic回归模型 |
类似地,不同的垂直型社区社会资本对体制化社区参与具有不同的影响。对居委会平均信任水平较高的社区中的居民更有可能参与体制化社区活动。对居委会的平均信任水平的全距是0.574,回归系数是2.7352,综合考虑全距和回归系数,对居委会的平均信任水平的总体效应的中位比数比为4.81[=exp(2.7352×0.574)]。在社团发育水平较高的社区中,体制化社区参与水平反而较低。样本中社团发育水平指标的全距是1.646,回归系数是-0.7313,综合考虑全距和回归系数,社区社团发育水平的总体效应的中位比数比为0.300[=exp(-0.7313×1.646)]。虽然个人是否参与社区可能对参与体制化社区活动具有积极影响,但在社区层面,社区社团发育程度对体制化社区参与的影响较小。这似乎表明,社区社团仅局限于少数社区积极分子,该网络并没有转化为社区参与的普遍动力。比较以上两变量的效应大小可知,垂直型社区社会资本的认知性维度对体制化参与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 社区社会资本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关于参与解决公共问题的统计模型显示,水平型社区社会资本同样具有积极的影响,其中,地方性社会网络、志愿主义、社区信任在0.05的水平上显著。换言之,社区内社会网络密度越高、社区内居民的平均信任水平越高、平均志愿主义水平越高,社区居民越有可能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地方性社会网络指标的全距为16.39,其回归系数为0.0696,综合考虑指标的全距及回归系数,其中位比数比是3.13[=exp(0.0696×16.39)]。类似地,社区信任指标的全距为11.31,其回归系数为0.0880,综合考虑指标的全距及回归系数,其中位比数比是2.701[=exp(0.0880×11.31)]。
社区社团、楼组长网络的回归系数在0.1水平上显著,说明垂直型社区社会资本的结构性维度对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具有一定的解释力。社区社团指标的全距为1.646,回归系数为-0.5254,其总效应的中位比数比为0.421。就楼组长网络指标而言,其全距为5.836,回归系数为0.1650,其总效应的中位比数比为2.62。然而,这两者的影响方向是相反的:(1)社区社团发育水平似乎阻碍了居民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社区社团发育较好的社区中,居委会的绩效也较高,社区问题较少,因此居民参与解决公共问题的需求也较低。(2)楼组长网络有助于促进居民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这与已有的观察相一致。即在众多社区参与活动中,动员依然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楼组长网络是社区动员,特别是以居委会为主体的动员网络的重要组织基础。
(四) 社区社会资本的解释力社区社会资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不同社区在社区参与程度的差异?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作者先拟合一个仅包含个人层次自变量的随机截距logistic回归模型(该模型的详细结果在此不作汇报),在这个基础上再引进社区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通过检查社区间随机截距效应的方差的变化来考察社区社会资本的解释力。
以抗议型社区参与为例,仅仅包括个人层次自变量的模型的随机截距效应的方差为0.560,引入社区社会资本变量后,该方差减少为0.223。换言之,社区间抗议型参与的差异的60.2%可被社区社会资本所解释。类似地,体制化参与的社区间差异的62.9%可被社区社会资本解释,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的社区间差异的82.0%可被社区社会资本所解释。这说明,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不仅取决于居民的个人特征,还取决于居民所在的社区特征。
(五) 利益理论与文化理论的解释力模型结果显示,利益理论与文化理论都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就利益理论而言,家里有小于12岁的小孩对抗争型参与的影响为正向,但是并不显著。退休者更可能卷入抗争型和体制化参与中,这与以往研究相一致。由于退休者更需要社区互助,更有可能成为社区服务的对象,因此与社区的利益关联比较大。退休状态这一变量的正向回归系数在某种程度上支持利益理论。此外,小区内具有同事能够促进体制化参与以及参与解决公共问题。虽然该指标无法直接测量社会主义文化传统,但如果社区内居住着同事与单位制时代工作场所与居住场所紧密结合这事实具有正相关关系(特别是售后公房小区),则该指标可以作为文化传统的代理变量。在这个意义上,统计结果似乎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文化理论。当然,今后的研究需要使用直接的测量指标对该理论进行检验。
五、结论与讨论集体性社会资本具有重要的社会后果,在社区参与、社区治理领域也不例外。绝大多数中文文献都指出,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认为,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绝非单纯的正向影响。一方面,集体性社会资本是个多维度概念;另一方面,社区参与也可以被用于描述多种不同类型的地方性公共参与行动。基于这一思路,本文探讨了水平型社会资本和垂直型社会资本对三种类型社区参与(体制化参与、抗争型参与和解决公共问题)的影响。
研究发现,水平型社会资本(地方性社会网络、社区信任)对抗争型社区参与具有促进作用,这一发现与理论预期相一致。然而,垂直型社会资本对抗争型参与没有显著的影响。这一发现暗示,当居民具有强烈的参与动机(特别是物质利益)时,居委会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的有效性将受到挑战。
社区社会资本对体制化社区参与具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不管是水平型还是垂直型社会资本,都对体制化社区参与具有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的社会资本维度对制度化参与的影响方向并不相同。具体而言,社区归属感对体制化社区参与具有促进作用,但非地方性社交的效应则为负。社区社团发育水平对体制化参与具有消极作用,而居委会的信任则发挥积极的功效。该发现与理论预期并不完全一致,对社会资本影响体制化社区参与的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
水平型社区社会资本(地方性社会网络、志愿主义与社区信任)有助于促使居民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这一发现与理论预期相一致。然而,垂直型社会资本对解决社区公共问题的影响仅处于统计显著性的边缘,并且不同的结构性垂直社会资本对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的影响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因此,可以认为垂直型社会资本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无明显关系,这与理论假设相一致。以上分析表明,社区参与具有不同的类型,各类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和驱动力也各有差异。今后社区参与的研究需要对社区参与进行更加精细的类型化分析。
本文从一个不同的侧面回应了关于“社区是否消亡”的争论。在对“社区是否消亡”的讨论中,研究者或多或少采用一种线性社会变迁的假设,认为城市化、住房商品化对以地域为基础的社区具有销蚀作用。相应地,研究者往往采取比较传统社区与现代社区的分析路径(黎熙元、陈福平,2008;张红霞,2004)。然而,本文的研究结论则表明,不同社区之间在社区参与水平具有不可忽视的异质性。并且,进一步的数据分析可发现,这种社区间的异质性难以通过社区类型(售后公房小区、混合社区、商品房小区)来解释1。换言之,即使在相同类型的社区中,依然存在着显著的异质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是否得以保存不仅取决于城市化、住房商品化等宏观社会变迁过程,还取决于中观的社会情境因素。比如,互联网及社区网络论坛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商品房社区中空间隔离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近年来业主维权行动的出现显然也激发了居民对社区公共事物的兴趣,强化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甚至在集体行动中培育出更多的社会联系。
1.本文并没有汇报具体的统计分析结果。
住房商品化对社区的影响也具有多面性。首先,住房商品化确实造成了以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治理的“空心化”(桂勇,2008)。其次,住房商品化同时也成为集体利益形成的社会空间(Tomba,2005)。正如本文所揭示,在三种类型的社区参与中,社区共同体的社会资本存量确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区参与渠道的增加(比如体制外的抗争型参与、社区论坛等虚拟空间的参与),社区已不仅仅是一个以居委会为核心的准行政空间,还是居民利益表达的社会空间。围绕着利益表达,居委会、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互动将更加复杂,邻里空间的社会意义也将更为丰富,而社区参与水平较低、参与个体化等问题在未来可能得以改变。再次,即使传统的邻里关系扩散到社区外,社区依然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单位。个人与邻里的情感联系(如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并不必然由社会网络所决定,随着封闭式社区的兴起,社区的象征意义可能成为社区归属感、认同感的基础。诸如此类新的社会变迁的可能将会改变学者对于社区未来的悲观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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