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以来,中国发生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社会变迁,表现为经济结构的转换、政治体制的改革、文化观念的更新乃至心理世界的重构等等。在一系列的社会变化中最为明显和根本的莫过于社会结构的变迁或曰“社会结构转型”。从宏观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的变化到微观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调整无不与社会结构转型这一社会事实密切相关。社会结构转型几乎成为所有中国社会学研究的现实背景、理论前提和关注焦点;社会学的各分支学科和研究方向亦常常在社会结构转型的论域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然而,粗略地审视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卷帙浩繁的研究成果,我们会发现,这些研究主要从宏观、外在的角度理解社会结构,而微观、内在层面的分析则相对较少。事实上,在吉登斯、布迪厄等当代社会学理论家那里,社会结构已不再被当成外在的客观社会事实,而是与社会行动、主观意识等密切交织的实践过程。由是观之,社会结构非但不是外在客观的,实际就存在于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之中,反之,在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之中往往蕴含着社会结构变迁的“微波细澜”。
在现实层面,虽然改革以来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逐渐扭转了旧有的、刚性的城乡二元分割格局,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隔阂和社会身份对抗却依然顽固地存在着。在城乡之间迂回徘徊的农民工群体的生存样态使我们看到,镌刻在他们日常生活轨迹中的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消失。在一定程度上,随着乡城社会流动的增加,城乡界线由“城乡之间”移入“城市之中”,进而凸显出“城市中的城乡二元结构”。譬如,就居住空间而言,农民工群体“漂移的社区”与城市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差异并非或不仅仅是建筑风格的问题,更是身份与地位差异问题。“空间”成为一种象征标记,彰显了社会区分与不平等。
结合当代社会学的理论建构与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笔者认为,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研究面临一个微观转向问题。具体言之,农民工群体所负载的一些表征其社会身份的象征标记,如服饰、体态、表情、语言等身体特征,居住地及其风格、大小、功能等空间特征均应纳入社会结构转型研究之中。这些象征标记常常成为城市话语(媒介信息、文本框架、社会评价等)所加以利用的标签,由此建构农民工的社会身份并型塑其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身体、空间、认同及话语等角度的讨论或可称为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微观层面”和“人文向度”。所谓微观层面,是强调身体、空间等问题大量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宏观的结构分析往往力有不及;而人文向度则意味这些问题往往难以通过量化的方法加以研究,在“动手”之外,还须“用心”。
当然,身体、空间、话语等问题自古有之,并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但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有随着社会分化而愈加明显之势。不仅在传统与现代对比的意义上,身体、空间等问题差异较大,而且在横向的社会区域与社会群体之间,这些问题也往往与社会身份、地位、社会不平等等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进而言之,正因为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微观问题与社会身份、地位、声望等相关联,就意味着身体、空间、话语等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区分的结构性力量。这促使笔者试图将微观现象的象征意义与宏观的社会结构勾连在一起,以期通过对微观问题的关注和分析来探寻社会结构转型之势。
因此,立足于改革以来乡城社会流动日渐增加的事实,本文试图揭示由农民工群体所负载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微观与象征层面的展现,以及微观象征因素对城乡社会身份的建构、分隔与固化作用。笔者所追问的问题是:农民工群体在身体(服饰、体态、表情、语言等)、空间(风格、大小、功能等)诸方面是如何呈现“城市中的城乡界线”的?以大众传媒为主体的城市话语框架是如何建构“城市中的城乡界线”,并进一步塑造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身份的?这一呈现和塑造与国家现代性形象的建构有何关联?笔者试图通过提炼“象征二元结构”(symbolic and dualistic structure)这一概念对上述问题作出探索性的回答。
二、文献回顾: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国内关于社会结构转型的研究始于李培林于199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一文。该文指出,社会结构转型是既不同于市场调节也不同于国家干预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所形成的变革和创新力量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资源配置状况和社会发展方向。之后,李培林(1995)又撰文《再论“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对这一观点进行进一步论证,并用以分析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随着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向纵深化发展,关于它的研究成果也与日俱增。我们可以将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研究“类型化”为如下四个方面。1
1为了突出历时性对比,我们将关于传统社会结构的研究也作简要交待。
(一) “差序格局论”、“双轨政治论”与“权力的文化网络说”费孝通在1947年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并运用人类学的比较法,通过中西对比分析乡土中国社会关系的主要特征,即以己为中心按照亲疏远近的原则向外推而形成涟漪状社会结构(费孝通,1998:25-26)。与费孝通观点较为相似的是梁漱溟的“伦理本位”说(梁漱溟,2003)。二者的共同特点是突出传统中国社会结构推己及人、边界模糊、富有弹性的特点。不同的是,前者的“己”是“我”,后者的“己”乃是家庭。无论是差序格局论还是伦理本位说,都是“国家不在场”的社会结构观,亦即只是描述社会结构中日常社会关系方面而非权力关系维度。于1953年在美国出版的《中国绅士》一书中,费孝通通过乡村、城镇、都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引入政治权力的视角深入地探讨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
费孝通认为,一个完善的政治制度必须保证有上下平行的“双轨”。因为在任何政治体系下,人们的意见都不可能被完全忽视,如果没有人民的积极支持,至少是他们的容忍,政治制度不可能长期维持,政治体系不可能在一根自上向下的单轨上发展起来,这意味着必须有某种方式的自下而上的轨道。这就是著名的“双轨政治论”(费孝通,2001;2006:46)。由皇权通过地方官僚机构到基层社会是自上而下的一轨,反之是自下而上的一轨。在皇权圣谕与大众民意之间,绅士扮演上传下达者的角色,绅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制衡皇权的作用。传统乡村士绅用他们的特殊地位,对官府保持着自己的影响力,这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乡村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和伸张者(张仲礼,1991:5-74)。
然而,20世纪初,有三种力量打破了双轨政治中自下而上的一轨。一是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此后中国乡村中不再存在一个稳定的士绅阶级来充任乡村文化生活与社会生态环境的组织者与调节者。另一方面,学堂成为跻身政界的唯一出路,而学堂均设在集中着财富、声望、权力这些社会稀缺资源的省城和京城,这样,自民国以来,就出现了大批农村知识青年源源不断地被城市吸纳并脱离农村的“无根化”过程(萧功秦,1999:238)。二是保甲制作为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把国家的警察体系引进了每家每户,摧毁了传统政治体系的安全阀和基层自治组织。三是西方工业在通商口岸的入侵并向内地延伸,“一方面是土地租息经济的衰退,另一方面是具有新型政治意识的通商口岸群体的兴起,这两者都减弱了绅士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重要性”(费孝通,2006:132)。
在分析帝国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时,杜赞奇(Prasenjit Duara)认为“经纪模型”比“乡绅社会”模型更确切。他将官府借以统治乡村社会的中介人分为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两类。前者代表社区的利益并保护自己的社区免遭国家政权侵犯;后者视乡民为榨取利益的对象,具有贪婪性甚至掠夺性(杜赞奇,2003:[中文版序言]2)。杜赞奇的研究指出:“到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那种保护人类型的村庄领袖纷纷‘隐退’,村政权落入另一类型的人物之手,尽管这类人有着不同的社会来源,但他们大多希望从政治和村公职中捞取物质利益。村公职不再是炫耀领导才华和赢得公众尊敬的场所而为人追求,相反,村公职被视为同衙役胥吏、包税人、赢利型经纪一样,充任公职是为了追求实利,甚至不惜牺牲村庄利益”(同上:114-115)。
杜赞奇指出,晚清帝国和民国政府在民族主义和现代化的招牌下所进行的国家政权建设对“权力的文化网络” 1 的侵扰和破坏,导致权力植根于其中的国家政权内卷化,即国家政权的扩张增加了财政负担却没有产生相应的收益。“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对文化网络中各种资源的忽视、企图在文化网络之外建立新的政治体系并力图斩断其同传统的文化网络的联系,导致了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在基层社会的失败。事实上,杜氏对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的分析同时也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在国家权力的渗入、战乱以及经济状况恶化等因素的联合作用下,有声望的乡村精英不是逃离村庄,便是由富变穷,那种名副其实的保护人在逐渐减少。概言之,在国家与社会之外的“第三领域”(黄宗智,2002)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国家权力的触角刺破地方过渡带直达普通民众。
1按照杜赞奇(2003:3、15)的说法,权力的文化网络包括不断相互交错影响作用的等级组织和非正式相互关联网络。诸如市场、宗族和水利控制的等级组织以及诸如庇护人与被庇护者、亲戚朋友间的相互关联,构成了施展权力和权威的基础。
费孝通与杜赞奇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在三个主要方面达成共识:其一,绅士以及地方自治单位起到连接国家与社会的作用,或曰二者的中介,只是在清帝国晚期和民国国家政权建设运动中这一中介遭到侵扰和破坏。其二,社会结构具有强烈的传统延续性,“新秩序是不会一下子突然产生,完成于一刹那间的。新秩序是从旧秩序中产生的,这要通过上万人习惯性生活方式的逐步改造”(费孝通,2006:126),否则,国家政权要么破坏基层秩序与社会生活,要么因无视或破坏权力的文化网络而效率低下甚至以失败告终。其三,社会结构与观念结构紧密相联。费孝通指出:“每一种社会结构都有一定的观念体系,它制定行为规范并支持这个社会结构”(同上:14)。而杜赞奇对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分析其实也表明,以政治权力取代伦理秩序和地方文化规则往往事与愿违。
(二) “二元社会结构论”、“三元社会结构论”与“断裂社会论”“乡绅模式”与“经纪模式”所揭示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在近代以来受到的冲击与1949年以后社会主义改造所引发的社会结构的变动相比要逊色得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等实践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中国社会“皇权地方精英(绅权)民众”三元互动模式发生根本的转变,“国家-地方精英-民众”演变成“国家-民众”的二元模式。国家对社会的治理与控制能力愈加增强。
在制度层面,从1954年起,国家逐渐确立了几十项城乡分割制度,主要有户籍制度、粮油供给制度、就业制度、住宅分配制度、婚姻制度和就学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一方面出于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城乡人口加以有效管理。这些制度在农村主要是通过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对农民施行控制;在城市则通过单位制度维持和贯彻之。这一控制既强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治理能力或者固化了“国家-社会”的二元格局,又使城乡差别制度化和凝固化,城乡二元结构日趋形成。
通过改革前后中国社会现实的对比,有学者进一步将城乡二元结构区分为“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和“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孙立平,2004:114-118)。改革以前,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安排将城乡人口、经济和社会生活,人为地分割为两个相互隔离的部分。城乡之间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城乡居民享有不同的经济与社会待遇。农村的资源大量地被抽取以支持城市工业化发展。这时的城乡二元结构可称为“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在这种二元结构中,尽管存在工农业比价的“剪刀差”,但仍然可以看到城市对农村的依赖,以及城里人的大部分收入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而流入农村的过程。
然而,到了耐用消费品时代,城乡二元结构又呈现新的特征。与改革前相比,城里人在交通、电器、医疗、子女教育和旅游等方面的消费与农村和农民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依赖城市而非农村。而且,曾经许多由农村提供的食品,也有相当一部分由国际市场所替代。这种状况造成城乡之间深刻的断裂,这种断裂不是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那样是人为的制度造成的,而是由市场引发的。因此,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可称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当前,这两种二元结构叠加在一起,体现了社会结构的断裂或“断裂社会”的存在(孙立平,2003:14)。
除城乡关系之外,断裂社会还表现在阶层关系上。以失业群体 1 为例,对那些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技术比较单一陈旧的群体来说,他们既没有机会进入主导产业中去,也没有回到稳定的就业体制中的可能,而且朝阳产业也难以给他们提供多少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由于过去的社会保障大都与单位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下岗和失业不仅仅意味着失去工作和工资收入,而且也意味着失去许多福利和社会保障。收入的锐减和社会保障的缺乏使这些失业群在疾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上往往无能为力或困难重重(孙立平,2004:110-111)。
1这里的“失业群体”指“老失业群体”,即因体制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而失业的群体,不同于新失业群体。关于后者的研究可参见吕鹏(2005)的文章。
基于对改革以来我国城乡户籍壁垒逐渐松动和社会流动增加的事实,有学者认为传统的二元结构理论已经出现明显的缺陷,不足以解释今日中国社会的现实,因而提出“三元社会结构”概念。所谓“三元社会结构”是指,在传统的城市市民和农村居民之间出现了新的一极,即流动的农民工,他们既不同于城市市民,又不同于农村居民,且人数巨大(李强,2004a:387)。三元社会结构首先和最主要的是就社会群体而言,是指社会群体的三元化,即在农民与市民之间出现了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第三元群体的本质在于它与农村居民相比是一个占有一定城市资源的群体,而与城市居民相比又是一个仅占有十分有限城市资源的群体,是被排斥在正式的城市居民之外的非正式城市群体(同上:388)。
(三) “十大阶层说”与“丁字型结构论”相对于对社会结构的横向多元分析,社会分层研究的结果更加突出社会结构的纵向特征。根据不同的视角和标准,学者们对社会阶层的划分往往各异其趣。陆学艺等人提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并通过定量分析划分出当代中国社会的十大社会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陆学艺主编,2002:9)。由这十大阶层构成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基本上是“金字塔型”的。
同样是宏观、量化分析,方法不同则可能结论各异。李强运用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标(International Socio-Economic Index)(ISEN)对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是“橄榄型”的,也不是“金字塔型”的,而是呈现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李强,2004b:86)。“丁字型”的社会结构反映的是中国城乡分野的现实,农村构成了“丁字型”社会结构的一横,巨大的处在下面的社会阶层,而城市更多的是构成“丁字型”社会结构一竖的社会阶层。
“丁字型”社会结构反映出社会结构发展的不平衡。就“丁字型”社会结构而言,由于下层群体过大,而且下层与其他群体之间属于一种两极式(或直角式)连接方式,因而导致社会群体之间以至整个社会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的状态,即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协调,而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对立的、矛盾的或冲突的状态下,或者说,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下,社会矛盾比较容易激化,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生(同上:104-105)。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研究方法的限制,这种对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宏观社会结构的特征,但却无法揭示社会结构在具体而微观的日常生活中的呈现。
(四) 市场转型论对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分析众所周知,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的变迁是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并行的过程,市场转型论即通过对经济体制转轨的分析探究社会分层结构的演变。1989年倪志伟(Victor Nee)在《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10月号上发表了《市场转型理论:国家社会主义由再分配到市场》一文,提出了一种关于国家社会主义转型中社会不平等问题的新理论。倪认为国家社会主义在分配经济中因市场的出现而使国家社会主义中的特权阶层或阶级、即再分配者失去了他们的一些特权,而使那些处在国家社会主义等级制度底层的人——直接生产者获益。因此,市场转型过程导致了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
倪通过对1985年在福建农村调查资料的分析,使上述观点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验证。而他进一步分析却发现,有些干部背景的家庭与一般农户相比,在“收入流动”上仍有优势,这与市场转型理论最初的预言并不相符。为此,他提出“局部市场”的观点,强调在改革尚未完成之前,再分配经济体制仍发挥作用,政治权力不会突然贬值,而是在局部改革仍然发挥作用并得到巨大的经济回报(Nee,1991)。与此相关,倪又引入相对变化的观点以修正市场转型理论,指出这一理论所预言的趋向并非指干部阶层的收入与其他阶层的收入相比下降,而是说干部阶层的收入上升速度相对较慢(Nee,1996)。
针对市场转型理论的焦点问题,即转型经济中再分配权力与收入回报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学者们纷纷发表洞见,对市场转型理论加以修正和发展。在这些评论中,代表性的观点有罗纳塔斯(Rona-Tas,1994)的权力变型论、边燕杰和罗根(Bian & Logan,1996)的权力维续论、白威廉和麦谊生(Willian & Michelson,1996)的政治市场论、魏昂德(Walder,1995)的政府即厂商的观点,以及林南(Lin Nan,1995)的地方市场社会主义的论说,等等。
总体说来,关于市场转型理论争论的主要议题是再分配者权力与直接生产者自主性相互关系及其所蕴含的社会不平等。但在笔者看来,不论是再分配权力的相对弱化还是变型或延续的观点,都未能跳出把权力仅仅理解为政府权力或行政权力的窠臼,而且以收入增减来衡量权力的强弱也局限在政治和经济的范围内理解权力。其实,权力不仅是政治的,而且是文化上的;不仅是宏观的,而且是微观的;不仅是外显性的,也是内隐性的和象征性的,后文将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除此之外,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社会分层结构变化不仅仅体现在再分配者与直接生产者的关系上,而且还与直接生产者内部关系的变化密切相连,对后者的忽视也是市场转型论的重要瑕疵。
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讨论与反思前述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经验描述或理论概括)从各自的角度揭示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现状与趋势。但依笔者看来,它们的共同特征都是从宏观外在的角度审视社会结构转型,而欠缺微观内在的角度,或者缺少微观考察与宏观分析的整合。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对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讨论。
(一) “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另一只看得见的手”,还是“第三只看不见的手”李培林曾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看成除看得见的手——国家干预和看不见的手——市场调节之外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结构转型作为一种无形的巨大力量,将以它特有的方式规定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源配置的方向,这种力量是用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都无法概括的。在一般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力量只是一种潜在的推动力,而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这种力量的作用日趋明显”(李培林,1992)。可以说“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比喻生动地指出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渐进而有力的特征。这种对社会结构的理解实际上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结构的客观先在性的观点是一致的,认为社会结构的客观性力量深深地制约人们的社会行为与思想观念。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结构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
但是,按照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社会结构并不完全是外在于行动的强制性力量,而是行动的结果和行动进一步开展的前提,并且社会结构就在行动的过程之中存在和运作。在某种意义上,结构与行动是同一的。由此看来,结构就存在于时间、空间、行为以及人们的身体上,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和举手投足的细微之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结构转型不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是“另一只看得见的手”,这只“手”既有宏观的“掌印”,又有微观的“指纹”。如果说人们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及运作,不是因为它无法被看见,而是因为人们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罢了。
当然,这是就外在角度而言。此外,在人们的认知图式或心智结构中,必有一个在时间推移中对社会结构加以内化的过程。这样,就存在不同于宏观的、外在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微观的、内在的“再一只看不见的手”,我们或可称之为“第三只看不见的手”。“第三只看不见的手”不同于国家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也不同于宏观意义上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相比之下,它是微观的、内在的、无形的,同时也是时刻在发挥着社会型塑力量的社会事实。这一“社会事实”——用发明这一术语的涂尔干的话来说“我一去反抗它,它就立即表现出来”。
这里,我们所言的“另一只看得见的手”和“第三只看不见的手”,实质是在表达同一个意思,即社会结构转型不仅仅具有宏观的外在特征,还具有微观的、内在的力量。“另一只看得见的手”说明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成员的生活朝夕相伴、息息相关;而“第三只看不见的手”则强调在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之中内化到人们内心深处并引导或制约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微观心智结构的存在。例如,一个人穿一件衣服,这件衣物的颜色、款式、品牌在某种程度上会表明他的职业,甚至身份和地位,概言之,表明他在社会结构中的序列或位置。而这衣服的象征性作用就是“另一只看得见的手”的力量。同时,笔者判断不同衣服所标示的职业、地位,以及与自己的身份是否相匹配则受到心智结构中“第三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
(二) 统计分析还是生命关注对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目前较为盛行的是通过对大规模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对社会分层结构的描述,而且尤以对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关注居多,而与之相辅相成的质性研究,尤其是微观的质性分析则相对不足。至于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对象化或被建构位置的社会群体的具体生存样态——他们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等,更少有关注。而且,以城市为中心的分析结论往往被假定具有全国性的推广意义,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巨大差异置于不顾甚或文过饰非,因而更加阉割了底层民众表达声音的机会和权利。这就是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研究中颇为广泛的“都市化倾向” 1 。这种“都市化倾向”非但没有表达对弱势群体应有的理论关怀,反而往往将弱势群体“他者化”(othering) 2 为现代化的不和谐音符和障碍,并以此为“发展主义”和自己的研究张贴合法化标签。
1 “都市化倾向”是邓正来先生在批判有的法学学者在消费者权利问题上存在的误区时所运用的一种说法,后者往往把“消费者权利”当成“同质”的现代性问题,进而把“消费者”视为一个“同质”的现代主体,而在极大程度上遗忘了这一问题在中国农村或贫困地区与在中国的发达都市或地区中是截然不同的(参见邓正来,2006:123-128)。在笔者看来,这种批评同样适合于中国社会学中的一些研究取向。
2 “他者化”是一些西方学者借鉴萨义德的东方主义观点,在研究农民、女性、少数民族如何被建构成贡献于国家认同的精英或主流话语时所有运用的一个概念。参见杰华(Tamara Jacka)(2006)、罗丽莎(Lisa Rofel)([1997]2006)、Schein(1997)等人的研究。
经验数据和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调查对象总体的、外在的特征,却难以反映他们的情感、意志、思想和态度。尤其对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来说,他们的声音往往被经验数据和统计公式所淹没,因而往往被所谓他们代言人的强势者所取代;而比“失语”更可怕的是他们的声音往往因过滤而失真,或被有意加工变调,或干脆就被“知识-权力”的机器所消除。当前,有学者已经发出呼声,主张“必须引进曾经被‘科学规则’无情净化掉的各种有意义的细节”(沈原,2006)。诸如现实的时空条件、生产场景、生活方式,甚至包括社会方言在内的具体文化内容都应该被认真地关注。
(三) “现代化范式”还是“本土情怀”这里对“现代化范式”概念的运用借鉴于邓正来先生对中国法学“现代化范式”的反思与批判。按照邓的理解:“所谓‘现代化范式’乃是一种有着明显的‘思维成见’成分或‘前见’性功效的未经质疑的有关现代化的规范性信念”(邓正来,2006:80)。西方学者关于现代化的种种思考构成了“现代化范式”的思想渊源或知识支援。这个西方现代化理论框架主要以两项假设为基本支撑。一是当下世界的所有国家都可以根据西方现代化所取得的成就而被界分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而将西方现代化国家法律、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结果性因素假定为现代化理想类型的必备要素。二是不仅人类历史注定沿着一条单一的预设轨线发展,而且每个社会的历史也都必然遵循一条较为低级社会向较为高级社会的预定路线向前发展。从根本上讲所谓“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必然进化实际上是指“非西方社会”向“西方社会”的必然趋同(参见邓正来,2006:97 98)。
在笔者看来,这种“现代化范式”在中国社会结构研究中亦有表现。一方面,在城乡结构上,人们常以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城市化程度较高为参照和说辞来说明中国城乡结构的失衡和城市化程度不足,并因此提出快速推进城市化的设想和实施方案。但事实上,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既有悠久的历史根源,如重本抑末、城乡分野等,而且有人为的制度性根源及制度惯性的存在,而非简单的减少农地和农业人口就可解决。相反,人为强制地推进城市化却可能适得其反,城郊征地风波,城中村不伦不类的经济秩序和城市贫民窟的大量存在即为证明。
即使城市化程度增加是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也将是个漫长的过程,而非百分之几的城市化指数所能涵盖。诚如有学者指出:“一个有血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接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业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李培林,2004:153-154)。此言不虚!
更为重要的是,一味地追求城市化往往掩盖了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性与针对性,将“三农”问题置换成带有理想目标的城市化问题。这种使“问题”转化成“梦想”的逻辑转移了问题的尖锐性和被察知与关注的可能性,因而具有十足的“象征暴力”的味道。与此相反,还有一种论调考虑到“贫民窟式”城市化的危险,主张农民本位的新农村建设(贺雪峰,2006),所谓的“农民本位”是考虑到在都市消费主义影响下农民入不敷出、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而建议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以“提高农民满意度为标准”的生活方式。这种论调甚至还与“天人合一”、“知足常乐”的智慧扯到了一起。在笔者看来,这一论调的危险在于它是一种“城市不在场”的新农村建设,因而有意无意地将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差别等问题抹掉或悬置起来,而忽视了“农村问题在农村之外”这一基本事实,忽视了城市市场经济乃至全球市场浪潮的渗透与扩散的既成之势。此论调亦不可取。
另一方面,就社会分层结构而言,“现代化范式”同样在支配着人们的思维。在研究社会分层结构时,人们常以发达国家典型的“橄榄型”结构作为社会结构的理想类型和作为对“金字塔”型等不合理社会结构批评的参照,并因而为政策部门出谋划策以催生“合理有序”的社会分层结构的出现。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社会被认为是“现代”社会的典范。在笔者看来,西方的“现代阶层结构”主要是作为结果而言的,对于那些距离“中产社会”仍有较长一段路可走的社会来说,调和整个社会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才是当务之急,而至于社会分层结构究竟是何种形态还端赖于矛盾(问题)的解决与制度的建构。正如农村问题在农村之外,社会分层结构问题在分层结构之外。
(四) 结构分化、结构断裂,还是结构再生产随着中国改革向纵深阶段发展,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组成为社会变迁的常态和重要特征。关于社会结构分化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前述的“断裂社会论”、“丁字型结构论”、“二元结构论”及“三元结构论”等等。这些论说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揭示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在笔者看来,其共性在于只是在社会结构内部谈论结构问题,结构变迁仅仅表现为结构的分化与重组。但事实上,社会结构的变迁并非在一个封闭或自足的系统内完成,而是与很多其他因素交织在一起。这些因素如知识、权力、教育和媒介等参与了社会结构的再生产,进而使社会结构充满了复杂性。换言之,社会结构变迁是一个带有浓厚文化色彩的社会事实。
因此,我们有必要区分“结构分化”与“结构再生产”两个范畴。前者强调社会结构要素排列组合的变化重组,而后者更为突出系统内外环境的相互作用与渗透。更为重要的是,结构再生产并非遵循整齐划一的逻辑,它对不同阶层、群体而言具有不同的意义。也就是说,诸如知识、传媒、舆论等因素对不同群体会产生十分不同的效果,它们可能巩固精英阶层的精英身份与地位,也可能使底层群体不断被“污名化” 1 或“他者化”。而且,与社会结构相伴随或社会结构型塑下的心智结构本身也参与了社会结构的再生产,而这常常为人们所忽视。基于上文的讨论,我们拟从现实与理论两个层面进一步对本文所倡导的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微观与象征维度进行分析。
1 “污名化”来自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对内局群体与外局群体的研究,意指一个群体能将人性的低劣强加在另一个群体之上并加以维持(参见李康,1998:33-35)。
四、象征二元结构:一种微观权力分析 (一) “象征社会”的分析视角在现实层面,中国自改革以来不断卷入“现代性”和“全球化” 2 的浪潮中。在这近三十年的改革实践中,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巨大的成绩,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取得了重大突破,甚至在某些方面和领域有赶超欧美先行者的趋势。概言之,中国的现代性追求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与战略目标和舆论媒体的传播上看,诸如建设小康社会、建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等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话语,这些话语印证了中国现代性的成就和对现代性之梦想的追求。
2有学者以批判的眼光指出,“全球化”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说法,而是由西方新自由主义长期人为宣传出来的口号,代表的是跨国金融资本和跨国公司的利益。“全球化”的潜在之意是削弱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主权,以使美国主导的跨国金融资本和经济力量畅行无阻于全球各地,最大限度地攫取各国的资源和财富(参见河清:2003)。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和直面中国现代性建构过程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其中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平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平等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宏观上经济发展的程度的不同,人们收入水平的差距、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等方面的差异,而且还表现在微观层面人们的行为、语言、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及其所彰显的社会结构平衡与和谐的欠缺。这些微观层面的差异和不平等往往隐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因为它的看似稀松平常而不被人注意,所以往往是隐含的、琐碎的、象征化的。也正因为它们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又往往若隐若现,才需要我们将其揭示出来,并挖掘其所凝缩和折射的社会结构意蕴。
恰恰因为这些微观因素具有若隐若现的特征,使得我们难以从宏观、外在的角度捕捉它们的样态和细节,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忽视和回避它们的理由或借口。我们可以通过人们的居住空间、语言与服饰等身体特征、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等方面来捕捉社会结构在微观层面的样态。譬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通过人们的衣着、表情、身体语言来判断人们的职业、身份与社会地位,尤其是对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下层群体与上层群体的区分。在人们的印象中,前者往往衣着朴素甚至褴褛不堪、表情呆滞、语言匮乏;而后者则衣着体面、表情丰富、语言丰富,这成为不同群体身份的象征。
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引入“象征社会”(symbolic society) 1 的分析视角。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象征社会”的含义:
1本文更倾向于将“象征社会”看作一个权宜性的分析概念,以引出后文的分析,而欲在学理上考察其深刻的现实基础和理论谱系则需要更为严谨细致的分析。为了将“symbol”与另外一个通常被译为“符号”但外延小于它的“sign”区分开来,笔者将外文中的“symbol”一律译为“象征”。这里的“象征”可理解为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结构。这里对“象征”的理解借鉴于语言学及符号学中对“符号”的理解。在语言学上,一般的符号的构成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符号本身,另一个是符号所代表的事物。符号是代表者,称为“能指”;符号所代表的事物是被代表者,是“所指”。二者缺一不可。例如,如果用“√”表示正确,那么“√”就是符号,是代表者,是能指;而“正确”这样的含义则是被代表者,是所指(参见叶蜚声、徐通锵,1997:26-29)。本文将社会性的身体(服饰、体态、表情、语言)、空间(构造、位置、功能)等看作一种“象征”。当将“象征”作为名词使用时,我们将它对应于“symbol”,而在“象征社会”、“象征性结构”、“象征二元结构”等表达中,我们将它对应于形容词“symbolic”。
其一,在社会变迁的意义上,社会生活中的信息尤其是媒介信息对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信息的制造、传递、接收、排斥、消化和改进等成为人们生活方式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至于人们往往根据某种信息或象征系统解读社会生活的意义,而“意义”往往是表象化而非实体性的。在这个意义上,“意义生产人”而不是“人生产意义”,“象征系统塑造社会”而不是“社会塑造象征系统”。
其二,就影响社会生活的因素来说,外因而不是内因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因素。诚如有论者所言:“我们听得很熟的一条原理是:引起事物变化的依据是内因。其实,从社会生活信息化的角度看,这条原理的适用范围已经缩小了。社会生活信息化,这意味着引起社会生活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是信息,而最新鲜、最丰富、最有激发性的信息一定是来自外部的,是外因,而不是来源自身的内部信息。”(刘少杰,2002:386)既然如此,社会行动者便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外部信息与意义的引导和塑造。纵然一般意义上的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但就具体的个体行动者而言,其对外部世界的接受与认可是其自我生产的基本前提,在信息化生活中尤为如此。
其三,从社会建构论的角度看,即使在同样的信息环境中,不同群体往往占有不同程度的支配其他群体的力量,这使得信息的制造、占有和操控成为权力生产的体现,拥有信息和话语权力的人可以单方面地生产“普适性”意义框架,进而将其灌输给其他群体,由此形成以信息和象征系统的生产与传播为机制的身份区分逻辑。因此,信息与象征标记广泛散布的城市社会并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社会,而是充满象征标记和身份领地争夺的“权力场域”。
总而言之,我们所指称的“象征社会”分析视角,既突出城市社会信息散布对社会生活的塑造,又说明一系列的信息与象征标记往往成为群体身份区分甚至社会不平等的生产机制。这也说明,关于社会结构转型的讨论不仅仅局限在城乡结构、阶层结构、职业结构等方面,也不应囿于政治、经济与制度等内容,微观的文化与象征层面的社会结构同样应成为我们分析的对象,因为语言、服饰、居住空间等象征标记并非社会结构的外在之物,而是其重要的构成要素,它们同样展现出社会转型的斑斑痕迹。
(二) 对相关理论资源的阐发在理论层面,我们可以探寻“象征性社会结构”的理论资源并加以发展。首先是涂尔干等人关于“社会分类”的研究。涂尔干及其学术继承人M.莫斯(Marcel Mauss,又译毛斯)秉持社会学主义的方法论原则,通过对澳洲人、祖尼人以及中国人古代对地理方位、动植物名称、时间与颜色的分类方式表明,分类的依据不是逻辑学家所说的概念,分类也不是心理学家所言的一种个体活动的产物,“不仅类别的外在形式具有社会的起源,而且把这些类别相互联系起来的关系也源于社会”(涂尔干、莫斯,2005:88),“最初的逻辑范畴就是社会范畴,最初的事物的分类就是人的分类,事物正是在这些分类中被整合起来的”(同上:87)。概言之,分类源自社会,社会结构决定分类活动和分类结构。
不仅如此,涂尔干与M.莫斯还进一步指出分类还具有等级观念体系的特征。“所谓分类,是指人们把事物、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成类和种,使之各自有归属,并确定它们的包含关系或排斥关系的过程。”(同上:2)在根本上,涂尔干和M.莫斯所说的分类活动也就是将事物赋予意义的过程,或者是使之象征化(symbolized)的过程。涂、莫两人对原始分类的研究实际上也指出了知识与思维源自社会这一知识社会学的重要命题。他们的研究对布迪厄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布迪厄继承了涂尔干和M.莫斯关于认知体系是社会体系的派生物、理解范畴乃是集体表象、心智图式由社会结构调整定型等观点。他进一步指出:“在社会结构和心智结构之间,在对社会世界的各种客观划分(尤其是不同场域中的被支配者与支配者)和行动者划分世界的关注原则与划分原则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布迪厄:2004:1) 1 可以说,这是布迪厄从权力支配与被支配的角度对涂氏社会分类思想的批判性解读,这成为布迪厄社会学思路的重要理论假设和其象征权力理论(symbolic power theory)的重要前提。
1按照华康德的概括,布迪厄从四个方面扩展了涂尔干和M.莫斯关于原始分类的研究(参见布迪厄、华康德,2004:13-14)。
在对涂尔干分类思想转化与发挥的基础上,布迪厄探讨了象征系统与社会结构的关系问题,他借鉴了法国结构主义及其语言学模式。首先是索绪尔的理论,他认为符号(sign)过程与符号系统的基本逻辑是通过二元对立的方式确立差异与区别的逻辑。符号系统遵循包含与排除的逻辑把各个因素划分组合进对立的种类,建构了诸如好与坏、高雅与低俗、男性与女性、内在与外在、精致与粗俗等一系列的二元对立,这些二元对立作为一种分类图式制约着人们的观念与心理活动,并且体现甚至强化了社会生活中的权力关系。在布迪厄看来,象征区分的二元逻辑决定了我们理解社会世界的方式,它使得我们倾向于依据一种两极化逻辑来组织社会世界,并因此而生产出社会区分与认知区分。布迪厄指出:
一个特定社会形式中的所有行动者,都共享着一系列基本知觉图式,这些知觉图式通过成对出现的形容词——它们被普遍地用于区别与限定大量的实践领域中的人与事物——开始对象化活动。在高雅与低俗、精神与物质、优美与粗鲁、轻盈与笨重、自由与强制、宽广与狭小之间,或者在另一个维度上,独特与普遍、才华横溢与愚蠢笨拙之间的对立网络,是所有老生常谈的来源,这种老生常谈之所以被接受,是因为在它们背后整个社会秩序的存在。这一网络拥有在支配者的“精英”和“被支配者的大众”(偶发的无组织的大多数,可互换的无以数计的仅在统计学的意义上存在)之间对立的最终来源。(Bourdieu,1984:468)
可以说,布迪厄不像涂尔干那样把象征系统仅仅当成反映社会现实的镜子,而是在象征系统与社会结构的联系(而非象征系统本身)中来挖掘象征所体现的权力关系。布迪厄在对学校体系的研究中揭示了象征权力的重要内涵。简言之,“象征权力”就是在一个社会行动者合谋的基础上,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权力,它强加并灌输各种分类系统,使人把支配结构看作自然而然的,从而接受它们。这是一种误识(misrecognition)的现象(参见布迪厄、华康的,2004:221-222),即社会行动者对那些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暴力,恰恰并不领会那是一种暴力,反而认可了这种暴力。这就是社会结构与心智结构对应关系所衍生的支配的政治学。
其次,二元型人格理论给我们以重要启发。有学者在中国转型时期二元社会结构(城乡之间、组织群体之间、文化因素之间)的基础上,提出“二元型人格”的概念,即过渡社会人的行为、观念、情感、思维出现了两极分化。具体而言,就是边际人的基本特质的二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人格与现代人格的颉颃;理想人格与现实人格的落差;都市人格与农村人格的对峙;东方人格与西方人格的冲突(参见叶南客,1996)。这也是本文“象征二元结构”概念的重要思想来源。
二元型人格,在历史性上身处传统与现代文化之间,是个“过渡人”;在共时性上又身负相异的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是个“边缘人” 1 。二元型人格执行着“双重价值标准”,在两种文化中承担的角色义务又往往是分裂和冲突的,所以这种人在新旧规范体系的力量对峙之际,必然倍感焦虑、心理紧张或无所适从,也往往会对二元价值同时失去信念,感到无所依托、无所遵循,并因此而心理失衡。正因为二元型人格中并存着现代化与非现代化因素,而非现代化因素作为传统渗透到中国人的主体素质之中,既沉重繁杂,又根深蒂固,这就使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增添了重重阻拦和多重复杂的结构性冲突。
1叶南客把处在新旧社会形态转折点的人,特别是代表新时代取向的弄潮儿称作“过渡人”,它反映了旧式人格向新型人格转型中的文化困惑和冲突,这种冲突属于时间性文化冲突;把出于两种文化交界处、远离某一文化中心的人称为“边缘人”,是在同一时代背景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域、民族、社会体系、知识体系之间从隔阂到同化过程中人格的裂变和转型特征,这是一种空间性、地位性文化冲突的产物。“过渡人”和“边缘人”都是“边际人”。“边际人”既是两种文化体系对流后的产物,又是新旧时代接触后的文化结晶,他们身上具有两种以上的文化期望和文化冲突,其角色行为也常常是困惑的、矛盾的和边际性的。边际性角色和多元文化取向在单个个体中的交织重叠,便产生了边际人格(叶南客,1996:7-8)。周晓虹(1997)将具有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边际性,并因此具有的人格和社会心理的边际性的人称作“边际人”。
关于边际人、边际人格的分析只是在现代化的一般意义上指出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成员的心理结构的变迁,而没有具体分析二元型人格在不同阶层、群体之间有何范围及程度上的差异,此为其一;其二,这一分析没有具体考察社会结构与心理结构是何种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除了具有心理学的意义外,是否还有社会结构层面的深层意蕴,如权力、支配、不平等,等等;其三,社会成员之间差异性的心理与观念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在社会结构与制度安排双重作用下社会成员之间不同的反应、接受能力和心理预期仍然是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其四,在现代化话语之外,日常生活中社会行动者的心理、观念与社会变迁之间有何具体的“结构-回应”关系?这些似乎都是边际人分析所没有回答的问题。
虽然如此,有关边际人格、二元型人格的研究也已经暗示和启示我们,二元型人格或许并不仅仅体现在社会转型期个体成员身上,它还表现为不同群体之间人格的两极化趋势,我们可否称之为“二元型群体人格”?它同样彰显了社会结构转型中的社会两极化与不平等,或者说是社会不平等的心理表现。换言之,社会结构转型对不同群体来说具有不同的含义,甚至存在天壤之别,而这种差别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化生存和社会结构的再生产的意义则是我们继续思考的问题。进一步说,这一思考的主要面向是不同群体间象征权力支配所带来的心灵烙印,即后文所论述的“心灵二元化”问题。
再次,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也是启发我们思考的重要思想源泉。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劳动力市场,一种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劳动力市场,亦称“首属劳动力市场”,凡是能进入此种市场的人自然成为社会上的富有者,成为地位较高的阶层;另一种是低收入、工作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劳动力市场,亦称“次属劳动力市场”,凡是此种市场上的就业者,自然成为地位较低的低收入阶层(参见李强,2000)。很显然,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揭示中国社会城市职工与城市农民工所属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但是却过于强调经济因素的作用,而对制度因素的关注则相对不足。
有学者指出,我国户籍制度因素对二元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制约作用,认为我国的城市职工与城市农民工分属于典型的二元劳动力市场。虽然农民工中有一部分是素质较高的群体或农村社区中的精英,但他们却被长期排斥,处于社会的底层,此种制度安排会引发下层精英的不满。我国首属劳动力市场与次属劳动力市场区分的关键在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只要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继续存在,我国两个劳动力市场的现象就会长期存在(参见李强,2000)。
事实上,这一研究在指出户籍制度对二元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关键作用的基础上,已经提及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底层群体观念与心理的影响,即“会引发下层精英的不满”。但是从“户籍制度”到“二元劳动力市场”,再到“下层精英的不满”只是一个粗略的逻辑,这其实忽略了户籍制度与二元劳动力市场型塑下社会群体身份的分割,而这种身份分割是文化性的、象征性的,并且常常深化到社会群体尤其是底层群体的内心深处,甚至导致他们“心灵的二元化”。“心灵的二元化”既是底层群体对城乡差别的内在感受,也是他们对自己“在城市却不属于城市”的认知。在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乡城流动使得“身份二元化”与“心灵二元化”不但没有弱化,反而更加直观和鲜明起来,在笔者看来,这同样是中国社会结构真实样态的微观权力展现。
(三) 象征二元结构的基本含义经过上述对现实社会状况的初步分析和对理论资源的简单整理,我们可以尝试对象征二元结构作出学理上的理解和界定。所谓“象征二元结构”,可理解为在宏观社会结构背景下,社会象征系统及其运作呈现出二元对立或两极趋势,它彰显了同一社会内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财富、身份、地位和声望等方面的二分化与不平等。“象征二元结构”源自宏观社会结构又不断被社会成员所内化成心智结构,是一种文化性的社会结构。这里的“象征”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象征结构;“二元”指对同一社会事实而言,这一社会事实对于不同群体的象征意义具有二元化或两极化的特点;“结构”指多个象征标记存在于相互作用的系统之中。举例而言,衣服是一种象征,而华美的衣服和褴褛的衣服则呈现出对立或两极关系,这两种衣服作为象征而共存并形成一种“象征结构”。这种衣服的二元结构能够表达人们的地位、身份的对立和不平等。
对于城乡社会流动增加、大规模农民工群体进城就业的中国社会来说,农民工群体所承载的诸多农村文化因素近距离地呈现在城市之中,使得城乡界线由城乡之间移入城市之中,进而“逼出”更为刺目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既不是经济上的,也不是制度上的,而是文化上的。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身体(服饰、体态、表情、语言等)、空间(风格、大小、功能等)、话语(媒介信息、文本框架、社会评价等)等方面的社会事实与社会身份、地位、声望等相关联,进而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区分的结构性力量。“象征二元结构”彰显了社会群体之间尤其是城市市民群体对农民工群体的微观权力。
象征二元结构不仅仅是改革后中国社会存在的一种社会事实,宽泛地讲,它存在于所有社会中。一如布迪厄所言,人们习惯用好坏、高低、雅俗、贵贱等二元分类方式来认识社会现象,所谓的“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往往是通过这种方法来实现的。这种分类方式体现了特定社会秩序的存在并建构着这种秩序,彰显了微观权力中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矛盾关系。下文分别就“象征二元结构”的主要表现及其社会性与现代性意义加以讨论。
五、象征二元结构的主要特征及现代性内涵 (一) 身体的二元化与社会区分身体的变化折射出社会变迁。在改革以前社会生活高度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岁月里,身体成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工具与象征。例如“文革”时期人们服装的颜色、款式都高度一致,中山装、制服是首选的款式,而蓝色和黄色则为主打色调。如果有人奇装异服、举止怪异,则不仅会遭到违反艰苦朴素传统的伦理道德谴责,还有冒政治之大不韪的危险。这一时期身体的政治化与国家化实为执政组织之政治控制和社会整合的微观表现,也是国家与社会高度重合的反映。这在语言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亦莫能外。这种“身体一元化”实质是在利用“我-他”进而是“正确-错误”的二元化方式达到意识形态控制的目的。
随着改革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取代了“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效率优先原则打破了经济平均主义,也切断了政治的“一根红线”,政治上的身体的二元化局面渐趋弱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性因素和体制转轨的作用,城乡之间与阶层之间的分化程度越来越大,加之发展主义、消费主义甚嚣尘上,社会两极化趋势也日渐明朗。在微观层面,经济与身份上的身体二元化逐渐取代了政治上的身体二元化。农民工群体将一系列的身体标记带入城市,同时也将城乡身份界线由“城乡之间”带入“城市之中”,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原有的城乡区分更加明显,所谓“鹤立鸡群”远比“鹤离鸡群”更能说明“鹤”与“鸡”的差别 1 。概言之,身体标示出城市与乡村的界限。
1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我们并无意于用“鸡”与“鹤”指代不同的群体。
由身体所标示的城乡界线是一种以衣着、表情、体态等为标记的象征性界线。城乡界限以往主要由国家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划定,而在城乡制度壁垒逐渐弱化,乡城社会流动增加的条件下,城乡界限却在一定程度上由流动农民工的身体特征来划定。农民工群体的服装、表情、语言等身体表征将农村社会的若干侧面移入城市,使城里人得以近距离接触农民工群体,感知和想象农村的境况,从而使城乡界限在城市社会里重新划定,即在地理空间上,农民工拉近了城乡的距离,同时也导致城乡界限更加真实具体地呈现。农民工在中国传统与现代矛盾交织的“压缩式现代性”(马杰伟,2006:5)中表达自身。这是一种夹杂着冲突与融入、沟通与疏离、亲近与隔阂的矛盾情境。
进一步说,农民工标示城乡界线的身体特征象征性地建构起城乡之间的制度性关系。一方面,农民工的身体特征展现了农村世界及其与城市世界的差异;另一方面,农民工的身体特征作为城里人对其加以识别的标志,导致后者对前者的“他者化”建构,农民工的身体成为一种社会区分的象征标记。在布迪厄象征权力理论的意义上,象征标记常常意味着权力关系。对于农民工身体象征标记而言,它们表达了城市相对于农村的优越性与支配力,以及背后二者在资源、权力、机会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城乡之间经济、制度的二元化与社会成员身体的二元化是一致的,它们共同建构了城乡之间的社会区分。
(二) 社会空间二元化:城市中的城乡界分改革以前的中国社会是“总体性社会”,主要表现为国家与社会的高度重叠、社会生活高度意识形态化,不仅人们的身体,而且生活空间(包括公共空间)都打上政治的印记。在社会空间上,街头巷尾、房前屋后往往张贴政府的宣传标语或悬挂政治领袖的头像以表明国家一体化的形象;而且街道与公共建筑的整齐划一以及新对旧的取代又表征社会秩序的井然和新社会的宁静。这一切实为阶级斗争为纲路线的表现和新中国政治与社会治理的结果。社会空间的政治化面孔在改革以后逐渐退居幕后,而五光十色的广告牌、门类繁多的时尚标语、参差不齐的居住小区等等成为社会空间的崭新形象,消费的镜像赶走了政治化的场景。这是一个社会空间的“去政治化”过程。
但是几十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和城乡二元分割格局的转变并非朝夕之事,社会空间“去政治化”也并非“单线进化式”发展。一方面,国家权力从基层社会的撤出并不意味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相反,是以另一种形式或策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治理。如城市空间中“园艺文化”对“荒野文化”的改造(鲍曼,2000:87)。另一方面,城乡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并没有使二者齐头并进,而是在历史与制度路径依赖的限制下非均衡发展,前者在各方面都有后者所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后者则在通往现代性的道路上身背重负、步履维艰。表现在社会空间上,农民工的居住空间象征性地标记了农村的“落后”和农民工身份的“他性”,并界分出二元化的差等的社会空间,这委实为社会空间的“再政治化”,一种微观权力意义上的“政治化”。
在城市农民工群体空间象征标记所折射的空间二元化中,我们看到两种二元化界分,或可概括为“飞机场式”与“火车站式”。“飞机场式”空间是精英与大众、中心与边缘明显的远距离界分,如城市中心与远郊的区别,一如飞机场中富有者为绝大多数,与多数低消费人群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和界线;而“火车站式”空间中则混杂了不同的人群,乘硬座、软座、硬卧、软卧的不同人群近距离地接触,甚至曾经摩肩接踵、擦身而过,只是进入不同的候车室与车厢后才界线分明。“飞机场式”的空间是中心与边缘的明确二分,而“火车站式”空间则是中心与边缘交织混在一起,精英与大众虽界线分明却也相安共处。
对照中国社会实际来看,改革前的城乡社会空间类似于“飞机场式”,城市远离农村,市民身份与农民身份泾渭分明,少有近距离的接触与混杂;而在农民工大量散布的城市空间中,农民工的陋室往往就在高楼大厦的旁边,恰恰是这种近处的对比与映衬“逼出”城市精英对于外来农民工的主体地位和精英立场,以及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处境”和“他者形象”。因此,表面上的近距离居住,实际上凸显了深刻的身份与心理界限,这便是农民工广泛散布的城市社会空间“远”与“近”的辩证法。如果说“飞机场式”空间表达一种显性外在的空间二元化,那么“火车站式”空间则预示隐秘的二元界分,后者所彰显的群体身体与空间标记及身份与生存境遇的差异更加充满矛盾和尴尬。
(三) 话语权力与“他者化”形象建构大众传媒是社会分类的工具。在中国社会,这种分类常常通过一种矛盾性叙述加以表现,即在农村与城市之间以及农民工自身,进步与落后、觉醒与蒙昧、自主与依附往往交织在一起。但不管农民(工)在改革开放之后表现出“积极自主”的形象,还是“自私迂腐”的他者,他们往往是城市主位下媒体建构的对象。农民工常常呈现为底层或弱势群体,由此是需要改造与提升的对象。对他们来说,城市是陌生的,即使身在城市,城市在心理上也是遥远的。城市传媒拥有社会分类的话语力量,而农民工则被动地受制于媒体话语的强制。
在城市主位和精英立场的媒体形象中,“具体的农民工”被简单化为“抽象的农民工”,并进而被建构成“问题化”的他者。将“农民”、“农民工”他者化为落后的、素质低下的形象,实为现代主义精英立场的“内部东方主义”(Schein,1997)的体现。在两种情况下,乡村和农民都被有效地他者化。无论他们象征着乡村这个必须摧毁的古老社会的落后代表,还是被怀旧的人们视为栖息在一个不为现代化所触及的田园世界,这些农民都被分离为“过去”的一部分。这就为现代性和未来扫清了道路,身处其中,控制并影响着这个现代性的不是“农民”、“农民工”,而是那些受过教育的城市精英。因此,这些形象在和都市与民族认同、秩序、发展、现代性相关的话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参见杰华,2006)。
农民工形象在传媒中的污名化与他者化产生两种效果:一方面,农民工形象的他者化被城市精英的“内部东方主义”立场所建构和强化,进而表达了民族现代性的诉求,正是农村、农民工的他者化存在,城市的主体位置以及城市现代性工程得以凸显。另一方面,农民工形象的他者化使城乡的结构性不平等在“素质的政治学”(严海蓉,2001;2006)中被忽视或掩盖。与农村相比,城市“离国家更近”,因此,负有解决问题之重任的城市将问题归因于对象之上而转移了国家制度的缺失与不足,使“责任话语”被“问题话语”取代。因此,旧有的城乡分异的景象催生了二元分化的话语图式,而二元对立的话语图式又建构了新的城乡“景观”。在建构论的意义上,二元对立的话语使关于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工)的一系列象征标记(如身体、空间)相互“斗争”,使话语上的“二元结构”得以建构和呈现。
在关于中国农村与城市、农民(工)与市民的种种二元话语模式的建构与传播中,我们常常看到被灌输与被支配的一方对灌输和支配的无意识认可和接纳,这是一种远比“欠薪”、“工伤”更难反抗的权力支配,而大众传媒往往在这一隐蔽秩序的形成中添油加醋,使外在的社会区分与不平等合法化、隐蔽化,甚至将支配美化成怜爱,将权力伪装成柔情。但是,被支配者并不能完全由精英的话语定义,如果摘下精英主义与局外人的面具,我们或可发现农民(工)在言谈举止中所流露的对外在身份建构的零星反抗,不管这种“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Scott,1984)有多么微弱和另类,起码暗示了话语秩序缝隙的存在以及话语秩序修改或重写的可能性。
(四) 象征二元结构与社会结构再生产象征二元结构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并在时间的推移中内化为支配人们的观念与行为的心智图式,进而促进了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二元化的象征因素对社会结构再生产的作用表现为一个矛盾的事实,一方面,农民工群体辗转于城乡之间,使得改革以前所形成的城乡刚性二元格局渐趋弱化;另一方面,乡城社会流动的增加并没有改变“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在发展水平、制度安排、文化观念上的重要差别与差距,甚至相反,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的呈现,使原来处于彼此“隔绝”状态的城乡差别明朗起来,城市与乡村各自作为“想象的共同体”如今淡化了“神话”的色彩。但改革后城乡的各自呈现同样是不均衡的,也就是说,农民、农民工对城市的理解通过媒体传播与亲身实践而不断增加,但城市的农村形象却仍然充斥着大量想象化与片面化的成分。
城市对农村的想象至少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知识分子在文字和影视信息中对农村的加工和过滤后的描绘;二是城市市民与农民工的近距离接触。对于前者,由于城市信息以城市生活为参照,并且主要以城市人群为受众,它所呈现的农村、农民与农民工形象便常常以城市生活的喜好为依据,甚至以一种将对象妖魔化的方式凸显自身的主体性。对于后者,城市市民与农民工的近距离接触使城乡之间不同的象征因素的反差得以呈现。如前所述,身体、空间上的标记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方式彰显出城乡之间的差异与界线。因此,即使制度上的城乡二元结构已经弱化,但象征层面的城乡二元结构却反而愈加醒目。
在象征二元结构得以运行和维持的过程中,城市的大众传媒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城市广播电视以其巨大的信息倾泻力量通过新闻、广告、影视剧、娱乐节目等方式不断建构和装饰着社会结构的图景。大众传媒是一种修辞手段,也是一种说服的策略。“当代西方修辞的一个基本观念认为,任何作品的生成过程都是一个构筑中的作者和一个虚拟的(virtual)目标受众之间的互动过程。”(刘亚猛,2004:前言)由于作者常常掌握着修辞的“特权”,其与受众的互动便成为一种权力的互动,但修辞者并不是通过取悦、调试、顺应、认同来影响并说动受众,以完成修辞任务,他们往往还通过对受众施加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来促使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态度或观点(同上:113)。
在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城乡结构与阶层结构,这是农民工群体对社会结构的生产性功能的体现。与此同时,城市主位的社会结构以城市的视角与观念在生产着关于农民工的知识与标签,并“劝服”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接受,而广大社会成员在这一过程中生产着关于城市与农村、关于农民与农民工的认知图式。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结构便在社会变迁与认知重构的互动中得以再生产。社会结构再生产的结果之一便是象征因素或象征标记对社会结构本身的重塑,更具体说是象征二元结构的孕育、生长和维持。虽然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流动与城市经历在一定程度上“撬动了”社会结构之石,但这与其说是行动的积极成果,不如说是“非意图后果”,农民工群体依然在社会结构的重负下默然前行。
总而言之,象征因素对社会结构再生产的作用体现在行动场域与认知图式的交互作用之中。行动场域即改革以来制度变迁所形成的社会环境,其重要内容是户籍制度与身份制度的弱化,农民工群体得以相对自由地往返于城乡之间,同时,城乡之间国民待遇的差别依然是不争的事实;认知图式则主要表现为行动场域对行动者潜移默化的塑造,其中大众传媒以其信息倾泻力量深深地锻造着行动者的认知。因此,社会结构的变迁不仅仅是一些物质因素的增减更迭,还表现为社会观念的新旧重构,或者说,观念性的认知、理解、体验本身便是社会结构的题中之义,观念性力量乃社会结构再生产的结果与基本前提。
(五) “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这里运用的“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概念来自于黄宗智的启发,他在“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一文中运用“客观性结构”与“表达性结构”的概念指出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社会的表达性建构和社会结构的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着一致和偏离。在现实与表达偏离的情况下,国家通过成功地发动和组织了多次政治运动,重构了乡村的社会结构,基本实现了自己的治理目标(黄宗智,2003)。作为国家仪式的“诉苦”和“忆苦思甜”正是弥合现实与表达之间的距离的最重要的权力技术(郭于华、孙立平,2005:24)。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着“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之间的差距。中国的现代性虽然取得巨大进步和成绩,但与欧美国家的现代化先行者相比无疑还存在种种差距和不足,有待于通过经济、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进一步自我完善。1 这是中国“客观现代性”的事实。与此同时,受“发展主义”、“大国形象”、“和平崛起”等意识和话语的影响,“完美的现代性”又成为国家对内与对外宣传的形象,而这种所谓“完美的现代性”可能只是尚未实现的目标或一种梦想。这便是“表达现代性”的特征。
1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欧美现代性是中国现代性的样板。
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的共存比较突出地反映在农民工的生活轨迹中。农民工的城市生活方式呈现为农村与城市交杂的状态,但在制度安排与社会身份上,他们往往被认为是城市的“他者”,很多媒体的农民工形象呈现也是将其作为“他者”来表达和建构的。这种现代性的客观现实或客观现代性不利于国家形象的国际化展示,因此,如何祛除现代性的矛盾性是国家建构和确立自我认同的首要目标。“农民工作为廉价劳动力”、“中国作为世界加工厂”、“中国的和平崛起”等话语将现代性的矛盾性加以转化,变成积极的现代性特征,或者说是表达现代性。之所以说是“表达”现代性,在于这样的“现代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话语生产与建构的结果,它与“客观现代性”存在着差距与不一致之处。
由于“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之间存在差距,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弥合二者的距离和错位便成为必须。身体、空间、话语的象征二元化彰显了传统与现代、落后与进步的对立,而现代、进步成为象征两极化的强势一方,是“表达现代性”所津津乐道之处,也是将自身定格于“全球化”之中的民族国家所心仪和钟爱的话语。国家往往通过大众传媒,利用象征标记二元化的两端营造一个“梦想-困境”叙事,“梦想”成为现代性的主导性追求,而“困境”则是“梦想”予以超越的对象并且反衬出“梦想”的巨大吸引力。因此,对象征因素的文化建构,产生弥合“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之间距离的效果。
因此,在媒体图像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矛盾性的画面,农民工或被比喻成城市建设的工程师,或见义勇为的英雄,或自私猥琐的乡下人,或野蛮不化并带有暴力倾向的人。在这些形象中,积极的一方面常常与改革成就、政府关怀、社会支持等内容联系在一起,以说明社会发展的进步与和谐,带有“表达现代性”的味道;而消极的一面,则突出了现代性他者亟待改进与救助之处,进而将城市的标杆形象竖立起来,而城市作为现代性的“火车头”,其对“他者”的确认,同样是其自我认同的表达方式。这样一来,“表达现代性”成功地将“客观现代性”置于隐蔽和模糊的位置,而与客观现代性密切相连的诸多社会问题也便在对“表达现代性”的理想化追求中被掩盖或净化掉。
六、结论与讨论 (一) 基本结论本文尝试从微观与象征的角度对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特征进行理论总结。从“象征社会”分析视角看,城市社会中的一系列媒介信息与象征标记越来越成为社会群体身份的分类工具与生产机制。随着城乡社会流动的增加,城市市民群体与农民及农民工群体之间在身体、空间、话语等方面呈现出二元化特征和趋势,即农民工群体所承载的诸多象征标记使城乡界线由“城乡之间”移入“城市之中”,进而凸显出更为直接而刺目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特征和趋势不仅是物质性的、外在可见的,也是文化性的、隐秘的,可用“象征二元结构”概括之。
“象征二元结构”意为表达不同群体身份的社会象征系统及其运作呈现出二元对立或两极趋势,它彰显了不同群体在身份、地位、声望等方面的二分化与不平等。在改革前后的社会变迁中,“象征二元结构”由它所表现的阶级区分的政治功能逐渐转入日常生活领域,成为型塑不同社会群体的身份、地位与声望的微观权力机制。这一机制所包含的“问题化农村”与“梦想化城市”的逻辑,成为民族国家建构现代性形象的手段与策略,以弥合“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的距离。
虽然改革以来以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为导向的社会转型逐渐扭转了以往城乡二元分割的刚性格局,但在社会成员的观念与心理世界中,农村与城市的隔阂,城乡之间社会身份的对抗却依然顽固地存在着。在城乡之间迂回徘徊的农民工群体的生存样态使我们更加直接和清楚地看到,镌刻在人们身体、空间、身份与观念中的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消失,反倒更为鲜明刺目。在城乡互动日益增加、“和谐社会”话语深得民心的条件下,如何减少对农村、农民、农民工的政策与身份歧视,并相应增加其应有之国民待遇,无论对政策制定者还是对学术研究者来说,都是不可忽视和推卸的责任。
(二) 宏观结构研究与微观象征研究的关系本文所倡导的社会结构研究的微观转向和象征维度,是主张打破宏观、外在的社会结构研究视角的支配,但并不否认后者的意义和价值,一如关于社会结构的宏观研究并没有否认微观象征因素的作用,社会声望、自我认同、阶级品味等往往被社会分层研究者视为社会分层的主观、象征维度。问题不在于社会结构的宏观研究与微观象征研究孰轻孰重,因为不同的问题与研究对象决定了宏观-微观、结构-行动、事实-价值等更多是基于研究视角的区分,而非价值判断的优劣。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宏观结构因素与微观象征因素的关系,否则,便又陷入或宏观或微观、或结构或行动的非此即彼的窠臼。
我们将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研究与微观层面的象征结构研究视为相互依赖的两种取向。对此,我们可以从符号互动论与社会运动理论的相关研究中汲取一些有益的启示。在一般的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科书中,符号互动论往往被冠以微观社会学的“头衔”,原因是社会行动者的心理与行为是其研究主题。这种流行说法固然有其道理,但也不无偏颇。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个体的存在而否认个体的社会性一样,我们同样不能单纯以社会行动者的数量和规模来判断社会事实宏观与微观的区分。在G.H.米德那里,不仅“心灵”(mind)、“自我”是其研究主题,“社会”同样是其核心关注点。G.H.米德的“一般化他人”(generalize zother)概念揭示了个体经由社会互动实现社会性的生成过程,心灵是社会过程的个体输出,而一个发达的自我则是既包容社会又创造社会。
从事西方社会运动研究的一些学者在借鉴戈夫曼(E. Goffman)框架分析理论(frame analysis theory)和框架整合(frame alignment)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信念、意义、价值观念等因素在微观动员、运动参与中的重要作用(Snow et al,1986)。D.A.斯诺(snow)等人批判了以往社会运动理论要么强调不满、怨恨等个体心理因素,要么强调组织资源在运动参与中的作用,缺少一种将二者联系起来的视角,他们进而提出社会运动框架整合理论及其四个核心概念:框架搭桥(frame bridging)、框架扩大(frame amplification)、框架延伸(frame extension)与框架转换(frame transformation),并结合社会运动的研究实例说明话语、意识形态、仪式等在社会运动动员与参与中的建构性作用。
相比较而言,如果说符号互动论侧重于微观心理与行为互动层面的话,那么社会运动的框架整合理论则在微观、宏观和过程三个维度上分析了文化因素之于宏观与微观的勾连功能;前者强调语言交流、姿势对话、规则制约等因素在社会性生成中的作用,而后者则更凸显文化因素的策略性功能与建构性作用。无论是作为显性因素的姿势、规则、仪式,还是作为隐性因素的心理、意识形态,它们同样作为象征性因素发挥特有的功能。这些因素既是社会性与结构性的承载,也是社会的建构性力量。“社会性与结构性的承载”意味着宏观的社会条件往往通过象征因素作用于个人;“社会的建构性力量”意味着象征因素不仅仅是社会结构与个体的中介,还是个体用以感知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建构社会的条件与手段。进而言之,象征因素本身不是先在固有的,而是不断变化生成的。
(三) 象征因素如何建构社会生活象征因素作为结构的承载和建构性力量及其生成性特征使我们无法绕过这样一个问题:日常生活层面的象征因素是如何被建构的?基于前文的探讨,就本文所重点关注的农民工群体而言,我们可以尝试从个人生活史、群体的边界区分、媒体及信息、国家的力量、制度的制约五个方面讨论身体、居住空间等象征因素如何得以建构和生成。
首先,农民工群体有一个穿梭于城乡之间的生活轨迹和生命历程。在社会发展不均衡的条件下,城市与农村不同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与流行观念相互交织于他们的生活史和生命历程中,各种象征性因素本身就是他们生命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进一步影响其生活的轨迹。正因为如此,象征性因素看似平淡却具有强大的结构性力量。个人的生活史是象征因素得以建构的基本条件。
其次,农民工生活史中的重要部分是他们与城市其他群体的接触、交往甚或冲突,不同群体的语言、体态、行为、着装、打扮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界定了不同群体的外在特征和群己界线,进而界定了他们社会性差异。当然,只有个人生活史和群体界限还不足以形成强大的象征力量,外在因素的渗入往往十分重要。
第三,媒体作为信息与意义灌输的强大力量不可忽视。一方面,媒体极力宣传和渲染都市生活的消费、时尚、娱乐等信息,这种宣传与渲染在传递信息、开阔农民和农民工视野的同时,也建构了他们与宣传内容无关的“他性”(otherness),甚至加深了他们的封闭性与疏离感;另一方面,一些影视作品出于各种原因往往有意无意地夸大了城乡差别和农民、农民工的“落后”形象 1,甚至导致“弱势群体的再弱化”的建构性后果。在这个意义上,弱势群体成为强势群体的工具和手段(参见王建民,2007)。
1如高晓声的小说及由此改编的电影《陈奂生上城》中的陈奂生,电影《天下无贼》中的傻根形象。
第四,媒体的力量往往得到国家力量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媒体对农村、农民、农民工生活世界的再现甚至过度加工——或赞美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或展现贫穷落后、僻壤刁民,在另一个角度上凸显了国家现代性工程建设的成就,这一成就可以通过城乡之间、市民与农民之间、上层与底层群体之间的一系列象征性因素的对比来体现: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反衬了大都市的环境污染、人情冷漠,后者正是作家笔下发达都市的特征;贫穷落后、僻壤刁民则衬托出都市生活的文明与进步。
最后,旧有的城乡制度壁垒并没有及时有效地更新以适应复杂的社会变化和解决新的社会问题,诸如农民工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尚欠缺完善的制度安排。而旧制度的延续和新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身体、空间等象征性因素的变更和消解,也使得象征二元结构在外部冲击力不足的情况下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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