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可以用众多指标来衡量。公益事业的发展状况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人们能够生活在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对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中国大陆的公益事业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在急剧的城市化过程中,一方面各种社会问题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又远远地落后于经济的发展。鉴于此,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中心秉承“社会关怀、道德提升、民间力量”的一贯宗旨,于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发展公益事业,建构和谐社会”的研讨会,邀请两岸三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精英人士共同探讨如何通过发展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构的问题。
研讨会就四个主题分别进行了探讨:公益事业之状况、社会福利事业与建构和谐社会、城市乡村民间组织发展与公益体系建设以及社会企业与社会公益实践。
一、公益事业之状况分析在中国大陆,公益事业及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步成长的阶段。就组织主体本身而言,目前基本构成是:合法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15.3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5万家)和基金会(936家)共约26万家;没有注册的社区民间组织(20-30万家)、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农村民间组织(200万家)和通过工商注册的非营利组织(10-20万家)共约250万家;境外在华机构(包括境外在华民间资助机构,项目机构和行业机构)共约2,500家。由此可以看到,一方面在登记注册上,中国的公益组织的发展受到严格监管;另一方面真正发挥作用的主体不仅仅限于民政登记的组织(王名,2005)。仅就这样一个构成而言就能反映出中国大陆的公益事业在规范性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与大陆相比,台湾地区的公益事业的发展相对成熟,相关制度法规也较为健全细致。台湾地区的政府主动承担起制定一套合理的监督运作机制的责任,以保障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本质与社会公器之实。但冯燕(2005)认为,从内容上看,台湾地区政府制定的监督措施,其消极的防弊监督功能远大于积极的促成绩效或鼓励发展功能。因此台湾地区的公益组织在通过法律规范(他律)获得合法地位之后,开始寻求通过建立组织公信力(自律)来维系公共性。在这样的理念下,台湾地区公益组织自律联盟成立。作为台湾地区非营利组织自愿集合的联合团体,它以提升台湾地区非营利组织之公益绩效及社会形象为己任,一方面增进了社会大众对公益团体的认识和信任;另一方面也为公益组织的发展争取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从世界范围来讲,台湾地区在完全由民间非营利组织资助发起,自筹资金成立自律联盟方面开创了先河。但是也有学者认为,目前台湾地区各种非营利组织的专业能力及伦理认知情形良莠不齐,仍需要地区政府管制来协助这些自律规范的建立(孙炜,2005)。
在强调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的声音下,香港特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新的态势:公共组织与商业运作的混合模式。面对多方面的挑战,非政府组织开始加强引进商业组织概念、手法和模式运用在社会服务中,如发展自负盈亏的收费服务、机构职位名称改用商业称号以及发展社会企业等。为推动特区政府、商界和社会福利界三方合作,香港特区政府在2005年施政报告中宣布设立2亿元的携手扶弱基金。商业机构如捐赠支持非政府机构推行社会福利项目,政府便按额资助。凡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属于真正慈善的非政府福利机构,均可向基金申请资助。设立基金的目的,一方面是鼓励社会福利界扩展其网络,以争取商业机构参与扶弱工作;另一方面是鼓励商界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合力建立一个团结和谐和充满爱心的社会(梁祖彬,2005)。
二、社会福利事业与建构和谐社会团结和谐的社会应该是怎样的呢?在这个主题下,与会者讨论了社会福利事业与建构和谐社会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谢遐龄(2005)认为,这个概念实际上继承了中华民族圣贤从古到今的一贯主张——“大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中这段著名的话实际上包含了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原则,也就是说公益事业是大同社会不可缺少之义。曹俊汉(2005)指出,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考虑是消除社会矛盾,铲除社会不安定的乱源。徐中振(2005)认为,在今天,相对于功利化的市场经济领域和科层化的政治行政领域,慈善事业将为人们拓展出一个全新的社会生活领域,发展中国慈善事业,将使人生体现出崇高的价值,使社会充满温馨与和谐。
事实上,从古至今,构建和谐社会都是一个长远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实际工作是推进社会和谐。谢遐龄(2005)认为,目前在建构和谐社会的主题下,推进公益事业有两个要务:一是发展非政府组织,摆脱过去认为公益事业应该由政府统包的传统,树立公益事业的实体可以是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三个层面的观念;二是要树立起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度。“诚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一方面非政府组织本身的诚信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社会的诚信程度的提高,也有利于提升非政府组织的诚信度。张乐天(2005)则以“西部人才工程浦东计划”个案研究来说明公益组织通过有效的培训可能“传播成功经验、更新思想观念、培养友谊亲和、促进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公益组织也可在公益培训的过程中赢得信任和荣誉,从而获得发展。因此,张乐天认为,以公益培训为例的公益事业是一项双赢的事业,它们在实现公益目标的同时也扩展了公益组织的空间。
三、城市乡村民间组织发展与公益体系建设社会诚信和近年来在学术和实务领域新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社会资本”关系紧密。“社会资本”概念近年来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中展现出了新的意义和诠释。这是因为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策略性的政策设计,正在补充或者取代日益衰退的现有的制度化的福利措施(江明修、陈钦春,2005)。范丽珠(2005)指出,在中国乡村,现代性的福利和公益理念尚没有足够的力量渗透到乡村,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国乡村是公益活动的真空。事实上,中国乡村包含着丰富的民间资源,正是这些民间资源的存在,填补了制度化的公益措施到达不了的领域,并且正是这些民间资源的存在使传统的中华文明的价值在乡村生活中仍然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
江明修和陈钦春(2005)系统分析了普特南(R. D. Putnam)关于社会资本的定义,认为其由三个部分构成:道德义务与规范、社会价值(尤其指信任)和社会网络(特别是自愿性社团)。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信任为核心的社会资本主要有两大来源:互利互惠的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他们对比了2002年哈佛大学根据1995年“世界价值调查”资料对台湾地区社会资本所作的评估和2003年台湾地区学者采取同样的问卷题型通过电话访问所得数据,发现台湾地区社会资本在信任和社会网络的评分上有显著的下降。据此提出了社会资本充实和积累的一个模型:个体总体后设(micro-macro-meta),即在个体治理层面上应增加社会良性互动重建社会信任;在总体治理层面上,应建立正确的规则,构筑多元的社会网络;在后设治理层面上,应强调民主和绩效,重塑公民意识,建立公民社会。在此治理的基础上,才能展现互信互助的公民社会的基本蓝图。
四、“社会企业”与社会公益实践在此次研讨会上,来自港台地区的很多学者都提到了“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这样一个概念。根据OECD的定义,社会企业是一些利用市场及非市场的资源,以灵活的创业手法协助低技术人士就业的工作(梁祖彬,2005)。官有垣(2005)则借助德佛尼(J. Defourny)的理论来界定社会企业,即从经济角度来看,“社会企业”有4条准则:一种持续生产财货与销售服务的活动、高度的自主性、需承受相当显著的经济风险以及至少需要聘有最低限度数量的付薪员工;从组织创设的社会角度,“社会企业”有5条准则:非常清楚的服务社区及从事有益于社区活动的组织目标、由社区一群民众发起创立的组织、决策制定权的享有并非取决于出资多寡、参与的特质——强调那些受到组织活动影响的人们也有参与权以及有限度的利润分配。梁祖彬(2005)提出,“社会企业”在追求社会效率的同时也应注重经济效益,其特点是有能力创新以寻找解决失业和社会排斥问题的方法及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凝聚力。各地政府正积极研究怎样去发展一个优良的社会环境,让“社会企业”可以有更好的表现,并推广社会企业的价值。
但是,在“社会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同样也经历着各种挑战。官有垣(2005)就“社会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遭遇到的困境进行了剖析,并以台湾地区一家颇具规模的“社会企业”——喜憨儿社会福利基金会为案例,论述其近来遭到台北市民意代表对在其工作站工作的憨儿工资过低的质疑,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热烈讨论,以及基金会公开解释的全过程。将之聚焦于“社会企业”在管理上经常遭遇的外生与内发的挑战,发现该个案在组织的经营管理上面临着服务品质与工作技能提升、维系管理专业人才并获得其支持,以及产品成本不易压低与财务健全考量等的挑战。更重要的是,该组织面临着法律和规范的支持架构与合法正当性的质疑。台湾地区对该类组织的角色功能定位,尤其是庇护工场的劳雇关系与薪资的法律规范还是相当模糊的。福利产业化是台湾地区近年来积极推动的政策,然而相关的法律规范修正或是新的管理条例却并没有跟进,甚至至今也没有有关的福利产业种类、范围等相关认定和管理的准则。
陈锦棠和薛梦君(2005)通过对香港特区“社会企业”背景和发展的分析,总结了“社会企业”的三大策略:资源调动策略(resource mobilization approach)、充能策略(empowerment approach)及中介功能策略(intermediary approach)。所谓资源调动策略,是指通过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以获取利益,从而提供经济支援给发展单位之营运,简单而言就是强调自负盈亏的运作。充能策略,是指针对边缘人士的需求,使其拥有或营运自己的“社会企业”,最常见的运作方式是透过合作社的方式运作经营买卖。中介功能策略,是指成立中介组织,提供边缘社会群体所不能得到的服务,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行销、财务分析和科技运用等中介服务。他们同时指出,“社会企业”并非解决贫穷和失业的万应灵丹,需要其他不同政策多管齐下,并从政府的政策层面就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如,鼓励官、商、民三方协作,为社会边缘人士提供协助;政府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为“社会企业”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强社会对“社会企业”的了解和认识程度等。
*以下所列参考文献均为2005年11月19-20日在复旦大学召开的“发展公益事业建构和谐社会”研讨会的提交论文。
陈锦棠, 薛梦君.2005.香港社会企业发展及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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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珠.2005.公益活动与中国乡村社会资源. http://www.cqvip.com/Main/Detail.aspx?id=2288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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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2005.台湾公益事业发展现况-公益团体自律业发盟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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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有垣.2005.社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面临的挑战: 以台湾喜憨儿社会福利基金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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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修, 陈钦春.2005.台湾社会资本现况与政策架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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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祖彬.2005.香港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公共组织与商业运作的混合模式.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DDGA2009010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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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炜.2005.第三部门与政府互动的政策分析: 以台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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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2005.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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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遐龄.2005.社会福利事业与建构和谐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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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振.2005.促进以人为本与社会进步的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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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天.2005.公益培训与公益组织的发展——以西部人才工程浦东计划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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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俊汉.2005.发展公益事业与关怀弱势族群: 评析台北市和上海市对游民的社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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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Vol.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