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230039

2. 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230039
2. Research Center of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ociety,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039, China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今社会的网络普及程度越来越高,人们的生活和交往方式都受到了极大影响。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总量达7.31亿人,这一数字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1]中国互联网行业整体逐步向规范化、体系化发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我国民众进行日常交往的重要场所。社会工作必须对这一现象做出回应,才能更好地解决伴随着网络普及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这也是促进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网络时代社会工作的发展转向诉求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极大变化,同时也衍生出许多具有时代特色的问题,这为传统社会工作实务带来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发展机遇。网络的平等开放、即时互动和资源共享等优势使社会工作的服务可能更为高效,网络平台与技术助推社会工作实务转型发展。
(一) 网络化时代的传统社会工作实务困境
当今,随着政府部门的支持引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中国社会工作事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诸多发展限制。其中之一就是,传统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在网络社会中已经难以完成其应有的使命。传统社会工作实务主要依靠面对面的交流与协作,但在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信息交流手段不断丰富,交往场域的虚拟化程度持续深化,既有实务模式在服务中常常显得捉襟见肘。网络与传统社会工作的有机结合将是网络空间社会工作实务重要的发展方向。但中国目前的社会工作体系与网络的结合只是停留在表面,互联网技术主要为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支撑,社会工作尚未真正嵌入于网络空间之中,仍以线下世界为主要活动场域,以在场服务面对案主体系。
网络化时代我国既有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并不是完全与网络分离,而是借助互联网工具展开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但是,既有社会工作服务并未与网络空间实现深度融合。网络社会的到来已成为一个既定事实,网络空间变成人们日常交往、学习和生活的重要空间,线上世界的问题需要社会工作给予关注与回应,既有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亟待做出必要的调整。
(二) 网络空间的崭新问题倒逼社会工作实务转型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社会的快速普及,网络技术在给社会大众带来全新体验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崭新问题。网络在给人们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时,也产生了网络欺诈问题;网络带给人们更多的交流机会,却使有些参与者心里更为孤寂,甚至产生“网络成瘾”的困扰;网络为青少年群体提供了获取知识、增长见识、促进其社会化进程的全新路径,却由于一些暴力、色情等消极信息的误导,使某些受众产生越轨行为。也就是说,网络中不仅有积极的讯息,同样也包含一些消极元素,当受众难以判断其真伪时,将会为其健康的社会化带来损害,进而威胁着家庭的稳定和谐与社会的安定团结。网络暴力、网络犯罪、不良信息的大肆传播等网络社会问题,都在不断倒逼社会工作进行实务服务转型。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城市社区邻里之间的交流愈发减少,邻里之间互不相识成为常态,这种邻里关系必定不利于社区的健康发展。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沉浸于虚拟空间的时间逐渐提升,更不易于尝试在实体社区中与陌生人进行交流。在冰冷的水泥墙阻隔之下,现代都市社区中的成员只是形体上处于同一社区之中,居住空间上存在一定交集,他们或许在相逢时点头致意,或许擦肩而过,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交往却无法实现,共同的认同感难以形成。由此,社区除了徒有“共有空间”之虚名外,难以成就社区的社会交往和共同情感纽带的“共同体”之实。长此以往,社区凝聚力将会逐渐降低,人情愈加冷漠,居民日趋孤寂,最终造成在冰冷的钢筋水泥混凝土之下难觅“乡愁”。
网络空间社会问题的日益肆虐正在推动着社会工作网络化的进程,中国亟待建立一套契合本体实际的新型网络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这里的新型网络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就是能够充分利用网络沟通的即时性、资源共享性、交流的平等性等优点,借助专业的网络社会工作人才,建构一系列的网上服务体系。[2]同时整合现实资源,在线上服务与线下支持相互整合、缺场交往与在场沟通相互配合中搭建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二、社会工作“网络化”的理论基础(一) 西方网络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社会工作专业肇始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西方社会网络化程度也高于中国,由此,它们的网络社会工作理论探索领先于中国。早在1997年,马森(Stephen M. Marson)就从发展史角度,对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工作的关联进行了梳理。他认为,在社会工作早期的发展历史中,社工不太愿意使用技术工具。[3]但是如今,作为技术的高阶代表,互联网与社会工作之间的“联姻”却难以阻挡。他列举了互联网与社会工作结合的一些典型事件,由此强调了社会工作不仅无法排斥互联网技术,而且能够很好地与之结合,进而提升社会工作实务的效能。
马森的前瞻性研究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呼应。一年之后,受马森的启发,杰夫兹(Elissa D. Giffords)对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工作发展进行了探究。他认为,互联网对社会工作领域的贡献是:诸如电子邮箱、邮件群发、万维网等电子技术拓宽了信息获取渠道,建构了集学术训练、实务介入、研究反思、学习接受为一体的新型交流平台。而对社会工作者而言,网络增加了经验和实务知识的获取渠道,并使信息交换易于进行。[4]马森和杰夫兹的奠基性成果虽然并未在广度和深度上对网络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展开剖析,却由于其前瞻性而建构了西方学界对网络社会工作的研究热潮。
近二十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互联网+社会工作”趋势愈发明显,西方网络社会工作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其主要集中于社会工作教育中的网络促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网络助力以及社会工作评估中的网络支持等。
很多学者就网络在社会工作教育中的作用展开了深入论述。桑代尔(Karen S. Sandell)等人在分析了网络为社会工作带来的机遇、挑战之后,尤其强调社会工作专业要保持竞争力,必须注重本专业教育与最新技术革命的关联,[5]网络技术与社会工作融合已呈现必然之势。尽管多数学者强调网络在社会工作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不能忽略互联网技术在教育中的消极影响,克瑞格(Larry W. Kreuger)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他们认为,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网络技术应用存在一些弊端,比如服务产出、项目发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限制等。[6]
网络社会工作实务也是众多学者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尤其在2005年以来,学者不再仅仅关注互联网对社会工作带来哪些变化,而是探究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社会工作实务水平。贝德(Joan Beder)认为,对社工而言,拥有熟悉和掌握互联网技术的能力,对提高实务服务质量和获取更多信息、资源都是基础性的。[7]对于基于面对面互动训练为特质的传统社会工作实务模式而言,迈向技术为本的实务新模式已成为许多研究者关注的重心。为了更好地展示网络技术对社会工作的作用,有些学者提出了新的网络社会工作理论模型,比如奥利弗(Debra Parker-Oliver)等人提出了“社会工作信息学”(social work informatics)[8]这一崭新理念,以应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对社工专业带来的挑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鸿沟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甚至形成了产生社会排斥的新平台。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工作能够削减此类社会排斥,[9]尤其是当社会工作与互联网技术相互整合的时候。
互联网平台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平台,其中能够为社会工作实务提供基础性支撑的是“信息与沟通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以下简称ICTs),不少学者以ICTs为切入点,剖析它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助推作用。ICTs通常被界定为通过电子手段传递、控制和储存数据的技术。它们既包括电子邮件、及时信息、视频聊天、在线社会媒体,又包括能够实施信息交流和传递的各种电子设备。不管社工实务的层次如何,ICTs将会不断作用于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生涯和他们服务的案主。[10]在考察了过去30年间社会工作知识的形式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理论和实务的作用的基础之上,帕顿(Nigel Parton)论述了ICTs在社工知识演变中的作用,认为目前的社会工作实务更多依赖“信息性”领域而非“社会性”领域。[11]由此,社会工作思维方式和实务形式也将从注重叙述性转向关注科学性,本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的诞生与兴盛就是这一知识形式转型的有力例证。
除了关注互联网技术抑或ICTs对社会工作实务活动的助推作用之外,社会工作评估过程中的互联网技术应用也是众多学者关注的热点议题,比如,冈恰尔(Nancy Gonchar)等人认为,在使用“人在情境中”(PIE)的理论范式进行社会工作评估时,案主互联网的使用情况能够发挥较大作用。[12]在网络空间,他们能够发展健康的人际关系,也能建立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社会网络。这对基于人在情境中理论范式的社会工作评估之过程和结果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概言之,虽然西方网络社会工作理论研究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很多探索尚未形成定论,但无论是探究网络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的功能,还是讨论网络对社会工作实务效率的助推与提升,抑或展现网络技术对社会工作评估的影响,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网络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进程,并不断作用于实际的社会工作实务之中,为拓展实务领域、提升服务效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 中国网络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与西方网络社会工作相对丰富的理论研究相比,中国学界对于社会工作网络化的认识,更多处于对概念的界定与梳理阶段。吴小永在《关于建立网络社会工作的几点设想》一文中讨论了建立“网络社会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13]这篇文章讨论的网络社会工作界定比较模糊,虽然可以看出对网络社会的重视,但是并没有说出传统社会工作的缺点以及社会工作网络化的改进。这一文章引起了学界对社会工作网络化的思考,使人们认识到仅靠传统社会工作难以应对层出不穷的网络空间的社会问题。针对中国网络社会不断崛起的事实,陈劲松指出,应该在网络空间开展相应的社会工作服务,即“网络社会工作”,主要指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互联网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并通过网络进行相关的助人活动。[14]接着,他在《网络社会工作的特性及基本原则探讨》一文中对网络社会工作的特性和基本原则作了进一步探讨,并指出:“网络社会工作是借助互联网的各种独特优势开展的社会工作。”[15]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当时的研究更注重网络的工具性,没有深入探讨网络空间的社会工作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网络社会工作不仅体现为传统社会工作披上互联网的外衣,而且包含新型、全面、与时代接轨并嵌入互联网空间的网络化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赵万林、彭梦华指出,网络社会工作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与平台而开展的专业助人活动,可以分为实体社会网络社会工作服务和网络空间的网络社会工作服务两种。网络外展是其中重要的网络社会工作方法,它是专业社工在网络空间展开的外展行为与活动。[16]赵万林、张洪英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依托,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深入剖析了“互联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实践模式,以及在此种实务服务过程中的伦理议题。[17]燕冬指出,网络化的社会工作能够打破传统社区中的地域隔阂,由此更便于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活动。[18]她将其称之为网络社会工作的优势从“对个人”扩大到了“对社区”。房影充分肯定了发展网络社会工作的必要性,提出了中国互联网虽然发展得极为迅速,但同时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19]这些问题都是以后社会工作进行网络化中必须要解决的。房影对社会工作网络化未来发展趋势的剖析,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通过对已有的网络社会工作理论分析和梳理,不难发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网民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世界已渐渐成为民众生活和交往的重要场域,这一新型交往领域的崛起引发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而社会工作正是以现实社会作为其发挥功能的舞台,互联网的崛起势必影响社会工作的实务领域。“网络社会工作”不仅成为学者拓展研究的一大领域,也逐渐成为社会工作实务服务空间的重要构成之一。
三、从“在场”到“缺场”:网络社会工作服务的场域转向随着社会生活网络化的持续深化,社会工作网络化遂有了其现实基础,网络空间逐步成为社会工作实务拓展的重要空间。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网络平台,设置不同的服务模块,每个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将自身成果经验分享到网络平台上。通过该网络平台,服务主体不仅可以相互交流,还可以转接服务,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的社工服务,都会由此具有了连续性,服务质量也能够得以提升。
(一) 服务场域转向的前提:“在场”实务的网络技术应用
随着网络技术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世界,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盛行,人们的生活空间逐渐产生了明显的分化,即实体社会中的线下空间与虚拟世界中的线上空间的区隔。这种生活空间的二元划分也意味着人们不同的交往方式因交往空间之异,被分为“在场交往”和“缺场交往”两种形式。正如有学者指出,互联网的兴起,使得人类不仅在现实社会中活动,同时也存在于虚拟社会里。[20]
就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而言,“在场”服务无论在理念还是实务中,都是主流的服务模式。然而,在社会工作发展中植入网络元素已成为难以避免的趋势,以“缺场”为核心特质的网络空间社会工作服务呼之欲出。从“在场”服务转向“缺场”实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服务场域转向的一个重要铺垫是 “在场”实务对互联网技术的引介与吸纳。
“互联网+在场实务”服务模式是目前借助网络技术展开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形式,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分支存在,是网络化的社会工作初期形态,因为它的主要目标还是帮助现实中的案主恢复功能,接案、评估与介入等步骤并未真正在线上空间实现。真正嵌入互联网空间的社会工作服务,不仅要求接案、评估、介入等步骤在线上空间完成,而且针对的问题也是由网络社会所产生,将社会工作线上实务与线下服务有机整合,既关注现实问题也解决网络问题。
(二) 服务场域的“缺场”转向
传统的社会工作主要就是在在场空间中发挥作用,而成熟形态的“网络社会工作”则更多关注在场空间与缺场空间配合,尤其是缺场空间中的社会工作服务。在互联网尚未流行的前信息社会,社会交往主要还是以“在场”场域为主,毕竟面对面的场景更方便相互交流信息以及表达情感。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民队伍愈发庞大,社会工作无法忽视这些人群,以及其在网络空间中展开的社会活动。网络社会工作能够面对这些人群,尤其是针对他们在网络空间中产生的社会问题,展开有效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是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缺场”转向的重要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交往空间存在差异,但是缺场交往与在场交往并非截然不同。首先,缺场交往在网络虚拟空间下进行着真实的交流和分享,与线下在场交往相比,它只是借助了互联网平台展开沟通。如同在场交往并不是直接展开社会交往活动,而是需要角色、场地、时间等多重因素的作用,缺场交往也依赖缺场空间的支持,而且两种形式的交往都注重交往双方的互动,只是交往的具体方式存在差异。虽然在交往中需要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但是本质上仍然是人与人的交流和互动,互联网只是其中的中转站,交往的内容并不会因为加入了互联网这一媒介而产生极大的不同。所以深度化的网络化社会工作虽然服务的主要场域由“在场”变成了“缺场”,但其实质服务对象并没有改变,仍是互联网另一端的案主人群。中国现在的网络社会工作则过度强调网络的工具性,忽略了互联网空间的拓展性实务服务。网络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场域从“在场”向“缺场”转向,就是要透过互联网这一平台,对“缺场空间”服务人群的社会问题展开专业性的社会工作实务介入。
近年来,“缺场”交往日趋流行,人们在虚拟空间的时间也有逐渐增长的趋势。虚拟世界中的参与者通过微信、微博、QQ等网络社交媒介,随时随地都能够实现交流互动,这些社交工具共同构建了一个全新的交流平台。众多的社会成员在缺场交往中彼此沟通、交流情感。与此同时,这类网络社交平台对人们日常交往的影响渐趋增加,缺场空间虽然缺乏面对面的在场交流平台,却无法否认它能够展开有效交流的事实。就交往本质而言,缺场交往与在场交往并无实质不同,甚至有时比在场交往更为便捷有效。网络社会工作在“缺场空间”展开的网络实务活动超越了时间、场地和环境的限制,具有相对的隐密性,这就为社会工作的访视和介入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缺场空间下的实务服务具有摆脱物理空间限制的互动性,比传统在场访视更易实现。在传统实务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案主进行沟通互动;在缺场空间实务过程中,实务参与者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优势,灵活运用时间,突破空间的约束,展开更为便捷的服务介入活动。
当然,网络社会工作的场域虽然呈现出从在场转向缺场的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社会工作的方法也要发生变革。传统社会工作与网络社会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彼此整合并在必要时相互转化,由此实现最佳的服务效果。需要指出的是,缺场交往的虚拟性在赋予了网络参与者极大行动与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风险。缺场交往中参与者拥有极大的自由度,这在无形中也使得网络风险不断累积,其爆发的可能也会增加。[21]网络化发展常常会导致缺场空间与在场空间的矛盾,如果任其不断蔓延,将会破坏社会和谐,损害社会稳定。网络社会工作需要面对网络空间的这些问题,展开相应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继而不断拓展社会工作实务范围,持续推动社会工作事业蓬勃发展。
四、网络社会工作的可能路径社会工作网络化趋势已愈发明显,以人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必定会不断地融入网络元素。促进社会工作网络化不仅仅要借助网络工具去完成社会服务,同时还要充分嵌入互联网空间,与网络核心价值紧密整合。网络社会工作不仅要借助互联网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网络社会工作还要积极发掘网络空间引发的新型问题,结合传统社会工作共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22]社会工作“网络化”既需要专业自身的成长与促进,也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和市场力量多重要素协同参与。只有这样,网络社会工作才能在社会建设与服务中发挥应有的效力。
(一) 网络社会工作实施的专业路径
网络社会工作实务服务实现的专业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建立针对网络上个人问题的个案聊天室与咨询室
由于网络社会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应对之,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类,然后根据相应的问题以及不同的目标人群,在网络上建立起具有针对性的网络个案工作室。例如许多受家暴的妇女不好意思向实体社工机构求助,网络的匿名性往往能助推其维护自身权益。网络社会工作者可以针对受家暴者的问题,创建“反家暴”网络工作室,在网络空间中,案主可以勇敢地倾诉自己的遭遇,向网络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13]社会工作者还能够在网络平台上建立网络咨询室,求助者通过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求助,社工与案主在网上进行一对一的互动。同时,这种咨询室具有良好的保密性,服务对象的资料不会外传,加之网络的平等性与开放性,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参与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求助。服务对象一旦需要求助,都可以便捷地在网络中获取援助。案主能够在网络上畅快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甚至是一些在现实中难以启齿的事情。这一特点可以有效地弥补传统个案实务在访视时给案主带来心理压力的缺陷,进而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由于在网络社会工作中,有困难者并不需要与社会工作者面对面互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求助过程中的在场压力。
2. 组建面向问题人群的网络小组
设计的小组活动不仅可以在线下进行,也同样可以在线上进行。社会工作者可以在网上成立不同的问题小组,鼓励案主根据自己的旨趣组建相应的兴趣小组,借助网络社交平台鼓励大家勇敢地表达自我的困惑和感受。同时小组参与者在活动中可以相互鼓励,共同达到自我价值的提升,从而利用集体的力量解决问题。具有相同经历的案主可以通过网络工作室沟通交流,这样不仅可以释放一些消极情绪,同时也可以从同类人群中汲取经验,达到情感交流与群体认同的良好效果。与之类似,服务主体还可以在网上建立“戒赌”工作室、“戒毒”工作室以及网上学习兴趣小组等。[23]借助网络平台,案主能够倾诉自己的苦衷,也可以分享成功的案例。由于网络交往的虚拟化程度较高,案主更容易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社工还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特点设置相应的板块,让案主实现学习、分享、交流和互助的效果。
3. 促进网络社区的整合与发展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社会工作者可以将线下的社区组成线上社区,这样整个社区的人群都可以在网络区域内进行互动,由此既方便了相互之间的交流,也便于社区活动的开展,还可以尝试建立一种新型的“网络社区工作”模式,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建立一些虚拟社区,这些虚拟社区能够打破现实中社区之间的隔阂,进而实现社区的有机整合。每个网络社区都可以尝试建立社会工作的服务站,每个服务站中配备常驻的社会工作者。这些网络社会工作者可以定期开展一些有利于提高社区凝聚力的专业活动,由此实现邻里之间的沟通交流,进而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和认同感。网络化形式的社会工作发展既是社会工作自我完善的要求,也是互联网时代的迫切需求。利用ICTs进行社区倡导和社区服务,进而打破传统社区邻里之间的隔阂,提升社区凝聚力,也不失为一种可行方式。
4. 开展综融趋向的网络社会工作服务
按照案主的个体、群体和集体三个层次,社会工作的介入方法可以分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然而,现实中的案主问题常常复杂而多元,仅靠单一的工作方法难以有效地实施服务,在网络社会工作服务中尤为如此。无论是实体社会中借助ICTs实施线下的社会工作实务,还是在网络空间中展开的网络外展服务,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多种方法的综合应用。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流行的个案管理[24](case management)服务模式,为我国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支持。网络社会工作可以借用个案管理的理念和介入方式,在网络空间和实体社会中开展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社会工作个案经理可以借用个案、小组与社区工作方法,整合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等立体性资源,展开卓有成效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
(二) 践行网络社会工作服务的体制保障
中国网络社会工作若要顺利实施,除了专业自身的努力之外,还离不开实务运行的良好体制支持。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以及市场力量都是网络社会工作实务服务良性运行的重要参与力量。
政府在社会工作事业建设与发展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都是如此。中国社会工作机构的维系与成长都离不开政府提供的购买服务项目。网络社会工作服务同样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支持,需要政府购买相关的服务。同时,由于实务服务的特殊性,网络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也需要政府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及时的网络监督以及相关技术平台。作为新生事物,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为了保证社会工作实务效果,以各级网信办为代表的政府职能部门需要保障网络的使用安全,并及时监督网络越轨行为,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塑造可靠的网络空间。
与社会工作机构紧密相关的其他社会组织也不能回避互联网技术,而应积极运用网络平台在线上世界和线下空间展开外展服务。更为重要的是在“三社联动”背景之下,在网络社会服务方面探索互联网平台与社区、社会工作机构进行协调联动,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进而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提升其社会服务效果。
网络空间信息庞杂,真假难辨,常常引发使用者的信任危机。网络社会工作在开展实务服务时,首先需要消除社会公众的安全顾虑,使其信任网络社会工作的服务形式,愿意接受基于网络技术的相关社会工作实务介入。市场组织在网络空间中大有作为,而探索市场组织与以社工机构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服务新模式,是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效果值得探索的崭新议题,基于网络技术和网络空间的合作模式创新尤其值得深入研究。网络社会工作服务借助互联网技术与平台,展开与市场组织的深度合作,不仅能提升实务效果,而且能够打造机构的“造血”功能,创新实务服务模式,从而推动中国社会工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概言之,网络社会工作的未来之路必定是一条兼收并蓄的道路,不仅需要专业内部的成长,还需要诸如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和市场力量的协同参与;不仅要关注网络的工具性,同时还要关注其场域性;不仅要利用网络社会工作的优势,而且也要合理运用传统社会工作的实务技巧。当前,我国网络与社会工作的结合点主要在于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社会工作服务。随着网民数量的不断攀升,网络问题屡见不鲜,网络社会工作的实务内容不仅是为了建立全面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而且需要真正嵌入互联网空间,展开有实质内容的社会工作服务。因此,网络社会工作的实务趋势是不仅要使社会工作嵌入于网络空间之中,同时还要利用互联网核心价值不断丰富其服务形式,建构多元主体参与、多重资源整合、多方力量介入的网络社会工作实务格局。网络社会工作同时需要注重实务方法的创新,在网络空间同样需要开展活动,帮助案主更好地发现自我、提升自我。未来网络社会工作需要与互联网企业强化合作交流。当今时代,网络专门人才已经成为虚拟社会乃至现实社会重要的发展力量。他们聚集于互联网企业之中,从事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却也在无形中为人们编织了一个宏大的网络世界。这些都将成为网络社会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毫无疑问,未来社会工作的发展只有博采众长、兼容并包,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社会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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