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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7, Vol. 17Issue (4): 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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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屈勇, 王一旻. 社会角色视角下社工介入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基于南京市社工的调查[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7, 17(4): 28-35.
QU Yong, WANG Yimin. An Exploration of Social Workers Intervening in Home Care Service for the Urban Elder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Roles: Based on the Survey of Social Workers in Nanjing[J]. Social Work and Management, 2017, 17(4): 28-35.

作者简介

屈勇(1972— ),男,汉族,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城市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

通讯作者

王一旻(1993— ),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工作。E-mail: 923141684@qq.com.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6-11-03
社会角色视角下社工介入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基于南京市社工的调查
屈勇1, 王一旻1,2    
1.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210095;
2.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北京,100011
摘要: 通过对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工的访谈调查,以社会角色视角的框架将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分为两类: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与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工自身的内部角色冲突体现为专业的社工角色与综合的员工角色的冲突。角色冲突导致社工介入服务时陷入困境:机构与社工利益目标的存在差异、机构对社工专业认识不足、机构中科层制度对嵌入的社工专业发挥形成限制、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对社工服务提出了挑战、服务对象对社工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解认知不够、服务对象不能清晰地了解自身的需求、机构中缺乏有效督导。化解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困境的具体策略包括服务项目重定位、对机构加以社工进驻前的考察、以编制提升社工的综合地位、一机构一属地项目对接、政府主导加大宣传、三社联动进行广泛前测、机构与政府对社工进行双重督导等。
关键词: 居家养老服务    社工介入策略    社会角色    
An Exploration of Social Workers Intervening in Home Care Service for the Urban Elder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Roles: Based on the Survey of Social Workers in Nanjing
QU Yong1, WANG Yimin1,2    
1.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Jiangsu, Nanjing, 210095, China;;
2. Rural Credit Banks Funds Clearing Center, Beijing, 100011, China
Abstract: Through interview survey of social workers of home care service agencies in Nanjing City, this pap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worker’s intervention in home care service, divides the service into two parts: direct and indirect home care services. The social workers’ internal role conflicts is reflected in the conflict of professional social workers’ roles and comprehensive staff roles, which led to the trouble for social workers when they intervene in the service: difference in the interest objectives between the agencies and social workers; insufficient knowledge of social work profession among agencies; hierarchy in the agencies forming a barrier to the free play of social workers embedded in them; the challenge to social work service as a result of the diversification of service targets; insufficient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of social workers and home care service among service targets; lack of a clear knowledge of their own needs among service targets; lack of effective supervision in agencies. To resolve the predicaments in social worker’s home care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more specific solutions include repositioning of service programs, inspection of agencies before the introduction of social workers; improve social worker’s comprehensive status through offering staff quota; match the agency with a program in a specific region, enhancing publicity by the government; extensive pre-tests jointly organized by three related departments and dual supervision from the agencies and government.
Key words: home care services    social worker intervention strategy    social roles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预测:从2001年到210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将经历快速老龄化、加速老龄化和稳定的重度老龄化三个阶段,预计到2051年,我国的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 4.37亿。[1]面对如此大基数的老人,单一的养老模式已不能应对日益加重的老龄化问题。如今的养老服务已日益脱离家庭变得社会化,老年人的需求也更加差异化,致使符合我国本土国情的新型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这种服务让老年人不必远离其家舍空间、社会网络,同时通过社区服务减轻了家庭养老的负担。这是一种集合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三种传统养老模式优势于一身的新型养老模式。很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引入了社工,借助社工专业“人本服务”的特点、“助人自助”的理念以及各种有效的介入模式,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然而,社工介入服务时也面临种种阻碍。

国内学者对社工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主要是从理论上讨论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可行性、途径路径,等等;[2-5]以某个以机构为例探讨社工介入的可行性[6],等等。现有研究缺乏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一线社工的实地调研,对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面临的困境了解不够深入;未讨论社工介入服务中在哪些领域、遇到哪些困境或阻碍;仅从宏观层面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缺少针对完善社工介入服务的具体可操作的建议;尚未达到促进社工融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目的。[7]

根据美国人类学家R·林顿的定义,社会角色是为行为者在任何特定场合中作为文化构成部分而提供的一组规范。当个体根据他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他就扮演着相应的角色。[8]我国社会学家郑杭生对社会角色的定义是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在社会角色的扮演中,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发生矛盾、对立和抵触,会阻碍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角色内的冲突,即指由于一人承担了多种的社会角色,而在他自身内部产生的冲突。[9]本文的社会角色视角主要采用郑杭生关于社会角色的定义和社会扮演过程中角色冲突与协调的论述。

二、研究设计

(一) 研究思路

本研究主要采用定性研究中的访谈研究法,通过对6位在不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任职的社工进行访谈,以了解社工在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介入了哪些领域,面临着哪些困境,这是本研究所讨论的重点;同时,以社会角色视角理论框架为切入点,对社工在介入服务时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剖析,通过对其社会角色冲突的调试建议,给出解决社工介入服务所面临困境的对策。

(二)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在访谈中,笔者选取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一定年限的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访谈了6位社工,其中4人为高校在读硕士生实习生(C2、C3、C4、C6)、另外2人(C1、C5)为专职社工。访谈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询问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介入了哪些领域;第二,询问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三方主体(机构、服务对象、社工)而言,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哪些阻碍。

表 1 访谈对象及其所在机构基本资料

(三) 资料的整理

表1为所访谈的6位社工与其所在机构的基本情况,访谈资料按照“类别—个案号—话题”方式处理,类别中以汉语拼音缩写代替每类问题首字母,如: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JR;机构对社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阻碍——JG;服务对象对社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阻碍——FW;社工自身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阻碍——SG;个案编码以C字母加上数字序号表示个案顺序;话题编码在每个个案中以A、B、C、D表示。

三、社工介入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

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具备双重角色属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者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助人者。不同的角色定位对社工的任务与职责有着不同的要求。根据对6位社工的访谈,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是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构成服务的“作用链”;二是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构成服务的“传递链”“协同链”和“运作机制链”。

(一) 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社工介入的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五助(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与六类服务(医疗保健、紧急援助、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文化娱乐、法律维权)。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是以社区为依托,通过机构和社工的专业介入向老年人传递养老服务资源,达到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生活福祉的目的。这是服务的直接传递,是服务者持有一定的服务资源并直接面对服务对象所进行的各种符合“五助”内涵的服务。

做的最多的还是五助服务,这体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本质,包括向老年人提供喂饭的助餐服务;室内卫生保洁、个人护理的助洁服务;代购、代缴、陪散步等助行服务;助浴服务;陪医就诊、康复指导、测量血压的助医服务等等。(JR-C1-A)

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是对老年人产生直接的介入效果的“作用链”,它产生了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介入。这是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最能体现其专业价值伦理,发挥专业方法效能的部分。社工直接面对老年人服务对象的服务主体部分,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介入,并且通过社区、机构和外界资源的助力,提升介入质量。

(二) 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

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在某一家具体的机构、经由具体的资源与特定的从业者向服务对象老年人进行传递时,通过何种工作才能够将具体服务内容落实开来;是所有为了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有效传递和贯彻落实的各类辅助性工作和服务;是使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得以顺利实施而进行的其他保障工作。例如,项目行政工作、活动文书工作、人事工作“志愿者协调与管理”等等。被访谈的社工普遍反馈了任务多元性强,除五助服务以外也负责其他工作,与机构中其他工作人员职责重复等问题。

我们在那边什么都做的,平时没有活动时,日常的材料撰写或者布置活动中心场地之类,也都是我们的活儿。其实我认为有时候我们帮老年人盛个饭、上网购买活动物品礼品,做一些机构中其他人员的工作肯定也是应该属于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部分的。(JR-C2-A)

我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任务还是很多的。除了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其他的策划、安排也是机构传递服务的一部分,也需要我们去做。可能像是打杂,但其实和居家养老服务有一点关联。(JR-C3-A)

除了五助服务以外,我们做的与居家养老服务有关的杂务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服务的硬件、设施之类;另一类是一些流程、环节任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就像是珠子,其他的各类工作是用线把珠子串起来。(JR-C5-B)

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又可分为硬件与软件设施服务两种。硬件设施服务主要是指提供服务环境和资源,体现在“物”的方面。如机构活动场所的装潢与规划、活动所需材料与设施的购置、器材的安放等,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物质资源形成保障。而软件设施服务更多的体现在对保证服务得以落实的“做”,是工作流程与环节上的补充,涉及服务开展方式、完善服务的完整性的工作等。它使服务更完美,是工作方法上的保障。如活动前的各类准备工作、活动后的评估与总结工作、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制定机构服务老年人的条例与政策制度、助人者与服务者为提供服务而所做的各类主观上的努力等。

(三) 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模式图

社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的一员,既有社工角色又有员工角色,体现着多重身份与角色,其承担的多重权责,使其自身面临角色冲突。

图 1 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

社工介入的居家养老服务可分为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与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两部分。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后,具有双重角色,既保留了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助人者的专业特质,又吸纳了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中对于服务从业者、机构中服务传递者的新要求。专业助人者的角色主要是依据社工专业的价值论理方法对老年人服务对象进行社工介入,而作为机构中的一名从业者主要是体现在对服务内涵的有效落实,并遵循机构价值理念、绩效安排与工作方法方式等方面。两种角色之间存在难以协调的认知和行为差异,会产生角色冲突,因此形成社工在开展社会工作业务时的困境。

笔者认为,社工在任何一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其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都包括如图1所示的两部分构成。这是由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具有专业助力者和机构从业者二重角色所致。因此,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和效率应该与社工在机构中介入以上“全部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有关。

四、社工介入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困境

社工介入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情况会直接影响介入成效。笔者认为,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现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而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则体现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社工在进行居家养老服务时,其主要的互动模式如图2所示。

图 2 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的互动模式

各类资源通过社工、机构、服务对象在居家养老服务传递过程中形成三角形结构,最终构成居家养老服务。社工在进行居家养老服务时所面临的主要困境,也来自于这三个方面。同时,由于介入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社工具有双重角色属性,因此两个角色产生冲突,便造成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困境。

通过对访谈资料的整理,基于社会角色视角进行分析,本文发现社工专业助人者角色与机构综合从业者角色冲突所导致的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第一,机构与社工利益目标存在差异。机构以其整体利益为重,以顺利运营为本;而社工以服务对象即案主的利益为重,以人为本。“以产品为导向”的机构遵循市场规律,服务即机构的产品,需考量价格与成本因素。服务虽是非盈利的,但是机构的运作模式仍然与社工期望的介入方式有一定区别。机构的收入构成方式影响社工的介入环境与空间。机构可以通过自运营盈利、政府购买项目以及自身的社会资本三种方式去补充其运营经费。机构具有企业的性质,具备与企业相似的运营机制。因此,机构在选择社工时,首先考虑的并非其人文关怀方面的素质,而是诸如“营销技能”“谈判技能”方面的能力。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备企业的性质,因此加速产品即服务的生产周期、加快再投入生产(即项目的承接与申报)和以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大的产出效益(覆盖人群、服务次数等)才是机构的关注重点。所以,具有企业属性的机构就与助人自助的社工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利益导向差异。

首先从机构来讲,每个机构的额定目标与机构文化不一定与社工想做的服务方向一致。从服务成本考虑,机构肯定希望为一些有购买能力的对象提供服务,可是我们社工可能将贫困的老人划做服务对象。(C5-JG-A)

我们在社区里面总希望带一些个案服务,可是他们(机构)仅希望我们与案主关系处好就行了。像谈业务一样,脸面混熟后就推广我们的医疗产品、以前往我们机构消费为首要目的。就算是以前我们做项目去走访老人,也是做些老人康复方面的医务宣传。其实我们可以带个案的,但是接触时间又有限,效果不明显。机构总希望我们马上落实项目、尽早结项。比如说通过走访多少位老人,开展多少次活动,吸引到多少位老人来我们医院这里颐养。机构并不关心我们与具体每个老人之间的个案情况,好像做个案是我们自己找事,机构会拿新的任务来挤压你。(C3-JG-A)

机构是做好项目有钱才有服务,社工是有利他关怀的“心”才去做服务。(C1-JG-A)

第二,机构中其他人员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识不足,对社工的专业性优势发挥形成枷锁,影响社工在机构中的自主性。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社工往往是“去专业化”或“弱专业化”的。由于机构极少会对外宣传社工的内涵与价值,使得机构对社工的认知不足传播到社区与服务对象之中,而社区与服务对象对社工的认知不足反馈回机构后,又再次加深机构对社工与社工专业价值的误解。由此周而复返,甚至使得社工自身都质疑自己的意义所在,从而导致“弱专业化能力社工”的标签建构。

我们在机构实习时,没有人事档案和名片,主任也就直呼我们的名字“小王、小李”之类。下到社区后或是老人来到机构时,机构并不会向他们介绍我们的社工专业属性,在服务对象面前我们可能也会因为机构的要求东跑西跑,临时去给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帮忙。久而久之,我觉得我们好像和机构里面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能和任务没有区别、专业属性的差异渐渐模糊了。(C2-JG-A)

每天被布置一堆任务,主任不想听你的专业该做什么,只希望你尽快落实手头上的事情。我们跑到老人家里去,他们只觉得我和机构派去的服务志愿者、家政人员并无差异。我感觉我们真是成了全科社工,感到很无力。(C6-JG-A)

第三,机构中科层制度对嵌入的社工自由发挥其专业效能造成限制。在进行居家养老服务时,机构作为社工的所属单位、上级部门,由于其服从企业化管理制度,对社工形成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分层分级问责的制度致使社工不能充分调动资源,并且还存在薪资待遇保障不足、上级责任不清且布置任务众多、社工权利极小且易受剥削、付出收获不成正比、上级要求社工对其无条件服从等问题。

我们那都是领导说了算,社工算个啥啊。他们并不重视活动内容,从来不听我们社工的需求导向,而是为了做服务而做服务。(C1-JG-B)

第四,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对社工服务提出了挑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根植于社区,居住在每个社区中的人群虽然有一定的共性,但社工的服务对象并非存在于同一个社区之内,因此社工所面对的服务对象不论其个人所处环境、背景还是个人需求都是多元的。社工依托于同一家机构、一个社区、有限的资源以及自身受限的能力,难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进行多元化的应对。只有同质性强的社区、或旧时代背景下单位的家属院区,由于老人大多在该地该单位生活时间较久,其需求才能够大体较为接近。

我们的网点虽然设在一大片小区的中心处,但是过来的老人什么类型的都有,会提出不同的要求,有些我们能满足,有些我们根本不知道怎么满足,有些我们满足不了。(C2-FW-A)

我们这里做居家养老服务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小区就是大学的家属区,老年人的素质较高,很多也了解社工是什么,容易接纳我们。虽然他们岁数很大,但是我们与他们的谈话沟通还比较顺畅。我们做起服务来,他们也很配合,我们也省事。(C5-FW-A)

第五,服务对象对社工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解认知不够。作为服务对象的老年人对于社工的权责、义务与任务认知不够深刻,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接纳情况不同、观念落后,导致其对社工的角色期待过高或过低,因此对服务和社工形成依赖或轻视,认为社工的角色万能或无用。这对社工提供服务产生了阻碍。笔者了解到,社工进行上门调研时,常常被老年人当作诸如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大学志愿者等角色,使得老年人对社工的能力看法形成晕轮效应,对于社工体现出过多或过少的诉求。许多老人并不清楚居家养老是何物,既不知道具体服务形式,更不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对他们有何实惠。老年人对于服务、服务传递者——社工的不了解使居家养老服务无法顺畅地进行传递与供给,所产生的影响不光是造成了老年人的需求与机构提供服务的目的、社工给予服务的价值取向不一致,甚至是直接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

老年人认为我们就是养老机构的员工,当我运用社工专业方法去与他们接洽时,他们往往也意识不到,反而感觉怪异。谁生活中有点问题和矛盾会跟你这个外人去说呢。(C6-FW-A)

有时候老人会说,你帮我去街道、去社区反映反映我生活里的什么情况啊之类。作为面对弱势群体服务的社工,我感到这是我应该去帮忙解决的问题,他们的确挺惨的。可是这又与我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要求不同。面对这样的情形,经常有一种无力感。(C1-FW-A)

第六,服务对象不能清晰地了解自身的需求,使得社工不能“对症下药”。服务对象无法良好地表达自身的需求,同样对社工形成了一定的挑战。而服务对象的某项需求是否是有效需求,则会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有效需求对机构运作与社工而言是一种能体现专业性、能够收费、能够落实项目的需求。服务对象需求与服务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不对称”情况直接影响了服务效用。

有时候陪老人聊天一会,老人感觉是很满意很高兴,但是当我们在聊天中提及服务或者询问老人是否需要购买我们什么服务,比如医疗、助餐等等,老人更多地选择回避。(C1-FW-B)。

第七,机构中缺乏有效督导。即没有专业督导或督导与督导机制不起作用,导致社工无法确定如何优化与改进服务。缺乏督导机制和服务指导方案使得社工在服务中不能很好地应对各种特殊的情况、在面对问题时得不到指引。缺乏有效督导意味着机构内的社工缺乏培训、监督和指导,无法提高专业服务的知识和技术,不能增进社工的专业技巧,难以促进社工的成长和确保服务的质量。

在机构中,所谓的督导只是对我们的实习日志进行签字盖章、写个评语之类,其他时候,哪怕你有问题询问,她也不回应,或只是提供模棱两可的答案。(C2-SG-A)

五、基于角色理论对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困境的原因分析

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具备两种角色:专业社工角色和机构从业者角色。这两种角色在互动不协调时产生冲突,是导致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面临困境主要因素。

(一)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机构与社工的本质和目的不同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只是实践这种服务模式的平台和具体方式,机构的目的是为了自身能够发展、更有质量地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机构与社工的目的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存在冲突。社工依附于机构,传递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和机构中由于自身地位较低、身份定位模糊,在面临与服务模式和机构间的价值理念冲突时,社工只能表现出一种屈从,致使其自身的专业价值发挥受限。

(二) 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时间不长、本土化程度不够

社工专业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专业本土化程度不高,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同度低。这使得社工在进行实践时,仅能通过西方的理论模式以及个人的经验进行融合。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人本服务,是应该能够延续和传承的。然而,由于居家养老服务与社会工作都处于起步阶段,还未能够十分和谐的互动,尚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与制度安排。社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新角色,短期之内找到其自身的定位也比较困难,老年人、社会组织、社区与社会对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认识有限。

(三) 社工的能力有待提升

社工在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必须同时扮演一位优秀的社会工作助人使能者角色和一位称职的养老机构、养老产业从业者角色。双重身份体现着多元甚至相互冲突的任务、权利与责任。因此,社工必须具备很强的综合素质,其能力包含专业技术能力与综合知识能力两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社工这两方面的能力都有待提升。

1. 专业技术能力不足

社工的技术能力不足导致专业性较低。社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学科,有学者认为它是个学科群,社会工作核心金三角即“价值、论理和方法”,以及多种实务模式。我国高级社工人才极度欠缺。每年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虽然新增了一批持证上岗的专业社工人才,但是此类人员多为原有体制内转轨的各类民政部门、街道与社区工作者等。他们往往没有经过系统的社工专业技能培训便从业上岗,缺乏应对具体的专业问题如伦理问题、介入技巧问题的能力。

由于从前本科专业不是社工,研究生仅学习了两年,上课的内容与实践相差较远,且实习时做的事情并不够专业,使得自己目前在服务中没有办法用专业的社工介入方法解决案主的各种问题。(C1-SG-A)

2. 综合知识能力不够

外界对社工的综合知识能力要求与社工所具备的能力并不相称。全科社工的需求使得社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显得力不从心。机构与服务对象对社工的要求过于冗杂多元,使得社工在提供服务中,显得什么都要做、什么都不会做。能力不足导致社工什么都要学,事务性工作对时间的消耗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核心服务(对老年人提供直接的“五助与六类”服务)的效果;从而影响社工对自己的专业认同,对自身不自信、对专业未来无信心。由于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知识结构广泛,社工又存在服务上经验欠缺,致使社工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没有参照物,只能对自己不断地提出夸张的“高要求”,这虽然是一种激励机制,但是时间长了以后,会消磨社工对于工作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渐渐地走向一种专业虚无主义。

有时觉得工作中有好多法律法规要去了解,还有像老年人护理什么的也应该要去学。每天还有机构的任务,真的很累。常常感到迷茫。(C4-SG-A)

其实做时间长了以后,我们就会开始怀疑社工的价值,觉得很多家政人员和护士做的都比我们强,慢慢的我们积极性就变差了,感觉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C3-SG-A)

六、化解社工居家养老服务困境的策略

提升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主要应大力促进社工自身的个人能力以提高“作用链”的直接服务介入效果,并增强对间接的居家养老服务、即“服务传递链”的高效运作,加强对“作用链”的保障,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要化解社工在介入服务时的双重身份困境,应通过对于两种角色的调试来实现。笔者认为制定策略的基本思路是确保社工在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仅保留社工专业角色。具体策略有七个方面。

第一,服务项目重新定位,以调节机构与社工二者间的利益目标差异,争取达到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时的双重角色身份合二为一。由政府民政部门、机构共同进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研来设计项目目标,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在工作方式与专业性上面更符合社工以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方式,这样能够提升社工在机构中的地位,把政府、机构与社工三者并联起来,为社工增加话语权,使得社工与机构的利益目标相融合。

第二,社工进驻机构时,引入对机构的考察机制,以此减轻社工介入服务时除专业助人角色以外的杂务处理者、机构从业者的角色压力;对有意愿设立社工岗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否适合引入社工,制定一套严谨的审核机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若想配备社工,需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级或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进行具体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并经政府专家学者的实地考察论证、机构负责人申报答辩才允许其配备社工。在整个过程中,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和社工的学习与认识,以便增加其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的可能性。这是一种能够使得机构从理念上渐渐接受社工的方式。

第三,在编制上提升社工地位,减弱机构的科层制度对社工专业发挥的限制,实现对社工专业助人者角色的突出和飞跃。社工的劳动关系可以属于民政部门,而工作地点为具体的机构中。假如社工对机构与服务负责,但其所属部门为政府部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机构行政框架的阻碍,让社工进入不同机构间进行轮岗学习,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中社工人才配备和功能的均等化。在社工与机构之间插入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进行负责,以协调其二者的价值利益目标趋向一致。社工同时向机构和民政部门部门负责。社工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展的绩效不再仅仅影响机构自身的发展情况,而是与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相关联,这能够使得目前“为服务而服务,以服务为导向”的机构理念淡化与消散,分一部分责任到政府民政部门中去。社工作为机构中唯一的、由上面派下来的“机关单位工作者”,易获得独立自主性,可以更好地投入到对服务对象的需求测量、服务内容的活动设计、服务具体传递实施中去。

第四,实行一机构与某属地社区的对接制。消除项目地多社区、服务对象多元化导致的项目难设计的困境,充实社工专业助人角色的实质和意义。由于其“项目”与“社工岗位”均是经过政府、机构、社工多重调研而设计得到的结果。因此社工进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时,其服务方式和内容更符合服务对象的需求,相比一刀切、差异性弱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所完善。

第五,政府主导,加大对社工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改善服务对象对社工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解认知,促进社区、机构、服务对象大众对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工专业能力的理解。

第六,三社联动,广泛地进行需求调研与前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工角色身份的专业和专一化,缓解服务对象对自身需求不能清晰表达的现状。对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功能等内涵在社区中进行宣传,可以促进老年人对所处境遇和所需服务的了解;以民政部门与机构、社区同时进行上门访谈需求调研的方式,能够让老年人更好地表达他们的意愿,辅助服务对象表达其需求。

第七,提供机构与政府对社工的双重督导,去除社工的机构从业者、杂务处理者角色的阻碍。在机构和政府部门间进行双向督导制,可以让社工得到更为有效的、多元化、多方面、多视阈的监督和引导。为提高和增加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社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民政部门可以在入职前,通过考试以及免试等方式,对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社工能力进行审查和考核,包括对其专业认同、专业热情还是技术和知识上的检验,以便从根基上提高社工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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