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冲突已经成为全球普遍现象,特别是医疗市场化后问题频发,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也不例外。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提出深刻的洞见:市场的运作必须根植于某个社会文化母体之中才能有效运作,而一个完全根据市场法则来建立的市场社会(market society)却必须将人、自然与货币全然商品化才能进行,强加商品化逻辑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就会对人类社会造成扭曲与灾难。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种基本的内在张力,波兰尼称为“双向运动”:一方面,人的劳动力必须尽可能地被商品化以进行资本积累与社会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人的社会性存有却不允许人像物一般地被完全商品化。市场越是发展,社会就越会试图保护自己,且越发企图将市场重置于社会掌控之下。然而,反向运动是自发的现象,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不确定性,它既有可能扭转市场经济的恶果,但也可能造成意外的破坏。为此,政府必要时会选择站在“反向运动”那方来干预市场经济,主要表现在提供社会保障、设立专职人员提供协助、制定法规压制破坏市场经济的不稳定因素等,这么做无非是要维系“社会的自我保护”,将“脱嵌”的市场力量重新“嵌入”社会关系。[1]
一、双向运动视角下两岸医患冲突的结构性分析
20世纪70年代末之后,全球经济结构巨变,波兰尼意义上的“市场化运动”在全球积极扩张。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状况,逐利原则愈来愈进入到生活的各层面,因而“社会自我保护”的“反向运动”也随之发生,社会冲突愈发加剧。在彼时,中国大陆地区适逢政府推行改革开放,中国台湾地区也正逢开启医疗市场化与贸易自由化的建构。医疗市场化及社会自我保护的“双向运动”在海峡两岸分别呈现出既相似又差异的图像。
在中国大陆,“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恶劣”“医闹”等医疗问题,其实离不开医疗市场化后的结构性因素。这在1985年第一次医改中就体现出来,此后,医疗体系便不断市场化。然而,中国大陆与全球化的浪潮对接,并非对西方市场经济照单全收,而是有自身独特的模式,也形成了特殊的“双向运动”。[2]
中国大陆医疗场域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起了关键作用。当地方可支配的财源有限,促使地方政府用各种办法使资本最大化(重视非医疗服务)、包袱最小化(轻视医疗服务)。不仅如此,全球化在大陆医疗领域的运作,不仅没能造成医疗市场的多元竞争,反而形成扭曲的公立医院垄断体制,造成了公立医院“看病难”问题。此外,医生的人事薪酬制度与市场经济并不匹配,医生无法改变计划经济遗留的低薪结构,红包回扣等灰色收益难以避免。民众也无力改变现有结构,对药商与医院的共谋束手无策,最终使层层成本转嫁至民众,造成“看病贵”的结果。[2]
虽然分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加大了对各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基础,在有些层面缩小了不平等;而且政府事实上也逐步强化医疗保障来防止资本暴力的弊病,以维系社会的自我保护。但医患矛盾却愈发突出,且医闹事件层出不穷。由此可见,中国大陆医疗问题中的“反向运动”,是有两股力量在分别运作,一是规范化的反向运动,即政府及慈善团体依社会自我保护的需求所发展的社会保障,将“脱嵌”的市场经济重新嵌入正常的社会关系,试图扭转医疗市场化的恶果;另一股则是不规范的反向运动,即患方对资本暴力自发形成的暴力式自我保护,这股力量危及了医疗市场的稳定性,非但没能将“脱嵌”的市场经济拉回正常的社会关系,还造成了更大的破坏。这说明“反向运动”具有任意性和不确定性,患方转向非正规渠道寻求自我保护会经常发生。如此,医患冲突便愈来愈严重。[2]
就中国台湾地区而言,20世纪80年代末进入民主化的政治转型期,国民党一党独大的权威受到挑战。20世纪90年代之后,民主选举竞争日益激烈,民众要求台湾当局减少管制并开放民间资本的力道加强,行政拉动型的投资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逐步退场。然而,行政部门在尚未丧失权威的治理能力时,专家政治所规划的“全民健保”相应而生,一是为了照管民众健康来增加生产力;二是减低贸易自由化后的冲击而产生的社会保障。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台湾地区自1995年实施的全民健保具有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特征,其健保采取普遍性强制纳保,因此使得保险的风险分摊效果达到最大,大大地改善了弱势群体就医的权利。 [3]不仅如此,保费缴交还具有一定程度的所得重分配功能,因此全民健保在去商品化、去阶层化效果较佳。
在这个政治经济背景下,一方面,全民健保所形成的北欧式社会民主主义特征使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众就医更为便捷,但医生收入却因保费重分配而不如以往;另一方面,中国台湾地区的医疗却愈来愈市场化,人们有愈来愈多的就医选择,民众消费意识高涨,对医疗服务的挑剔程度增加,但医师却不认为医疗行为是一种消费行为,且医院评鉴逐渐要求以病人为中心,加上医生若有医疗疏失归于刑法裁决,因此造成了患方权利大增,医方权利大减。在这种不平衡的关系中,医患间的冲突也愈演愈烈。
医患关系也与医疗市场化的结构性因素密切相关。医患关系要平缓,自然与“抵制医疗市场化运动的反向运动机制是否规范化”这个问题有关。因为能在制度设计上缓冲市场化的矛盾,让反向运动有正规的途径宣泄与平抚,可避免社会陷入无序的冲突,让整个社会在稳定中发展;反之,则使社会不断处在欠缺信任感的失范状态,进而反蚀市场化的成果。而反向运动要规范化,不仅要建构好制度,更要注入人文关怀,使医疗体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发展出的异化关系能重新导回人的价值。就这意义而言,医务社工在医院注入人文关怀的理念尤显重要。
就医患冲突而言,两岸都发生了患方消费维权意识高涨,医生劳动不被尊重,且情况日益恶化。在医患冲突的激烈化程度上,中国大陆方面暴力伤医与医闹职业化等特殊现象比中国台湾多。而在抵制医疗市场化运动的反向运动机制方面,中国台湾地区的全民健保成为民众高满意度的医疗保障,较中国大陆民众所感受的医保为优,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国台湾地区在医疗市场中患方所要承受的资本暴力侵害。除此之外,反向运动的规范化还体现于一个社工界值得关注的议题,也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医务社工在医院注入人文关怀与协调医患冲突时所扮演的角色。
自1995年以来,中国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开办和愈来愈重视“生理—心理—社会整合模式”的照顾服务,这使得医务社工在医疗场域有更宽广的发挥空间,且也介入协调医患纠纷。[4]在此脉络下,台湾医务社工作为反向运动规范化下重新嵌入医疗市场化运作的重要角色,如何为病患及其家属提供心理与社会层面的协助,使医患关系得到改善,值得研究。而且,医务社工在台湾的发展历史较大陆长,其规范化的做法值得借鉴。为此,本文先谈论医务社工在调和医患关系中的角色,并点出中国大陆医务社工发展的主要问题,顺着此脉络,探讨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定位清晰化的发展过程及问题,最后提出建议。
二、再嵌入“脱嵌的医疗市场化”:医务社工调解医患关系的角色如前所述,社会工作是站在社会自我保护运动的一方对脱嵌的市场化运动进行再嵌入的调整,将异化关系下的人们拉回对人性的关怀,具有调和医患关系的正面意义。而医务社工可承担的角色如下。
第一,医务社工无论在医疗网络服务的宏观层面,以及针对病人或病人家属服务等微视层面上,均因家属与医务人员之间或医疗团队间等冲突情境,而需担任协调者的角色。[4]为了达到协调不同行为者来帮助案主的目的,社工也扮演了倡导者(为家庭、病人及医疗相关人员争取应有服务)与联系者(运用方法使家属得到应有资源)等角色。[5]特别是医务社工经常接触到的,多半是生活条件贫困,社会关系孤立或负担沉重的个人或家庭,当有健康问题发生时,不仅影响病患,更直接波及家庭。为此,医务社工以专业的知识与方法协助病患,运用社会资源,解决其切身问题,并激发其能力以调整社会关系。
第二,医务社工扮演咨询者的角色,包含主动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在医院或社区中主动宣传医疗常识;提供病人与家庭温暖、信任,协助克服情绪困扰与维持家庭完整;[6]并凭借其医院的临床实践与人文相结合的优势,通过开展调查反馈谈话,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医疗资讯,补充其欠缺的医疗信息,并为医生提供治疗所需的患者资料。[7]
第三,医务社工对患者具有慰藉的功能。他们能针对患者的基本状况、压力来源采取干预方法,并从“生物—心理—社会”医疗模式的思维来疏导患者及其家属的压力,提供心理辅导和情绪支持,以提高患者的适应能力。[8]
第四,医务社工具有为患者赋权的功能。他们能鼓励患者对自己治疗过程中的情况进巧自我评价,让患者在个案、小组等个人和集体活动中不断增强对自我的认识,从而提升自身的抗逆力,避免或减少疾病造成的精神影响。[9]
第五,医务社工能改善医院人文关怀的氛围。医务社工式加入医疗团队,以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能让医疗院所提供更人性、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另外,社工也可在医疗团队中发挥人文关怀的教育作用,使医生、护理人员在与社工的互动中更多具备人文关怀的素养。
综上所述,医务社工作为缓和医疗市场化下资本暴力的“安全阀”,将扭曲异化的医疗体系拉回人性关怀,所扮演的反向运动规范化的角色十分重要。
三、中国大陆地区医务社工发展的问题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医务社工介入医疗纠纷和医疗争议仍存在困境。
第一,民众普遍对医务社工认识不足,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缓慢,大多数医院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考虑或规划,且目前并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设有社工部,社工在医患中的知晓度低,故主动求助者少。[10]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缺乏社会服务的相关政策。医院经营者虽施法增加社工部去改善医患关系;但增设社工部或聘用医务社工又会增加医院“非创收性”负担。因此,大多数医院因营收考虑不愿意开展医务社会工作。[11]
第二,中国大陆地区的福利体系和制度尚不健全,可链接和利用的资源有限,往往能为患者提供的服务也非常有限。虽然医务社工的发展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纳入到卫生系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执行层面,都不如发达国家健全。许多医院没有开展医务社工。近年来,虽然少数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相继制度化医务社会工作,但现阶段总体而言,医务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感不强,缺乏相关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政策和法规作指导,缺乏具备专业素质的人才。
第三,医务社会工作部发展晚,高校开设医务社工相关的课程不多,实际能符合医院专业化需求有限,因此相应的职能和服务功能都由医院各职能部门或由医生和护士承担,部分医院尝试社工介入医疗纠纷的探索,但尚未形成成熟的社工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模式。
第四,社工专业人员资历较浅,在医疗机构的专业地位尚无确立,以医生与护士主导医疗话语权的结构仍相当稳固,社工在医院中角色定位不清,常沦于行政事务工作,因而也就导致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没有经验可借鉴,处理权威性不够。由于社工角色定位不清,或在医疗团队的弱势地位,因此他们便难以在医疗团队中发挥对其他成员的影响力。目前的医生主要以实证医学、疾病中心与治疗“躯体”的观念对待患者,他们虽然掌握了大量的医学知识,但在医疗实践中会因缺乏对复杂医患关系处理的心理、行为与谈话技巧上的准备,难以满足病患情感的需求,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这时医疗社工便可充当润滑剂的角色。
上述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的。对于没有社工部的医院当然需要经历从无到有的阶段;但对于那些已开设社工部的医院,却普遍遇到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专业社工在医院中的定位问题,这也正是本文所要关切的议题。专业社工所受的人文关怀训练,在影响医疗团队人文素养的意义上显得格外重要。当专业社工能影响医院的人文氛围,并提供案主及其家属温馨的关怀,那么将脱嵌的医疗市场化拉回人性关怀的初衷才具备可能性,医患冲突也才能够缓解。因此,让社工在医院具备主体性,清晰化其定位,能影响医院同仁,而非仅受其影响,此乃改善医患冲突所必要思考的严肃课题。
四、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逐步定位清晰化的制度发展及其存在问题中国台湾地区的医务社工经历了从定位模糊到逐步清晰化的制度建构过程,这个建制的过程值得中国大陆研究。以下就台湾医务社工角色逐步定位清晰化的演变、处理医患冲突的步骤以及医务社工所面临的问题等议题进行分析。
(一)医疗制度下医务社工角色的演变
1. 医务社工处理医患纠纷:从个人能动到团队合作的演变
早在1980年以前,中国台湾地区的医务社工已成为介入医院与病患及其家属协调医疗争议事件的专业人员之一,是医患双方在医疗争议事件中的润滑剂,医务社工在协调冲突的能力上逐渐被医院认可。[12]这也是医务社工在定位模糊,制度未臻完善的时期,其角色功能被医院正视的关键之一。全民健保开办后,中国台湾地区的医院普遍针对医疗争议事件建立制度化处理流程、专责单位以及专责人员。调查显示,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部门参与医院的医疗纠纷小组、或作为医疗争议主责单位与人员的比率均超过五成,介入医疗争议处理阶段亦以初步状况了解和与病家代表沟通说明的占绝大多数。[5]另外,也有近五成的医务社工介入医疗争议案件的阶段包含院内医疗过程的重建和赔偿金额谈判,有两成社工需参与法律诉讼阶段。[5]
近年来,许多医院处理医疗争议已经以跨部门的团队为单位进行医疗争议事件的处理。由于该单位的设立,参与医疗争议事件处理的成员也从原本只有社工一人变成多元专业介入,转而成为由其他如公关、医护人员、法务等专业人员分担责任。
2. 医院评鉴下的医务社工:地位提升与职能转变
中国台湾地区于1985年起由“卫生署”办理医院评鉴,当时已将医院社工人力规划在其中;并在1990年医院评鉴标准中开始明定社会工作部门的应备条件为独立部门,聘用专业人员,其中主任、督导资格亦有学经历资格限制,工作内容除个案、小组工作以外,应有报表、记录及工作手册。这项评鉴标准对台湾医务社工的建置影响重大,当时规定每100床应有社工人员一名。[13]
然而,近年来医疗服务强调的是“健康导向、系统取向”的全人照顾,以病人和家属的需求为导向,提供满足“生理—心理—和社会”的整体性的照护服务,此已不同于传统医疗服务强调器官、疾病导向、分科切割照护以及医师为主导的医疗照顾模式。因此,在此理念下,除了治疗疾病外,医院更要依其需求启动跨专业医疗团队。在医疗专业团队中,医护及其他医事人员所扮演的,均着重在生理层面的照顾,为病人提供完善的医疗照护;而在家庭、社会关系等社会心理层面的关怀照顾,则会期待社工参与。为了顺应趋势,中国台湾地区自2005年起开始以“新制医院评鉴”来引导医疗范式的转变,强调以“病人为中心”,打破病床规模和科别限制,重视医疗团队的合作。在新制医院评鉴基准各项次评分分级中,C级为一般水平,B级为一般水平以上,A级为完全达成。
在此背景下,医务社工的工作内容逐步明确化。如《新制医院评鉴》规定,除人力配置维持1:100的人床比外,并在B、A级的评核基准中加成人力计算,也将1/3具社工师证照的标准纳入A级的评核项目中;自2007年起更在加护病房评鉴条文的A级中,增列“社工师逐床针对病患及家属进行社会心理评估”。另外,在《新制医院评鉴》条文中更具体陈述了医务社工的工作内容,即“提供病人辅导、咨商及社区联系工作,并协助解决其困难或家暴等问题,并建立相关业务处理规范及具有相关工作纪录”。[13]
到了2011年,社会工作人员及社工师被纳入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纳入。2012年“卫生福利部”成立,专科社工师甄试开展;2012年更逐步进行《新新制医院评鉴》、医疗法修订或医事人员法订定等。相较于《新制医院评鉴基准》,《新新制医院评鉴基准》更重视社工实际参与团队的运作过程,除原有在加护病房的评估工作外,还新增提供病人及家属的心理与灵性支持、参加病例讨论会、呼吸照护病房及呼吸照护中心的个案管理师等题目。[13]此外,在评鉴标准中关于工作项目的改变上,除了对社工总量的要求以外,在特殊医疗服务也需要社工投入。例如:急诊、加护病房、重症医疗服务、器官捐赠、安宁疗护、居家医疗服务、社区工作等。由此可见,医务社工角色逐步明确,重要性与地位逐步增加,且融入医疗团队中成为重要的伙伴。如此,医务社工与医疗团队的其他成员,较能处于相对平等的关系,也较不会因为定位模糊而在医院中被边缘化。
3. 社工法定职能的改变促使医生须更重视人性关怀
医务社工法定责任的角色随着时间而有所变化。例如,台湾各医院实行器官移植手术时,一定要配置社工师对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关辅导。癌症患者末期照顾的安宁病房中,一定要有社工师参与照护团队,陪伴癌末病人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给予临终病人生命最后的尊严与祝福。另外,要成为家庭医学科专科医师,也一定要经过医院社工师的指导和训练,让医生们懂得对患者尊重与包容。[13]这些制度都促使人文关怀透过社工而进一步改善了医患关系。
不仅如此,医务社工也能参与医院评鉴而改变医院人文生态。其法定责任与角色于2011年后,针对身心障碍者的评估开始改变。此改变是将2007年通过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所引进的“国际健康功能与身心障碍分类系统(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and Health;简称ICF)”运用于身心障碍鉴定与需求评估过程中。为此,鉴定人员已不再是旧制的医师主导模式,而是改为由医事、社工、特教、职评等人员筹组专业团队人员共同进行鉴定。[13]这也使得医务社工与其他相关医护人员的地位更趋平等。
(二)台湾医务社工处理医患冲突的步骤
以上医疗的制度演变与结构背景促成医务社工在处理医患纠纷中所扮演的角色逐渐重要。至于医务社工在处理医患冲突方面,根据《历史宿命或时代使命? 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医疗争议事件之分析》一文所提及的,大体可分为三阶段。[5]
首先,是事前预防,医务社工们经营与重要人士以及社区的关系,并担任在职教育讲师。在经营人际关系方面,医务社工需要与第三者(如民意代表等)建立关系,因为民意代表有选民服务的压力,选民也常通过他们与医院沟通。医务社工若经营好这些关系,可以促进医院公共关系的和谐,减少医疗争议。为此,医院通常透过医务社工主动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拜访社区人士、提供社区服务以及卫生教育的训练等。另外,医务社工因其丰富的医疗争议调解经验,时常在医院针对在职或新进员工进行不定期的“机会教育”。他们运用医疗争议事件的案例,安排有关医患关系、医病沟通、医事法规与伦理等相关教育训练课程。这给医院职工在处理医患纠纷上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也凸显了医务社工在医院团队中担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其次,在事发处理方面。医务社工们提供医患双方情绪支持、医患之间讯息传递与沟通桥梁,协助医院决策。在协商谈判的过程中,医务社工也协助沟通,帮助医患双方将想要说的话用较为温和、较为婉转的方式说明,增强彼此的了解。
最后,在医疗纠纷后。医务社工通常会针对争议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顺畅与否,以及医院同仁面对医疗争议事件的心态等,与其他工作伙伴进行讨论。这部分常是私下而非正式的公开讨论。另外,医务社工也会做资料汇总者的工作,他们通常被要求针对医院整体医疗争议事件进行统计。针对已发生的争议事件进行分析分类统计,将其纳入经营管理或教育训练的层面,藉以达到控制危险因子、预防争议事件的目的。
(三)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所面临的问题
目前,中国台湾地区的医务社工依旧面临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与健保体制和高度医疗市场化的生态结构有关。由于健保制度的设计促使医院必须节约成本,但医疗市场化竞争又相当激烈,这便影响了医务社工的工作条件。
首先,医务社工的流动性变大。2000年以后,公立医院倾向出缺不补,或以约聘方式进用,因此医务社工的职缺的稳定性不足,薪资福利降低,因而造成医务社工的流动性变大。
其次,此生态结构也造成医务社工的工作内容增加,负荷量大。随着医疗任务愈趋复杂,病人与家属的需求渐趋多元化,足以胜任医事的人力却不足,医院常处于人力不足的窘境。因此,医务社工面对医疗团队托付的需求与期许,常常处在接工作与推工作的矛盾之中。
最后,随着实证医学在临床医学中的广泛运用,医务社工也逐渐被期待在社会心理层面中进行的评估与干预能具有实证基础。然而,为应付医院评鉴,充斥证据为本的工作纪录也渐流于行政化。
五、结论与建议:能动与结构的反思虽然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的发展因为全民健保、医疗市场化、医疗评鉴等诸多因素产成了新的问题,但也逐步形成了医务社工自身的主体性。无可否认,医务社工在医患关系的改善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扮演了医患之间的协调者、帮助患者及其家属的联系者、咨询者、慰藉者、赋权者与医院同仁间的教育者等功能。这让“脱嵌的医疗市场化”一定程度被拉回人文关怀,也让反向运动得以规范化,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稳定。上述对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发展的探讨,对中国大陆的医务社工发展有如下启示 。
中国大陆医务社工在医院中角色定位不清、缺乏主体性,这也连带导致了医患冲突的加剧。为改善此状况,本文认为,可以从社工个体的能动与制度结构层面着手进行改进。
第一,在社工个体的能动上,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在定位模糊化阶段能被医院正视其协调医患纠纷的功能,是因为他们能在制度未臻完善的阶段依其特长产生能动来让医院提升其地位。既然社工的训练是将案主置于生态系统中的提供协助的专业训练,因此与之相关的技能,如促进沟通、协调、经营对外关系、建立交际网络、提供社区服务、开展卫生教育的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训练、对医院职工开展沟通课程等,都是社工所具备的优势。也正因为如此,医务社工宜寻找出自己所属医院所需的服务项目,发挥自己专业的优势能力,让医院同仁正视专业社工的重要性。当这些项目有较佳的表现,自然较能取得医院对社工在医疗服务中的肯定时,也能让社工在医院的地位有所提升。
第二,制度结构层面的改变上,大体可分为两部分。一是透过实务界和学界与政府沟通,建构以跨专业医疗团队服务为主的法律规范与医院评鉴体系。在医院评鉴中增加对医务社工在跨专业团队医疗需求的重要性的表述,评鉴过程中更需明确规范需要有医务社工专才参与,而非单由医师主导。透过社工师能参与医院评鉴来改变医院人文素养的生态。二是医院中需要有跨专业团队交流的时间,透过互动让不同专业的人才有彼此学习的机会。社工的任务是在医院中注入人文关怀,并教导医护人员沟通技巧,让一线的医生与护士知道遇到状况时该如何沟通与处置,如此可减低患者或其家属非理性的反扑。
现今医患冲突的加剧已是全球趋势,这是医疗市场化下资本积累逻辑的结构性使然,与之相伴且无法避免的,是社会自我保护的反向运动。然而,反向运动若不规范化,医患关系将更加恶劣。目前中国大陆大多数医院仍实行以经济指标导向为主的目标管理模式,注重工作效率的提高,因而导致医疗市场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而且绝大多数的医院呈现出以医生为主导的医疗体系,其重视“躯体”的效率化医治更甚于社工对“身体”的人文关怀。为此,除了建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规范反向运动外,医务社工在反向运动中发挥正面力量也十分重要。医务社工的专业自主性因此需要被正视,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则是建立以病患为中心的跨医疗团队照护体系、在相关规定上将社工角色明确化等。中国台湾地区医务社工定位逐步清晰化的制度建构过程,在抵御医疗市场化下适度发挥反向运动的正功能,值得中国大陆医务社工借鉴。
[1] | 波兰尼. 巨变: 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M], 黄树民, 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前言. |
[2] | 萧易忻. 中国医疗体制转型中的" 双向运动”[J]. 文化纵横, 2016(5): 56. |
[3] | 林国明. 到国家主义之路: 路径依赖与全民健保组织体制的形成[J]. 台湾社会学, 2002(5): 3. |
[4] | 莫藜藜. 医务社会工作[M]. 台北: 桂冠, 1998: 68. |
[5] | 陈武宗, 赖宛瑜, 郭惠晏. 历史宿命或时代使命?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医疗争议事件之分析[J]. 台湾社会工作学刊, 2009(7): 9. |
[6] | Caputi, M A. Social Work in Health Care: Past and Future[J]. Health and Social Work, 1978, 3(1): 10-29. |
[7] | 倪丽云. 医务社会工作对构建和谐医院的作用探讨[J].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3(1): 65-66. |
[8] | 张一奇, 孟馥, 吴晓慧. 医务社工探巧在缓解住院患者瓜理情绪压力中的运用[J]. 现代医院管理, 2011(1): 39-41. |
[9] | 崔晓薇. 儿童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探讨[J]. 医院与科学管理, 2013(10): 1597-1598. |
[10] | 季庆英, 李娅茜, 陈玉婷, 等. 中国台湾地区社会工作者介入医疗纠纷的启示[J]. 中国卫生资源, 2015(6): 439. |
[11] | 郭永松. 医务社会工作职能及在我国的发展[J].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09(30): 30. |
[12] | 李云裳. 社会工作者在医疗纠纷上角色期待之研究[J]. 台北: 国泰综合医院, 1980: 4. |
[13] | 施睿谊, 蔡文玲, 温信学, 等. 台湾医务社会工作核心才能与培训模式之初探[J]. 2012迈向优质服务——社会工作专业的对话与省思研讨会, 2012: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