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200433
基金课题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研究”(19ZDA144)。
作者简介
- 任文启(1981— ),男,汉族,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司法社会工作,基层治理等.
通讯作者
- 顾东辉(1965— ),男,汉族,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理论;Email:dhgu@fudan.edu.cn。.
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25-07-16
2.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200433
2. School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ublic Policy,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项目制作为当代社会工作服务供给的核心机制,其设计初衷蕴含着特定的设计理念。从行政角度看,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推广为项目制注入了规范化运作动力,使其成为“财政资金专业化配置的技术工具”。[1]这种技术化设计试图通过目标量化、流程标准化和绩效可视化等方式,实现公共服务资源的精准投放与效能提升。“项目式个案管理为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增加了向购买方提供资料的环节”[2],揭示了项目制设计中隐含的连续性保障功能。
(一)社工项目的理想状态与现实问题
在理想状态下,社工项目应同时达成三重目标:一是在效果上实现服务为民,即以专业方法回应弱势群体需求;二是在过程上确保行政合规,即通过流程化管理确保项目可监控;三是在机制上促成资源持续,即对于特定区域特定群体的支持是深入的和可持续的。然而,项目制的技术理性与其承载的价值理性之间存在深刻张力。项目设计者预设的线性因果逻辑是:投入特定资源——执行标准化流程——产出可测量结果。这种预设将复杂的服务需求简化为可分解的指标集,形成“目标—手段”的对应关系。社会工作服务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效果显现具有滞后性、弥散性与难以量化等特征。当制度要求“用确定性的框架捕捉不确定性的服务成效”时,目标系统便出现结构性张力。现实中项目实践成效与绩效目标之间、专业目标及治理目标之间可能产生系统性偏离 [3],这种偏离本质上是由制度设计目标与专业实践逻辑之间的摩擦所致。
正如很多研究者已经发现的那样,在行政体系通过项目发包将公共服务责任转移给社工机构时,由于其评估标准往往聚焦于资金使用合规性、服务人次完成率等显性指标,这种目标设定方式往往促使执行者将有限资源集中投向“易展示、快见效”的领域。这正是当前社工项目存在问题的制度根源所在。
具体而言,在行动策略层面,项目参与者发展出具有共谋特征的适应性行为。通过服务场景的戏剧化编排、文书材料的过度生产和数据指标的选择性呈现,构建出符合评估要求的“完美证据链”。这种表演性实践虽然提升了机构在科层考核中的生存能力,却使服务过程异化为“指标达标锦标赛”,最终形成“管理主义与专业主义的内在张力”。[3]
从评估导向看,行政体系将服务满意度等易测量指标作为核心评估标准,“满意度与社会服务的客观效果之间不具有显著性联系”[4],这种测量工具与实质成效的脱钩,导致机构将资源集中于制造表面化的合规性证据。当机构的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不得不指导服务对象填写标准化满意度问卷时,专业服务的实质性内容已被形式化流程所替代。
社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性和行政化的根本性矛盾” [5],具体来源于技术指标的可测量性与服务成效的弥散性,行政考核的周期性与社会问题解决的渐进性,形式合规的强约束与服务创新的弱激励等三对紧张关系。更有甚者,当多维度的专业实践压缩为单维度的绩效数据时,机构与社工均会在资源分配时优先满足“可被审计的需求”。
在操作层面,上述问题会进一步产生异化。一方面,评估标准的技术化演绎使服务对象从价值主体异化为证据客体,当社工需要服务对象配合完成标准化满意度测评时,专业关系已异化为“数据共谋关系”。另一方面,评估过程的程式化要求使专业判断异化为技术操作,社工被迫将有限的精力投入文书制作和流程合规中,导致服务供给出现“去专业化”倾向。
(二)内部性与外部性的概念辨析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现代福利制度的传递手段,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上述现象呈现出内部性与外部性的分途。内部性与外部性这两个概念并非同时同步出现,保罗•萨米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行为经济学层面,分析个体内部的认知偏差、自我控制问题等导致其无法做出符合自身长远利益决策的现象的基础上,提出了内部性概念。[6]外部性则是阿瑟•塞西尔•庇古在分析外部因素对于市场效率的影响时所用,其主要关注诸如教育的社会收益的正外部性和污染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成本的负外部性问题,改变了单就一个方面去分析成本收益的狭隘视角。[7]借用这两个概念,本文试图分析在实际运行中以专业话语自持的社工机构和存在于服务生态中的社工项目之间的分裂处境。本文使用的内部性概念,主要指向项目所界定的专业边界内及其可观测的范围,比如项目指标完成度、项目服务满意度、项目目标达成、项目规范性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个体成长,实际产出及项目参与者的成长等。本文使用的外部性概念,则是指由项目所引发,涵盖在项目的使命目标之内,但又无法量化和即时观测的服务生态。“正”是指正向的、带来好的结果影响的状态,“负”是指负向的、带来不好的影响及后果的状态。从类型上划分,可以区分为正内部性、负内部性、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1.内部性的定义与关注点
在社工项目的运行体系中,内部性特指项目执行主体在科层制框架下,为实现行政评估目标而形成的封闭式效能逻辑。这种属性聚焦于机构内部的资源配置、流程合规与绩效达成的自洽性,其核心是通过技术理性构建“评估—反馈—优化”的闭环系统,本质是一种“检核式评估”,面临的困境源自背后所坚持的评估理念”。[8]这种理念将项目视为静态的技术单元,强调内部运作的标准性和可控性。
内部性的生成机制过程如下:在操作层面体现为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包装,通过提高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和服务场景的仪式化编排来满足评估的形式要求;在管理层面表现为资源配置的指标导向,机构倾向于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易量化、见效快的服务领域;在战略层面则形成“合规优先”的行动导向,促使组织发展出应对行政考核的路径依赖。
内部性的正向维度体现为通过评估压力驱动的组织能力建设,包括服务流程优化、专业人员技能提升等显性效能;其负向维度则隐藏着专业自主性的主动削弱。当社工将主要精力用于制造合规证据时,服务创新和深度干预的空间被实质挤压。这种矛盾揭示出当前社工项目最根本的张力——评价体系所强化的内部效能,往往以牺牲专业实践的实质价值为代价。
2.外部性的定义与关注点
外部性在社工项目语境中特指项目运行对服务生态系统产生的溢出效应。这种效应超出了行政评估体系的直接观测范围,却深刻影响着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质价值实现。与内部性聚焦于机构自身效能不同,外部性关注项目活动与服务对象真实需求、社区发展生态及社会福利供给体系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外部性的正向维度体现为项目活动对服务对象能力建设、社区资本积累等长效影响的促进作用;负向维度则集中表现为评估压力下的策略性共谋——当社工机构、服务对象、项目发包方共同构建“达标叙事”时,专业关系异化为数据生产工具。
3.当前项目评价体系的问题
总体而言,在当前对项目的评价中,内部性关注项目的“技术正确性”,外部性则强调其“社会有效性”。问题在于,以行政化指标(如服务人次、活动频次)替代专业性评估(如服务对象赋权程度)会导致社工项目陷入“重过程轻结果”的困境。在实践中,项目的实际运行会出现偏离状态,即政府部门为完成政绩目标而发包项目,社工机构为了通过评估而“制造服务痕迹”,服务对象为了获得利益而被动配合项目执行。这种“逆向服务”导致了最为尴尬的问题:究竟是谁服务了谁?
二、文献:内部性与外部性视野下的社工项目研究述评(一)侧重于内部性的项目研究
侧重于内部性的项目研究主要聚焦于社工项目在科层制评估框架下的封闭式效能逻辑,其核心在于揭示机构为应对行政考核而形成的适应性行为机制。这种研究取向将项目视为自洽的技术系统,着重分析评估压力如何重塑组织的资源配置策略与服务生产过程。刘江提出的“检核式评估”困境在此表现为内部性研究的典型悖论——当评估体系将服务成效简化为可审计的指标集时,机构被迫发展出“合规优先”的生存策略。[8]
从方法论维度看,侧重内部性的项目研究主要沿着三条路径展开:其一,通过组织行为分析、解构机构在评估压力下的策略性应对,包括焦若水所说的文书生产的专业自证、服务场景的仪式化编排等操作技术与动力机制;[9]其二,从资源依赖理论切入,揭示有限资源如何被导向易量化、见效快的服务领域,形成吴帆和晏浩所讲的“干预策略选择”异化现象;[10]其三,基于制度同构理论,分析评估标准如何促使不同机构趋同化发展,最终导致服务模式的创新惰性。这些研究路径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发现:内部性效能提升往往伴随着专业自主性的系统性削弱。内部性研究的理论贡献在于揭示了科层评估与专业实践之间的结构性张力。孙斐和黄锐认为,“服务传输机制监督”现象体现出评估体系对服务过程的逆向规制——当社工将主要精力用于构建符合审计要求的证据链时,专业判断逐渐被技术操作所替代。[2]
当专业自主性的系统性遭到削弱之后,侧重内部性的项目研究表明项目承接方在实务开展过程中更容易走向行为适应的策略化,即强调专业与否并不关键,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抓住老鼠”和如何“抓住老鼠”。
(二)侧重于外部性的项目研究
侧重于外部性的项目研究致力于揭示社工项目对服务生态系统的复杂溢出效应,其核心关切在于行政干预如何重塑服务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及社会福利供给结构。与内部性研究聚焦于机构内部效能不同,该领域将项目置于更广阔的制度场域中,分析科层理性对专业实践的长效影响机制。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外部性研究主要沿三个方向展开。其一,解构评估导向下的服务关系异化,当社工机构为满足指标要求而指导服务对象进行表演性参与时,专业互动退化为“达标共谋”,真实需求被专业评估框架的选择性过滤所遮蔽。其二,剖析短期项目周期与社区发展长效性的矛盾,在此表现为资源集中投向易量化领域所导致的社区能力建设空心化。其三,揭示评估标准对社会福利资源配置的扭曲效应,行政体系对“可视性成果”的偏好形成资源分配的虹吸现象,使复杂社会问题的解决陷入持续性投入不足的困境。
外部性研究的实践价值在于推动评估体系的范式转换。当前研究显示,引入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评估机制,可有效缓解行政逻辑与专业逻辑的冲突。周学斌建议的“促进评估常态化,使社会工作者成为评估主角”[11],正是试图通过主体赋权重构评估的价值基准。这种转向要求将服务对象的实质获益、社区资本积累等长期指标纳入评估框架,在制度设计层面建立内部性与外部性的动态平衡。与上文相对应的,侧重外部性的项目研究更容易引发在实务研究中走向问题化导向。即在对实务进行反思过程中,主要从项目发包方、项目承接方、项目接受方各自角度出发,研究其问题分别出在什么地方。
从内部性和外部性的分析框架来看,既有研究对于社工项目的分析如下。正内部性主要体现在技术理性与效率提升上,项目制本身作为一种技术治理手段,通过目标量化、流程标准化提升了服务效率与合规性。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社工理念方法的使用和传递对其专业价值具有正向意义。负内部性则主要来源于行政与专业张力,行政评估压力导致机构将资源投向易量化、见效快的领域,引发目标偏差。评估标准的技术化使专业判断被行政合规替代,形成管理主义与专业主义的张力。在此过程中,机构中的个体由于眼见专业宣扬与实际运行不符而流出,是负内部性导致的显著问题之一。
正外部性主要来自政策设计与愿景表达,因为社工项目如果从无到有,其福利意义自然是正向的。不论从项目制本身来讲,还是就每一个项目的设计初衷而言,其都必然是具有收益和产出的。负外部性的研究则体现出非常严厉的现实主义和批判主义逻辑,即在总体的服务生态上,社工项目是否真正有必要存在,其所宣扬的价值和服务有效是否可以被直观证据所证明?在循证主义看来,这些都是存疑的。
基于此,在社工项目的研究中,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显著的悖论,即为什么社工项目在内部性上可以被证明“是好的”和“有效果的”,而在外部性上却无法证明自己是“必要的”?这是目前社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最为致命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可以从正内部性和负外部性的视角进行深入分析。
三、专业评估视角下社工项目的正内部性在专业评估的视角下,社工项目具有正内部性,主要是指从专业评估的维度和具体实例来看,社工项目“是好的”和“有效果的”。
(一)正内部性的表现
专业评估的维度构建是理解社工项目正内部性生成的关键分析框架,其核心在于揭示行政评估体系如何通过特定指标选择与测量技术形塑机构的行为逻辑。从操作化视角看,当前评估维度主要围绕三大轴向展开。
在结构性维度上,通过资源投入与过程控制的标准化指标(如资金执行率、服务覆盖率)确保项目运行的合规性,这种设计虽强化了机构内部的管理效能,却可能挤压专业判断的弹性空间。徐华和周晶晶指出的“评估中专业程度不足”问题[12],在此具体表现为技术理性对专业自主性的系统性压制。
过程性维度则聚焦于服务传递的系统化验证,其典型特征是将复杂的专业实践拆解为可观测的环节链。评估体系通过文书规范性审查、服务记录完整性核查等操作技术,构建起“过程可追溯性”的监控网络。汪容华提出的“细化评估指标”建议[13],在实践中演化为过度精细化的流程管控,导致社工将主要精力用于证据链生产而非服务创新。这种维度设计虽能提升机构内部的服务标准化水平(正内部性),却因忽视情境适应性而可能削弱服务的实质效果。
结果性维度作为评估体系的显性标尺,通过预设的量化目标(如服务人次、满意度得分)衡量项目成效。韩江风批判的“技术治理工具化”倾向[14],在此表现为指标达成的策略性操作——机构通过选择性服务对象招募、满意度测评的引导性提问等技术手段,构建符合评估要求的结果叙事。这种维度虽能直观反映机构效能,却容易诱发“指标异化”现象,即服务目标从满足真实需求转向完成数据达标。
以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例,雷杰等以广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实践为例,选取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人监护体系建设的17项最佳实践,发现这些实践项目不仅体现了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人监护困境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还为此后的实务推进提供了操作性指引。[15]这种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及此后的借鉴性,都是社工项目正内部性的集中体现。
社工项目体现出正内部性的生成逻辑。比如,为应对“服务满意度≥90%”的硬性考核指标,诸多机构在项目运行和服务过程中发展出“服务—评估”精准匹配技术。通过前期需求诊断筛选问题相对简单、改变意愿强和配合度高的服务对象,将标准化服务套餐与预设评估节点严格对应,以确保服务成效易于显现和测量,提高达标的成功率。徐逍发现,原本“以评促建”的CIPP模型在此被异化为“预期结果前置”的工具[16],项目设计阶段即嵌入满足评估要求的证据生产环节,服务过程则变成为评估“收集证据”的过程,而非真正响应服务对象动态变化的需求。
(二)正内部性背后的负内部性
尽管专业评估体系赋予了社工项目形式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使其在制度层面获得了认可,但深入观察就会发现,这种评估机制催生了明显的“内卷化”倾向,导致项目运作偏离了服务本质,在正内部性的背后产生了严重的负内部性。
1.指标管理上的严重悬浮
在正内部性的生成过程中,原本用于衡量服务成效的量化指标,在实践中逐渐异化为项目存在的唯一目的。机构项目社工不得不将大部分精力耗费在填写各类表格、撰写工作报告上,形成了“以文书论英雄”的畸形评价体系。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某社区青少年服务项目要求社工每月提交20份不同格式的评估表,导致其平均要花费60%的工作时间处理文书,真正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的时间不足30%。
2.专业技术上的炫技倾向
社会工作服务原本强调“人在情境中”的整体介入方法,但在评估压力下,复杂的专业干预技术被简化为评估报告中的术语堆砌。某些项目为追求评估高分,生搬硬套“优势视角”“赋权理论”等专业概念,却未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调整介入策略。比如,在某残障人士就业支持项目中,评估报告充斥着“社会支持网络重建”“潜能开发”等专业术语,但实际服务仅停留在简单的岗位推荐层面。这种技术与实践的脱节,仅是专业上的炫技,无益于真正解决服务对象面临的困难。②
3.无法自证的存在合法性
最根本的矛盾在于,正内部性的证成无法回答社工项目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当政府购买服务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葱花工程”时,项目存在的必要性就会受到质疑。在财政紧缩时期,那些无法直观展现社会效益的项目往往最先被裁撤,即便是已经立项或执行的项目,在项目资金拨付的过程中也无法获得支付优先级。
四、服务生态下社工项目的负外部性社工项目的专业性不能仅放置在专业话语范畴内看待,更要看到其在整个服务生态中的表现。如前所述,从服务生态的视角看,社工项目具有负外部性。
(一)负外部性的表征
1.服务对象的边缘化
在现行社工项目运行中,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虽然经过社区需求调研,但在行政化流程过滤下,往往会有所折扣。在执行过程中采用标准化的服务模式,会导致诸如高龄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可能被忽视。而在进行服务效果评估时,为了突出服务成效,则往往仅收集预设的“成功案例”,形成“政府点菜—群众陪餐”的扭曲关系。这种现象使得本应“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服务,异化为服务对象配合完成行政指标的选择性活动。
2.社工机构生存策略的短视化
由于社工机构依靠项目生存,而政府项目虽然每年都会发布,但往往不会持续投入,而是形成了一种对在地机构“雨露均沾”、对服务对象“选择覆盖”的状态。为适应这一状态,大量民办社工机构陷入生存困局,为通过年度项目评估而过度包装服务数据,甚至用“拍照留痕”代替实质服务。有的机构为争取有限项目资金被迫降低人力成本,导致专业社会工作者流失率居高不下。在项目周期短期化(通常1年)的约束下,难以开展需要持续跟进的深度服务。某地调查显示,由于项目资金下拨慢或存在延迟,而相应财政和审计却要求在年度内完成,“实际的服务时间其实只来得及做好报告内书写的最底线的服务痕迹”,这种饮鸩止渴的生存策略最终损害的是整个服务生态。
3.行政逻辑对专业价值的侵蚀
受传统基建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惯性思维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视为政绩工程,更偏爱“看得见”的硬件投入(如建设示范社区)而轻视软性服务,要求服务机构配合文明城市检查等临时任务,将服务人次、活动场次等量化指标作为核心考核标准。众多社区服务项目的资金流向场地改造和物资采购,这种“重形式轻实质”的导向使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受损。其对服务生态的负外部性则体现在硬件齐备,却难以运营上,这会反过来让人去怀疑这些项目本身存在的意义。
(二)负外部性的生成原因
1.社工项目与社工机构的定位和属性
社工机构作为社会组织,其社会性是严重不足的。由于缺乏其他资金来源渠道,导致其在承接项目时,对作为发包方的行政部门具有严重的依附性。在面对发包方提出的各种要求时不敢提出异议,即便某些服务指标明显超出实际服务能力或不合理。这种情况导致社工机构常常被迫接受超出实际能力的服务量,最终影响服务质量。
2.社工项目的成功模式与“保险策略”
由于担心创新项目可能带来的风险,大多数社工机构选择机械复制以往获得政府认可的成功项目模式。这种“保险策略”虽然能确保项目安全,却导致服务模式固化,难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更值得关注的是资源分配不公平,那些与政府部门关系密切的社工机构更容易获得项目机会。
3.现行的评估体系与实际专业实践
目前广泛采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估存在诸多弊端。最突出的问题是过度依赖量化指标,而忽视了社会工作服务中更重要的质性成效,比如情感支持、个人能力提升等难以量化的成效等。评估周期与服务成效显现周期严重不匹配也是普遍问题之一。
4.共治层面的社工项目面临碎片化系统困境
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政策衔接的缺失、数据共享的障碍和长效保障的不足。一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缺乏有效衔接。比如,民政部门推行的养老项目与卫健部门制定的健康促进政策之间往往存在脱节现象,导致服务对象难以获得连贯的服务。二是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严重阻碍精准服务的开展。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数据无法共享,使得社工难以为服务对象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帮助。三是项目缺乏长效保障机制,这是最严重的问题,导致“盆景式”的短期项目虽然能在评估时呈现出漂亮的数字,却无法形成可持续的社会支持网络,最终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五、社工项目的破局:服务生态下的专业重构社工项目作为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扶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前我国社会工作服务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亟须通过系统性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应从“跳出项目本身”的外部性视角,从路径设计和目标愿景两个层面进行改革,才能确保社会工作服务迈向高质量发展。
(一)路径设计
1.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评价体系
当前社工项目评估过度强调量化指标和短期成效,忽视了服务对象的真实获得感。改革应当重构项目运行体系,使服务对象的反馈成为最重要的评价依据。具体而言,应从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在实施过程层面,重点考察服务设计的针对性、服务方式的适切性以及服务对象的参与度。通过大数据平台定期访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对服务态度、服务方法的评价,改变以往仅凭活动照片和签到表评估工作成效的片面做法。在实际效果层面,建立中长期跟踪机制。不仅关注项目执行期间的即时变化,更要重视服务结束后3个月至6个月的持续影响。例如针对社区矫正服务,不仅要评估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遵纪守法情况,还要跟踪考察其回归社会后的长期表现。在社会价值层面,评估项目对改善群体生存环境、促进社会公平的实际贡献。通过案例分析和社会影响评估,衡量服务在缓解社区矛盾等方面的深层价值,避免简单地以服务人数和活动场次论成效。
2.实施符合服务规律的项目规划
短期化、碎片化的项目安排严重制约了社会工作服务的深度和持续性。应当立足于服务需求的特点,制定更科学的时间规划。对于儿童保护、老人照护等持续性需求,应设计3年至5年的中长期服务方案,确保持续跟踪和系统干预,改变当前一年一招标、服务频繁更替的状况,让服务对象获得稳定可靠的专业支持。对于社区发展类项目,应当建立“培育期—发展期—巩固期”的阶梯式规划。例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至少需要2年至3年时间完成能力建设,应避免因项目突然终止导致前期投入付诸东流。在操作层面,建议采用“基础服务+专项任务”的组合模式。基础服务保障日常工作的连续性,专项任务解决特定时期的关键问题,两者相互补充,形成既稳定又灵活的服务体系。
3.构建制度与财政的双重支撑
社会工作服务属于基层民生领域的福利供给,在外部性上,其保障和提升的基层生活安全感和福利获得感,既与基层保障相关,又与扩大基层消费相联系。因此,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是破解发展困境的根本之策。一是在法律保障方面,应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立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要求。通过立法确立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地位,规范服务内容、执业标准和薪酬待遇,改变当前各地政策差异大、执行随意性的问题。二是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分级分类的投入机制。基础性服务纳入财政常规预算,专项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实施。特别要加大落后地区、农村社区的投入力度,确保服务资源均衡分布。同时,要建立资金使用总体效益评估制度,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4.构建多元协同的服务体系
突破单一主体供给的局限,构建多元协同的服务体系。政府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资金保障和宏观监管,重点把握发展方向和服务底线;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具体实施服务项目;居民群体通过社区议事会等形式参与需求表达和服务监督;专业评估机构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价客观公正。在实践中可建立“四方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服务过程中的难题。
(二)目标愿景
通过上述系统性改革,社会工作服务将会摆脱当前“行政附属”的尴尬地位,真正成为具有专业价值和社会认同的现代服务生态,实现四个方面的显著提升。
1.服务质量实质改善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需要真正立足于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精准有效的专业服务。在特殊人群帮扶方面,能够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设计个性化服务方案。如为残障人士提供就业辅导、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系列服务,切实改善其生活质量。在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充分发挥“润滑剂”作用,通过专业方法化解基层矛盾。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协调不同年龄、不同楼层居民的利益诉求,促进社区和谐。服务质量提升的核心标志是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得到真实改善,而非停留在表面的活动数量统计上。
2.优质机构运行稳定
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可使社工机构摆脱“为生存而奔波”的窘境。这样机构才有机会着眼于长远发展,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稳定的运行环境也有利于机构形成服务特色和专业品牌。不同机构可专注于不同领域,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服务品质,避免同质化竞争导致的资源浪费。
3.监管体系完备有效
完备的监管体系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目前社工项目运行出现的问题,源自创新路径下的监管不足。可通过阳光运行机制,实现项目信息、资金使用、服务效果的全面公开;通过多方监督体系,发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综合作用;通过诚信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机构和人员实施行业禁入。要杜绝虚报服务人数、编造活动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遏制利用公益项目谋取私利和“权力寻租”的不正之风,确保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真正用于困难群体帮扶和民生服务保障。
4.专业价值合法认同
只有服务成效有所显现和传播,社会工作专业价值才能获得普遍认可。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才会被运用,用人单位才会重视社工岗位的设置,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提供合理的职业发展空间。这些有利于形成良性的服务供需关系,形成对社会工作服务合法性的认可,共同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注释
①② 案例来源于作者领办的社工机构在甘肃某地开展的社工项目评估中的访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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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Vol.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