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服务关乎民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1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主体涌入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推动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内容日益丰富。[1]随着居民诉求日益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与动态化的新特征,既有由政府、市场及社会组织构成的供给体系面临严峻挑战。[2]在此背景下,将原来作为服务需求者的社区居民转化为服务生产者,成为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的可行路径。[3]共同生产理论由此受到广泛关注,它主张吸收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生产,缓解多元公共需求与政府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4]新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使得共同生产理论更具可行性,逐步推动其成为一个成熟的理论体系。
然而,共同生产理论的兴起与发展不能克服实践层面普遍存在的困难。行政社区直接导致国家权力对市场与社会空间的挤压,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共同生产实践中政府的角色越位与功能失调。[5]同时,市场与社会的失序参与衍生出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问题,加剧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害,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公共服务无序生产,而非共同生产。[6]由此可见,公共服务共同生产过程中存在“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失衡问题。因此,寻找一种融合三方治理角色、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新路径至关重要。近年来,社会企业正逐步成为社区治理系统中调适多元主体间关系的新兴载体。社会企业主要是指以商业活动为手段,将社会问题视作新机会,旨在实现社会资源公正、合理分配的混合组织。[7]因此,社会企业往往既参与市场活动,又介入社区治理与民生领域,在其间扮演民生经纪人,具有助推共同生产的潜质。[8]当前,不少地方政府从资金奖励、税收返还、场地免租、培育孵化等方面支持社会企业发展。2014年,佛山市顺德区出台了全国首个社会企业认定标准《顺德区社会企业培育孵化支援计划》,引导企业、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精英以捐助、投资、创办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企业项目,为社会企业提供支持。[9]2021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创新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培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同时规定“对区内注册成立并实际运营的社会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按照每年运营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10]2022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重点扶持养老助残、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托幼服务、特殊群体就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区服务等民生保障类社会企业。[11]综上所述,社会企业正日益成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中的重要角色。基于这一深刻的现实背景与日益丰富的政策实践,本研究选取社会企业蓬勃发展的C市进行深度调研,观察C市社会企业在社区公共服务共同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旨在解决以下问题。社会企业何以成为赋能社区公共服务共同生产的新兴路径?其赋能共同生产的目标又何以实现?
二、文献回顾:共同生产困境与社会企业介入共同生产这一概念由Ostrom及其同事于1972年在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和政策分析工作坊中提出,它被认为是“一种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发生的合作方式”,强调通过“专业人员”与“目标对象”间的共同努力,回击公共服务供给中主流的政府集权模式。[12]然而,当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不再局限于专业人员时,便会引发“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重组,这种重组势必会对现有的公共服务体系发起挑战,催生共同生产的结构性困境。
(一)共同生产的困境呈现:价值困境、激励困境与责任困境
学界主要从价值困境、激励困境与责任困境三个维度讨论了公共服务共同生产所面临的结构性质疑。
首先,多元主体间的价值冲突是共同生产启动的主要阻碍。随着服务外包成为趋势,大量第二部门与第三部门组织开始通过合作治理参与到公共服务共同生产过程中。然而,多元主体的深度介入使得固有的价值差异愈发显性化。由于多元行动者在利益、目标、价值观等方面往往存在分歧,共同生产从启动便存在困难。其次,共同生产的激励兼容问题尤为突出。从公众视角看,各方主体的参与动机呈现多元的自我导向特征。当任务情境相对简单时,公众对物质性激励更为敏感。当任务复杂、收益难以量化时,非物质性激励(如认同感、社会价值)则更具吸引力。[13]单一固化的激励机制难以有效适配不同情境下公众的差异化需求,从而阻碍了预期合作的形成。[14]最后,责任困境主要是指各互动主体间角色定位不清所带来的角色缺位、角色越位问题。在公共服务领域,多个行动者角色边界相互重叠,致使协调的复杂性不断攀升,难以划定明确的界限,进而导致各方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若缺乏审慎的制度设计,就难以平衡各方权责,明确责任边界,专业服务机构(如政府或承接外包的机构)与作为生产者的公众之间极易形成权责不对等的关系。这种失衡会引发持久冲突,最终影响共同生产的有效实现。[15]
(二)共同生产的中介者:社会企业
随着研究的推进,学者们开始从生态系统视角考察共同生产的主体结构,中介者角色逐步被引入共同生产研究领域。[16]中介者是以支持服务提供者进行服务交付为主要职能的正式组织,由其充当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之间的桥梁,缓解利益冲突。[17]Dees等人从动机、驱动因素、目标等角度,提出“社会企业光谱”这一概念,他将社会企业定义为处于纯慈善与纯营利之间的连续体。[18]社会企业作为“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的混合组织,受多种制度逻辑驱动,追求多重目标,同时牵涉多方利益相关者,强调平衡组织内部冲突的制度逻辑。[19]相较于单一逻辑的组织,以混合逻辑为动力的社会企业能够更好地实现多元价值需求,整合多方资源和机会。[20]因此,近年来在解决公共服务、社区营造等社区治理问题时,社会企业日益受到学界关注。
社会企业赋能公共服务共同生产的策略有别于传统的制度设计。它可以借助混合逻辑优势,充分整合并调动来自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制度逻辑的资源优势。具体而言,社会企业的团队来自多个社区部门,能够理解不同主体的语言、诉求和运作规则,跨部门调用物质资源,在不同制度逻辑的主体间充当“协调器”与“缓冲器”。[21]同时,社会企业作为天然亲近社区的混合组织,重构了社区邻里关系,赋权给邻里居民,引导他们参与邻里事务,为其共同交往和公共生活的重建提供了新的指向。[22]
总之,上述研究指出了社会企业担任城市社区共同生产过程中的中介角色,并对其知识交换、冲突缓解、关系重塑等功能加以肯定。然而,既有研究视角多停留于“结构—功能”层面的静态分析,未能深入揭示社会企业赋能共同生产的动态过程。
三、分析框架:动机混合—工具适配—网络搭建“结构—功能”视角将社会系统视作静态的,聚焦制度、角色与规则的固化形态。[23]在这一视角下,共同生产通常关注政府、市场、社区、居民等要素的机械组合,通过要素拆解分析结构能否支撑目标实现,其方法论强调变量控制与制度比较,实践上倾向于优化顶层设计。[24]这一视角隐含制度决定论风险,忽视行动主体的能动性,进而难以发现破除共同生产结构性困境的潜在可能路径。
合作作为群体成员通过协同行动实现共同目标的基础过程,构成了理解共同生产的元逻辑框架。共同生产内嵌于合作范式之中,本质是推动多元主体合作的治理实践。为突破“结构—功能”视角的静态局限,本研究引入伍德与格雷的“合作前情—合作过程—合作结果”三维动态模型。该模型立足于“过程塑造结果”这一核心命题,将合作视为时序演化的有机生命体,通过追踪主体互动与关键转折点,揭示多元主体协同的内在机理,其方法论强调机制追踪与环节干预,在实践层面提供可操作的阶段性策略。[25]
基于此动态模型,结合混合组织的核心特性,本研究构建了“动机混合—工具适配—网络搭建”的分析框架(见图1),以系统阐释社会企业如何动态破除共同生产的结构性困境。首先,动机混合是社会企业凭借其使命混合性,在合作启动阶段为政府、市场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提供价值转译界面的过程。它将效率、利润、公共性、归属感等异质性价值诉求转译为共同、可理解、可协商、可共益的行动框架,促进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共识形成,从而破解共同生产的价值困境。[26]其次,工具适配体现了社会企业嵌套运用行政工具、市场工具与社群工具的过程。在合作持续阶段,依据任务情境的复杂度与目标群体特征,社会企业设计差异化的激励组合,精准回应物质性与非物质性参与动机,破解参与惰性,维持合作的持续活力。[27]最后,在合作深化阶段,社会企业通过网络搭建策略,扮演网络构建者角色,促进角色再生产、推动契约化治理,将共同生产中潜在的模糊协作关系转化为权责清晰、可追溯、可问责的行动者联盟网络,从而有效应对责任困境。[28]三者依次衔接形成共识、行动、结构的自我强化循环,共同构成社会企业的递进式赋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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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动机混合—工具适配—网络搭建”的分析框架 |
鉴于社会企业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且缺乏统一分类标准,为明晰研究对象,本研究依据主导主体的不同,将社会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政府主导设立并运营的政府主导型、营利性企业出资设立并运营的市场嵌入型,以及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共同出资设立、集体运营管理的社区内生型,并拟深入剖析这三类社会企业赋能城市社区共同生产的典型案例。
本研究采用典型案例研究法,研究者于2024年7月至9月赴C市开展实地调研,选取C市Y居民服务有限公司、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Z社区“奶奶名厨”有限公司作为典型案例,按上述分析框架的结构梳理案例的核心特征。下文中涉及C市及三个案例的相关数据均为调研所得。在选择案例时,本研究考虑了以下因素。(1)C市是地处中国西南地区的超大城市,2024年全市常住人口超
在数据收集方面,研究者对来自市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社会企业等机构的17位关键知情人进行了8次半结构化访谈,内容涵盖社会企业的启动背景、运作困境及其赋能社区共同生产的具体策略与互动机制等核心议题。同时,研究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实地调研获取了政策文件、企业运营报告、社区记录等文本资料,并对其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呈现不同类型社会企业的具体运作细节。遵循学术研究惯例,本研究对所涉人名、地名及机构名称均进行了匿名化处理。
(一)行政主导型社会企业:Y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主导型社会企业主要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支持设立,通过党建统合、政策试点等方式精准识别并匹配居民需求,引导共同生产实践。为解决物业与居民间存在的普遍性矛盾,C市C区创新地主导建立了Y居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该公司成为此类社会企业的典型代表。
此前,C市广泛采用包干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费用,物业公司自负盈亏。在该模式下,物业公司为控制成本、追求利润而缩减开支,导致小区维护水平不能达到业主期望。业主因对服务不满或缺乏信任而拒缴或少缴物业费。这进一步加剧了物业公司资金短缺,从而降低了服务质量,由此陷入恶性循环。为破解这一困境,C区政府率先探索并主导成立了Y公司,引入信托制物业模式。
信托制物业模式的权责关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有别于传统包干制。首先,信托制改变了包干制下物业公司作为乙方承包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逻辑。信托制确立了全体业主为受益人、业主大会为委托人的法律结构。业主大会将业主共有基金以信托方式委托给物业公司,由其负责小区服务管理。其次,信托制改变了包干制“收支不透明—服务缩水—拒缴费”的恶性循环。通过开放式预算、双密码公开账户(业主与Y公司各持一密码,任何资金流动均需双方共同确认)、服务全程公开等举措,确保资金流向与服务过程高度透明,最大化保障业主权益与小区公共利益,从而重构行政组织、物业公司与社区居民间的关系。
自2018年起,信托制物业模式在C市历经了从理念探索、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的政策执行过程。在此背景下,2019年12月,作为区政府重点培育的社会企业Y公司应运而生,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初始员工为51名。在信托制物业模式导入阶段,社区党组织发挥关键作用,挖掘有能力、有意愿的党员骨干临时加入Y公司,有效整合了原本分散的业主力量。这些党员骨干深入小区了解基本情况与核心诉求,在信托制理念宣传推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进入运行阶段后,社区党组织继续依托小区党支部,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强化其监督职能,确保Y公司严格履行信托制服务职责,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为激励居民持续参与,C区政府在党建统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小草公益”。在信托制物业模式导入阶段,小草公益通过专业社区营造手段,面向业主开展信托制物业模式运行、议事规则及治理能力培训,促进共识形成。此外,小草公益积极配合社区及小区党组织工作,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业委会)并帮助其提升协调能力与自治能力。在信托制物业模式运行阶段,小草公益作为独立第三方履行监督职责,确保Y公司严格遵循信托制框架运作,并引导业主行使监督权与知情权,共同保障服务质量。在区政府、Y公司、小草公益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协同努力下,信托制物业模式在C区成功落地。伴随资源下沉的实际需求,各社区治理模式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信托制服务也由点及面扩展为片区式运营。此举不仅提升了Y公司的经济收益,更同步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进的双重目标。
信托制物业怎么样?小区业主最有发言权。我们在合同期内采用了信托制物业制度。通过仅仅一年的实践,物业费缴费率从过去的78%上升到94%以上,投诉量直线下降。业主为了小区的建设积极捐款、捐物,有位在西藏工作的业主向小区捐赠了一台价值2万多元的大型扫地机。这是小区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20240707CQX
(二)市场嵌入型社会企业: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社区中的部分服务需求仅凭政府或社区的内部力量难以满足,往往需要引入市场资源,这就推动了市场嵌入型社会企业的兴起。社区教育作为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其利益主体、功能定位与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居民的学习需求与择优意识也不断增强。[29]为应对这一变化,C市政府推出了打造“15分钟学习圈”、颁布《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及建设“学习型城市”等举措,鼓励商业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学校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教育服务供给,以解决供需错配问题。然而,目标功利化、参与率低下等现实困境,不仅折射出主体间互动失衡,更阻碍了社区教育服务共同生产体系的形成。
在此背景下,作为市场嵌入型社会企业的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应运而生。其致力于整合社区教育资源、设计有效供给方案、提升资源利用率和居民参与积极性。自2019年成立以来,X公司已累计服务社区居民2万人次,直接受益人群
我并不认同社会组织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理念,而是希望通过企业的组织形式增加自我造血功能,从而更好地践行公益理念。因此,就价值理念来说,X教育有限公司的成立本身是企业导向的。(20240801ZMS,创始人Z)
为精准对接供需,X公司打造了“社区微学堂”服务品牌。面对居民对免费课程产生的“搭便车”现象(如随意报名、高缺课率)及需求多元化、时间碎片化等难题,“社区微学堂”构建了覆盖老、中、青、幼的全龄段课程体系:横向涵盖传统文化、社区凝聚、家庭和谐、成人教育、青少年素质五大板块,纵向按“群体—类别—课程—课时”分层设计,确保内容多样性与需求匹配度,引导居民共建社区教育体系。
在组织运营中,X公司亦面临师资流失、资金紧张等现实挑战。为寻求突破并提升可持续性,X公司尝试说服A社区支持低偿收费模式。初期社区书记担忧收费影响参与意愿,X公司遂采取折中策略:推行为期半年的“公益课程保障金”制度,即预缴50元,出勤率达80%可退还,未退还的资金注入社区微基金。试行后效果显著,社区逐渐接纳低偿模式,在社区行政力量协助下,X公司最终确立分层收费机制,现行每课收费约20元。此外,还成功推行社区教育市场化运营,依托街道、社区大学开发体育健康、艺术素养、科学发展和家庭成长等系列课程项目,精准满足居民精神需求。
通过组织创建与品牌深耕,X公司已发展为专注于向C市居民提供专业社区教育服务、为社区治理提出创新方案的社会企业。其以“社区微学堂”为核心品牌,紧密关注居民学习需求,探索市场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运营新路径,有效满足了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成为连接政府、社区与居民,推动学习型社区与终身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关键纽带。
(三)社区内生型社会企业:“奶奶名厨”有限公司
社区内生型社会企业主要由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共同出资设立,并由社区内部力量运营管理。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给全社会带来了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服务成为当下社区公共服务的重点问题。Z社区位于C市中心,聚集着多个老旧院落,甚至有些小区50%以上的居民是空巢老人。然而,原有的养老服务模式却深陷困境:服务理念与传统观念冲突、商业氛围过浓、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服务共同体难以形成。
社区内生型社会企业主要依赖自发的社区力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作为社区社会企业典型代表的“奶奶名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奶奶名厨”)便是在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的支持下成立的。起初,“奶奶名厨”是由社区精英L在2016年成立的Z社区自组织“奶奶厨房”,旨在为空巢老人煮饭。其宗旨为“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不仅给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做好饭菜送上门,还组织“年轻老人”给高龄老人送礼物、过生日等。然而,随着老人需求增长与服务力量有限之间的张力愈发凸显,“奶奶厨房”自组织的发展陷入瓶颈。为了进一步盘活社区资源,实现组织可持续运营,2019年,在社区居委会支持下,“奶奶厨房”自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奶奶名厨”有限公司,进而整合了社区服务力量,实现了公司化治理。“奶奶名厨”有限公司将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等多元行动者的资源整合起来,实现了共同生产体系的初步形塑。
起初,“奶奶名厨”将顾客群体定位为老人,然而该群体的消费能力较低,难以有效支持他们养老服务的共同生产过程,阻碍了组织的可持续运营。因此,为了促进养老服务共同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奶奶名厨”进一步扩展了顾客群体,运用市场化营销手段,吸引年轻顾客前来就餐。相比之下,年轻顾客消费潜力更大,也更看重“奶奶名厨”的公益属性。有不少年轻人在体验过食堂的就餐氛围后,选择长期支持食堂发展,甚至有居民主动报名加入“奶奶名厨”的志愿者队伍,此举有效改善了该企业资金不足与人手短缺的问题。
现在年轻人面临较大的工作与生活压力。而社区互助型养老模式具有诸多优势,既能使子女就近照料老人,也能让老人与年龄相近、志趣相投的同伴共享充实愉悦的晚年岁月。(20240807JLX,某青年志愿者)
随着顾客群体的扩展,为保障服务供给,“奶奶名厨”在社区居委会筹措资金的支持下,启动数字化转型。凭借居委会筹措的资金引入高科技设备,“奶奶名厨”将原来10平方米的供餐点位升级为
综上所述,如表1所示,三类社会企业在共同生产过程中呈现出差异化的实践模式。政府主导型Y公司通过政策试点与规模化服务推动制度创新,市场嵌入型X公司依托企业投资与资源链接构建教育共同体,而社区内生型“奶奶名厨”则通过组织转型与品牌运营激活基层自治力量。三者分别体现了行政驱动、市场联动与社区自治三种典型实践范式。进一步审视可发现,尽管实践路径各异,但是三类社会企业在观念整合、资源动员与问责机制方面呈现出共通的赋能逻辑,实现了多元主体在共同生产中的角色重构,为后续深入阐释社会企业的赋能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实证基础。
| 表 1 三类社会企业赋能社区共同生产的实践过程 |
以上案例表明,相较于传统共同生产模式聚焦多元行动者纳入的结构性变革,社会企业赋能的共同生产模式显著涵盖了行动层面的革新。为从个体案例中提炼出普遍性原理,本部分将围绕分析框架与案例呈现,展开对社会企业赋能城市社区共同生产内在逻辑的探究(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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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社会企业赋能城市社区共同生产的内在逻辑 |
(一)社会企业的动机混合策略:共同生产的共识形成
公共价值以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意识为内核,以公众认同的共享性价值和共识性价值为基石,具有开放多元、参与回应的特点。[31]共同生产的前提在于价值共识,然而传统公共服务生产往往由精英价值观主导。[32]保守的行政传统、风险厌恶文化与公众参与的诉求相悖,这对共同生产构成潜在阻碍。[33]究其根源,社会中的集体意识与结构特征具有外在强制力,个体行动无不受既有社会秩序与结构的制约。组织结构虽能通过界定行动者的权责来防范机会主义,促进资源整合与社会资本积累,但也可能引发不同制度逻辑背景下观念与利益的冲突。[34]社会企业的兴起逐步打破了这种保守逻辑。其独特之处在于并未预设单一的初始组织使命,从而为包容多元目标提供了可能。不同于慈善组织以善意为根本动机,也区别于商业组织以经济利益为核心追求,社会企业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其行为动机本质上是创造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
这种混合动机在实践中表现为对不同制度逻辑下目标的包容与整合。Y公司作为政府主导的社会企业,以民生物业服务为总目标,在权威主导的基础上吸纳了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向多元主体逐次分解目标,从而形成各责任主体间的模糊联结。X公司作为市场主导的社会企业,通过市场嵌入社区的方式精准对接消费群体,形成相应的粉丝社群,融合了公益和营利目标。“奶奶名厨”作为社区主导的社会企业,由社区精英主导的自组织转型而来,以社区服务为核心目标,兼容可持续营利目标,形成了企业行动的模糊边界。“奶奶名厨”在设立初期并未严格限定自己的使命,而是兼顾“养老服务”“社会价值”“市场盈利”三方面需求,既关注老年人的经济自立,也关注其心理健康和社会归属感。例如,餐饮服务盈利用于维持企业运营和扩展项目规模,同时为更多老人提供社会交往和精神支持,这种价值多样性为项目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正是社会企业不预设单一目标、主动兼容混合动机的特性,使其能够突破传统单一逻辑组织的局限,为持有不同价值诉求的多元主体(政府、市场、社区居民等)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价值转译与对话平台。通过理解、吸纳并整合这些看似冲突的目标,社会企业推动了各方对共同生产核心价值的认同,从而为多元主体达成价值共识、启动真正的共同生产奠定了至关重要的信任与意愿基础。
(二)社会企业的工具适配策略:共同生产的激励重塑
形成价值共识并不意味着共同生产能够顺理成章地持续,各行动者同样需要充分行动。相比制度逻辑单凭结构直接确定主体间关系,社会企业的工具适配逻辑为城市社区共同生产中的多元行动者提供了具体实践场域与演练机会,可以灵活切换激励机制对接居民诉求。在由社会企业引导的共同生产系统中,行政工具、市场工具和社群工具既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它们分别对应指挥与控制、选择与竞争、承诺与服从等逻辑,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协作共创生态,为解决共同生产中的激励难题提供了可能。[35]
无论是市场工具还是社群工具,其有效运作均需行政工具的积极作用。行政工具以命令与控制为导向,可以为共同生产提供政策支持、组织框架和基本资源保障,确保共同生产活动的合法性和有序性。[36]政府主导的政策支持与资源调配不仅为Y公司的设立提供了保障,还为其后续的运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该模式下,物业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其行为受到信托框架的约束,需以业主共有基金为依托,以实现业主权益与小区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服务。这种引导使得市场工具不再单纯以追求利润为导向,而是与居民需求紧密结合,从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在行政主导型社会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社区党组织的深度参与充分体现了行政工具对社群工具的激活与整合作用。党组织挖掘党员骨干力量,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完善,促进了业主之间的沟通协作,从而形成了强大的社群凝聚力。
市场工具能够激发各方行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引入利益激励和竞争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使各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37]一方面,市场工具通过企业化运作增强了社会企业“自我造血”能力,使其能够长效地实践公益理念。X公司通过低偿服务响应居民多元需求,探索市场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运营新路径,有效解决了社会组织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的桎梏。“自我造血”不仅提高了社会企业的经济独立性,还增强了其在社区教育服务供给中的灵活性和发展韧性,从而成为行政工具的有力补充。另一方面,市场工具通过灵活的机制设计应对居民的搭便车心理和需求多元化等挑战,弥补了社群工具的功能短板。X公司推出的“公益课程保障金”制度和分层收费机制既克服了居民随意报名、高缺课率等问题,又提升了社会教育的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性。机制创新不仅提高了居民的参与积极性,还为社区教育服务的高效供给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社群工具所主导的网络治理嵌入行政工具与市场工具之中,推动多方行动者之间建立制度化的合作伙伴关系。[38]通过社群工具的支持,居民从被动的服务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和贡献者。例如,Z社区居民共同出资设立“奶奶名厨”并参与运营管理,不仅增强了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还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这种居民自治模式不仅为行政工具在社区层面的政策执行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养老服务的推进效率与落实效果。此外,社群工具通过拓展服务范围与功能,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能够起到对市场工具的补充作用。在发展过程中,“奶奶名厨”将顾客群体从老人拓展到年轻人,运用市场化营销手段吸引年轻顾客,既增加了收入来源,又保障了组织的可持续运营。同时,它并未忘记初心,仍着重推进将社区食堂打造为老人公共互动空间,定期组织公益活动,实现了市场运营与公益服务的有机结合,拓展了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功能。
行政工具、市场工具与社群工具彼此独立又互为补充。在共同生产系统中,三者共同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创生态圈,为解决激励难题和实现有效治理提供了可能。这种关系为各行动者打造了坚实的框架,使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同生产目标。
(三)社会企业的网络搭建策略:共同生产的责任厘定
共同生产在整合多元主体的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共责任的淡化以及公共、私人与志愿部门间界限的模糊。如阿努拉德哈与摩尔所言,这种模糊性根植于共同生产过程中权力与资源动态互嵌的非对称格局。[39]这种格局引发的制度性张力,不仅挑战了原有治理秩序,更在实践中催生出多维困境:治理效能维度要求突破科层协调机制,技术治理层面需应对权力转移带来的量化评估挑战,制度问责环节则受制于非对称权责配置对问责有效性的制约。三维困境叠加,深刻揭示了多元主体参与下维持权责平衡的结构化悖论,其核心症结在于公共责任的模糊化与部门界限的消融。
面对这一挑战,社会企业通过明晰各方优势及约束条件,促成主体间就资源投入与职责范围达成共识,重新定义并合理划分责任,从而构建明确灵活的责任承担框架。在具体实践中,政府主导型的Y公司针对松散的业主群体,运用“建组织、促行动、建机制”的社区营造方法,通过多元渠道挖掘社区精英担任信托监察人,联合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运营,清晰锚定了物业服务的责任边界。市场嵌入型的X公司作为教育服务的执行者,在整合多方资源基础上建立了责任履行监测系统,定期追踪政府、学校、家长及社区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响应问题,如保障线上课程的时效性、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有效化解了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责任推诿和责任重叠。社区内生型的“奶奶名厨”则通过定期举办“社区联动日”搭建直接对话平台,动态响应需求变化,如冬季热食供应与配送需求激增时调整志愿者数量。“奶奶名厨”还引入关键性的契约化治理,同社区订立志愿者服务协议,将各方责任以可追溯、规范化的合同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形塑了稳定的运营规则。这些实践共同指向社会企业在重构责任网络、化解模糊性方面的核心价值。
六、结论与讨论共同生产实践通过构建合作机制,将公民与政府纳入社区服务供给的共建体系。社区居民以积极自愿的参与方式,与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形成深度合作关系,最终实现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然而,传统公共服务共同生产实践面临价值、激励与责任层面的三大困境。作为一种天然具有跨部门协同特征的混合型组织,社会企业赋能公共服务共同生产的新兴路径愈发受到学界重视。但现有研究对其赋能公共服务共同生产的深层机制少有探究。本研究依据主导者差异,分别呈现行政主导型、市场主导型、社区主导型三类社会企业的运转过程,从动机混合、工具适配与网络搭建三个层面阐释了突破共同生产结构困境的能动逻辑。
就理论贡献而言,现有研究多将社会企业视为静态的资源中介或冲突缓冲器,本研究通过“动机混合—工具适配—网络搭建”三维框架,揭示了社会企业作为制度逻辑转译者、激励机制设计者、权责网络建构者的动态角色,深化了对中介者能动性的理解,填补了共同生产过程机制的空白。从实践层面来说,本研究为社会企业参与共同生产提供了行动模板,也为破解社区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方案。
本研究存在一些局限性。在制度环境开放的C市已观察到积极现象,政府出台政策打破壁垒,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社会企业,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共同生产实践,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然而,从全国范围看,社会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还未成为主流模式。多数社会企业尚未实现高效商业运作下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难以对城市社区产生显著影响,共同生产的效能也受到制约。同时,社会企业并非“万灵药”,它在突破共同生产结构困境的同时,也可能催生使命漂移等意外后果。因此,社会企业在城市社区共同生产中的作用边界何在?各方主体又如何对其进行弥补?有待未来研究进一步探讨。
注释
①访谈编码规则为:访谈日期+访谈姓名缩写
| [1] |
鹿斌, 金太军. 协同惰性: 集体行动困境分析的新视角[J]. 社会科学研究, 2015(4): 72-78. |
| [2] |
刘洋, 岳经纶. 社区公共服务共同生产的逻辑进路——以N区时间银行为例[J].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5(3): 88-99. |
| [3] |
吴月. “共同生产”如何达成——基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实证研究[J].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5): 31-42, 205. |
| [4] |
ALFORD J. The multiple facets of co-production: building on the work of elinor ostrom[J]. 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2014, 16(3): 299-316. DOI:10.1080/14719037.2013.806578 |
| [5] |
贺建军. 社区发展的角色困境及其解决路径——一种社会企业的观察视角[J]. 浙江社会科学, 2015(4): 69-75, 135, 157. |
| [6] |
胡洁人, 郑扬, 李咏梅. 社会如何拥抱市场?——商业机构介入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证研究[J]. 社会科学, 2020(3): 3-11. |
| [7] |
俞思娴, 陶庆. 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以上海市S慈善超市为例[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22(5): 63-67. |
| [8] |
苗青, 赵一星. 社会企业如何参与社会治理?一个环保领域的案例研究及启示[J]. 东南学术, 2020(6): 130-139. |
| [9] |
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顺德社会企业发展历程 [EB/OL]. [2025-07-24]. https://www.ss-ic.org.cn/index/passage/details.html?artid=796 . 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顺德社会企业发展历程 [EB/OL]. [2025-07-24]. https://www.ss-ic.org.cn/index/passage/details.html?artid=796 . |
| [1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光谷推出“社区治理十条”, 产城人融合, 打造未来社区、国际社区 [EB/OL]. [2025-08-01]. https://www.wehdz.gov.cn/2022/zmq_75779/tpxw/202210/t20221027_2071691.shtml.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光谷推出“社区治理十条”, 产城人融合, 打造未来社区、国际社区 [EB/OL]. [2025-08-01]. https://www.wehdz.gov.cn/2022/zmq_75779/tpxw/202210/t20221027_2071691.shtml. |
| [11] |
北京民政. 北京出台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 [EB/OL]. [2025-07-04]. https://xinwen.bjd.com.cn/content/s62668cebe4b06aa58855ef50.html. 北京民政. 北京出台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 [EB/OL]. [2025-07-04]. https://xinwen.bjd.com.cn/content/s62668cebe4b06aa58855ef50.html. |
| [12] |
OSTROM E. Crossing the great divide: coproduction, synergy, and development [J]. World development, 1996, 24(6): 1073.
|
| [13] |
吴结兵, 钱倩严慧. 公民共同生产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环境治理的多层次分析[J]. 浙江社会科学, 2022(5): 76-85, 157-158. |
| [14] |
李强彬, 李佳遥. 公共服务共同生产: 缘何难以承受其重[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5): 44-56. |
| [15] |
李华芳. 合供: 过去、现在与未来[J].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0(1): 10-22. |
| [16] |
HAUG N, Actor roles in co-production—introducing intermediaries: findings from 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 [J].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24, 102(3): 1069-1094.
|
| [17] |
CHENG Y, Exploring the role of nonprofits in public service provision: moving from coproduction to cogovernance [J].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2019, 79(2): 203-214.
|
| [18] |
YOUNG D R, LECY J D. Defining the universe of social enterprise: competing metaphors [J]. Volunta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voluntary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2014, 25(5): 1309-1332.
|
| [19] |
MIKOŁAJCZAK P. Social enterprises’ hybridity in the concept of institutional logics: evidence from Polish NGOs [J]. Volunta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voluntary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2020, 31(3): 472-483.
|
| [20] |
刘志阳, 孙孟子. 社会企业治理体系: 双重目标实现的制度安排[J]. 东南学术, 2022(2): 105-116. |
| [21] |
刘振, 崔连广, 杨俊, 等. 制度逻辑、合法性机制与社会企业成长[J]. 管理学报, 2015(4): 565-575. |
| [22] |
张维维. 社会企业与社区邻里关系的重建——以四个社会企业为例[J]. 浙江社会科学, 2020(4): 64-78, 157. |
| [23] |
刘润忠. 试析结构功能主义及其社会理论[J]. 天津社会科学, 2005(5): 52-56. |
| [24] |
CEPIKU D, MARSILIO M, SICILIA M, et al. A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the activation,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of co-production in the public sector[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22, 380. DOI:10.1016/j.jclepro.2022.135056 |
| [25] |
WOOD D J. GRAY B. Toward a comprehensive theory of collaboration [J]. The journal of 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 1991, 27(2): 139-162.
|
| [26] |
王利君, 徐彩云, 李健. 社会企业何以在资源行动中创造公共价值?——一项双案例比较研究[J]. 公共管理评论, 2025(1): 77-98. |
| [27] |
CLARKE J, WARING J, TIMMONS S. The challenge of inclusive coproduction: the importance of situated rituals and emotional inclusivity in the coproduction of health research projects [J]. Social policy & administration, 2019, 53(2): 233-248.
|
| [28] |
DEFOURNY J, NYSSENS M. Social enterprises: an organizational perspective [M]. London: Springer, 2012: 1-24.
|
| [29] |
路长明, 闫静静. 社区老年教育助力社区治理的实践路径探析——以积极老龄化为视阈[J]. 成人教育, 2022(7): 38-44. |
| [30] |
邵晓枫, 罗志强. 中国现代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回溯与前瞻——以投入主体为核心[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3(5): 104-113. |
| [31] |
王蔚, 武小龙, 黄星晨. 合作生产视角下社会服务外包何以进村有效——以N市S社区项目实践为例[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5(3): 50-60, 100. |
| [32] |
OSBORNE S P, RADNOR Z, STROKOSCH K. Co-production and the co-creation of value in public services: a suitable case for treatment?[J]. 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2016, 18(5): 639-653. |
| [33] |
吴金鹏. 公民共同生产行为: 文献评述、研究框架与未来展望[J].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2(6): 156-168. |
| [34] |
李声宇. 公共组织目标模糊的发生逻辑与治理路径——基于三种组织视角的解释框架[J]. 中国行政管理, 2017(9): 87-92. |
| [35] |
顾昕. 走向互动式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创新中“国家—市场—社会关系”的变革[J]. 学术月刊, 2019(1): 77-86. |
| [36] |
王智强, 何旺旺. 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 运作机理、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J].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22(5): 98-107. |
| [37] |
金晗, 刘泽琨, 张蔚文. 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中的互动式治理: 行政、市场和社群机制的互补嵌入性[J]. 电子政务, 2023(8): 22-31. |
| [38] |
林雪霏. 放权社区: 基于政策适应性的治理结构创新——以C市集体产权改革的政策过程为例[J]. 中国行政管理, 2020(5): 106-113. |
| [39] |
JOSHI A, MOORE M. Institutionalised co-production: unorthodox public service delivery in challenging environments [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2004, 40(4): 31-49.
|
2026, Vol.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