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经费支持与各类社会工作协会的倡导下,社会工作专业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社会工作机构的数量与拥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然而量变并未带来质变,社会工作专业至今仍未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为摆脱此种困境,许多学者认为发展循证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专业获得广泛社会认同的一个可能的策略。[1]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的概念最早由Gambrill于1999年引入社会工作。他将循证医学的理念融入社会工作模式,认为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不同于具有同理心的非专业人士,其原因在于社工拥有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案主达到预期目标,而循证实践正是社工展现专业性的方法,强调根据社工的临床专业经验和有效科学证据,并结合案主的价值与喜好,进行专业化决策,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因此,并非社工利用实证干预证据进行实践就可称为循证社会工作。Sackett等人将循证实践定义为“结合案主价值、临床工作专业与最佳研究证据的实践活动”[2],这成为现今最普遍的定义。西方主流的社会工作模式已经由传统的“以权威为本”、依据社工既有经验与知识进行实践的模式,转变为循证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式。例如,美国社会工作吸纳循证医学的实务模式,英国政府倡议把循证实践模式引入所有社会关怀专业。循证实践不只是一种理念、实践决策过程,也是一种实践技术。 [3]其具体包含五个步骤:转化案主需求成为可回答问题,发现解决问题的最佳证据,批判性评论证据具有有效性,融入案主喜好及需求于实践项目中和实践结果评估。[4]也有研究认为应在实践结果评估前加入基于证据的行动,这六个步骤才构成完整的循证实践流程。根据文献回顾,本研究拟先从发展价值说明为何要发展循证社会工作,以获得社会工作专业师生与一线社工的支持与认同,然后讨论我国循证社会工作在实践中所遭遇的障碍,以实证数据呈现我国循证社会工作的发展状态,最后从循证教育的角度提出落实循证社会工作理念与技术的相应举措,从教育出发超越实践限度。
二、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价值循证的理念强调科学证据、案主需求与服务成效,实践过程展现出可操作、可复制、可评估、可循环的特质,对于社会工作至少增加了四种价值。
(一) 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的质量
社工的专业知识多来自于教科书与成功案例经验,教科书上的知识往往不是科学新知,成功案例经验是不断修正失败案例的结果。所学知识与所需知识之间的“学用落差”可通过不断追循研究上的成功干预证据来破解,循证实践的理念本身就是一种终身学习的理念。社工须承认自身知识与经验的有限性,为了满足不同个案、小组、社区的差异性需求,其需要不断定义问题是什么,判断严格控制的实验情境结果是否适用于服务对象,了解所选择量表是否具有信效度,评估实践是否有成效。在可操作化的循证实践过程中,持续接触较新的知识、较有效的证据是必要的步骤,批判性评估证据可确保最佳证据的获得,这个过程将逐渐更新社工既有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循证实践理念可促使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事先了解最新科研证据,形成教师与学生知识和能力共同提升的双赢局面。
(二) 争取社会工作专业的内外认同
社会工作是艺术与科学相结合的学科,但社工所做的决策往往是依靠同理心和直觉搭配非系统性证据,这导致社会工作的艺术性高于科学性,其结果就是服务成效不彰,无法获得学科之内的专业认同,也无法获得学科之外的社会承认。英美社会工作发展数百年来,能迈向专业化并获得社会认同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坚持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循证理念与过程能体现出社会工作的科学性,是重新平衡艺术性与科学性的手段。在有证可循、证据多元、证据分级的原则下,社会工作专业在循证过程中能培养学生对单一问题不同解法的能力,增加对自我与专业的信心,将循证过程融入课程能够增加学生的自我效能感,其效应甚至会超过传统课程的作用。[5]相较于单一成功案例研究的“低级别证据”或许来自于偶然,由系统综述与大规模多样本的随机对照实验研究提供的“高级别证据”,是针对特定群体多次介入的一致性结果,可提高干预的成功机率。提高服务成效是获得社会认可的可行路径,达到此目标的前提是有多次成功的科学证据可循。
(三) 提高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
在上级督导、行政事务与案主需求的三重压力下,社会工作机构对于项目评估侧重于过程活动评估与结果的一次性评估,并且使用自制量表评估多于使用科学量表评估,这造成民众认为“社会工作即是活动”的印象。循证实践评估过程不只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式,还使用前后测的动态评估,增加一次前测就可追踪案主的需求、状态变化,还可以通过服务对象动态监测来了解服务方案的优劣,通过追踪反馈来改善机构整体的服务质量。因此,使用具有信度和效度的专业量表来搜集与积累服务证据,可避免产生社会期许偏误,从而增进服务质量评估的客观性。
(四) 促成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的互惠循环
在“无证可循”下,社工实践所累积的知识往往是碎片化的,社工不了解干预项目所隐含的科学证据、成功干预的核心要素、干预背后的运作逻辑。未经科学化研究的成功项目,其成功实践经验是专属于社工及其机构的资产,易形成经验与理论间的“断链”。循证社会工作展现实践与研究间的双向互动,研究生产证据能够指导社工实践;社工通过实践检视证据的可推论性与有效性,能够促进研究的深化。研究与实践的相互促进,可生产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有效证据,并改善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三、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阻碍本研究拟采取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整合性理论框架,分别阐述来自政府行政、社会工作组织、社工个人、理念传播四个方面的阻碍。我国本土循证社会工作在实践中遭遇诸多挑战,有些是我国特有的现象,如因行政主导带来的专业性受限问题;有些是循证实践的共性问题,如时间与能力有限、机构支持不足、证据使用不便问题等。
(一) 行政主导问题
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作由社会内生到政社合作的由下而上的发展路径,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是政府自上而下主导的发展路径,社会工作专业依附于行政体制,由此产生在实践过程中独特的行政主导问题。由于社会工作机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采购与资助,而非民间募款,其对购买服务方的重视程度就高于服务对象。当服务对象被视为居于次要地位时,循证实践的落实程度将大打折扣。[6]许多社会工作项目并非根据案主需求来设计,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而开展,甚至循证被添加在项目中主要是因为机构希望获取更多项目。行政取向的社会工作虽对最困难群体的生活起到基本保护作用,但由于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术,难以回应群众的特殊困难和需求。
(二) 时间与能力有限
相比于传统实践模式,循证实践过程比较花费时间,共包含转化案主需求成为可回答问题、发现解决问题的最佳证据、批判性评论证据具有有效性、融入案主喜好及需求于实践项目中和实践结果评估等五个具体步骤。以循证实践过程的第一个步骤为例,若处理一个小学五年级男生的偷钱行为,需要使用学术数据库资源,将实际问题转化为可回答的问题,如何种干预方式可改善儿童的偷窃行为或外化问题行为。在第二个步骤中,有时无法在单一数据库(如中国知网)中找到“高级别证据”,则需要在其他常规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ProQuest(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Google Scholar(谷歌学术)和EBSCO(检索平台)等。有时在多种数据库中均无法发现“高级别证据”,则需要依据证据等级制,综合各种证据以得到目前“可得的”“非高级别”的最佳证据,并据此做出决策。[7]若所得最佳证据不符合案主喜好,考虑案主自决原则,又须从第四个步骤重回循证实践过程的第二个步骤。由此可见,为了达到融入案主喜好的目标,需要投入更多时间成本。
缺乏相关知识是阻碍循证实践最重要的个人因素之一。实践者因为不了解获取研究证据的途径、证据等级制的存在、转化证据于实践的方式、证据与案主需求匹配性的评估过程,缺乏知识的引领,而使循证实践成为空谈。[8]实证研究显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越熟悉循证实践,越可能开展基于循证实践的服务。[9]一线社工受教育程度愈高、循证实践知识越多者,越缺少对循证实践理念持有批判与质疑的态度。[10]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并无专门的循证教育课程,造成社工比较欠缺此方面的知识,阻碍了循证社会工作的推行,而只能继续依循以权威为本的实践模式。
(三) 机构支持不足
机构支持不足是行政主导问题的延伸,在政府主导项目、分配项目资源、评估项目成果的背景下,机构为了生存,会优先考虑项目合同的规定与通过评估的需求,而不是更好地服务于案主。基于绩效管理原则,相比于提升服务质量,社会工作机构更加重视完成服务数量的要求,而循证实践需要投入较多时间和服务成本,这与追求短期、有效的机构运作逻辑相矛盾。[6]在目前的项目评估中,服务成效追踪并未被加权赋分,一次性的满意度评估被视为主要成效指标,这自然会降低机构引入循证实践的动机。
循证实践虽可被视为一种“创新实践”模式,但真正的实践需要具有相应的条件。规模较大、有较多资产、重视创新文化是机构采用新方法和新技能的前提条件。机构若将风险管理和事务绩效优先于创新发展,一线社工发展新的循证实践技能的意愿和行动将遭遇缺乏机构支持的阻碍。有定性研究显示,在机构不支持的情况下,花费时间接受循证培训的社工会感觉自身受到惩罚,因为所属机构仍要求其必须完成相同的工作量。[11]领导支持也是影响社工获得机构支持的关键,当领导和同事采用既有的以权威为本的实践模式来处理问题时,落实循证实践成为一种挑战。[12]
(四) 证据使用问题
循证实践不同于传统实践模式的特点之一就是其将科学证据应用在案主身上,但证据的概推性(generalizability)与成效性一直受到质疑,这阻碍了循证理念的发展。概推性是指某一个情境下的研究结果可推论、适用于其他情境的程度,学者质疑“高度”控制的实验情境结果如何概推至服务对象上,许多证据多是“表象相似,本质不同” ,生活情境的复杂性、个体差异性使研究证据难以应用于实践中。[13]成效性问题是指研究干预成效(treatment effectiveness)与实践结果成效(implementation effectiveness)间的差异,即使找到研究上理想的证据,研究对象、情境与服务对象背景都高度相似,由于实际干预过程是复杂的、动态变化的,实际干预过程和理想证据也会存在差异。而只要差异存在,便可能导致实践结果无效化,使得实践者不相信干预证据能够有效应用。这些理念层面的质疑对循证社会工作发展产生多维度的挑战。
四、我国循证社会工作的发展状态2004年,何雪松将循证社会工作理念引入我国社会工作学界之后,截至2019年,国内知名大学已至少举办6次循证社会工作培训工作坊,建立了“中国儿童及老年健康证据转化平台” [14],希望通过研究成果的传播与平台的建立来减少一线社工实践上的阻碍。尽管在学者的推广下,我国循证实践已取得一些进展,但也面临上述诸多阻碍。本研究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搜集我国一线社工与高校社会工作学生数据,以深化了解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状态与面临的挑战。
(一) 一线社工访谈结果
本文通过立意取样方式对有一定联系的福州市的社工发送信息,采用半结构性访谈搜集社工的性别、职务、工作年限、主要服务内容等信息,并询问其是否知道循证社会工作,访谈对象的基本资料见表1。对其中知道循证社会工作的社工,再以电话访谈和面访的方式进一步询问其所开展的循证社会工作的落实程度和在实践中所遭遇的困难。访谈的15位社工分别来自12个社会工作机构,包括2位中心主任和13位一线社工。其中,有6位社工表示知道循证社会工作,其余9位表示不知道。而这6位社工即使知道循证社会工作,也极少将其运用在项目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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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访谈对象基本资料 |
我之前听过一个课,专门讲循证社会工作,客观地讲,这个理论在学术界用得比较多,在实务界用得比较少。(社工4)
我这里很少使用循证社会工作,目前多数社工没有用定量方式评估结果的技术,而在项目设计时,也没有这样的要求。(社工7)
循证社会工作要求依据文献证据设计较有成效的项目,这个理念很好。不过,我们项目的督导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其他社工也没有这样开展实践,我就没有先去查找文献,再来设计项目。(社工9)
在考研复习时,曾遇到关于循证社会工作的题目,但是我对其的了解止步于书本知识。实践时,因没有掌握该方法的概念,不知如何应用,故不曾使用。(社工11)
我很少落实循证社会工作,光是电访服务对象及其家长、设计与开展青少年活动、整理相关资料就已经很忙了,很少有空再去看文献。即使真的想查看文献,有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资料。之前曾经参与设计过一个项目,先搜索相关论文,期望设计出相关文献已证明有效的项目,结果仅设计问卷、准实验设计分组、活动设计、问卷编码、统计分析等环节就花了许多时间。即使与团队一起完成工作,也一样很耗费时间,大家都很辛苦。因此,我目前只参与过一次循证实践项目。(社工12)
我曾经查阅文献,向别人学习怎么举办社区活动,期望让社区居民多参与我们举办的活动。或许是因为学习不到位,我们活动的居民参与程度并没有提升。之后,我就很少先阅读文献,再设计活动了。(社工15)
由于缺乏知识和时间、多数领导没有要求等原因,福州市的一线社工成为低度循证的实践者,对某些一线社工而言,循证社会工作甚至成为“学术上的专业术语”。多数实务工作者仍然不了解循证理念、证据等级与最佳证据,无法使用特定量表进行评估,缺乏研究设计与统计分析的训练,造成难以“循证”,无法“实践”的窘境。总体上,访谈结果显示,一线社工因为查阅文献的知识不足、缺乏统计分析技巧,而认为循证实践耗时费力,所以较少使用循证实践方法。福州市的社会工作机构规模不大,多数机构的全职社工人数不到15人,项目资源难以支持循证实践的发展。因此,机构领导较少在实务上以发展循证社会工作为目标,访谈对象中的2位社工主任就表示不知道循证社会工作。
(二) 高校学生问卷调查结果
2023年9月,本研究对1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多数不知道循证社会工作。研究团队向该校社会工作专业大一至大四的所有学生发放了循证实践纸质问卷,在任课教师说明自愿、匿名参与原则后,所有被试皆在知情同意下填写问卷,施测时间约10分钟。研究团队发出261份问卷,回收242份问卷,针对循证社会工作了解与否的题目,未填答此题的遗失值为30份,有效样本数为212份。关于“在本次调查前,你知道循证社会工作吗”的问题,表示从未听过的学生有69位,占32.5%;听说过但未了解的学生有98位,占46.2%;听过且熟悉此概念的学生仅有45位,占21.3%。这说明有将近80%的调查对象不了解循证社会工作。在调查中,本研究使用循证实践知识、态度与行为量表[15],以测量调查对象对于此概念的了解程度,未回答此量表的遗失值较少,有10份,回答此量表的有效样本数为232份。量表共有21题,题目涵盖循证实践未来使用、知识、态度、个人使用四个方面,采用6点记分,在未来使用、知识、态度上,从“完全不符合”到“完全符合”记 1—6 分。态度分量表题目为反对循证实践理念,因此予以反向计分,分数越高表示越支持未来使用循证实践、拥有越多循证实践知识、越支持循证实践的理念。在个人使用上,从“从未使用”到“总是使用”记 1—6 分。
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显示,KMO值为0.84,Bartlett球形检验达显著性( p<0.01),表示适合进行因子分析。特征值大于1以上的因子有5个,不符合4个因子的理论模型,原因在于个人使用的测量单位和其他三个方面的分量表不同。将个人使用的分量表排除后,量表的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显示,KMO值为0.87,Bartlett球形检验达显著性( p<0.01),3个因子可解释循证实践63.25%的变异量,符合理论预期。循证实践未来使用、知识与态度的信度值分别为0.89、0.84、0.70。研究结果呈现量表的信效度佳,各分量表题目与相关信息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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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调查对象循证实践描述性统计 |
由表2可知,以循证实践未来使用而言,“我认为循证实践在未来实践中是实用的”题目的平均得分是4.80分,分数最高。而循证实践态度分数普遍较低,约4.1—4.2分,4分代表基本符合,这说明调查对象只是基本支持循证实践的理念。本研究将测量平均数加总除以题数,以和美国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调查分数[15]相比较。本研究调查对象在循证实践未来使用、知识、态度上的平均分数分别为4.49、4.58、4.16,不仅低于美国社会工作本科生在此量表上的平均分数(4.99、4.81、4.49),更是低于美国社会工作研究生在此量表上的平均分数(5.00、5.15、4.62)。虽然社会工作发展存在区域差异,一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样本不足以代表全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但本研究的调查结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循证实践在我国发展的困境。
(三) 循证社会工作研究议题发展
在理论研究方面,笔者于2024年1月5日搜索中国知网显示,2004—2023年,以“循证社会工作”为主题的期刊论文平均每年不到6篇;而以“循证社会工作”为篇名的期刊论文仅12篇,平均每年不到1篇。目前关于发展循证社会工作对策的研究,其关注点在一线社工身上,并提出从政府持续支持、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发展证据交流平台等策略来因应相关挑战。[6]但是,这些对策无法避免一线社工将循证实践视为获得政府资助的工具、偏离有效服务案主的可能性[16],反而有可能减低政府支持循证社会工作的动机,并且无法解决个人开展循证实践的时间与知识不足这一最大难题。循证社会工作的运作逻辑是“从实验台到前线”(from bench to trench),将所学的科学干预手段应用于案主身上,而对于循证社会工作发展困境,则应从“前线回到实验台”,即回到社会工作教育,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高校教师应被视为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在学术界与实务界对话当中担任“火车头”。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已要求大学传授循证干预知识[17],学者建议一流的循证实践应从教室开始,相关研究不仅建议教师讲授如何将循证实践要素融入社会工作课程中[18],也介绍在实务上社工如何依照循证实践开展工作。
五、推进我国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对策我国循证社会工作发展困境在于循证学界、实务界、政府三方面缺乏互动与对话机制,承担社会工作教育的高校教师身兼知识生产者与社会服务者的角色,应在推进循证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扮演更积极、更主动的角色,成为政策倡议者、循证实践教育者、社会工作机构合作者、实践结果研究者,以突破循证社会工作面临的挑战。例如,为了减少证据可得性给循证实践造成的阻碍,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通过建设“中国儿童及老年健康证据转化平台”、介绍Cochrane协作网、Campbell协作网、各类数据库,普及社会工作领域相关知识,已大幅降低证据可得性成本。这说明循证实践发展面临的问题能够在社会工作教育界的引领下,由社会工作教育界与实务界合力解决。
(一) 倡议循证实践推行
循证社会工作的实现预示着社会工作朝向终身学习、社会认同、机构专业、实践研究的目标发展。社会工作教育者不仅应向政府倡议此理念价值,更应秉持循证的科学理性精神,从本土化的有限证据中,直观地说明循证实践对服务对象的益处与服务成效。基于成本与效益平衡的理念,我国循证社会工作的推行应先采取小规模试点的方式展开,以避免浪费。政府购买项目应添加循证实践社工、循证实践社会工作机构等相关项目,鼓励更多本土机构从事循证实践相关领域的服务;在第三方机构评估过程中,应以追踪评估而非一次性评估作为服务成效的重要指标;应为已开展循证实践的社会工作机构提供持续性资助经费,使循证实践的理念和技术能不断被检证。在积极尝试小规模试点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严格评估循证实践项目成效,证实多数项目有效之后,再通过发布指南、开展培训来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的循证实践项目模式。
(二) 社会工作课程融入循证实践要素
要减少将循证视为获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一种工具的功利行为,要培养能响应服务对象需求的优秀循证实践人才,要使循证社会工作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其关键在于将循证实践要素纳入社会工作专业课程体系之中。由于循证实践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目前尚未被纳入社会工作专业课程体系中,多数社工的临床知识来自教材、督导与自身的工作经验,这些知识属于“低等级证据”。虽有部分学校将循证实践模式融入实习体制中,但并未涉及循证内涵,在实习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并未使用、评估与转化研究证据。借鉴西方经验,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与本科阶段课程应教导循证干预知识,而研究生阶段课程应传授完整的循证过程,聚焦于转化证据与成效评估,以此建立起一系列连贯、分工的课程体系。培训是传播循证实践的方法之一,相较于接触单一教学法或未接触循证教育,融入单向讲授、证据搜集、分组讨论、作业分派等多元教学法,能提升学习者的循证知识与态度。由教育源头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素质,才能使循证实践成为一种“惯习”,使社工习惯性地使用科学证据来解决案主的困难。
社会工作教育者要承担教育重担,应先教导较为快速和有效的循证实践技术,以减少循证的时间成本与学习者的能力负担。第一,在需求与问题界定上,围绕被试对象(population or patient)、干预组(intervention)、控制组(comparison)、可欲结果(outcome)四个方面,协助案主聚焦需求与问题,有时可加入问题类型(type of problem)构成PICOT模型。该模型不仅有助于形塑问题,也有助于找到所需文献。应以较宽广而非较小范围描述被试对象,这样比较容易找到所需文献。比如,相较于“青少年”这一关键词,搜索“15岁苗族青少年”可能无法找到所需证据。而问题类型则应缩小范围,这样才能找到比较匹配案主需求的研究。若无法发现证据,则可放宽问题范围,文献搜寻就是在关键词的范围宽窄之间来回调整的寻找过程。第二,融入案主喜好是展现社会工作核心价值的关键,也是拉长循证时间的主因。目前学界提出两种改良法。一个是多维循证实践(multidimensional evidence-based practice),由辨识多维循证问题、辨识案主需求、辨识专业知识与经验、辨识研究证据、整合前三个要素获得最佳实践方案、评估干预效益、基于价值标准批判并改善最佳实践方案等七个步骤组成,将原本融入案主需求的第四个步骤,提前至第二个步骤。[19]在一开始就结合案主需求开展循证实践,降低了因案主不喜欢而重新循证的时间,但由于需要检验循证实践三要素一致性程度、评估价值标准而增加了额外的时间成本,增加了社工的负担,降低了理念应用的实用性。另一个是在既有循证实践的第三个步骤中添加替代证据,社工应发现最佳证据与可替代的有效证据[20],即使案主不喜欢原本所提供的最佳干预方案,也可选择其他有效方案,实现案主自决原则,这样能够减少不符合案主需求而重新循证的时间耗费。在此含义上,符合案主喜好的有效证据才是最佳证据。在有限时间与有效干预的实务考虑下,循证社会工作教育应采用第二种模式来教育学生。改良版循证社会工作应包含五个具体步骤:根据PICOT提问模型确定案主需求与问题,根据PICOT模型在数据库中发现最佳研究证据,根据证据等级制评估证据有效性,根据弹性原则实践项目设计融入案主喜好,根据基线测量检验实践结果。
将循证实践的五个步骤融入社会工作课程,具体应体现在课程、教学与考核上。在教师课程设计上,教案需凸显循证实践核心要素,如案例分析、科学新知、证据分级等;在教师教学上,需增加“运用学术数据库寻找问题答案”的时间,以提升学生循证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生考核上,平时作业与期末考试应该要求学生适当引用参考文献作为证据,并自行评估证据等级,以养成循证实践的习惯。循证实践融入社会工作教育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循证教育者应进行长期性、系统性的调研,调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对于循证实践的知识、态度与使用程度,以了解循证实践融入课程与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循证实践上的进展。
(三) 发展基于循证实践的高校—机构伙伴关系
社会工作机构缺乏循证实践知识与技能是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可通过建立“大学—机构伙伴关系”来解决。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与周遭社会工作机构合作的经验,将大学视为循证实践理念传播的重要载体,可作为重要借鉴。哥伦比亚大学教师团队通过“将证据带入社会工作培训”的项目,培训周围三个机构的领导、督导、一线社工与实习学生,设立多个循证实践培训主题。大学教师担任知识的传授者、实践问题的咨询者,社工提供学习和实务上的反馈作为未来研究材料,彼此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定性访谈研究结果显示,此项目改变了一线社工对循证实践的迷思,增加了其循证实践的知识,增强了其基于循证开展服务的信心。社会工作教育者可通过培训区域附近的社会工作机构和提供机构大学图书馆资源来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建设机构循证实践能力,削减组织层次对循证实践推行的不利影响。[21]
(四) 促进循证实践中经验与理论发展
对循证社会工作推行的阻碍不仅出现在行政、组织、个人层面,也产生于理念层面。如果没有事先厘清理念迷思,就无法促成经验与理论之间的相互促进。过去将循证实践误解为忽略案主需求与同理关怀、依循干预结果进行实践的错误定义。目前对循证实践的质疑是针对证据推论性与成效性问题。对于证据外在效度的质疑认为,研究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差异、文化情境的不同将减弱服务成效,因此反对将干预证据融入服务方案。但是过度强调群体差异性,忽略群体间共性存在的错误假设,不仅使得循证实践无法推行,也阻碍了社会工作学科专业发展。循证医学发展初始遭遇相同质疑,医学教育者并没有因噎废食,而是让证据说话,通过研究与经验证据证实人类的需求和问题存在许多共性,研究干预方案具有一定程度的外在效度。由于循证实践需考虑案主需求,研究干预证据和实践方案间并非全然复制关系,而是具有“弹性”,较佳实践方案是在既有干预方案架构下添加、调整干预内容以符合案主需求,以期待得到较佳结果。[20]至于如何调整则依赖于社工的专业经验与判断。“让我们做朋友”项目便是保留美国儿童服务项目核心要素,调整活动材料与标志,在中国实施的成功案例。[22]高校教师应“以研究促实践”,通过调研剖析案主需求与问题,找到匹配需求的最佳证据,以评估与分享实践结果作为循证社会工作实务的指引。
成效性问题是循证实践无法回避的问题,循证实践强调追循最佳证据,而非最佳实践,其原因在于研究干预成效的确无法等同于实践成效,无法界定最佳实践。不过,这无损于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价值,循证理念在于此实践模式可提高服务成效,不在于保证一定有效。针对无成效的循证实践方案质疑,可从两个方面来回应。一方面,循证实践无效可能源于干预证据无效,也可能源于实践无法落实研究干预方案。要区分两者的影响力,需要社工在实务上的反馈与社会工作研究者的努力。另一方面,即使证实特定研究干预证据在实务上无效,其仍具有相当大的科学价值。通过具体的循证过程,研究者在“有证可循”的前提下,可以更清楚地辨识出研究干预证据的适用范围与对象,深化相关理论发展;针对发挥指导效果的方案,研究者可从中汲取出核心的干预要素,朝最佳实践的理想迈进。即使循证服务方案无效,也优于没有外部最佳证据指导的实践方案,这些“非循证”方案因无法事先了解研究干预的利弊,可能对案主造成伤害。[23]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周期较短,高校教师应提供具体化、规范化的循证指南,促使循证教育有规范可循,缩短研究与实践间的落差。在指南中,研究者应分享证据转化平台信息以搜集来自一线的实务成效反馈经验,建立连接经验与证据间的管道。实务工作者本身也兼具研究者角色,经验证过的成功项目能被发表至著作与期刊上,获得学者与专业社群的认可,这使得具备循证理念的社工乐于分享未经科学证实但有成效的干预方案。学术期刊是推广研究成果的载体,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期刊发展,能够促进循证社会工作研究的可持续性,为社会工作学科发展提供助力。
六、结束语本研究对我国循证社会工作发展价值、挑战、现状与应对策略进行了讨论,循证实践是体现科学证据、社会工作专业与服务成效的结合体,是推动社会工作获得专业共同体与社会大众认同的可行策略,也是一种展现专业化的技术。循证社会工作对学生而言,能起到培养其终身学习习惯以及对专业认同的功效;对服务对象而言,能使其获得经科学认证较具成效的服务方案,直观了解项目实践结果与成效;对行业而言,能提高服务质量与成效,发展创新实践模式,更好地满足案主需求;对研究者而言,能使其从实践成果中归纳成功核心要素,并上升至理论高度,实现实践与研究的有机融合。不过,循证社会工作的发展受到行政主导、个人时间和能力有限、机构支持不足与证据使用不便的多维阻碍,而落入低度循证的困境。循证教育者身兼教育、研究、政策倡导的多重角色,是有能力突破此发展限度的群体。在学界已合力降低证据可得性的阻碍之后,高校教师可从倡议循证实践价值与成效、融入循证要素于课程、设计改良版的循证实践指南,发展与社会工作机构的伙伴关系、理论化循证实践模式等角度,循序渐进建构循证社会工作模式。在研究证据指导实践、实践证据证实成效的理念下,遵循PICOT模型、证据等级制、基线测量原则的实践模式,由于兼顾成本与效益,将可能成为社会工作项目设计、执行与评估的主要循证模式之一。社会工作者在执行循证实践过程中,仍需保有批判性反思,以免陷入科学性高于艺术性的陷阱中,并实现科学证据、临床专业、案主需求三者间的平衡。循证社会工作宜融入、扩展在青少年服务、社区发展等诸多领域,以服务现代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在“本于证据,终于证据”的过程中,向政府与社会大众证实自身存在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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