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气候变化导致全球自然灾害频发,生态危机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人类不合理利用自然是生态危机产生的重要根源,因而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势在必行。消除生态危机需要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环保与卫生部门、居民及专业人士等利益相关方通力合作。[1]作为擅长处理社会危机的职业与学科,社会工作长期以来重视社会环境的改善,但极少涉猎自然环境。然而,生态危机并非仅局限在自然领域,它同样导致贫困及不平等加剧等社会问题。这促使社会工作研究者与实践者们开始关注自然环境议题。近二十年,社会工作领域有关生态环境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逐渐出现,西方学者提出社会工作生态路径[2]、深度生态社会工作[3]、绿色社会工作[4]8、社会生态社会工作[5]等一系列与自然环境保护相关的概念、理论及实践路径,并推动社会工作由关注社会正义向重视环境正义转向。
我国社会工作研究者及实践者结合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一系列迈向生态环境关怀的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目前进行的生态/绿色社会工作实践大多聚焦于社会工作属性较强的项目,譬如农村地区以合作社方式组织生态种植[1]、发展农村生态可持续经济[6]以及灾后社区营造[7-8]等,但较少涉及与自然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探索。事实上,社会工作与环境保护两者的结合由来已久。早在1993年国际环保组织就已将具有应用人类学及社会工作理念的社区共管(Community-based Co-management)模式引入我国草海自然保护区;随后,全球环境基金会(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简称GEF)等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多地保护区开展探索实践,我国部分保护区管理单位也自发引入该模式。[9]自然保护区虽将社区纳入合作范畴,但其工作的出发点及重心仍停留于自然环境及野生动植物,社区往往被视为被管理的客体。这也导致社区共管过程中常出现“社区弱势”或“社区共管社区不动”的困境。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区工作与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虽在理念及工作对象上存在高度的重合,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社会工作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如何更紧密地结合?如何促进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平衡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虽重要,但是鲜有研究关注。
本研究以四川省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实践为案例,分析社会工作的理念及方法如何应用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进而推动保护区与周边社区村民关系的改善,并促进村民从保护区眼中的“威胁者”转化为保护区反盗猎工作的同盟者的过程,探讨如何有效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及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互促关系的形成。本研究主要采用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两种研究方法。在2021年3—6月,本文作者之一曾以实习生的身份在B自然保护区进行为期4个月的实地调查,是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实践的亲历者。
一、由危转机:社会工作与生态环境议题相遇(一) 生态危机:全球性的普遍危机
1962年,著名科普作家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的开篇描绘了一个正遭遇严重生态危机的美国虚拟城镇的触目惊心场景。“这个城镇是虚拟的,并非真实存在,但在美国或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区,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这个虚拟城镇的翻版”。[10]1760年后的今天,地球面临着多重且愈发严峻的生态问题,环境危机已成为全球性的普遍危机。2021年2月18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首份综合报告《与自然和平相处: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污染危机的科学蓝图》。该报告直言,生态环境的恶化破坏地球自然系统可持续性,严重影响人类福祉,且持续制造着更为严重的社会不平等。[11]
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正肆虐全球。应急管理部与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等机构合作撰写的《2020年全球自然灾害评估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自然灾害共造成15082人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731.33亿美元。[12]值得注意的是,自然灾害对贫困群体造成的人道及经济危害更是长期性且难以估量的。世界银行相关报告指出,2008年突袭缅甸的强热带风暴“纳尔吉斯”导致大量缅甸农民遭遇严重的财产损失,不得不卖地还债,灾害带来的影响或将延续几代人。[13]温室效应与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也在加速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丧失。2020年《地球生命力报告》显示,自1970年以来,世界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数量平均下降了68%。[14]新近发布的一项全球濒临灭绝爬行动物评估显示,世界范围内21.1%的爬行动物正面临着在未来三代或未来十年内灭绝的危机,人类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森林采伐与城市发展是将爬行动物推向灭绝边缘的最大威胁。[15]此外,植物种子正以远高于其自然灭绝率的速度消失。环境污染问题将贫困人群中更为脆弱的老年人、妇女及儿童群体的健康置于一个极为严峻的风险状态。空气污染是人类健康严重威胁之一,世界卫生组织(WHO)相关报告显示,全世界约93%的儿童每天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室内外空气污染对世界儿童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尤其是那些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的儿童。[16]
2021年,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参加《与自然和平相处》研究报告发布会时发表讲话指出,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污染三大危机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亟需人类采取可持续发展的行动。[17]更广泛的国际合作和跨领域的集体行动促进环境公平、重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是人类共同应对生态挑战的必要举措。
(二) 由社会到自然:社会工作中“环境”概念及其延展
社会工作是一门从实践中诞生的学科,自诞生伊始,社会工作者主要针对被剥夺权利和被边缘化的个人、家庭、社区开展相应的实践。[18]百余年来,社会工作专业从注重案主个体转向关注外在环境对人的影响,并对社会工作中的“环境”这一概念进行延展与深化。[19]“人在环境中”这一观点(PIE,People in the Environment)于20世纪初在社会工作领域被提出,并逐步发展成为社会工作实践和教育的主导性视角。[20]不过长期以来,以“人在环境中”为重要观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将“环境”视为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环境,较少参与并关注自然环境议题。[21]
然而,以经济发展为唯一导向的工业化道路已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危机,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并需合力解决的重要挑战之一。[22]生态危机下没有胜利者或幸存者,其伤害是双向的。[23]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其恢复往往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而遭遇破坏的自然环境又带来人类的健康风险,并且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是现代社会的典型危机之一,持续加剧社会不平等问题。接连不断的自然危机挑战了人类利益优先的传统逻辑[21],也促使社会工作研究者与实践者对于“环境”及其范畴进行更为深入的反思,环境的认识并不应局限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同样需要关注。[24]近二十年,社会工作对于“环境”的认知已从单一的社会环境延展至社会—自然环境,社会工作学科内绿色社会工作、生态社会工作、可持续社会工作、生态灵性社会工作等分支领域逐渐浮现[25],推动了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的生态/绿色转向。[18]
英国学者莉娜•多米内利提出绿色社会工作这一全新视角,期望以社会工作理念与实务回应全球性的社会与环境不平等议题。[4]10较之此前社会工作领域对人与自然关系或环境正义的讨论,莉娜•多米内利的绿色社会工作视角更为系统。在她看来,绿色社会工作是“保护环境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实务活动的一部分”[4]10,并旨在解决结构性不平等及权力与资源分配不均衡等议题,强调环境不应成为人类利用的工具。古学斌和多米内利认为,社会工作者能够在相关议题上发挥重要的作用,并扮演“保护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的角色”。[1]此外,绿色社会工作理念非常强调社区与在地居民在追求社会公平与环境公平过程中的参与。[4]205
社会工作研究的生态/绿色转向最初是由西方学界提出,其为我国社会工作与环境议题的结合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但与所同时,我国的生态/绿色社会工作实践极具本土特色,且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谋而合。中共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之中①,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②,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③。2020年9月,我国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双碳目标,这彰显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责任与担当。
近十余年,我国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工作实践颇有建树。从华南地区的绿色减贫社会工作实践项目[26]、云南某村寨的绿色社会工作实践项目[27]以及四川雅安灾后参与式社区设计的行动研究[8]等已有的社会工作实践案例和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工作者既是平衡自然环境与人的生存发展之间权力关系的砝码,又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重要推动者。[22]社会工作者能够重新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运用专业的知识和系统整体的思维建立起维持人在环境变化中的可持续发展方向[22],推动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的构建[4]10,并紧扣我国乡村振兴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国策[6,21,22]。因此,本文采用“生态/绿色社会工作”这一提法,旨在强调我国现有与环境相关社会工作实践既有对国外社会工作理念的借鉴,也具备本土特色,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关。
(三) 从自然到社区: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经验与挑战
自然保护区内珍贵且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保证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资基础,[28]设立自然保护区有效地推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的恢复。[29]然而,自然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周边社区原住居民主要依赖保护区自然资源来满足生存需要,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不合理利用的行为对生态保护工作造成人为干扰,不利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28]因此,自然保护区逐步意识到将社区纳入自然保护参与者的范畴、发挥社区作用的重要性。这促使自然保护区在保护模式上经历了一个从忽视或排斥社区的消极保护模式向鼓励社区参与的积极保护模式的转变,其中,社区共管是社区参与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机制之一。[30]
社区共管又被称为参与式管理、合作管理、共同管理,是自然保护区管理自然资源的一种多元化方法。社区共管旨在使社区村民成为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资源保护的主体,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最终,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团结成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31-32]社区共管能够引导社区对资源进行可持续利用,减少对保护区资源的破坏;同时,帮助社区发展经济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降低自然保护工作给社区发展带来的暂时性的限制和约束,协调社区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关系,促成社区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参与。[33]社区共管在世界各地自然保护区已广泛推行,并结合当地特点形成具体的多种共管模式。有学者将其细化为指令式、咨询式、协议式、合作式、联合式和授权式等六种模式。[9]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同样在积极推行社区共管的各种探索。相关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我国近90%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尝试建立社区共管机制,通过开展社区共管解决保护区周边社区对生态环境的人为干扰。[34]
社区共管有效拓展了自然保护工作主体参与的多元性,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多重困境。譬如,精英主导是保护地社区共管的常见问题,社区共管的获益者主要是社区精英,而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则易被忽视。[9]现有社区共管模式大多采用短期的经济利益交换社区保护行动的方式。该办法很难从根本上将社区从自然资源的“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35],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部分保护区依旧存在偷牧现象。[36]此外,社区居民对参与保护工作缺乏主动性,参与保护工作注重经济目的。[35]相关研究指出,导致以上困境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理念依然是以自上而下的政府型管理为主[37],社区共管成了社区被管,社区缺乏主观能动性[38];保护区忽略了社区意愿培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缺乏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等。[35]
针对社区共管所面临的困境,研究者们从建立专职的社区共管部门[39]、完善共管模式[40]、加强社区参与保护的多元引导方式[41]、完善社区参与体系[42]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议对于从机制层面完善社区共管工作颇有裨益,但需注意的是,社区共管的本质是在重构人与自然关系,注重人的改变应是改变社区共管困境的重要切入点。
无论是社会工作领域对“人在环境中”理念的反思及对该理念应用范畴的延展,还是自然保护领域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及居民活动的关注,均折射出人类社会对于生态危机的担忧与深度关切。当然,危机并非只存有“危”的面向,其另一面则是机遇,或是改变的开始。因而,自然保护区需转变其传统的工作理念,不再仅以“自然保护”作为工作的唯一出发点,应转向自然保护与社区“改造”两条腿走路。社区的“改造”需要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与其他领域的合作,尤其是社会工作这类擅长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学科。那么,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与方法能否引入社区共管,以及二者的相遇又会碰撞出何种火花?B自然保护区的案例或可为我们提供一个参考。
二、“社区共管,社区不动”: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困境(一) 研究地点介绍
B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06年,坐落于四川省西南部的高山峡谷中,是大熊猫、羚牛、四川山鹧鸪、珙桐等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B自然保护区占地面积为102.34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7月,B自然保护区在岗工作人员14人,其中包括保护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巡护员11名及后勤人员1名。作为小凉山大熊猫种群及其伴生物种未来扩散到大相岭的潜在通道,B自然保护区一直将反盗猎工作视为其重点内容。B自然保护区依山势呈U形,行政村L村位于B保护区环绕中的山谷地带,二者在地理位置上呈现出“镶嵌”的状态(见图1)。L村村民世代生活在此,2020年经村级建制调整,L村占地面积33.54平方公里,有6个村民小组,居民454户,共计1627人。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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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B自然保护区与L村位置图 |
B自然保护区成立以前,L村周边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为当地村民的生计活动提供了重要支撑,放牧、采药、打笋等是当地人常见的生计方式和主要收入来源。B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村民之前的生计活动因保护工作受到限制,收入也因遭遇一定冲击而减少。但L村进入保护区的入口众多,加之村民对当地地形非常熟悉,所以保护区内的盗猎、无序放牧与采药等行为仍屡禁不止,给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造成极大困扰。为缓解保护区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提升保护工作的质量,B自然保护区曾采取在L村为村民修桥、加大巡护力度与宣传力度等一系列明确的措施。然而,这些举措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在保护区工作人员的眼中,保护区周边的村民是自然保护区的“威胁者”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而在周边的村民眼中,保护区是阻碍其发展生计的外来者。保护区与当地村民之间存在生态保护与生计发展的矛盾,摩擦与冲突时常发生。为缓解双方的矛盾、提升保护工作的质量,B自然保护区决定改变保护区与L村“分而治之”的方式,于2019年正式引入社区共管模式。
(二) 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探索失败
社区共管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协调的重要机制,该机制强调将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纳入参与保护区资源保护及管理的主体,并赋予其实质性的权利、责任与义务。[9]B自然保护区最初在L村开展的社区共管工作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不再采取强制方式禁止村民进入保护区,而是为L村民制定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规则(简称入区规则);第二,保护区与社区商议规范放牧行为,希望通过共同放牧规则制定、雇佣社区协管员、签订免息贷款改变养牛户生计模式等方法改变无序放牧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的破坏。
制定入区规则是B自然保护区实施社区共管的第一步探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保护区于2019年年初制定了入区规则,规定村民进入保护区时需进行身份登记、入区后行为规范以及惩罚办法等。B自然保护区要求每位进入保护区的村民遵守这一规则,然而L村的村民对此并不认可。其原因为,保护区成立之前村民们都能自由进出山林,但保护区出现后他们进出的自由却被限制了。于是,L村村民时常违反入区规则,鸟套和猎套仍常见于保护区内。保护区工作人员为制止村民违规入区则关闭了大门,这一举动加剧了L村村民与保护区之间的紧张关系,村民与保护区工作人员甚至出现过对峙的状况。
入区规则失败后,B自然保护区针对保护区内无序放牧问题开展了三次社区共管行动。周边村民的无序放牧是B自然保护区的老大难问题。放牧是L村村民的主要生计来源之一。为降低养殖成本,牛羊养殖户大多选择将牲畜直接赶入保护区放养,但无序放养的牛羊极易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保护区的巡护员M回顾当时的情况时说道:“牛一直没有得到控制,保护区和社区之间四面八方全是路。我们天天在赶牛,赶出去了它又进来,甚至村民还在路上搞过栅栏,把牛又给拦回保护区了。”⑤反复赶牛的工作增加了保护区巡护员的负担,放牧问题一度成为L村与保护区之间的矛盾焦点。
2019年初夏,B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将L村四组的养牛户召集起来,希望通过以共同商讨保护区内放牧规则的方式解决这一矛盾。但这次讨论并不成功。L村四组的养牛户提出了远超保护区预期的要求,要求包括保护区内圈出专门放牛地,或保护区为养牛户提供修牛圈和购买草料的资金,或保护区将四组的牛一次性买断。这些要求触碰了保护区的底线,工作人员当场就拒绝了养牛户们的要求,双方不欢而散。
共同商议放牧规则的讨论失败后,B自然保护区改变了思路,希望通过改变L村村民的生计方式,支持L村其他产业的发展,以解决无序放牧问题。2019年夏天,保护区决定向L村村委会提供15万元的免息贷款。免息贷款的条件之一就是限制L村的牛进入保护区。然而,这一做法依然收效甚微,因为L村村委会并未切实履行协议中的职责。
2019年秋天,保护区决定从L村雇佣一名社区协管员,期望通过社区内部人监督内部人的方式限制放牧。这次尝试再次失败。保护区工作人员发现,这名社区协管员不仅未履行职责,相反还会将牛赶入保护区。接二连三的受挫极大打击了自然保护区巡护员们开展社区工作的信心,一些巡护员对社区工作产生消极情绪,并发出“和那帮人(L村村民)没办法讲道理”的感慨。⑥历时四个月,B自然保护区实施社区共管机制的多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三) 社区共管缘何失败
B自然保护区在社区共管上遭遇的挫败并非孤例,张引等学者对于世界自然保护地社区共管模式的比较研究发现,社区弱势或社区参与感低是一个普遍现象。[9]因此,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时常陷入“社区共管而社区不动”的困境。20世纪30年代,梁漱溟曾以“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来总结乡村建设运动的困境。[43]乡村建设运动的失败固然有时代及客观条件的制约,但梁漱溟也意识到乡村建设运动并未响应当时中国农民的真正需求。[44]这一需求既包含农民的赋税与土地等客观问题的有效解决,还与主体性议题相关——农民究竟是乡建运动的主体,还是乡建运动的对象。
尽管时代不同,但回到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困境,其核心问题仍是村民虽被列为社区共管的“主体”之一,但其主体性并未发挥。制定入区规则看似在推动B自然保护区与L村村民形成“平等”的契约关系,但这个规则却是由保护区主导制定。保护区在管理放牧问题时虽采取了与L村村民共同商议的方式,但因村民不合理要求的提出,共同商议的过程便直接结束,保护区并未了解村民提出相关要求的实际原因。同样,随后实施的其他方案更多出于保护区的“一厢情愿”,更像是保护区对社区实施管理,而非社区对保护区工作的参与。在这一过程中,保护区工作人员逐渐强化了“社区及村民是生态环境威胁者”的刻板印象,L村村民对B自然保护区也采取了对立的态度。社区共管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导致了二者矛盾的激化。
事实上,就社区共管的顶层设计而言,社区共管是“一个连续带谱,既包含浅层次的社区咨询,也涵盖高层次的社区赋权”[9],社区通过成为自然资源的管理者,享有充分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机会,从而实现对生态环保理念与实践的认可,消除保护区与社区的冲突,实现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的共同可持续发展。[45]换言之,在社区共管工作中,社区居民既是参与的主体,更是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工作的同盟者。因而,扭转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保护者与防范者”的对立关系,重塑社区对于生态保护参与的主体意识,切实实现社区赋权是解决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当然,这一改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持续且相互影响的过程。这一改变的开端是自然保护区及其工作人员需改进其工作理念与方法,重新理解社区的处境,并发掘社区的优势。
三、从发掘优势到实现合作:社区共管遇见社会工作2020年,B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21年3月,B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进行轮岗调整,外省自然保护区主任W轮岗至B自然保护区,并担任B自然保护区主任一职。与B自然保护区工作者从业经历主要聚焦在保护领域不同,W具有十余年的农村社区工作经验,并拥有社会工作师资格。在其他省份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探索中,W曾尝试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专业方法引入到社区共管具体实践,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不过,与传统社会工作面对的议题有所不同,环境议题需要长期且渐进的处理过程,因而,更注重整合与综融式的社会工作参与。多米内利指出,社会工作对于环境议题的介入应是整体性的,需形成多层次的实践模型,社会工作对能动性、技能、权力关系及资源进行整合,“解决环境的不正义,充权人们并关照地球”。[46]在B自然保护区推动社区共管落地的过程中,社会工作的参与并非以某一具体的实践理论或实务方法的形式出现,而是将社会工作的平等、互惠、接纳及尊重的理念以及诸多实践视角与方法有机融入到具体的保护区工作之中,形成一种更具综融式的社会工作模式。
(一) 重新辨识问题
B自然保护区的新主任W到岗后,并没有立刻着手开展与社区共管直接相关的工作,而是先对保护区及L村的情况进行走访和调查。通过与巡护员和村民交流沟通,W及其团队意识到,就现有情况来看,B自然保护区尚未具备开展社区共管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保护区能够与周边社区建立顺畅的沟通关系;二是保护区工作人员需要正确认识当地社区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具备的潜力及能够发挥的作用。如前文所述,由于此前不愉快的合作经历,B自然保护区巡护员与L村村民相互积“怨”已久,缺乏信任,更难谈及顺畅沟通。保护区工作强调保护,而周边社区注重经济发展,保护与发展的冲突使得保护区工作人员将周边村民视作潜在的威胁以及需要实施管控的对象。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导致保护区忽视了发掘双方的共同利益以及将社区力量转化为实践生态保护同路人的可能性。
辨识出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难以推行的阻碍之后,W决定当下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并不先从社区入手,而是先解决保护区巡护员们的“心结”,即通过提升保护区巡护员的社区调查能力,打消其开展社区工作的消极情绪,以及带动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重新认识周边社区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的优势与潜能。
(二) 社区调查培训: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重新认知自己的潜能
作为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之一,社区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知识、技能与方法在社区中的运用。[47]社区调查是社区社会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不仅有助于社会工作者认知与评估社区的需求,还是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居民熟悉及搭建信任关系的重要途径。另外,若将赋权理念及路径践行于社区调查设计及实施过程,社区调查及评估可转化为社区成员增进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有效方法。[48]譬如,社会工作者在贵州、云南等地的农村以口述见证等方法进行的社区调查既有效地推动了具体项目的落地,并兼具弱势群体赋权的作用。[49-50]
对于B自然保护区巡护员们而言,社区调查是一项陌生的工作。巡护员们大多是高中及以下学历,他们将社区工作视为“文化活儿”,不适合天天爬山的他们。巡护员P在巡护工作中是一把好手,但他认为自身文化水平低,语言表达能力弱,不知道如何跟村民沟通。之前的社区工作就曾让他萌生辞职的想法。
基于此,B自然保护区巡护员的社区调查能力提升培训并没有进行社区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转移与输送,而是以发掘每个巡护员的个人特点和潜力为起点,将社区调查培训转化为巡护员的自我赋权。譬如,巡护员P虽不爱说话,但村民对他的印象很好,因为他在开展社区工作时愿意与村民们一起劳动。W专门表扬P的做法,指出一起劳动能够拉近保护区工作人员与村民的距离,并给予P如何在与村民共同劳动中开展社区调查的建议。之后,P根据建议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社区访谈方法,他再也没有提过辞职的事情。巡护员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形成的社区调查土方法在培训中获得肯定与鼓励。巡护员L在进入社区时总喜欢带一个空水杯,他把“讨水喝”作为自己向村民搭讪的借口,以降低村民对保护区工作人员的敌意,并由此展开与村民的交流。这次社区调查的能力提升培训让巡护员们重新认识了自己在开展社区工作上具备的能力与潜力,他们也对即将开展的社区调查产生了信心。
(三) 参与式社区调查:重新探索社区的优势
传统社区工作基于“缺陷为本”理念,着重关注社区缺乏什么,或存在何种问题。社区居民也被视为需帮扶的对象,并且其需求及问题应由外来人员或专业人士来协助解决。[51]受这一认知的影响,社区共管变成自然保护区管理社区,而非社区参与管理自然资源。[52]随着优势视角在社会工作领域的提出,传统社区工作遭遇挑战。优势视角反对将服务对象问题化,强调社区发展应聚焦社区本身具备的资源及能力,重视社区的能力建设。[53]从优势视角出发,社区调查或评估就是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居民之间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寻找社区优势及潜能,从而寻找出社区内生性问题解决之道的过程。换言之,社区居民才是社区的专家,社会工作者要协助社区发展各种关系,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建立“我们感”[54]。
B自然保护区对此前社区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决定采用蕴含优势视角的参与式社区调查重新认识L村。随后,保护区的巡护员运用一系列具体的调查方法,包括资源图、居民区位图、愿景图、季节历、大事记等方法,与L村村民共同探索、分析L村的社会关系、产业收支情况、资源情况以及村民保护及发展意愿等议题。这些话题在此前的社区工作中从未被触及,社区调查成为巡护员与村民相互交流的途径,增进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巡护员们曾邀请村中一位老猎人绘制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图。之前村里的猎人是保护区重点防范的对象,但在绘制资源地图的过程中,老猎人展现出的对保护区资源及物种分布的熟稔让巡护员们惊讶,并感慨老猎人才是保护区的专家。后来,在这位老猎人的帮助下,B自然保护区重新开辟了一条更有效的巡护路线。
参与式社区调查让巡护员们熟悉了社区情况,了解了L村村民的想法,感受到社区在生态保护领域所具备的潜力与优势,从而改变了他们对社区的偏见及视村民为“威胁者”的刻板印象。对此,W总结道:“之前大家会认为那些村民是威胁者,是我们的管理对象。而现在他们可以是保护工作的协同者、保护的同盟军,我们要发挥他们的力量,让他们成为保护工作的一部分。”⑦B自然保护区在L村的社区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巡护员们便在L村完成了近百户的社区访谈。
(四) 开启合作的可能性:一场“恰好”的冲突
社区调查培训让巡护员们意识到自己开展社区工作的潜力,社区调查帮助他们对社区形成系统性的认识,关注到社区的能力与优势,并改善了村民与巡护员之间的关系。2021年5月底,B自然保护区开展社区共管工作的前提条件基本完成。然而,就在此时,保护区在几天内接连出现多起L村村民违反保护区入区规则进入采药的事件⑧,甚至有村民骑摩托车强行闯入保护区的大门,与值班的巡护员产生激烈争吵。这一突发事件让刚刚对社区工作树立起信心的巡护员们大失所望。但W却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次突发事件。他认为,原先由保护区主导的入区规则是引发这次矛盾的导火索,但这次矛盾也是保护区与社区重新商讨一份新的入区规则、推动社区共管的重要契机。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多着眼于环境,期望排除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干扰,继而实现保护功能。这种强隔离的方式忽略了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共生关系,也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存发展需求缺乏考虑。[32]社区社会工作强调以社区为本,其理念及方法在处理冲突性议题上能够有效凸显社区的利益及期待,帮助社区居民提升参与感。因而,“环境为本”的生态保护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梳理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社区的共同利益及寻找平衡之法。
于是,W和巡护员们走访社区了解L村村民违规入区采药的原因。当地三七价格的暴涨是驱使村民进入保护区采药的直接原因。对比当地务工不足百元的日薪,村民进入保护区采药一天便可获得三百至四百元的收入。显然,对村民而言,保护区的进入限制将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但L村村民若随意进入保护区,不仅会对保护区的生态资源造成破坏,还极可能对保护区最重要的反盗猎工作带来威胁。先前进行的社区调查让保护区的巡护员意识到,村民进入保护区与保护区的反盗猎工作并不是完全冲突与矛盾的。假如村民能够遵守入区规则,并在采药过程中协助保护区开展反盗猎工作,保护区允许村民以合理适度的方式使用保护区的资源,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那么,如何推动冲突转向共赢?这次保护区并没有像上次商量放牧规则那般直接召集村民开会,而是先从本次冲突的“关键人”药贩J入手。药贩J正是强行闯入保护区并与巡护员争吵的L村村民。之前的社区调查显示,药贩J在社区人脉较广,具备召集村民共同探讨入区规则的潜力,且与盗猎活动不存在利益相关。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收购药材的药贩,如果J愿意推动入区规则的商讨,相关工作可能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自然保护区主任W和巡护员们决定先跟J谈一谈。保护区的来访让J有些慌乱,他认为保护区是上门追责的,因而采取了各种方法回避讨论违规入区采药一事。当巡护员提及最近违规入区的事件时,J立刻情绪激动起来,急忙为自己辩解。但与他预想的不同,W告知他,保护区并不是来“问罪”的,而是与他一起商讨村民如何在协助保护区做好反盗猎工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保护区内的资源。这番话让J感到惊讶,他尝试性提出了村民参与反盗猎工作的建议——入区村民若在采药的路线上发现了猎套、鸟套等违法物品,应立即告知保护区,如未报告,则走过该路线的村民需对这些违反物品负责。J 的建议也启发了巡护员,巡护员也提出村民进入保护区内可以使用APP记录行走轨迹,离开保护区时将行动轨迹发送至巡护员,这也有助于巡护员更好地处理违法物品。村民与巡护员之间第一次在生态保护工作上产生灵感的碰撞。
(五) 社区共管落地
借与药贩J友好交流的机会,W提出保护区希望与村民们一起讨论一份双方都能认可的入区规则的想法,并提议由有人脉又有能力的药贩J负责召集采药的村民。J答应了。三天之后,在J的组织下,新的入区规则讨论开始了。L村经常入区的八位村民全部参与了此次讨论,此外还有十多名村民在现场围观。与三年前的放牧规则讨论不同,这次到场的村民们展现出愿意与保护区沟通的态度,并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了很多有利于保护区工作的规则。经过讨论,保护区与L村村民共同形成了新的入区规则,村民们还在记录规则的大白纸上签上了名字。新的入区规则共有十一条。
第一条,入区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或者身份证照片,配合保护区工作人员登记,一人一证。
第二条,手机下载专用行动轨迹手机软件,入区时打开软件,记录所走区域航迹,出区时提交航迹。⑨
第三条,入区与出区时,需配合保护区工作人员检查所带物品。
第四条,进区后如果发现猎套、鸡套、陷阱等违法事件,出区时需向保护区工作人员反映,如未反映,保护区工作人员在巡护中发现该航迹上的违法事件,将由走过这条航迹的村民自行负责。
第五条,在特定的时间段(农历三月至十月)进入保护区需遵守B自然保护区入区规则,其余时间禁止入区。
第六条,保护区内禁止过夜,进入保护区后需当天从大门处出区。
第七条,进入保护区属于个人行为,个人安全与保护区无关。
第八条,遵守B保护区入区规则的L村村民可以在特定时段进入保护区,不得带外村人进入,谁违反谁负责。
第九条,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者,不得再进入B自然保护区。
第十条,本规则有效期:2021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
第十一条,以上规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准。
新入区规则的讨论与制定切实推动了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落地。新规则既保护了村民的经济利益,还让村民成为了保护区反盗猎工作中的同盟军。自然保护区与社区之间不再是“管控与被管控”的关系,进入保护区的村民被纳入保护区内的成员,他们逐渐认同生态保护工作,并将这种认同转化为行动。新规则落地的第二天,就有村民遵照新规则进入保护区,并向保护区提供了第一份行程轨迹。新规则落地之后的八个月时间里⑩,保护区与L村的村民再未出现过因为入区规则而对峙的现象。村民们在入区时均能遵守入区规则,其生计需求也得到了兼顾。巡护员在巡护过程中未发现新安置的鸟套、猎套,保护区的反盗猎工作也取得了切实成效。
在参与生态保护过程中,村民提升了自身生态保护意识。因近年连续采挖,保护区的药材逐渐减少,L村村民对此表达了担忧。药贩J开始尝试在自家田地种植三七,希望以种植代替采挖,既为村民开辟了新的生计方式,也让保护区内的中草药资源得到了保护。B自然保护区计划利用这一契机,与L村村民共同开展更多样且深入的社区共管实践。
四、讨论与反思(一) 社会工作改造:重塑人与人、人与自然多重关系
不可否认,B自然保护区共管机制从推动困难重重到较为成功地得以落地,与具有社会工作理念和社区工作经验的保护区主任W的到来紧密相关。然而,这一改变并非仅靠个人的力量完成,而是通过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实践的有机融合实现的。正如多米内利所述,社会工作具备的团结、互惠、相互依赖、平等的理念及原则在开展绿色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可成为动员社区有效且有用的工具。[55]换言之,B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的新变化是由社会工作理念及方法推动并实现的,社会工作实现了对社区共管的“改造”。
本文虽使用“改造”一词,但这里的“改造”并不是一个主客体对立的过程,或主体对客体的单向改造,而是指多主体持续互动循环的既自我反思又相互影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巡护员完成了其对社区工作及自身开展社会工作能力的认同,进而通过社区调查意识到L村村民所具备的自然保护的潜力,再重建自然保护区与社区之间的合作;与此同时,在双方合作关系的重建过程中,L村村民同样理解了自然保护的重要性,并愿意成为生态保护工作的同行者及重塑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参与者。
类似地,“威胁者”也同样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且在这一案例中具有两个层次的含义。在第一层次含义中,B自然保护区与L村村民互为“威胁”。在L村村民眼中,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及措施破坏了他们原有的生计模式,对他们的收入造成冲击,因而,保护区是他们生计的威胁者。在保护区工作人员眼中,村民违反保护区的入区规则进行生计活动,对保护区动植物的生存延续带来风险,因而,村民也是保护区工作的“威胁者”。在第二层含义中,人类不合理行为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形成威胁,而自然生态通过灾害等形式给人类以“报复”。虽然在B自然保护区自然对本地社区的“报复”并未明显显现,但世界范围的生态危机已为人类敲响了警钟。此外,“威胁者”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威胁”并非永恒的状态,在特定条件下,它是可以转化为共生与合作。不过,威胁的转化极少是自发完成的,而需要转化的媒介,B自然保护区的案例充分显示了社会工作理念及方法作为转化媒介的有效性。
社会工作的平等、反身性及赋权等理念及原则在本案例中均有充分体现。平等价值观扎根于社会工作论述中,社会工作者强调自身与案主之间的平等关系,注重寻求以双方均可接纳的方式开展社会工作介入。[56]罗桥指出,社会工作者应具备推动人与人平等关系构建的能力,尤其在介入环境问题时,平等的关系更为重要。[22]虽然B自然保护区的巡护员们不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但B自然保护区社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正是对社会工作“平等”理念的践行。村民不再是巡护员眼中需要“管控”的对象,而是社区及保护区里的“专家”,是自然保护工作可持续开展的建议者及参与者。W与药贩J建立的平等对话更是为新的入区规则的形成与实施奠定了基础。
关系社会学及后现代理论推动了社会工作关于“反身性”的讨论。[57]个体反身性能够促进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双向理解与信任,并增进服务对象的主体性和掌控感。[57]而系统反身性则启发社会工作者还需寻求在社会结构、政治等更大的社会层面进行改变,形成新的知识生产模式,最终实现反压迫与赋权。[58-59]在本文案例中,巡护员理解村民的生计需求,双方共同商议入区规则,以及保护区允许村民在遵守入区规则的情形下进入保护区采药等举措正是在巡护员进行了个体对原有社区工作存在的“自上而下”“指令式”等工作方法反思之后,方得以切实推动的。虽从具体工作层面来看,系统反身性的实践并未充分凸显,但B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尝试重塑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反思本身蕴含着这一原则。
社会工作的“赋权”理念在本文案例中同样得到彰显,保护区与社区对社会共管实践的共同探索就是相互实现自我充权的关键步骤。社区调查的培训改变了巡护员们缺乏信心与兴趣的状态,并促使他们认知自身潜力,并乐于运用此解决问题。L村村民与自然保护区共同商议新的入区规则。参与本身就是赋予边缘群体或被客体化群体权力,从而推动社区改革的重要方式。[60]在这一过程中,村民感受到保护区对其参与生态保护能力及“成员资格”的认可,同时增进了他们与生态保护工作的联结。当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作为体系融入一系列具体的实践时,多重“威胁者”的身份均实现了转化与改造,并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得以良性重塑。
(二) 协调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
重建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合作关系是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共管的重要环节。在B自然保护区,新入区规则的制定极大地推动了L村村民对生态保护和管理的参与。社区的参与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极为重要。南亚国家湿地或森林保护的实践已证明,社区切实参与的社区共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推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降低社区生计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并且赋权社区包括妇女在内的边缘群体。[61-62]
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入区规则是双方在合作基础上的相互“妥协”的产物——村民放弃了部分经济利益,自然保护区给予了村民一定使用资源的空间。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结构性冲突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因为现有的实践尚未充分挑战当下以农村经济效益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当经济利益足够大时,生态仍可能遭遇到新的危机与风险。因而,协调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是一个持续且长期的过程,搭建社区与环境之间的合作并辅以一定的激励因素仅是迈出的第一步,社会工作还应运用其结构性视角,对市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效率观进行全面反思,进而推动社区更深层次地行动,形成人与自然共生的可持续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观旨在从宏观与结构的层面重塑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并反思由工业文明形塑的主流发展观。片面追求生产力的发展成就了工业文明,同时制造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导致人与自然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与紧张关系。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敏锐地指出,资本主义主导的工业文明割裂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物质交换,在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同时,也伤害城市工人与农民的身体健康及精神生活。[63-65]生态危机带来多重伤害,它导致自然界的失序,同时加剧着人类社会的不平等,生态脆弱与贫困之间的耦合关系已被证实。[23]张和清、尚静指出,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及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小农户被卷入资本主导的农业产业链,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原则迫使小农户采取化学农业等不可持续的方式,进而引发生态与农户生计的双重危机,因而,乡村生态、生计和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亟须再造。[6]
可持续的生态及乡村再造是一个系统性改造及恢复过程,理念的改变与行动的介入皆不可少。从理念层面来看,市场主导的经济发展观及效率观亟须反思。传统发展观只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效率被简单计算为可见的产出与投入比,而无视增长过程中的社会及生态代价。Henry Bernstein指出,生产率计算需要引入环境成本,尤其是使用不可再生资源后的隐形成本。[66]纳入环境成本的效率观使得人们意识到对自然资源的无节制开发并非“一本万利”,而是付出了长久且难以估量的成本。
从实践层面来看,推动可持续生计是协调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更长远且有效的途径。“替代生计”作为协调生计和环境关系的技术常见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异地搬迁等项目中。替代生计强调通过社区参与的方式将本地生计转型为对环境友好且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方式,改善生计水平,促进自然与社区共同发展。在替代生计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社区和农户视角及社区参与是常见困境。[67]农村社会工作在促进社区参与方面具备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尤其是社区为本的整合社会工作实践已取得丰富成效,例如广东绿耕团队在广东、云南、四川农村已开展一系列以生态文化、城乡合作、合作经济等为主题推动可持续生计发展的项目,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6,68-70]由此可见,生态保护工作与社会工作的结合有助于从社区和生态双向视角共同推动可持续生计。此外,在推动农牧民可持续生计的进程中,合作理念的引入也十分重要。相关研究显示,在生态更为脆弱的牧区,牧民合作社对于生态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尤其在降低草场破坏和提升其修复能力上有显著的正向效果。[71]
(三) 建立社会工作参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长效机制
社会工作与生态保护工作结合大有可为,但切实推动二者的结合并形成长效机制仍值得探讨。在世界范围内,社区共管作为广泛引入自然保护区的机制,在促进保护区周边社区发展与降低保护区工作难度上发挥了一定作用。[72]从自然保护区的角度来看,社区共管仍存在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第一,自然保护区在处理与周边社区关系时多呈现指令式,在政策推动和管理过程多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73];第二,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工作的专业能力较弱,因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对象多为生态资源及动植物,在进行周边社区动员上缺乏专业技巧。
从周边社区的角度来看,除了社区共管过程中自然保护区与社区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影响社区参与的主动性之外,社区本身也面临着参与动力不足的困境。以B自然保护区为例,乡镇政府与村两委对社区与保护区的合作并不重视,合作大多流于形式。此前为数不多的几次双方合作的达成或基于上级政府的压力,或因为村委不需要参与实质工作,或者村干部认为合作能够为村庄带来直接经济效益或提升自己的政绩。但在自然保护区需要社区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工作时,基层政府与村两委多处在噤声状态。
基于此,社会工作或可从三个方面介入并推动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长效机制的建设。第一,自然保护区在社区共管工作设计与评估过程中引入社会工作及发展领域专家。社会工作实务专家对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社会工作基本理念及方法的培训,与本地工作者开发适合本地社区调查及工作的“土办法”,并对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进行更具整体性的规划。同时,评估工作中社会工作专业的参与十分重要,确保相关理念及方法能够贯彻于社区共管工作的全周期。第二,推动生态/绿色社会工作的学科发展,培育参与生态保护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我国社会工作教育蓬勃发展,但随着当代社会工作的领域从人类社会延展至自然环境,其志向由社会正义转向环境正义,如何推动社会工作教育及课程体系建设与时俱进仍是一个挑战。作为社会工作迈向生态环境关怀而衍生出的新方向,生态/绿色社会工作教育应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在学理上形成一套系统的框架、完整的知识观与实践观,并通过案例及实践教育,探索社会工作与生态保护更多元的结合路径和更丰富的实践空间。第三,全方位推动与生态保护及关怀相关的政策倡导。政策倡导是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变革的重要环节。生态/绿色社会工作的理念有助于政府及其他相关方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时对贫困或弱势群体与环境之间的关联保持敏感性。社会工作专家还能够在政府制定自然保护区政策、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时提供均衡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实施建议与解决方案。此外,社会工作者可面向社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政策普及活动。这对于农村基层政府及社区居民的生态意识及环保参与度也有提升作用。
五、结束语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的结尾写道,在人类面前有两条路,一条路看似平坦,尽头却是灾难;另一条路看似人烟罕至,却有绝美的风景,人类需要作出自己的选择,去选择正确的道路。[10]24621世纪以来,频发的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贫困问题迫使人类必须正视生态保护及环境正义议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20世纪50年代的江河治理与“绿化祖国”行动,70至80年代参与环境议题合作并推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及制度建设,中共十五大将可持续发展写入报告,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命题。[74]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绿色理念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担当,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历史见证。尤其是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础存在,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生态文明理念与思想,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指引了清晰的方向,并向世界交出属于中国的正确答卷。
生态文明建设并不局限于自然环境领域,它与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换言之,生态议题是一项社会议题,它关乎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环境正义,因而,社会的改变是实现生态和谐的必由之路。[21,75]环境危机引发社会工作研究者、实践者对社会工作宗旨及服务进行深层次反思,并推动社会工作实务与实践从“人类环境”迈向更广阔的“自然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国社会工作的生态/绿色转向提出了新要求。第一,生态/绿色社会工作需要形成一套兼具整体性与综融性的工作范式。生态/绿色社会工作理念的出发点是对“以人类为中心”的工业文明及“以经济作为单一指标”的效率观的深刻反思,因而,其目标系统并非个人而是面向社会,其行动指向是推动人们生态保护理念及行动的共同转变。第二,生态/绿色社会工作亟需多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合作。忽视社区视角的自然保护工作难以有效推行,类似地,缺乏生态敏感度的社会工作也将难以促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也要求生态/绿色社会工作研究者与实践者走出传统社会工作的“舒适圈”,成为在地生态知识的学习者。第三,我国生态/绿色社会工作应加强本土理论与实务的创新探索。生态/绿色社会工作理论及实务的出现既包含对工业资本主义的批判,也涵盖对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危机的反思。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已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并重的顶层设计。因此,如何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并在实践层面作出积极回应是我国生态/绿色社会工作未来发展的主要目标及任务。人类对于环境正义与美丽生态的追求,推动了社会工作与生态保护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结。B自然保护区的案例正是我国生态/绿色社会工作本土探索的生动写照,它有效地展现了这一联结所蕴藏的优势及潜力,并呼吁社会工作研究者与实践者开展更多元与持续的实践参与。
(特别说明:两位作者贡献相同,均为本文的共同第一作者。)
注释
① 具体见《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html。该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② 具体见《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0/29/c_1116983078.htm。该公报中明确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③ 具体见《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文)》。https://www.ccps.gov.cn/xxsxk/zyls/201812/t20181216_125667.shtml。十九大报告第九条标题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④ L村数据来源为L村村务公开栏,本文作者之一于2021年5月摘抄记录。
⑤ 摘自巡护员M的访谈记录,访谈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⑥ 摘自2021年5月18日的田野笔记。
⑦ 摘自2021年4月10日的田野笔记。
⑧ B自然保护区在此之前曾出现过村民借口采药进入保护区进行盗猎或其他非法行为。因此,2019年年初自然保护区制定的入区规则中禁止村民进入自然保护区采药。
⑨ 作者隐匿了本条规则内手机软件的具体名称,在不违背规则原义的情况下对内容略作调整。
⑩ 本文作者之一在2022年2月对B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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