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工作是从西方国家早期的慈善救助组织、宗教活动、福利事业中孕育生长而来,其助人自助理念自然受到西方早期宗教慈善组织的个体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倡导助人要使受助者发生积极改变以实现自助。[1-3]这一理念在英文文献中大体上表述为Help people to help themselves或Help others to Self-Reliance,强调个人理性和现代性价值,因此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理念、理论体系、实务方法与原则主要聚焦于人的价值和禀赋。
社会工作自20世纪初进入中国以来,作为特定的思维结果与工具价值形式,通过心理学的助推,助人自助逐渐成为本土社会工作的服务宗旨与专业理念。[4]学界流行的本土化表述认为,社会工作既是直接地为有困境的人解决问题,也是通过增强这些人的能力以实现自助。[5]这一表述明确了社会工作要通过助人来达到人自助的服务目标,以此作为本土社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与专业依据。然而,生发于西方语境中的助人自助理念是否适用于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场域,则需要经过本土文化土壤与社会运行肌理的选择与重构。正如Fulcher在比较中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差异时提出的四重假设。[6]
假设1:语言习得和问题解决方法的差异会对社会工作的操作定义有影响;
假设2:社会调查的规范性方法以不同的方式塑造社会工作的操作定义;
假设3:社会工作的操作定义是由政府和宗教团体作为社区生活的日常方面建立和维护的立法和制度结构所塑造的;
假设4:响应性社会工作需要一个对文化差异高度敏感的操作定义。
事实上,中国学者也非常强调,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过程要注意文化和制度的异质性问题。[7]可见,将助人自助这一外来理念移植进本土场域所面临的“适应性”问题是值得我们审视和反思的。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思路从观念论来看,理念(idea或eidos)是自在和自为的,是对事物的抽象,或者说是事物的本质。[8]中国社会工作语境下的“助人自助”指涉在利他主义的助人实践中,社会工作既要帮助服务对象提升自助能力,也要帮助社会工作者自我成长。[9]这实际上是将社会工作视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助人过程,其关注的是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双方在互动中是否实现了自我能力和价值的增值。因此,把“助人自助”当作社会工作的理念,可能会促使社会工作更多强调个人向度,减损其“社会性”属性。蒙艺等人发现从人本主义和赋权增能理论衍生出的“助人自助”理念过多关注个人困境,而忽视了宏观社会结构和制度环境的限制。[10]Lam等西方学者指出,强调“自助”能力会导致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盲目迷信工具和技术理性,缺乏对社会的关怀。[11]事实上,社会工作的理念是个语义丛,其具体形态不断丰富和演化,属于知识社会学的认知范畴。但就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而言,悖谬之处恰恰在于我们尚未把助人自助理念加以厘清与阐释,就想当然地当作了先验事实。所以问题在于: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是否还能摆脱西方话语体系的窠臼?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难道不应该首先是价值理念的本土化?在这个意义上,叩问“助人自助”理念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是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中无法绕开的核心议题。[12]
事实上,已有学者从不同维度探讨助人自助理念运用的本土化困境。大体可概括为三种偏向。一是专业—特质偏向。顾东辉认为,以个人或个人问题为对象的助人自助理念已经不能有效解释宏观社会工作,除非从词境上进行拓宽,否则这一理念应用在本土社会工作场景中是不适恰的。[13]任文启指出,助人自助理念并不独属于社会工作专业,同样也适用于医护、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他从构词方面切入,充分阐述了“社会性”是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和最终目的,提出“利他使群”较之于助人自助更能体现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本质内涵。[4]这一偏向虽然把“助人自助”放在本土语境中进行解读,但明显存在着方法和视角的局限性。二是实践—反思偏向。助人自助理念的经验主义取向使社会工作陷入技术理性泥潭,忽视了对服务对象周边环境资源的运用。[14]而且,无论如何倡导“自助”,受助者越来越有福利依赖的倾向,反倒是排斥“自助”。[9]还由于“助人自助”难以实现,往往导致社会工作者产生专业危机和角色冲突。[15]另外,由于重工具理性而轻价值理性,往往把助人自助过程中的失败案例归咎于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不足,缺少对本土社会运行逻辑和文化脉络的关注。三是文化—结构偏向。“助人自助”与“案主自觉”原则在关系本位的华人社会中经常面临行动和伦理冲突。[16]我国“熟人”关系的救助习性和亲属网络助人系统会对“自助”理念造成消解[17],“个人—家庭—社会”三级结构模式、“面子文化”和整体意识使建立在平等原则上的“自助”实践难以开展。[18-19]如果强调了“助人自助”理念对个人理性和价值的尊重而过于苛责我国社会缺少“自助”传统,甚至忽视了费孝通等前辈所肯定的互助文化资源,则无法真正找到中华民族优良互助传统与现代个体主义救济之间的相通性。
随着助人自助的社会性困境被逐步揭开,这一领域中的理论贫困就日益显现出来。学者们很难找到准确的核心概念与理论思路去解释助人自助理念与本土实践场景之间的结构性张力,也导致学者们过多关注社会工作理念所蕴涵的专业特质与功能性,却缺乏了对助人自助这一当然理念的批判性,不少人虽然呼唤本土社会工作,但往往陷入社会工作技术和手段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甚至远离中华文化传统而从事隔靴搔痒的社会工作概念发明。显然,将传统的互助文化心理带回来,并在具体的实践中加以归纳和提炼显得尤为必要。有学人呼吁要发展出符合本土传统与经验的社会工作理念来重塑我国社会工作的话语权,[12,20]但倡导虽多,却鲜有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实质性推进。总的来说,既有研究对助人自助理念的缘起、内涵和流变缺少系统性的梳理和阐释,对这一理念的实践困境基本上停留在现象描述,或引用抽象的概念泛泛而谈,缺乏经验总结和理论分析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社会工作话语体系和本土化理念的建构,而这正是本文想要努力的方向。问题是,基于个体主义的“助人自助”理念及其专业知识,在本土社会工作场域中是否会产生冲突?过程如何?本土文化环境及社会运行逻辑是否对社会工作者实践助人自助理念形成排斥与隔阂?机制如何?是否可以提出能够真正体现中国社会文化事实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
因此,本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方面是从“场域—惯习”的框架思路出发,另一方面采取社会工作的微观实践和经验反思的研究策略,试图分析助人自助这一外来理念的“扎根”困境,进而尝试提炼出互助助人,创造性转化作为基于本土文化情境与实践逻辑的中国社会工作的新理念。[21]本文综合采用了文献法和访谈法,通过目标取样,于2020年7月至8月期间,在社会工作硕士(MSW)实践基地选取7名在岗且具有一年以上实务经验的社会工作者作为访谈对象,包括4名机构社会工作者、2名机构负责人以及1名高校老师兼职督导,以近距离田野观察方式收集资料,形成分析文本,进而了解社会工作者对专业理念的意义建构与实践反思。
三、助人自助理念在中国社会中的实践性限制助人自助理念是一种个体主义的救助方式,是个体与个体间的关系,是要使接受者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是一种以接受者为权利主体的权利救助关系。助人自助理念属于齐美尔所说的伦理严格主义,[22]它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分立。当然,这种伦理范型本身就是西方社会的写照。然而,由于中国社会天然就是一种整体主义的伦理本位社会,[23]助人自助理念应用于中国社会场景,自然会带来实践上的困难。那如何认识助人自助理念在中国文化心理背景中的实践困境呢?任何理论都从实践而来,实践改变着场景与惯习,并重塑着作为意识形态的理论。因此在分析时,一方面要把握社会工作行动者或社会工作机构在文化结构关系中的位置,另一方面要分析社会工作行动者业已养成的性情惯习。[24]143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对助人自助理念在异质而复杂的文化关系、多主体力量、惯习结构中的实践逻辑进行深入分析,才有可能真正触及本土社会工作实践助人自助理念所面临的结构性张力。
(一) 总体性场域对助人自助理念的限制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家治理是一种政府在对社会资源全面垄断的基础上所实行的总体性治理。[25]市场化改革以后,总体性治理有所松动,代之为分类控制或行政吸纳社会,促进“国家与社会的融合”,以实现政社良性互动与社会协调发展。[26]在这种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主张多元力量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将社会工作纳入国家治理框架和福利体系之中,社会工作专业因此获得迅速发展。但从客观上看,总体性治理的运作逻辑、制度架构和组织体系仍得到强有力延续,政府依然强调对社会资源的汲取与管控。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工作在强政府逻辑支配的总体性场域中体现出嵌入性、依附性和体制性等发展特征,[27-29]助人自助理念日渐被虚置。
1. 政府支配地位对助人自助理念的限制
在现行的总体性治理关系下,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赋予社会工作制度合法性与社会资源。[30]在此过程中,政府意志通过政治教化、社会管理体系、行政组织等形式渗透到社会工作日常工作之中,制约并重塑着本土社会工作的实践场域。
政府在资源与制度上牢牢把控着社会工作的实践活动,为了生存,服从政府的指令,是我们的第一要务。(访谈记录2020-08-09)
他们 (政府)把我们当成了助手,用来维护秩序和发放福利,有时候也让我们去截访。(访谈记录2020-08-08)
这反映了我国社会工作的处境,即为了生存与发展,社会工作必须主动嵌入行政体系,结果会反方向增强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科层化与专业刚性化等特征。[31]总体性场域是一个多主体力量的角斗场,占据支配地位的政府不仅在制度设置上吸纳与管控社会工作,甚至还要削弱社会工作的专业自主性来维护其优势地位,因为专业化产生的共享观念、专业理性和自主性会对政府权威造成影响。[32]即布迪厄所指出的场域中的强势主体有为巩固或改善其利益和位置而斗争的必要。在这个意义上,本土社会工作不可避免地成为国家 (政府) 的一种治理手段,[33]在政治语境中充当工具—技术的功能性角色,导致其助人实践越发倾向于实用专业主义,也越发偏离其内在的专业理念和使命。
2. 机构趋利性对助人自助理念的悬置与背离
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的重要载体,为社会工作行动者提供了就业岗位、专业培训、情感支持与成长空间,是社会工作行动者践行专业理念与使命的场所。但在总体性场域中,社会工作机构的运转需要仰仗政府施与制度性资源,因而对政府有天然的依附性,存在财务不自主、运作不自主等问题。[34]正因如此,在现行“项目制”衍生出来的工具理性诱发下,社会工作机构往往为获取总体性场域内的社会资源与制度认同而悬置助人自助理念。
机构创办者更看重承接项目所带来的利益,在利益驱动下,社会工作机构的旨趣不在“助人自助”,而是响应“项目制”的效率逻辑。(访谈记录2020-08-10)
助人自助理念被边缘化,实际上是强政府逻辑和社会工作机构趋利性合力作用的结果。在非对称性资源依赖格局下,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容易异化为依附关系,“对上负责”的制度逻辑驱使社会工作机构唯政府马首是瞻,沦为“政府意志执行者”,[35]所开展的服务活动更多体现为政府的治理偏好,以完成项目考核评估为目的。因此,当服务对象的利益诉求与政府绩效性指标相冲突时,出于“生存考量”,社会工作机构会偏向选择后者,这就与社会工作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为中心,为其增权赋能的助人自助理念发生了背离。
3. 专业教育的困境:“我助人”与“人自助”的断裂
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作自下而上的生长轨迹,我国社会工作是靠政府推动与教育先行自上而下诱发的,[36]呈现出“先有教育、实践滞后、理论薄弱”的现状。[37]在专业孵化过程中缺少社会资源和实践基础导致助人自助理念还未在我国文化土壤中充分发育就被作为特定的共识性概念与工具性技术进行传播,难免出现水土不服。事实上,“助人”如何实现“人自助”,抑或如何界定“自助”的标准与限度,一直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实践中的薄弱环节。[9]
助人自助理念是被专家学者们一以贯之的,但在课堂上它只作为口号传播,如何做到“助人自助”,老师与督导们对此都是语焉不详。(访谈记录2020-08-13)
助人自助是长期性的工作,要政府投入很多资源和政策的,这些我们比较欠缺。(访谈记录2020-07-15)
在总体性场域中,社会工作教育为政治服务这一现状没有改变。[38]依附性、嵌入性等专业发展策略使社会工作行动者成为“基层工具品”,缺少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协助服务对象实现“自助”的能力建筑过程中。如此一来,通过专业教育习得的助人自助理念不能体现在专业实践中,“我助人”与“人自助”之间产生了理论剥离和实践消弭的双重困境,徒增了社会工作行动者的无力感和专业怀疑感。
(二) 本土社会工作惯习对SR理念实践的限制
布迪厄认为,惯习是一种由知觉、评价和分类图式构成的“性情倾向系统”。它产生于社会制度,受制于结构,又寄居在行动者的身体当中,因此也组织实践,并生产历史。概言之,惯习就是“体现在人身上的历史”与被“社会化了的主观性”,[24]170-171社会工作专业惯习结构由专业实践形塑,受特定的社会与历史文化所制约,同时,社会工作专业惯习又反作用于实践活动。故从专业惯习出发,有助于我们揭示助人自助理念的实践困境。
1. 理念建构困境:传统文化对本土社会工作性情倾向的先在形塑
助人自助理念自传入中国以来,无论本土社会工作在实践与理论之间产生何种断裂,其作为本土社会工作本质的共识性阐述一直延续至今,只有个别学者在其内涵和外延上做些补苴罅漏的工作。如果对助人自助理念在本土场景的存而不论现象进行分析,那么福柯的话语实践理论无疑切中其脉,就是它已经由专家陈述和传播而成为官方话语,形成一种想当然的语境。只是这种“默会知识”缺少文化根基,不能掩盖上述“断裂”背后所包孕的中西差异,即助人自助理念滥觞于近代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文化背景,它承认人的价值、权利和尊严等至高无上,但这种宣扬个人主义的理念运用在以整体主义价值体系为底色的中国文化环境中多少会发生隔阂。
中国人的生活和文化是整体本位的。儒家十分重视群体,强调“以和为贵”。如孔子讲人不可隐居山林与鸟兽同群,而应当与天下人合群。[39]荀子则进一步在一种知识分析论的意义上强调为整体而“分”。比如讲“男女合”要以“夫妇名分”为前提,社会“群”的可持续性在于“群分”,因为“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40]虽然讲分,但个人的发展须以整体的发展为前提,即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后世虽有明清反叛性的个人主义思想的闪现[41-42],不过最终沦为顾炎武所论之亲私之情。[43]当然不能否认的是,这种对“自我”价值的彰显初步冲击了儒家的“整体主义”本位,也给逐渐兴起的近代“群己”观念提供了生长空间。近现代之交的梁启超就在整体主义脉络的叙事框架中找到了群己融洽、互相助长的“第三条道路”。[44]只是这种群己融洽下的“人”不同于西方自然法原则下“孤立的个人”,而是大共同体本位下的个人主义。[45]可见,“个人”在“大我”叙事中只是作为整体的附庸,依附在伦理本位和差序格局所编织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整体主义价值体系通过耳濡目染和历史的延续性置身于我国现代社会场域,不断形塑和生成本土社会工作性情倾向,指引社会工作行动者建构与我国实践场域相一致的话语与行为,[24]179-182而不是简单照搬和践行西方的助人自助理念。
在开展活动时,一提到“自决”或“自助”,案主就难以适应,觉得我们社会工作者在逃避责任,这可能跟我们的文化和制度不注重个人能量有关。这样,我们在助人活动中,就不能刻意去强调“助人自助”了。(访谈记录2020-08-17)
显然,本土社会工作性情倾向的形塑是一个文化融合和调适的过程。这一过程产生的文化自觉和实践性知识,恰恰赋予了我国社会工作理念的新内涵。所以,王思斌在2001年就从制度与文化的视角率先讨论了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提出我们应该对中西方社会工作的实践场景保持敏感。[46]张昱从中国社会工作话语权的角度指出,社会工作的发展实质上是在个体与环境的关联中展开的。[47]
2. 实践违和感:专业主义与本土社会工作惯习的割离
社会工作的助人自助理念有着明显的个体主义倾向[48],其实务模式、理论体系、服务方法和原则多旨在为服务对象赋权增能。这从俯拾皆是“优势视角”“赋权理论”“案主自决”等主题的文献中就可窥见一斑。助人自助理念形塑下的社会工作专业惯习恪守人具有独特潜能与自我改变、不断成长、不断进步的品质,故其专业实践的基本假设是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能力和独特性。[49]正因如此,社会工作行动者在服务场景中注重的是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中心,通过充分挖掘和运用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资源来为其增进福祉的微观服务。[50]
陷入专业主义迷思的本土社会工作对“西方中心主义”缺乏应有的反思批判态度,一度把西方主流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体系与服务经验奉为圭皋,并在教育中全盘灌输。[51]在这种“拿来主义”的知识移植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惯习由我国专业教育系统将西方建制性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引入,并通过专业训练构筑在本土社会工作行动者的身体中,从而帮助其形成稳定持久的关于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理论体系、实务方法等知觉和评价。换言之,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亦即专业惯习。[52]这一专业惯习规训社会工作行动者为服务对象赋权增能,以期达到助人自助的服务目标。但是当我们聚焦在实务场景时,耳闻眼见的却是这种专业惯习在本土实践场域中陷入挣扎而难产。究其原因,这种滋生于西方气候和土壤的专业惯习只有在形塑它的环境中才会“有效”,一旦转移到我国,就会产生冲突与紧张。也就是说,“只有当惯习遭遇了产生它的那个世界时,它才感觉不到世间的阻力重负,正像如鱼得水,得心应手”。[24]172
助人自助是要通过建设案主的能力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但实际上,我们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不是资源尚待发掘,而是资源不足,没有自助的条件和能力。如果他们连最低层次的衣食住行条件都成问题,又缺少表达利益的能力和机会,如何进行自决、自助呢?(访谈记录2020-07-13)
可见,社会工作专业惯习在中西方社会实践场域中有着不同的生成逻辑,我国弱势群体面临的困境及其背后的结构性根源不同于西方社会。因此,简单移植套用外来的助人自助理念来位育和发展我国社会工作专业,进而指导专业实践,往往会陷入“情境错置”的谬误。
四、互助助人理念作为一种本土化实践的可能性对助人自助理念的移植与套用导致社会工作始终悬浮在本土实践逻辑与文化脉络之上,难以“扎根”于我国服务场景。由于长期性地呈现出“水土不服”的专业服务现象,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过程遭遇瓶颈甚至异化,因此需要从更高的理念层面去重新审视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运用于本土场域的适恰性。
(一) 融入传统:我国“互助”文化传统的赓续
我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推崇“互助”理念。占据传统文化核心地位的儒家十分重视邻里互助,认为互助机制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元素。如《孟子•滕文公上》里提到“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53]这里的“相友”“相助”“相扶持”其实就是互助。实际上,儒家所构想的大同世界就是一种“讲信修睦”“男有分,女有归”“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互助型社会。[54]墨家也有类似主张,墨子勾勒了人与人之间“兼相爱,交相利”的互爱互助关系图景。墨家倡导的是“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的互助社会,[55]即《诗经》所说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善来善往,而不是庸俗的纯数量上的大小不等的质疑。
当然,“互助”绝非道德说教,而是以实质性的典章制度在社会中推行。比如,《周礼》就规定“保息六養”“本俗六安”“五比相保”等互助制度[56],这对后世有持续性影响,宋明清的里甲制度与乡规民约既是传承,也是发明。比如,《吕氏乡约》《南赣乡约》等很好地在地方上织造了一个患难相恤的伦理型互助社会。[57-59]互助传统延续至今,遍布于亲友间的资金或物品相互借用或经济生产和红白仪式中的帮衬。张文宏在中国城乡居民社会支持网的研究中发现,社会互助仍是社会成员所能获得社会支持的最好途径。[60]事实上,我国传统的社会工作方法奉行的是三位一体 (国家、集体、个人) 的互助依赖方法。[61]王思斌在分析中国社会中的“求—助”关系时指出,存在着民间和官方两个助人系统,其中的民间助人系统总体上是互助性质的,家庭 (族) 成员之间的相互帮助对家而言是一种自助,而邻里街坊朋友之间的帮助则是互助。[46]周沛发现居民之间的互助互济是搭建社区社会支持网络的关键因素,也是社会工作解决个人与社会问题的更好途径。[62]显然,“互助元素”对推进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比如,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通过构建社区互助的整合社会工作实践将“政—社—实务”有机衔接起来,探索出了以公共参与、生计发展、邻里互助、文化多元、环境友好“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实践模式。[63]
互助的传统和图式以一种“知识储存”[64]的方式沉淀在本土社会工作实践情境之中,影响服务对象的求助行为和心理,并作用于社会工作行动者的助人活动。“面子文化”“家文化”“熟人关系”“求助关系”等传统习性对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可能有两重性影响。表面上,亲人、朋友间的互助似乎对社会工作的个人权利救助关系造成消解,并阻碍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形成制度性的专业助人模式,但实质上,如果忽略互助文化资源和习性,中国社会工作就没法实现超越性发展。
(二) 互助实践:回归专业品质的本土性诉求
在专业发展的百年历程中,西方社会工作一度将案主问题个人化、微观化,陷入了以工具化与技术理性化为核心的“专业本位主义”陷阱,最终因背离社会属性而沦为“个体治疗”的工具。最为典型的佐证当属西方社会工作曾经因此迷失在“实证主义”的泥潭中而背上“堕落天使” (Unfaithful Angels) 的骂名。这种结果可能是西方社会工作长期秉承助人自助理念及背后的个人主义文化所造成的。[65]对助人自助理念的移植套用使我国社会工作不能独善其身,在实践过程中也产生了服务体制化、工具化、个人化等问题。为跳出这一困境,迫切需要重拾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社会性”,回归社会工作“人在场景中”的本质议题。[66-68]这一新转向实际上是对吉登斯关于社会与个人二元对立的超越假设的拓展,人们是可以在制度结构和文化脉络中找到使行动者与社会结构相互作用的可能性。[69]
显然,我国社会工作需要塑造这种在个人困扰与公共议题之间建立起动态联系的“心智品质”。换言之,我们不单要关注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更需要具备从个人治疗转向社会结构的“视角转换”的能力,把助人服务聚焦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依赖,运用政府资源、社会和市场力量、社区资产与文化,搭建社区互助关系网络,并在社区乃至更大的社会结构中解决服务对象的困扰,从而摆脱将社会问题个人化、个人问题病理化的西方实证主义与临床心理学的方法依赖。正如Weisman所言:“社会工作者应该是社区的守护者,为了让社会工作回归到它最初的优雅,他必须拒绝个体治疗,并通过社区组织体系来提供社会服务”。[70]张和清指出,社区是连接微观个人 (家庭) 与宏观社会环境的重要载体,因此驻足社区日常生活,促进社区团结与互助是社会工作回归“社会性”本质的最佳实践。[63]由于“互助”促进了“社会性”和“专业性”之间的共生关系,可以通过“关系为本”的介入方法营造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情境,使社会工作从“治疗为本”和“专业强权”倾向回到“社会”本质。[71]
鉴于此,我国社会工作要重构专业理念就需要走一种互助助人的替代性路径。一方面要围绕人的需求,与服务对象建立相互依赖的助人关系基础,形成信任与互助协作关系,共同探索其处遇问题及背后的结构性根源,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发掘并培育双方的能动性和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成长,这对避免滋生助长社会工作者的“专家形象”和服务对象的依赖心理大有裨益;另一方面要扎根社区日常生活实践,把服务对象视为“关系的存在”,从其家庭结构和亲属网络切入,并在整合国家政策与资源、吸引并联结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基础上,与社区内多元主体 (街道、居委会、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等) 建构良好的团结互助关系,通过多主体的互助实践共同嵌入社区生活情景与社区结构网络,继而激发人们的互助意识与能力,形成社区的互助精神与文化,以此重塑服务对象互助共生的生活世界。如此一来,社会工作得以从早期为获取生存与认同而采取的嵌入性、依附性发展的权宜之策中脱离出来,以科学专业的助人服务践行专业价值理念,充分发挥链接社会资源与整合社会关系的专业优势,运用专业知识在“人在场景中”架起持久而动态的桥接和纽带,从社会层面回应服务对象的现实生活问题,继而实现“服务人群以改善社会,改善人们的社会功能运作与改善社会体系交互促进”的专业使命。[72]
(三) 殊途同归:本土实践性知识与专业理念的交融
事实上,西方社会工作专业从诞生伊始就一直秉持互助的理念和方法。比如,慈善组织运动的发起者里奇蒙德虽然提倡助人的医疗化方法,把社会工作者视为医师,把案主视为病人,但她并不忽视社会环境的要素。她所提出的科学理性的专业化个案服务模式不单关注案主的特质,更聚焦于修复案主的社会关系,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环境的互构互助。就世界上第一个社区公社“汤恩比馆”推展的睦邻运动的核心理念而言,它是以重建社区凝聚力和互助精神来系统解决社会贫困问题。这项运动致力于激发社区居民的创造力和互助关系,以此来改变社会环境,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后续的专业发展过程中,社会工作不断产生许多包孕互助助人理念的专业实践视角与方法,如生态系统视角、整合的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等。这就从理论视角证明了互助实践更有利于社会工作行动者融入服务对象的生活世界,也有助于社会工作行动者将案主问题置于宏观社会结构加以把握和解释,并通过政策倡导和制度变革等策略推动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证研究也表明互助乃是社会工作的最佳实践[73],社会工作的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互助的道德实践[74]。
我国社会工作实务的很多做法都体现了互助助人理念的内涵,比如“三社联动”“社区互助”“社区工作室”“最后一米交给社会工作”都注重通过社会互助和社会团结机制来推动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在互动互助中促进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微观服务所提倡的“同行者角色”“小组工作”“融入”等专业介入方法和原则揭示了与服务对象形成互助协作的关系有助于社会工作行动者提供精准化服务,从而帮助其实现自助。这些互助实践智慧为推动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方法和理论视野,比如学者们提出的“互构性发展”“关系为本”“社区本位”“融合性发展”等专业发展策略或实践模式,其背后的预设归根到底都源于社会工作与政府、社会和服务对象存在着互助共惠的可能性。
显然,作为一种具有高度价值伦理关怀的实践性学科,无论社会工作走向何种专业发展模式,都有其道德环境与政治实践上的路径依赖。作为道德实践,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实践原则、价值观念需要彰显人文主义关怀;作为政治实践,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需要与本土的政治生态相耦合。这些实践策略实际上与互助助人理念异途同归。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及对受助者主体性地位、尊严、价值的尊重,就必然要求社会工作者抛弃“专家权威”思维,遵循平等原则,与受助者建立起通力合作的互助关系,共同界定问题、评估需求、制定方案和解决问题。这一互动互助过程实际上也是双方建设自我能力、共同进步的过程。相反,那种固守画地为牢式的“专业本位主义”实践既不利于服务的开展,又难以获得政府、社会与服务对象的认同。另外,行政主导体制决定了我国社会工作专业要想获得进一步发展,就需要在政府治理体系框架中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和服务角色,与政府建立起互助合作的关系,成为国家社会治理理念的践行者。这就要求社会工作重建社会互助关系网络,凭借自身链接社会资源与提供科学助人服务的专业优势,塑造社会团结与互惠,进而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专业化力量。在这个意义上,互助助人理念无疑是我国社会工作道德性和实践性的充分诠释。
五、尾 论助人自助理念的个人主义取向及其所衍生的“医学实证模式”“专业本位主义”“治疗本位”“工具化”等问题值得警醒。鉴于此,发展出与本土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相符的价值理念和方法既必要又迫切。事实上,这类专业方法探索也正在显现,如姜海燕在精神疾病的实证社会工作研究中发现了当事人“求助否认”障碍,社会工作的介入往往要透过“亲友求助”转换为专业求助,从而以一种建构互助性社会工作观念、环境和关系的方法来帮助求助者。[75]
本文在实践经验和现实文化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互助助人”的本土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有助于我们走出“治疗者—案主”“专业性—社会性”“道德实践—政治制度”的二元区隔困境,使本土社会工作走向互动互助而非权力压制、延续性而非断裂性、多元整合而非二元对立、关系网络化而非关系单一化的互助实践模式。需要指出,互助助人理念并不排斥“自助”,而是要通过互助实践更好地实现“自助”,避免社会工作沦陷为个人救济工作而丢失了“社会性”本质。互助助人理念的实践路径带来的是普惠性质的社会工作服务,具有可持续、低成本、覆盖广、实效强的特征。这一理念注重在微观服务场景中激发社会工作行动者和服务对象的主体能动性和优势,避免社会工作行动者对受助者的权力压制,使“分享”“平等”“尊重”原则得以践行;也能让受助者摆脱对社会工作行动者的心理依赖,使“自助”“自决”“去权威化”成为可能;同时,强调在宏观层面构建社区互助网络,将个人问题置于社区的社会结构与历史文化脉络上进行分析和解决,实现“助人”与“促境美好”并行。可见,互助助人理念是可以契合社会工作的角色定位、功能、目标和使命的。
总而言之,互助助人理念是结合本土实践经验、文化、制度与社会工作功能价值和使命而提出的,是一种“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本土化设想,[76]而不是走“文化特殊主义”的建构路径。当然,这里重构的互助助人理念是否能够扎根于本土社会工作的实践场域,还需要更为深入的经验探索与理论自觉,从而在理论体系和实务操作方法上推动中国社会工作的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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