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快速检索     高级检索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0, Vol. 20Issue (6): 60-69.
0

引用本文 

李敏, 梁瑜欣. 多民族社区人际信任构建——蒙汉杂居C社区向互嵌型发展研究[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0, 20(6): 60-69.
LI Min, LIANG Yuxin. Research on Multi-ethnic Community Interpersonal Trust Building: Inter-embedded Development of Mongolian and Han Cohabited C Community[J]. Social Work and Management, 2020, 20(6): 60-69.

基金课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超大城市生人社会的熟人社区建设研究”(16BSH119)。

作者简介

李敏(1971— ),女,汉族,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工作,城市社会学.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0-03-20
多民族社区人际信任构建——蒙汉杂居C社区向互嵌型发展研究
李敏 , 梁瑜欣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北京,100101
摘要: 信任是民族杂居社区向互嵌型社区发展的关键要素。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蒙汉杂居C社区的问卷调查,发现C社区的人际信任期望较高、同民族间信任度高、对社区工作人员信任度高、信任浅层化、以工具性信任为主和信任多源于文化。民族、年龄、居住时间、个体经验、社区参与、邻里交往、社区公约是影响C社区人际信任构建的主要因素。其中,社区组织参与和邻里交往与社区人际信任显著相关。基于社区社会工作的地区发展模式,提出营造社区公共空间、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助推民族文化交往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以此构建人际信任,推动杂居社区向互嵌型社区发展。
关键词: 多民族社区    人际信任    地区发展模式    
Research on Multi-ethnic Community Interpersonal Trust Building: Inter-embedded Development of Mongolian and Han Cohabited C Community
LI Min , LIANG Yuxin     
School of Social Work, China Women's University, Beijing, 100101, China
Abstract: Trust is a key factor for ethnic communities to develop into inter-embedded communities. Based on a questionnaire survey, the study found that Mongolian and Han cohabited C community has a higher trust and expectation in terms of interpersonal trust, higher trust among the same ethnic groups, higher trust in community workers andinstrumental trust in the majority;Trust building mainly arises fromculture. Ethnicity, age, residence time, individual experience, community involvement, neighbor interaction and institution culture are the main factors influencing community interpersonal trust building. Community organization participation and neighborhood interaction are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community interpersonal trust. Based on regional development pattern, strategies such as constructing community public space, cultivating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promoting national cultural communication are proposed in order to build interpersonal trust and promote mixed communities’ development into inter-embedded ones.
Key words: multi-ethnic communities    interpersonal trust    regional development mode    
一、问题提出

在“一带一路”发展背景下,2014年中共中央提出,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建设目标为多民族杂居社区发展提供了国家层面的制度引导。

信任是在社会之内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1]251中国自古就把信任看作社会发展与人际交往的重要准则。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呈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乡土社区人际信任源于血缘、亲缘、姻缘。而后在血缘关系基础上,通过认干亲、拜把子、做人情等方式,将其扩展到没有血缘的其他交往关系中。[2] 韦伯认为血缘、亲缘和地缘是特殊信任的基础。信任主体是个人、家庭、家族或者一个区域。特殊信任存在于熟人社会,而普遍信任需要依靠契约或法律等正式性制度保证。中国的信任结构属于特殊信任,对血缘、亲缘和地缘之外建立的关系。[3]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变迁使依靠血缘、亲缘、姻缘维系的熟人社会的信任受到挑战,以血缘和私人关系建立的特殊信任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而现代社会构建与维护普遍信任的法律和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2 470.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505.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0%;蒙古族442.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1%。[4]赤峰市是以汉族和蒙古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蒙古族牧民离开牧区移居城市。随之,将蒙古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以及行为规范等带入他们所生活的社区。基于各民族身份的先赋性与多样性文化的集聚性产生张力[5],民族地区易催生族际隔阂与纠纷。信任作为冲突缓冲带,可嵌入人际交往中消解对立,是促进民族区域和谐共生的关键要素。[6]相互信任是不同民族或种族和平相处的至善状况。[7]为此,本研究力图在分析蒙汉杂居C社区人际信任现状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探究如何通过社会工作介入构建社区人际信任,推动杂居社区向互嵌型社区发展,以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文献回顾

西方对“信任”的研究始于西美尔,认为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信任,社会将瓦解。[8]吉登斯从个人和制度层面,将信任分为人格信任和系统信任,现代社会以系统信任为主。[9]卢曼从系统理论和功能主义视角,将信任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建立在熟悉个体之间,以情感联系为主;制度信任建立在复杂、分化的社会关系中,需依靠法律等外力加以维系和惩戒。[10]93他强调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在信任产生中的重要性,信任的功能与内涵随社会结构和制度的改变而改变,特别是正式社会制度可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行为,增强成员间、组织间的信任度。[10]104

国内学者对人际信任展开了大量研究。在关系本位的中国社会,人际信任是差序格局式关系信任[11],按照家人、熟人、认识的人、陌生人等关系的不同而降低。[12]中国人通过把外人转化为“自己人”,增进人际信任。[13]在社区,居民的户籍身份[14]、观念、经历、社区声望[15]、社区人际关系的密切程度[16]、拥有的社会资本以及社团参与[17]等是影响人际信任形成的个人因素。社区空间特征、社区关系网络、社区归属感、社区熟识度、社区集体记忆[15]、社区形象、社区服务质量[18]等是影响人际信任形成的社区因素。

信任对维护城市杂居社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19]城市杂居社区居民以民族为单位形成利益诉求主体,各民族文化差异大,导致人际信任度低。建立在民族身份基础上的“局限信任”多于建立在法律准则基础上的“普遍信任”。[20]社区自组织、居民参与、制度化和居民互助合作等是影响城市杂居社区人际信任形成与发展的因素。[21]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民族工作以及社区文化建设的有效开展,促进了居民互助网络和互惠规范的产生,进而促使不同民族成员倾向于信任其他民族成员。[22]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对信任的分类、产生机制等方面研究成果丰富。研究发现,社区组织网络及社区组织内契约或制度可增加社区组织内成员的信任度。国内学者对影响社区人际信任的个人因素和社区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社区自组织、社区参与、制度化、居民互助合作、社区文化、宗教信仰等是影响城市杂居社区信任形成与发展的因素,并从社会资本视角提出互助网络和互惠规范对促进不同民族间产生信任的意义。以往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研究视角和思路,但对杂居社区人际信任构建的探讨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构建社区人际信任以推进杂居社区向互嵌型社区发展的实操性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研究设计及样本构成

(一) 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选取赤峰市C社区开展实证研究。C社区是一个以蒙汉民族为主的多民族杂居社区,社区下辖两个2007年建成的商品房小区。社区总人口9 086人,其中蒙古族2 475人,占27.2%;汉族6179人,占68%;满族、回族等其他少数民族432人,占4.8%。社区居民主要来源包括旧房拆迁前在附近居住的居民、蒙古族中学的老师以及自购房的居民,其中蒙古族居民有长期居住在赤峰市的,也有从牧区搬迁过来的。

调查对象的选取是依据年龄、性别、民族按比例抽样,拟抽取的样本数包括汉族居民50%,蒙古族居民50%;男性居民50%,女性居民50%;18—30岁、31—40岁、41—50岁、51—60岁、60岁以上居民分别为20%。问卷设计的内容包括社区居民基本情况、社区人际信任现状、影响社区人际信任的因素。社区居民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居住时间等;社区人际信任现状包括信任期望、同民族间信任、社区内居民之间以及居民与社区组织成员之间的信任、信任程度、产生信任的原因及培养信任的途径等;影响社区人际信任的因素主要分为个人因素和社区因素。

此次入户调查虽然得到了C社区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但仍存在部分居民拒访的情况。调查实际发放问卷131份,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回收有效问卷128份,有效回收率为97.7%。本研究运用SPSS23.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二) 样本构成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18周岁以上的C社区居民。剔除无效问卷后,128份有效问卷中,男性居民占46.1%,女性居民占53.9%;汉族居民占53.9%,蒙古族居民占43.8%,其他民族居民占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居民占46.1%;居住时间在5年及以上的居民占60.2%。具体如表1所示。

表 1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N=128)
四、蒙汉杂居C社区人际信任现状

信任是人际关系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在社会互动中产生。一旦信任缺失,社会交往和社会就难以形成。[23]人际信任是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是个人人际交往中对交往对象的一种预期和信念,即相信对方的言行在主观上或客观上都有益于自己,至少是不会伤害自己的利益。[24]人际信任是个体对交往对方的合作性意愿与行为、行为与角色规范之间的因果连带的可靠性预期。[13]

本研究主要从信任期望、同民族间信任、社区工作人员信任、信任程度、产生信任的原因及培养信任的途径等方面分析蒙汉杂居C社区的人际信任现状。具体如表2所示。

表 2 社区人际信任现状(N=128)

(一) 信任期望较高

表2显示,C社区72.7%的调查对象认为未来社区信任状况会变好;12.5%的人认为未来社区信任状况与目前状况差异不大;仅14.8%的人认为未来社区信任状况会越来越差。虽然这仅仅是社区居民根据个人经历、人际交往等做出的预估,但也可看出C社区绝大多数居民对未来社区信任状况充满信心,这为后续社会工作介入社区信任构建奠定了基础。

(二) 同民族信任度高

社会相似性是产生信任的一种机制,人们往往根据他人与自己在社会地位、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相似性,决定是否给予对方信任。[15]调查发现,蒙汉居民之间往来较少,语言不通是民族间交流的主要障碍。蒙古族居民间交流多用蒙古语,语言拉近了与本民族居民的关系,但间接阻隔了与汉族居民的交流与融合。与汉族居民相比,蒙古族居民更倾向于信任本民族居民。所有调查对象中有17.2%的人倾向于信任本民族居民,其中蒙古族17人,汉族5人。具体如表3所示。

表 3 民族与信任倾向的交互分析

认同对信任有重要影响,社区中的群体关系及以此为基础的群体认同对社区信任形成具有重要意义。[15]群体认同是人们判断社会距离的基础。即使彼此间没有直接接触,具有相同社会认同的群体成员间的社会距离较近,信任水平较高;具有不同社会认同的人之间的信任水平较低。[25]蒙古族具有独特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相似的文化背景和外在的民族特征,使其与本民族居民互动时更易形成共识,给予彼此更多理解与信任。

(三) 对社区工作人员信任度高

对法律或专业组织的信任是人际信任产生的机制。[26]社区工作人员是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在社区信任机制构建中居于主动地位,他们掌握着社区内其他组织所不具备的公共资源。[27]本研究中的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社区保安。他们负责社区的日常行政事务、环境卫生与安全等。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的互动频繁,考察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信任度对于了解C社区的信任状况具有重要意义。表2显示,72.7%的调查对象对社区居委会人员持信任态度,69.5%的人对社区保安持信任态度。67.2%的人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持信任态度。由此可见,C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信任度较高。

(四) 信任浅层化

人们之间的每一次互动都是交换,通过交换获得相对价值和互惠,同时产生信任。表2显示,61.7%的调查对象会借手机给其他居民,28.1%的人会借钱给邻居,14.1%的人会向邻居借钱。由此可见,涉及金钱的互助行为较少。16.4%的人会请邻居帮忙照顾孩子,18.0%的人会请邻居保管钥匙。社区居民认为“借钱和保管钥匙还是会找自己的亲戚,不会找邻居帮忙”。深层次的互助行为较多发生于血缘和亲缘关系中,社区居民间互动大多停留在浅层次。

(五) 工具性信任为主

社区信任基于社区居民的人际互动产生,人际互动产生人际关系,人际关系分为既有关系和交往关系。依据交往原因,交往关系分为工具性交往关系和情感性交往关系。为此,社区居民通过人际互动产生的信任可分为工具性信任和情感性信任。

人际互动产生的互惠使人们产生共同的期望,现在我给别人信任,将来别人也能将信任给我。[28]197信任建立在希望得到他人信任的基础上,目的是为谋求其他居民的信任,从而达到平衡的信任状态。表2显示,37.5%的调查对象认为信任是相互的,是人际互动的产物,是可以交换的,可见社区居民间的信任以工具性信任为主。19.5%的人信任社区居民的原因是平时关系比较近。社区居民通过邻里互动产生情感认同。因此,对有过良好互动体验的居民较易产生情感性信任。

(六) 信任多源于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是从人性角度思考信任的。作为信任最基本内涵的“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宣扬的“五常”之一。表2显示,人际信任产生的原因,14.1%的调查对象认为是人性本善;7.0%的人认为是品德好,兑现承诺。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居民决定是否信任置信对象的重要依据[29],对居民接收的信息产生作用,影响信任的决策过程。[30]

信任来自遗传的伦理习惯, 是社会共享道德规范的产物。[31]规范是文化的一部分,是被人们自觉遵守的一些行为准则,以期能够得到长期回报。规范可以是朋友之间互惠互利的规范,也可以是严格遵守的信条。[32]人际信任是观念和规范的产物,人们认可并接受观念和规范中倡导的信任。表2显示,64.8%的调查对象认为信任是通过社会规范培养的;45.3%的人认为信任是从父母的教育中获得的;32.8%的人认为信任是学校、工作单位作为一种规范要求自己的;29.7%的人认为信任是民族传统文化;22.7%的人认为信任是国家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可见信任更多来源于文化。

五、影响蒙汉杂居C社区人际信任的因素

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本研究拟从个人因素和社区因素对影响蒙汉杂居C社区人际信任的因素进行分析。其中,个人因素主要从民族、年龄、居住时间和个体经验进行分析;社区因素主要从邻里交往、社区参与、社区公约进行分析。具体如表4所示。

表 4 影响社区人际信任的因素(N=128)

(一) 个体因素

信任作为居民的个体行为,信任主体的民族、年龄、居住时间和个体经验对信任产生影响。

1. 民族

相似的价值观、文化背景、种族等形成的相似行为习惯和规范易于信任的产生。[26]民族传统文化是某一民族在长期生活的实践中创造,并反映了本民族的特征。长期受民族文化传统影响而形成的民族文化认同,增加了同民族居民的信任度。

问卷中,因变量“倾向信任本民族居民”是一个“否”或“是”的二元定类变量,使用二元logit模型估计了民族对“倾向信任本民族居民”的影响。民族的回归系数为1.152,且呈现0.01水平的显著性(z=2.604,p=0.007<0.01),意味着民族对“倾向信任本民族居民”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具体如表5所示。

表 5 民族与倾向信任本民族居民的二元logit分析

调查发现,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组织与活动时,更倾向参与具有本民族文化特色的组织和活动。C社区歌舞队6名成员均为蒙古族,每周六下午在社区活动室排练。每到蒙古族传统节日时,歌舞队会在蒙古族居民聚会时表演蒙古族歌舞。社区秧歌队13名成员,仅有1名是蒙古族。秧歌队每天早上在社区小广场排练。当社区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组织活动时,秧歌队会进行秧歌表演。

C社区蒙古族居民有自己的社交圈,他们依托线上微信群等讨论和本民族相关的话题,定期组织聚会。社区居委会不注重蒙古族的传统节日,在节日期间不举办庆祝活动。很多蒙古族居民由牧区迁居而来,每年七月,蒙古族居民会相约一起回牧区庆祝传统节日,他们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增加了彼此的信任。

2. 年龄

信任受个人生活经历影响,生活在不同时期的人具有不同的生活经历,尤其在人格形成时期的社会生活经历对个体信任影响更大。不同年龄组的居民对信任的态度不同。

问卷中,因变量“信任态度”是一个从“社会信任度低,没必要信任别人”到“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信任他人”程度递增的有序变量。使用有序logit模型估计了“年龄”对“信任态度”的影响。“年龄”的回归系数为−0.054,且呈现0.01水平的显著性(z=−2.657,p=0.004<0.01),意味着“年龄”对“信任态度”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即年龄越大,对他人持完全信任态度的比例越低。模型伪R平方值(McFadden R方)为0.053,意味着年龄可以解释“信任态度”的5.3%变化原因。具体如表6所示。调研发现,年龄在31—40岁的调查对象对他人持完全信任态度的比例最低。学者倾向用代际效应解释这种现象,认为不同时代成长的人,受时代特征影响,信任感有差异,并不是越老的人信任度越高。[33]

表 6 年龄与信任态度的有序logit分析

3. 居住时间

人们初到一个社区,对他人的信任态度不明晰或较不易产生很高的信任。但随着居住时间增加,对社区环境和社区居民越熟悉,就越易产生信任。当居住时间由“1年以下”增加到“5 —7 年以下”时,居民对他人持完全信任和大部分信任的比例由66.7%上升到81.0%;但当居住时间在“7—9年以下”时,居民对他人持完全信任和大部分信任的比例却下降到66.7%,随后又上升。具体如表7所示。由此可见,居住时间的延长虽可提升居民之间的熟识度,增加彼此信任,但影响社区居民人际信任的因素是多重的。

表 7 居住时间与信任度的交互分析

4. 个体经验

社区居民作为个体行动者,在判断社区居民可信的方式上存在差异。表4显示,81.8%的调查对象通过自己与他人相处来判断;12.9%的人通过其他社区居民的介绍来判断,这种情况可间接说明这部分社区居民之间已经存在一定的信任;仅有5.3%的人选择“不与社区中的人接触,不信任大家”。这些居民与社区其他居民交往很少,有自己的生活和交际圈。总之,多数社区居民是通过自己对其他居民的了解、认知和相处来判断其是否可信,他们更相信自己的经验。

(二) 社区因素

1. 邻里交往

邻里交往越频繁,社区居民对彼此人品、价值观念、行为举止等的认知越多,相对的社会距离越小,信任度也会随之增加。社区邻里交往形式表现为见面打招呼、交换联系方式、串门做客、邻里互助等。

问卷中,因变量“信任度”是一个从“不信任”到“完全信任”程度递增的有序变量,使用有序logit模型估计了“请居民到家做客”对“信任度”的影响。“请居民到家做客”的回归系数为0.544,且呈现0.05水平的显著性(z=2.069,p=0.036<0.05),意味着“请居民到家做客”对“信任度”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模型伪R平方值(McFadden R方)为0.019,意味着“请居民到家做客”可以解释“信任度”的1.9%变化原因。具体如表8所示。

表 8 请居民到家做客与信任度的有序logit分析

研究发现,邻里交往提高了邻里的人际信任度,但交往限于浅层次。邻里互助行为,如请邻居帮忙照顾家中小孩、帮忙保管家中的备用钥匙、与邻居相互借钱等与社区居民的信任度无相关关系。许多社区居民反映互助行为多发生在较熟悉、关系较好的邻居间。多数情况下,深层次互助行为发生于以亲缘和血缘为基础的情感性信任中。

2. 社区参与

(1)参与社区组织。居民参与自发性体育组织可提高城市社区居民的普遍信任水平。[34] C社区有秧歌队、扇子舞队、模特队等自发性、娱乐性的社区组织。社区组织成员中有50.0%的人认为可以完全信任组织内的其他成员。具体如表9所示。

表 9 社区组织成员与信任社区组织成员的交互分析

问卷中,因变量“请居民到家做客”是一个从“否”“偶尔”到“是”程度递增的有序变量,使用有序logit模型估计了“参与社区组织”对“请居民到家做客”的影响。“参与社区组织”的回归系数为1.053,且呈现0.05水平的显著性(z=2.390,p=0.021<0.05),意味着“参与社区组织”对“请居民到家做客”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模型伪R平方值(McFadden R方)为0.020,意味着“参与社区组织”可以解释“请居民到家做客”的2.0%变化原因。具体如表10所示。由此可见,社区居民由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加入社区组织,与社区组织成员建立联系,形成稳定的社区关系网络,产生密切的人际交往,无形中拉近了人际距离,提升了人际信任度。

表 10 参与社区组织与请居民到家做客的有序logit分析

(2)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社区成员是否积极参与社区问题解决,取决于他是否具有这样一种信念:社区中其他成员也愿意为解决社区问题作贡献,而不是搭便车或破坏这种努力。[35]社会组织中的信任、网络等特点是通过促进合作行动来提高效率的。[28]20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参与者之间的交往越多,他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就越大。[36]居民参与网络构建和互惠规范的制定有利于社区人际信任的产生。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的调查对象中有50人对社区居民持完全信任或大部分信任的态度,占80.7%,具体如表11所示。由此可见,社区居民通过集体力量共同解决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易于形成居民的横向网络,促进彼此的信息流通,提升人际信任度。

表 11 参与解决社区公共问题与信任的交互分析

3. 社区公约

规则或制度体系的建立对于降低人们交往风险、增强人们的信任感具有重要作用。[37] 社区公约是社区制度最直接的表达方式,是社区居民必须遵守的制度和约定,对每个社区居民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共同遵守的社区公约有利于居民产生相似的认知和行为。C社区展示橱窗、警卫室门口的社区公约中有倡导信任的条款。但表4显示,只有23.4%的调查对象知晓社区公约中的这一条款,其余社区居民表示没有或不清楚。在知晓社区公约中有倡导信任条款的居民中,有73.3%的人表示能够完全信任或大部分信任社区内的其他居民,具体如表12所示。由此可见,社区公约对规范居民日常行为,引导人际信任产生发挥了一定作用。因此,宣传和引导社区居民关注和遵守社区公约是增加人际信任的重要环节。

表 12 社区公约与信任的交互分析
六、蒙汉杂居C社区人际信任构建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

信任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社会基础。[38]社区人际信任不仅影响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还直接影响杂居社区向互嵌型社区发展。互嵌作为一种民族关系形态,是以需求和互惠为动力形成的良好民族交往积累。深度交往后,社会生活中的共同性因素增加,个体民族意识弱化,彼此形成相互包容与认可的心态。[39]只有构建了多民族社区的人际信任,才能实现民族间的深度交往,也才能真正实现民族交融、和谐共生。

(一) 地区发展模式的可行性

地区发展模式以过程目标为主,强调居民参与、合作,集体组织起来控制、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满足居民需求,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的社会工作手法。[40]研究发现,C社区居民信任期望较高,提高社区人际信任度是居民普遍的诉求和期望;同民族信任度高;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信任度高。邻里交往、社区参与是影响人际信任构建的社区因素。为此,社会工作者可运用地区发展模式,依托C社区已有社区组织资源,助推多民族互助合作,建立和谐的社区关系;鼓励多民族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活动,协商解决社区问题,构建社区的人际信任。

(二) 介入目标

地区发展模式的工作理念是强调社区居民的广泛民主参与及居民间、居民和组织间的沟通合作。地区发展模式的介入目标分为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以过程目标为主。本研究的过程目标是通过营造社区公共空间、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助推民族文化交往,促进多民族文化的认知,推动居民的社区参与,提升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及社区归属感。任务目标是缩小民族间的社会距离,提高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构建多民族社区的人际信任。

(三) 介入策略

地区发展模式主要集中于充分挖掘与利用社区资源,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和互助合作,改善沟通渠道,营造良好的社区信任氛围。研究发现,邻里交往和社区组织参与是显著影响社区人际信任构建的因素。为此,本研究立足于促进多民族杂居社区的邻里交往和社区组织参与,构建人际信任,实现杂居社区向互嵌型社区发展的目的,提出以下介入策略。

1. 营造社区公共空间

建设民族互嵌型社区,各民族居民除生活在各自的居住空间外,还需主动进入互嵌空间,通过互动交流,加深了解、增进感情,逐步产生邻里信任,并使之转化为“民族互嵌”的活化剂。[6]社区公共空间是多民族居民的互嵌空间。社会工作者可依托C社区活动中心的舞蹈室、乒乓球室、棋牌室、党员活动室开展适合各民族居民参与的社区活动,通过召开社区楼门长会、社区居民代表会等方式协商制定公共空间使用的规章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讨论。C社区公共空间还有单元楼道空间、小花园以及两个面积总计约120 m2的空地。社区小花园的利用率较高,社区居委会、驻扎社区的社会工作机构以及社区组织会定期组织居民在此开展活动。社区的两个空地仅有一些健身器材,社区居民白天在此锻炼。公共空间是培养公共生活方式的空间载体。社区公共空间是居民联系和交流的关键场所,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的过程是社区人际信任构建的过程。为此,社会工作者可依托单元楼道及社区空地开展楼道美化及口袋公园的参与式社区公共空间营造,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社会工作者向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申请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基金。第二,邀请专业的设计团队通过走访调查,制定项目计划和任务书。第三,发动社区组织,招募社区居民、设计师等群体,通过开展工作坊等形式让居民自发参与设计,充分挖掘居民需求。第四,组织学习国内外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案例,让居民对微更新有视觉上的直观认识,思考如何将其运用到本社区公共空间的规划中,并形成初步方案。第五,微更新方案在社区展示,社会工作者组织居民讨论方案并决议。

2.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组织网络及组织内的契约或制度可增加组织成员间的人际信任。[28]94社区自组织是影响城市杂居社区人际信任形成与发展的因素。[21]社会工作者可依托现有的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多民族居民参加;同时,通过社区宣传,招募动员居民加入社区组织;此外,要积极培育新的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多民族居民的社区互动网络,构建人际信任。社区组织治理运作机制的过程架构横跨了微观层次(关系层次)、中观层次(小团体)以及宏观层次,进而形成一套整体的组织治理的运作逻辑。为此,社会工作者培育社区组织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社区骨干的动员过程。关系动员非常重要。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已存在的既有关系,动员社区中的党员、社区骨干、社区志愿者,形成初始的小团体,展开一系列的社区活动或公共行动。第二,随着社区活动开展及公共事务推动渐有成效,参与人数增多,小团体形成;通过不断行动,在组织内部形成成员认同感及组织荣誉感,进而形成小团体规范,使小团体成员有共同行为的准则,保持集体行动的秩序。第三,随着小团体成员人数增多,规模扩大会带来规模经济,成员收益会大于成本,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小团体发展为组织,内部成员打破已有熟人关系,组织内部随之发展出信任机制。

3. 助推民族文化交往

“民族互嵌”实质是多民族的跨文化交往和如何促成融洽的跨文化交往行为[41],应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助推多民族文化交往。人们的交往是建立在某种共同、客观的精神世界之上,其中的某些特点或载体就是人们的共同语言。[1]249-251语言是阻碍多民族交往的首要因素;加强语言学习,可增进居民交流,推动深度交往。社会工作者可采用小组工作的方法组织语言学习小组,也可运用社区工作的方法结合各民族的传统节日,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助推民族文化交往,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通过社区展板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语言学习小组组员招募及社区文化活动的通知。第二,链接社区资源,招募蒙汉语言教师,动员社区组织筹备文化表演等活动。第三,与社区居委会沟通,协助解决场地及所需设备、服装等问题。第四,链接社会资源,在社区组织民族文化展览,搭建文化交流与展示平台。通过助推民族文化交往,增进不同民族居民的认知与理解,提升社区的人际信任。

参考文献
[1]
西美尔. 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成的研究[M]. 林荣远, 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02.
[2]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北京: 三联书店, 1985: 26.
[3]
马克思•韦伯. 儒教与道教[M]. 王荣芬,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5: 46.
[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统计数据[EB/OL]. (2015-06-15). http://www.nmg.gov.cn/quq/mzrk/201506/t20150615_398102.html.
[5]
郝亚明. 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 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及实践路径分析[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3): 22-28.
[6]
王世靓, 伍嘉冀. 信任视角下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实证研究——基于青海藏区的调查分析[J].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2018(5): 96-101.
[7]
范可. 信任、认同与“他者”: 族群和民族省思[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6): 44-52.
[8]
西美尔. 货币哲学[M]. 陈戎女, 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02: 178-179, 111.
[9]
詹姆斯•科尔曼. 社会理论的基础[M]. 邓方, 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85-86.
[10]
NIKLAS LUHMANN. Trust and power[M]. Avon: Printed in Great by Pitman Press, 1979.
[11]
翟学伟. 中国人际关系的特质: 本土的概念及其模式[J]. 社会学研究, 1993(4): 74-83.
[12]
HWANG KWANG-KUO. Face and favor: The Chinese power game[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87, 92(4): 944-974. DOI:10.1086/228588
[13]
杨宜音. “自己人”: 信任建构过程的个案研究[J]. 社会学研究, 1999(2): 40-54.
[14]
汪汇, 陈钊, 陆铭. 户籍、社会分割与信任——来自上海的经验研究[J]. 世界经济, 2009(10): 81.
[15]
方亚琴. 网络、认同与规范: 社区信任的形成机制——以三个不同类型的社区为例[J]. 学术论坛, 2015(3): 89-94.
[16]
余新蕾, 朱海伦. 嘉兴市城市社区信任现状及对策研究[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7(2): 255-256.
[17]
邢晓明. 城市社区居民信任关系探析[J].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8(1): 143-145.
[18]
易婧. 个体行为视角下社区信任对社区养老服务选择意愿的影响研究[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4): 186-193.
[19]
陈纪. 论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和谐民族关系构建——以天津市A社区为例[J]. 民族理论与实践, 2011(12): 34-39.
[20]
单菲菲. 试析社会资本与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J].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3): 75-79.
[21]
赵志浩. 走出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集体行动的困境——以社会资本理论为视角[J]. 红河学院学报, 2012(5): 34-37.
[22]
HOSMET L. T Trust[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5, 20(2): 381-387.
[23]
周治伟. 西美尔信任理论述评[J].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6(4): 15-16.
[24]
彭泗清. 信任的建立机制: 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J]. 社会学研究, 1999(2): 55-68.
[25]
PUTMAN ROBERT D, E PLURBUS UNIM. Diversity and communit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The 2006 Johan Skytte prize lecture[J]. Scandinavian political studies, 2007(2): 137-174.
[26]
王绍光, 刘欣. 信任的基础: 一种理性的解释[J]. 社会学研究, 2002(3): 23-39.
[27]
朱伟. 社会信任构建视角下社区工作人员角色与行为的转变[J]. 湖北社会科学, 2011(1): 41-43.
[28]
帕特南. 使民主运转起来[M]. 王列, 赖海榕, 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
[29]
DONEY P M, CANNON J P, MULLEN M R.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 cultur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ust[J].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8, 23(3): 601-620. DOI:10.5465/amr.1998.926629
[30]
邹宇春. 中国城镇居民的社会资本与信任[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5: 17.
[31]
FUKUYAMA FRANCIS. Trust: 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 [M]. New York: Free Press, 1995: 34-36.
[32]
弗朗西斯·福山. 社会资本与公民社会[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 3.
[33]
PATTERSON ORLANO. Liberty against the democratic state: On the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sources of American distrust [M] // MARK E. Warren, democracy and trust. Washington D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181-82.
[34]
杨涛. 自发性体育组织参与对城市居民社区信任的影响——基于乌鲁木齐市的调查[J].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15(4): 1-7.
[35]
DAG WOLLEBAEK. Three forms of interpersonal trust: Evidence from Swedish municipalities[J]. Scandinavian political studies, 2012, 35(4): 319-346. DOI:10.1111/j.1467-9477.2012.00291.x
[36]
胡荣, 李静雅. 城市居民信任的构成及影响因素[J]. 社会, 2006(6): 45-61.
[37]
邱国良. 多元与权威: 农村社区转型与居民信任[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4(6): 45-49.
[38]
唐贤秋. 信任: 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社会基础[J]. 广西民族研究, 2006(2): 6-12.
[39]
严庆. “互嵌”的机理与路径[N]. 中国民族报, 2015-11-06(07).
[40]
徐永祥. 社区工作[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74-78.
[41]
王世靓, 纪晓岚. 文化间性视阈下的民族互嵌及其政策意蕴[J]. 理论导刊, 2017(6):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