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Vol. 20 Issue (02): 116-127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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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开丽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与实证检验——基于湖北省672户农户的调研
Formation Mechanism and Empirical Study of Farmers' Land Transfer Decis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ree Rights Separation"Policy: Evidence From Hubei Province with Survey of 672 Farmers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20(02): 116-127
Journal of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2020, 20(02): 1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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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19-06-19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与实证检验——基于湖北省672户农户的调研
彭开丽     
华中农业大学 土地管理学院/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0
摘要:农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为剖析该政策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 优化中国现有土地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 本文结合湖北省农户调研数据,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形成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 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3个潜变量、情景因素等19个可观测变量之间的影响路径分析, 最后对不同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机制和不同试点区域的农户进行多群组对比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农户的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其流转决策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最能反映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的因子分别是"认为该政策能够稳定土地产权""对政策内涵的了解程度"和"采取主动措施准备土地流转"。②村级土地产权安全性、农户流转经历和主观规范等情景因素对农户土地流转决策既有直接影响, 也通过影响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有间接影响。③"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在不同类型农户间存在差异, 应针对不同类型农户制定差别化的激励措施, 以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有序流转, 提高农地流转效率。并通过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实现形式, 激励农户进一步做出帕累托改进的流转决策。
关键词“三权”分置    土地流转    流转决策    计划行为理论    结构方程模型    
Formation Mechanism and Empirical Study of Farmers' Land Transfer Decis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ree Rights Separation"Policy: Evidence From Hubei Province with Survey of 672 Farmers
一、引言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中国农村社会逐渐趋向“空心化”和“外流化”,农地经营兼业化、粗放化乃至撂荒化严重,农地流转中,存在流转合同不规范,流转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等诸多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委出台的政策文件均强调要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这为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研究“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不仅能够为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有益借鉴,而且能为政府管理部门、农村集体、农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指导、管理和参与农地流转的决策参考。

国内外学术界围绕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户土地流转决策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国外文献更多关注产权制度改革对农业投资、农业生产力和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影响。如Holden等[1]、Arnot等[2]、Ali等[3]、Deininger等[4]、Deininger等[5]和Holden等[6]分别对柬埔寨、中国、印度、越南、卢旺达、埃塞俄比亚等国家进行了研究,认为农地使用权的规范性、保障性、可抵押性和可转让性能够激发农户增加农业投资,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效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而农户的长期投资反过来又能起到稳定农地使用权的作用。Beekman等[7]通过对布隆迪的实证研究,也发现长期而稳定的农地使用权有利于农户长期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这些研究成果为中国“三权”分置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国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土地产权制度变迁[8]、“三权”分置的理论实质、法律特征与实现路径[9-10]、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影响因素[11-12]、农地流转的福利效应与收入效应[13-14]等方面。也有部分学者研究了产权安全与产权政策对农业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15-16]。一部分学者对农地产权稳定与农地流转市场的农户参与展开了研究,如马贤磊等[17]认为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很大程度上取决产权稳定性;田传浩等[18]认为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显著地影响租入农地的行为;但钟甫宁等[19]却认为影响农户租入土地的主要因素不是产权稳定,而是非农就业机会。他们大多选取家庭资源禀赋、外生经济变量(如土地价值、农业补贴、城市工资水平等)、产权经历和政策环境(如产权安全、产权稳定)等指标[11-12],运用多元回归模型(Logistics、SNEOP、Biprobit等)找出影响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主要因素[11-12, 20]。然而,作为中国现阶段产权制度的综合改革,“三权”分置的功能不仅仅是保障产权安全,还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1]、激活农村金融市场[22]等方面。现有文献并没有回答“三权”分置政策是否会影响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行为,以及影响的主导因素是什么。在目前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尚未全部完成、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不完善、经营权抵押试点刚刚开始的特殊阶段,政策的有效执行不仅需要政府的推动,更取决于农户对政策的认可和响应[23]。也就是说,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更多地从农户心理机制的角度,如从农户对农地制度改革的态度、对产权安排的认可、对土地流转收入效应或福利效应的感知、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等方面,来分析其参与土地流转的决策行为。本文通过对农户土地流转决策形成机理的分析,在“三权”分置政策和农地流转实践之间架起桥梁,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 理论分析

从“理性人”的经济假设出发,农户的决策行为遵循理性原则,他们会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做出帕累托改进的决策。作为中国新时期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三权”分置是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农户承包经营权分成承包权和经营权,以此实现农民的多样化选择、土地的社会化配置和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并在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之间形成更优平衡[24]。“三权”分置对于土地转出方来说,通过释放土地束缚,加快了社会流动和城市转移,让他们在赚取非农收入的同时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解决了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25]。对于土地转入方来说,通过抵押土地经营权申请农业贷款,解决了扩大农业所需的资金来源,同时,由于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产量和农业收入,也增加了家庭收入。只有当土地流转双方农民的利益都得到了改善,“三权”分置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才能得到顺利推进[24],因而,政策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如何提高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如何提高政策对农户态度和行为的影响力,从而激励农地流转双方根据自身禀赋与流转效应的有效匹配做出帕累托改进决策。

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是社会心理学中著名的“态度—行为”关系理论。该理论认为行为意向是影响实际行为最直接的因素,行为意向反过来受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行为态度越积极、周围重要他人越支持、知觉行为控制能力越强,行为意向就越大,反之就越小。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从概念上可以完全区分开来,既彼此独立,又两两相关[26]。该理论自问世以来,已被成功地应用于多个行为领域,并且被大多数研究证实能将态度和行为连接起来,提高研究对行为的解释力与预测力[27]。为了从农户内在心理活动出发寻找其参与土地流转的决策机制,本文选择计划行为理论来解释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其逻辑思路见图 1

图 1 计划行为理论框架下“三权”分置对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激励作用

根据计划行为理论,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包括从流转意愿到流转行为两个过程,取决于个人的态度(行为态度)、周围对其有影响的人对该政策的态度(主观规范)和自己感受到的可以控制的程度(知觉行为控制)。在实施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宏观背景下,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必然会受到该政策现有效应和预期效应的影响。比如,在认识和感受到“三权”分置能够保障产权安全、释放土地束缚、放活土地经营权、打开农村土地金融市场[21-22, 24-25]后,农户对该政策持乐观和响应的态度,周围居民的积极态度也将对其起较大程度的示范作用,这也正是“三权”分置政策应具有的激励作用。

(二) 研究假设

本文结合计划行为理论和“三权”分置政策,从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情景因素三个方面构建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分析框架,包含以下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1:农户的行为态度对其土地流转决策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行为态度指个人对某项事务所持有的正面或负面的感觉,或者是个人对特定对象所反映出来的一种持续性的喜欢或不喜欢的预设立场[28]。“三权”分置通过明确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了农民集体、承包者和经营主体的自身权益,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起到积极的作用[20]。在研究设计中,通过了解农户对“三权”分置政策的安全感知和功能感知来反映其行为态度的积极程度,包括对该政策能够稳定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认可,对该政策能够促进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配置效率、放活土地经营权、减少转出户后顾之忧、吸引转出户返乡创业的认可,以及从整体上认为利大于弊[21-22]

假设2:农户的知觉行为控制程度和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做出土地流转决策。

知觉行为控制反映个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和现有的学识,预期在采取某一特定行为时自己所感受到的可以控制的程度,当个人认为自己掌握的资源、信息与机会越多,所预期的阻碍越少,对行为的控制程度和能力就越强[26]。农户的知觉行为控制能够反映农户对“三权”分置政策的认知水平和对自身决策行为的控制能力,因此,本文将其设定为农户对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关注程度和对“三权”分置政策具体内容的认知程度。此外,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更能正确理解中央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也更能自觉地响应政策[29],因而,可以将教育程度看作知觉行为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假设3:情景因素对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均具有正向影响。

个人内在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态度往往受到外界情景因素的影响[30]。如农地产权安全性会形成生产性效应、交易价格效应和交易成本效应,进而影响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17]。另外,农户的流转经历会通过预防性防御机制和效应替代机制来影响其对进一步参与土地流转的感知[20]。同主观规范一样,农户所感受到的产权情景和流转经历对于农户个人目前的心理活动来说属于外界因素范畴,可以将产权情景、流转经历与主观规范一起视为情景因素。假设产权情景、农户的流转经历和主观规范对农户的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均有正向影响。其中,产权情景主要指农户所居住的村庄在土地产权治理方面的制度安排,包括土地确权登记已经完成的年限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已经发放的年限[19];流转经历是指农户曾经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将其家庭所承包的土地至少转入或转出过1次;主观规范指农户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政策认可和政策响应的行为态度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即周边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的行为态度的影响[28]

三、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 结构方程模型构建

由于农户的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均为主观范畴的概念,需要可观测性的指标将其表达出来,而结构方程模型能够处理显性指标与潜变量之间的关系,并检验数据与理论框架的契合度,因而使用结构方程模型(SEM)来验证研究假设。本文根据计划行为理论和研究假设,将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视为概念性的3个潜变量,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构成了SEM的结构模型部分。其中,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共同作用于流转决策,情景因素(M1~M5)作为控制变量对3个潜变量均产生影响;潜变量与显性指标之间构成了SEM的测量模型部分(图 2)。

图 2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形成土地流转决策的逻辑思路

结构方程模型的一般形式为:η=γξ+βη+ζξ为外生潜变量,η为内生潜变量;γβ为结构系数矩阵,分别表示外生潜变量ξ对内生潜变量η的影响和η之间的相互影响;ζ为残差项。

在此基础上,构建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结构方程模型,具体形式为:

(1)
(2)
(3)

式中,ηξ1ξ2分别代表潜变量流转决策、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YjXk分别代表内生潜变量η和外生潜变量ξ1ξ2的可观测变量,Mi代表情景因素;α为情景因素Mi对潜变量的路径系数,β为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γ为可观测变量YjXk对潜变量的路径系数;ζ为残差项。

(二) 数据来源及样本特征

作为中国中部地区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鱼米之乡,近年来,湖北省各地积极探索多种新型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形式,如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连片耕种等,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18年6月,湖北省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1633万亩,流转比例高出全国4个百分点。本文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8年11—12月在湖北省开展的农户实地调研。采用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县(市、区)—镇—村—户”的关系选择黄冈市罗田县和英山县、孝感市云梦县、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鄂州市梁子湖区、荆州市洪湖市和武汉市黄陂区9个县(市、区)、14个乡镇、40个村的750户农户进行一对一访谈。调研区域的选择原则有两点:一是近5年来,该区域流转频率较高,流转面积较大;二是不同流转方式、不同流转机制和不同试点区域分布较为均衡,便于实证部分进行不同类型农户的多群组分析。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村级和农户两个层面,村级层面主要调查村庄概况、土地行政调整状况、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农户层面主要包含被调查者基本信息、土地流转状况、流转意愿及对“三权”分置的政策认知等。调查时,对“三权”分置政策“未听说”或“不了解”的农户进行现场解读,确保所有受访农户认知“三权”分置政策。农户问卷剔除未回收和作答错误、不完整的问卷后,共获得672份有效问卷,有效率达89.6%,表 1统计了调查对象的基本特征。

表 1 调研样本基本特征
项目 频数 百分比/%
性别
  男 412 61.31
  女 260 38.69
户主年龄
  29岁及以下 8 1.19
  30~44岁 76 11.31
  45~59岁 239 35.57
  60岁及以上 349 51.93
种植规模
  3亩及以下 252 37.50
  4~10亩 256 38.90
  11~20亩 115 17.12
  21亩及以上 49 7.29
流转状况
  未流转 298 44.35
  转入 133 19.79
  转出 241 35.86
流转机制
  政府主导 224 59.89
  农户主导 150 40.10
户主受教育程度
  小学及以下 334 49.70
  初中 257 38.24
  高中(含中专、职高) 70 10.42
  大专及以上 11 1.64
家庭劳动力人数
  0~2人 267 39.73
  3~4人 309 45.98
  5人及以上 96 14.29
调查区域
  试点区 229 61.23
  非试点区 145 38.77
流转方式
  转包 53 14.17
  转让 36 9.63
  互换 52 13.90
  租赁 144 38.50
  入股(含股份合作) 45 12.03
  反租倒包 44 11.76
注:总体样本中,土地发生过流转的为374户,对流转机制、调查区域和流转方式的统计只针对该374户;试点区是指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域。

① 数据来源:https://hubei.tuliu.com/

根据图 2的逻辑思路和相关研究文献[28-30],调查问卷设计了行为态度(ξ1)、知觉行为控制(ξ2)和流转决策(η)3个潜变量的14个可观测变量(X1~X11Y1~Y3)和5个情景因素(M1~M5),均采用Licket的5分等级赋值法进行赋值(表 2)。

表 2 变量基本统计和样本信度分析
类别 观测变量 定义 均值 载荷 Alpha值
行为态度ξ1
  安全感知 能稳定土地承包权(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延长承包期)X1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89 0.87 0.83
能稳定土地经营权(通过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和颁证)X2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65 0.80
  功能感知 能促进规模经营、促进农户增收X3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80 0.75
能提高土地的配置效率、减少撂荒X4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92 0.79
能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农业现代化X5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80 0.76
能减少进城务工农户后顾之忧X6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81 0.76
能吸引进城务工农户返乡就业X7 完全不能=1;基本不能=2;勉强能=3;很大程度上能=4;完全能=5 3.75 0.81
利好大于弊端X8 不同意=1;有点不同意=2;勉强同意=3;同意=4;非常同意=5 3.88 0.72
知觉行为控制ξ2
  政策关注 会关注土地政策的变化X9 从来不会=1;很少会=2;有时会=3;很大程度上会=4;经常会=5 3.21 0.74 0.80
  政策了解 了解“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X10 完全不知=1;只是听说=2;少部分了解=3;很大程度上了解=4;充分了解=5 3.86 0.8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X11 文盲=1;小学=2;初中=3;高中或中专=4;大专及以上=5 2.65 0.72
流转决策η
  流转意愿 愿意参与土地流转Y1 不愿意=1;比较不愿意=2;无所谓=3;比较愿意=4;非常愿意=5 3.72 0.75 0.79
  劝说意愿 愿意劝说亲朋邻居参与土地流转Y2 不愿意=1;比较不愿意=2;无所谓=3;比较愿意=4;非常愿意=5 3.49 0.75
  措施行为 投入措施准备土地流转Y3 被动=1;比较被动=2;一般=3;比较积极=4;非常积极=5 3.91 0.80
情景因素M
  产权情景 村里土地确权登记已完成时间M1 未完成=1;1年=2;2年=3;3年=4;5年及以上=5; 3.60
村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已发放年限M2 无=1;1~3年=2;4~6年=3;7~9年=4;10年及以上=5 3.59
  流转经历 土地流转强度M3 不足20%=1;20%~40%=2;41%~60%=3;61%~80%=4;超过80%=5 3.56
土地流转频率M4 无=1;1次=2;2次=3;3次=4;4次及以上=5 2.10
  主观规范 亲朋和邻居认为“三权”分置政策有意义M5 无=1;比较小=2;一般=3;比较大=4;非常大=5 3.46

使用SPSS23.0进行问卷的效度、信度检验。首先,对问卷效度的分析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EFA),得到各潜变量在观测变量上的载荷系数均高于0.71,说明观测变量50%以上的方差都能够被潜变量反映,可以认为问卷的效度水平通过了检验[31]。对问卷信度的分析采用Cronbach’s Alpha法进行测度,得到行为态度、知觉控制行为、流转决策3个潜变量的Alpha值分别为0.83、0.80和0.79,其14个可观测变量总体的Alpha值为0.82,说明量表信度很好[31]。再次,利用KMO样本测度和Bartlett’s球形检验来验证调查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软件运行结果KMO的值为0.930,Approx. Chi-Square值为7175.006,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数据具有很高的相关性,适宜做因子分析。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 模型检验和修正

使用AMOS23.0结构方程模型进行估计。表 3中,模型的简约适配度指标(χ2/df、PGFI、PNFI)、绝对适配度指标(GFI、AGFI、RMSEA)、增值适配度指标(NFI、IFI、TLI、CFI)均达到建议标准值要求,表明研究框架与样本数据适配,可进一步用于验证研究假设。

表 3 结构方程模型拟合指数及判断标准
适配指标 简约适配度指标 绝对适配度指标 增值适配度指标
χ2/df PGFI PNFI GFI AGFI RMSEA NFI IFI TLI CFI
建议值 1 < χ2/df < 3 >0.5 >0.5 >0.5 >0.9 < 0.08 >0.9 >0.9 >0.9 >0.9
模型Ⅰ 2.495 0.731 0.796 0.939 0.922 0.047 0.933 0.959 0.952 0.959
模型Ⅱ 2.692 0.733 0.741 0.926 0.922 0.050 0.911 0.929 0.923 0.929
注:①见吴明隆,2017:《结构方程模型:AMOS的操作与应用》。

方程估计结果见表 4,其中,情景因素中村里土地确权登记已完成时间M1、村级土地承包经营权发放年限M2、亲朋和邻居认为“三权”分置政策有意义M5对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不显著,合理的解释是知觉行为控制是个人根据自身学识和以往经验形成的对决策行为的控制能力,不容易受政策环境和其他群体意愿、态度的影响。进一步,在模型Ⅰ的基础上去掉三个路径关系,得到模型Ⅱ,由于模型的自由度增加了3,使模型Ⅱ的整体适配程度相对模型Ⅰ有所降低,但依然通过了检验。

表 4 结构方程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变量 影响路径 变量 非标准化路径/
载荷系数
标准化路径/
载荷系数
C.R. P值
模型Ⅰ 模型Ⅱ 模型Ⅰ 模型Ⅱ 模型Ⅰ 模型Ⅱ 模型Ⅰ 模型Ⅱ
流转决策 β21 行为态度 0.709 0.708 0.466 0.468 7.913 7.875 *** ***
流转决策 β31 知觉行为控制 0.288 0.287 0.270 0.269 3.366 3.394 *** ***
流转决策 α11 M1 0.302 0.305 0.356 0.357 4.613 4.672 *** ***
流转决策 α21 M2 0.268 0.266 0.240 0.238 3.085 3.087 *** ***
流转决策 α31 M3 0.110 0.118 0.082 0.088 1.161 1.161 0.024 0.023
流转决策 α41 M4 0.068 0.069 0.121 0.123 2.022 2.056 0.021 0.019
流转决策 α51 M5 0.406 0.402 0.289 0.287 3.383 3.455 *** ***
Y1 γ11 流转决策 1.000 1.000 0.799 0.799 - - - -
Y2 γ12 流转决策 0.684 0.685 0.696 0.695 17.122 17.071 *** ***
Y3 γ13 流转决策 0.895 0.895 0.801 0.800 19.591 19.631 *** ***
行为态度 α12 M1 0.240 0.241 0.290 0.291 3.745 3.780 *** ***
行为态度 α22 M2 0.235 0.235 0.239 0.240 3.305 3.301 *** ***
行为态度 α32 M3 0.166 0.169 0.103 0.104 1.571 1.572 *** ***
行为态度 α42 M4 0.228 0.228 0.216 0.217 2.997 3.007 0.003 0.003
行为态度 α52 M5 0.244 0.244 0.144 0.144 2.122 2.112 0.005 0.005
X1 γ21 行为态度 1.472 1.472 0.889 0.889 25.014 24.992 *** ***
X2 γ22 行为态度 1.208 1.208 0.810 0.810 21.376 21.360 *** ***
X3 γ23 行为态度 0.994 0.991 0.751 0.749 19.070 18.988 *** ***
X4 γ24 行为态度 1.136 1.135 0.785 0.786 19.516 19.500 *** ***
X5 γ25 行为态度 0.948 0.948 0.696 0.697 17.358 17.404 *** ***
X6 γ26 行为态度 1.092 1.093 0.759 0.761 18.935 19.006 *** ***
X7 γ27 行为态度 0.925 0.926 0.734 0.734 17.865 17.843 *** ***
X8 γ28 行为态度 1.000 1.000 0.721 0.722 - - - -
知觉行为控制 α13 M1 0.031 - 0.035 - 0.683 - 0.496 -
知觉行为控制 α23 M2 0.030 - 0.028 - 0.556 - 0.578 -
知觉行为控制 α33 M3 0.174 0.175 0.183 0.185 2.296 2.489 0.022 0.013
知觉行为控制 α43 M4 0.103 0.103 0.174 0.176 2.212 2.181 *** ***
知觉行为控制 α53 M5 0.016 - 0.021 - 0.588 - 0.566 -
X9 γ31 知觉行为控制 1.000 1.000 0.723 0.723 - - - -
X10 γ32 知觉行为控制 1.112 1.113 0.838 0.838 23.669 23.655 *** ***
X11 γ33 知觉行为控制 0.972 0.972 0.743 0.743 18.720 18.719 *** ***
注:***表示在0.1%的水平上显著。

表 4可以看到: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验证了假设1和假设2;除了产权情景(M1M2)和主观规范(M5)对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不显著外,其他情景变量对潜变量的路径影响系数均显著为正,部分验证了假设3。对模型的进一步分析可得到如下结果:

(1) 标准化的路径系数反映观测变量和潜变量之间的关系。其中,认为“三权”分置能够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X1X2(0.889,0.810)最能反映行为态度;对政策内涵的了解程度X10(0.838)最能反映知觉行为控制;准备采取主动措施去进行土地流转Y3(0.800)最能够反映决策行为。这说明,产权稳定性、对政策内涵的掌握程度及具体的流转实践能够更多反映3个潜变量的内涵。

(2) 影响农户政策认可的路径关系包括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情景因素三个方面,模型的标准化估计结果说明:行为态度ξ1的影响排在第二位(0.468);知觉行为控制ξ2排在第六位(0.269);情景因素的影响包含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其中,村级确权登记M1排在第一位(0.493),其直接效应为0.357,通过影响行为态度的间接效应为0.136;村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年限M2排在第三位(0.350),其直接效应为0.238,通过影响行为态度的间接效应为0.112;主观规范M5排在第四位(0.354),其直接效应为0.287,通过影响行为态度的间接效应为0.067;流转频率M4排在第五位(0.272),其直接效应为0.123,通过影响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的间接效应分别为0.102和0.047;流转面积M3排在最后(0.186),其直接效应为0.088,通过影响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的间接效应分别为0.049和0.050。

(二) 多群组SEM对比分析

为了更好地剖析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在不同类型农户间存在的差异,凸显产权安排的激励效应,以便对不同类型农户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还需进行多群组SEM对比分析。

(1) 不同流转主体的对比,如农地转入户、转出户和非流转户的对比。在总体调查样本中,农地转入户、转出户和未流转户分别为133户、241户和298户,占19.19%、35.86%和44.45%。

(2) 不同流转方式的对比,如转让、转包、互换、租赁、入股和反租倒包的对比。在已流转过土地的374份样本中,采用这些流转方式的农户分别有53、36、52、144、45和44户。由于部分流转方式的样本量较少,为满足极大似然估计对样本量的要求,根据不同流转方式在实践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将转让、转包和互换视为传统型流转方式,出租、入股和反租倒包视为非传统型流转方式[32-33],分成两组进行对比。

(3) 不同流转机制的对比,如“政府主导”和“农户主导”的对比。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是指由基层政府或村委会决定农地流转对象、价格、规模和流转合同签订等,农户只是被动地接受。农户主导型土地流转是指农户自己确定流转对象,经过自主谈判、签约等实现土地流转,农户拥有完全的土地流转决策权。本研究中,政府主导和农户主导的调查样本分别为224户和150户,占流转总数的59.89%和40.11%。

(4) 不同试点区域的对比,如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和非试点区的对比。农业生产易受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和收益低的特征,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扶持。当农户希望通过转入土地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时,首先要考虑所需资金的来源[11]。农户借贷是决定农业投资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户获得涉农贷款途径越便利,前期投资越有保证,租入土地的意愿就越强[18]。为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支持,2016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允许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在全国23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有效地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难和贷款难[34]。根据《2016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名单》,本研究的试点区域为武汉市黄陂区、孝感市云梦县和鄂州市梁子湖区,非试点区域为黄冈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以及荆州市,农户比例各占61.23%和38.77%。

表 5可以看出,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因农户类型和流转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

表 5 多群组SEM标准化路径系数及适配度指标
路径 流转主体 流转方式 流转机制 调研区域
转入户 转出户 非流转户 传统 非传统 政府主导 农户主导 试点区 非试点区
流转决策←行为态度 0.722*** 0.457*** 0.268*** 0.445*** 0.489*** 0.322*** 0.514*** 0.639*** 0.399***
流转决策←知觉行为控制 0.268*** 0.275*** 0.208*** 0.223*** 0.361*** 0.167*** 0.398*** 0.274*** 0.267***
流转决策←M1 0.496*** 0.482*** 0.470** 0.469** 0.503** 0.450** 0.512*** 0.496** 0.490***
流转决策←M2 0.330*** 0.363*** 0.348*** 0.352*** 0.349*** 0.317*** 0.367*** 0.343*** 0.356**
流转决策←M3 0.227*** 0.200** 0.166* 0.206** 0.193** 0.149 0.266*** 0.202** 0.194**
流转决策←M4 0.276** 0.268** 0.235** 0.246* 0.274** 0.237*** 0.315*** 0.258 0.263**
流转决策←M5 0.367*** 0.355*** 0.346*** 0.364** 0.339*** 0.337*** 0.382*** 0.407*** 0.326***
χ2/df 2.237 2.034 2.106 2.185
PGFI 0.733 0.726 0.724 0.718
GFI 0.913 0.918 0.920 0.919
RMSEA 0.048 0.050 0.047 0.048
NFI 0.913 0.914 0.912 0.920
CFI 0.913 0.949 0.936 0.932
注:*、**和***分别表示在5%、1%和0.1%的水平上显著;情景因素(M1~M5)的路径系数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之和,显著性符号为它们中的最大值。

(1) 从外生潜变量(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的影响来看,流转户(含转入户和转出户)、非传统型流转方式、农户主导型流转和试点区域的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的影响明显高于非流转户、传统型流转方式、政府主导型流转和非试点区域,且不同群组中行为态度对流转决策的影响路径系数均比知觉行为控制的更大。合理的解释是:①有过流转经历的农户大多在以往的流转中获得过经济改善或福利改进,对“三权”分置的政策功能和实施效果持更加积极乐观的态度,因而更有可能做出土地流转的决策;②“三权”分置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因地制宜的新型流转方式,如股份合作社、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更能有力地促进土地经营规模和农业现代化,因此对采用非传统型流转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影响力更大;③农户主导型流转机制相较于政府主导型流转机制,因尊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使得土地流转符合农户资源配置收益最大化目标,对其土地流转决策的正向影响也更大;④试点区已有部分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获得了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和引进现代化生产方式的资金,切实感受到政策改革带来的红利,所以在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的影响上均高于非试点区农户。

(2) 从控制变量(情景因素)对流转决策的影响来看,产权安全性(M1M2)和流转经历(M3M4)对流转户和农户主导型流转农户流转决策的影响均高于非流转户和政府主导型农户。合理的解释是,有流转经历和主动参与流转的农户对政策安全性感知更加敏感,从而影响他们的流转决策行为;产权安全性(M1M2)和流转经历(M3M4)对传统流转方式和试点区域农户的流转决策的影响与对非传统流转方式和非试点区域的影响差异不大,且各有高低,是因为具有不同产权情景的村庄和具有不同流转经历的农户在这两个分组中是随机分布的。主观规范(M5)对流转户、农户主导型流转和试点区域农户的流转决策的影响均明显高于非流转户、政府主导型流转和非试点区域,说明有流转经历、主动参与流转和试点区域的农户更容易受亲友和周边邻居对土地流转意愿和态度的影响。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结合湖北省672户农户调研数据,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产权制度激励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形成机理的分析框架,并通过情景因素等19个可观测变量的因子分析,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流转决策3个潜变量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以及不同权利主体、不同流转方式、不同流转经历、不同试点区域的多组群对比分析,识别不同类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影响差异,得出以下结论与展望:

(1) 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468和0.269,且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积极的行为态度和较强的知觉行为控制都能促进农户做出帕累托改进的土地流转决策,且用计划行为理论来解释产权制度激励下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是可行的。为提高农户行为态度的积极性,应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畅通政策信息和法律知识的流通渠道,让更多农户对农地“三权”分置的产权安排、政策内容、法律特征和实现途径有充分理解。同时,为增强农户知觉行为控制能力,应通过加大农村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力度,结合培训、示范、讲座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农地经营者的文化素质和经营技能,提升农户对“三权”分置政策的认知水平和对自身决策行为的控制程度。

(2) 情景因素对流转决策既有直接影响,也通过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有间接影响。其中,产权情景(M1M2)的路径系数最大,说明村级土地产权安全性对农户流转决策的影响力很大。为维护农户产权安全感知的稳定性,应进一步落实农地确权登记制度,力求做到土地颁证全覆盖,强化农地产权的法律稳定。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保证每个农民“得证、识证、用证”,保障农地产权的事实稳定。主观规范(M5)对政策认可的影响度排在第三,说明农户做土地流转决策时会听取亲戚朋友的意见及有过流转经历的农户意见。进一步的研究应将农户的产权经历列入情景因素,根据农户是否经历过土地调整、是否持有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证书、是否签订流转合同和流转后是否产生过土地纠纷来划分农户经历的产权安全程度。

(3) 多群组SEM对比分析说明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形成机理在不同类型农户间存在差异,应针对不同类型农户采取多元化的土地流转和劳动力扶持政策。如对于农户主导型的土地流转,除了继续尊重农户配置土地的自主意愿,还应鼓励农户通过政府建立的交易平台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增加土地资源报酬;在政府主导型的土地流转中,对以农业生产为主、不愿意转出土地的农户,采取“调地安置”的措施解决,尽可能保护其土地经营权。对金融改革试点区和非试点区的对比发现,试点区农户的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均高于非试点区的农户,说明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与引领作用,应将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制度向更多区域推广,通过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农村信用体系,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套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为农户简化申请程序,提高抵押贷款的可获性。今后的研究可以增加更多群组的对比,如不同流转去向的对比、不同经营规模的对比和不同就业去向的对比等。

(4) 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激励农户进一步做出帕累托改进的流转决策,还应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实现形式。在调研中发现,由于湖北省各地土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地关系等方面的差异,以及与土地“三权”之间不同形式的结合,催生出多元化的新型经营主体,如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统一整治后再发包给有经营能力的家庭农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户之间协商交换经营权、小块并大块的连片耕种。调查样本中,75.80%的农户对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前景持乐观的态度。在培育多种新型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还应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包括权益保护、效率提高、市场主导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方案,以及消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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