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 张曼胤, 崔丽娟, 李伟, 王义飞, 赵欣胜, 李胜男, 高士武, 张岩
- Zhang Manyin, Cui Lijuan, Li Wei, Wang Yifei, Zhao Xinsheng, Li Shengnan, Gao Shiwu, Zhang Yan
- 北京翠湖湿地公园的管理评估
- Management Assessment of Beijing Cuihu Wetland Park
- 林业科学, 2011, 47(5): 153-156.
-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11, 47(5): 153-156.
- DOI: 10.11707/j.1001-7488.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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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0-07-19
- 修回日期: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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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关文章
2.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 100029
2.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Landscape and Forestry Beijing 100029
北京湿地是指北京行政区范围内长期或周期性过湿地或淹水地带,包括沼泽、湖泊、河流、滩地,以及水稻田、水库、池塘、河渠、采掘区和废水处理场所等,也包括地下溶洞水系等(崔丽娟,2006b)。北京湿地承载着水源涵养、蓄洪防旱、净化水质、区域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多种生态功能,是改善和维护首都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保障。保护与恢复北京湿地对维护首都生态安全、提高首都生态文明水平、构建宜居北京、建设“绿色北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湿地公园是指拥有一定的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崔丽娟等,2009a)。湿地公园建设是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的一种有效途径和主要模式,是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旨在于保护湿地、拓展环境容量。湿地公园兼顾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的功能,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崔丽娟,2009b)。在发挥湿地多种生态功能的同时,湿地公园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等共同构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当前形势下对湿地全面实行有效管理的直接途径之一(国家林业局《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2000)。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标准是科学规范湿地公园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目前,针对国家湿地公园出台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行业标准,而北京湿地公园还没有形成统一和具体的技术标准来进行行业指导。随着2005年翠湖湿地公园和2006年野鸭湖湿地公园的建立,其标志着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许多地方也相继开始在各类公园中建立湿地展示区,北京市开始进入湿地公园的全面发展时期。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多属于地方或者企业自发建设,自主管理,缺乏各级湿地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在全市来看,没有建立起湿地公园统一管理的系统和渠道。在具体湿地公园内部,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园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园内缺乏湿地的保护、监测、科普宣教等工作。本文针对目前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的生态标准、管理标准以及具体的评估方法,根据北京市湿地区域特点,结合北京市湿地发展现状,建立北京市级湿地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并据此对翠湖湿地公园进行综合评价,以期为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1 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方法 1.1 管理评估指标选取及权重确定筛选指标的方法主要有专家咨询法、理论分析法、频度分析法等(杨时民,2006; 袁军,2005)。根据已经开展的相关评价研究,初选经常使用的评价指标,采用频度分析法,对初选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并结合湿地公园的定义综合选择那些针对性较强的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对指标进行调整,得到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指标体系由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环境质量、湿地景观、基础设施、管理和附加分等6类项目24个因子组成。采用层次分析法建造定量评价参数表(崔丽娟,2006a),总分为100分,形成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管理评估体系,其权重分值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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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因子分高、中、低3种程度,分别是1≥X≥0.8; 0.8>X≥0.6;0.6>X≥0。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分别赋予一定分值,总分值满分为100分。
评估项目“湿地生态系统”中的评估因子包括湿地水资源、湿地面积比例、保育区面积比例、生态系统代表性、湿地物种多样性等5项内容。其中,湿地水资源的3种程度,分别是以自然降水或者自然径流补给,水量能够保证湿地生态需水; 以自然降水、自然径流或中水补给,水量能够保证湿地生态需水; 以自然降水、自然径流或中水补给,水量不能保证湿地生态需水。湿地面积比例的3种程度,分别是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50%及以上,且湿地面积大于等于8 hm2; 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30%~ 50%,且湿地面积大于等于8 hm2; 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30%以下或湿地面积小于8 hm2。保育区面积比例的3种程度,分别是湿地保育区面积占湿地面积50%及以上; 湿地保育区面积占湿地面积30% ~50%;湿地保育区面积占湿地面积30%以下。生态系统代表性的3种程度,分别是湿地类型在北京市范围内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湿地类型在北京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湿地类型在北京市范围内代表性较差。湿地物种多样性的3种程度,分别是脊椎动物和维管束植物种数占北京市脊椎动物和维管束植物总数的比例大于10%,或有国家级或北京市1级保护物种; 脊椎动物和维管束植物种数占北京市脊椎动物和维管束植物总数的比例达3%~ 10%,或有北京市2级保护物种; 脊椎动物和维管束植物种数占北京市脊椎动物和维管束植物总数的比例3%以下。
评估项目“湿地环境质量”中的评估因子包括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4项内容。其中,水环境质量的3种程度,分别是达到GB 3838—2002中Ⅰ类水标准及以上、Ⅳ类水标准、Ⅴ类水标准及以下。土壤环境质量的3种程度,分别是达到GB 15618—1995中1级标准、2级标准、3级标准。空气环境质量的3种程度,分别是达到GB 3095—1996中1级标准、2级标准、3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的3种程度,分别是达到GB 3096—2008中0类标准、1类标准、2~4类标准。
评估项目“湿地景观”中的评估因子包括科普宣教价值、湿地景观协调性、美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5项内容。其中,科普宣教价值的3种程度,分别是在湿地知识科学普及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 在湿地知识科学普及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具有一般的价值; 在湿地知识科学普及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具有较低的价值。湿地景观协调性的3种程度,分别是在建筑格调、形式等方面与湿地景观、外围社区环境之间非常协调; 在建筑格调、形式等方面与湿地景观、外围社区环境之间比较协调; 在建筑格调、形式等方面与湿地景观、外围社区环境之间不协调,出现不符合湿地公园主题的景观。美学价值的3种程度,分别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丰富性、愉悦度、完整度和奇异度等较高;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丰富性、愉悦度、完整度和奇异度等一般;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丰富性、愉悦度、完整度和奇异度等较差。历史文化价值的3种程度,分别是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发生过重大的历史事件或与重要历史人物有关等; 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发生过历史事件或与历史人物有关; 无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3种程度,分别是在湿地学、生态学、生物学、地学等方面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在湿地学、生态学、生物学、地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在湿地学、生态学、生物学、地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较低。
评估项目“基础设施”中的评估因子包括宣教设施、安全卫生、接待设施、交通通达性和建筑材质5项内容。其中,宣教设施的3种程度,分别是完备的解说系统,设计科学合理,宣教方式丰富,互动性强,标志、标识、标牌图文清晰、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有解说系统,设计科学合理,宣教方式较多,有一定的互动性,标志、标识、标牌图文清晰、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宣教方式单一,无互动性,标志、标识、标牌存在设置不合理、图文不清晰、不够科学规范、不够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不相协调的情况。安全卫生的3种程度,分别是有完备的安全卫生设施,有完善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有一定的安全卫生设施,有可依据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安全卫生设施差,没有可依据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待设施的3种程度,分别是休闲、娱乐、餐饮、医疗、停车等接待设施完备,游客接待能力好; 有一定的接待设施和游客接待能力; 接待设施很少,游客接待能力差。交通通达性的3种程度,分别是北京市5环以内; 北京市5环以外6环以内或有高速公路相连; 北京市6环以外且无高速公路相连。建筑材质的3种程度,分别是建筑材质生态环保,硬质铺设区域占非湿地区域面积的20%及以内; 建筑材质生态环保,硬质铺设区域占非湿地区域面积的20%~30%;建筑材质为普通材料或硬质铺设区域占非湿地区域面积的30%及以上。
评估项目“管理”中的评估因子包括功能分区、保育恢复、机构设置、社区共管4项内容。其中,功能分区的3种程度,分别是功能分区明确且科学合理; 有功能分区,但不明确或不够科学合理; 无功能分区。保育恢复的3种程度,分别是开展保育恢复工作,且湿地生态系统功能能够充分发挥; 开展保育恢复工作,且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基本能够正常发挥; 基本没有开展保育恢复工作,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能够正常发挥。机构设置的3种程度,分别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 有管理机构设置,各职能部门设置不齐; 没有独立的管理机构设置。社区共管的3种程度,分别是周边社区的利益相关者能够经常参与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保护与管理,并获取收益; 周边社区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保护与管理,并获取一定收益; 社区共管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评估项目“附加分”中的评估因子为附加分。附加分分有、无2种程度。分别是位于城区,能直接减轻人口聚集区内的污染状况或缓解人们工作压力的湿地; 无特殊影响和意义。
1.3 管理评估等级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评估分值按下面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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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αi为6类评估项目中各评估因子的权重分值; Xi为6类评估项目中各评估因子的评估赋值; W为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评估分值。
据此对具体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得出评价结果,按分级标准划分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综合价值等级,具体评估等级为:评估总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单类评估项目得分均不小于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评为“优秀”; 评估总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且单类评估项目得分均不小于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评为“良好”; 评估总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且单类评估项目得分均不小于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评为“一般”; 评估总得分小于60分,或单类评估项目得分为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以下,评为“较差”。
2 翠湖湿地公园管理评估分析北京市翠湖湿地公园位于海淀区上庄镇,规划面积700 hm2。2005年5月被建设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翠湖湿地公园以北京地区典型的自然湿地修复模拟为立足点,以自然湿地原生态为特色,突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保护等多种功能。翠湖湿地公园对于加快建设生态型、田园式和现代化的自然生态系统与城市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综合城市新区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翠湖湿地公园由海淀区政府建设,整体建成后所有权落户到海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其管理运营由海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
利用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方法,对翠湖湿地公园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得分为78.88分(表 1),翠湖湿地公园的评价等级为良好。从评价结果来看,与实际情况较为符合,说明本套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体系具有可操作性。从单项评估项目来看,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环境质量、湿地景观、基础设施、管理5项评估中,翠湖湿地公园的评估得分分别占76%,81%,81%,85%和83%,说明翠湖湿地公园的各项评估内容建设相对较好。在附加分评估上,翠湖湿地公园无加分。通过以上评估可以看出,在翠湖湿地公园开发管理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翠湖湿地公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投资能力较强,扶持力度较大,在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队伍的构建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评估分值分别为12.73分和16.54分)。但其在湿地生态系统中的水资源来源及保障(5.60分)、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改善(6.14分)等方面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加强。目前,翠湖湿地公园仍处于二期建设,在今后的建设管理中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加强。
崔丽娟, 彭镇华, 郄光发, 等. 2006a. 江苏省林业发展指标体系与评价研究[J]. 林业科学, 42(4): 82-87. |
崔丽娟, 斯蒂芬, 艾思龙. 2006b. 湿地恢复手册:原则, 技术与案例分析[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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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娟, 王义飞, 张曼胤, 等. 2009a.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探讨[J]. 林业资源管理, 38(2): 17-20. |
崔丽娟, 张曼胤, 李伟, 等. 2009b.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评估研究[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31(5): 107-112. |
国家林业局《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2000. 湿地公约履约指南[M].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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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时民, 李玉文, 吕玉哲. 2006. 扎龙湿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 林业科学, 42(5): 127-132. |
袁军, 吕宪国. 2005. 湿地功能评价两级模糊模式识别模型的建立及应用[J]. 林业科学, 41(4): 1-6. DOI:10.11707/j.1001-7488.2005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