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某晚,上海市某区居民报警称空气中有异味,公安、环保部门随即赶到相关区域进行排查和检测。据现场初步调查,空气异味疑似装载苯乙烯化合物类物质的船只发生泄漏所致,并造成某水厂水源受到污染。次日,卫生监督所接相关部门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赴现场展开调查。
1 基本情况 1.1 事发点及取水口情况事发地点位于水厂取水口上游约13.5 Km,现场调查发现,事发地点水面有大量黄色油污,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化学品气味。取水口水面附近有少量油污,空气中也有化学品气味,但轻于事发地点,设有水源保护区,有固定的告示牌,为该水厂唯一水源取水口。
1.2 水厂卫生设施情况该水厂设计制水能力为40万t,实际日供水量约为30万t,制水工艺为一般水处理工艺,主要工艺包括混凝、沉淀、沙滤、消毒、除锰、粉末活性炭吸附,实验室能检测耗氧量、氨氮、细菌菌落总数等21个常规指标。
1.3 管网系统该水厂供应辖区内90%以上居民使用,覆盖除一个乡镇外绝大多数区域。
2 应急检测 2.1 卫生部门监测结果事发次日2时30分采集水样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硝基苯等指标,检测结果为水源水苯乙烯为0.026 mg/L(标准限值为0.02 mg/L),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苯乙烯为< 0.00004 mg/L(标准限值为0.02 mg/L,水源水苯乙烯超标,出厂水苯乙烯符合标准,其余指标均符合卫生标准。之后,每4小时进行采样,水源水苯乙烯含量持续下降,事发第三天21时水源水苯乙烯检验结果为0.0059 mg/L,之后均为< 0.00004 mg/L。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苯乙烯检验结果一直为< 0.00004 mg/L。
2.2 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环保局对河水进行断面采样,共设监测断面16个,对水厂取水口预警断面开展每小时一次连续监测,其他断面每4小时监测1次。监测结果显示事发第三天23时起,取水口所有监测时段均未检出苯乙烯,数据保持稳定,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3 水厂送检结果水厂实验室无能力对苯系化学物质进行检测,每日采水源水及出厂水样品送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检测。国标106项指标均未检出异常。
2.4 水厂历史检测数据水厂定期对水源及出厂水送检,苯乙烯等苯系物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5 发病情况全过程未接到医疗机构或居民反映饮用自来水后发病的报告。
2.6 水文情况适值枯水期,水流速度慢,污染物扩散及转归速度慢。
3 处置情况 3.1 调查分析卫生行政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门人员对居民及水厂分别展开了调查及检测,并对现场进行了摄像、照相取证。在市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跟踪调查分析。
3.2 下发监督意见书自接报起,要求该水厂密切注意水质变化情况,建议政府高度重视本事件,做好暂停供水的准备。事发次日下午,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水厂加大活性炭投放量,保证接触时间,加强水处理质量控制。自来水公司对管网进行排水,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3 信息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报告互通信息,后期监测期间做到动态上报信息。
3.4 跟踪检查和监测区卫生监督所在之后的连续20天对该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采样送疾控中心应急检测,同时加强与政府、环保、水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3.4.1 卫生行政部门监测在之后的连续三天对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样品送检,水源水、出厂水苯乙烯含量均低于< 0.00004mg/L,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
3.4.2 环保部门的水源水监测事发后连续3天的水源水监测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5 水务、安监部门对水源的应急处置对水体进行巡查,采用围油栏阻隔、吸油毡、草包吸附油污等方式,加大油污吸附清除力度;关闭沿线全部水闸,防止影响其他水厂;控制河面上的运输船,防止油污扩散。建交、海事、水务等部门先后出动保洁船只投放、打捞吸油毡、草包草垫、水葫芦等杂物,对河道水域进行清污和巡查工作,清除污染源及河面油污。
3.6 政府协调应急措施为了加快污染物下泄速度,有效改善区域水质,政府协调上游节制闸向污染河流输水,5天内累计开泵102 h,调水7 948 m3。
3.7 水厂应急措施水厂加大加强滤池和管网冲洗,将活性炭投放量从平时的10 ppm加大到30 ppm,并保证活性炭作用时间大于30 min,并进行全区管网排水,2天内累计排水31.45万t。
3.8 信息发布通过政府网站、电视节目、微博、微信媒介持续向公众发布事件进展,传播健康饮水知识,消除公众恐慌情绪。
4 讨论与建议 4.1 污染物危害苯乙烯(styrene)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单体,主要用于合成塑料、树脂及橡胶,在化学工业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同时,苯乙烯也广泛存在于环境中,在香烟烟雾、汽车尾气、饮用水和食品包装中均有发现[1]。苯乙烯为芳香族化合物,为“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有机物”。苯乙烯是工业上用于生产聚合物、共聚物和增强塑料的重要化学物。环境中苯乙烯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石油化工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的泄漏等都是苯乙烯污染环境的来源[2]。早在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就把苯乙烯列入可能导致人类癌症的化合物(2B类)[3]。作为一个以化工为支柱产业的地区,对此类化学物质的预研究、监控及泄露后的应急处置尤为重要,对污染危害性的防治要求和处置要求应更严格。
4.2 应急处置措施突发性水源水污染事件具有是突发性、偶然性、小概率性,同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及损失大的特点。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排除污染源、防范污染扩散、清污、污染监测、切换水源、供水单位应急水处理措施、排污、应急停水、提供临时供水、信息发布与危机公关等,同时政府做好相关地区及部门的协调工作。在饮用水方面的应急处理技术主要有化学预氧化、粉末活性炭预处理、强化常规工艺、臭氧生物活性炭等技术。有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对苯乙烯的去除效果主要集中在前30分钟,当原水苯乙烯浓度为1.05 mg/L时,粉末活性炭投放量在10 mg/L时,出水苯乙烯的浓度低于国标0.02 mg/L。本次水污染事件发生时适值水源河流枯水期,水流速度慢,事发地点到水源取水口有一定的距离,为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了宝贵的时间。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得当,将水源污染影响降最低,故事件处置中并未停水。有研究认为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面大,使用者多,停水必须慎重。要结合污染物的特性以及其浓度、污染区域大小和持续时间等来决定,否则将导致不必要的事件升级和恐慌[5]。
4.3 暴露的问题事发地为受影响水厂的唯一水源,应急处置时无备用水源切换;事发地基本实现集约化供水,受影响水厂供水数十万人,关停影响大;受影响水厂为一般水处理工艺,对小分子有机物的去除能力有限。在环境污染严重,水污染事件频发的当下,政府应做好水源保护,选择优质水源,预留备用水源;在集约化供水的同时加快水厂技术改造,使用生物臭氧活性炭工艺甚至膜处理工艺,提高水厂容错能力;要有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应以人为本,果断停水。事件发生后该水厂二期O3-BAC工艺改造上马并已完成,新水源地的选取和建设已经开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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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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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刘淑芬, 方清明. 蛋白质加合物作为分子生物标志物的分析研究[J]. 环境科学, 2000 (9):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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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Nbwakowaska M S. Polymeric Photosensitize[J]. Polymer, 1996, 37(23): 5275–5279. 10.1016/0032-3861(96)0033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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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王德生, 尚文宇, 刘庆峰. 不饱和双键对不饱和聚酯树脂固话行为的影响[J]. 绝缘材料通讯, 1999, 11 (2): 16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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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李探平.水源突发有机化工污染的水质保障应急技术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太原:太原理工大学环境工程学院,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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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张氏明. 活性炭在饮州水深度处理中的应用研究[M]. 太原: 太原理工大学, 2011 . |
| [8] | 曾德才, 刘成, 高育明, 等. 一起生活饮用水挥发酚污染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与思考[J]. 环境与职业医学, 2012, 29 (9): 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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