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洗类化妆品对家兔眼和皮肤刺激性检测
孔建, 张少平, 张明, 治洪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摘要: 目的 为评价淋洗类化妆品的安全性, 对2007-2013年期间收集的进口淋洗类化妆品样品进行皮肤和眼刺激性测试。方法 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描述的皮肤刺激试验和眼刺激试验方法对190个淋洗类化妆品样品进行检测。结果 190个测试的皮肤刺激试验样品中, 刺激反应强度属于无刺激性和轻刺激性的各占50%, 在所有样品中均未发现刺激强度属于中刺激性或强刺激性的。在149个眼刺激试验测试样品中, 无刺激性的样品约占27.5%;微刺激和轻刺激的样品分别占37.6%和30.9%。由此可见, 轻刺激性及轻刺激性以下样品占绝大多数, 约占测试样品总数的96.0%。结论 多数测试的样品中皮肤和眼刺激性较小, 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关键词: 眼刺激     皮肤刺激     化妆品    
Skin and Eye Irritation After Using Rinse-off Cosmetics
KONG Jian, ZHANG Shaoping, ZHANG Ming, ZHI Hong     
Abstract: Objective For the purpose of assessing the safety of rinse-off cosmetics, the skin and eye irritation of imported cosmetic samples collected in 2007-2013 were tested in rabbits. Methods The skin and eye irritation was tested by the method in "Hygienic Standard for Cosmetics"(2007). Results In the skin irritation test for 190 cosmetic samples, no irritation and mild irritation accounted for 50% and 50%, with no any moderate or strong irritation. In eye irritation test for 149 cosmetic samples, no irritation accounted for 27.5%; mild and slight irritation accounted for 37.6% and 30.9% respectively. It means that most of tested samples(96.0%) showed slight irritation or under. Conclusion Based on above results, from the point of skin and eye irritation, the samples tested were considered safe.
Key words: eye irritation     skin irritation     cosmetics    

化妆品是施用于人体表面部位, 包括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等的产品, 皮肤是接触化妆品的主要部位, 有些产品可能接触眼和口唇。就化妆品引起皮肤不良反应的类型来说,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是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主要类型, 国内历年来的监测资料统计表明此类损害占化妆品不良反应的70%~90%[1]。因此在化妆品上市前评价产品对皮肤和粘膜的刺激性是确保化妆品安全性和保证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方面。参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2]规定的眼、皮刺激试验方法检测了收集的淋洗类产品对皮肤和眼的刺激性, 为化妆品终产品安全性评价提供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试验样品

1.1.1 样品来源

被测试样品均为2007—2013年期间由生产企业送检的进口淋洗类化妆品样品。

1.1.2 试验样品的制备

急性皮肤刺激和眼刺激试验一般均使用原产品, 不进行稀释。如为粉剂, 在皮肤刺激试验中, 用少量水充分潮湿, 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接触; 在眼刺激试验中使用原液、原膏或原粉。

1.2 实验动物

1.2.1 动物品种

白色新西兰家兔, 使用健康成年家兔, 体重范围2.3~2.8 kg。

1.2.2 动物来源

购自北京沙河通利试验动物养殖场, 均为普通级, 合格证号:SCXK(京)2010-0004。

1.2.3 实验动物房条件

动物于普通级动物房内饲养(合格证号:SYXK(京)2013-0001), 动物房的温度为20℃~26℃, 湿度为40%~60% RH。

1.2.4 动物饲料

购自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合格证号:SCXK(京)2009-0012), 饮水为自来水。

1.3 试验方法

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2]中规定的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1.3.1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步骤

试验前约24 h, 将实验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剪掉, 去毛范围左、右各约3 cm × 3 cm。

按上述样品制备, 取受试样品约0.5 mL(g)直接涂在皮肤上, 然后用二层纱布(2.5 cm × 2.5 cm)和一层玻璃纸覆盖, 再用无刺激性胶布和绷带加以固定。另一侧皮肤作为对照。采用封闭试验, 敷用时间为2 h。试验结束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清除残留受试物。

于清除受试物后的1、24、48和72 h观察涂抹部位皮肤反应, 按规定进行皮肤反应评分, 以受试动物积分的平均值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24、48和72 h各观察时点最高积分均值, 判定皮肤刺激强度。观察时间不超过14 d。

1.3.2 眼刺激试验方法

轻轻拉开家兔一侧眼睛的下眼睑, 将受试样品0.1 mL(100 mg)滴入(或放入)结膜囊中, 使上、下眼睑被动闭合1 s, 以防止受试物丢失。另一侧眼睛不处理作自身对照。放入受试物后, 眼闭合1 s, 待第30 s时用足量、流速较快但又不会引起动物眼损伤的水流冲洗30 s, 然后进行检查和评分。

临床检查和评分:在放入受试物后1、24、48、72 h以及第4 d和第7 d对动物眼睛进行检查。如果72 h未出现刺激反应, 即可终止试验。如果发现累及角膜或有其它眼刺激作用, 7 d内不恢复者, 为确定该损害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需延长观察时间, 一般不超过21 d。除了对角膜、虹膜、结膜进行观察外, 其他损害效应均进行记录。在每次检查中均按眼损害的评分标准记录眼刺激反应的积分。

24 h观察和记录结束之后, 对所有动物的眼睛用荧光素钠作进一步检查。

2 试验结果 2.1 所测试的样品类别

将所测试的化妆品样品类别和所占比例分别列于表 1。在皮肤和眼刺激性试验中, 所测试的样品主要是洗面类, 分别约占38.9%和49.7%;在皮肤刺激性试验中为沐浴类, 约占24.2%, 在眼刺激性试验中为发用类, 约占14.8%。

表 1 所测试的进口淋洗类化妆品样品类别
样品类别皮肤刺激试验眼刺激试验
样品数(份)所占比例(%)样品数(份)所占比例(%)
卸妆类136.8138.7
洗面类7438.97449.7
去角质189.51510.1
磨砂类147.474.7
沐浴类4624.21510.1
发用类2211.62214.8
面膜类31.632.0
总计190100149100

2.2 淋洗类化妆品对皮肤的刺激性测试结果

2.2.1 积分均值分布

将淋洗类化妆品皮肤刺激试验的积分均值汇总于表 2。在190个进行测试的皮肤刺激试验样品中, 刺激反应积分均值为0的样品数为73, 约占38.4%;积分均值为1.0的样品数为46, 约占24.2%;全部190个样品积分均值均 < 2.0。

表 2 190份淋洗类化妆品皮肤刺激试验的积分均值分布
样品类别样品数(份)最高积分均值
00.250.500.751.001.251.501.752.00
卸妆类13440131000
洗面类74256144221020
去角质18760130010
磨砂类14611231000
沐浴类462324571400
发用类22532380010
面膜类3300000000
总计19073222116464440

2.2.2 刺激强度分类

将皮肤刺激试验检测结果按刺激强度分类汇总于表 3。在190份进行测试的皮肤刺激试验样品中, 刺激反应强度属于无刺激性和轻刺激性的分别各有95份, 各占50%, 在所有样品中均未发现刺激强度属于中刺激性或强刺激性的。

表 3 淋洗类化妆品皮肤刺激试验的刺激强度
样品类别样品数(份)刺激强度
无刺激性轻刺激性中刺激性及以上
样品数(份)比例(%)样品数(份)比例(%)样品数(份)比例(%)
卸妆类13861.5538.500
洗面类743141.94358.100
去角质181372.2527.800
磨砂类14750.0750.000
沐浴类462554.32145.700
发用类22836.41463.600
面膜类33100.00000
总计1909550.09550.000

2.3 淋洗类化妆品对眼的刺激性测试结果

2.3.1 眼损害检出结果

将眼刺激性试验中检出的眼损害结果汇总于表 4。洗类产品对眼结膜、虹膜、角膜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最常见的损害是引起结膜充血。在本试验中, 大约有72.5%的受检产品出现结膜损害, 26.8%的产品出现虹膜损害, 33.6%的产品出现角膜损害。其中沐浴类和发用类产品引起眼损害的发生率较高。但这些损害均很轻微, 而且完全可以较快恢复。

表 4 149份淋洗类化妆品对眼损害结果的分析
样品类别样品数(个)引起不同部位的眼损害
结膜虹膜角膜
样品数(份)比例(%)样品数(份)比例(%)样品数(份)比例(%)
卸妆类13753.817.717.7
洗面类745473.01824.32432.4
去角质15746.7426.7426.7
磨砂类7457.10000
沐浴类1515100.0853.3853.3
发用类222090.9940.91359.1
面膜类3133.30000
总计14910872.54026.85033.6

2.3.2 眼刺激强度检测结果

将淋洗类产品对眼刺激强度的测试结果列于表 5。在149份测试样品中, 无刺激性的样品数为41份, 约占所检样品总数的27.5%;微刺激和轻刺激的样品数分别为56和46份, 分别约占37.6%和30.9%;有刺激性的样品6份, 约占4.0%;未见具有腐蚀性的样品。由此可见, 轻刺激性及轻刺激性以下样品占绝大多数, 约占检测样品总数的96.0%。

表 5 淋洗类产品对眼刺激强度的检测结果
样品类别样品数(份)引起眼刺激性的样品数(份)
无刺激性微刺激性轻刺激性刺激性腐蚀性
卸妆类1366100
洗面类7420312210
去角质1583220
磨砂类733100
沐浴类1506810
发用类22261220
面膜类321000
总计14941564660

3 讨论

淋洗类化妆品涵盖了人们常用的化妆品, 包括沐浴、发用、洗面、卸妆、面膜等类别。这类产品在使用中, 不仅接触皮肤, 而且也有可能误入眼中。根据《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2007年版)[3], 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以及浴类、面膜(驻留类面膜除外)类和洗面类护肤产品需要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和眼刺激试验, 因此, 对这类产品在上市前进行皮肤和眼刺激性试验不仅是必要的, 而且是化妆品主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的。本文对这类常用化妆品对皮肤和眼的刺激性进行了测试, 为了解淋洗类产品的安全性以及为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测试结果表明, 淋洗类产品对皮肤的刺激性较小, 190份样品积分均值均小于2.0, 即所有测试样品均为无刺激性和轻刺激性, 均未发现刺激强度属于中刺激性或强刺激性。邢淑霞[4]报道, 在皮肤刺激性试验中, 所检测的175份样品中, 有114份(65.1%)未呈现刺激性, 61份(34.9%)呈现轻度刺激性, 说明多数样品皮肤刺激性符合安全要求。

淋洗类产品容易误入眼中, 特别是沐浴类、发用类、洗面类, 因此对这类产品进行眼刺激性测试对于预测和确保产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十分必要。本次测试结果显示, 虽然所测试的样品可能引起眼结膜、虹膜和角膜的一过性损害, 但是刺激性较轻微, 很快会恢复, 绝大多数样品仅呈现无刺激性、微刺激性或轻刺激性。刘清[5]报道如果把眼刺激强度为刺激性或腐蚀性的产品判为不合格, 在测定的451份化妆品中, 总合格率为94.01%。本文结果表明, 轻刺激性及轻刺激性以下样品占绝大多数, 约占测试样品总数的96.0%。两者的检测结果比较一致, 均说明样品的安全性。

一般而言, 除儿童产品外, 当产品皮肤刺激性为中刺激性或中刺激性以上刺激强度时判为不合格, 而轻刺激性被认为是合格; 眼刺激强度为刺激性或刺激性以上时判为不合格, 而微刺激性或轻刺激性被认为是合格, 这些判定标准是目前我国公认的, 也是评审中默认的规定, 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也是合理的。基于此来评价, 这些报道以及本文的结果说明, 总体来看, 就皮肤刺激性和眼刺激性而论, 所测试的化妆品具有较好的安全性。

本次的测试结果具有一定代表性, 而且本次测试是使用动物试验, 比人体的实际使用情况更敏感。虽然体外替代试验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或权威的国际组织所接受和采用, 但是尚未被我国化妆品主管部门接受, 因此所做试验是使用传统的动物试验, 依据国家规定方法进行和评价的, 这是合理的, 符合国家规定, 试验结果可以对评估淋洗类化妆品对人体皮肤和粘膜的刺激性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 MicheleV, 刘玮, 甄雅贤.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安全监测现代美容皮肤科学基础[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1: 163.
[2]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S]. 北京, 2007.
[3]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2007年版)[S]. 北京, 2007.
[4] 邢淑霞, 袁霖. 进口化妆品的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分析[J]. 卫生研究, 2001, 30(6): 71–373.
[5] 刘清, 郭宝岚. 进口化妆品急性眼刺激性试验[J]. 中国公共卫生, 2006, 22(2): 62.
DOI: 10.13421/j.cnki.hjwsxzz.2015.02.020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
0
孔建, 张少平, 张明, 治洪
KONG Jian, ZHANG Shaoping, ZHANG Ming, ZHI Hong
淋洗类化妆品对家兔眼和皮肤刺激性检测
Skin and Eye Irritation After Using Rinse-off Cosmetics
环境卫生学杂志, 2015, 5(2): 165-168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Hygiene, 2015, 5(2): 165-168
DOI: 10.13421/j.cnki.hjwsxzz.201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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