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我国对外贸易活动日益频繁,国外旧驳船进入我国境内维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加上我国低廉的维修价格和日益成熟的维修技术,旧驳船维修市场日益扩大。境外地区或国家的旧驳船进入我国维修,维修好后再以出口方式返回境外。驳船本身无动力或只设简单的推进装置,依靠拖船或推船带动或由载驳船运输,因此入境维修旧船舶无《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及《交通工具卫生证书》。我国旧驳船维修业的发展在给我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环境卫生带来了影响,甚至带来了疫病疫情风险,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2002年6月,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维修的外藉船舶上捕获2只活鼠,经种群鉴定和病原体检测确认,这两只活鼠是从修船码头攀爬上去的[1]。2010年,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入境的维修旧驳船中截获白蚊伊蚊[2]。2011年,我国从23万艘次出入境船舶中截获并杀灭外来病媒生物810.6万只[3]。2011年,浙江舟山口岸入境船舶检疫2 544艘,其中71船次截获了外来有害生物,有害生物达111种[4]。这些随着船舶而入境的有害动植物、病媒生物,给我国的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必须对入境维修船舶加强监督管理。本文就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伟码头口岸入境维修旧驳船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建议。
1 入境维修旧驳船情况分析 1.1 数量2011年上半年,南伟码头口岸入境旧驳船数量增长趋势明显,入境旧驳船51艘,比2010年下半年(34艘)增长50%。
1.2 卫生状况2010年下半年—2011年上半年,南伟码头口岸入境的85艘旧驳船中,卫生状况良好的13艘,占15%;卫生状况中等的43艘,占%51;卫生状况较差的29艘,占34%。
1.3 存在的卫生问题2010年下半年—2011年上半,南伟码头口岸入境的85艘旧驳船中,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见表 1。
2 入境维修旧驳船存在的问题 2.1 检验检疫与海关对入境维修旧驳船的监管方式不同
维修旧驳船入境时,检验检疫部门是将其作为一般的船舶入境来进行监管,进口方需提供《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用物品申报单》、《压舱水申报单》等,无需提供提单、合同、发票等,经检验检疫部门查验合格后签发入境卫生检验检疫证书,准予其入境[5]。海关则是将入境维修的旧驳船当作货物来监管,需要进口方提供提单、合同、发票等,海关查验合格后在提单上放行,准予其入境。这容易导致进口方降低驳船卫生要求,致使一些携带卫生安全隐患的驳船进入口岸,当检验检疫部门发现时,其实存在卫生问题的驳船已经对口岸环境安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2 驳船卫生情况较差入境维修的旧驳船与其他入境船舶相比,卫生情况较差。主要卫生问题为存在生活垃圾、医学媒介生物等。2010年,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南伟码头口岸入境的维修旧驳船中截获白蚊伊蚊。同时,旧驳船上还有大量的旧轮胎、旧被子、旧桌椅、旧设备等,使得入境维修旧驳船传播疫病疫情的风险提高,增大了口岸卫生事件的发生概率。
3 入境维修旧驳船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危害[6] 3.1 油污水、残油、油泥等油性污染物质污染旧驳船中通常含有残留的油污水、残油、润滑油、油泥等油性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主要成份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多环芳烃类碳氢化合物是对环境有害的,且难降解。这类物质进入水体,将影响鱼类生长甚至造成鱼类死亡,破坏生态环境。
3.2 生活垃圾污染废旧生活用品,如床垫、被褥、衣物等常带有导致海洋生物感染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如果这些生活垃圾进入水中,会产生水体富营养化,减少水体含氧量,降低水体净化能力,造成水污染,微生物的污染还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3.3 重金属污染多种形式铅的化合物,如红铅、碳酸铅等,以作为防腐蚀剂的方式存在于驳船的甲板、外板油漆中,这类金属对人及其他生物有较强毒性,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也有直接危害。
4 加强入境维修旧驳船监管措施 4.1 加大监督查验力度,防止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口岸安全卫生检疫人员应认清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入出境船舶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7]对入境维修旧驳船实行查验,特别是一些重点部位,如驳船货仓,轮胎内积水,厨房等实施重点查验,鼠、蚊、蝇等医学媒介生物应保持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发现超标应立即采取杀灭措施。同时,应不断学习相关知识,提升查验能力,严防疫情传入境内。
4.2 加大卫生处理力度,加强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入境维修旧驳船因本身存在较多的卫生安全问题,如船上有生活垃圾、积水、废旧衣物、旧桌椅、油性污染物等,因此必须对入境的旧驳船实施卫生处理,待处理合格方能准予入境。同时要加强对实施卫生处理单位和卫生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卫生处理的质量。
4.3 加强对船舶修造厂的宣传教育对船舶修造厂进行检验检疫法律宣传,使其认识到在船舶维修期间,如果发现疫情或有人因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应立即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
4.4 船厂应建立垃圾处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专人负责[8]旧驳船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旧垃圾,同时船上的一些生活垃圾、动植物废弃物也可能在维修过程过从驳船上卸下,因此船厂应建立垃圾处理制度,将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或将垃圾分类储存后送到指定垃圾处理厂处理。
4.5 加大对船舶修造厂及周围环境的卫生状况检查《国际卫生条例》(2005) 第1条规定,口岸系指旅行者、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入境或出境的国际关口,以及为入境或出境的旅行者、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提供服务的单位和区域[9]。
建议将船舶修造厂纳入口岸管理范围,加强船舶修造厂及周围环境的医学媒介生物种群密度监督检查,使其达到《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SN/T 1415 -2004)[10]。达到标准,准予旧驳船在此停泊维修,否则不准予旧驳船在此停泊维修。
4.6 统一监管模式因检验检疫与海关两部门对旧驳船的监管方式不统一,且无联动机制,如检验检疫将旧驳船当作船舶来监管,而海关则当作一般货物监管,两部门对于监管中发现的属于对方部门关注的问题时,没有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从而使一系列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造成了一定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建立口岸联系协调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以实现统一监管,保护口岸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1] | 宋明昌.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上作规范[M]. 北京: 中国协和大学山版社, 2003: 273-273. |
| [2] | 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0. 南沙口岸首次在入境交通工具上截获白纹伊蚊[OL]. 2010-09-03, http://www.ns.gdciq.gov.cn/ShowInfo.doHInfoId=4169. |
| [3] | 李翔, 戚立松, 戴明, 等. 船舶外来医学媒介生物传入风险分析初探[J].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12, 35(4): 265–265. |
| [4] | 陈宇, 杨赛军, 王筱筱, 等. 舟山口岸2006-2011年进境船舶植物检疫截获疫情分析及对策[J]. 浙江农业科学, 2012(10): 1427–1427. doi: 10.3969/j.issn.0528-9017.2012.10.024 |
| [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308-2003出入境船舶检验检疫查验规程[S]. 北京: 中国法制山版, 2003. |
| [6] | 施兴良. 船舶修理污染危害及监管对策. 2008年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实施学术交流研讨会论文集[C]. 2008, 102-105. |
| [7]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423-2004入出境船舶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S]. 北京: 中国法制山版, 2004. |
| [8] | 工采典, 黄需, 吴刚. 舟山口岸外籍修理船舶的检疫风险研究[J].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09, 32(1): 35–38. |
| [9] | 世界卫生组织. 国际卫生条例(2005). 日内瓦: 世界卫生组织, 2005. |
| [10]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415-2004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S]. 北京: 中国法制山版, 2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