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研究表明,饮水水质的安全与否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与饮水污染有关的疾病构成了人类疾病负担的主要部分,饮水改善的干预措施对促进人类健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据WHO调查发现,80%的人类疾病与水有关,由于受环境污染等各种因素影响,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和1 /3的死亡是饮水不洁所造成的,每年因此而死亡的人数以百万计。目前全球有87%的人可获得安全饮水,其中84%在发展中国家。尽管如此,在发展中国家仍有8.84亿人未获得安全饮水[1]。日常生活中,饮用水不安全的主要原因在于水源水质严重污染。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着环境污染的冲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干支流河道,直接造成水体的大面积污染; 农药化肥、家禽养殖废水等非点源污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使饮水水源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威胁。如何使我们的日常饮用水能够达到国家饮水卫生标准,满足生活的需要、如何保障供水水质卫生安全就成为了全球所关注的问题。
为确保供水水质安全,《WHO饮水水质准则》 (2004) 中提出了“饮水安全计划” (或水安全计划,简称“WSPs”) [2],其在《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 (2004) [3]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2011年《WHO饮水水质准则》 (第四版) [4]又进行了完善,特别是在操作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较详细的描述。作为饮用水水质的管理工具,其基本思想是安全的饮用水供应从源水到用户的系统进行质量控制,而不是采取消毒或最终水质分析等单一的控制措施。其目标是为用户提供优质和安全的饮水,供水单位在管理实践中使得水源的污染最小化,通过净水工艺处理最大化减少污染或根本不发生污染,要达到这一基于健康的目标就需要有保障水质安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相应的控制措施。“饮水安全计划”重点强调了基于供水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以此作为最终产品质量监控的补充。在许多情况下,WSPs可能比较简单,即在某一特殊的供水系统中只关注主要影响水质的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其需要关注供水的整个过程。目前,在发达国家将“饮水安全计划”的方法应用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情况比较多,非洲和亚洲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实践,并通过实践已在乌干达、孟加拉国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国内的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应用也于几年前开始实施,结果显示其在促进供水管理和保障水质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5]。
1 方法“饮水安全计划”是依据健康目标制订的,复杂性因不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许多情况下主要针对特定的系统中发生的主要危害。其基本内容概括起来包含系统评价、运行监测和管理计划等三个方面。根据WHO《饮水水质准则》 [2, 4]和《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 (2004) [3],“饮水安全计划”实施过程中注重:
(1) 以健康为目标保障水质安全;
(2) 把整个供水系统从水源到用户做为一个整体,保障供水水质能符合卫生标准;
(3) 在供水中,可操作的监控手段在保证饮用水安全方面起到了作用;
(4) 在工作实践中,监控方案和控制措施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及时调整;
(5) 建立内部监控和独立的外部监督机制以确保其良好运转。
为保障“饮水安全计划”顺利进行,供水单位应按照《WHO饮水水质准则》中“饮水安全计划”的方法和《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 (2004) [3]的要求制订可以操作的综合性方案,并以供水公司为主组建立涉及供水工程、供水管理、卫生监督监测、水资源保护与水饮用水源保护的专门工作小组,根据设计文件和实地考察,建立并确认供水工程的流程图。随后的工作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1 识别与评价危害危害分析是评价风险的第一步,确定的危险度就是其结果。在饮水水质安全领域的危害分析是通过收集资料评估有关危害,以确定哪些危害对饮水安全有重要意义。危险度(Risk Rate)是一个通过发生概率和后果严重程度来全面描述危害的指标,得出的结果做为评价基准,目的是区别有害物或有害事件是否重要。以公式(1) 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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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 =危险度,P =可能性,F =严重程度
根据调查结果,各种有害物或有害事件的风险及影响程度的划分可以按照表 1、2和3[4]确定发生的可能性来描述。表 1说明可以用于风险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划分的分级与说明,表 2简化的风险发生可能性与风险分值(Risk Score)是以现场调查结果,依据表 1给出比较确定的分值后,通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值,是用于评价饮用水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受到影响程度的一种半定量方式,分值的获得需要工作组与供水单位员工的充分交流。
1.2 判断关键控制点和建立控制措施
针对识别的显著危害判断其是否为关键控制点是饮水安全计划中的重要内容。通过上述工作小组的专家现场调查、评估和与供水单位员工商量后确定可能的风险,根据经验和近年来的给水系统运行状况赋值,按照公式(1) 计算后建立供水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风险分值比较高的关键控制点(如表 2和表 3)进行控制。
2 评价与讨论按照以上方法,对认可的关键控制点环节,确定关键限值并建立监控措施。关键限值是指每个关键控制点的安全限值,每个关键控制点需有一个或多个关键限值。针对关键控制点的措施包括监控内容,监控人员和监控频率等内容。当关键控制点偏离关键限值时需立即采取纠偏行动,并针对性地采取一些预防危害的措施。
2.1 危害分析根据现场调查,按照表 1危害的评价和评分进行评价,将某自来水厂从水源、水处理、清水池、配水管网到用户以及生产卫生管理各环节的危害识别结果汇总于表 4,该示例表中只列出了评分大于8的情况,其对饮用水水质影响比较大的风险因素,是需要供水系统在运行维护中应予重点关注的环节。
2.2 供水系统控制措施 2.2.1 水源
针对水源存在的显著危害,设置水源地标识和进行检查是水源保护地的主要控制限值,对于水库要严禁养鱼和捕捞、放养家禽; 水库不得停靠船只和游泳; 50 m内不得堆放垃圾等。
2.2.2 水处理水处理环节采取的主要监测和校正措施采用以下的示例表格说明(表 5)。
2.2.3 配水管网
针对配水系统识别的显著危害,管道安装、维修人员针对部分老化管材超限运行、管网渗漏、二次污染、阀门失效渗漏等进行控制,通过每周或每月1次的检查,控制配水管网中存在的问题。
2.2.4 其它其它控制措施包括建立针对各种突发事件(水源污染、紧急停电、供水管突然遭破坏)条件下的应急机制,完善岗位操作制度,混凝剂、消毒剂和仓库管理制度等。
饮水安全计划要达到以下目的:确定目前供水单位的机构是否存在潜在的水质污染风险因素; 根据试点研究,优选供水水质监测指标; 根据实际确定控制风险因素方法; 建立监测与风险控制措施或管理机制,即建立“饮水安全计划”。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建立水源防护和监管、水处理工艺的运行监测和输配水管网的管理。从近几年开展试点研究的结果看,“饮水安全计划”是可以在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实施的,其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农村供水的质量管理,保证饮水安全。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6]确定供水系统需要达到的目标;
(2) 确定供水系统中的潜在污染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在供水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运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以满足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目标。
3 水质保障作用供水系统实施饮水安全计划的目标是确保供水水质良好的实践,以预防或最大化减少水源污染、通过水处理工艺去除或最大化的降低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并防止供水水质在储存和配水及使用过程中的污染。在实际工作中,该方法既可以用于大型和小型的供水系统,也能用于家庭水处理。
饮水安全计划是供水单位管理供水水质安全的有效工具,其效益主要体现在提高水质合格率、规范运行与管理、改善绩效、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改善与用水户的关系等方面,同时有助于饮水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监测实施。
4 结论饮水安全计划的实施调动了供水单位和有关部门在确保饮水处理和水质安全方面中的作用,也促进了卫生部门在实施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用户的参与也促进了供水单位的管理。通过多方的努力,供水单位的水质改善和安全保障均得到了较好的提升,这说明在我国的农村集中式供水中实施是可行的,其在保障水质卫生安全中的作用也是有效的。
5 建议为用户提供安全饮用水是供水单位实施饮水安全计划的最终目标,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的农村供水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在应用饮水安全计划方法时,不仅需考虑农村水厂的自身特点,还应让农村供水管理部门和供水单位了解这一质量管理工具给供水水质的改善和保障水质安全带来的效益。为做好这项工作,建议:
(1) 管理层的主导: “饮水安全计划”建立过程中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水厂管理者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可以保证相关的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3],是确保“饮水安全计划”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
(2) 任务:不仅仅是“饮水安全计划”工作小组的任务,而是水厂全体职工共同的责任,强调全员参与并理解各自岗位在保障最终产品—水质安全的作用,这样才能保证控制措施落到实处,不应认为WSPs是增加了负担。
(3) 实施:各地可能有不同的情况,在具体应用“饮水安全计划”的过程中可以简化步骤,但不能缺少其基本要素。
(4) 用户满意度:用户对供水水质服务的意见或反映是不能忽视的一个环节,在“饮水安全计划”实施过程中应注重了解用户的水质满意程度。
[1] | WHO/UNICEF Joint Monitoring Programme (JMP) report: Progress on Sanitation and Drinking-Water-2010 Update Report, P7. http://www.popline.org/node/534257 |
[2] |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3rd edition, 2004, Chapter 4 Water Safety Planes. |
[3] | 国际水协. 波恩安全饮水宪章. 2004, 9. |
[4] |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4th edition, 2011, Chapter 4 Water Safety Planes. |
[5] | 李洪兴, 等. 农村供水系统中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原理的实例研究[J]. 卫生研究, 2006, 34(6): 11.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