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是马克思诞辰 200周年。对马克思最好的纪念就是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始终 不渝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为此,本刊特邀三位资深学者撰文以示纪念。马克思唯物史观即历史 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赵家祥教授对当前我国理论界存在的把历史唯物主义 区分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倾向进行了深入研究;鲁克俭教授从“个体与 社会(共同体)”的视角对马克思唯物史观进行了重新审视,从更高层次探讨困扰我们的理论难题;李景 治教授则就新时代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如何继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系统阐释。

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及其唯物史观——对“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区分的质疑
赵家祥
北京大学 哲学系, 北京 100871
摘要: 我国学术界有些学者,把历史唯物主义区分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有两种区分方法:一种是把揭示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另一种是认为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对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阐发是“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两种区分方法都是不正确的。任何生产都是生产一般和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的统一,以“资本逻辑”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背离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属性,因而第一种区分方法有不当之处;恩格斯在与马克思合作之前就独立地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一系列基本原理,恩格斯晚年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并进一步独立地提出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由此说明了第二种区分方法的不当之处。
关键词: 广义历史唯物主义     狭义历史唯物主义     生产一般     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     劳动过程     价值增殖过程    
收稿日期: 2018-02-10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21(2018)03-0001-13
作者简介: 赵家祥(1937-), 男,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今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有必要对当前我国理论界存在的把历史唯物主义区分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倾向进行深入研究。这种区分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揭示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广义历史唯物主义以“生产逻辑”为核心,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以“资本逻辑”为核心;从“生产逻辑”到“资本逻辑”的转变,是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到“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另一种是认为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内容,所以称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阐发者,而且他只是阐发了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内容,并没有阐发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内容,所以把恩格斯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由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到恩格斯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到“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笔者不赞成这种区分,认为这两种区分方法都是不正确的。下面分别对这两种区分方法作些分析,并指出各自的不当之处。

一、任何生产都是生产一般和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的统一

马克思在1858年著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经讲过“生产一般”这个概念。一方面,有些人以为,“好像只要一说到生产,我们或者就要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或者一开始就要声明,我们指的是某个一定的历史时代,例如,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1]9。马克思指出,这种看法有一定的片面性。马克思认为,在研究某个特定历史时代的生产以前,需要从各个历史时代的生产中,抽象出一些共同标志或共同规定,作为理论研究的前提,用以指导各个特定历史时代的生产的研究。他指出:“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不过,这个一般,或者说,经过比较而抽象出来的共同点,本身就是有许多组成部分、分为不同规定的东西。其中有些属于一切时代,另一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有些规定是最新时代和最古时代共有的。”[1]9这就是说,这些共同标志或共同规定,不一定只有一个,可能有几个;这些共同标志或共同规定,又分为不同的层次,有的适用于一切时代的最普遍的规定,有的适用于几个时代的特殊规定。如果没有这些抽象规定,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马克思阐明的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共同规定或共同标志,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并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一般关系。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指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1]6-9“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做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抽象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1]12这就是说,一切生产的共同标志或共同规定,即生产一般,是思维从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它具有超越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的特点。所以只有把它和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结合起来,才能使其对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的研究具有规范意义。

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就是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仅仅知道“生产一般”或“一般生产”的各个抽象规定,不了解这些抽象规定在特定生产关系下的具体表现形式,对研究特定生产关系下的生产是毫无助益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总是脱离生产关系抽象地谈论生产,把资本主义生产看做永恒的自然过程。例如,他们认为,资本是一种物,自古以来就存在,而且将永远存在下去;在任何时代,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是资本,从而把不同的生产关系混为一谈,并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永恒化。马克思早年也曾经受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影响,把劳动工具和劳动材料等生产资料称为资本。他在1845—1846年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还沿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这种说法。他们说:“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2]579这里就把“劳动工具和材料”称为“资本”了。此后不久,马克思在根据1847年12月在布鲁塞尔德意志工人协会发表的演说写成的、最初以社论形式于1849年4月5-8日和11日在《新莱茵报》上陆续发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就抛弃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任何时代的生产资料都称为“资本”的错误观点。他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沙糖的价格一样。”[2]723 “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难道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吗?难道这一切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被用来进行新生产的吗?并且,难道不正是这种一定的社会性质把那些用来进行新生产的产品变为资本的吗?”[2]724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把这个思想表述得更加明确。他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社会历史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或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3]把资本看成一种属于一定社会历史形态的特殊的生产关系,就说明了资本这种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和暂时性,就像它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一样,它的灭亡也具有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不仅认为资本不是物,而是生产关系,而且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商品、货币、价值、价格、工资、利润、利息,地租、信用、剩余价值、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平均利润等等,都不是物,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这些都仅仅看做是物而忽视并抹杀了它们体现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性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一篇“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中讲到:“不论生产的社会的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不同的经济时期。”[4]44这里说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指的就是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即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分离的,这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既定的出发点。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工人),只有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劳动者才能在资本家手中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从资本家方面看,他只有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和自由工人的劳动力,才能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形成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从工人方面看,他的劳动力只有出卖给资本家而与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结合的时候,才可能从事生产活动。工人在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之前是与生产资料,即他的活动的物质条件相分离的。在这种分离状态中,他既不能直接用它来为它的所有者生产使用价值,也不能用它来生产商品,使它的所有者能够依靠这种商品的出售而维持生活。但是,劳动力一旦出卖给资本家而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它就同生产资料一样,成了它的买者的生产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首先考察了劳动过程。他指出:劳动过程就“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5]215。马克思风趣地说,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同样,根据劳动过程,我们看不出它是在什么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奴隶监工的残酷的鞭下进行的,还是在资本家的严酷的目光下进行的;是在个体农民耕种自己的几亩小块土地的情况下进行的,还是在野蛮人用石头击杀野兽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都与劳动的具体社会形式无关。但是,正如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与增殖过程的统一。马克思指出:资本家“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5]217-218。如果我们把价值形成过程和劳动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劳动过程的实质在于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在这里,运动只是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从它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从目的和内容方面来考察。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同一劳动过程只是表现出它的量的方面。所涉及的只是劳动操作所需要的时间,或者说,只是劳动力被有用地消耗的时间长度。在这里,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已经不再作为在劳动力有目的地发挥作用时执行一定职能的物质因素了。它们只是作为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来计算,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都只按时间尺度计算,它等于若干小时、若干日等等。如果我们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两个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一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而持续下去,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马克思把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与增殖过程作过比较以后指出:“我们看到,以前我们分析商品时所得出的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同一劳动之间的区别,现在表现为生产过程的不同方面的区别了。”[5]229 “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5]229-230。马克思在这里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作了区分:价值形成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价值增殖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个不同的过程。

以上讲的马克思在这四个方面的论述都说明,既没有脱离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的生产一般,也没有不包含生产一般的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只有生产一般和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一般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过程,即有些学者所说的“生产逻辑”;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就是价值增殖过程,即有些学者所说的“资本逻辑”。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既不存在脱离“资本逻辑”的劳动过程,也没有其中不存在劳动过程的价值增殖过程。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既没有脱离“资本逻辑”的“生产逻辑”,也没有不存在“生产逻辑”于其中的“资本逻辑”。“生产逻辑”和“资本逻辑”结合在一起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由此可见,把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称为“生产逻辑”,把资本主义的价值增殖过程称为“资本逻辑”,把研究“生产逻辑”即劳动过程的发展规律的历史理论称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把研究“资本逻辑”即价值增殖过程的发展规律的历史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生产一般与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割裂开来了,把它们看做各自孤立存在的两个不同的过程,这是完全违背马克思的思想本意的。

二、把以“资本逻辑”为核心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背离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属性

把以“生产逻辑”为核心揭示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把以“资本逻辑”为核心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发展普遍规律(或称一般规律)的科学,任何研究某一种社会形态发展的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都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能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独立形态。把研究某一种社会形态发展的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它是与研究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相区别的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立形态,必然导致历史发展理论上的混乱。

首先,把以“资本逻辑”为核心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看做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独立形态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没有提高“资本逻辑”在马克思历史发展理论中的地位,反而降低了它的地位。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正如“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1]29。即“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1]30。可见,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不仅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而且还为研究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在内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提供了钥匙。只有理解了资产阶级社会这个最发达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生产组织以及表现这种生产组织的范畴,才有助于理解各种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组织和表现这种生产组织的范畴。

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手稿还通过研究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灭亡以后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从而研究了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例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不仅研究了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三种原始的所有制形式和共同体,而且研究了这三种原始的所有制形式和共同体解体以后所产生的各种派生的所有制形式和共同体。马克思晚年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即“资本逻辑”有了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又撰写了《古代社会史笔记》和《历史学笔记》,深入具体地研究了各种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社会结构、演变过程和发展规律。马克思通过古代社会史的研究和写作《古代社会史笔记》,说明了由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奴隶社会)的转变过程,完善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论。几乎在写作《古代社会史笔记》的同时,马克思还写了《历史学笔记》,考察了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7世纪中叶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整理了欧洲历史的材料和亚非一些民族的历史材料。这个约105个印张的四大本篇幅的笔记,说明了如何通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转变到资本主义社会,内容十分丰富和具体。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整理这份手稿时,加上了《编年摘录》这一标题。《历史学笔记》架起了从《古代社会史笔记》到《资本论》的桥梁。《古代社会史笔记》的延伸和继续,它的起点是原始公社解体后产生的第一个社会形态——奴隶社会,它结束的地方正好是资本主义社会开始的地方。通过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资本论》的创作,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说明了由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样马克思就说明了人类历史由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进而前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全过程,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完善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体系。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清楚地看出,那种认为《资本论》及其手稿所揭示的“资本逻辑”,只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并把这种只研究资本主义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没有提高“资本逻辑”在马克思历史发展理论中的地位,反而降低了它的地位。

其次,把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属性。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发展普遍规律(或称一般规律)的科学,而仅研究某一种社会形态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独立形态,因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概念是根本不能成立的。而且,如果把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那么根据同样的逻辑,也可以把研究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的历史理论,都分别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来,“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就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多个。这显然是导致了历史发展理论的混乱。

例如,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把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三种原始所有制形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加以比较,认为这三种原始所有制形式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以下几个共同特点。第一,个人对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占有不是劳动的结果,而是劳动的前提。个人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简单地看做是自己的东西。这种劳动的客观条件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自然界直接提供的。第二,个人隶属于一定的共同体,是这个共同体的一员,如果离开这个共同体,个人就不能存在,也没有个人财产。第三,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直接结合在一起,尚未发生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分离。第四,经济形式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使用价值,而不是为了创造交换价值。如果把原始所有制形式这几个共同特点称为“原始所有制逻辑”的话,那么原始所有制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也可以称为一种“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了。

又如,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还论述了三种原始所有制形式解体以后产生的各种所有制的派生形式。第一种派生形式是劳动者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劳动者用自己的生产工具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劳动,劳动产品归自己所有,这实际上就是指小农的个体所有制。第二种派生形式是劳动者成为生产工具的所有者,劳动者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劳动,生产的产品归自己所有,由自己处置(自用或出售),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体手工业者所有制。一些富裕的个体手工业者成为师傅,他雇用一定数量的帮工,招收一些学徒。学徒出师以后和帮工离开师傅以后,也可以成为个体手工业者或师傅。在城市中,手工业者和商人为了保护他们的共同利益,建立了手工业行会和商业行会这种共同体,行会组织和行会制度对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第三种派生形式是劳动者成为生活资料的所有者,这种劳动者实际上指的是奴隶制和农奴制中的奴隶和农奴。奴隶和农奴依附于奴隶主和农奴主,为奴隶主和农奴主劳动,从而获取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归自己使用和支配。奴隶制和农奴位的所有制的派生形式,个体农民所有制和个体手工业者所有制都依附于奴隶制或农奴制,带有明显的奴隶制或农奴制的色彩,受奴隶制和农奴制的“普遍的光”[1]31的影响。如果我们把原始形式所有制解体以后产生的这三种所有制的派生形式的逻辑,即它们发展的特殊规律,也分别称为一种“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话,那么这就又有三种“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了。

再如,马克思在1875年著的《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他把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的社会发展分为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他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6]445。第二个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取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它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这里说的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的消费品分配原则。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6]434。这是因为资产阶级权利的特点,就是形式上平等事实上不平等。因为“按劳分配”是用劳动这个单一尺度去衡量不同的人。虽然每一个人给社会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能从社会领取相同数量的产品,表面看来是平等的。但是,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有的人体力强些,有的人体力弱些;有的人有子女,有的人没有子女;有的人子女多些,有的人子女少些;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没有结婚;等等。这样,虽然每个人付出同样的劳动领取了同等数量的产品,但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是不同的,即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指出:“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6]435第三个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6]435-436这样,根据有的学者把“资本逻辑”,即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发展规律的历史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做法,也可以把揭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逻辑,即研究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的历史理论,也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

从上面列举的三个例证可以看出,按照把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特殊发展规律的历史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这种做法,我们可以在逻辑上推导出多个“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这就必然在社会历史观上造成混乱。

三、恩格斯在与马克思合作之前,就独立地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一系列基本原理

以上两个问题说明了第一种区分“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做法的不正确,下面说明第二种区分方法也是不正确的。

我们首先引证恩格斯晚年回顾他和马克思早年分别独立地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若干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历程的两段有关论述。

“我在曼彻斯特时异常清晰地观察到,迄今为止在历史著作中根本不起作用或者只起极小作用的经济事实,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这些经济事实形成了产生现代阶级对立的基础;这些阶级对立,在它们因大工业而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里,因而特别是在英国,又是政党形成的基础,党派斗争的基础,因而也是全部政治史的基础。马克思不仅得出同样的看法,并且在《德法年鉴》(1844年)里已经把这些看法概括成如下的意思:决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因而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当我1844年夏天在巴黎拜访马克思时,我们在一切理论领域中都显出意见完全一致,从此就开始了我们共同的工作。1845年春天当我们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阐发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形成的世界观了。”[7]232(恩格斯在1885年10月8日著的《关于共产党主义者同盟的历史》)

“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7]296-297(恩格斯在1886年初著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从恩格斯这两段论述,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在1844年夏天恩格斯在巴黎拜访马克思之前,他们分別独立地制定了若干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恩格斯把自己制定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归结为:“我在曼彻斯特时异常清晰地观察到,迄今为止在历史著作中根本不起作用或只起极小作用的经济事实,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这些经济事实形成了产生现代阶级对立的基础,这些阶级对立”,又是“党派斗争的基础,因而也是全部政治史的基础”。把马克思制定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归结为:“决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因而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各自分别创立地制定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是完全一致的。我之所以说他们“分别独立地制定了若干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而不是说他们分别“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这是因为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1844年夏天以前,他们只是初步完成了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所谓初步完成转变就是还没有彻底完成转变,他们的著作中还存在一些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等人的旧哲学的旧术语、旧形式、旧内容。创立和逐步完善历史唯物主义,是他们终生从事的事业。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初步完成了向历史唯物主义转变以后,他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形成的世界观了”。这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他们新形成的世界观的工作中是有分工的,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制定和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是他们分工合作的结果。既然有分工,他们所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就会有各自的特点,虽然本质上一致,但又不会完全相同。这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是有差别的,但这是本质上一致的差别,而不是互相对立或互相否定的。国内外理论界都有一些人以两人的思想有差别为根据或借口,制造“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论”这种不符合实际的错误观点。

再次,对恩格斯所说的对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制定”(或“创立”)和“阐发”要有准确的理解。恩格斯说,“1845年春天当我们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阐发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在这里,恩格斯把马克思对自己“制定”(或“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论述也叫做“阐发”。由此可见,“阐发”不仅指对别人“制定”(或“创立”)的理论的解释,而且也包括对自己“制定”(或“创立”)的理论的解释,这样“制定”(或“创立”)与“阐发”的区别,就在于“制定”(或“创立”)的理论内容相对说来比较原则,“阐发”就是对这种理论原则作具体的解释:既可能是“阐发者”具体解释自己“制定”(或“创立”)的比较原则的理论内容,也可能是“阐发者”解释别人所“制定”(或“创立”)的比较原则的理论内容。笔者之所以挖空心思说明“制定”(或“创立”)与“阐发”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因为有的学者把恩格斯所说的“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与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这句话,作了不恰当的理解。他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主要是马克思“制定”(或“创立”)的,恩格斯主要是对马克思“制定”(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他们认为,马克思“制定”(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内容十分丰富、十分全面,恩格斯没有对马克思“制定”(或“创立”)的内容十分丰富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进行全面的“阐发”,只是“阐发”了其中的一部分,所以马克思“制定”(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因为总是“制定”(或“创立”)在先,“阐发”在后,于是他们就得出如下的结论:马克思首先“制定”(或“创立”)了“广义历史唯物主义”,随后恩格斯“阐发”了“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于是存在着由“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到“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

下面考察恩格斯1844年夏天在巴黎拜访马克思之前独立“制定”(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

第一,论述了物质利益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英国是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为发达的国家,在那里,金钱关系已经破坏了封建的宗法关系,赤裸裸的经济剥削已经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封建剥削,阶级分化日益明显,阶级斗争以物质利益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英国,各个政党都是与阶层和阶级的利益相一致的。托利党是土地贵族的党,代表封建主阶级的利益;辉格党是金钱贵族的党,代表以商人和工厂主为核心的资产阶级利益;“激进派”代表中间阶级下层的利益;宪章派在工人、无产者中拥有自己的力量。恩格斯在1842年12月写的《国内危机》一文中指出:“在英国,至少在目前正争夺统治权的政党中间,在辉格党和托利党中间,并没有原则斗争,它们中间只有物质利益的冲突。”[8]408恩格斯认为英国的工业革命是现代英国各种关系的基础,是整个社会运动的推动力量,它的第一个结果就是利益被提升为对人的统治。他已经把物质利益和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看到经济状况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不再把利益的统治看成是愚昧落后的表现,而是看成先进和进步的表现。他认为当时利益的统治还只是在英国实现了,在法国和德国尚未达到这样的发展程度。他在1844年初著的《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中说:“只有英国才有一部社会的历史。只有在英国,个人本身才促进了民族的发展并使发展接近完成,而没有意识到要代表普遍原则。只有在这里,群众才作为群众为自己的单个利益进行活动;只有在这里,原则要对历史产生影响,必须先转变为利益。”[8]531-532恩格斯认为,英国的发展道路代表了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恩格斯把法国和德国的发展状况与英国的发展状况作了比较:“法国人和德国人也在逐渐走向社会的历史,可是他们还没有社会的历史。在大陆,也有穷苦、贫困和社会压迫,然而这对民族的发展没有产生影响;相反,现代英国工人阶级的贫困和穷苦却具有全国性意义,甚至具有世界历史意义。在大陆,社会因素还完全隐藏于政治因素之下,还丝毫没有和后者分离;而在英国,政治因素已经逐渐被社会因素战胜,并且为后者服务。英国的全部政治基本上是社会性的;只因为英国还没越出国家的界限,因为政治还是英国必需的适当手段,所以社会问题才表现为政治问题。”[8]532认为政治问题是社会问题的表现,这与马克思所说的“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批判了宗教神学的历史观,揭示了历史的本质。恩格斯在1843年10月—1844年1月著的《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一文中,批判了卡莱尔的宗教神学的历史观,揭示了历史的本质。恩格斯指出:“我们根本没有想到要怀疑和轻视‘历史的启示’;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我们比其他任何一个先前的哲学派别,甚至比黑格尔,都更重视历史;在黑格尔看来,历史归根结底也只是用来检验逻辑运算问题。”[8]520由此可以看出,这时恩格斯的历史观已经具有唯物主义的性质,与黑格尔和卡莱尔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有了本质的区别。他认为,人类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我们要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但我们认为历史不是“神”的启示,而是人的启示,并且只能是人的启示。为了认识人类本质的美好,了解人类在历史上的发展,了解人类一往无前的进步,了解人类对个人的非理性一贯战无不胜,了解人类克服一切似乎超人的事物,了解人类同大自然进行的残酷而又卓有成效的斗争,直到最后获得自由的、人的自我意识,明确认识到人和大自然的统一,自由地独立地创造以纯人类道德生活关系为基础的新世界,——为了了解人类这一切的伟大,我们没有必要首先召来什么“神”的抽象概念,把一切美好的、伟大的、崇高的、真正人性的事物归在它的名下。为了确信人的事物的伟大和美好,我们没有必要采取这种迂回的办法,没有必要给真正的人性的事物打上“神性的”烙印。相反,任何一种事物,越是“神性的”即非人性的,我们就越不能称赞它。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虽然还带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但已基本上属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性质。恩格斯认为,历史不是所谓的有教养的人创造的,而是工人和广大群众创造的。他指出:“英国人,即有教养的英国人——大陆上的人们就是根据这些人来判断英国人的民族性格的——是世界上备受鄙视的奴隶。只有大陆上的人们所不熟悉的那一部分英国人,只有工人、英国的贱民、穷人,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人,尽管他们粗野,尽管他们道德堕落。拯救英国要靠他们,他们身上还有可造之材;他们没有文化知识,但也没有偏见,他们还有力量从事伟大的民族事业,他们还有前途。贵族——目前还包括中间阶级——已经日暮途穷;它的全部思想,一直到最终结论,都已卖弄净尽,而且见诸实际,它的王国正迅速走向灭亡。”[8]497这已经接近提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了。

第三,考察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阐明了社会革命是历史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恩格斯在《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中,考察了18世纪科学的发展状况。他认为,18世纪综合了过去历史上一直是零散地、偶然地出现的成果,并且揭示了它们的必然性和它们的内在联系。无数杂乱的认识资料经过整理、筛选,彼此有了因果联系;知识变成科学,各门科学都接近于完成,即一方面与哲学,另一方面与实践结合起来。他指出:“科学以哲学为出发点的结果就是唯物主义(牛顿的学说和洛克的学说同样是唯物主义的前提)、启蒙运动和法国的政治革命。科学以实践为出发点的结果就是英国的社会革命。”[8]537这就是说,科学革命既是哲学革命和政治革命的基础,也是社会革命的基础。恩格斯认为,社会革命要比哲学革命和政治革命深刻得多,影响也大得多,哲学革命和政治革命必定要通向社会革命。他指出,英国自18世纪中叶以来经历了一次比其他任何国家经历的变革意义更重大的变革,“这种变革很可能会比法国的政治革命或德国的哲学革命在实践上更快地达到目的。英国的革命是社会革命,因此比任何其他一种革命都更广泛,更有深远影响。人类知识和人类生活关系中的任何领域,哪怕是最生僻的领域,无不对社会革命发生作用,同时也无不在这一革命的影响下发生某些变化。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政治的和哲学的革命必定通向社会革命;这场社会革命在英国已经进行了七八十年,目前正在向着自己的决定性关头快步迈进”[8]526。恩格斯从蒸汽机的发明、纺织业的发展、交通工具的改善、铁路的修建和运河的开凿各个方面,考察了科学革命对技术变革和产业结构的影响,揭示了工业革命所产生的社会结果。他指出,“英国工业的这一次革命化是现代英国各种关系的基础,是整个社会的运动的动力”,“它的第一个结果就是利益被升格为对人的统治”。“商业吞并了工业,因而变得无所不能,变成了人类的纽带;个人的或国家的一切交往,都被融化在商业交往中,这就等于说,财产、物升格为世界的统治者”[8]544。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英国的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造成了人的异化、物化,“人已经不再是人的奴隶,而变成了物的奴隶;人的关系的颠倒完成了;现代生意经世界的奴役,即一种完善、发达而普遍的出卖,比封建时代的农奴制更不合乎人性、更无所不包”,因此,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要在自身内部崩溃并让位给合乎人性的、合乎理性的制度”,人“要重新回到自身”[8]534。恩格斯的这个思想与马克思写于1844年5月底6初至8月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思想大致相同。

第四,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早于马克思,他在1843年底至1844年1月撰写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并在《德法年鉴》上发表。这部著作概述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从多方面深刻地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实质及其伪善性和不道德性,阐述了政治经济学的一系列范畴和基本原理,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规律,说明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预见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某些基本特征。这部著作虽然尚不成熟,但它初步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为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前提,对马克思研究和创立政治经济学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因而得到马克思的高度评价。马克思在1859年著的《<政治经·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专题研究- 9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济学批判>序言》中,称恩格斯的这部著作为“批判经济学范畴的天才大纲”[9]。马克思在1880年5月著的《弗·恩格斯的小册子“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法文版导言》中说:“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是现代社会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已经表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些一般原则”[10]

恩格斯在1844夏天赴巴黎拜访马克思之前所独立“制定”(或“创立”)的这些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显然不是对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阐发”,因而不能把它们归纳到所谓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之中。

四、恩格斯晚年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独立地提出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恩格斯在1876年9月至1878年6月撰写了《反杜林论》一书,对杜林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深入批判,首次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基本观点。恩格斯从1873年开始写作《自然辩证法》,一直持续到1883年。这部著作除去系统论述了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以及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系列基本原理以外,还论述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1884年,恩格斯为实现马克思的“遗愿”和“未能完成的工作”,撰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该书运用了他以前研究原始社会史的成果和马克思在《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的批语[7]15,论述了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原始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分工的发展与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的起源、本质以及消亡的历史必然性,五种社会形态的划分等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1886年,恩格斯应德国社会民主党机关刊物的请求,对丹麦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卡·尼·施达克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1885年出版一书写了评论,即《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1888年,恩格斯对书中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写了序言,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该书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首次明确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全面阐发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动力,是一部系统论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著作。

恩格斯晚年在这四部著作和书信,以及他为马克思和自己以前出版的著作写的导言和序言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提出了历史发展的“交互作用论”。恩格斯认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他指出:“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1]604在恩格斯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在因果决定论的基础上,建立起各种社会因素“交互作用”推动历史发展的原理,就是把系统论思想运用于研究人类社会,把人类社会当做一个有机整体来考察,从组成人类社会的一切因素的相互依赖、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中揭示出人类社会这个系统的整体功能和发展规律。没有因果决定论,就没有历史观上的唯物主义;没有“交互作用论”,历史决定论就变成了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历史唯物主义也就变成了机械决定论和宿命论。

第二,提出了历史发展的“合力论”。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11]605-606这就是说,历史的最终结果是由各个单个的意志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合力”造成的,每一个单个的意志在形成这种“合力”时都起了作用,但历史发展却不依任何单个的意志为转移。每一个单个的意志都具有偶然性,但这些单个的意志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合力”即社会结果却体现了历史的必然性,或者说这种“合力”本身就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恩格斯的“合力论”思想,最清楚、最令人信服地说明了为什么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而这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及其规律性却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三,强调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恩格斯晚年针对片面理解和故意歪曲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状况、生产方式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观点,把它曲解为“经济唯物主义”的错误观点,在坚持经济状况、生产方式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原理的前提下,强调了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恩格斯回顾了他和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认为他们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早期阶段,面临的是历史唯心主义独霸统治地位的状况,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把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避难所——社会历史领域中清除出去,把历史观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因此,他们强调的重点是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对于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恩格斯指出:“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但是这样会“为了内容方面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等等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12]657

第四,深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恩格斯晚年通过整理出版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深化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下面以平均利润率规律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首先,深化了对社会发展规律客观性的认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通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利润率转化为平均利润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说明了平均利润率规律“不仅不违背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4]25这个深刻的道理。我们知道,价值规律是市场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平均利润率规律是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而生产价格等于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康拉德·施米特认为,价值规律,特别是平均利润率规律,是一种纯粹的逻辑过程,一种假设和虚构,因而没有客观性。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增补”中批判了施米特的错误观点。他指出:“这里所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12]1013由价值规律到平均利润率规律“这种转化是在当事人的意识和意图之外,依照客观规律进行的”[12]1027。这就是说,逻辑过程既不是假设,也不是虚构,而是客观历史过程在思想上的反映,是对历史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恩格斯在1895年3月11日致维尔纳·桑巴特的信中,把这个道理讲得更加透彻。他指出:“从马克思的观点看,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过程,就重大事件来说,都是不知不觉地完成的,就是说,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么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所希望的完全不是已成之事,要么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曾预见到的后果。”这是说人类社会的“整个历史过程”及其规律都是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恩格斯接着说,把这个历史规律客观性的原理用之于经济方面就是:“单个资本家各自追求更大的利润。资产阶级经济学发现,每一单个资本家这种对更大的利润的追求,产生一般的、相同的利润率,差不多人人相同的利润率。但是,不论资本家还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这种追求的真正目的是全部剩余价值按同等的比例分配给总资本。”恩格斯指出:正因为“这个过程是客观的,在事物中不知不觉地完成的”[12]691,所以他和马克思“要费很大力气才能达到对这个过程的正确理解”[12]692。这说明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容易的,不要轻易谈自己已经掌握了客观规律。

其次,深化了对社会发展规律“不是直接的现实”这一特点的认识。规律是客观的,并非是说规律就是直接的现实,也并非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客观现实完全符合。施米特认为规律只是一种假设和虚构,他一旦发现一般利润(即平均利润)某个时候在两个企业中没有分毫不差地实现,就对一般利润率(即平均利润率)的存在产生怀疑,这是因为他不理解规律不是直接的现实,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与客观现实完全一致。恩格斯在致施米特的信中针对他的这种错误观点指出:一般利润率“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近似地存在着。如果一般利润率某个时候在两个企业中分毫不差地实现了,如果这两个企业在某一年内获得完全相同的利润率,那么这是纯粹的偶然性,实际上,利润率是根据各个企业、各个年度的各种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般利润率只是作为许多企业和许多年度的平均数而存在。但是,如果我们要求利润率在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年度到第一百位小数都完全一样,不然就把它贬为虚构,那我们就严重地误解了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本质。它们完全没有任何直接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是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性”[12]693。这就是说,规律之所以是非直接的,之所以只存在于逻辑中,而不是直接的现实,有以下两个原因:其一,人类社会中有许多规律同时存在和起作用,一个规律的作用要受到其他规律作用的影响和干扰;其二,规律不是直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而是通过抽象思维从逻辑上加以把握的,因而它具有概念的特性,而概念不可能与它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完全直接地吻合和一致。这是因为在抽象的过程中,舍弃了现实的历史过程的许多细节、差别和偶然因素,所以任何概念都不会完全符合它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

再次,深化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的认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无论是在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前,价格围绕价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还是在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后,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无论是价格接近价值这个中心,还是市场价格接近生产价格这个中心,都需要经过多次的、长期的波动才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多次的、长期的波动做了考察、分析和论证。他们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较高阶段,商品经济有了较高程度的发展,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地展开,投资于不同经济部门的资本家,围绕取得有利的投资场所和争夺较高利润而展开竞争。竞争的手段是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流动,即资本家把资本由利润较低的生产部门抽出来,投入利润较高的生产部门。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和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转移与流动,结果导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平均利润率规律是需要经过多次的、长期的波动才能形成和显现出来的。仅仅通过一次波动或较短时间的波动,这个作为一种趋势、一种近似值的平均利润率规律,是不能形成的,当然也不会在人们面前显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考察人类社会的产品生产、产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几千年历史,才说明了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形成,并且说明了每一次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或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都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接近价值或生产价格这个中心。

恩格斯晚年,特别是在马克思逝世以后所提出的这些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显然是恩格斯自己独立创造的,而不是对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阐发”,因而也不能把它们归纳到所谓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之中。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既在合作撰写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共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又各自分别独立地创立和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一系列基本原理。只有把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与分别独立创立和阐发的所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有机地综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反映历史唯物主义的丰富内容。

结语

纪念马克思,就是为了找寻马克思思想中一以贯之的立场观点方法,唯物史观必然是其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任何把马克思、恩格斯各自独立创立和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做法,都会肢解历史唯物主义,使历史唯物主义支离破碎、残缺不全。同时,一种理论观点是否具有正确性、合理性,不仅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而且还要看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即看其是否能在实际上把这种理论观点变为现实。这就是说,把历史唯物主义区分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学者,还需要做一件工作,来证明这种区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那就是要编写出相关的专著或教材。主张第一种区分方法的,应该分别编写出以“生产逻辑”为核心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以“资本逻辑”为核心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专著或教材;主张第二种区分方法的,应该分别编写出马克思创立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恩格斯阐发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专著或教材。在没有编写出这样的专著或教材以前,还不能说这种区分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或者说这种区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尚未得到充分的论证和证实。只有分别编写出这样的专著或教材,并且与不作这种区分的历史唯物主义专著或教材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才能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来证明这种区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8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7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922.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6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5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3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4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2.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3.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9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3: 259.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0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To Understand Karl Marx and Hi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Completely and Accurately: Questioning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Generaliz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Narrow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ZHAO Jia-xiang
Abstract: There are some scholars in our academic circles dividing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to the "gener-aliz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the "narrow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here are two ways of distinguishing:one is to call the theory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revealing the universal law of social development as the "gen-eraliz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he one revealing the special law of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t society as the "narrow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other is to think of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created by Karl Marx as the "generaliz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hile Friedrich Engels's elucidation of 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s the "narrow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Both ways of distinguishing are incorrect. To call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hich takes the "capital logic" as its core and takes any production as the unification of production in gen-eral and the specific social form of production as the "narrow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deviates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hich explains the inadequacy of the first way of distin-guishing; The two aspects that Engels has created a series of basic principles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depen-dently before his cooperation with Marx and that he interprets the various components of Marxism systematical-ly and puts forward a series of other basic principles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dependently in his twilight years, explain the inadequacy of the second way of distinguishing.
Key Words: generaliz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narrow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production in general    the spe-cific social form of production    labor process    process of producing surplus 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