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推进设立临床药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专题座谈会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指出,培养高层次临床药学专业人才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加快培养高层次临床药学人才的建议”[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2]也明确指出,要深化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中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可见培养学科基础宽厚、专业技能扎实、创新能力强,并具有良好的服务与责任意识、懂医精药的高层次临床药学专业人才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的重要举措。
2022年9月,药学博士专业学位(代码:1055)进入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这是我国药学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大突破,掀开了我国医药产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篇章。药学博士专业学位是面向我国药学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需要而设置的一种高层次专业学位,这一专业学位设置将解决新药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的转化、新药临床试验的设计与实施、个体化用药精准治疗的技术开发与应用等领域急需具有扎实药学基础和复合型知识背景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问题。深化高层次药学人才,尤其是临床药学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是现阶段高等院校的重要任务[3]。
1 英、美等国家临床药学教育当前国际药学教育的主要方向是专业型和职业化教育,旨在培养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服务型人才。临床药师需要有很强的药学、生物医学和社会学的教育背景,世界上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临床药学专业教育模式已趋成熟。美国的临床药学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是最早提出临床药学概念的高校,也是美国最早建立临床药学专业的高校之一,其临床药学教育水平位居美国前列[4]。目前普渡大学临床药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Pharmacy, Pharm.D.)教育采用“2+4”模式,即2年的药学预科加4年的Pharm.D.专业课程学习。Pharm. D.专业课程学习包括3年理论课程学习和1年临床轮转实践,临床实践占总学分的22.9%。美国药学教育认证委员会(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Pharmacy Education, ACPE)负责制定药学专业学位认证标准和指南[5],规定从2000年起,美国不再授予4年制的药学本科学位,Pharm.D.是药学专业唯一可授予的学位。学生获得Pharm.D.学位后,有资格参加北美注册药师考试(The North American pharmacist licensure examination, NAPLEX)。通过考试获得药师执照的人员可在医院从事临床药师工作,或在社会药房从事药师工作。当前,美国也有一些药学院开展“4+4”模式,即4年相关本科学位教育后再进行4年Pharm.D.培养。还有一些高校在尝试开展Pharm.D./Ph.D.双学位教育,但因成本过高、时间过长等原因尚未得到推广。经数十年的发展,美国标准的Pharm.D.培养模式、课程与教学体系已经逐渐成熟和完善,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学习和借鉴。
此外,英国的临床药学专业学制为5年,前4年主要是药学课程教育,也有部分在医院和社区药房的见习,最后1年为培训与实践,可以在医院或社区药房完成,毕业后通过英国皇家药学会组织的考试可以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执业药师的职业发展道路还有非常规范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规定[3]。日本于2006年正式开启6年制临床药学教育,其课程体系与美国Pharm.D.教育类似,只有6年制临床药学的毕业生才具备参加药剂师国家考试的资格[6],通过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2 我国临床药学教育探索复旦大学在20世纪80—90年代曾试办过5年制药理学本科[7]。2001年起,北京大学6年制本硕连读药学专业开始招生,其中含有临床药学方向。2010年,原卫生部将临床药学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同年,复旦大学等高校获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12年,教育部将临床药学专业列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药学博士专业学位进入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截至目前,教育部已批准52所高校设立临床药学本科教育、20多所高校设立药学硕士或博士教育[8]。
2.1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在国内最早设置6年制本硕连读药学专业,是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其药学院的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培养方向包含了临床药学。同时,北京大学医学部还设有“药学创新班”,采用“4+X”学制模式,完成4年药学本科学习后通过考核和选拔可进入直博生阶段(含临床药学专业)。该专业课程设置包括药学学科通识教育课程、药学二级学科课程、专科临床药学实践课程等[9]。从培养方案来看,临床药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仍然是以“药”为中心,围绕“药”开展的课程比例远超围绕“患者”开展的课程,而临床药学实践时间直接关系到临床药师专业化能力的培养。
2.2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作为国内最早开展药学教育的高校之一,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始终在积极探索高层次临床药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在学科调研基础上,借鉴美国Pharm.D.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标准,从2009年开始在国内率先提出并实践了“本研一体化”(“4+2”本硕连读和“4+4”本博连读)临床药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临床药学专业按药学专业大类招生,前4年完成药学专业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第5—6年(硕士阶段)或第5—8年(博士阶段)由药学院和附属医院共同负责培养。整个培养过程采取“早期趋同,后期分流,本研一体”的模式[10]。博士阶段课程包括早期的临床药学课程、临床医学相关课程,后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定点医院临床轮转,培养方案突出了加强临床实践能力训练。
3 药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临床药学领域)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我国药学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大突破,而临床药学领域一直是我国亟须发展和创新的方向。临床药学领域人才与着重培养药学基础研究的高级学术型专门人才的培养不同,主要侧重于培养面向特定临床药师职业要求的、以临床药学服务实践为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即使在Pharm.D.充分发展的美国,也存在培养时间不足、临床药学专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巧学习深度不够、不能很好地适应服务于临床一线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需求等问题[11]。我国的临床药学领域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现有的临床药学本科教育培养时间短,药学与医学相关课程学习深度不够,临床实践时间偏少。而部分研究生没有临床药学本科教育背景,在培养过程中又偏重药学理论与科研[12],导致临床实践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临床药学服务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药学博士专业学位正式进入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为培养高层次临床药学领域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制度依据。
3.1 制定培养方案国内各高校对于临床药学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已经作了许多尝试和探索。应当总结经验,明确培养目标及定位,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在“新医科”“多学科交叉”发展的背景下,建设创新型临床药学学科,促进我国临床药学领域药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创新发展。
3.2 完善课程体系合理设置临床药学专业课程,构建突出临床药学特点的课程体系。增加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实践等核心课程的比例。实行渐进式课程结构改革,打破课程间的界限,对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等不同学科知识进行有机整合,加强不同课程间的联系与融合。尤其需要重视临床实践课程占比,让学生掌握不同疾病的用药知识与不同患者的用药需求,逐步形成临床药物治疗思维,满足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药学人才的需求。
3.3 加强师资建设临床药学是一门临床实践学科,对师资要求较高,从事临床药学人才培养的教师应既能传授医药理论知识,又能指导临床实践。通过整合临床药师资源,努力做到专科型临床药师授课。加强专科化的临床师资培养,一方面充分用好附属医院专科临床药师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引育并举”的方法加强专科临床药师型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3.4 强化实践技能在掌握基础理论的前提下,将培养重点放在临床实践技能上。临床实践的核心是合理用药,只有通过临床实践,才能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临床药物治疗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临床药师的角度给予医师专业合理的治疗建议,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从而达到临床个体化治疗的目的。应制定统一、规范的临床实践时长,培养临床思维,强化实践技能,协助医师发现和解决患者用药相关问题。
健康中国战略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这为临床药学领域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需求和启示。随着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增加,实现医学教育与人民健康事业的有机融合,培养“用得上、干得好”的高层次医学应用型人才是当务之急。设置药学博士专业学位可培养具有扎实药学基础和复合型知识背景的急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临床药学领域的人才可以依托医院资源和临床数据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药物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或者以患者为中心,研究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实现临床个体化用药,提高药物治疗水平[13]。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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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Vol.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