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资源  2023, Vol. 26 Issue (1): 1-8  DOI: 10.13688/j.cnki.chr.2023.230016

引用本文  

吴凡, 汪玲. 加强新医科内涵建设  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J]. 中国卫生资源, 2023, 26(1): 1-8. DOI: 10.13688/j.cnki.chr.2023.230016

基金项目

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研究生教育研究重大课题“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模式研究”(ACGS03-2021003);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20年医学教育研究立项重点课题“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实践研究”(2020AN02002)

作者简介

吴凡, 教授、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从事医学教育研究, wufan@shmu.edu.cn

通信作者

汪玲, lingwang@fudan.edu.cn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3-01-03
修订日期:2023-01-10
加强新医科内涵建设  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吴凡 , 汪玲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上海 200032
摘要:聚焦“健康中国”“教育强国”国家战略需求,围绕新医科建设内涵、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医学学制学位制度、临床医生培养体系、医教协同育人机制,系统全面梳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相关国家文件政策,论述如何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推进“科教结合”“产教融合”,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全面提升“医学+X”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和卓越临床医生的自主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关键词新医科建设内涵    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医教协同    产教融合    
Keywords: connotation of new medical scienc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independent training of talents    cooperation between medicine and education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education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教育、科技和人才一体部署,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位置,提出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契合健康中国战略、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以及教育强国战略要求。

本文围绕新医科建设内涵、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医学学制学位制度、临床医生培养体系、医教协同育人机制,论述如何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和卓越临床医生的自主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 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首次正式提出“新医科”的概念。同年10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2.0”,对“新医科”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指出“新医科”建设要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深化医教协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医学专业,培养具有世界水平的一流医学人才。

2019年4月,教育部在天津大学召开“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正式全面启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1]明确: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在2022年12月10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上海市医学会医学教育专委会联合主办的“新医科高峰论坛暨东方医学教育论坛”上,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王启明作“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升医学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主题报告,全面深刻阐述了“新医科”建设历程和内涵意义。

新医科建设首先是一场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新医科人才培养模式面向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扎根中国大地,着力实现从治疗为主到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全覆盖,积极探索医科与其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医工理文融通,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在上述新医科高峰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四川大学分别以“新时代复合型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思考”“多学科交叉融合驱动‘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浙大探索与实践”“‘医学+’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题报告交流。复旦大学分享了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项目“新时代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复旦案例”,通过“癌症攻关、重大脑疾病研究与转化医学、心脏医学与泛血管”等10个临床医学交叉研究院探索“医学+X”人才培养新机制。

根据2023年1月教育部网站公示的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医学院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成果分别申报52项和152项,占各自申报总数的9.12%(52/570)和8.86%(152/1 716)。对候选项目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教学成果主要领域(表 1)。

表 1 2022年全国医学院校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情况

新医科建设也是新时代医学教育理念的重大变革。2022年《医学与社会》刊发陈孝平院士的文章《当今我国医学教育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2],文中写道:例如“新医科(学)”这个名称,上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国家当时大力提倡中西医结合,在大学恢复招生之后,就分为不同的班,有临床医学、影像学、检验医学、护理学,还有新医学,新医学就是中西医结合班。那时“新医学”这个名词非常时髦,有的杂志名称就是《新医学》。当时的中医不叫中医,建议称为祖国医学,一些中医门诊部称为一根针一把草门诊部。很多年轻的专家并不知道这一段历史,所以现在又提出“新医科(学)”这个名词。

2 以新医科构建现代医学教育体系 2.1 医学门类教育体系

我国的医学院或医科大学是指以医学门类为主的人才培养单位,开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11个大类专业的医学教育;而北美国家医学院特指临床医学院,医学教育也特指临床医学教育。

对于以上医学教育不同语境的理解,曾经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2年8月,媒体引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李玲教授的话语,“国家每年培养约60万医学生,据我掌握的一个数字,只有约10万人能穿上‘白大褂’。‘广种薄收’式的医生培养模式该变变了”。

表 2可见,2012年我国各级医学院校招录的医学门类大专、本科和研究生近60万人。其中穿上“白大褂”的临床医学本科生为10.36万人,其他临床医学大专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分别为4.22万、3.49万和0.46万人,合计为18.53万人。

表 2 2012年全国医学院校医学门类招生人数[3]
2.2 新医科新理念新体系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4],强调在以“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的同时,要将“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作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2018年,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5],提出要深化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022年,在复旦大学主办的“一流医学人才培养”论坛上,王辰院士分享了协和医学院“以‘新医科’引领新时代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报告,指出现代医学发展经历了从以疾病为原点到以健康为原点的重要转型,健康需要从以个体为关注转向以人类为追求,并提出从治疗为主到“促防诊控治康”生命健康全周期服务新理念。

2.2.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本科生医学门类包括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大类,近年增设了若干属于新医科范畴的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和智能影像工程等新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也从医学拓展到理学、工学(表 3)。

表 3 普通高等学校医学门类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2.2.2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2018年修订)基础上,编制形成《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6]并予以公布,研究生医学门类包括了11个一级学科和9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术学位可以授予医学或理学学位,专业学位按类别授予相应学位,见表 4

表 4 医学门类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3 厘清学制学位  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

2022年8月,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参与中国科学院学部咨询评议项目“健康中国战略下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策略研究”,邀请各医学院校参与临床医学教育学制学位衔接管理与人才培养及发展现状调查。调查发现,部分研究生导师对于我国医学学制和学位制度认识不够清晰。2022年8月18日,“知识分子”公众号曾发布题为《学位多、学制乱,中国需要怎样的医学教育?》的文章,认为“多种学制、多种培养路径,造成了当下中国医学教育的混乱局面”。

3.1 中国特色学位体系

构建中国特色学位体系,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更新学科专业内涵,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是扎根中国大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分为14个学科门类、117个一级学科、36个博士和3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需要说明的是新版目录将专业学位建筑学0851更名为建筑0851,将建筑0851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更改为仅可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目前,我国学位体系包括学士、硕士、博士3级层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2种类型(学士学位不设专业学位)。表面看似“复杂”的学位层次和学位类型,正是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于多学科背景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在2022年9月2日开学典礼上,王辰院士称呼协和医学院各类新生为“2027届医学专业八年制同学、2026届医学专业‘4+4’试点班同学、2026届护理专业本科同学、2025届硕士研究生、2025届博士研究生、2027届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学”,反映出新医科服务健康中国需求,培养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新理念。

类似医学门类的广义医学教育,广义法学门类教育包括8个一级学科和5个专业学位类别(表 5),看似“复杂”却体现了我国法学门类人才培养需求的多样性。

表 5 法学门类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

一级学科法学学术学位有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法律专业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和法律博士。法律硕士全国统一招考分成“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考前置学位要求和考试科目各不相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7]明确,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代码为035101)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代码为035102)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20年我国在校博士生规模看,医学门类占比12%左右(表 6),在医学门类教育中,临床医学教育处于主体地位。

表 6 2020年我国不同学科门类在校博士生规模[8]
3.2 临床医学学制学位制度 3.2.1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培养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医学学士学位不设专业学位,医学硕士、博士学位则分设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侧重科研能力和临床技能,培养目标是未来医学科学家和高层次临床医师。尽管1997年我国就建立了以上分类培养体系,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培养目标混淆,专业学位按照学术学位模式培养,“医学博士不会看病”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2017年,秦伯益院士[9]认为:我国现行的临床医学学位制度是上世纪50年代时照搬的苏联模式。三年硕士,再攻读博士。学位与职称晋升挂钩,没有硕士学位不能晋升主治医师,没有博士学位不能晋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逼得年轻医生只得先做研究生拿学位。多年下来,临床诊疗水平明显不如不做研究生而跟有经验的医生在临床上实干的一般医生。

2020年,我国基本建立了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或高等医学院校,组织开展“5+3+X”(X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至此,我国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培养落到实处。(注:以下除引用文献文字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住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专培”。)

3.2.2 专业学位和住培衔接

2014年,在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现任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的领导下,复旦大学牵头项目“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探索和创新——‘5+3’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0-11]

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12],确立了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5+3”模式的中国特色体现在:一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避免了临床重复培训,减少了医生培养成本,规范了医学生临床技能训练;二是医学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了医学临床实践与执业医师之间的制度矛盾;三是“政府、行业、高校、医院”协同创新,促进了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建立健全。

3.3 临床医学本科生修业年限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博士学习年限和其他学术学位相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5+3+X”培养体系,专硕为3年(住培结合),博士为X年(专培结合);伴随着临床医学七年制和八年制教育的调整优化,临床医学大类本科修业年限逐步统一为5年(表 3)。

2015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13],规定不再招收七年制学生,将七年制临床医学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培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2021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14],宣布撤销518个高校本科专业,其中包括1988年设立的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印发,明确要严格控制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数量和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支撑机制。目前八年制只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10余所高校举办,各校招生规模控制在100人左右。八年制生源是高中生,招生途径是“本博连读”,培养过程按照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进行学籍管理,本科阶段学习时间近年来逐步调整为5年学制。

3.4 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

临床医学本科生没有毕业论文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不局限于专题研究类论文。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1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于无毕业论文要求、实行临床毕业综合考试的临床医学本科生,要求提供被抽检学生考试原始成绩以及考试相关材料等作为支撑。

2022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研究制定〈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学位办〔2022〕2号)[15],明确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明确不局限于专题研究类论文,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包括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临床研究方案设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包括专题研究类论文和调研报告。

4 加强医教协同  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我国已经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5+3+X”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2020年开始,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全部经过住培,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同质化的合格临床医师人才保障。医学院校教育(本科生)以医学院为主要培养基地,定位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毕业后医学教育(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医学院校附属/教学医院为主要培养基地, 包括住培和专培两个阶段,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是实现“医学生”向“合格医生”转变的关键环节。医学院校毕业生在住培阶段接受最基本的临床技能和各种专科临床技能训练,定位在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培定位在临床医学专科/亚专科。继续医学教育是临床医师发展阶段,以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

4.1 完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议

2020年以来,围绕如何完善我国“5+3+X”临床医师培养体系,医学院校结合自身实践探索,开展医学教育理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

王松灵院士团队[16]发表《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挑战审视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出:①将已经成功实施的“5+3”一体化培养体系作为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主体,对合格毕业生授予医学博士学位(MD)。②将“5+3”一体化培养体系的培养主体目标定位为全科医生。③加强专科医师培训,控制专科医师总比例在医师总数的50%以下,专科医师培训不再与学位教育挂钩。

王维民教授牵头发表新时代医学教育发展与改革专家组《专家共识:改革医学教育,为健康中国2030保驾护航》[17],提出:应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专业硕士学位体系进行规划调整:第一阶段是提升全国范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水平,尽早实现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的同质化(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过程的相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第二阶段是在基地培训质量同质化的前提下,重新设计医学毕业后教育的模式,探索新模式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培养;第三阶段是在实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培养模式之后,探索取消硕士专业学位,统一授予“医学博士”学位[12]

詹启敏院士团队[18]发表《后疫情时代促进我国医学发展的思考与建议》,提出:将规范化培训与学位教育并轨,实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授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热爱学术研究的临床医生可攻读科学博士学位,成为医师科学家。

王辰院士等[19]发表《以新医科建设为契机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出:“通过将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进行贯通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将住培、专培和研究生的培养相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的紧密衔接。要完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察内容,在考察临床能力的同时,加强对科学研究、健康促进、医德医风、感染防控等知识的考察,进一步提升住院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质量。”“依国际通例,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分设职业职称与学术职称体系。在职业职称上,住培结业即可聘为专业主诊医师,专培结业即聘为专科主诊医师,作为临床医师终身职业职称;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另外设置并行的学术与教学职称路径,明确医生职业发展规划,让医生在不同路径上清晰、有序发展。”

4.2 提升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举措

在院校教育阶段,要以卓越为引领,深入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系统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材、一流基地建设,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和医学教育数字化变革,加强救死扶伤的道术、心中有爱的仁术、知识扎实的学术、本领过硬的技术、方法科学的艺术的教育。在毕业后教育阶段,医教协同是提升培养质量的关键,具体举措如下。

强化附属医院住培基地建设。强化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和临床教学主体职能,根据国家住培基地标准,加快附属医院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加强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临床研究能力培养,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提高外语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

建立住培“以需定招”匹配机制。根据住培基地临床资源容量,探索建立住培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紧密衔接的匹配机制。逐步增加在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在住培招录计划中的比例。根据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96号(医疗体育类632号)提案答复的函》,全国住培招收规模从2014年的近5万人逐步增加到2019年的108 565人,其中:临床专硕44 097人,占40.6%;其他住培(本硕博)64 468人,占59.4%。分析2011—2019年上海市住培计划实际招录数[20],从1 968人增加到3 298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结合项目招录比例逐年增加,从2011年的15.9%(313/1 968)到2019年的31.9%(1 051/3 298),其他本硕博住培招录比例从2011年的84.1% 减少到2019年的68.1%(其他本硕博住培比例约为1:1:1)。

保障临床医学专硕“同工同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十六条“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明确提出:“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住培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发放标准。”2015年起,全国医学院校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培要求进行。中央财政对国家级培训基地住培提供专项资金支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3万元/年,补助资金2/3用于补助住院医师,1/3用于补助基地和师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培,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基地其他住培对象待遇标准给予研究生生活补助。在上海,临床专硕与培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计算工龄,“同工同酬”按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和绩效工资,培训期间享有“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

畅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通道。2015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9号)[21],明确5年临床医学本科生被招录为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同时也被教育行业(高校)认定为是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在申请资格方面,将“申请人为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修改为“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在考试内容方面,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在临床能力考核方面,申请人完成住培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培合格证书,学位授予单位则认定其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落实住培学员“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综上,加强“新医科”内涵建设,提升高质量医学人才自主培养能力,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强医教协同,推进科教结合和产教融合,培养面向未来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临床医师。在新一轮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战略行动计划中,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放权设置交叉学科研究方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对于临床医学八年制培养单位,放权开展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弹性学制探索“MD+PhD”双学位教育改革;对于“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放权开展同等学力申请,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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