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资源  2022, Vol. 25 Issue (4): 413-415, 429  DOI: 10.13688/j.cnki.chr.2022.220168

引用本文  

张德雨, 沈文源, 肖萍, 等.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督查)机制分析[J]. 中国卫生资源, 2022, 25(4): 413-415, 429. DOI: 10.13688/j.cnki.chr.2022.220168

作者简介

张德雨,硕士,主要从事环境卫生监督研究,1009612721@qq.com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1-12-21
修订日期:2022-02-07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督查)机制分析
张德雨 1,4, 沈文源 1,4, 肖萍 2,4, 田靓 2,4, 郑毅鸣 2,4, 高雅 3,4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上海 200031;
2.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 200336;
3. 上海市宝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 201901;
4.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 上海 200434
摘要:分析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联防联控市、区、企业三级检查(督查)机制,从主体责任落实、港区出入、港区防疫设施、港区人员管控、集中居住点管理、消毒管理等角度介绍一级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梳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讨论三级检查(督查)机制的优点。
关键词传染病    港口口岸    疫情防控    三级检查(督查)    检查(督查)机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上海市    
Keywords: infectious disease    port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hree-level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COVID-19    Shanghai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自2019年底发生以来仍在全球蔓延[1]。病毒不断变异,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巨大。空港、陆路口岸可以采取限流、关闭等措施控制输入性病例的增长,而海港口岸因经济发展需要一直处于开放状态[2]。随着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港口防疫专班”)的成立和《上海港港口及其一线作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沪交港〔2021〕671号)发布,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总体目标 1.1 口岸总体状况

当前,已对全港入境船员实施严格的集中隔离措施,港口高风险人员已统一实施集中居住、封闭管理措施,全要素全过程闭环管理。为深入查找短板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积极推进本市港口口岸疫情联防联控三级检查(督查)机制,主要检查对象是涉外港口码头企业,包括少部分内贸码头。

1.2 政策与要求

目前,督查主要依据有《上海港口高风险人员集中居住点疫情风险防控管理要求(试行)》(沪港防疫专班办〔2021〕001号)、《上海港港口及其一线作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沪港防疫专班办〔2022〕008号)、《本市交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引6.0》(沪交安〔2022〕64号)、《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联防联控三级检查(督查)方案(试行)》(沪港防疫专班办〔2021〕005号)等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检查。

1.3 行业经验

从检查角度出发,与国内其他港口进行对比后发现:浙江省建立了全省海港口岸疫情协调机制,开展省级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3]。宁波港开展专项检查,注重强化船岸界面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内部人员核酸检测、门岗管控等举措[4]。辽宁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专项督查”安全监管工作模式,从“源头治理”“过程控制”“闭环管理”等3个环节入手,深入开展专项督查[5],主要聚焦港口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未涉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江苏连云港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6],在专班管理上,优化调整排班模式,采用双人配对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7]。山东荣成海港口岸逐步完善优化“三查、三排、一转运”监管机制,各项防控措施日臻成熟[8]。以上措施虽然均涉及港口疫情防控检查,但均为省市级层面检查,不涉及港口所在地方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以及港口企业的自查主体责任等。仅江苏张家港强调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9]

上海港口疫情防控督查已建立三级检查(督查)机制:一级检查组每周面向所有涉外港口企业开展3~4次检查;二级检查组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港口企业分布情况,制定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情况检查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三级检查组每月对照防疫要求和标准开展不少于1次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10]。三个层级的检查织就了一张“督查之网”,层层压实责任,深层次地查找漏洞,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其他港口的疫情防控检查之路。

2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督查)机制 2.1 主要做法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联防联控建立市、区、企业三级检查(督查)机制。一级检查(市级督查)由市港口防疫专班办公室成立检查组,会同卫生健康委、商务委(口岸)、海关等成员单位,对各港口口岸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各港口口岸所在区和行业管理单位开展相关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二级检查(区级和行业检查)按照属地原则同步建立区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组,各区交通主管部门为本区域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会同辖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口岸监管单位对区域内港口口岸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三级检查(企业自查)由各港口口岸企业结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抽调企业相关人员组建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检查组,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自查自纠工作。

2.2 一级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级检查全面落实对本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二级、三级检查工作开展,建立港口口岸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闭环机制,不定期抽查港口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级检查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各级检查开展交叉互查、联合检查。

2.2.1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查看企业是否组建内部疫情防控检查组,并建立相对应的管理团队与监督团队;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是否建立相关台账并记录完备;是否制定集中居住点(隔离点)管理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各级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做好跟踪闭环并形成记录。

2.2.2 港口区域管理

主要包括港区的出入管理、防疫设施管理、人员管理等几个方面。港区出入人员需要测温、验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须做好人员、车辆信息登记。梯口防疫设施要摆放到位,放置消毒喷壶等防疫物品,规范设置医疗废物垃圾桶、隔离区域、人员进出通道等,涉外港区须安装能正常运转的监控探头。港区作业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风险作业人员须全员接种疫苗,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登轮作业人员须做好信息登记,坚持港区作业人员非必要不登轮,船员非必要不下船,最大限度减少接触。

2.2.3 集中居住点管理

集中居住点需单独设置,按照1~2人1间进行集中管理,确有困难的必须做到以班组为最小管理单元,严格落实风险单元最小化管理要求。集中居住点与集中隔离点要通过物理隔断做到有效隔绝,并设置人员进出通道、垃圾转运通道,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存储及选用须符合要求。按规定对公共区域(楼道、卫生间、淋浴房、洗衣房等)进行日常预防性消毒,所用消毒剂需在相关网站上经过备案,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做好消毒记录。日常消毒物资配备、作业流程与频次、消毒方法要符合要求。集中居住点(隔离点)生活垃圾要参照医疗废物标准规范处置,并对生活污水进行消毒处置。集中居住点(隔离点)的出入口与周界、作业区的休息点(用餐点)、脱卸场所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做到覆盖全部出入口、各楼层,由专人查看监控画面,监控记录需保存90 d以上。出入口外须设置门岗或相应技防措施,并落实24 h人员管控措施。须制定并严格落实集中居住人员紧急情况下外出方案,临时出入集中居住点的人员需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2.4 转运车辆管理

安排专用车辆为集中居住人员提供工作地和居住点的“点对点”封闭转运,转运车辆禁止作他用,并按照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有专门的车辆洗消点,对车辆进行规范消毒。转运路线须在厂区内,并向公安部门报备。

2.2.5 其他检查内容

主要是特定节日期间的一些工作要求,如元旦、春节期间是否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方案,是否落实持48 h核酸阴性报告返岗的制度等。

2.3 一级检查的难点

为持续抓紧、抓实、抓细港口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水平再提高、疫情防线再加固,需要充分发挥检查的作用,查漏补缺,不断整改完善。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如下问题,其中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

2.3.1 集中居住点存在的问题

(1)集中居住点选址在厂区外。有些集中居住点位于厂区外,增加了与外界接触的风险,原则上应在外贸码头区域内设置居住点。确有困难的,也可以选用码头周边经评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公寓及其他固定建筑选址,应远离污染源、现场作业场所及人口密集区域。(2)集中居住点与饭店、食堂、办公区域、员工浴室共用一栋建筑。集中居住点与周边环境之间没有设置物理隔断,没有设置门岗,且没有技防措施补偿。边界、建筑物、“三区两通道”、各功能用房、车辆未设置醒目标志。防护用品脱卸点未设置视频监控、脚踏式医疗废物垃圾桶及脱卸流程指示。(3)集中居住点公共区域、电梯、门把手等消毒不规范。日常消毒记录不全,台账记录时间与视频监控消毒影像记录时间出入较大。使用未备案的消毒用品,未合理选用不同物体表面的消毒用品。消毒用品作用时间不足,用量与消毒面积不匹配,消毒效果不理想。消毒用品配比不准确,存在配比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可能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或难以达到消毒效果。

2.3.2 码头作业区存在的问题

港口作业点与休息点之间未设置专用通道。港口卫生间采用生态厕所。上下船通道入口区域的污染区、清洁区未严格相对隔离且无明显标志。上下船通道区域未设置监控设备,难以及时查看监督。梯口值守人员存在视野盲区,仅能观察一侧的登轮作业人员情况,难以查看另一侧外轮船员动向。个别码头作业人员用手打开脚踏式医疗废物垃圾桶,未采用脚踏开启。

2.3.3 其他问题

未按“三区两通道”规范进行区域设置,人员、物资及医疗废物均从同一通道进出。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置雨棚等防雨设施[10]

检查过程中发现,相对于有些硬件设施达不到防疫要求,其实更难改变的是人的防护意识观念。集中居住人员登船作业时均能够做到佩戴口罩、穿戴防护服等防护措施,但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存在摘下口罩吐痰、擤鼻涕等现象,还有工人存在侥幸心理,在作业区附近不佩戴口罩。另外,有的港口企业集中居住管理人员对相关文件要求理解有偏差,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3 上海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检查效果 3.1 检查成果

通过检查,企业领导进一步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能够自上而下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真正关注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能够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因硬件条件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也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企业也更加深刻地认识了三级检查的意义,更具主观能动性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随着三级检查的逐步深入,发现的问题、漏洞逐步减少,企业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也日趋扎实,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2 工作成效 3.2.1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落实检查(督查)机制

一级检查全面落实对本市港口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督二级、三级检查工作,建立港口口岸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闭环机制。二级检查对本区域、本行业涉外港口口岸企业防疫措施开展日常检查。三级检查全面落实企业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本企业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三个层级的检查(督查)机制不断梳理风险点,排查盲区和短板,推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综合管理责任。

3.2.2 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时刻保持警惕

三级检查有利于各级检查单位深刻认识港口口岸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规范要求,全面履行检查职责,切实落实从严从紧的防控主基调,补齐短板、堵上漏洞。

三级检查有利于督促港口企业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不能麻痹大意,持之以恒地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要求。

3.2.3 充分汇聚检查合力,实施联合惩戒

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企业,通报各行业管理单位和属地相关区,对违反高风险人员集中居住、封闭管理和闭环转运要求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屡教不改或者拖延不改、消极整改的,各级检查单位实施联动,共享共用信息,进一步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通报、约谈、暂停部分作业等联合惩戒措施。

3.3 未来展望

继续坚持并持续优化港口疫情防控三级检查(督查)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查“回头看”工作,巩固疫情防控常态化成果,并结合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控和安全工作两手抓,切实保障港口经济的有序运行。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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