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资源  2021, Vol. 24 Issue (4): 383-387  DOI: 10.13688/j.cnki.chr.2021.210373

引用本文  

黄晓燕, 吴函, 戴阳, 等. 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调查[J]. 中国卫生资源, 2021, 24(4): 383-387. DOI: 10.13688/j.cnki.chr.2021.210373

基金项目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长三角区域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联合研判、预警和处置平台的开发及示范应用”(20492420100);上海市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上海科技创新应急能力体系建设研究——以上海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科研需求与攻关为重点”(20692101900)

作者简介

黄晓燕, 助理研究员, 学士, 主要从事卫生应急管理研究, huangxiaoyan@scdc.sh.cn;
吴函, 硕士, 主要从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与管理研究, wuhan@scdc.sh.cn

通信作者

陆韬宏, lutaohong@hotmail.com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1-03-24
修订日期:2021-05-25
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调查
黄晓燕 1*, 吴函 1*, 戴阳 2, 王墩家 3, 徐方 1, 吴寰宇 1, 陆韬宏 2     
1.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 200336;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 200125;
3. 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 201101
摘要目的 调查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卫生应急核心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41家三级医院、35家二级医院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的能力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所有的医院均设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有97.4%(74家)的医院设置或指定了卫生应急管理部门,分别配备了专职和兼职卫生应急人员64人和1 109人。参与调查的医院中,分别有85.5%(65家)、98.7%(75家)、92.1%(70家)、88.2%(67家)、69.7%(53家)、69.7%(53家)的医院设置了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控制科、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诊疗科、重症医学科、公共卫生医师(以下简称“公卫医师”)岗位,86.8%(66家)的医院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所有的医院均制定了卫生应急预案,开展过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了医用防护物品,共组建73支综合性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结论 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较为完备,但在应急专职人员配置、公共卫生相关岗位人员配备、救治经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和场地、卫生应急医疗救治资源统筹方面有待提升。
关键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专科医院    卫生应急    核酸检测    上海市    
Keywords: COVID-19    general hospital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pecialized hospital    health emergency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nucleic acid testing    Shanghai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给上海市的卫生应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医院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力量,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关系到患者的救治和疫情的防控。目前,尚缺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上海市医院卫生应急核心能力的调查和研究。现对上海市7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调查,了解卫生应急能力现况,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综合医院和参与新冠肺炎病例诊疗的专科医院。所有问卷均由医院负责卫生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填写。调查于2020年12月开展,总共发放问卷76份,回收问卷76份,问卷回收率为100.0%。

1.2 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指标

2015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1]明确了医疗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机构职责、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内容,研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特点,分别从基本情况、应急组织协调、相关专业科室和人员设置、应急准备4个方面进行评估。

1.3 方法

对受访医院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卫生应急准备和新冠肺炎应对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对照《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1]《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2]《关于印发〈上海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3]进行评价。

1.4 统计学分析

用Excel 2016对所有的问卷数据进行录入和整理,建立数据库;用SPSS 22.0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参与调查的医院共76家,其中:三级医院41家(市属三级医院21家、区属三级医院20家),其中综合医院34家、中医医院6家、专科医院1家;二级医院35家,其中综合医院31家、中医医院4家。95.1%(39家)的三级医院参与了新冠肺炎病例救治,其中,有2家为市级定点收治医院、14家为区级定点收治医院;71.4%(25家)的二级医院参与了新冠肺炎病例救治,其中,有7家为区级定点收治医院。见表 1

表 1 被调查医院的基本情况
2.2 应急组织协调

参与调查的医院均成立了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100.0%的三级医院和94.3%(33家)的二级医院设置或指定了卫生应急管理部门。58.5%(24家)的三级医院配备了专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三级医院共有专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51人、兼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748人;31.4%(11家)的二级医院配备了专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二级医院共有专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13人、兼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361人。见表 2

表 2 医院卫生应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2.3 相关专业科室和人员设置 2.3.1 公共卫生管理

75.6%(31家)的三级医院配备了共计994名公共卫生医师(以下简称“公卫医师”),其中,市级定点收治医院配备的公卫医师数占三级医院配备公卫医师总人数的87.4%;62.9%(22家)的二级医院配备了共计60名公卫医师。见表 3。在配备公卫医师的医院中,除2家市级定点收治医院外,平均每家三级医院拥有4.3名公卫医师,平均每家二级医院拥有2.7名公卫医师。

表 3 医院重大传染病应对相关科室和人员设置
2.3.2 传染病管理

95.1%(39家)的三级医院配备了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34.1%(14家)的三级医院配备的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不足2人;90.2%(37家)的三级医院设置了负责传染病管理的预防保健科。94.3%(33家)的二级医院配备了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42.9%(15家)的二级医院配备的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不足2人;80.0%(28家)的二级医院设置了预防保健科。见表 3

2.3.3 医院感染管理

所有三级医院均设置了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和相关事件处理,共配备专职医院感染控制人员204人;97.1%(34家)的二级医院设置了医院感染控制科,共配备专职医院感染控制人员79人。见表 3。在所有参与调查的医院中,有500张及以上床位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配置达标的比例低于有5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见表 4

表 4 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3.4 发热患者管理

所有三级医院均设立了发热门诊,配备了发热门诊专属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r tomography, CT)设备,设置了583张隔离留观床位,85.7%(18家)的市属医院配置的隔离留观床位数达到了10张;82.9%(29家)的二级医院设立了发热门诊,27家二级医院配备了发热门诊专属CT设备,设置了241张隔离留观床位,81.8%(45家)的区属医院配置的隔离留观床位数达到了5张。见表 3

2.3.5 感染性疾病诊疗

所有三级医院均设置了感染性疾病诊疗科,现有医务人员1 914人、传染病隔离病房920间(其中负压病房364间)、传染病隔离病床1 718张;74.3%(26家)的二级医院设置了感染性疾病诊疗科,现有医务人员297人、传染病隔离病房188间(其中负压病房28间)、传染病隔离病床204张。见表 3

2.3.6 重症患者救治

87.8%(36家)的三级医院设置了重症医学科,现有医务人员2 851人、重症病房297间、呼吸机193台,36.6%(15家)的三级医院配备了体外膜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or, ECOM)并有相应治疗技术;48.6%(17家)的二级医院设置了重症医学科,现有医务人员400人、重症病房52间、呼吸机129台,2.9%(1家)的二级医院配备了ECOM并有相应治疗技术。见表 3

2.3.7 检测能力

所有三级医院均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最大日检测量超过5 000份的三级医院占70.7%;71.4%(25家)的二级医院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最大检测量超过1 000份的二级医院占48.0%。见表 3。26.3%(20家)的医院当前面临核酸检测能力、人员、场地、设备不足等问题。

2.4 应急准备 2.4.1 应急预案

所有医院均制定了突发事件院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3]等要求,97.6%(40家)的三级医院制定了院内应急床位腾空或扩增方案,可接纳患者2 722人;91.4%(32家)的二级医院制定了院内应急床位腾空或扩增方案,可接纳患者797人。见表 5

表 5 医院应急准备情况
2.4.2 应急队伍

所有三级医院均组建了医疗救援应急队伍,现有39支综合性医疗应急救援队伍、17支急性传染病救治队伍共有应急医疗队员1 991人;97.1%(34家)的二级医院组建了医疗救援应急队伍,现有34支综合性医疗应急救援队伍、10支急性传染病救治队伍共有应急医疗队员946人。97.6%(40家)的三级医院和91.4%(32家)的二级医院组建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治后备队伍[4],现共有后备队伍队员3 220人。58.5%(24家)的三级医院34.3%(12家)的二级医院的应急队伍或队员曾参与援鄂、援疆等新冠肺炎跨省(自治区)应急医疗救援。见表 5

2.4.3 培训演练

所有三级医院均举办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培训科目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控制和诊疗等,共培训医务人员12.0万人次;演练科目包括新冠肺炎病例的采样和救治等,共拉练队员11 367人次。所有二级医院均举办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培训科目包括个人防护及防护装备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规范等,共培训医务人员4.9万人次;演练科目包括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的紧急医疗救治等,共拉练队员4 642人次。见表 5

2.4.4 应急保障

所有医院均储备了医用防护物品,其中,85.4%(35家)的三级医院和80.0%(28家)的二级医院储备的医用防护物品可供使用至少30 d[5]。39.0%(16家)的三级医院和20.0%(7家)的二级医院为卫生应急队员购买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所有医院都落实了疫情处置医护人员的待遇和奖励保障。所有医院都有为本单位医护人员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意愿。见表 5。调查中,30.3%(23家)的医院反映现有院内卫生应急医疗救治设备老旧、装备落后,需尽快更新。

3 讨论与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医院应对处置能力

参与调查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已基本完成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所有医院均设置了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疫情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绝大多数医院已设置专门部门或指定部门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协调和日常管理,但大部分工作需由兼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完成。建议进一步强化医院对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增加专职应急管理人员[1],完善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医院应对和处置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水平。

3.2 加强岗位管理,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职能

24.4%的三级医院和37.1%的二级医院没有配备公卫医师,34.1%的三级医院和42.9%的二级医院尚未满足“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6]的要求,较大规模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配备相对不足。建议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院内公共卫生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传染病管理等部门的建设和专业人员配置,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等职责,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医防融合发展。

3.3 开展实践交流,提升新冠肺炎诊疗能力

市级、区级定点收治工作主要由三级医院承担,28.6%的二级医院从未参与过新冠肺炎病例救治。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已基本完成,只有少数二级医院未设置发热门诊。85.7%的市级医院和81.8%的区级医院已达到《上海市发热门诊基本设置标准(试行)》[7]对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床位数的要求。感染性疾病诊疗科、重症医学科等是参与救治的主要学科力量,调查显示,上海市感染性疾病诊疗科设置率已达到88.2%,重症医学科设置率69.7%,已达到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8]。但是非定点收治医院特别是部分二级医院诊疗经验不足,应对和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建议通过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病案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务人员的相关能力。

3.4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医院核酸检测服务能力

调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和场地不足。建议加强医院核酸检测队伍建设,充实院内采样、检测等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加强对医院核酸采样、检测场所的投入,规范、科学地设置院内病毒采样点[9],必要时扩增实验室检测场地;实现医院现有信息系统与健康云等检测录入信息系统的对接,避免重复录入实验室检测结果;建立和完善核酸检测预约方式,方便患者到院采样检测。

3.5 加强统筹保障,坚持可持续发展

针对现有卫生应急医疗救治装备设备老旧落后、配置不足,以及部分设备启用率较低而造成资源浪费等情况,建议: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公立医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任务、完成紧急医学救援等政府指定性任务时,应落实政府对医院的临时性投入;政府部门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对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10]等政策。

·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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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沪府办[2020] 36号[A].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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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5] 53号[A].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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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本市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卫医[2020] 017号[A].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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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 United States resource availability for COVID-19[EB/OL]. [2021-02-23]. https://www.sccm.org/Blog/March-2020/United-States-Resource-Availability-for-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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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 313号[A].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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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EB/OL]. [2021-03-12].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5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