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资源  2021, Vol. 24 Issue (2): 107-110, 115  DOI: 10.13688/j.cnki.chr.2021.210168

引用本文  

吴凡, 汪玲. 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八年制医学教育健康发展[J]. 中国卫生资源, 2021, 24(2): 107-110, 115. DOI: 10.13688/j.cnki.chr.2021.210168

基金项目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2020年重大研究项目(A1-2020ZA1014-001)

作者简介

吴凡, 教授、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上海市预防医学会会长, 主要从事公共卫生和医学教育研究, wufan@shmu.edu.cn

通信作者

汪玲, lingwang@fudan.edu.cn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1-01-09
修订日期:2021-01-15
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八年制医学教育健康发展
吴凡 , 汪玲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上海 200032
摘要:以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教育学位授予质量专项调研报告为基础,分析八年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促进八年制医学教育健康发展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医教协同,制定八年制教育培养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新标准;二是体系创新,对八年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新类别;三是过程各表,探索八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新模式,支持医学生毕业后进入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四是管理改革,建立招生计划弹性管理新机制,通过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转段入学注册学籍。
关键词八年制医学教育    体制机制    健康发展    教育改革    教育创新    
Keywords: eight-year medical education    system and mechanism    sound development    education reform    education innovation    

八年制医学教育是培养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具有临床科研潜质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医学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北京协和医学院举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基础上,教育部于2001年同意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2004年5月,《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增加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的通知》(教高函〔2004〕9号)[1]发布,批准复旦大学等5所院校为试办学校。迄今,全国共有14所院校获批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制度和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博士生招生培养学籍注册和学位授予的规范管理,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八年制医学生“问题论文”的出现,八年制医学教育如何健康发展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学位授予质量专项调研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10103号),要求所有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的学位授予单位完成八年制医学教育质量调研报告。

现以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教育学位授予质量专项调研报告为基础,针对八年制医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促进八年制医学教育健康发展的改革举措,包括明确培养目标、完善培养体系、优化课程设置、转段考核评估、科研能力训练、临床规培接续、管理机制创新、学位授予突破等方面。

1 开展专项调研  分析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1.1 招生规模和生源优势

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教育2004年获得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按复旦大学代码(10246)招生,每年招生计划为100人;2012年获批教育部、原卫生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子项目——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2];2013年起,复旦大学实行医学分代码(19246)招生,每年招生计划为150人。

八年制医学教育通过“本博连读”,用8年时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通常获得医学博士学位需要11年),实现了吸引最优秀的高中生源学习医学的目标。八年制医学生的录取分数居所有医学专业之首,也是复旦大学生源质量最好的专业之一。优秀的高中毕业生选择学习医学,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

1.2 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增加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的通知》(教高函〔2004〕9号)[1],八年制医学教育目标定位于培养科学基础宽厚、专业技能扎实、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综合素质高的“医师科学家”,培养模式是“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强化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

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生培养计划:第1至第2年进行通识教育,融入部分医学基础课程,实行书院导师制;第3至第5年进行基础和临床课程学习,第3至第4年实行基础导师制,第5年可进入相关临床导师小组开展科研训练,实行基础-临床双导师制;第6年本科毕业实习,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获得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经过分流进入第7至第8年的八年制医学生完成1年的二级学科临床轮转,并在学位论文导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通过临床技能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者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获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3]

1.3 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

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生科研训练以提高科研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目标,贯穿8年培养全过程:第1至第2年,早期科研体验,训练科研思维;第3至第4年,申请1个科技创新项目,完成1篇文献综述;第5至第6年,完成1份科技创新研究报告;第7至第8年,开展科学研究,完成文献综述和博士学位论文。

目前,复旦大学各附属医院具有主任医师职称者857人,其中266人经认定具有指导八年制学位论文资格,在校八年制医学生1 176人,生师比近5∶1。要求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具有科学性与临床实用性,论文基本论点和结论在临床上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所有八年制学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

1.4 毕业生质量和毕业后教育

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生的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出国家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2016年和2018年通过率分别为99%和100%。复旦大学近千名八年制博士毕业生(2004—2012级)中的绝大部分就业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三级甲等医院,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结果表明,有的已成为临床学科骨干力量,有的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4-5]。如:2006级江一舟同学,现为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获得上海市浦江人才、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Cancer Research, AACR)国际青年医师奖等荣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乳腺癌相关学术论文30余篇;2009级王天同学,作为第一作者在Cell(影响因子31.957)上发表学术论文,其学术成果入选当年度的中国科学十大进展。

伴随着2015年国家规培制度的建立,八年制医学生即使经过3年临床二级学科轮转后,毕业后教育仍然需要参加至少2年的规培。上海市已经出台规定,2020年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临床能力测评,通过者规培年限可以缩短为2年,未通过者规培年限仍为3年。复旦大学八年制医学生在第7年进行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轮转,毕业后参加临床能力测评,测评通过者的规培年限可以相应减少1年。

早在2005年笔者就提出,“医学院MD获得者通过博士后招收途径进入附属医院做博士后,在为期2~3年的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校博士后待遇”[6],直到近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也已开始探索以“临床博士后”的形式来解决八年制医学教育与规培(毕业后教育)的衔接问题,即八年制医学生毕业后进入2年“临床博士后”(规培)阶段,在此期间,住宿和收入等方面待遇按照博士后标准执行。

2 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八年制医学教育健康发展 2.1 医教协同,制定培养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新标准

2004年发布的《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增加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的通知》(教高函〔2004〕9号)[1]第四条内容是:“八年制医学教育教学计划,按《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培养基本要求》《八年制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均另发)自行制订。教学计划制订应注意‘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强化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从各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办出特色。”

然而,2004年迄今,文件提到的“《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培养基本要求》”和“《八年制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尚未制定,当然也没有另发[7]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8],明确要“严格控制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数量和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支撑机制”。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9]指出,在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方面,要“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支持八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在我国医学教育进入改革发展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八年制医学教育理应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新理念谋划发展,以新定位确立目标,组织教育部门(医学院校)和卫生行业(附属医院)专家力量,编写制定“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培养基本要求”和“八年制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2.2 体系创新,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新类别

我国学位制度是按学士、硕士、博士3级学位授予。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医学学士学位不设专业学位,医学硕士、博士学位则分设为科学学位(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表 1)。

表 1 我国医学博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名称的中英文比较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学位体系包括学士(五年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5+3”一体化)和博士(研究生,八年制)3个层次,以及学术学位(硕士/博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博士)2种类型。

根据2004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增加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的通知》(教高函〔2004〕9号)[1]要求,八年制医学教育应当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根据2014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八年制医学教育应当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20年,新时代医学教育发展与改革专家组发表《专家共识:改革医学教育,为健康中国2030保驾护航》[10],提出“针对我国目前医学人才成长的现状,应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专业硕士学位体系进行规划调整”。第一阶段是提升全国范围内规培基地水平,尽早实现全国规培质量的同质化(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过程的相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第二阶段是在基地培训质量同质化的前提下,重新设计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模式,探索新模式下规培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培养。第三阶段是在实现规培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培养模式之后,探索取消硕士专业学位,统一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11]明确,我国临床医师培养方向是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或3年规培)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推进“5+3+X”(X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和规培的改革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在上述专家共识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建议对于八年制医学教育可以设置特殊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B类别,代码1050),以区别于“5+3+X”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A类别,代码1051)。正如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批,将1997年设置的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

对八年制医学教育设置特殊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B类),一来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关于八年制医学教育授予学位类型问题的争议,二来在培养基本要求、学位授予标准、博士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合格评估等方面,也能科学合理地区别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A类)。

2.3 过程各表,探索八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新模式

2018年10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12]提出,要“深化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八年制医学教育改革,夯实医学生全面发展的宽厚基础,提升医学生临床综合能力,培育医学生临床科研潜质,拓展医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医学未来领军人才”。这就要求八年制医学教育不能停留在2004年提出的“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强化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模式,应按照“目标一致、过程各表”的原则,积极探索八年制医学教育培养新模式。如北京协和医学院2018年推出的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QS、Times或US News任一世界大学排行榜中排名前50的大学,或US News排名前10的文理学院),招收优秀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培养多学科背景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面向人民健康需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13-16],推进教育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创新,先试先行,探索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思路与举措[17],这些都是“两校一市”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所承担的重大使命和攻坚任务。

探索多学科背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八年制“4+4”教育模式面临的挑战:生源是非医学专业本科生,本质是双学士培养,招生途径是“本科直博生”。由于不具备临床医学本科学习经历,没有医学学士学位,如果授予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根据2014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如果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既不符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对于前置学位的要求,也不符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学位授予标准。并且对于本科起点的八年制(“4+4”)医学生,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沪卫规〔2019〕14号文件已经明确规定,“非临床本科医学博士需参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也凸显出建立八年制医学毕业生进入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完成毕业后教育机制的迫切性。

探索中国特色临床医学学位制度的八年制“5+3”教育模式面临的挑战:生源是高中生,本质是“5+3”一体化培养,招生途径是“本博连读”。如果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会涉及学位授予标准的一致性问题,因为在培养模式上同时还存在着“临床医学本科推免‘5+3’”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呈现出对于几乎同样的“5+3”培养过程却分别授予不同层次的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并且伴随着2015年国家规培制度的建立,八年制医学生在读期间已经过3年的临床轮转,毕业后仍然需要参加至少2年的规培。

不论是探索多学科背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4+4”教育模式,还是探索中国特色临床医学学位制度的“5+3”教育模式(专家共识的第三阶段),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培养方案中没有给出足够时间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4 管理改革,建立博士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新机制

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管八年制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司负责招生计划管理,高校学生司负责博士生入学考试和学籍管理注册,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培养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博士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

尽管八年制医学教育一开始就定位于“本博连读”,但20多年来,在八年制后阶段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入口,既没有纳入国家博士招生计划,也没有通过博士招生入学考试。目前的操作是由各八年制培养单位将后阶段(博士阶段)八年制医学生名单上报高校学生司,注册在当年的博士录取学籍库。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18]第12条明确,“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继续在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实施博士招生计划弹性管理”。据此,可以探索建立八年制医学教育博士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新机制,即采取类似九校联盟(C9)高校博士招生计划弹性管理,通过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转段入学,在国家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进行学籍及学历注册。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增加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的通知: 教高函[2004] 9号[A]. 2004.
[2]
教育部, 卫生部.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高[2012] 7号[A]. 2012.
[3]
吴凡, 汪玲. 我国医学教育70年成就与新时代改革路径思考[J]. 中国卫生资源, 2019, 22(4): 254-257. DOI:10.3969/j.issn.1007-953X.2019.04.002
[4]
吴凡, 汪玲.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思路与实践[J]. 中国卫生资源, 2019, 22(6): 399-404. DOI:10.3969/j.issn.1007-953X.2019.06.001
[5]
吴凡, 汪玲. 基于健康中国需求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与实践[J]. 中国卫生资源, 2019, 22(6): 405-409. DOI:10.3969/j.issn.1007-953X.2019.06.002
[6]
汪玲. 临床医学"5+3"模式的构建与实践[M].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8.
[7]
吴红斌, 谢阿娜, 王维民. 我国八年制医学教育的回顾与展望[J]. 中华医学教育杂志, 2020, 40(7): 513-518. DOI:10.3760/cma.j.cn115259-20191129-01032
[8]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 63号[A]. 2017.
[9]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 34号[A]. 2020.
[10]
新时代医学教育发展与改革专家组. 专家共识: 改革医学教育, 为健康中国2030保驾护航[J]. 中华医学教育杂志, 2020, 40(6): 401-404. DOI:10.3760/cma.j.cn115259-20200407-00498
[11]
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等.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4] 2号[A]. 2014.
[12]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 4号[A]. 2018.
[13]
吴凡. 实施健康行动建设健康中国[J]. 上海预防医学, 2020, 32(1): 1-3.
[14]
吴凡, 汪玲. 以新时代教材建设为载体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J]. 中国卫生资源, 2020, 23(5): 437-440. DOI:10.3969/j.issn.1007-953X.2020.05.001
[15]
吴凡, 汪玲. 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提升[J]. 中国卫生资源, 2020, 23(6): 548-553. DOI:10.3969/j.issn.1007-953X.2020.06.007
[16]
吴凡, 汪玲.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培养卓越医学人才[J]. 中国卫生资源, 2021, 24(1): 4-7.
[17]
吴凡, 汪玲. 大健康视域下的医学人才培养"组合拳"[J]. 中国卫生资源, 2020, 23(1): 1-6. DOI:10.3969/j.issn.1007-953X.2020.01.001
[18]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研[2020] 9号[A].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