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 200030;
3. 上海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 201700;
4. 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 200083
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暴发,随即迅速蔓延,造成全球范围内大流行。COVID-19具有传染性强、致死率较高的特点,对患者和一线医务人员以及隔离在家的人员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2]。为了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尤其是对患者及其家属、临床救治一线的医务人员等的心理疏导工作,国家当即出台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3],将心理支持逐步纳入救治环节。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从上海、四川和湖南等地调派150名精神心理医师驰援武汉。上海援鄂心理医疗队2月21日奉命到达武汉,对接了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等6家COVID-19定点收治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和4家方舱医院,是第一批抵汉、最后一支撤离的国家心理医疗队。为实现疫情下患者及医务人员及时、规范、高效的心理援助,上海援鄂心理医疗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务模式,指导定点医院专业团队有序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1 任务目标运用教育、训练、咨询和治疗等方法,缓解患者与医务人员心理压力,提高自我心理应对能力,有效对抗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心理冲击;改善患者情绪状态,帮助其恢复心理平衡,促进疾病的康复;缓解医务人员的心理疲劳状态,提高其对患者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初步处理能力;对有应激相关精神障碍者进行及时规范的诊治,防止身心疾病慢性化。
2 工作原则 2.1 安全性原则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开展心理救助工作时必须加强干预者及被干预者的自身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各类防护用品。如有意外情况发生须立即上报,避免感染范围进一步扩大。
2.2 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是以改善心理创伤者内心的脆弱感受为核心,以获得其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为目标,以沟通理解、呵护抚慰、鼓励支持等情感交流为基本途径的根本性要求,避免为了科研、宣传报道而偏离这一要求。实施缺少人文关怀的心理救援有可能会带来二次伤害。
2.3 规范性原则心理援助工作应该遵循心理学一般原则,规范使用各类心理咨询、治疗技术。援助工作不应被宣传、绩效等非直接救助为目的的行为所干扰,应遵循疫情下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心理变化规律,循序渐进地展开。心理援助工作应事先或在工作初期形成预案,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完善,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时效性。
2.4 优先性原则在援助过程中应优先解决重要的、紧迫的问题。COVID-19病情凶险,发展迅速,因此抢救生命、促进患者尽快康复是第一要务,在心理援助工作不应干扰COVID-19的正常诊疗过程。心理援助过程中,应优先处理伤害或自伤类问题,对有情绪激动、言语偏激、治疗管理难度大的患者,以及有抑郁和自杀倾向的患者应实施包括药物治疗在内的快速干预。
2.5 保密性原则在心理援助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责任对被援助者的个人信息和心理症状保密,这是进行有效救助的前提条件。当然,保密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援助者有自伤或伤人倾向等,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另外,所有工作人员对援助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不能盲从盲信,随意在网上传播,以致影响救援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3 组织实施 3.1 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心理援助工作由武汉市COVID-19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中央指导组防控组、武汉COVID-19疫情防治指挥部、各定点医院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心理援助工作的沟通协调。定点医院将心理援助服务纳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中,制定统一的工作计划。定点医院应以正式通知形式向全院通报心理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服务微信号、手机应用程序(App)二维码、热线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
3.2 组建专业化的心理援助队伍 3.2.1 专家督导组由国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会同当地专家成立心理援助服务专家指导组,负责定点医院心理援助服务的培训、评估、督导等工作。专家组由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危机干预专家等组成。
3.2.2 专业服务组组建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规模根据疫情范围和严重程度而定,设负责人、核心专家组、成员3个层级。以小组为单位入驻定点医院,每小组5人,设组长1名(由高年资精神科医师担任)、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2名、社会工作者2名。团队负责人每日组织工作例会,汇总各小组工作情况并进行督导。
3.3 采用多样化的工作模式为了规避感染风险,在疫情背景下的心理援助应采用多样化的、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医院设置心理援助工作站点,建立门诊及联络会诊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如电话、微信、App、广播、电视及远程查房系统开展心理救助工作。
为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应做好必要的专业设备和物资准备:网络版心理测评系统(包括医务人员版、患者版)内置量表包括患者健康问卷(PHQ-9)[4-5],调查受访者过去2周的抑郁症状,包括9个症状条目(评估问题含乐趣、情绪、睡眠、疲劳、胃口、自我感觉、注意力、运动神经、自杀和伤害等方面),每个症状0~3分,满分27分;广泛焦虑量表(GAD-7)[6-7],调查受访者过去2周的焦虑症状,包括7个症状条目(评估问题含紧张焦虑、担忧、担忧程度、放松、安静、烦恼急躁、害怕等方面),每个症状0~3分,满分21分;应激感受量表(PPS-10)[8-9],评估个体近期自身感受到生活中难以控制、难以预测或超负荷的情况,共10个条目,每个条目评分分5级,分数越高表示感受的压力水平越高;12项一般健康问卷(GHQ-12)[10-11],共包括12个条目,积极项目(反向计分)和消极项目各半,每个项目1~4分,评分范围为12~48分,分数越高提示个体心理健康水平越差。便携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每组1套),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可实现危机预防、信息采集、干预预警、人员干预和转介等方面的分级指导与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有效预防危机与创伤的发展与扩散。专科药品若干(各类药品按最大剂量/人×10人×7 d计算),包括劳拉西泮片、阿普唑仑片、唑吡坦片、右佐匹克隆片、米氮平片、艾司西酞普兰片、帕罗西汀片、奥氮平片、利培酮片、氟哌啶醇针剂、齐拉西酮针剂等常用药品。
4 工作措施 4.1 休养环境设置病房环境:应尽量让灯光有一定的昼夜节律,夜间调暗灯光,或为患者配备眼罩;创造患者与家人远程沟通的条件,如电话、视频或远程探视系统;在不影响消毒的前提下,可以在病房装饰温馨图画、绿色植物等;张贴带有心理援助服务二维码及热线电话的海报。
对于医务人员,可以按信息性团体危机干预技术(rest,information,and transition service,RITs)的要求,设置离开隔离病房后的休息区。休息区内放置一些零食干果、饮料,科普书籍或宣传手册,并配备电视或电脑等,循环播放心理自助音频、视频,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一些放松设备,比如生物反馈仪、音乐治疗椅等;张贴带有心理援助服务二维码及热线电话的海报。
4.2 实时信息共享疫情下很多人的焦虑反应缘于信息的不透明或不及时,所以,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对于缓解救助对象焦虑等不良情绪非常重要。对于患者,可考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整理、定期发放相关信息,应包括疫情变化的权威信息以及治疗技术的最新进展。在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前提下,及时告知其病情与治疗方案。对于不在同一病房或者同一医院住院的同一家庭患者,可利用现代化通信技术共享双方诊疗信息。对于医护人员,可应用RITs技术进行干预。
4.3 自助互助教育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开展远程心理自助互助教育培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被救助者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教育培训内容可包括:疫情防控政策宣教,减压视频、音频推送,自我心理调适技术介绍等。
另外,对部分临床一线医务人员进行心理干预技能培训,提高其识别患者心理问题与初步干预的能力,以作为心理医疗队的有益补充力量。
4.4 全面心理评估利用晤谈、量表测试等方式评估定点医院患者与医护人员的心理状态。根据评估结果将应激背景下(有感染风险或已经感染)的群体分为轻度及以下反应者、中度反应者、重度反应者、危重者4类。
轻度及以下反应者:心态较平稳,焦虑、抑郁等症状为轻度或无;PHQ-9不超过9分,GAD-7不超过9分,PPS-10不超过13分。中度反应者:有一定的失眠、焦虑、抑郁等症状,医务人员尚能坚持上班;PHQ-9为10~19分,GAD-7为10~14分,PPS-10为14~19分。重度反应者:心态失衡,有明显的焦虑、抑郁及失眠、纳差症状,医务人员难以坚持上班;PHQ-9为20分及以上,GAD-7为15分及以上,PPS-10为20分及以上。危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出现明显的自杀意念、冲动伤害行为或精神病性症状。
4.5 分类分级救助救助工作实行分级救助与按需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分级救助即按照评估分级进行相应的干预处置。
4.5.1 一级处置主要面向轻度及以下反应者,以自助式调适为主,专业人员主要采用线上方式(如热线、微信、App、云平台等)进行辅导。内容包括:自助式辅导资料,减压视频、音乐,COVID-19防控知识推介,可获得专业援助途径及其他社会支持途径推介,心理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大课堂。
4.5.2 二级处置面向中度反应者及一级处置效果不理想的群体,以线上个体或团体干预为主(热线、微信、App、云会议系统)。处置技术包括:心理支持技术、冥想放松技术、音乐治疗技术、认知治疗技术、系统脱敏技术等,医务人员可尝试开展线上巴林特小组活动。
4.5.3 三级处置面向重度反应者及二级处置效果不理想的群体,以线下个体(团体)或紧急干预为主。处置技术还应包括:情绪稳定技术、眼动脱敏与再加工、药物治疗等。
4.5.4 四级处置面向危重者及三级处置效果不理想的群体,主要措施包括紧急心理干预与转诊。在紧急心理干预同时,应上报有关部门,及时联系转诊,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除以上分级处置措施外,如来访者提出其他援助需求或接到科室联络会诊申请,应按需给予有针对性的干预。
4.6 联络会诊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批准后由医务部门通知驻定点医院心理援助医疗队。医疗队在接到会诊邀请后应根据情况及时派出专家完成会诊。会诊专家对患者进行详细评估后,按需给予心理或药物干预。
4.7 构建支持系统住院患者的支持系统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医务人员,二是亲戚朋友,三是政府组织。医护人员应关爱患者,对于其所关心的问题给予耐心解答,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协助患者尽快与家人、朋友取得联系,互通信息,接受朋友的安慰和鼓励;协调政府组织开展慰问活动,解决患者当前最担忧的问题,对其后顾之忧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
医务人员心理支持系统的构建:一是应协调有关部门解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有困难的家庭需要安排志愿者进行协助,比如家中老人和孩子的照顾和接送;二是要坚持正确引导,加强宣传报道与榜样激励;三是要鼓励医务人员多与家人、朋友联系,从中获得温暖、吸取力量。
5 具体技术方法 5.1 个体干预技术包括心理支持技术、冥想放松技术、音乐治疗技术、认知治疗技术、系统脱敏技术等。
5.2 紧急干预技术对于情绪极不稳定、有冲动伤害行为等严重心理反应者,还应立即给予紧急心理干预。主要技术包括情绪稳定技术、眼动脱敏与再加工、药物治疗等。
5.3 团体干预技术因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尽量不开展线下团体心理干预。常用的团体技术包括团体音乐放松治疗、内观治疗、巴林特小组(医务人员)等。需要注意的是,实施线下个体、团体及紧急心理干预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标准至少为一级防护: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帽子、戴一次性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援助对象应戴好口罩。
5.4 药物治疗对于创伤暴露后即时出现的紧张、焦虑情绪(6~24 h),可试用β受体阻滞剂(盐酸普萘洛尔);对于持续性的睡眠问题,可首选非苯二氮䓬类药物,包括唑吡坦、扎来普片和右佐匹克隆,必要时可选择阿普唑仑、劳拉西泮等苯二氮䓬类药物,但要慎用氯硝西泮。对于显著、持续的焦虑、抑郁情绪,可考虑给予抗抑郁药物治疗,如西酞普兰、帕罗西汀、米氮平等。对于既往患有精神疾病者,应及时调整药物以预防或控制症状。患者所需药物应由所在医院负责调配,医务人员用药在医院调配的基础上可由援助医疗队协助解决。
此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在武汉6家定点医院进行了推广应用,设立了心灵驿站,开设了云课堂,搭建了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包括分工负责制、工作流程与联络会诊制度等(图 1、图 2)。此模式的有效应用提高了心理援助工作的时效性,各类受援助人员均获得显著的干预效果,绝大部分接受干预者的心理症状得到了良好的缓解,62.5%的接受药物干预者也在干预周期结束时停服相关药物。另外,上海市援鄂心理医疗队借助武汉心理援助服务云平台,与四川、陕西援鄂心理医疗队协同,对多例患者进行了心理干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种跨队协同救助的做法促进了信息共享,加强了队与队之间的协作,是在公共卫生应急背景下多个救助单元联合服务模式的一种很好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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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患者心理援助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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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医务人员心理援助流程 |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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