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资源  2020, Vol. 23 Issue (6): 525-526, 532  DOI: 10.13688/j.cnki.chr.20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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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J]. 中国卫生资源, 2020, 23(6): 525-526, 532. DOI: 10.13688/j.cnki.chr.20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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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10-17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北京 100044
摘要:介绍我国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顶层设计,优化基本药物目录结构,提升基本药物质量的各项政策和举措,以及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药品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
关键词药物制度    药品供应    基本药物    短缺药品    药政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药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基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都明确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近5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通过多方协同努力,基本药物制度得到持续完善、不断发展,我国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药品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基本药物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在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上,为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总结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近10年的实践经验,2018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1],进一步明确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重点围绕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药品供应保障法制化建设不断推进,2019年颁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辟独立章节对药品供应保障作出规定,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增设了有关药品储备和供应的章节,其中明确国家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药品供求监测体系,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国家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布基本药物目录,加强组织生产和储备,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2 基本药物目录结构进一步优化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国家先后公布了3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每版目录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个部分。2009年版目录共包括中西药307种,2012年版目录共包括中西药520种,现行的2018年版目录主要是在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品种数量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涉及剂型1 110余个、规格1 810余个。新增品种包括肿瘤治疗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直接抗病毒药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目录更加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的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更好地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 基本药物质量进一步提升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一直将基本药物放在重点优先发展地位。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以来,国家对基本药物的所有品种进行抽检,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强现场质量监管,督促企业合规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明确要求,对2007年10月前批准上市的、列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率先开展一致性评价,并将评价逐步扩大到其他药品。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改革思路,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与原研药品(原创新药)在同一平台竞价,在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保障供应、保证质量、保证使用、保证回款、净化流通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的第一批25个中选品种和第二批32个中选品种平均降价52%和53%,其中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50%以上。

4 多渠道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保障“小药片”供应体现着党和政府的“大民生”。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主持审议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的原则,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分类解决了130余种临床易短缺药品的供应问题,并对鱼精蛋白和青霉胺实施了市场撮合试点。为落实李克强总理对白血病患儿用药批示的要求,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多次与有关企业会商协调,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监督指导,提升巯嘌呤的生产能力,当月巯嘌呤即恢复生产供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3]的要求,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指南(2018年版)》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搭建了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20〕5号)[4],及时预警、密切跟踪、科学论证、积极协商解决急(抢)救药、重大疾病用药、公共卫生用药等重点药品供应保障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分2批认定了6家企业组建的联合体为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力争保障10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的生产供应。

5 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更加突出

强调基本药物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突出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首选,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重点内容。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5],要求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措施,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升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分别将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和采购金额占比等纳入考核指标。各地充分发挥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中的生力军作用,落实药师处方审核主体责任,推动药学转型。北京市通过开展社区药师服务,经药师评估审核,老年慢性病患者单次处方药品从2.9种减至1.8种,精减药物最多的由原来的23种减至6种,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6 药政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2018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赋予药政工作新的任务,明确要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并推动地方从临床使用端发力,围绕基本药物功能定位,突出药品临床价值,注重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改革的协同联动,重点围绕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减轻慢性病用药负担等,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目前,广东、江苏、江西等多个省份出台了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选取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试点地区通过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内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供应、统一药学服务等,促进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实施。依托信息化手段监测分析基本药物、国家集中采购和试点药品等的使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干预,促进合理用药。江西省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比较试点前分别提升了12.8%、10.1%和3.5%,较非试点地区提高了5.0%。山东省青岛市等试点地区通过财政全额拨款、医疗保险全额报销等多种筹资方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使用的部分基本药物实行全额或定额保障,既减轻了患者的药费负担,又提高了患者血压、血糖的控制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 国办发[2018] 88号[A]. 2018.
[2]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办发[2016] 8号[A]. 2016.
[3]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国卫药政发[2017] 37号[A]. 2017.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等.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药政发[2020] 5号[A]. 2020.
[5]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9] 47号[A].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