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州 510045
2.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 Guangzhou 510045, Guangdong China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波澜壮阔、硕果累累的70年。在这70年间,一代又一代的中医药人坚定信念、铿锵前行,推动我国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医药作为我国卫生资源独特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查阅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全国中医药统计摘编》[1]《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全国卫生统计年报资料》《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主要选取中医财政投入情况、基本医疗资源情况、医疗服务情况三方面数据,以机构数、业务用房面积情况和设备数反映中医卫生物力资源情况,以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数反映中医医疗服务可及性和供给能力,分析中医资源变化和医疗服务提供情况,为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1 全国中医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是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从表 1可以看出,自1987年开始,特别是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各级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卫生部门财政拨款(中医部分)实现了跨越式增长。2009—2017年的年均增幅达17.87%,但从卫生部门财政拨款的比例上看,仍显示起伏不定、总趋势下降的特征,占比最低的时候仅为6%不到。
表 1 卫生部门财政拨款及中医部分占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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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的背景下,截至2018年,全国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0 738家,较2017年增加6 495家,其中中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6 125家。而1978年全国中医医院仅447家,截至2017年全国中医医院增加至3 695家,39年间增长了8.3倍,但中医医院的增长率还是慢于全国医院的增长速度。见表 2。
表 2 中医医院与全国医院数量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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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核心资源要素,也是制定规划的最大难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中医类医疗机构共有床位123.4万张,比2017年增加9.9万张,比1978增加近110万张。且全国和各地区每千人口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均已提前完成《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3]中2020年要达到的0.55张/千人的目标,说明中医药服务可及性进一步加强。见表 3。
表 3 全国中医类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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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12年间,我国中医类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的增长速度持续上升,并在2012年达到峰值,而全国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增长变化趋势较平缓,但两者均在2012年开始出现增长速度有所下降的情况。见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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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1978—2018年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全国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增长率 |
2002—2017年,全国中医医院的房屋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面积和万元以上设备总数的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设备的增长速度最快,说明中医医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扩大发展的同时,医疗设备也在不断增加,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好、更有保障的医疗服务。而业务用房面积的增长说明中医医院主要用于提供住院、门诊、医技及预防保健服务的面积均有增长,其基础建设功能分布趋于合理。但同时数据也显示2002—2017年床均业务用房面积呈现下降的趋势,远低于《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5]中要求的80 m2及以上的标准。见表 4。
表 4 中医医院基础建设资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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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的建设需要以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建设为基础和强大推动力[6]。1987年全国有中医学徒7 323人,且当年的全国中医队伍仅5.16万人,至2018年底,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已达71.5万,较1987年增长了12.86倍,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57.5万人,中药师(士)12.4万人,1.6万实习中医师。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为0.41人,同样达到《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3]的要求,2020年达到0.4人/千人的目标,说明中医药医疗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见表 5。
表 5 全国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数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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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2018年全国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数和全国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数的增长率变化趋势不一致。全国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员增长率的总体趋势变化不大,保持在0%~3%之间;而全国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在1991—2009年间处于负增长状态,但从2009年开始转为明显增长状态,且截至2017年其增长率已高于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员。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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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1978—2018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及全国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数增长率 |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医院的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数逐年递增。2018年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数分别增加至63 000.0万人次和3 041.0万人,其中总诊疗人次较1991年增加46 079.9万人次,增长了73.14%,年平均增长率为4.99%,而出院人数也较1991年增长了93.05%。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增长较平稳,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74%和3.53%。
病床周转次数和病床使用率是用于衡量医院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有学者指出,“病床使用率反映病床利用情况,一般以85%~93%为宜”[7-8]。而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的缩短可以使医院在其现有的规模上提高床位使用率和周转次数,为更多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表 6数据显示,中医医院病床周转次数和病床使用率分别从1978年的10.20次和74.00%增加到2017年的30.98次和83.97%,平均住院日从28.50 d降低至9.67 d,较1978年减少了18.83 d。但病床使用率与学者认为的适宜效率仍有一定的差距。
表 6 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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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清朝推行尊经法古,学风繁琐,中医学发展开始偏离了方向,加之后期北洋政府的片面排斥和限制,近百年来,中医药的生存与发展遇到了严重的危机。1949年新中国成立,揭开了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上的崭新一页,中医学也由此重获新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5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认为中医在我国具有历史悠久、普遍分布的特点,是保障国民健康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所以会议讨论并确定了将“团结中西医”作为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之一。两年后,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提出并确立了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重要方针。1956年,国家建立了4所中医学院,并在西医院校内增设中医专业,中医教育被正式纳入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
全国的中医卫生系统在20世纪60—70年代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造成了中医药事业日渐式微,中医药人才队伍后继乏人的状况。但在1978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共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中发〔1978〕56号)[9]中提出,要整顿和办好中医医院,解决中医队伍乏人乏术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在批示中特别指出:“这个问题应该重视,特别是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该文件是新时期发展中医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中医药事业得以拨乱反正、承上启下,欣喜地迎来第二个春天。同年9月,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以来第一批中医研究生入学。为认真落实党的中医政策,同年12月,原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布《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和散在城乡的中医中吸收一万名中医药人员充实加强全民所有制中医药机构问题的通知》[10](卫政字〔78〕1583号,劳计字〔78〕115号),通过考试为一批中医药从业人员确定了正副主任中医(药)师、教授、研究员的技术职称。
4.2 第二阶段:发展与改革(1980—1996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980年3月,全国首次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确定了中医、西医和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都要大力发展、长期并存的原则,并强调了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的特点,从门诊到病房都要体现以中医药为主。这次会议对统一全国医药卫生战线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我国中医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82年4月,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召开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药院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方针。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为中医药发展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国家中医管理局于1986年成立,同年10月,卫生部召开“全国县级中医医院工作会议”,提出了“县县建中医院”的号召。两年后,国务院决定实行中医中药统一管理,并将国家中医管理局更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此后全国逐步形成了独立的中医药事业管理体系。1989年《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11]的出台,标志着中医医院开始科学管理。1991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上,将“中西医并重”列为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之一。
4.3 第三阶段:规范与拓展(1997—2011年)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12]推动中医医院的建设工作进入到新的阶段。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于1999年开始正式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1986—2003年这17年间,我国一直没有停止过对中医药法律法规的探索,并制定了一系列中医药事业的法律法规,200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医药行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4号)[13],进一步为中医药立法奠定了基础。2006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次以专门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6〕67号)[14],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政策;从2008年起,中医药法已经进入了立法程序的快车道;2009年,在总结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15],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其中强调了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
4.4 第四阶段:深化与前进(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党和政府强烈的民生情怀。2012年,《“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16]中,将中医药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体之一的具体措施。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3]发布,要求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17],明确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同年12月,国务院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18],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历经34年的不懈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家意志力给予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巨大推力,强化了政策对中医药的支持与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展目标。
至此,一系列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注重中医药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5 结语健康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更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上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医资源数据显示,全国中医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基本医疗资源、人力资源、基础建设资源等中医资源指标均呈增长趋势,中医医疗服务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数和中医医院的运行效率均有所提高,说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几代中医医务工作者的努力下,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发展前景广阔。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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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药统计摘编[EB/OL].[2019-08-15]. http://www.satcm.gov.cn/2015tjzb/star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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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 (2019-05-22)[2019-08-15]. 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10748/201905/9b8d52727cf346049de8acce25ffcb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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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国发[2016]15号[A].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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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EB/OL].[2019-08-15].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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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批转中共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 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 中发[1978]56号[A].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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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卫生部,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和散在城乡的中医中吸收一万名中医药人员充实加强全民所有制中医药机构问题的通知: 卫政字[78]1583号, 劳计字[78]115号[A].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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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EB/OL].[2019-08-15].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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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中发[1997]3号[A].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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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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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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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国发[2012]11号[A].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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