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场秩序处, 上海 200125;
3. 上海健康信息协同研究中心, 上海 200041
2. Market Order Office,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Commerce, Shanghai 200125, China;
3. Shanghai Health Information Collaborative Research Center, Shanghai 200041, China
医药产品流通是医药产业链上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系全民健康,市场需求巨大。自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举措,如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带量采购、电子监管码的使用,等等。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压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医药产品的可追溯性。但是,随着医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对于政策的应对,政策的负面效应开始显现。例如,药品市场劣币驱逐良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不到好药,招标价格下降效应削弱,物价、财政支持力度削弱,等等。这些负面效应的产生,都与政策的计划管理特征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有必要探索市场化的解决方案。市场化的特征:一是充分的竞争,二是充分的信息。达成充分竞争和充分信息的策略构想之一是建设国际医药交易中心,使医药产品供求信息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充分展示,使医药产品供求双方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开展公平竞争。本文尝试从上海市医药供应链和行业国际化发展机遇出发,紧扣当前医药流通领域的核心问题,阐述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建设构想。
1 上海医药供应链和行业国际化发展机遇 1.1 医药市场:呈增长趋势,前景光明根据权威机构Evaluate MedTech统计预测,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达到4 775亿美元[1],2016—2020年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1%,是同一时期全球平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水平的2倍[2]。全球产业的高速增长为我国医药市场提供机遇。2016年,我国药品终端市场销售额达1.50万亿元,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其中,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为3 700亿元[3]。可以预期,随着未来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快、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大幅提高。上海作为中国医药进出口最重要的口岸,加之一些医药进出口服务商所提供的柔性入境管理、电子监管码赋码等服务,可以预期上海市医药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1.2 医药政策:鼓励创新有序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为给医药企业提供创新有序的环境,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涉及药品供应链、现代物流和营销模式、研发创新等,以完善全国医药流通政策体系,助推产业增长(表 1)。在此大背景下,上海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地理优势,践行制度创新。一是上海市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执行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模式,目的是激活各类市场主体,为医药行业发展营造国际化的便利环境。如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上海市医疗器械企业生产产品[4]。二是上海市将医药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上海市医药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等提出指导意见;《市商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关于“十三五”期间推进本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具有配置全球资源能力的高效、安全、可及、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的总体目标,并指出了“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条改革措施,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均为上海市医药行业的创新有序发展提供了助力。
表 1 我国为医药企业提供创新有序环境的有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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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产业是社会和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拉动上海市未来经济增长的支柱之一。找到并突破当前医药流通领域的核心问题,遵循新常态下产业发展的规律,是形成“又快又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此,课题组实地调研了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等地,听取了来自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上海复星医药公司、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医疗器械协会等单位与会人员的意见,总结形成如下问题。
2.1 信息问题:信息渠道和功能不足随着行政管理政策的逐步放开,我国医药企业间的竞争将由市场机制主导。然而,医药市场仍存在一定的信息阻隔现象,易造成适宜的买卖双方对彼此需求无从知晓的情况。其中,针对临床上较为少见的疑难疾病,或是临床为响应突发事件而必需的小众产品可能出现“断货”或不能及时保障供应的问题,这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无疑形成重大隐患。
2.2 价格问题:医药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医药费用控制仍是重中之重。价格形成包含2个节点:一是供应价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强调,需强化竞争不充分药品的出厂(口岸)价格。相比较而言,单纯地采用行政性手段强行压低价格很可能带来劣币驱逐良币、某些药物短缺等新问题。二是零售价格,由于目前需求方的代表是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疗保险部门,缺乏降低或优化药品价格的有效手段和经验。
2.3 流通问题:现代化水平不高,流通企业成本过高“两票制”下,原有的多级分销体系逐渐向单级转化,过去从代理商手中购买产品的中、小型企业会出现严重的生存危机。同时,日趋严峻的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一步压缩了流通企业的毛利率。由于现代医药物流技术尚未广泛采用,流通企业的成本原本就较高。这要求企业向着运营成本更低、作业效率更高的方向转型升级,获取新的业务增长点。对于国内大型龙头企业而言,在“两票制”的经营环境下,它们更需要向供应链的前端整合,积极参与药品器械的进出口业务,并开发相应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以提升自身竞争力。
2.4 监管问题:产品无法全程追溯的问题《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5-6]政策的出台都说明国家层面更加重视医药产品质量、供应链的流通规范和安全。然而,要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都可以管理,有3大节点:一是企业要形成信息化建设,这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二是要有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唯一标识码,或是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当前供应链上的各利益集团都在各自为营地进行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三是与唯一标识码关联的各方信息的集中集聚,这需要政府助力予以推动。目前,上海市药品供应链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是致使全程追溯困难重重的最大原因。
3 建立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设想建立国际医药交易中心是抓住当前行业的发展契机,促进医药市场健康、持续、创新、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进一步发展上海医药产业的有力手段。在此基础上,也为改善上海市医药市场的营商环境,促进居民医药产品的安全使用,提供了一种可行思路。
3.1 中心具备的功能和平台设想针对当前医药流通领域的问题,建议中心应具备四大功能[7-10]。
3.1.1 信息功能,建立展览及咨询云平台利用线上线下互通的精准会展模式,整合、展览、展示各类信息,包括企业资质信息、产品基本信息、产品供求信息、质量信息、产品价格信息、产品使用操作信息、产品对比信息等,有效服务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会展。
3.1.2 交易功能,建立交易平台以第三方企业间(business-to-business,B2B)撮合交易模式为主,面向“两票制”第一票及其他增值服务交易。为企业采购方和供应方提供合作平台,实现在线采购、交易和结算功能。通过聚集交易量、“以量换价”的谈判方式,降低及优化药品和器械产品的供应价格。
3.1.3 服务功能,建立物流云平台提供通关、金融、咨询、征信、开票、第三方追溯、第四方物流等的一站式服务。通过规范和高质量的通关、金融、征信等服务的整合,为药品和器械经营企业带来便利,并降低产品的流通时间和成本。
3.1.4 监管功能,建立追溯云平台平台既对接行政系统,实现事前单一窗口并联处理和事中、事后全流程可视化监管,又面向供应链各市场主体提供第三方追溯服务。具体而言,包括提供交易主体、交易产品等的资质审核,供应链信息可视化以及基于二维码和国际码的产品追溯服务。期望可通过健全医药产品交易、流通、使用数据库,提升药品和器械产品的可追溯性。
3.2 各方参与设想 3.2.1 信息功能参与方线下医药商品博览会可由拥有成熟的会展技术的公司承担。线上医药商品信息初期可来源于知名医药企业,其已拥有绝大多数国内、国际医药产品信息,后期可来源于加盟医药厂商。
3.2.2 交易功能参与方由医药企业联合或独资组建国际医药交易中心,承担实体和电子商务建设工作,构建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等平台。
3.2.3 服务功能参与方现有的医药企业自身就拥有比较完善的报关、开票、转码、仓储等服务。单一窗口报关服务等已发展得较为成熟。
3.2.4 监管功能参与方商品生产信息由供应商提供,商品报关和流通信息由流通商提供,商品使用信息由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购买使用者提供,交易中心提供交易信息并汇总生产信息、报关流通信息、使用信息等。交易中心受企业或政府委托提供产品全程追溯信息,并协助实现监管工作。
3.3 障碍和切入点设想 3.3.1 业务冲突上海已有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负责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医疗保险药品)的招标事务。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应当错位,主要以医疗器械、高端自费药品、保健品为主,其中,医疗器械应当是主体。
3.3.2 垄断争议医药交易中心要有一个市场化的承办主体,无论谁来承办,都会对其竞争对手,尤其是中、小型流通商造成打击,缩减其市场份额,或者是直接失去生存空间。由此会带来政府市场公平监管部门的干预,需要政府部门间做好协调工作。
3.3.3 政策的不确定性国内医药政策持续变动,医疗器械在医疗卫生机构的零差率销售政策还不确定,上海市又有进口医疗器械的体量优势,国际医药交易中心应当首先瞄准进口业务和供应链服务,然后跟进国内业务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3.3.4 法律障碍医疗卫生机构向第三方提供医药商品使用信息又牵涉到患者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国际医药交易中心应当首先从服务提供开始做起。
3.3.5 系统障碍现有的进口医疗器械供应链信息系统各自林立、条块分割,外贸企业信息平台含进口商系统、服务商系统、物流商系统等,内贸企业信息平台含分销商系统、营销商系统、物流商系统等,内、外贸供应链信息系统应建立共享和联动机制。
综上所述,上海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业务应当从医疗器械、口岸贸易、服务提供切入,要避免垄断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反垄断调查。
4 总结本文从当前上海市医药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出发,结合本市医药流通领域的核心问题,简要阐述了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建设构想。笔者认为,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医药交易中心,通过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是可行且可解决当前医药市场问题的思路之一。尽管仍存在垄断争议、政策不确定性、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但抓住当前机遇,运用上海口岸和内贸流通优势,积极探索,努力打造基于现代医药供应链的集信息、服务、交易、监管于一体的国际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综合性平台,是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上海“5个中心”(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自由港建设,推进上海市乃至全国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化进程,营造具有全球城市水平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健康+”贸易产业营商环境的重要一步。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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