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 200125;
3. 上海健康信息协同研究中心, 上海 200041
2.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Commerce, Shanghai 200125, China;
3. Shanghai Health Information Center, Shanghai 200041, China
国家对各地药品零售网点布局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布局要与居民需求相匹配,二是布局要适应产业发展。因此,在研究开始之前,首先对上海市药品零售业态的空间特征作了分析,以了解上海市3 770家零售药店空间布局的基本情况(截至2016年底),以知晓上海市零售药店布局现状与两个目标之间的差距,从而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在与居民需求匹配方面,研究根据《2017—2020上海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市民步行10 min(约1 km)可到达1所零售药店的标准对上海市零售药店布局作了分析,发现上海市中心城区(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有2.90%的常住人口,非中心城区(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有19.39%的常住人口未达标。上海市零售药店布局在保障人群药品获得公平可及性方面需进一步提高。在产业发展方面,研究认为,产业集聚在产业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通过产业聚集效应,集群圈内的零售药店可最大限度地利用其内外部资源,提高自身吸引顾客(患者)、创造利润及创新发展的能力,从而形成集聚经济,产生竞争优势,实现群体性规模效益。通过构建上海市零售药店的空间分布散点图,可以看出零售药店多集中在中心城区与各行政区划的中心地区。然而,上海市明确规定,药店之间有300 m的距离限制,理论上,本市的业态集聚难以实现。为进一步确认集聚程度,通过空间技术对上海市零售药店间距进行了路网距离的测算,发现有30%左右的零售药店间距在300 m之内。这带来两个问题,即药店间距离限制政策的实施使上海市药品零售端业态集聚效应并不十分充分,但企业在选址时已有了突破政策限制的现象。在零售药店的设置许可实际操作中,原则上不应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基于上述问题,课题组开始思考可能产生的原因和政策调整方向。
1 研究目标、方法和基本逻辑未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运作功能是造成政策限制被突破的关键点。因此,本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寻到一种兼顾实现药店布局公平和零售产业集聚两个功能的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方法,为决策提供参考。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驱动力始终是医药零售业蓬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公民享有基本的生命健康权,意味着安全可及地获得药品应当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规划目标是实现全人群覆盖。兼顾考虑市场环境运作的政府规划决策有助于获得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把握规划区域现状是一切规划或政策制定的基础。一项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划政策必然依赖于决策者对规划区域及其内部的规划对象有着从整体到细节的把控与思考。这依赖于对区域内基础数据的采集,以及数据的完整度和精确度。信息上报系统与信息处理软件等的快速发展为此奠定了基础。研究基于上海市常住人口及其分布、零售药店分布及其资质、交通路网等数据,以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方法(参见本期《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方法探索》一文)为依据,以居民购药便利和药品零售产业有序发展为导向,对上海市零售药店进行空间布局实证研究,按照“需求导向、布局优化、有序引导、安全可控”的原则要求,既保障市民便利购药需求,又防范药品零售业无序竞争带来安全隐患,促进本市药品零售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并提出相关的规划建议方案。
本项研究的基本逻辑是差异化管理规划地域。差异化管理本质是建立在多元思维基础上的精细化管理,重视要素间的互动[1]。表现在零售药店规划上,就要求规划决策者充分了解与分析不同区域的环境、药店、经济、人口、市场主体等差异性因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挥作用,从而使得规划产生最大的效果。为此,有必要识别不同类型的区域。以影响零售药店布局的因素特征为基础,以居民购药便利和药品零售产业有序发展为导向,对规划区域进行分类划分,并借助药店间距离限制政策实现差异化管理。建议在零售药店聚集众多,且有利于零售药店生存和行业发展的区域,规划应放开距离限制,以加强监管为主要的政府干预方式;而在居民生活区域,规划应以公平可及为导向,补充增加零售药店,尤其是对需求人口足够多,而在标准步行距离内仍无有效药品供给的区域。
2 基于规划方法的实证研究结果研究借助差异化管理思想,应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分析现有零售药店空间布局的基础上,结合人口分布,以药店布局公平和药品零售产业集聚为导向,进行上海市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包括4项内容:一是对上海市进行基层药事服务圈的界定和划分;二是识别不同类型的区域,以布局公平和产业集聚发展为导向,将上海市进行区域分类,借助药店间距离限制政策在不同区域内的差异化实施,提出布局指引;三是测定上海市零售药店间的适宜距离;四是测定上海市零售药店的适宜规模,为本市药店准入资质和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些许借鉴。以下结果均按本期“零售药店布局规划”专栏文章介绍的方法学操作步骤实现。
2.1 上海市基层药事服务圈的界定和可视化表达研究组按照零售药店基层药事服务圈的界定及划分方法[2],以居民10 min步行距离为标准对上海市全市进行零售药店基层药事服务圈的界定及划分,绘制上海零售药店的10 min基层药事服务圈。可划分出6 148个10 min步行区域,最终形成上海市零售药店发展研究的基本研究单元网格(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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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上海市居民10 min步行距离基层药事服务圈 |
为有序发展零售药店,建议优先强化上海市医药服务区、特色街区等重点区域的药品零售布局,将其作为符合上海市药品零售产业未来发展的区域,以提升全市的健康服务消费能级。现阶段,上海市大部分药品处于医院药房内,药品呈现业态集聚状态。然而,在当前医药分开(药品零差率)政策背景下,大型医院药品外配趋势明显,如何继续保持药品的集聚,需要零售药店规划予以支撑。若此类区域仍旧受制于药店必须间距300 m的政策规定,将使得上海市医院周边新药店无法进入、老药店形成垄断,业态集聚难以实现,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发挥。这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不公平,不利于居民或患者获得好的药事服务,也不利于药品零售产业的发展。因此,规划提出:一是对于新虹桥医学园区、国际医学园区、枫林医学园区等医疗机构聚集区以及特色医药街区,新开业药店在符合资质的条件下,无药店间距离限制;二是对于上海市30家市级医学中心、58家区域医疗中心周边区域,新开业药店在符合资质的条件下,无药店间距离限制;三是在市场化背景下,在人流量较大的市级商业中心周边区域,新开业药店在符合资质的条件下,无药店间距离限制。
2.3 差异化管理:居民生活区域零售药店公平布局药品是特殊商品,上海市零售药店布局规划应以公平可及为基础导向。以居民购药便利为导向,识别上海市内影响居民药品获得公平性的区域,即两类基层药事服务圈,此类地区的存在影响了居民药品获得的地理可及性。第一类服务圈,区域内有足够支撑一家开业药店的需求(按每家药店服务5 000人的标准,人口大于5 000人的地区)但无任何开业的零售药店。在上海市6 148个服务圈中,无任何开业药店的服务圈共4 756个,其中需求人口数大于5 000人的有172个,此类服务圈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该地区居民对于药品的可及性以及该地区政府提供卫生服务的公平性。研究建议在该类地区采取鼓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在此类地区开设零售药店,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定点,以缓解布局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未来的人口导入地区。第二类服务圈,区域内药品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同时为促进零售药店间的良性竞争,研究基于服务圈内的常住人口数明确药店数量。按照每5 000需求人口配备1家零售药店的标准,建议在一般居民生活区域至少增设零售药店841家,进一步提升零售药店布点密度,方便群众购药,保障人群对于零售药品的基本需求。增设后零售药店密度如图 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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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布局后上海市一般居民生活区域药店密度 |
借助药店间距离限制政策在不同区域内的差异化实施,贯彻零售药店差异化空间布局的思想,以兼顾实现药店布局公平和药品零售产业集聚发展。考虑到规划的可落地和可操作性;给予药店一定的生存空间,缓解药店经营和竞争压力,减少其诱导消费行为;平衡城乡间药品的供给;保障群众药品的可及性,提供居民购药便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研究建议在上海市居民生活区域仍然保留距离限制政策。然而,当药店间路网距离限制设为300 m的时候,会出现1个步行距离为10 min的基层药事服务圈(1.29 km2)内最多只能设置14家零售药店的情况。按每家药店服务5 000人的标准,最多可服务70 000人。因此,若服务圈内人口大于70 000人,即人口密度大于5.4万人/km2的时候,则需放开距离限制,以保障群众购药便利。基于此,研究建议,对于居民生活区域,新开设的零售药店在符合资质的条件下,原则上与已有药店间路网距离不得小于300 m;在人口密度大于5.4万人/km2的人口集中区域,与周边已有药店间的路网距离限制可适当降低。步骤按本期“零售药店布局规划”专栏文章中的方法学操作。
2.5 上海市零售药店规模的合理值测算按本期“零售药店布局规划”专栏文章中的方法学进行上海市零售药店规模的合理值测算实证研究。结果如下:按每家零售药店服务5 000人的标准,在上海市6 148个基层药事服务圈中,有333个服务圈配置的药店数量可满足区域内人口需求。在此类服务圈内,2016年有482家零售药店,2017年有715家零售药店,通过地址经纬度和零售药店名称匹配到310家零售药店,并对这些药店进行资质审核。310家零售药店经营年数均超过2年,且无违规违纪记录,可认为其经营良好。上述310家零售药店分布在上海市194个基层药事服务圈内,其中,药店间处于良性竞争的服务圈为117个,此类服务圈含药店数量181家。中心城区(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含17家药店,平均建筑面积为110.42 m2,有1.35个执业药师;非中心城区(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含164家药店,平均建筑面积为98.5 m2,有1.05个执业药师。
3 讨论 3.1 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与零售药店相对于零售药店,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享有基本药物零差率、政府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倾斜等种种竞争优势。然而,随着上海市医药分开、处方外流政策的不断推进,制约零售药店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制度逐渐宽松,有意见认为,零售终端有望取代一部分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基于此,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有必要考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布局与经营情况。然而,就目前上海市购药模式来看,“社区看病,药店买药”这种模式下的药品质量安全还令人担忧,上海市药品零售端执业药师的配备、药品的购药渠道、药事服务的专业性等均有待进一步观察。因此,在本轮的上海市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研究中,最终未考虑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因素。
3.2 互联网对零售药店实体店布局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改变了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可预计,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势必会对药店传统销售市场带来冲击。2015年,上海市互联网医药商品销售规模已达6亿元,现有的15家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开设了网上药店,实行线上下单、线下送达的销售模式。然而,互联网购物的热潮是否能有效复制到医药领域值得进一步讨论。
4 结论本文以上海市为例,对兼顾实现药店布局公平和药品零售产业集聚的零售药店空间布局规划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细致阐述了方法学的研制思路、步骤及具体的应用,验证了方法学的有效性和实际操作性。在该布局指引方案下,上海市零售药店需要增加1 603家,年零售总额达到130个亿,常住人口步行10 min到达1家零售药店至少可提高7.07个百分点,并形成若干药品零售集聚区域,有助于行业发展。按照方法学操作的布局规划建议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专家认为该方法学立足上海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现状,符合当前大背景以及未来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零售药店布局规划提供了方法学基础,值得决策者借鉴。目前,规划建议方案已被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采纳,作为2018年零售药店发展布局规划的指导依据。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1] |
谢进川. 关于差异化管理的理论探讨[J]. 理论前沿, 2005(23):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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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天, 李健梅, 周奕男, 等. 基层药事服务圈的界定和可视化表达方法[J].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7, 10(9): 6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