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Issue (4): 22-31  DOI: 10.16497/j.cnki.1672-335X.202604003

引用本文  

孙艺格, 张运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核心要义与原创性贡献[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 22-31.
Sun Yige, Zhang Yunjun. The Generative Logic, Core Connotations, and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s on Developing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Good Performance and Translating It into Action[J]. Journal of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Social Sciences), 2026, (4): 22-31.

通讯作者

张运君(1971-),男,湖南衡阳人,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

孙艺格(1992-),女,辽宁本溪人,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6-03-3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核心要义与原创性贡献
孙艺格 , 张运君     
中国海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构建了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理论体系。从生成逻辑看,这一重要论述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历史积淀与现实动因。从核心要义看,这一重要论述在价值论维度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鲜明立场,在认识论维度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在方法论维度明晰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从原创性贡献看,这一重要论述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构建了涵盖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的方法论体系,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因此,深入研究这一重要论述,对于党员干部成长成才、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能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正确政绩观    为民造福    干部队伍建设    原创性贡献    
The Generative Logic, Core Connotations, and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s on Developing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Good Performance and Translating It into Action
Sun Yige , Zhang Yunjun     
School of Marxism,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in 2012,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has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important expositions on developing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good performance and translating it into action. These expositions have scientifically answered major questions including for whom performance should be pursued, what kind of performance should be achieved, and how to pursue performance, forming a logically rigorous theoretical system with rich connotations. In terms of generative logic, these important expositions possess profound theoretical origins, historical accumulation, and practical drivers. In terms of core connotations, these important expositions clarify the distinct stance of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good performance from the axiological dimension, reveal 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s from the epistemological dimension, and delineate the practical approaches from the methodological dimension. In terms of original contributions, these important expositions enrich and develop the Marxist theory on Party building; construct a methodological system integrating dialectical thinking, systematic thinking, and bottom-line thinking; contribute Chinese insight and Chinese input to world political civilization. Therefore, an in-depth study of these important exposition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Party members and officials, to comprehensively 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officials to advance modernization, and to promoting the cause of the Party and the country.
Key words: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s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good performance    working for the people′s wellbeing    cultivation of officials    original contributions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P12)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这一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是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凝聚干事创业合力的必然要求,更是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的重要之举。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源自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贯通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的历史脉络,淬炼于新时代党员干部的为政实践。从理论、历史、现实三个维度把握这一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是深刻理解其理论精髓与实践要求的基本前提。

(一) 理论逻辑: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政绩观念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是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建设自身、干事创业的思想精华,为政绩观的理论创新提供了源头活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为邦本”“政贵有恒”等治国理政智慧,则为政绩观注入了深厚的文化基因。二者相互融通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生成与发展的理论根基。

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就政绩展开论述,但他们关于政党的任务使命、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如何考核监督干部的相关论述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他们的政绩观念。一是在创造政绩的价值本源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P411)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立场。在这一立场基础上,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工人阶级必须把“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的政府权力打碎”,[3](P139)并针对公社公职人员由普选产生这一措施,提出普选权不是为了决定“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3](P100)明确了公职人员必须是社会公仆,服务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基础上,提出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重要论断,并要求党员干部在谋划推进工作中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1](P50)体现了创造政绩的目的、动力与价值的有机统一。二是在创造政绩的要求与方法上,恩格斯在阐明无产阶级政党的策略问题时,批判机会主义是“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4](P294)列宁从工作作风的角度,反对脱离实际,强调“少当点‘领导’,多做些实际工作,也就是少发一些空泛议论,多提供些事实,特别是经过检验的事实”。[5](P333)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基础上,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结合、以实干出政绩等要求,即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着眼长远、实事求是思想精髓的深化与发展。三是在政绩的评价与引导上,列宁明确先进队伍要“随时随地仔细客观地检查:是否同群众保持着联系,联系是否密切”,[6](P41)“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反复地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7](P186)为纠治政绩观偏差提供了早期的路径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等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有机结合。

另一方面,中华文明积淀着丰富的治国理政智慧,历经岁月淬炼,形成了以民为本、公而忘私、实干笃行、长远发展等主要内涵。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智慧体现着“以民为本”的核心思想,这一思想贯穿于中华民族的治理实践。如《尚书》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将民众视为国家的根基,唯有根基牢固,国家才能安定;《管子·牧民》中“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明确了政绩好坏的标准在于是否顺应民心、惠及民生;《孟子·尽心下》中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进一步明确了民众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在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站稳人民立场、树牢群众观点中得到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智慧蕴含着公而忘私的价值追求。在两千多年前的《诗经》中就已提出“夙夜在公”的道德要求;在《尚书》中提出“以公灭私,民其允怀”,认为官员应当以公心灭除自己的私欲,以得到老百姓的信任:这些思想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将公心作为为官理政准则的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一要求提升到党性原则高度,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1](P18)再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智慧还倡导“笃行实干”的实践品格,推崇脚踏实地的为政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在《关键在于落实》文章中引用“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修身》),“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潜书·权实》),说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强调“为政贵在行”的理念。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智慧也蕴含着“着眼长远、持续发展”的治理格局,如《钱氏家训》中“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必谋之;利在一时固谋也,利在万世者更谋之”,体现了古人对心有大我、后世福祉的重视,以及《尚书·毕命》中“政贵有恒”的治理智慧,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中所强调的“功成不必在我”“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一茬接着一茬干”等理念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因。

(二) 历史逻辑:源于对百余年中国共产党政绩观的探索与升华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进程中,围绕党员干部的从政履职问题,形成了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政绩观体系,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奠定了深厚的历史根基。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以“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使命,初步奠定了党执政为民的政绩观基础。毛泽东同志领导军民在井冈山建立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1930年,为反对当时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毛泽东同志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反对本本主义》,开篇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重要主张,[8](P109)为党树立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准则。此外,毛泽东同志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明确提出“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8](P138)体现着党对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围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继续开展着以“为民造福”为导向的政绩观探索。党的七大将“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写进党章, 同时大会把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概括为三大作风,使之成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八大把“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列为主要任务,并正式将“群众路线”写入党章,这为后续中国共产党政绩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聚焦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政绩观朝着推动改革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方向发展。邓小平同志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9](P372)他在谈到选人的问题时,指出“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将他们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要使人民感到我们真心诚意要搞改革开放”。[9](P300)进入新世纪,江泽民同志总结党赢得人民拥护的历史经验和根本原因,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绩评价上,他明确指出“要把评判干部政绩的标准交给群众,把是否得到群众公认、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10](P498)胡锦涛同志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11](P52)推动政绩评价向更加全面科学的方向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人民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坚守,对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遵循,体现了一以贯之、始终未变的理论底色。与此同时,面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使得政绩实践要求与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务实,这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遵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干部队伍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同时,这一重要论述的内涵与要求在《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党中央出台和修订的一系列法规和文件中得到充分体现,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工作指引。

(三) 现实逻辑:源于对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政实践的总结与淬炼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广大党员干部既承载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使命,也面临着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带来的多重考验。

从国际形势看,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倒逼党员干部政绩观必须强化底线思维与战略定力。“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12](P60)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风险挑战,党员干部在谋划发展时,必须增强“识变应变求变”的能力,既要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也要守住底线,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从国内发展看,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倒逼党员干部政绩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与民生导向。“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虽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这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绩实效保障好民生事业,回应好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从党的建设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求党员干部政绩观必须回归初心使命与实干本色。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同时也要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这也意味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向思想深处掘进,以正确政绩观为引导,铲除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从干部队伍建设看,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能力需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成长方向,校准干事创业导向。新时代以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结构明显改善,选人用人机制日益完善。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等重大任务中经受了考验、展现了担当。但也有部分干部政绩观错位,存在担当精神不足、“本领恐慌”以及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等现象。因此必须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提升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与本领,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正是基于对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以及对党员干部为政实践中突出问题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的深刻洞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重要会议、专题研讨班、调研考察等不同场合,多次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论述,凝练出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创造政绩的实践经验,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科学体系。这一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从立场、内涵和路径等维度,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三个基本问题,为党员干部辨别政绩优劣、校准政绩导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 从价值论维度明确正确政绩观的鲜明立场,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的核心命题

政绩为谁而树,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其中“立党为公、为民造福”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

一方面,从党性立场来看,“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13](P766)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1](P28)这意味着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出现偏差,表面看是工作方法、能力水平的问题,根子上其实是政治立场、党性修养的问题。因此,如果党性弱化、立场偏移,干事创业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因此,坚守党性立场,核心是做到公私分明、大公无私,这是共产党人的鲜明特征,也是共产党人的宝贵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1](P18)“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中的动因不就是一个‘私’字吗?”[1](P18-19)这一论断揭示了错误政绩观的病灶即私心杂念作祟,扭曲了公与私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给人民办实事的,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只有以党性立身做事、摒弃私心杂念,在原则问题上不模糊,在各种诱惑面前不摇摆,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另一方面,从人民立场来看,“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4]这“三个根本”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政绩观的根本立场。对人民立场的坚守贯穿了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的全过程,从党带领人民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让百姓获得新生,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让群众过上安稳日子,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让人们尽快富裕起来,再到当前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可以说百余年党史就是一部不断为民造福的历史。坚守人民立场,就是要正确“看待党与人民、江山与人民、权力与群众、领导与群众的关系”,[15]要破除“官本位”思想,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不为个人或小团体私利服务,在考虑和解决问题时,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更不能为了所谓“政绩”做出伤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P55)习近平总书记从梁家河知青岁月立下“要为人民做实事”的信念,到在正定时直面“高产穷县”现象为民减负增收,从地方工作期间秉持“心无百姓莫为‘官’”的准则,到治国理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路走来的实践历程诠释着为民造福的政绩本源,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命题。

(二) 从认识论维度阐释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精准回应“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关键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从实践、时间、价值、发展四个维度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好政绩的本质特征与内涵标准,清晰回答了什么样的政绩才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一问题。[1](P12)

一是在实践维度上,以“实事求是”为遵循,树科学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1](P105)这一论述直指好政绩的重要特质,即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这也是政绩能经得住实践检验的基本前提。然而现实中,有的干部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根源就在于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实际,即使“有的干部干事热情很高,但缺乏科学精神、求实态度,结果不仅没有出业绩,反而带来了一堆问题”,[1](P105)最终只会让“政绩”成为地方发展的“包袱”。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1](P73)这正是对树立科学政绩的鲜明要求。

二是在时间维度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树长远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1](P94)这界定了好政绩不是追求“昙花一现”的短期成效,而是兼顾当前与长远的可持续政绩,是能够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历史赓续。树长远政绩,体现在正确看待显绩与潜绩的关系,一些基础性工作,如教育科技人才的发展、生态保护等都是需要做铺垫的长期性工作,可能需要经过几届班子的努力才能见到成效,但对长远发展却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的“右玉精神”就是树立长远政绩的生动写照。山西右玉县从“不毛之地”到“塞上绿洲”,离不开60多年来县委保持着定力与耐心,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干部群众坚持不懈治沙造林、改善生态的努力,做出了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政绩,孕育形成了宝贵的“右玉精神”,成为“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有力印证。

三是在价值维度上,以“经得起人民检验”为标尺,树为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1](P48)指明好政绩应是以好事实事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政绩。对于什么是好事实事,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详细的阐述,“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1](P50)总的来说,“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1](P50)当下,无论是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的改善,还是生态环境的优化、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都是得人心、暖人心的好事实事。这不仅是对“十五五”规划纲要中“以实绩实效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诠释,[17]更是树为民政绩的重要体现。

四是在发展维度上,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树高质量政绩。“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连。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18](P73)因此好政绩必然是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政绩。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1](P76)新时代抓发展,集中体现为对新发展理念的全面贯彻:从创新发展看,好政绩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加快实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际成效,而非一味“上项目、搞投资、扩规模”;[1](P74)从协调发展看,好政绩是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的协调发展,而非“一刀切”“齐步走”;从绿色发展看,好政绩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转化,是“既要经济指标GDP,又要绿色GDP”的绿色政绩观;从开放发展看,好政绩体现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生动实践;从共享发展看,好政绩是“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1](P53)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 从方法论维度明晰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切实解答“靠什么树政绩”的现实课题

正确政绩观要落到实处,不仅要解决“为谁而树”“树什么政绩”的理论问题,也要解决“靠什么树”“怎么树”的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从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与健全制度保障入手,二者相辅相成,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体系。

一方面,靠真抓实干筑牢干事创业的实践根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1](P105)首先,要以“实”字打底,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这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作风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对立面,就是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16](P201)当前,形式主义顽疾在一些领域仍隐蔽存在,不仅损害着党和政府形象,也伤害着群众感情,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找根源,加强党性修养,将工作聚焦到工作实效与百姓认可上。其次,要以“干”字当先,深入调查研究、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这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19]1988年习近平同志刚到宁德任职时,面对当时闽东贫困落后的面貌,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全区九县和浙南调研,在摸清区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弱鸟先飞”的理念,理清了闽东经济发展思路,至习近平同志离开宁德时,全区已有94%的贫困户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只有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才能把政绩做扎实。最后,要以“担”字为要,增强攻坚克难本领、发扬钉钉子精神,这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关键素养。担当是创造政绩的一种精神、责任与格局,意味着在机遇面前敢出手,在风险面前敢应对,在大局面前甘奉献。当前,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破解深层次矛盾,都要求党员干部既要有担当的勇气,更要有钉钉子的恒心,对看准的蓝图、定下的目标,就要有一抓到底的韧劲,“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1](P85)

另一方面,靠完善的制度保障为干事创业划定边界、树牢导向。首先,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这是制度保障的核心环节。考核评价是干事创业的“指挥棒”,考核导向影响党员干部的工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1](P76)“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17]体现了政绩考核的鲜明导向。其次,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是制度保障的重要约束。政绩观的偏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滞后性,需要依靠制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一是要完善容错机制,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二是要健全纠偏机制,对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解决思想不纯、组织不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最后,形成正确用人导向,这是制度保障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21](P127)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的行为选择,因此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的原则,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注重培养和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偏向,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一系列制度规定为正确用人导向提供了坚实保障,构建起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鲜明的理论观点、深刻的思想内涵、可行的实践路径,为丰富和发展世界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 以“两个结合”为根本途径,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建设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智慧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创新性发展。

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具体实际的结合。首先,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和基本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一观点运用于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践,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1](P105)强调“评价一个干部,重要的不是看他说什么,而是看他做什么,看他做得怎么样”,[16](P203-204)要求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这些重要论断和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创造性运用,有效破解了知行脱节、形式主义等顽疾。其次,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1](P76)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当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时,发展要求必然从“求量”“求速”转向“重质”“重效”,政绩考核评价也必然从“唯GDP”转向“推动高质量发展”,这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与发展。

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智慧相结合,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相结合,实现了为民政绩观的价值升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同样将民众视为治国理政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将二者深度融通,提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所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22]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又实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为政以德”的修养要求相结合,筑牢了正确政绩观的道德根基。他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23]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有刚性约束,也有政德修养的内在自觉。

(二) 创造性构建了涵盖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的方法论体系,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法

面对复杂的执政环境与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蕴含着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创造性运用,形成了以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为核心的科学方法论体系,为广大党员干部把握政绩本质、遵循发展规律、防范执政风险以及正确处理工作中的矛盾提供了方法指引。

首先,辩证思维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重要思维方法。他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1](P70)点出了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的辩证关系。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极大影响着政绩的成色,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虚功一定要实做”“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等清晰的回答。不仅如此,习近平总书记还将辩证思维运用于干部培养选拔与政绩考核评价的过程之中,要求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同时针对政绩考核的方法手段,提出“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1](P121)

其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系统思维,始终坚持运用这一思维分析问题、研究工作。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这样一个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统筹谋划,从整体性、协同性出发,强调“开展工作必须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发展和民生、资源和生态、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因素,切忌单打一、简单化、乱作为”。[1](P73-74)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心怀“国之大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一切工作都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为了暂时利益损害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1](P107)这为广大干部在干事创业上增强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提供了方向指引。

最后,创造政绩不仅要解决“如何把握发展规律”“如何统筹兼顾”,而且要解决“如何守住底线”的问题。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体系中运用底线思维,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追求发展成效的同时,提高应对风险挑战能力,增强忧患意识与前瞻意识。围绕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须坚守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坚守政治底线”“兜牢民生底线”“坚守廉洁底线”“守住安全底线”等若干论断,为纠正政绩观偏差提供了科学思维方法。

(三) 以“中国之治”为实践根基,重塑了执政要求与成效标准,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当今世界,如何平衡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如何处理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是各国执政党共同面对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破解这些难题为切入点,基于“中国之治”的深厚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的理论并开展了实践探索。

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重塑了执政成效的标准,即人民至上,而非资本至上。当下一些国家以政党间权力博弈为常态,其执政评价始终围绕选举周期和资本利益展开,金钱政治主宰着选票政治,执政者最终沦为资本的附庸,出现政治极化、社会撕裂、民生困顿等问题。然而,中国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中国共产党摒弃“唯GDP”的政绩考核办法,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十五五”规划纲要将“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等多项举措。正是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既成为中国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重要支撑,也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关于“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中国智慧。

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治国理政提供了“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战略定力和耐心,彰显着“中国式长期主义”的执政思维。一些国家在两党或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制度下,政治周期与选举周期高度绑定,政党轮替常常带来政策朝令夕改、急功近利、有始无终,导致国家陷入发展短视的恶性循环之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正确政绩观则蕴含着深厚的历史耐心与战略定力。例如,中国减贫事业从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到精准扶贫,再到2021年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党中央设立五年过渡期,有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在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为全球减贫治理树立了标杆。这一过程生动诠释着“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中国智慧。[1](P105-106)

最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确立了执政实践的基本逻辑,即“务实功出实招”,而非“只承诺不落实”。当今一些国家在治理上存在着说得多、做得少,口号响、行动弱等现象,这种“空谈”顽疾,根源在于执政者知行脱节,其背后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1](P105)这一理念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实践极具说服力。当部分国家宣布推迟本国的碳中和目标,抑或直接“退群”、怠于履行国际义务时,中国却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十四五”期间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2025年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十五五”规划纲要对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作出清晰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展情况的评价考核……这种“承诺了就要兑现,制定了就要落实”的笃行态度,不仅为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中的全球气候治理注入了强劲动力,更证明了真正有效的治理不在于承诺的华丽,而在于解决问题的真功夫,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的重要治理智慧。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其深刻的理论内涵和鲜明的实践指向,明确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价值取向与内在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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