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大连医科大学公卫学院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是为了改善生育率,应对人口老龄化。有研究表明,中国老龄化进程非常迅速[1]。对于目前中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调整,国内外专家认为有利于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所致的压力,优化人口结构;有利于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增加未来劳动力供给,缓解老年抚养负担;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和经济平稳增长,焕发社会活力和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2 – 3]。但除了生育政策因素,社会的整体生育水平还与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密切相关。在人口研究领域,生育意愿不仅是研究生育观念的主要内容,也被作为预测未来生育水平的指标之一,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4 – 5]。有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悖离,在低生育率或超低生育率形势下,生育行为往往会低于生育意愿[5 – 6]。一项对1980 — 2011年开展的227项关于生育意愿调查结果的系统研究发现,人们的生育意愿很低而且将越来越低,甚至生育水平的下降快于生育意愿的下降,出现实际生育子女数少于理想子女数的局面[7]。出生日期在1980年1月1日 — 1990年1月1日(以下简称“80后”)群体目前正处于育龄阶段,在目前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的背景下,了解该人群的生育意愿及其实际生育行为之间的差异,对预测未来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生育水平,分析性别结构、婚姻、家庭形态、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及社会发展等问题均有参考价值。本文通过分析宁夏银川市“80后”已婚人群生育意愿及其与实际生育水平之间的差距,了解影响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差异的相关因素。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采用现况研究设计,于2016年11月 — 2017年11月在银川市选择5家事业单位和5家企业单位作为研究现场,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在各研究现场中选择“80后”的所有人员作为研究对象。根据现况研究样本量的计算公式(容许误差为0.05,N = 400Q/P),取生育二孩的意愿者比率为40 %[6, 8],即P = 40 %,Q = 1 – P为60 %,考虑到拒答等原因,需在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增加10 %的样本量,预计样本量为660人。实际调查中发放调查问卷1 749份,回收问卷1 428份,有效回收率为81.65 %,有效问卷为1 426份,满足年龄要求的为1 341份,其中未婚364人,已婚977人(未生育209人,已生育768人),本文只选取已婚育的768名“80后”已婚育的人群作为对象。
1.2 方法采用课题组自行设计的定量调查问卷收集数据,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出生日期、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月经济收入、独生子女、居住地等一般情况);调查对象的生育意愿,包括理想子女数、期望子女数;调查对象的实际生育行为,包括已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性别。收集数据时采用现场发放、当场填写、当场回收的方式进行;部分不能集中填写的单位,采用现场发放、约定时间收回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知情同意后调查人员说明问卷填写要求,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问卷并当场收回,回收调查问卷时当场审核,不足或遗漏的部分及时补充。每次调查结束需要对问卷进行核查,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3 统计分析应用Epi Data 3.1软件对所有调查问卷进行双录入核查,数据分析采用SPSS 23.0软件进行分析。采用 χ2检验对生育意愿和实际的生育行为进行比较,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差异性人口学因素进行分析。
2 结 果 2.1 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比较(表1)![]() |
表 1 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差异比较(N = 768) |
643人(83.72 %)理想生育子女数为2个,且574人(74.74 %)理想的子女性别构成是有男有女,也有128人(16.66 %)对理想子女性别构成报以无所谓态度。实际生育行为结果表明,608人(79.16 %)只生育1个子女,子女性别以男孩为主,占50.91 %(391/768)。为进一步了解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的差异性,对理想子女数和实际生育子女数是否一致、理想子女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性别是否一致、子女数量和性别构成都一致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子女数量一致者只有187人,占24.34 %,子女性别构成一致的有257人,占33.46 %,理想子女数量和性别构成均一致的只有134人,占17.45 %。
2.2 不同社会人口学因素研究对象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性分析(表2)![]() |
表 2 社会人口学因素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性的单因素分析 |
不同性别、户籍、文化程度、月经济收入、工作单位类型均对“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的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和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的差异性有影响。
2.3 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性多因素分析(表3)![]() |
表 3 社会人口学因素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性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
为排除其他社会人口学因素的影响,确定某种基本特征因素对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差异性的影响,进一步进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因变量以数量和性别构成不一致为参照。结果显示,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后,文化程度、月经济收入、单位类型是影响银川市“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差异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本科文化程度者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的符合程度是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的0.39倍(95 % CI = 0.22~0.71);月经济收入在3 001~5 000元是月经济收入 ≤ 3 000元者的1.99倍(95 % CI = 1.13~3.47),月经济收入 > 5 000元者是其3.49倍(95 % CI = 1.73~7.04);企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1.95倍(95 % CI = 1.14~3.34)。
3 讨 论国外一项1989年在欧洲12个国家进行的调查表明,这些国家的家庭平均理想子女数是2.16,其中,爱尔兰和希腊分别达到2.79和2.42,明显高于当时的实际生育水平[9]。中国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生育水平大幅度下降,全社会范围的人口控制对人们的生育观念产生了深刻而有效地冲击,较大地影响了人们的生育意愿,意愿生育数量由多生转变成自愿少生[10]。有研究指出,生育政策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差异的形成原因之一[11]。然而,有专门对符合“双独生二胎”和“单独生二胎”生育政策的群体进行的研究表明,明确生育二孩的单独育龄夫妇妇女超过40 %[12];有利用5城市调查数据分析城市“双独”夫妇的生育意愿,发现超过60 %的“双独夫妇”依旧只希望生育1胎,希望生育二胎的“双独夫妇”比例大约为30 %~40 %[8];江苏省6县市开展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调查表明,从2007年到2013年连续追踪调查符合当地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二胎的妇女,只有30 %最后生了二胎[6, 13]。可见,生育政策仅是能够生二胎的必要政策条件,既不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唯一因素,也不是生育决策的充分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者发现在不考虑生育政策的条件下,中国育龄人群的终身生育水平也只有1.68,显著低于生育意愿水平,生育政策对生育水平的提升作用有限[14]。中国2013年调查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为1.87,但是终身生育水平仅有1.59[15]。
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关系理论上可以分成四类:等同论,即生育意愿 = 生育行为;无关论,即生育意愿 ≠ 生育行为;小于论,即生育意愿 < 生育行为;大于论,即生育意愿 > 生育行为 [16]。本此研究对银川市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80后”已婚育职业人群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该群体认为理想的子女数是2个,而其中绝大部分人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还没有满足该生育意愿数量,表现为实际生育行为低于生育意愿;该群体认为理想子女性别构成是有男有女。2014年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后,有对大学生生育观现状进行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双子女家庭成为大学生最为理想的家庭模式,重男轻女思想进一步弱化[17]。但“80后”已婚育职业人群的实际生育子女性别构成并没有满足生育意愿子女性别构成,也表现为实际生育行为低于生育意愿,这可能与其实际生育子女数量1个者占绝大多数有关系。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一致性分析结果也显示,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子女数量一致者只有24.35 %,子女性别构成一致的为33.46 %,只有17.45 %的被调查者理想子女数量和性别构成均一致。由此可见,银川市“80后”已婚育职业人群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关系呈现为“大于论”,即生育意愿 > 生育行为。
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程度、月经济收入、单位类型是影响银川市“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差异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文化程度低者,结婚生育时间均有可能高于文化程度高者,因此,其实际生育子女数量与意愿生育子女数量越符合,同时,理想子女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性别构成一致性也就越高,相应地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一致性也高。经济收入过低,实际养育负担可能会制约个体生育多个子女,因此,月经济收入越高,理想子女数量与实际子女数量越一致,同时,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也越一致。企业单位理想子女数量与实际子女数量的符合程度高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理想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与实际子女数量、性别构成两者的符合程度也高于事业单位,这可能归因于对以前“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事业单位的执行较企业单位相对严格。影响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因素除基本人口学因素外,可能还与父母对子女的性别偏好有关系。有研究显示,上海市外来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母亲文化程度较低、父母的性别偏好观念对出生性别比有影响[18]。另外,有引产史、高胎次、父母偏爱男孩、父亲低文化程度会使生育男孩的可能性增大,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父母偏好女孩会使生育女孩的可能性增大,从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19]。
虽然本次研究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调查满足条件的研究对象,但由于经费、人员、可执行性等方面的限制,在研究现场的选取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引起一定的选择偏倚。另外,本次研究主要以“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群体为研究对象,与其他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研究进行比较时,应该注意到人群的年龄、婚育状况及其他不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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