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婚期医学检查和婚期咨询是保障男女健康婚配,防止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严重遗传代谢病等疾病传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婚姻幸福的重要预防保健措施[1]。中国婚检政策经历了强制婚检期、鼓励自愿婚检期和部分地区实行免费自愿婚检期[2]。婚检政策的演变对中国各地区的婚检率具有较大影响[3]。为了进一步分析婚检政策对广东省婚检服务利用的影响,现对广东省21个地级市2000 — 2016年婚检率的变化趋势及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进行分析,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婚检率、充分发挥婚检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提供政策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广东省包括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4个区域,共有21个地级市。粤北山区、粤东、粤西加珠三角江门市(台山、恩平、开平)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其他为经济发达地区。2000 —2015年广东省21个地级市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数据来源于广东省统计年鉴,2000 — 2016年广东省21个地级市婚姻登记和婚检数据来自广东省妇幼卫生年报《婚前保健情况报表(卫统41表)》。结婚登记人数含初婚、再婚,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是指按《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要求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的人数。广东省2000 — 2016年结婚登记总人数为21 381 338人(男性10 690 669,女性10 690 669人),婚前医学检查总人数为5 281 581人(男性2 635 491人,女性2 646 130人)。
1.2 方法婚检率定义为参加婚检人数占婚姻登记人数的百分比,即婚检率 = (男性婚检人数 + 女性婚检人数)/(男性婚姻登记人数 + 女性婚姻登记人数) × 100 %。采用Mann-Kendall(M-K) 法[4 – 5]分析2000 — 2015年广东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变化趋势。集中指数(concentration index, CI)是世界银行推荐的用于评估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下健康和卫生服务不公平的指标[6]。集中指数的取值范围为(– 1,+ 1),当不存在社会经济上的差异时,集中指数为0;集中指数越接近1,表明资源集中在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区,反之亦然。集中指数值为0.2~0.3则可认为相当高水平的相对不公平[7]。采用集中指数和集中曲线来分析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集中指数
采用Ecexl 2013 软件整理2000 — 2015年每年各地级市GDP总值、人均GDP、2000 — 2016年结婚登记总人数和婚前医学检查总人数。采用MAKSENS-10.xls实现2000 — 2016年广东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变化趋势检验。集中指数的计算和集中曲线的绘制采用Ecexl 2013 软件完成。采用R 3.4.1软件(ggplot2、jsonlite、Cairo包)绘制广东省21个地级市2000和2016年婚检率地图。采用GraphPad Prism 6.0 软件绘制婚检率与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趋势图。
2 结 果 2.1 广东省2000 — 2016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变化趋势(表1)2000 — 2016年广东省、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珠三角、山区县和西翼地区婚检率呈现出上升趋势,而东翼则呈现出下降趋势。除东翼婚检率下降趋势有统计学意义外,其他地区婚检率上升趋势并无统计学意义。婚检率呈现出缓慢上升(2000 — 2002年)而后急速下降(2003 — 2004年)再缓慢上升(2005 — 2016年)的趋势。2000年全省婚检率为58.25 %,珠三角地区高达83.66 %,远高于同年全国水平64.60 %。2000 — 2016年珠三角地区婚检率远高其他地区,城市婚检率高于农村。2004年全省各地区婚检率急速下降,婚检率仅为2.93 %。2000 — 2003年全省婚检率在50 %~70 %之间,2004 — 2008年全省婚检率在2 %~10 %之间,2009 — 2012年全省婚检率在10 %~25 %之间,2013 — 2016年全省婚检率在25 %~50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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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广东省2000 — 2016年婚检率(%) |
2.2 广东省21个地级市2000年和2016年婚检率对比分析(图1)
从图1可以看出,2000年广东省各地市婚检率均未低于10 %,但到2016年,全省有7个地市(占33.3 %)的婚检率低于10 %,2016年全省有14个地市(占66.7 %)的婚检率高于10 %,其中有4个地市(占19.0 %)婚检率高于80 %,2016年各地市婚检服务利用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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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广东省21个地市2000年与2016年婚检率比较 |
2.3 广东省21个地市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分析(表2)
21个地市2000 — 2015年婚检服务利用的集中指数分别为0.18、0.22、0.21、0.26、0.37、0.48、0.53、0.62、0.62、0.55、0.39、0.49、0.39、0.37、0.34、0.21。这16年间婚检服务利用的集中指数均 > 0,说明婚检服务利用在社会经济状况高的地级市中分布更集中。2003年10月份我国取消强制婚检政策,2009年我国再次明确提出积极推广免费婚检。2000年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最低,为0.18,低于0.2,可见2000年全省21个地级市婚检服务利用相对公平。之后的年份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均 > 0.2,说明各地级市间婚检服务利用存在着相当高水平的相对不公平。相比2003年,2004 — 2008年广东省21个地级市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逐渐变大,相对不公平性变大。相比2009年,2010 — 2015年广东省21个地级市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逐渐变小,相对不公平性变小。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曲线结果显示,2000、2003、2012、2015年婚检服务利用的集中曲线均在GDP的洛伦兹曲线上方,提示尽管在这些年份中21个地级市间婚检服务利用存有不公平现象,但这些年间21个地级市间年婚检服务利用的分布比起经济水平的分布差异略显平衡,而2006和2009年检服务利用的集中曲线均在GDP的洛伦兹曲线下方,提示这2个年份间21个地级市间年婚检服务利用的分布比经济水平的分布更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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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广东省21个地区不同年份婚检率及集中指数 |
2.4 婚检率与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关联分析(图2)
图2呈现了广东省2000 — 2015年婚检率与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趋势,从图2可以看出,婚检率越低,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越差。当婚检率低于25 %时,婚检服务利用呈现出相当高水平的相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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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2000 — 2015年广东省婚检率与婚检服务利用集中指数趋势图 |
3 讨 论
广东省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婚检政策经历了强制婚检期、鼓励自愿婚检期和部分地区实行免费自愿婚检期。从分析结果来看,广东省婚检率的波动与中国婚检政策的出台紧密相关。在系列婚检政策导向下,广东省婚检率骤降后缓慢回升,但有的地级市婚检率持续低迷,其原因有待探讨。
2000 — 2016年广东省婚检率总体呈现出经济发达地区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见地区经济条件可能是婚检率高低的一个决定因素。为了验证这一假设,本研究比较了2000、2003、2006、2009、2012、2015年婚检服务利用的集中曲线与GDP的洛伦曲线的关系,结果呈现出在这几年间,有些年份婚检服务利用呈现累进的现象,而有些年份婚检服务利用呈现出累退的现象,可见21个地级市间婚检服务利用的不公平现象不完全由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导致。现实中婚检服务利用的程度不仅仅由经济层面导致,还包括政策干预、服务质量和便捷性、部分合作、健康教育、政府投入和认知等[9 – 10]。本研究进一步分析婚检率与婚检服务利用公平程度之间的关联,结果呈现出婚检率越低,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越差。当婚检率低于25 %时,婚检服务利用呈现出相当高水平的相对不公平。因此提高各地级市婚检服务利用的相对公平性,关键点还得提高各地级市婚检率。这需要充分发挥婚检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同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婚检服务的投入和管理。
婚检医学检查与孕前检查、孕产期检查构成出生缺陷三级预防[11]。相关研究提示取消强制婚检后,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上升[12 – 13]。也有相关研究提示强制婚检的取消对妇女婚前、孕前及孕产期的保健行为有不利影响[14 – 16]。首次产前检查孕周的推迟,初次产检孕周增加,既不利于早产、低出生体重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预防,也不利于早期发现和处理某些孕期并发症,会给母婴健康带来潜在危险。我国婚检的管制目标应该是是定位为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政策层面应加大对婚检服务工作的投入和优化管理来提高婚检率和改善婚检服务利用公平性;同时重视婚前教育和咨询,从认知层面改善群众对婚检的认知,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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