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1]。县级疾控中心处于体系的最末端,直接面向公众,承担着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具体实施[2],并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开展辖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从根本上讲,县级疾控中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职能的履行和公众健康需求的满足,而决定其工作好坏的是县级疾控队伍的数量和素质,因此,巩固并完善县级疾控中心人力资源对于疾控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本研究在对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现状的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3](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编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总量控制、分级核定、统筹使用的办法进行配备,原则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常住人口(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准)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按照这一总量标准,通过科学合理地测算为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标准的确定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以浙江省内所有县级疾控中心(包括县疾控中心与区疾控中心)共88家作为研究对象。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88份,回收有效问卷88份,有效率为100%。
1.2 方法自行设计机构人员编制情况的调查问卷表,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现有编制数、在编在岗人员数、编外人员数、机构不同岗位类别人员配置情况、辖区常住人口(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准)及辖区面积等。其中,在调查机构不同岗位类别人员分布情况时,若某一职工同时承担岗位类别中的多个岗位,则需根据其承担工作任务的多少进行权重划分。2014年5月该问卷调查表由浙江省疾控中心统一下发至省内各家县级疾控中心进行填报,并安排专人负责问卷回收及问卷填报的质量控制工作。
1.3 统计分析应用SPSS 17.0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县级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编制、辖区常住人口等各项指标;采用Spearman秩相关分析研究影响现有人员编制的相关因素;通过一致性检验来分析县级疾控中心编制测算结果与现有编制情况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2 结 果 2.1 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基本情况浙江全省88个县级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编制共3 641个,每个县平均41.4个编制;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2 445个,区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1 196个;全省县级疾控中心在岗人员4 353人,平均49.5人;在编在岗人员3 176人,编外人员1 177人。
2.2 县、区疾控中心辖区指标比较(表 1)|
| 表 1 县、区级疾控中心辖区指标比较 |
全省县、区疾控中心辖区指标差异较大,秩和检验结果显示两类疾控中心之间辖区面积、人口密度2个指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县级疾控中心辖区面积较大、人口密度相对较小。
2.3 县级疾控中心辖区指标与现有人员编制相关分析(表 2)|
| 表 2 县级疾控中心辖区指标与现有人员编制相关分析 |
Spearman秩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县级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编制与辖区常住人口高度相关(rs=0.78,P<0.05)。由于县、区级疾控中心辖区指标差别较大,故分别对其现有编制与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县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编制与辖区常住人口高度相关(rs=0.89,P<0.05),同时与人口密度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rs=0.60,P<0.05);区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编制与辖区常住人口显示有一定的相关性(rs=0.69,P<0.05)。
2.4 县级疾控中心编制标准测算 2.4.1 县级疾控中心最低编制配置(表 3)|
| 表 3 浙江全省县级疾控中心卫生技术岗位类别人员配置情况 |
采用岗位定员的方法,以目前县级疾控中心各卫生技术岗位在岗人员为基础,按照专业及职责类别进行分类,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各个岗位所需配备的人员数。结果显示,目前县级疾控中心卫生技术岗位的平均在编在岗人员为24.08人,编外人员5.14人,总计29.22人,卫生技术人员占在岗人员总数的比例为59.03%(29.22/49.50)。按照文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编制总额70%的要求,在目前县级疾控中心平均在岗人员为49.5人的前提下,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数应增加至34.65人。另外考虑到目前我省县级疾控中心的人员配置数低于全国东部及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4],得出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最低编制配置数定为50个。
2.4.2 县级疾控中心编制标准测算作为影响县级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编制的相关因素,以常住人口作为编制标准测算的主要指标,同时以各辖区的人口密度及辖区面积的中位数为基准,在此基础上确定各辖区的编制调整系数。当辖区人口密度与人口密度中位数的比值≤1时,人口密度调整系数为基准值1,当比值>1时,人口密度调整系数=1+0.1×辖区人口密度/人口密度中位数(人口密度调整系数设定为≤1.3);面积调整系数与上述算法一致。编制具体测算公式如下:编制调整系数=人口密度调整系数+面积调整系数-1;编制测算值=编制调整系数×常住人口/10 000;如某机构编制测算值未达到县级疾控中心最低编制配置数(50个),则须按照50个的最低编制配置标准进行调整。最后得到的浙江全省县级疾控中心的编制测算值为7 024个,与常住人口之比为1.29/万(7 024/5 426)。将各县级疾控中心的编制测算结果与现有编制情况做一致性检验,Kendall一致性系数为0.88(P<0.05);进一步将各县、区疾控中心的编制测算结果与现有编制情况做一致性检验,Kendall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92、0.87(P<0.05),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之间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3 讨 论人力资源是疾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5]。本研究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浙江省内县级疾控中心存在在岗人员超编、编制使用有空编并存的现象,这与其他省份的情况相似[6, 7, 8],提示编制使用应与现实工作任务相结合,相关部门应合理规范编制管理。
县级疾控中心最低编制配置合理与否关系到县级疾控中心的基本职能能否顺利履行。本研究根据《意见》中对于疾控中心基本职能的描述,并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疾控中心岗位设置的研究成果[9],梳理出覆盖疾控中心基本职能的各个卫生技术岗位类别。通过对各个卫生技术岗位类别人员配置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比例<70%,亟需增加,在今后的人员配置中需要引导提高卫生技术的比例;此外有的机构目前编制不足甚至严重不足,与江苏[10]、广东[11]地区的平均水平相比,目前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的在岗人员数量也较低(平均在岗人员为49.5人),因此,在本次的编制测算研究中,提出目前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以50人作为最低编制配置数比较合适。
具体到编制测算方法,本研究基于现有人员编制相关因素的分析结果,同时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提出以常住人员作为编制测算的主要指标,以人口密度和辖区面积作为编制的调整指标。这一测算方法改变了原有人员编制配置的随意性。县疾控中心的现有编制数虽然和常住人口相关性较高,与人口密度也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并未完全考虑到辖区面积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带来的影响—县疾控中心辖区大多包含农村地区,地域面积相对较大,有部分县(市)还有大面积的山区、海岛,交通条件有限,服务可及性较差,这些都将对疾控工作的开展增加额外的难度;而区疾控中心的现有编制数只是与常住人口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关性,未考虑人口密度及辖区面积对工作的影响—区疾控中心辖区一般以城市为主,人口密度高,易出现传染病流行,需要额外的人员来做好疾病防控工作。而通过本研究对编制测算的系数调整,能够实现规范编制标准化管理,同时根据相关系数的变化形成动态编制管理。
采用将辖区人口密度和辖区面积作为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标准的调整指标、调整系数控制在1.3,并合理控制个别的离群指标。测算所形成的县级疾控中心的人员编制分布与现有编制分布有较高的一致性,研究认为这样的编制测算方法可用于县级疾控中心的人员编制测算。由于原有编制基数较低,浙江省县级疾控中心编制与常住人口之比与《意见》文件中规定的编制核定标准存在较大差距,通过本研究的编制测算方法各县级疾控中心编制普遍得以增加,总编制数可达到7 024个,与常住人口之比为1.29/万,基本符合《意见》中所规定的总量标准及编制向基层适当倾斜的要求;另一方面,本研究充分考虑县级疾控中履行职责任务的最低人员需求,体现保基本的倾斜政策也提高了总体编制配置数。
人员编制对于疾控中心来说,是机构发展的第一要务,如何合理使用人员编制也是机构应该重点思考的问题。疾控中心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的岗位管理,合理科学设置岗位,保证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根据疾控机构七项基本职责、26项工作任务、78项工作项目和266项工作内容确定“基本岗位职责”,岗位职责覆盖全部工作内容,配备保证工作必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岗位管理,注重效能,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12],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和利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5. |
| [2] | 陈婷, 冯显威.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人力资源现状分析与对策[J].医学与社会, 2006, 19(1):49-53. |
| [3]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S].北京: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 |
| [4]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报告[R].北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 |
| [5] | 张雪莉, 丁凡, 李群.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发展状况分析[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2012, 13(5):399-402. |
| [6] | 谢金月, 苏迎, 张黎, 等.河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与财政保障水平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 2014, 41(5):843-845. |
| [7] | 李明月, 卢安, 刘瑜.河北省疾控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分析[J].河北医药, 2015, 37(3):433-435. |
| [8] | 陆超娣, 冯学山, 范林, 等.中西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 2006, 22(10):1153-1154. |
| [9]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S].北京: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 |
| [10] | 朱立国, 王文娟, 江琳, 等.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人力资源配置现况评价与分析[J].江苏预防医学, 2010, 21(2):59-61. |
| [11] | 郝爱华, 赵杰, 严维娜, 等.广东地、县两级疾控中心人力资源配置研究[J].卫生软科学, 2013, 27(11):672-674. |
| [12] | 陈莉, 樊立华, 翁开源, 等.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 2005, 21(2):201-202. |
2015, Vol.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