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深圳市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
3.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4. 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的产量及消费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饮酒带来的相关疾病及社会问题已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关注〔1〕。本文利用2009年深圳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的资料,对居民的饮酒行为进行分析,为今后进行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提供参与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首先简单随机抽样,在深圳市的6个行政区中随机抽取3个区,其中一区、二区为特区内行政区,居民来自全国各地,三区主要是原住居民。在目标行政区中随机抽取1个街道,在目标街道中随机抽取2 个居委会。最后采取整群抽样方法在样本居委会中随机抽取 40户家庭为监测样本户。应完成718人,完成有效调查647 人,完成率为90.0%。
1.2 方法有关居民饮酒行为的信息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使用"食物频率调查表"面对面询问进行收集。"食物频率调查表"中调查了低度白酒、高度白酒、黄酒、葡萄酒及其他果酒、啤酒和米酒的饮用频率以及平均每次饮用量。
1.3 有关定义饮酒:不论是白酒、啤酒、葡萄酒或黄酒等,只要平均每周饮用1次即为饮酒,逢年过节才饮用1次者不定义为饮酒。现在饮酒者:指调查时存在饮酒行为的人,不包括以前饮酒目前不饮酒者;饮酒类型:指平时最常饮用的酒类;开始饮酒的年龄:指有规律地开始饮酒的年龄;过量饮酒: 平均每天饮用酒精量超过建议量(男25 g,女15 g)为过量饮酒。过量饮酒者占酒精消费者的构成比为过量饮酒比例。平均每天饮用洒精量:调查表中调查的"低度白酒、高度白酒、 黄酒、葡萄酒及其他果酒、啤酒和米酒的平均每次用量"按照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2007)和《中国食物成分表 2002》〔3〕 中建议的比例(25 g酒精相当于38°的白酒75 g、高度白酒 50 g。每100 g的葡萄酒、黄酒和米酒分别含有酒精8.9、 10.2和12.1 g)换算成平均每次饮用酒精量,再根据饮用频率换算成平均每天饮用酒精量。
1.4 统计分析原始数据采用Epi Data 3.0软件建库并进行双重录入,采用SAS 8.2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 一般情况有效调查问卷647份,其中男性285人,占 44.05%,女性362人,占55.95%。10岁~71人、18岁~342 人、45岁~135人、60岁~99人。各年龄组、性别构成与深圳市实际人口构成基本一致。
2.2 现在饮酒率居民现在饮酒率为15.46%(100人)(一区17.54%、40人,二区20.00%、39人,三区9.38%、21人),其中男性饮酒率为25.96%(74人),女性饮酒率为7.18% (26人),2 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05,P < 0.001),男性饮酒率高于女性。10岁~无人饮酒、18岁~为14.33% (49人)、45岁~为24.44%(33人)、60岁~为18.18% (18人)。
2.3 开始饮酒年龄现在饮酒者中在< 18岁开始饮酒的比例为9.00%(9人)。现在饮酒者中开始饮酒的最小年龄为 10岁。男性现在饮酒者中,有10.81%(8人)的人< 18岁开始饮酒,女性现在饮酒者中,有3.84%(1人)的人< 18岁开始饮酒。三区中,18岁前开始饮酒的比例由高到底依次为三区(14.29%,3人)、二区(7.69%,3人)、一区(7.50%,3人)。
2.4 饮酒频率近1/2饮酒者平均每周饮酒1~2次。每天或几乎每天饮酒的比例为30.00%(30人),每周饮酒3~4次的比例为19.00%(19人),每周饮酒1~2次的比例为 51.00%(51人)。每天或几乎每天饮酒的男性为27.02%(20 人),女性为38.46%(10人);每周饮酒3~4次的男性为 21.62%(16人),女性为11.54%(3人);每周饮酒1~2次的男性为51.35%(38人),女性为50.00%(13人)。男性以每周饮酒1~2次为主,近1/2的女性每周饮酒1~2次。18岁 ~组、45岁~组、60岁~组中分别为28.57%(14人)、 24.24%(8人)、44.44%(8人)每天或几乎每天饮酒。
2.5 饮酒类型现在饮酒中饮酒类型以啤酒为主,占 37.00%,其次为白酒(24.00%)、其他酒类(21.00%)和果酒 (18.00%)。18~44岁和45~59岁年龄组以啤酒为主,分别占年龄别饮酒者的46.94%和36.36%;≥60岁年龄组以白酒为主,占年龄别饮酒者的33.33%。其中随着年龄的增加,饮用白酒的比例逐渐增加。男性主要饮酒类型为啤酒和白酒,比例分别为48.65%和28.38%;女性主要饮酒类型为果酒和其他酒类,比例分别为38.46%和46.15%。
2.6 酒精摄入量酒类消费者平均每天酒精消费量为 18.84 g,其中男性为22.49 g,女性为8.17 g,男性高于女性。 18~44岁、45~59岁、≥60岁年龄组酒类消费者平均每天酒精消费量分别为22.58、17.17和11.33 g,其中18~44岁组居民平均每天饮用酒精量最高。一区、二区、三区酒类消费者平均每天酒精消费量分别为20.08、19.95和14.82 g。酒类消费者中过量饮酒比例为22.00%(22人),其中男性为 24.32%(18人),女性为15.38%(4人)。男性过量饮酒比例明显高于女性;18~44岁、45~59岁、≥60岁饮酒者中过量饮酒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4.49%(12人)、21.21%(7人)和 16.66%(3人),其中18~44岁组比例最高。一区、二区、三区饮酒者中过量饮酒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0.00%(8人)、 25.64%(10人)和19.04%(4人)。
3 讨 论2002年全国大城市居民的饮酒率为18.9%,其中男性饮酒率为37.7%,女性饮酒率为3.2%〔4〕。其中深圳市女性饮酒率高于2002年全国大城市的平均水平,也高于广东省女性平均水平(3.3%)〔5〕。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之一吸引了大批女性来深圳就业,由此造成了深圳市女性饮酒率水平较高。 各年龄段男性居民的饮酒率,啤酒、白酒的饮用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与国内外其他的调查结果一致〔6〕。2002年全国大城市现在饮酒者中< 18岁开始饮酒的比例为8.2%,男性和女性分别为8.3%和7.5%。深圳市现在饮酒者中,< 18岁开始饮酒的比例高于2002年全国大城市的平均水平。有研究认为,开始饮酒的年龄越小,发生酒精依赖的可能性越大,以后发生重度饮酒的机会也就越大,发生酒精导致伤害的可能性明显增高〔7, 8〕。
深圳市酒类消费者平均每天酒精消费量与2002年全国大城市酒类消费者平均每天酒精消费量相当。2002年全国大城市酒精消费者人群中,过量饮酒者所占比例为36.2%,其中男性为39.9%,女性为14.2%〔9〕。深圳市酒类消费者中女性过量饮酒的比例高于2002年全国大城市的平均水平。 过量饮酒会增加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的危险,长期过量饮酒使矿物质代谢发生明显变化,可导致骨钙量异常,容易增加骨质疏松症的发生和容易导致骨折,因此建议居民应适量饮酒不要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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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Vol.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