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3.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杀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1〕。有研究表明,中国 2002-2006 年的年均自杀率为15.05 /10 万,自杀已成为中国的第5 大死因〔2〕。农村地区是中国自杀的高发地区,其自杀率为城市地区的2.0 ~ 2.4 倍〔3〕,自杀死亡情况严重。家庭作为个体生活的主要环境之一,不仅为个体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还提供重要的心理和情感支持,与心理健康存在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4〕,对人们的心理发育有着重要作用。为了解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与农村自杀的关系,为制定自杀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本研究采用自行设计一般情况调查表以及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量表中文版(FACESⅡ-CV) ,对2008 年9 月1 日-2009 年8 月31 日在山东省邹城、莒南和高唐3 县25 个乡镇收集的200 例自杀死亡者以及按1∶ 1 配比原则抽取的200 名非自杀对照组人群的信息人进行面访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 象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山东省邹城、莒南和高唐 3 个县抽取25 个乡镇(邹城6 个、莒南7 个、高唐12 个) 作为调查点,收集2008 年9 月1 日-2009 年8 月31 日自杀死亡的200 例农村居民作为自杀组,同时按1: 1 配比原则抽取与自杀者年龄相差< 3 岁、同性别、同村或邻村的200 名非自杀农村居民作为对照组,采用心理解剖方法对自杀组和对照组的信息人进行面访调查,面访时间平均为1.5 h。自杀死亡者名单来自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系统,均为户籍登记人口,不包括流动人口。每位目标人(自杀者或对照者) 选取1 位最了解其自杀情况及其相关信息的知情人作为信息人,如家属、亲戚、朋友或邻居。
1.2 方 法(1) 一般情况调查表: 自行设计。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婚姻状况、居住情况、家庭年均收入、宗教信仰、躯体疾病、精神疾病等; (2) 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量表中文版 (FACESⅡ-CV)〔5〕: 该量表为自评量表,包括2 个分量表共30 个项目,主要用于评价家庭亲密度和家庭适应性两方面的家庭功能。每个项目按1 ~ 5 级评分,分别代表不是、偶尔、有时、经常和总是。其中,家庭亲密度得分< 55.90 分为松散家庭,55.90 ~ 63.90 分为自由家庭,64.00 ~ 71.90 分为亲密家庭,> 71.90 分为缠结家庭; 适应性得分< 44.70 分为僵硬家庭,44.70 ~ 50.90 分为有规律家庭,51.00 ~ 57.10 分为灵活家庭,> 57.10 分为无规律家庭。按照Olson 的“拱极模型”分类,将家庭类型分为极端型(松散-僵硬、缠结-僵硬、松散-无规律、缠结-无规律) 、中间型(自由-僵硬、亲密-僵硬、松散-有规律、缠结-有规律、松散-灵活、缠结-灵活、 自由-无规律、亲密-无规律) 、平衡型(自由-有规律、亲密-有规律、自由-灵活、亲密-灵活) 共3 类16 型。
1.3 统计分析应用SPSS 16.0 软件进行χ2 检验、t 检验和多因素条件Logistic 回归分析。
2 结 果 2.1 一般情况(表 1)| 表 1 自杀组与对照组一般情况比较 |
调查的200 对农村居民年龄为11 ~ 93 岁,平均年龄(60.48 ± 17.93) 岁。自杀组与对照组比较,性别和年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 婚姻状况、家庭年均收入、独居、宗教信仰、党/团员、躯体疾病、精神疾病、 自杀家族史和负性生活事件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
2.2 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得分情况自杀组家庭亲密度和家庭适应性得分分别为(74.83 ± 13.14) 和(57.46 ± 9.59) 分,均高于对照组的(65.82 ± 14.64) 和(50.72 ± 14.17) 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1) 。
2.3 家庭分型情况(表 2)| 表 2 自杀组和对照组家庭分型情况 |
自杀组平衡型、中间型和极端型3 种家庭类型分别占13.5% (27 /200) 、26.0% (52 /200) 和 60.5% (121 /200) ,对照组3 种家庭类型分别占27.5% (55 / 200) 、23.5% (47 /200) 和49.0% (98 /200) ,2 组家庭类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 12.299,P < 0.01) 。
2.4 农村自杀死亡影响因素的多因素条件Logistic 回归分析 (表 3)| 表 3 家庭类型与自杀关系的多因素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结果 |
以是否自杀死亡为因变量,以婚姻状况、家庭年均收入、独居、宗教信仰、党/团员、躯体疾病、精神疾病、自杀家族史、负性生活事件和家庭适应性10 个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条件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结果表明,非在婚、精神疾病、 负性生活事件和极端型家庭类型是农村自杀发生的危险因素; 党/团员和家庭收入较高是农村自杀发生的保护因素。
3 讨 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个人成长、发育、生活的主要生存环境,良好的家庭环境不仅有利于家庭及社会和谐,更有利于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发展。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自杀组的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得分均高于对照组,提示在自杀研究中应该重视家庭亲密度与适应性对自杀的影响。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极端型家庭类型是农村自杀发生的危险因素,且以缠结-无规律家庭类型为主(90.1%) ,这种家庭类型家庭关系较为缠结,因此家庭成员间关系过于紧密、失去界限,相互间过于依恋可导致个体丧失独立性成为“未分化之群体”〔6〕; 而家庭适应性上过于无规律将无法随家庭处境和不同发展阶段出现的问题而随之改变,一旦有负性生活事件发生,将无法从家庭中得到排解,或为避免拖累家人而过多的为家庭考虑,从而容易走上极端,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多因素条件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非在婚、精神疾病、自杀家族史、负性生活事件是自杀发生的危险因素,这与季建林等〔7, 8〕研究结果一致。在本研究中,参加党/团组织是农村自杀发生的保护因素,与张杰等〔9〕研究结果一致,提示加入党/团组织能较好地利用社会支持资源来增加个人的社会支持,从而减少自杀发生的危险性。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进步,中国家庭类型模式也发生了相应地改变,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农村大部分家庭还具有家长制的传统特征,因此,改善家庭结构、完善家庭类型以提高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将是今后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 〔1〕 | 费立鹏.中国的自杀现状及未来的工作方向[J].中华流行病杂志,2004,25(4):277-279. |
| 〔2〕 | Wang SY,Li YH,Chi GB,et al.Injury-related fatalities in China:an under-recognized public-health problem[J].Lancet,2008,372(9651):1765-1773. |
| 〔3〕 | 范引光,叶冬青.自杀现象及干预研究的现状[J].疾病控制杂志,2006,10(1):68-71. |
| 〔4〕 | 张海芳,陈青萍.高中生家庭环境与心理健康关系[J].中国公共卫生,2007,23(11):1339-1440. |
| 〔5〕 | 费立鹏,郑延平,邹定辉.家庭亲密度与适应性量表中文版(FACESⅡ-CV)[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增订):142-149. |
| 〔6〕 | 沈渔村.精神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894-895. |
| 〔7〕 | 赵梅,季建林.自杀的国内外现状[J].上海精神医学杂志,2000,12(4):222-227. |
| 〔8〕 | 费立鹏.中国的自杀现状及未来的工作方向[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4,252(4):277-279. |
| 〔9〕 | Zhang J,Xu HL.The effects of religion,superstition,and perceived gender inequality on the degree of suicide intent:a study of serious attempters in China[J].Omega:Journal of Death and Dying,2007,55(3):185-197. |
2012, Vol.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