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卫生  2010, Vol. 26 Issue (11): 1359-1361   PDF    
山东省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及影响因素分析
高利平1, 袁长海2, 刘保锋2, 朱彪2    
1. 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 济南250012;
2. 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
摘要: 目的 了解山东省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山东省30个县的5 400名≥60岁老年人进行入户问卷调查,采用描述性分析、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等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生活完全自理的老年人4 462人,占82.6%,基本自理者805人,占14.9%,完全不能自理者占0.5%,部分依赖者110人,占12.0%;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婚姻、年龄、文化程度、收入、锻炼、慢性病、患病是否及时诊治是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因素。结论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好,有配偶、锻炼和老有所医是生活自理能力的保护因素,高龄、患慢性病、低文化程度和低收入是危险因素。
关键词: 老年人     生活自理能力     影响因素    
Ability of daily living and its determinants among the elderly in Shandong province
GAO Li-ping, YUAN Chang-hai, LIU Bao-feng, et al    
Health Management and Policy Research Center, Shandong University, Demography Institute, Shando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Ji'nan 250012,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amine the ability of daily living and its determinants among the elderly in Shandong province.Methods Multi-stage random sampling method was used for collecting data.Based on the data of 5400 people over 60 years old in Shandong province,we used descriptive analysis,χ2 test and logistic regression method to analyze the ability of daily living(ADL)and its determinants.Results The proportion of the elderly with complete ability of daily living was 82.6%.The proportion of the elderly with basic,partial,and without ability of daily living was 14.9%,2.0%,and 0.5%, respectively.The results of logistic regression showed that mai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ir ability of daily living were marriage status,age,education,income,exercise,chronic diseae,and the timely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the disease.Conclusion The ADL of the contemporary elderly is satisfactory.Marriage,exercise,and the medical care are protective factors and age, chronic disease,low education and low-income are important risk facors of ability of daily living among the elderly.
Key words: elderly people     ability of daily living(ADL)     influence factor    

生活自理能力(ADL)是衡量老年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已有研究证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心理负担重、死亡风险高1,2。2008年底,山东省>60岁老年人已达1337.28万,占总人口的1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2%,是第一老年人口大省3。本研究对山东省5400名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分析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及影响因素,为老年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供参考依据,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卫生服务需求压力。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山东省为总体,调查对象为≥60岁老年人,涉及全省17个市的30个县(市、区),270个村级单位。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等距法抽取调查样本;首先按200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山东省140个县(市、区)从高到低排序,采取等组距的方法选择县级行政区抽样;然后在县级单位中直接抽取村级单位;再将样本村全部≥60岁老年人按性别、年龄列出,随机抽取20名老年人入户调查。全省共调查5400名老年人。

1.2 方法

2008年7月采用山东省老年人口状况调查表入户调查。问卷由调查员填写。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居住地、婚姻、文化程度、子女数等)、经济收支、慢性病、生活自理能力、医疗保障以及照料状况等。生活自理能力由调查员观察及询问,其中老年人日常生活包括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在室内走动、上下楼梯等6项;做家务包括扫地、日常购物、做饭、洗衣、洗澡、使用电话等6项。判定标准:上述12项活动均不费力者为完全自理;前6项均不费力但后6项至少有1项做不了者为基本自理;前6项日常活动有1~5项做不了,后6项均做不了者为部分依赖;12项活动均做不了者为完全不能自理。

1.3 统计分析

建立数据库并2次输入,运用Excel2003、SPSS16.0等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城镇老年人1085人,占20.1%,农村老年人4315人,占79.9%。男性老年人2717人,占50.3%,女性老年人2683人,占49.7%。60~69岁的老年人2981人,占55.2%,70~79岁1841人,占34.1%,≥80岁578人,占10.7%。有配偶的老年人3822人,占70.8%;无配偶(丧偶、离异和未婚)1578人,占29.2%。老年人的子女数量普遍较多,92.1%(4973/5400)的老年人拥有2个或更多子女,无子女和仅有1个子女的老年人分别占2.1%(113/5400)和5.8%(314/5400)。老年人的文化程度较低,未上过学和仅读过小学(含私塾)的分别占54.0%(2916/5400)和30.9%(4417/5400)。月收入低于500元的老年人4084人,占75.6%。81.8%(4417/5400)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病,25.7%(1388/5400)的老年人患病时未及时诊治,95.7%(5168/5400)的老年人有医疗保障。从不锻炼身体的老年人占46.4%(2506/5400),偶尔锻炼的占17.3%(1620/5400),经常锻炼的(1960/5400)占36.3%。

2.2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

调查显示,生活完全自理的老年人4462人,占82.6%;基本自理者805人,占14.9%;部分依赖者110人,占2.0%;完全不能自理者23人,占0.5%。老年人日常生活不需要照料的5108人,占94.6%,需要照料的292人,占5.4%,其中照料时间<1年、1~2年、2~3年和>3年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1.2%,1.0%,0.5%和2.6%。而当日常生活中遇到自己做不了的事情时,80.3%的老年人从家庭成员那里得到照顾,6.7%(362/5400)的老年人向邻居或亲朋求助,12.0%(648/5400)的老年人表示“从不求人或无人可求”,0.9%(49/5400)的老年人求助于家政服务员、钟点工或其他人员。老年人患病时,由配偶和由子女照顾的比例分别为43.4%(2344/5400),49.8%(2689/5400)。

2.3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因素 2.3.1 单因素分析(表 1)
表 1 不同特征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比较

利用χ2检验对不同特征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单因素分析。居住地性质、年龄、性别、有无配偶、子女个数、收入等因素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有影响(P<0.05)。健康相关因素包括慢性病、患病是否及时诊治、是否锻炼等与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有关(P<0.05),无慢性病的老年人生活完全自理的比例高于患慢性病的老年人;患病能及时诊治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好于不能及时诊治的老年人;不锻炼、偶尔锻炼和经常锻炼的老年人生活完全自理的比例呈逐渐增高趋势。另外,有无疗保障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2 Logistic回归分析(表 2)
表 2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影响因素的Logistic 回归分析

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作为因变量:0.完全自理;1.不完全自理(包括基本自理、部分依赖和完全不能自理)。自变量有12个:婚姻状况(即有无配偶)、居住地性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子女人数、收入、有无医疗保障、居住方式、是否锻炼身体、是否患慢性病、患病是否及时诊治。在α=0.05、β=0.10的水平上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进入模型的7个变量是:婚姻状况、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是否锻炼身体、是否患慢性病、患病是否及时诊治。无配偶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低于有配偶的老年人。以60~69岁为参照,70~79岁以及≥80岁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与未上过学的老年人比较,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优于未上过学的老年人;高中,大专及以上的老年人与参照组无差异(P>0.05)。与月收入<500元的老年人比较,501~1000元以及1001~2000元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好,2001~3000元以及≥3001元的老年人与参照组无差异(P>0.05)。与从不锻炼身体的老年人比较,偶尔锻炼和经常锻炼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均较好。有慢性病和患病时不能及时诊治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差。

3 讨论

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调查,中国城市老年人完全自理的为85.4%,农村为79.0%4,本次调查所得山东省完全自理的城市老年人为89.1%,农村为81.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年人普遍拥有较多子女,照料资源比较丰富,照料压力不大。但是,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步入老年,我国进入少子(女)老龄化阶段,高龄、失能老人日渐增多,他们的照护问题将日益凸显。有配偶、锻炼和老有所医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有明显保护作用。婚姻和锻炼对于老年人健康的保护作用与相关研究结果5-6一致,即无配偶老年人的健康风险增加,在生活自理方面有更多困难;锻炼能够增强力量,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高龄、患慢性病、低文化和低收入是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重要危险因素。老年人年龄越大生活自理能力越差,与杜鹏等7的研究一致。本调查显示,81.8%的老年人患有某种程度的慢性疾病,56.4%的老人患有≥2的慢性疾病。老年人本身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高龄、无配偶、低收入、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则是生活自理能力易丧失的高危人群,是更弱势的群体。今后应该尽快普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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