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
围产儿死亡率是指围产期内每1000出生数中的死胎死产和早期新生儿死亡的比率〔1〕。围产儿死亡率反映了孕产保健,还反映了一般社会措施特别是公共卫生措施的有效性。中国目前尚未有全国范围的围产儿死亡率监测系统〔2〕,围产儿死亡率监测资料主要是以医院为基础的报告,以人群为基础的大样本流行病学监测资料较少。为此,本研究分析了中国南北方3省10个县市1993-2005年的围产保健监测数据,描述围产儿死亡率的流行病学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研究对象数据来自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的围产保健监测数据库,该系统以监测地区准备结婚和生育的妇女为监测对象,并随访妇女及其所生育的子女至产后42 d,收集其一般情况、出生结局及孕产期情况。本研究选择系统中河北省、浙江省和江苏省10个县市的妇女199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分娩的单胎围产儿为研究对象,剔除出生结局、孕周和新生儿死亡日期不详者,最后入选532 454人。北方农村为河北省香河县和乐亭县;南方城市为浙江省嘉兴市和江苏省无锡市;南方农村为江苏省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吴县、锡山市和江阴市。
1.2 方法(1)资料收集:工作人员均经过统一培训,使用统一的实施手册,采用统一的监测项目、方法和标准,实时观察、记录每名孕妇妊娠全过程的健康状况,并从2001年起采用电子监测系统进行监测。(2)指标测量:围产儿死亡率为某年孕龄≥20周的单胎围产儿死亡人数与同期孕龄≥20周的单胎总出生数之比〔1〕。
1.3 统计分析使用SPSS 11.5软件进行χ2检验和χ2趋势检验。
2 结 果 2.1 总体情况本研究分析1993-2005年出生的单胎围产儿共532 454人,其中南方城市共85 409人,占16%;南方农村共394 734人,占74.2%;北方农村共52 311人,占9.8%。分析的单胎围产儿中,活产数为528 336人,死亡人数为 4 118人,其中死胎死产2 279人,占55.3%,早期新生儿死亡 1 839人,占44.7%。总的围产儿死亡率为7.7‰。
2.2 围产儿死亡率分布特征(1)母亲怀孕季节:以末次月经月份分类,3~5月为春季,6~8月为夏季,9~11月为秋季,12~2月为冬季,不同怀孕季节的围产儿死亡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637,P < 0.005),其中夏秋季略低,分别为 7.6‰(829/109 418)和7.1‰(888/124 861);冬春季略高,分别为7.8‰(1 272/162 203)和8.3‰(1 129/135 972)。(2)地区分布:围产儿死亡率地区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144.2,P <0.005),其中北方农村围产儿死亡率最高,为 11.7‰(610/52 311),其次是南方农村,为7.6‰(3 006/394 734),南方城市围产儿死亡率最低,为5.9‰(502/85 409)。(3)人群分布(表 1):围产儿死亡率与母亲年龄呈U型关系,20~30岁年龄组母亲所生围产儿死亡率较低,低于< 20岁和 > 30岁组(χ2=175.616,P < 0.005);各职业母亲所生围产儿死亡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2.271,P < 0.005);随着母亲文化程度降低,其所生围产儿死亡率升高(χ2=250.094,P < 0.005)。总出生围产儿中男女性别比为1.1:1,不同性别围产儿死亡率均为7.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02,P=0.960)。
| 表 1 1993-2005 年10 县市不同特征人群围产儿死亡率 |
![]() | 图 1 1993-2005 年10 县市围产儿死亡率随年份变化趋势 |
1993年围产儿死亡率最高,为15.6‰,1995年降至8.5‰,1996和1997年分别升高至9.0‰和9.1‰,以后各年逐渐下降,2001-2005年略有波动,均为3.0‰左右,13年间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趋势检验χ2=911.364,P < 0.005)。
3 讨 论国外有研究表明,随着全世界工业化程度加深,近30年来妇女推迟生育的趋势更明显〔3〕,而妊娠年龄过高与不良围产结局之间的关系尚未有定论〔4〕。本研究结果表明,围产儿死亡率与孕妇年龄呈U型关系,与国外研究结果一致〔5〕,提示过高的或过低的生育年龄均与围产儿死亡有关。
农村地区存在围产保健服务利用率低、初次产前检查开始时间较晚、产前检查次数较少等问题〔6〕。本研究结果表明,1993-2005年围产儿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农村地区围产儿死亡率仍明显高于城市地区。提示围产儿死亡率与围产保健水平、社会经济水平等因素有关。本研究结果还表明,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围产儿死亡率呈下降趋势。文化程度高、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产妇对保健知识、产前检查的需求较高〔7〕。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广泛普及孕产保健知识及提高妇女文化水平可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水平。本研究中,职业为干部的妇女所生围产儿死亡率低于职业为农民和工人的妇女,可能因为职业为干部的妇女文化程度较高,生活水平较好。职业为商业和服务业的妇女所生围产儿死亡率最低,但由于该职业类别中总出生数和围产儿死亡数均较少,其结论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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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Vol. 26

, 郑俊池2, 靳蕾2, 刘建蒙2, 任爱国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