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暴发严重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SARS)疫情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和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重庆市于2004年1月1日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为了解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布特征及监测报告与应急反应的现况,进一步完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我们对重庆市34个区县发生的287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报告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采取抽查方式,从40个区县随机抽取了34个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调查对象,调查了2005年1月~2006年6月287起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 方法和内容采用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调查表》,由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培训调查员和质控员,各调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调查人员和填写问卷。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报告、调查核实和网络直报管理等。
1.3 统计分析用Epi data录入数据库,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网络报告管理 2.1.1 管理科室3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由流行病科负责,设专人管理网络报告信息。除网络报告外,还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占97.1%(33个)、传染病防制的占97.1%(33个)、免疫规划的占41.2%(14个)、公共卫生监测/管理的占26.5%(9个)。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病科至少承担以上2项职能,4项职能都承担的占14.7%(5个)。
2.1.2 信息分析开展日分析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14.7%(5个)、周分析占2.9%(1个)、月分析占50.0%(17个)、年度专题分析占64.7%(22个),而未开展上述分析报告工作的占11.8%(4个)。有61.8%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0%以上能通过网络直报,有2.9%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报告仅占10%~30%。
2.1.3 信息利用(表 1)| 表 1 突发事件网络报告功能作用评价(n= 34) |
能利用报告信息开展监视辖区内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91.2%(31个),了解突事件发展情况的占79.4%(27个),进行突发事件预警的占73.5%(25个),开展分布特征分析和研究的占64.7%(22个),进行应急处置指挥和辅助决策的占41.2%(14个),对下级疾控机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的占14.7%(5个)评价辖区内各级疾控机构应急反应能力的占14.7%(5个)。
2.1.4 网络报告相关问题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事件上报存有顾虑的占61.8%(21个),认为突发事件的定义/报告标准不够明确的占52.9%(18个),受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限制的占52.9%(18个),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没有直接帮助的占44.1%(15个),没有实行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占41.2%(14个),突发事件网络直报的内容较繁琐的占35.3%(12个),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及预警没有直接帮助的占29.4%(10个)。
2.2 发现与报告3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87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均报告(8.4±6.5) 起。其中传染病事件269起(甲类5起,乙类34起,丙类230起),食物中毒11起;职业中毒1起,其他事件6起。
2.2.1 事件报告来源医疗机构报告207起(72.1%),其中医务工作人员报告118起,疾病控制人员报告87起,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报告1起,校医报告1起;以乡镇卫生院报告最多,占68.6%(142/207) ,其次是县级医疗机构,占20.3%(42/207) ;通过诊疗过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占70.5%(146/207) ,浏览/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的占16.4%(34/207) ,流行病学现场工作发现的占5.8%(12/207) ,疫情监测系统数据分析报告的占1.9%(4/207) ,对谣言核实的占1.4%(3/207) ,实验室检测报告的占0.5%(1/207) ,其他的占3.4%(7/207) 。非医疗机构报告80起(27.9%),其中83.8%(67/80) 由教师发现。
2.2.2 事件报告部门92.7%(266起)的最初发现人知道事件的发生时间,64.8%(186起)报告了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8%(74起)报告了医疗机构,4.9%(14起)报告了学校,1.7%(5起)报告了卫生行政部门,1.4%(4起)报告了卫生监督所,其他占1.4%(4起)。
2.3 疾控机构获得事件信息99.0%(284起)的事件在初次报告到疾控机构时可了解发生时间。287起事件共报告病例6 414例,每起1~600例之间,中位数为14例;有4起事件报告死亡5例。
2.3.1 接报科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得突发事件的部门为传染病防制科(84.7%),单位领导(5.6%),疫情室(3.1%),应急办公室(2.4%),信息科(0.4%),其他(3.8%)。
2.3.2 报告方式电话报告占92.3%(265起),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发现并报告占6.6%(19起),上门报告占0.7%(2起),其他占0.4%(1起)。
2.4 事件核实 2.4.1 初步核实确定该事件信息真实性的方式,派人到现场核实了解情况的占91.6%(263起);通过电话询问的占68.3%(196起);对疫情监测系统数据进行分析的占11.1%(32起)。
2.4.2 核实时间初次获得该事件信息后,98.3%(282起)的事件在24 h之内进行了初步核实,在2 h之内进行了初步核实的占87.5%(251起);92.01%(264起)的事件在24 h之内进行了初步核实;在6 h内完成了核实的占66.9%(192起)。
2.4.3 判定依据根据国家法规或文件作为判定标准65.5%(188起),根据重庆市制定的文件规定判定的占12.5%(36起),根据各区县制定的标准或工作要求判定的占11.5%(33起),根据工作经验判定的占8.4%(24起),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占1.0%(3起),其他占1.0%(3起)。
2.4.4 判定特征病例分布呈明显聚集的占92.0%(264起),疫情有进一步扩散并引起流行趋势的占79.4%(228起),波及特殊人群的占47.7%(137起),社会影响大的占21.6%(62起),病因不明的占14.6%(42起),病例少但对公共卫生威胁较大的占6.6%(19起),病例进展严重或症状罕见的占0.7%(2起)。
2.4.5 网络报告98.2%(282起)的事件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其中90.2%(259起)的事件由传染病防制科报告,卫生监督所报告者仅占1.8%(5起)。有57.8%(166起)的事件在报告前向上级疾控机构进行了咨询。
2.5 现场调查有99.7%(286起)的事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生地点在农村的占58.9%(169起),在乡镇的占29.6%(85起),县城占17.6%(22起),市区占3.8%(11起)。波及的人群主要为学生(86.4%),并有93.7%(269起)的事件最终被确认为突发事件。
2.6 实验室检测开展实验室检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占44.3%(127起)。
2.7 信息记录有结案报告记录的占95.8%(275起),核实情况资料记录的占93.4%(268起),应急处置总结记录的89.9%(258起),最初报告人相关信息记录的占72.5%(208起),请示报告及反馈资料记录的占63.4%(182起),控制措施评估总结记录的占58.9%(169起),最初发现人相关信息记录的占56.8%(163起)。
3 讨论调查结果表明,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体系完善,指定了专门科室和专业人员负责网络直报信息管理,但部分区县实际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不都能通过网络报告,主要原因为当地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的上报存有顾虑,且对突发事件的定义/报告标准不够明确。 提示应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督导检查,特别是针对各区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宣传和督导,使所有事件通过网络报告,从而真实反应辖区内实际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
部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做任何信息分析工作,也不能利用相关信息对应急能力进行评价及对下级机构进行应急处理工作指导,说明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分析利用较差,未能利用信息更好地发挥相应作用,如进行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决策等。
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及调查在非医疗单位以教师为主,表明学校是突发事件的高发场所,与有关文献报告[1, 2]一致。乡镇级卫生院是突发事件发现和报告的主要医疗单位,说明大多数事件发生在农村。诊疗是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方式,但主动监测发现突发事件也占近1/4,说明通过主动监测发现事件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建议:(1) 进一步加强基层三级防保网的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体系。(2) 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信息分析和利用能力。(3) 加强督查,明确职能,规范各部门和机构的报告工作和程序。(4) 加强监测,特别是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或苗头疫情。(5) 建立储备经费,保证及时有效地控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感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调查表的设计、各调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次调查的支持)
| [1] | 郭清, 马海燕, 王小合, 等. 农村学校公共卫生状况与对策研究[J].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3, 23(7) : 370–371. |
| [2] | 谭春梅, 董柏青, 梁绍伶, 等. 2002~2004年广西重大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特点分析[J]. 广西预防医学, 2005, 11(3) : 136–139. |
2008, Vol.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