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 感染性疾病与营养障碍等问题逐渐得到有效控制, 意外伤害对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则日益显现, 并已逐步成为青少年第1、2位死因〔1〕。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已被视为当今严重的社会经济负担、卫生资源消耗以及健康问题之一。意外伤害发生的原因复杂, 涉及面广。不同国家、地区, 不同经济水平以及不同生活方式, 引起的意外伤害原因存在着较大的差别〔2〕。溺水是导致我国人群意外伤害致死的第3位死因, 0~14岁年龄组是第1位死因。0~14岁儿童占总溺死人数的56.04 %, 其中51.29 %是1~4岁的儿童。男生的溺死率远高于女生, 0~14岁年龄组男生溺死率为女生的1.63倍〔3〕。南方城市、农村的溺水多见。湖北、湖南、四川、江西、安徽、江苏等省的湖泊、水网地区10个监测点的溺水死亡占全国81个监测点儿童溺水死亡的54.3%〔4〕。本文应用全国18省市中学生健康危险行为调查资料, 对溺水相关健康危险行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为相关伤害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2005年在全国18省市选取初一至高三学生共181 832名, 其中男生88 808名, 女生93 024名, 平均年龄(15.6±1.9)岁。
1.2 方法统一使用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编制的《 2005年中国十八省市城市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调查问卷, 由调查对象进行匿名集体自填。相关健康危险行为指标包括过去12个月是否在非安全场所游泳, 是否经历溺水伤害。非安全场所游泳是指过去12个月, 至少有1次到游泳池、江、河、池塘等地方游泳, 而无成人陪同或该场所没有救生员, 或者该地标有此地禁止游泳、非游泳区等字样; 溺水伤害指由于伤害需要得到医生或护士的治疗, 或者至少1 d不能上学或参加运动。经济水平按发达地区、中等及不发达地区分类。
1.3 统计分析使用EPI 6.0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 13.0软件分析相关报告率, χ2检验不同组间差异。
2 结果 2.1 一般状况过去12个月中, 52.4 %被调查学生曾游过泳, 非安全场所游泳和曾有溺水伤害的报告率分别为11.8 %, 1.8 %。男、女生相关行为有明显差异, 男生游泳、非安全场所游泳和溺水伤害的报告率均高于女生(P < 0.01)。
2.2 各省市游泳及溺水报告(表 1)| 表 1 18省市中学生溺水相关行为的报告率(%) |
过去12个月曾游过泳者在大城市、沿海和水网地区省市的报告率高, 如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 而内陆和经济不发达省市如青海、黑龙江、河北省则报告率较低。非安全场所游泳的报告率湖南、海南、江西省较高, 河北省、天津市较低。在游泳者中, 安全场所游泳比例最高的依次是北京、广东、上海、天津, 最低的依次是青海、江西、黑龙江。溺水报告率较高的为四川、江西、湖南, 最低为上海。非安全场所游泳和溺水报告率密切相关(r=0.66, P < 0.01)。
2.3 各年级游泳及溺水报告(表 2)| 表 2 18省市中学生各年级溺水相关行为的报告率(%) |
随年级增加, 初中至高三, 12个月内游泳的报告率下降。非安全场所游泳行为的报告率, 男女生在一定水平上波动, 高一男生, 初一初二女生报告率较高。整体而言初中高于高中。溺水报告率与非安全场所游泳报告率表现出同样的变化。
2.4 不同经济水平城市游泳及溺水报告(表 3)| 表 3 18省市中学生不同经济水平地区溺水相关行为的报告率(%) |
经济水平不同城市学生游泳行为有差异。经济水平程度较高城市游泳的报告率较高, 同时非安全场所游泳的报告率较低, 溺水伤害的报告率也相对较低。
2.5 非安全场所游泳和溺水密切相关安全场所游泳者溺水报告率为1.3 %, 男、女生分别为1.6 %, 1.0 %; 非安全场所游泳者溺水报告率为4.9 %, 男、女生分别为5.2 %, 4.0 %,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1)。
3 讨论本调查中, 18省市中学生过去12个月游泳, 非安全场所游泳和曾有溺水伤害的报告率分别为52.4 %, 11.8 %和1.8 %。非安全场所游泳的报告率高于1999年进行的某项全国5省市的调查结果〔5〕。本调查发现, 非安全场所游泳者溺水伤害报告率远高于安全场所游泳者, 非安全场所游泳和溺水伤害密切相关。溺水及其相关行为发生与学生性别、年级、地区、经济水平相关。男生各相关行为报告率高于女生; 初中生高于高中生; 大城市、沿海和水网地区省市游泳的报告率高, 内陆和经济不发达省市游泳的报告率较低。同时在游泳者中, 3个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市安全场所游泳的比例高于不发达城市。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分析也体现了此趋势, 经济水平程度较低城市溺水伤害的报告率也相对较高, 可能与小城市和不发达城市游泳馆、池建设、游泳条件不便利有关。
儿童是溺水伤害的高危人群。对江苏省农村0~4岁儿童窒息、溺水原因分析中发现, 大部分溺死都是由于没有家长看管或家长因事片刻离开, 儿童跌入粪池、水塘溺死〔6〕。男生发生意外溺水伤害大于女生, 可能是由于男生天性好动, 偏好刺激性的游戏, 家长与老师对男生和女生的教育与保护方式也不尽相同造成〔7〕。同时, 年级低、年龄小的儿童青少年不安全游泳和发生溺水伤害的可能性大, 提示这部分人群应该是实行健康教育、干预预防的重点人群。在有保障的安全场所游泳是降低溺水发生率的重要措施。
| [1] | 王声湧. 伤害流行病学研究内容和方法[J]. 预防医学文献信息, 1998, 4(3) : 299–300. |
| [2] | Dowd MD, Keenan HT, Bratton SL. Epidemiology and prevention of childhood injuries[J]. CritCareMed, 2002, 30(11suppl) : S385–921. |
| [3] | 杨功焕, 黄正京, 陈爱平. 中国人群的意外伤害水平和变化趋势[J].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1997, 18(3) : 142–145. |
| [4] | 张佩斌, 邓静云, 陈荣华, 等. 江苏省农村0~4岁儿童窒息、溺水原因分析[J]. 疾病控制杂志, 2001, 5(3) : 243–245. |
| [5] | 孙江平. 中国5省市中学生危险行为现状(二)-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危险行为[J]. 中国学校卫生, 2001, 22(4) : 292–293. |
| [6] | 王正国, 朱佩芳. 第14届国际意外事故和交通医学会议论文综述[J]. 中华创伤杂志, 1995, 11(6) : 388–390. |
2007, Vol.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