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防护的重要内容。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可以有效反应放射人员所受剂量以及工作场所的防护水平,是进行受照剂量评估、开展核应急救治的关键指标。目前我国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1],因而准确可靠的监测能力、稳定快捷的监测系统[2]必不可少。近年来全国检测机构蓬勃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在个人剂量方面的检测能力与水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简称组织机构)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国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能力考核工作,这也是自2009年以来连续开展的第11次全国考核工作。本文主要对本次考核的结果及问题进行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1.1 考核盲样准备要求按照考核方案要求,本次考核要求检测机构准备7组个人剂量计,每组数量为3个,其中1~5组为盲样组,第6组为跟随本底,第7组为备用剂量计,每个剂量计上均应清楚标明参加考核机构名称及样品组编号。待照射结束后,样品返回给检测机构,并同时发放考核代码(A2020-XXX)。
1.2 盲样照射条件根据GBZ 207—2016《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3]的相关要求,选择该标准中Ⅱ类检验为本次考核类型,即有3组盲样剂量计使用γ射线照射,另外2组使用X射线照射,具体照射方案由质控部门确定。所有剂量计均在30 cm × 30 cm × 15 cm的ISO充水组织等效板模上进行照射。
1.3 质量控制考核全过程采取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经过专家论证会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组在收到盲样后,对剂量计的数量与编号进行检查。为保证辐射场性能,组织机构在照射前进行条件实验,采用不同能量与角度的2种射线进行照射实验,测量辐射场的稳定性。同时在每一批次盲样照射时都有质控样品跟随。
在对结果的评判中,考核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依据考核方案中的评分标准与细则进行评分,对各扣分项进行复核与统计分析,并召开结果评判专家研讨会对评分结果严格把关。
1.4 考核结果判定标准组织机构对检测机构提交的考核报告进行评判,判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种。
“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指标主要依据GBZ 207—2016《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分为单组性能与综合性能2项,主要是对测量结果数据进行评判,记为实验分。单组判定指标Pi为检测机构第i组剂量计个人剂量当量的测量值与参考值的偏差,当|Pi|≤L(L为允许水平,取0.30)时,单组性能判定为合格。综合判定指标B为5组剂量计单组性能的平均值,当B与综合标准偏差S(S为5组性能的综合标准偏差)满足B2 + S2≤L2(L取0.30)时,综合性能判定为合格。只有2项同时合格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判定为合格,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则该个人剂量系统性能不合格。此外,本次考核方案没有“中止”选项,寄样机构均为有效参加机构。凡是收到照射后的剂量计,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出的,或没有提交考核报告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考核报告的评分主要分为实验分(70分)、检测报告评分(10分)和Q(Q为质量控制分值)值评分(20分)。当L取0.10时,单组性能与综合性能判定仍满足条件时,实验分为优秀。实验分和检测报告评分得到满分,即80分时,进行Q值评分。Q值的评分项主要包括溯源文件(2分)、原始记录信息的完整性(6分)、数据处理过程(4分)、原始记录书写(2分)、不确定度分析(3分)、测量结果表述(2分)和符号规范性(1分)。只有考核报告的总分数 ≥ 95分时,考核结果判定为“优秀”。
2 结 果 2.1 考核结果本次考核共有来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57家检测机构参加,其中451家按照考核要求提供了考核报告,6家未提供结果报告(5家提供了说明文件)。判定结果为421家考核合格(含优秀74家),36家不合格(包括6家未提交报告的机构和30家结果数据不合格的机构),合格率为92.1%,优秀率为16.2%。为了与之前数据进行比较,表1中将2016年度[4]、2017年度[5]、2018年度[6]和2019年度中止的机构也视为有效参加机构,判定为不合格进行统计处理,因此与之前所报数据略有不同。从表1中可以看出,参加机构数量逐年增加,2020年较2016年和2017年分别增加了88.8%和57.0%,本年度考核合格率较2016年降低了1.68%,与前3年相比分别提高了6.55%、1.92%和4.08%,不合格率也较前3年有所下降。
在74家判定为优秀的机构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防院所共37家,公司31家,其他6家。具有甲级资质的23家,乙级资质的41家,无资质的10家。根据表1中的统计数据,虽然2020年有效参加机构数量创历史新高,合格率也有大幅度提升,但优秀率较2018年和2019年分别下降了9.0%和8.5%。
在参加考核的机构中,首次参加的有69家,非首次参加的有388家,其中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160家,职防院所31家,公司226家,其他机构40家,分别占检测机构总数的35.0%、6.8%、49.5%、8.7%。在30家数据不合格的检测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家,公司18家,其他机构3家,分别占30%、60%、10%。在参加机构中,公司所占比例将近半数,但在不合格机构中占比超过50%,公司的数量虽增长迅速,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个人剂量监测范围,但同时也暴露出其检测能力参差不齐,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其技术水平。
2.2 考核数据分析457家检测机构共有有效数据2255组,表2所列为对有效数据的单组性能和综合性能的偏差统计。对于单组性能,共有1371组数据偏差 ≤ 10%,占60.8%,达到了单组优秀,偏差在10%~30%和30%~40%的数据分别有767组和67组,占比34.0%和3.0%,偏差大于40%的只有50组,占2.2%。对于综合性能,偏差在30%以内的有430家,占比95.3%,只有8家机构的数据偏差超过40%,占比1.8%。单组性能和综合性能的合格率都超过了90%,可以看出参加考核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在对正负偏差的统计中发现,单组数据正偏差的有643组,负偏差有1612组,约是正偏差组数的2.5倍。整体数据倾向于负偏差,即测量值偏低,影响测量值的因素有探测器的仪器读数和校准因子,需要进一步确定误差来源并在以后的考核中引起注意。
表3从射线种类方面对数据进行偏差统计。根据考核方案,共有有效X射线数据902组,γ射线数据1353组。X、γ射线数据偏差 ≤ 10%的分别有444组和927组,占比分别为49.2%和68.5%,偏差 ≤ 30%的数据占比分别为93.9%和95.4%,只相差1.5%。整体来看,2种射线检测能力都有所加强,γ射线的合格率略高于X射线。2种射线的负偏差总数量远大于正偏差,其中X射线在每个偏差范围内负偏差组数都高于正偏差。在前期对辐射场的性能实验中没有发现明显的系统偏差。分析偏差原因主要是照射方案中X射线的照射剂量范围为0.80~1.30 mSv,整体剂量偏低,检测机构在对较低的照射剂量进行测读时,系统灵敏度差或者校准因子的选择不适当,都会引起偏差较大。
根据考核方案,共有132家检测机构实验分得到70分,达到评优条件,实验分优秀率为28.9%,较2019年(41.2%)下降了12.3%。其中检测报告得到10分的有76家,55家未得到满分的机构不能进行Q值评分。检测报告评分中发现的扣分项主要有15项,具体统计见表4。出现次数较多的主要有符号书写不规范、检测依据未更新、报告中无MDL的表述等。其中只出现1个问题的有36家,2个问题的有13家,3个问题的有4家,4、5个问题的各有1家。
对76家检测报告满分的检测机构进行Q值评分,最终总分达到95(含95)分以上的共有74家,其中满分的有2家,99~100分的有30家,98~99分的有19家,97~98分的有13家,96~97分的有7家,95~96分的有3家。2家检测机构未达到95分,主要扣分原因是数据处理过程中缺少计算公式。Q值的各项评分中溯源文件满分率达到了100%,结果表述为87%,符号规范性满分率最低,只有20%,其他各项满分率均在90%以上。
2.4 不合格结果判定分析在36家考核不合格的机构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防院所11家,公司22家,其他3家。其中卫生系统中包含9家地市级(1家未提交报告),1家区县级,1家省级机构(未提交报告),从机构数量来看,地方机构监测能力较省级相对薄弱,日后应加强对地方机构的技术指导。有30家检测机构因2组及以上数据偏差大于30%而被判定为不合格。对30家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发现,只有单组性能不合格的有10家,单组性能和综合性能同时不合格的有20家。从射线种类来看,X射线不合格的有10家,γ射线不合格的有9家,2种射线都不合格的有11家。从组别数量来看,2组不合格的有13家,3组不合格的有7家,4组不合格的有4家,5组全部不合格的有6家。
对不合格数据的偏差进行统计发现(表5),共有46组数据的偏差处于30%~40%,占30.7%,这部分数据接近参考值,加强对这些数据的偏差分析,减小数据差异可以大幅度提高整体的合格率。此外,X、γ 2种射线中偏差 > 30%的数据分别占比66.7%和58.9%,说明X射线的检测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检测机构在之后的工作中应重点加强对低剂量照射的检测准确度。γ射线的照射方案中包含角度照射,增加了测量难度,这也是造成偏差较大的重要原因。
在对检测报告扣分项的统计中发现,有7家检测机构仍然使用的是旧标准GBZ 128—2016[7],占扣分机构的12.7%。新标准GBZ 128—2019[8]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检测人员未及时跟踪标准变化,未能及时更新检测报告模板或未注意到该问题,从而造成扣分。因此检测机构对于新发布的标准要及时进行关注与更新,在出具检测报告后也应加强审查核对工作,相关人员履行责任,避免类似错误。
与2019年相比,2020年考核实验分优秀率有所下降,实验分的优秀率直接影响到考核结果的整体优秀率。457家检测机构中有325家实验分未达到优秀,占比71.1%。其中只有单组性能未达到优秀的有92家,单组性能和综合性能都未达到评优条件的有233家。对数据进行统计发现,在对以40度角照射的γ射线的测读中,有150家的测量值偏差大于10%,占机构总数的32.8%。检测机构采用的探测器大多是LiF(Mg,Cu,P),剂量计的选择分为普通剂量计和能量鉴别式剂量计2种,普通剂量计不能判断出射线能量和照射角度,鉴别式剂量计虽可以鉴别出射线的能量,但对角度的鉴别仍有难度。检测机构对有角度照射的剂量计的测读仍有很大欠缺,需要进一步提升能力。
符号书写不规范仍是本次考核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检测报告的评分中,有40家存在该问题,占比72.7%,其中有26家检测机构只因符号书写问题而不能进行Q值评分。而在Q值评分中,符号不规范的有70家,占比高达92.1%。符号书写问题是每年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也是一直在强调的重点[9],但仍没有引起部分机构的足够重视。符号书写不规范是造成本次考核优秀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之后可以适当提高符号书写在评分项中所占的分值比例,以进一步加强检测报告的规范性。
本年度考核中有部分检测机构没有按照要求准备剂量计,为后续工作造成了不便。检测机构没有认真阅读说明文件或没有正确理解文件中的要求从而导致剂量计不符合要求,比如剂量计数量不对,剂量计没有探测器元件等。希望在今后的考核中各家检测机构能更加重视剂量计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研读考核方案和说明文件,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机构每年组织个人剂量能力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与检测水平,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参加考核机构数量逐年上升的同时,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仍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有些机构逐年连续参加考核,存在懈怠思想,形成固定思维,在考核过程中不注重细节与新要求,不利于考核工作的开展。因此组织机构要不断提高考核要求,发挥培训班的作用[10],精准把握考核难度,保证考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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