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能发展十分迅速,是全球在建核电机组最多的国家。截至2020年4月,全国已有48台核电机组并网发电,分布在9个省区12个核电基地,总装机容量4552万千瓦,2018年核电累计发电量286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22%[1];在建10台核电机组(占全球19%),是全球在建核电机组最多的国家[1]。核电站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公众健康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2-3],造成重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引发社会动荡,加速了苏联解体;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造成大面积放射性污染,对本国和周边国家产生严重影响[4-5]。在核技术利用方面,截至2018年底,我国现有生产、使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单位7万余家,在用放射源14万余枚,各类射线装置18万余台[6],其中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约占80%。由于一些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生产、轻防护,放射源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的辐射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事故导致人员出现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7]。当前,我国周边地区地缘政治不断变化,核恐怖袭击风险不能完全排除[8]。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海外建设加速,核辐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走出去”压力也日益加大。
为有效应对核辐射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做好核辐射事件发生后的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根据本级职责,建立适应任务需要的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9-10]。由于核事故、辐射事故、核辐射恐怖事件等核辐射突发事件类型多样,规模不同,危害程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能够根据任务需求的不同,灵活编组,有效完成多样化应急处置任务。为此,需要认真研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要求,做到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行动迅速、适应不同任务特点、可模块化出动的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实现在规定时间内赶赴事件现场,在复杂情况下完成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本文结合近年来国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开展的应急演练以及完成实际应急处置任务的经验,提出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制模块化设计的初步设想,希望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国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要设计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制方案,首先要收集整理我国核辐射卫生应急任务需求,队伍建设要适应应急任务要求。当前看,随着我国核能、核技术利用在工业、军事、科技及医疗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可能发生的核辐射突发事件类型主要包括核电站反应堆或研究用反应堆事故、军工核设施临界事故、放射源丢失或被盗事故、工业辐照事故、医院放射诊疗事故、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用源实验室事故、核辐射恐怖事件(主要指放射性物质散布装置,即“脏弹”)和放射性污染事件[11]。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手册[11]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将各类事件的主要后果总结于表1。
通常,核电站反应堆严重事故会导致核电站工作人员出现急性放射病、烧伤、冲击伤或者复合伤,其释放的放射性物质还可能造成事故下风向地区公众受到烟羽外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物质,从而导致严重的健康影响。而核材料临界事故一般只会造成近距离人员受到高剂量辐射,通常对公众没有实质的健康损害。对于放射源事故,如果密封源未损坏,一般只会造成近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受到外照射,不会导致体表放射性污染或食品饮用水污染。放射诊疗事故、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和实验室事故通常只会造成少数人员受照,但运输事故和实验室事故还可能导致冲击伤和复合伤。核辐射恐怖事件(如“脏弹”袭击)可能波及的人数较多(冲击伤合并放射损伤),且可能导致大范围放射性污染。各类核辐射事件还会造成事件周边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的公众心理受到冲击,引起社会心理恐慌,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本文在梳理核辐射卫生应急任务需求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国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开展应急演练以及完成实际应急处置任务的经验,并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标准或技术建议,设计提出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模块化建制方案。
2 结果由于各类核辐射事件的后果不同、影响程度不同,为有效完成卫生应急处置任务,有必要研究设计可适应各类任务需求的核辐射卫生应急队建制方案。为解决队伍庞大难以快速整建制出动和人员少难以完成复杂处置任务的矛盾,突破口是引入模块化概念,做到人员可变编组,在应急情况下根据事件的规模、任务及发展变化等快速组合,形成力量。这样针对不同类型的核辐射事件,采用不同的模块编组,就可以在满足处置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人员精简高效、装备减量化,便于人员、物资快速运抵应急现场。
根据核辐射事件特点,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人员编成主要包括指挥协调、辐射防护、伤员分类、现场医学救治、去污洗消、现场样品采集及检测、心理援助及信息沟通、后勤保障等功能模块(见表2)。各类功能模块所需人员数量是根据该模块需要完成的处置任务并结合历次应急演练的经验测算的(见表2)。例如,结合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报告[11]、发达国家经验和我国应急演练情况[10]综合考虑,现场医学救治模块最小建制需要1名外科医师,1名内科医师,1名护理人员,1名辐射防护人员,这是满足现场急救工作的基本人员配备;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再增加1名护理/生物样品采集人员。去污洗消模块至少需要洗消前和洗消后体表污染检测人员各1名,洗消指导/洗消帐篷管理人员2名;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增加1名局部污染洗消操作人员。
同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每个模块需要根据任务需求,配备并携行专业化装备。核辐射卫生应急装备类别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辐射监测装备、去污洗消装备、现场医学救治装备、样品检测装备、指挥通信装备、后勤装备等,每个模块的主要装备见表2。应当实现装备最优化,做到物尽其用,以便快速运抵事件现场,有效处置核辐射突发事件。装备应当采用模块化方式储存,集成式箱组化运输,即同一模块的装备统一标注,统一存放,统一装箱,统一运输。在事件发生时,根据需要调动的模块调运相应的物资装备,实现人员和物资的精准匹配。
需要根据各类核辐射事件的可能后果(见表1)有针对性地设计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模块编成(见表3)。指挥协调模块和辐射防护模块:适用于所有类别的核辐射事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前往现场开展应急处置任务都需要派出这2个模块。伤员分类模块和现场医学救治模块:对于反应堆事故、核辐射恐怖事件等可能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的事件,需要根据收集到的事故信息(可能的人员伤亡情况),派出1个或多个伤员分类和现场医学救治模块;对于放射源丢失或工业辐照事故,通常只造成有限的人员受伤,所以只需派出1个伤员分类和现场医学救治模块即可满足处置任务要求。去污洗消模块:对反应堆事故、核辐射恐怖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等可能造成大量人员受到体表污染的事件,需要根据事件状况派出若干个;放射源事故如果只涉及密封源且源没有损坏,则不会造成人员体表污染,也就无需派出去污洗消模块。现场样品采集及检测模块:适用于反应堆事故、核辐射恐怖事件等可能造成大气气溶胶污染的事件,需要开展空气及事件周边地区食品饮用水采样检测工作。心理援助及信息沟通模块:适用于所有类别的核辐射事件,因为核辐射事件通常都会造成公众心理恐慌问题,反应堆事故、核辐射恐怖事件等一般造成大范围公众心理受到冲击,通常需要派出多个心理援助及信息沟通模块同时开展工作;而放射源事故、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等通常只影响较少数人(事故现场附近人员),一般只需派出1个心理援助及信息沟通模块。同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抵达应急现场开展处置工作,还需要后勤保障模块开展伴随保障,应急保障模块的规模应当根据模块化重组后的核辐射卫生应急队规模而定,建议按3:1比例配备。
3 讨论为指导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原卫生部在2010年颁布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12],规范了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但对卫生应急队人员、装备未做具体要求。由于核辐射突发事件处置专业性强,对技术装备、人员素质有特殊要求,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要求。近年来,国家核应急办、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等机构发布了核(或辐射)卫生应急队建设规范[13-14]。梳理表明,国内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人员配备的要求多为30人左右,但从近年来实际应急经验看,短时间内整建制派出这一规模的队伍通常存在一定困难;而且每次核辐射突发事件类型、规模不同,通常也无需整建制派出队伍。而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发布的技术手册,推荐建立规模为6人左右的核辐射事件医学救援小分队[15-17],便于在实际核辐射应急任务时灵活出动,这与国内现行标准或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异。
在实践中,目前国内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存在追求大而全的现象,队伍往往人员配备较多,在短时间内成建制拉动可能存在一定困难;装备固然齐全,但可能存在体积重量较大的问题,短时间内远距离运输成本较高。而且物资装备往往未能做到根据任务需要模块化动态调用,这样在实际应急中不仅造成运输物流的浪费,而且可能增加投送时间,不利于快速运抵现场,有可能贻误战机。
因此,采用模块化核辐射卫生应急队建制方案,既可以保持应对各种核辐射事件复杂任务的应急处置能力,又在实际事件发生时,只派出相应模块,解决了队伍庞大难以全员全装整建制快速派往应急现场的难题。建议我国按照模块化应急队建设思路,提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标准,细化人员和装备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国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实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核辐射卫生应急处置力量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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