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是评价放射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及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的重要手段[1],因此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尤为重要,为提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中国疾控中心开展了2018年度全国放射卫生技术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工作。我中心参加了个人剂量监测能力考核,现将考核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RE-2000S热释光剂量读出系统(法国MIRON),2018年8月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有效期1年;GR200A热释光探测器为LiF(Mg,Cu,P)圆片(4.5 mm × 0.8 mm),分散性 ≤ 2%;BR2000-A热释光退火炉(北京核仪器厂);CTLD-J4000鉴别式剂量计探测器,可测量X、β和γ辐射。
1.2 方法 1.2.1 热释光剂量计准备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2018年度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监测能力考核方案》[2]的要求,准备7组个人剂量计(每组剂量计为3个),其中1~5组为盲样组,第6组为跟随本底,第7组为备用剂量计。先将分散性 ≤ 2%的探测器圆片在240℃恒温退火10 min,冷却后装入鉴别式个人剂量计中。将个人剂量计寄回组织者,由组织者将5组盲样剂量计在30 cm × 30 cm × 15 cm的ISO 充水组织等效模板进行照射[3]。
1.2.2 结果判定判定指标包括单组性能Pi、综合判定B和综合标准偏差S,同时满足单组性能|Pi| ≤ 0.3和综合性能B2 + S2 ≤ 0.3两项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判定为合格。两项性能判定均 ≤ 0.1,且检测报告评分为满分的可以参加优秀评比,得分大于95分为优秀。
2 结果 2.1 能量鉴别结果表1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辐照能量鉴别结果,表2为我中心实验室测量的本次被考核盲样的能量鉴别结果,两者对比可知,考核盲样第2、4组为N100,第1、3、5组为137Cs照射。
本实验室共收到组织者寄回的6组剂量计,1~5组为照射后的考核盲样,第6组为本底组,各组剂量计的平均值、实测剂量值、标准差及各类不确定度等结果见表3。检测仪器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校准,结果为137Cs(662 keV):5.66 × 10−7mSv/Xi;N80(65 keV):5.35 × 10−7mSv/Xi;N100(83 keV):5.93 × 10−7mSv/Xi;探测器角响应为6%,非线性为2.9%,能量响应取8.9%,k = 2。
本实验室2018年及2017年参加全国个人剂量监测能力考核结果见表4、表5。两年的5组盲样检测结果均满足单组性能|Pi| ≤ 0.1,综合性能B2 + S2 ≤ 0.1。
全国放射卫生技术机构检测能力考核是国家卫计委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4]。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和进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时尤为重要[5]。我中心个人剂量实验室在本次考核中单组性能判定和综合性能均满足小于0.1的要求,Pi均在 ± 0.2以内,数据极为接近参考值,在本次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优秀单位。说明我中心的热释光个人剂量检测实验室数据稳定可靠,能够满足日常检测的需要。
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受多个环节影响,探测器种类、分散性、读出器、测量过程等都会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6]。本次考核,我中心个人剂量实验室采用了能量鉴别式个人剂量计,可以有效探测不同能量的射线,探测器经过严格筛选,分散性小于2%,读出器系统是2016年新购置的MIRON生产的RE2000S,同时实验室检测人员经过了多次培训,确保了本次检测数据的准确性。2017年度我中心首次参加考核即为合格,尽管单组性能判定和综合性能均小于0.1,但由于检测报告发出日期超出了考核组规定的时限,最终报告评分为9分(满分10分)合格,因此无法参与优秀评比。2018年我中心实验室进一步加强了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圆满完成了本次考核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于包头市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1] |
赵小爱, 武凤娇. 太原市2016年参加全国个人剂量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7, 26(4): 429-430. DOI:10.3969/j.issn.1004-714X.2017.04.016 |
[2]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2018年全国个人剂量监测能力考核方案[S]. 北京,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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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207-2016 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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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梦蝶, 王虹, 沈勇君, 等. 武汉市2011—2014年参加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比对结果与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5, 24(6): 606-607. |
[5] |
陈渝, 邢亚飞, 刘超, 等. 2015年参加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系统能力考核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7, 26(1): 92-93.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GBZ 128—20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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