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2. Institute of Radiation Medicine, Shandong Academy of Medicine Sciences
2006年UNSCEAR第54届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科学报告中指出:居民终生(75年)受到100 Bq/m3氡照射将产生终生超额危险为0.16[1];氡污染在肺癌诱因中仅次于吸烟,是世界卫生组织公认的19种环境致癌物质之一;氡广泛存在于矿山等环境中,氡暴露在国内外已被认为是天然辐射中危险度最大的因素之一。山东省是我国煤炭、黄金等生产大省, 其中仅煤炭年产量超过1亿吨, 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2015、2016和2017年我们收到省内矿井氡送检样品分别为297、370和378件,使用《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GB/T 16147-1995)检测方法[2]对共1045件氡样品进行了氡-222的检测。我们对送检的氡样品检测数据进行了分类汇总,依据《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 116-2002)[3]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4]对氡样品的活度浓度和所致矿工的年有效剂量进行了计算、分析和评价。本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反应了近3年来山东省部分煤矿、金矿和铁矿的井下空气中氡-222的放射性水平和矿工职业照射情况。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样品由山东省四家单位按照HJ/T 194-2005[5]要求进行采样和送检,采样袋规格1.5 L或2.0 L铝箔采样袋,在煤矿、金矿、铁矿井下(送检样品均为“矿井下氡-222样品”)的检测点采样,采样后当日或第二天(最迟一般不得超过3 d)送我单位实验室进行检测。从委托单位提供的送样单、委托单可知,采样点一般为综采工作面、综放工作面、矿区采场、掘进巷、材料道、泄水巷、集中运输巷、皮带巷、轨道巷、轨顺联络巷、采区轨道下山和回风大巷等。
1.2 测量方法采用FD-125型室内氡钍分析器(配FH-463B型定标器,中核(北京)核仪器厂),对送检样品依据《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GB/T 16147-1995)[2],使用闪烁瓶测定方法进行检测,分别采用2015、2016和2017年由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供的校准因子进行氡-222测量结果的计算(考虑了衰变校正因子等)。
1.3 氡-222所致矿工剂量估算氡-222所致矿工剂量估算公式:
$ H = 5 \times (1.57 \times {10^{ - 6}}) \times T \times {C_{Rn}} \times F $ | 1) |
式中:H:个人年有效剂量(mSv);5:工作场所空气中氡子体α潜能暴露量的有效剂量转换系数, mSv/WLM[6];1.57×106:平衡当量氡浓度暴露量(Bq·h·m-3)与α潜能暴露量(WLM)之间的转换系数, WLM/(Bq·h·m-3)[6];T:为矿工年工作时间, h;CRn:井下氡浓度, Bq·m-3;F:为氡子体平衡因子,取0.35[6]。
1.4 质量控制① 按照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校准因子进行计算;②FD-125型室内氡钍分析器使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提供的液体镭-226源(源编号:FM 241-1205)进行仪器核查;③样品采集、送检和实验检测按相应国家标准[2, 5]进行。
2 结果 2.1 矿井氡-222活度浓度测量结果2015年-2017年我们共接收样品1045件,样品量、被检单位数和氡-222的活度浓度结果见表 1。铁矿样品取自淄博、莱芜等地;金矿样品取自莱州、蓬莱和招远等地;煤矿样品主要取自枣庄、济宁等地,少部分取自泰安、齐河和龙口等地。
2015年-2017年共检测铁矿氡样品7件,活度浓度最大为40 Bq·m-3;检测金矿氡样品36件,活度浓度最大为228 Bq·m-3;检测煤矿氡样品1002件,活度浓度最大377 Bq·m-3;上述活度浓度均低于国标GBZ 116-2002已用地下建筑的行动水平400 Bq/m3(平衡当量氡浓度)[3]。
上述样品测量的探测下限(LLD),在进行算术平均值和标准误的计算时,均取LLD的二分之一。
2.2 矿井氡-222所致矿工剂量估算2015年-2017年接收的上述铁矿、金矿和煤矿样品,由送样单位按照HJ/T 194-2005[5]要求进行瞬时采样并送检,均为正常工况下的取样,基本能反应矿井下氡-222的活度水平,因此,对所检测的铁矿、金矿和煤矿的矿工年有效剂量进行了估算,结果见表 2;为便于比较,表 2中工作时间采用文献[6]中的数据。
表 1中2015年-2017年所检测的山东省261家次煤矿、36家次金矿和7家次铁矿的井下氡的活度浓度水平均低于《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 116-2002)已用地下建筑的行动水平400 Bq/m3(平衡当量氡浓度)[3];也普遍低于中国煤矿井下氡的活度浓度水平[6];与文献[7]山东省煤矿氡浓度水平调查结果范围基本一致,但煤矿井下氡-222活度浓度的平均水平较偏低[7]。
3.2 矿工年有效剂量的评价表 2中2015年-2017年所检测的山东省261家次煤矿、36家次金矿和7家次铁矿的井下氡-222所致矿工年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4]。表 1中的检测数据为瞬时采样,不能代表年平均氡-222活度浓度,因此,表 2中的估算结果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但该采样为正常工况下的代表性采样,基本能反应正常工况下氡-222的活度浓度水平,也基本代表了山东省部分煤矿矿工的年受照剂量水平。
[1] |
IRSN summary of the UNSCEAR reports for 2003-2007(Version dated 15 september 2006): Sources-to-effects assessment for radon in homes and work places. France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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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T 16147-1995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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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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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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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 中国环境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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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凌, 潘自强, 刘森林, 等. 中国煤矿井下工作人员所受天然辐射职业性照射初步评价[J]. 辐射防护, 2008, 28(3): 129-137. |
[7] |
李海亮, 李福生, 刘福东, 等. 山东省煤矿氡浓度水平调查与评价[J]. 辐射防护, 2010, 30(2): 117-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