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2.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Monitoring Center, Shandong Province
32P广泛地用于医学、生物学和工、农业中。某大学放射性同位素32P应用项目,用于分子生物学科研实验,进行RNA(核糖核酸)结构分析和对植物原生质体中的总RNA进行分子检测。32P是纯β射线体,不伴γ射线,其发射的粒子能量最高为1.711 MeV,带电β粒子与周围物质或铅罐相互作用可能产生轫致辐射。其在使用中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对操作台面、地面可能造成的表面污染,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液,操作时佩戴的手套、盛放试剂的容器以及核素洒漏时擦拭的抹布等。32P试剂稳定,无挥发性,整个实验过程在封闭容器中进行,无放射性废气排放。该项目32P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少于9.25×105Bq,年最大用量少于2.22×108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根据本项目的核素用量,预计放射性废水的产生量为2 m3/a;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5 kg/a。因此,本项目主要测量γ空气吸收剂量率、β表面污染、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
1 安全防护情况 1.1 核素室工作场所位于该大学微生物楼二层A203室,为普通砖混结构,室内东北角隔断为核素室,核素室为核素操作和贮存的场所,核素室24 h红外监控并实行双人双锁,放射性同位素储存于专用配锁冰箱。核素室7 m2, 西墙底部和南墙底部为2.5 mm铝合金+10 mmPb铅当量铅板+3 mm铝塑板,西墙中部和南墙中部为4 mm玻璃+10 mmPb铅当量铅板+3 mm铝塑板,西墙上部和南墙上部为4 mm玻璃,北墙为260 mm砖混墙体,东墙为300 mm砖混墙体,地板与室顶为195 mm钢筋混凝土,地面为易清洗瓷砖,墙面为易清洗乳胶漆,室顶高300 mm,防护门为2.5 mm铝合金+10 mmPb铅当量铅板+3 mm铝塑板。
1.2 衰变室衰变室位于学校东南角,衰变室设计为地上两层,每层3格,共6格,每一格为0.8 m×1 m×0.6 m(长×宽×高)。衰变室四周墙体为砖+混凝土+0.5 mm铝板。顶板为砖+钢筋混凝土+0.5 mm铝板,侧门为9~10 mm厚有机玻璃板,高0.5 m,宽0.5 m。外立墙和顶板厚度均为25 cm,内立墙为15 cm。内部地面和屋顶做防渗处理。房屋加锁,周围设铁栅栏,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24 h红外监控。
1.3 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水经专用暂存箱收集,转移至衰变室,衰变至少10个半衰期后作为一般废水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到专用暂存箱,转移至衰变室,衰变至少10个半衰期且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作为普通废物处理。该大学与销售单位签订了回收协议,由其回收处理使用完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包装铅罐、未用完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1.4 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该大学配备了手持式多功能射线检测仪、个人剂量片和辐射防护用品,如:可移动式有机玻璃防护板、小型固体有机玻璃废物储存盒、铅衣、铅帽、铅手套、铅围脖等。
2 监测及评价依据 2.1 监测依据监测方法及内容依据《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199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表面污染测定第一部分:β发射体(Eβmax>0.15 MeV)和α发射体》(GB/T 14056.1-2008)、《水中总α放射性浓度的测定厚样法》(EJ/T 1075-1998)、《水中总β放射性测定蒸发法》(EJ/T 900-94)等的要求。评价标准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等的要求。
2.2 监测方法γ空气吸收剂量率每个监测点读取10个测量值为一组,取其平均值,经过仪器效率校准并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后作为最终测量结果。β表面污染每个监测点读取10个测量值为一组,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水样在该大学衰变室放置十个半衰期后取得,在实验室进行前处理、制样后进行总放分析。
2.3 质量控制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取得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并能熟练掌握仪器操作及数据处理。监测项目为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项目。监测仪器均经过检定且在有效期内。便携式X-γ剂量率仪检定后,在符合要求的湖面测量了仪器宇宙射线响应值。
3 监测结果与人员剂量分析 3.1 监测结果该大学放射性同位素32P应用项目γ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范围为(62.8~108) nGy/h, 处于该市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见表 1。
该项目32P工作间,控制区β表面污染监测结果为(0.057~0.235)Bq/cm2,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控制水平要求,见表 2。
实验室分析表明,衰变室水中总α放射性为0.039 Bq/L,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规定的1 Bq/L的标准限值;总β放射性为9.37 Bq/L,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规定的10 Bq/L的标准限值。
该大学共2名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了个人剂量计,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了该大学个人累积剂量,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表明: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 mSv/a。该大学放射性同位素32P应用项目γ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该市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公众可能接受的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规定。
3.3 结论该大学放射性同位素32P应用项目基本落实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安全防护各项措施,该项目对职业工作人员和公众是安全的,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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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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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T 14583-199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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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HJ/T 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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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32-2008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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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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