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
2. Anhui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Center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
随着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 某医院为保证高质量和高水准的放射诊疗服务, 医院整体搬迁并新建医学影像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 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1]。为了从源头消除职业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或受检者及周围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该医院新建医学影像中心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1.1.1 项目某医院异地搬迁, 新建医学影像中心项目。对该项目的放射工作人员及设备配置、辐射屏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卫生管理等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与分析。
1.1.2 人员共配备14名放射工作人员, 包括放射影像医师、技师及护理人员。
1.1.3 设备该项目配备5台放射设备及其配套影像诊断系统, 其中新购置16排螺旋CT机、数字胃肠机和DR机各1台, 见表 1。
白俄罗斯ATOMTEX AT1123型X、γ辐射检测仪, 瑞典奥利科Piranha型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及配套模体。
1.2.2 个人剂量监测仪器中核(北京)核仪器厂生产的FJ427A型微机热释光剂量仪、FJ411B型热释光退火炉和JR-1155型LiF(Mg, Cu, P)探测器。
1.3 方法 1.3.1 辐射水平检测① 按照GBZ 130-2013和GBZ 165-2012相关要求, 在巡测的基础上对项目放GBZ 165-2012相关要求, 在巡检的基础上对项目放射机房外表面0.30 m人员可达区域的辐射水平进行检测, 重点对四面墙体、控制室防护门、机房门、观察窗等关注点的局部屏蔽和缝隙进行检测。放射防护检测条件为:CT机, 120 kV、200 mA; 数字胃肠机, 70 kV、1 mA; DR机, 80 kV、200 mA。②按照GB 17589-2011和WS 76-2011相关要求, 对放射设备性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质量控制检测条件为:CT机, 120 kV、90~180 mA; 数字胃肠机, 70 kV、1 mA; DR机, 60~100 kV、100~320 mA、0.05~0.4 s。
1.3.2 评价方法依据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危害类别与评价内容, 参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放射卫生标准, 采用放射卫生调查、辐射水平检测、质量控制检测、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2]。
1.3.3 统计学分析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19.0处理, 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等级资料采用Wilcoxon-Mann-Whitney秩和检验, 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放射卫生调查 2.1.1 工作场所布局该项目位于医院门诊大楼南侧, 独立单层设置。项目东面为绿化通道, 南面为道路和空地、西面为院内停车场, 北面为门诊大楼一层库房, 见图 1。
放射机房四周墙体均为框架结构, 采用密度为1.65 t/m3的实心黏土砖砌成。DR机房和数字胃肠机房主屏蔽墙体的厚度均为370 mm实心黏土砖墙, 表面涂抹2 mm铅当量防护材料, 机房门均为电动推拉铅门, 见表 2。
放射机房均设置了门-灯联锁、观察和对讲装置等防护安全装置。所有放射机房均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门内防护开关、防撞防挤压开关等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核实均能正常使用。
2.1.4 通风设施放射机房操作间配置空调, 在项目东面和西面墙体距离地面2.5m处均安装有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且运行良好, 可满足机房正常通风要求。
2.1.5 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机房配备有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方形)或方巾、铅帽和铅围脖等个人防护用品。本次调查发现, 5台放射机房现场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符合相关标准, 能满足开展工作需要, 但未为患者和受检者配备辅助防护设施, 如可调节防护窗口的立位防护屏等。
2.2 辐射水平检测 2.2.1 建设单位自主检测建设单位未配备相应辐射检测设备。
2.2.2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委托了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对工作场所进行了放射防护检测, 但未与供货商协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对项目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检测。建设单位已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签订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2.2.3 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检测本项目放射机房外辐射水平检测结果范围为0.13~0.17 μSv/h, 低于国家相关标准限值, 见表 3。
评价单位对该医院医学影像中心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剂量验证监测, 并与2015度放射工作人员在原医院工作场所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 2016年度医学影像中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年有效剂量范围在0.10~1.92 mSv, 年集体有效剂量为9.94人·mSv, 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71 mSv。人均年有效剂量2016年较2015年有所升高(t=-2.27, P<0.05), 并且两年度年剂量当量频数分布有统计学差异(Z=-2.17, P<0.05), 见表 4。
本项目两台CT机所检11项性能检测指标均符合GB 17589-2011的要求; 两台DR机所检9项性能检测指标, 一台数字胃肠机所检4项性能指标均符合WS 76-2011的要求, 见表 5。
建设单位成立了放射防护管理组织, 制订了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如放射诊疗管理和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制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等。放射工作人员, 每2年参加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防护培训,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由所在地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 严格执行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2.5 应急准备与响应建设单位成立有应急救援组织, 针对放射设备可能出现的辐射事故, 制订了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
3 讨论本项目放射设备配备及性能、放射防护安全设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但未为患者和受检者配备如可调试防护窗口的立位防护屏、固定特殊受检者体位的各种设备等辅助防护设施, 说明建设单位放射卫生管理尚存在薄弱环节。同时, 建设单位应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并根据检查结果妥善处理。本项目按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属于放射性危害为一般类项目。
本次调查, 所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年有效剂量低于国家标准规定限值, 但高于合肥市2015、2016年放射工作人员平均累积剂量[3]。2016年度人均年有效剂量较之2015年度有所增加, 其可能原因是, 随着医院整体搬迁后的规模扩增, 医院患者人数增多, 加之本项目新增多台放射设备, 放射工作量加大, 而放射工作人员数量尚未及时增补, 而导致人均年有效剂量增加。建议医院增加放射工作人员数量, 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本次评价, 未对工作场所中由于空气被电离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识别与评价, 主要是臭氧和氮氧化物。李贞等[4]研究表明, 改善机房的通风换气效率可以有效降低工作场所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建设单位应在加强对电离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的同时, 将电离辐射引起的危害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EB/OL].[2016-12-31]. http://www.moh.gov.cn/zwgkzt/pfl/201203/54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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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1-200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S].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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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章静, 何廷贵, 王雷, 等. 合肥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检测分析[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2017, 35(3): 231-232, 236. |
[4] |
李贞.医用电离辐射场所空气中的有害因素对健康影响的研究[D].济南: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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