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的γ辐射累积剂量主要取决于地表岩石结构、宇宙射线、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累积剂量法是世界上比较公认的调查环境贯穿辐射的一种较可靠的方法。自1985年以来, 进行环境辐射调查的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方法。为了了解和掌握深圳地区放射工作单位室内γ辐射的累积本底剂量及动态变化情况水平, 评价居民外照射吸收剂量提供参考和依据, 我们报道了2013-2015年期间, 用累积剂量法对深圳市室内γ辐射水平的调查结果。
1 检测方法依据GBZ 128-20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于2013-2015年对深圳地区辖下10个行政区放射性工作单位, 运用LiF(Mg、Cu、P)个人剂量元件、测读仪器为RGD-3B型热释光剂量仪及V型热释光精密退火炉。室内本底监测作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周期的跟随本底, 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同一时间发放回收, 要求放置在远离放射工作场所的办公室木质抽屉内, 并且离地面和周围墙壁80~100cm, 本底计算使用环境刻度因子。
2 质量控制 2.1 测量仪器检测仪器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查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热释光剂量计每年送中国计量院进行检定和系统刻度、热释光剂量计元件经筛选分散度 < 5%;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程序操作。
3 统计学处理本底剂量计测量的结果是监测周期接受室内γ辐照的累积剂量, 所以计算值代入此公式:Em=Et×30/实际布放天数。
Et为室内γ辐照累积照射剂量(测量读数×环境刻度因子Kf)
所得结果用SPSS 15.0统计方法进行分析
4 结果与讨论 4.1经过数据处理, 剔除异常值后, 全市及各行政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3年总值统计结果见于表 一, 全市10个行政区3年合计2525个监测点, 累积本底剂量均值0.14±0.04 mSv/月, 波动范围0.07~0.29 mSv/月。各行政区之间经方差多样本均数两两比较SNK-Q检验, F=10.157, P<0.01, 各行政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总体均数比较不全相等。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较高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两地区间总体均数比较, P=0.522, 无统计学差异, 与其它区比较, 结果有统计学差异。盐田区、南山区、罗湖区、龙岗区、福田区、宝安区、光明新区各地区间两两比较总体均数无统计学差异。南山区、罗湖区、龙岗区、福田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各区间两两比较总体均数均无统计学差异。可认为, 本次调查结果, 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室内γ辐射本底累积剂量略高于其它各地区。
全市及各行政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年度统计结果列于表 2。
各年间各行政区室内γ辐射累积剂量比较, 2013年深圳市10个行政区总共693个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调查分析, 以大鹏新区最高, 南山区最低, 经方差分析多样本检验两两比较LSD-t检验, 组间P=0.014小于0.05故认为各地区任两组总体均数不全相等, 差异有有统计学意义, 调查结果除较低值地区南山区与福田区、大鹏新区等较高值地区有统计学差异外, 其余地区无统计学差异, 用SNK-Q检验多样本均值两两比较, 各地区组间本底值在同一个Subset中, 差别无统计学差异。
2014年深圳市10个行政区区共1040个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调查分析, 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平均水平为大鹏新区最高, 盐田区最低。经方差分析多样本均数的两两比较SNK—q检验, P<0.05, 认为各地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罗湖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各组间总体均数差异不大, 无统计学差异, 与大鹏新区及坪山新区总体均数之间有统计学差异, 大鹏新区和坪山新区两组间总体均数比较, 无统计学差异。大鹏新区及坪山新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略高于其它地区。
2015年调查结果, 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平均水平为坪山新区最高, 盐田区最低。经方差分析多样本均数的两两比较SNK法, P<0.01, 按照0.05检验水准,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可认为各地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总体均值两两比较不全相等。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罗湖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各组间差异不大, 总体均数无统计学差异; 与大鹏新区及坪山新区总体均数比较, 有统计学差异, 大鹏新区和坪山新区两组间总体均数比较, 无统计学差异。大鹏新区及坪山新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略高于其它地区, 与2014年调查结果一致。
全市3年统计分析结果见表 3。
将2013-2015年3年监测结果比较, 结果见表 3, 进行方差分析多样本均数两两比较, P小于0.01, 认为2013-2015年室内天然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调查结果两两比较不全总体均数不全相等。2013年与2014年比较, 2013年与2015年比较, 2014与2015比较, 本底辐射水平均有统计学差异, 本次调查室内天然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结果为2013年最高, 2015年最低, 但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4.3 结论1.综述3年监测结果深圳市放射工作单位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剂量均值为0.135±0.036 mSv/月, 波动范围0.06~0.29 mSv/月, 3年以年度全市及行政区总体均数统计,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以2013年最高, 2015年最低。可能存在的误差部分单位本底布放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大鹏和坪山新区略高于其它地区, 与当地地质状况有关[5]
2.本次监测结果与1994-1998年深圳市放射性工作单位监测结果比较(0.051~0.20 mSv/月)变化不大, 处于深圳市居民区室内γ辐射累积本底水平监测正常波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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