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
2. Fujian Provinici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个人剂量监测是贯彻辐射防护三原则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个人剂量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效果、管理水平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学依据[1-3]。本文就2015年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系统—外照射个人监测管理子系统”采集的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进行汇总与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为更好保护其职业健康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本文资料来源于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系统—外照射个人监测管理子系统”采集的我国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相关信息与数据。
1.2 方法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参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6)[4]。将“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系统—外照射个人监测管理子系统”中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相关的数据导出为Access数据库,然后利用stata 13.0进行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统计检验规则: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与讨论 2.1 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构成2015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系统—外照射个人监测管理子系统”共采集了我国153家个人剂量监测机构上报的26 618家医学应用放射工作用人单位,共214 860名放射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等相关数据,占全国262 884名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的81.7%(全国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数来自“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2015年统计数据)。其中,诊断放射学放射工作人员占大多数,达70.4%。从事牙科放射学的放射工作人员最少,占2.1%。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各职业类别的构成情况如图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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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2015年医学应用职人员的职业类别分布 |
2015年,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人均年剂量为0.429 mSv,如表 2所示。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和其他6类职业类别的人均年有效剂量分布在0.321~0.538 mSv之间,最高的为核医学、最低的为牙科放射学职业类别,均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20 mSv/a)[5]。表明医学应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现况是好的,能够满足国家法规标准关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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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2015年医学应用各职业类别的人均年有效剂量和人员分布比 |
经方差分析发现,医学应用各职业类别的人均年有效剂量存在差异,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F=26.71, P < 0.001)。利用Bonferroni法对6职业类别的人均年剂量进行两两比较后发现,核医学和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人均年剂量均显著高于其他职业类别(P < 0.05),核医学和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年个人剂量之间的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P=1.00),且这两类职业类别工作人员年个人剂量大于1 mSv的人数相对较多(NR1=0.119和0.099)。
核医学为非密封型放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性药物准备及注射等近距离操作过程中较易受到照射[6]。已注射药物的患者作为活动辐射源,也会对工作人员造成一定照射[7],这些都可能导致其年人均有效剂量较高。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人均年剂量较高,且超过5 mSv比例相对较高(NR5=0.014),可能与其受散射线束长时间照射、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因素有关。因此,应加强对这两类放射工作人员对核素准备、配药及注射等专业技能及辐射防护培训,提高操作熟练程度与防护意识,尽量缩短操作时间(必要时采取轮岗制),并严格使用相关防护用品,将相关人员受照剂量控制到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
2015年,系统采集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集体剂量为9.22×104人·Sv,各职业类别集体剂量和集体剂量分布比见表 3。其中,放射诊断学职业类别集体剂量最大,6.40×104人·Sv,占69.8%,与该职业类别放射工作人员数占总的比例(70.4%)相当,表明放射诊断职业类别集体剂量最大的原因主要是该职业类别的监测人数最多。介入放射学职业类别集体剂量也较大,1.36×104人·Sv,主要由于该职业类别人均年有效剂量较大。而人均年有效剂量较大的核医学职业类别的集体剂量较小,0.30×104人·Sv,原因主要是该类别放射工作人员人数较少。人均年有效剂量较小和人数最少,导致牙科放射学职业类别的集体剂量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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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2015年医学应用各职业类别集体剂量和集体剂量分布比 |
我国医学应用各职业类类别的人均年有效剂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20 mSv/a),表明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现状是安全的,防护措施、设施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可有效保护医学应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从而科学预防与控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人均年有效剂量相对偏高,应进一步加强相关辐射防护措施、设施等,进一步保护职业健康、防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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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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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元龙, 章龙珍, 徐凯, 等. 2002-2011年间某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12, 32(4): 410-411.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12.0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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